我和你都深深嵌在这个世界之中 ( 本章字数:8856) |
——从戴安娜之死说起 一切都四散了,再也保不住中心……――叶芝·《基督重临》 1997年8月30日午夜,倍受公众和传媒(或者应改为传媒和公众?这是一个问题)关注 的英国王妃戴安娜魂断巴黎;一个星期之后,英国举行了据称是继邱吉尔之后本世纪最 隆重的葬礼。在备享哀荣之后,戴安娜的灵魂将得到安息。然而留在她身后的这个世界 却仍在为她和她的死而不安,以致于远在东方的《天涯》杂志要为此发表一个专论,以 致于我这个只能算是知道戴安娜名字的法律教授也居然要开“机”而不是提笔为她之死 写下这篇与法律似乎关系并不大的短文。 一、 许多人将戴安娜之死归罪于传媒,戴安娜之兄查尔斯·斯潘塞更明确指责报界手上 染有戴安娜的血。但是,这种情绪化的语言不应影响我们对这一不幸事件本身的考察, 以致于迷失在语言构建的迷宫之中。只要仔细看一看有关报道,就会发现,即使是那几 位追逐戴安娜的摄影记者,也并没有造成戴安娜的死亡,最多只是引起戴安娜死亡的一 个因素。司机体内的过度酒精(超过"正常"范围两倍多),超高速的行车(每小时160公里), 以及死者未系安全带(唯一系了安全带的保镖活了下来),我想,如果不为感情所迷惑, 任何人都可以判断,这些才是造成车毁人亡的真正的和最根本的原因。酒后驾车和不系 安全带与记者的追踪毫无关系,也是为法律甚或是现代公共道德所不容的;高速行车也 许与试图摆脱记者有关,但这也不足以构成在市区违章超高速行车的一个充分理由或借 口,毕竟,可厌的帕帕拉齐式记者的亮闪闪的镜头并不是匪徒的黑洞洞的枪口。因此, 就戴安娜之死而言,我认为责任应当由酗酒的司机和要求或至少是默许了(对于这一点, 我们也许已永远无法知晓)高速驾驶的多迪和戴安娜来承担。说记者杀死了戴安娜,如果 不是非常不公平,至少也是一种修辞。事实上,法国警方也仅仅宣布对这些记者是否构 成"非故意杀人"或"见死不救"进行调查,至于能否真正提出指控,乃至即使提出指控后 能否最后成立,都还是个问题。如果事实真的大致如新闻报道所言(我们的判断还是将不 幸地取决于传媒),那么,我敢预言,对这些记者将不了了之,他们最多只会受到一些象 征性的处罚。 我并不试图为这几位摄影记者开脱责任。就这一事件而言,他们有"责任"。他们的 令戴安娜讨厌但无法逃避和躲藏的镜头;车祸发生后他们没有首先救人(尽管这仍并不一 定是他们的法律责任,而只是作为一个普通人的道德责任,因此不是强制性的),却抢着 摄下可以赚钱的照片;他们甚至可能妨碍了救援人员的及时救助活动;这些也许都是他 们应承担的责任,甚至应当受到某种行政和/或职业的惩处。但这毕竟不是对戴安娜之死 负责。 二。 如果上述分析成立,那么,我们就要问一问,为什么人们会谴责这些记者,甚至称 传媒杀死了戴安娜,称他们或它们对戴安娜之死负有法律和道德的责任?而与此同时, 却没有任何人称这些记者要对司机和多迪之死承担责任。公众为什么会有这种明显的厚 此薄彼?又为什么会对上一节所述的这些明显于他/她们眼前的"事实"视而不见呢? 显然,我只能结论说,公众谴责传媒并不是因为它造成了戴安娜之死--尽管是因为 戴安娜之死。只有在这一点上,我们才可以看到公众对传媒的谴责何以可能。 在过去的不到二十年间,人们几乎是看着戴安娜如何从一个美丽、青春和清纯(这两 个词居然同音,也许这意味这两者在现实世界的联系和语词上的同源?)的平民少女如何 成为高贵的英国王室公主,成为两个可爱的孩子的母亲,成为一位在全世界的慈善事业 都有影响的公众人物。她身上拥有一切可能被人们视为与幸福相联系的"东西",几乎每 个男人和女人都可以从她身上发现自己的某些憧憬和梦想。然而,人们又几乎是看着这 位有一切理由得到幸福的女子的幸福是如何烟消云散的:夫妻反目,丈夫"不忠",本人 承认与他人"有染",婚姻破裂;当命运似乎开始转机,爱情重新降临剩谝桓銮啻? 已逝、美貌尤存的中年,却突然死亡。这一切已不仅是她的不幸,而且足以使她成为一 个关于人类个体命运无常的象征。 更重要的是,这一切都是通过媒体展示在人们眼前的。当传媒创造了可爱和令人怜 爱的她的时候,实际上是创造了大众与他/她们所钟爱的形象之间的一种难分难解的情感 关系。因为所谓"可爱"和"令人怜爱"并不是一种由某人占有或天然具有的"物"或"品质", 而是意味着一种关系,一种诉诸于情感的关系。因此,在传媒中,当人们看到戴安娜的 青春和爱情均在逝去,婚姻在破裂,在媒体和公众面前承认"有染",为记者所纠缠和困 扰,并且是"即使你在那里苦苦挣扎,我也只能默默地注视",1以及当她最后在突如其来 的灾难中香消玉陨--这一切都是任何人都不愿意看到的美与善的逐步毁灭,人们愤怒了。 他/她们不仅需要保持自己心目中的形象(因此,戴安娜对自己的死可能具有的责任势必 成为这些人的盲点),而且需要某种情感的排解。人是无法苛责死者的(司机和多迪),因 此,与戴安娜之死有某些、哪怕是微乎其微的关系,同时也确实有某些道德缺失的记者 以及他们所代表的传媒就很"自然地"成为受谴责的对象。 因此,在这一层面上看,我感到,在戴安娜之死引出的对传媒指责似乎更多是因为 社会失去了一个他/她们喜爱的人物,而必须寻找几只替罪羊。这只羊,一方面掩盖了本 文一开始就指出的死者本人的过错,使其死显得更为无辜;另一方面,更保持了一个由 传媒和大众合谋创造出来的完整的美丽、善良、甚至是"被侮辱和被损害的"形象,来满 足社会的失落。在这一点上,我甚至要说,人们并不是在为戴安娜伤悲,而是为他/她们 失去的这一个偶像而伤悲,为他/她们自己并不意识到的残酷的善良或善良的残酷而伤悲。 当然,我并不是说有公众有意这般行为(但也不排除有人利用这一事件),而是说社会本 身会作出这样一种集体的下意识的反应。这就是戴安娜死亡之地的著名法国社会学家迪 尔凯姆在一个世纪之前就指出的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当社会遇到某些人们难以接受的 突发事件时,社会会通过寻找替罪羊来调整和巩固自身。2只要看一看,人们的所有悲伤 都倾给了戴安娜,而不是倾给同样无辜甚或是更为无辜的多迪,就可以理解这一点了。 三。 由于这种围绕戴安娜之死的社会心理,我们也就不难看出公众对传媒的指责容易过 分(而不是说传媒无辜)。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传媒机构和所有的传媒人员都以刺探戴 安娜或其他名人的隐私为工作中心,骚扰戴安娜的主要是一帮自由摄影师和小报记者。 大的传媒机构即使有时也关心和报道了戴安娜的隐私问题,并在特定意义上参与了制造 戴安娜的痛苦,但他们一般并不是用令人反感的方式获得有关信息,也并不渲染,而是 有自我约束的。一个典型的例子是,戴安娜死后,有记者试图向某大报高价出售戴安娜 奄奄一息的照片,就被该报拒绝;还有,传媒界对这几位摄影记者的行为的谴责和对新 闻自由的自我反思;这也许都可以表明,就整体和就平均水平来说,传媒界的人并不一 定就比社会上的普通人更缺乏道德感和道义感。当然,这也并不意味或隐含着另一个判 断:就整体和平均水平来说,传媒界的道德感比普通人更高。这里的问题是,并不存在 一个铁板一块的传媒,那样的传媒是我们自己的创造,是"传媒"这个词实体化之后给予 人们的一个错觉。 事实上,在西方国家,报纸和小报是有比较严格的区分的,那些爱不择手段地刺探 和公布名人隐私的往往只是小报。一般说来,大报和电视台比较严肃,尽管有时可能也 有一些越界的或打擦边球的行为。将这些不同的传媒机构或不同的人放在同一个范畴来 加以谴责是不公正的;这正如不能因为德国出了一个希特勒,所有的德国人就都得对希 特勒的罪行负责一样。 我还想指出,尽管在戴安娜身上,无孔不入、毫不留情的传媒的确在某种程度上加 剧了她的痛苦,因此也加剧了热爱她的公众的痛苦,但不也正是这个传媒,曾给她带来 幸福和光彩,给热爱她的公众带来满足和快乐?!而且,也恰恰是传媒的这种无孔不入 的能力和毫不留情的曝光也曾在另外一些场合迫使另外一些人,即使是非常有权势的人, 不得不行为有所收敛,甚至揭露出了不少违法、犯罪和不公的现象,公众由此而获益。 因此,我们必须问一问自己,为什么当戴安娜春风得意之际,我们甚至欢迎那喜好刨根 挖底的传媒;而当戴安娜陷入困境之刻,我们就要谴责那同样是穷追不舍的传媒?凭什 么传媒对"坏人坏事"应当一追到底,而对戴安娜这样的美人或好人就应当"镜"下或笔下 留情?而在刺探到个人隐秘并予以曝光之前,传媒又怎样能事先区分好人和坏人呢?他 们又能在多大程度上可以替代公众的判断?只要我们保持一种严格的逻辑,其结论必然 是严酷的。然而,我们应当看到,社会之所以容忍这种哪怕有时过份的"新闻自由"并不 是一种偶然现象,而是一个社会的选择。而一旦社会作出了这种选择,传媒拥有了作为 一种权利和形成了作为制度的新闻自由,就不可能事先完全排除传这种自由带来的某些 压迫人的结果(又一个悖论),也不可能事先完全排除传媒界的某些人滥用这种权利。如 果要想彻底消除,除非是废除传媒的这种自由。但是,我们愿意走那么远吗? 四。 即使对那些在我们看来是滥用了自由的小报或记者,我们也不应仅仅停留于"道德化 "的谴责。我们必须追问,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令人讨厌的记者和小报?为什么在一个创 造了"隐私"概念和"隐私权"概念的现代社会,会出现诸如戴安娜所遭遇的那样的侵犯隐 私的境况。仅仅用某些人的道德或职业道德的缺失是无法解释的。甚至我们也无法仅仅 笼统地说这是市场竞争和新闻自由的产物。新闻自由仅仅是一个概念,它并没有规定这 种自由必定是戴安娜所遭遇的那种自由;而市场的需求也是由一个个具体的人的需求构 成的。因此,我们要问,是什么构成了这样一种状态的新闻自由,是什么支撑了这一市 场?我并不认为那些小报是某些人的"低下”“卑俗"的欲望的产物。那种高尚和卑下的 读者群之区分也许是我们简单的、习惯了的"善"、"恶"观念的产物。在我看来,这种令 人讨厌的小报的存在和繁荣是与"人性"的某些未必是弱点的弱点有关。 试反身自问一下,我们当中的许多人、甚或是所有的人都或多或少地有那么一种希 望了解他人隐秘的欲望。记得上研究生时,我当时的女友、后来的妻子来访,顷刻间, 几乎所有同学,包括平日最为老实的同学也都不再"两耳不闻窗外事",而是以倒点开水、 找点饼干之类的借口到我的宿舍来看一眼即走,弄得不谙人情世故的我莫名其妙。一般 说来,这种好奇心既无恶意,也无恶果,相反倒更可能是出于一种关切,一种友爱(因此, 只有"追星族"才会将他们心目中的偶像的所有鸡零狗碎都牢记心中)。但这已是一种"人 性的证明"。这种好奇心或欲望是如此强烈,其力量有时会变得非常强大。即使是其"原 始"形式,例如乡村、单位或隔壁邻居的风言风语,也造就了古已有之的"好事不出门, 恶事传千里"、和"人言可畏"的名言。而在现代社会,市场更是将这种分散的欲望集中起 来了,规模化地生产,规模化的消费,并且以这种生产不断创造着新的和扩大的消费, 因此,这种本来也许并不必然"恶"的欲望具有了一种非常压迫人的力量。在这里,市场 只是一个放大器。 这并不仅仅是一种推理。我敢保证,就在沉痛哀悼戴安娜的人群中,至少有相当大 的一部分人都从或者爱从各种小报上了解戴安娜的"个人情况"(私生活的另一种比较中性 的表述),而其中最为哀伤的人也一定是平常对戴安娜的"个人情况"最为关切的人。的确, 如果没有一种深刻的关切,没有一种相当程度的了解,一个人既不会爱、也不会恨,更 不会为之哀伤流泪(请试想一个中国的普通农民听到戴安娜之死的心境)。应当说,他/她 们这种欲望并不低下,也不必然具有伤害力。而就是这种无害的欲望促成了那种有害的 小报和令人讨厌的记者。 因此,我们在这里看到一种表面看来悖谬、实际统一的现象。正是这种公众的关切、 爱戴引发了或至少是加剧了戴安娜生活的悲剧和痛苦,引出了那好莱坞警匪片也未必能 如此狂野的公路追逐。葬礼上的泪水和街头的小报都出自那种窥探隐私的欲望,是同一 种心理在不同场合的不同表现。我们因此可以看到"人心险恶"的另一种解释。 五、 正是由于这种"人心险恶",我们也许应当对传媒加以某种必要的限制。然而,我曾 在其他文章中曾比较详细地分析过,这种限制有可能损害另一种同样值得保护的价值, 在此不再赘述;3而且,就限制追踪名人隐私的问题而言,在我看来,除非这种限制是铭 刻在记者自己的灵魂中,否则将很难实现,如果不是不可能的话。原因除了上一节指出 的人性特点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市场外,还有其他一些重要因素。 首先,名人和名人周围的许多人都在想方设法地利用传媒,甚至包括不幸的戴安娜 本人。在这个意义上,戴安娜以及其他抱怨传媒侵犯隐私的名人往往并不是完全清白无 辜的。我这并不是指戴安娜承认婚姻期间与其骑师"有染"之类的事,而是指她在许多时 候并不拒绝传媒,她不仅利用过传媒,而且在某些时候甚至是大力玩过传媒这把"火"。 在一定意义上,她在公众面前的那个"人民的王妃"(英国首相布莱尔语)的形象就是她与 传媒的合谋。例如,为了捐款,她拍卖了个人的晚装,创造了时装拍卖的最高价。而这 并不是因为她个人的晚装本身特别昂贵,而是――一个最重要的因素――她利用了自己 对于传媒所具有的特殊影响力,也利用了某些传媒塑造出来的她的公众形象。 但是,正是在这里,我们看到了福柯指出的那种权力的逻辑:权力并不是哪一个人 绝对拥有的"东西",而是一种可能会发生流变的关系。4当你利用了传媒,那么就意味着 你不可能不被传媒所利用;当你通过传媒说话,传媒也在通过你增加了自己的影响。你 不可能玩弄传媒于股掌,让它仅仅听命于自己,只获得传媒的好处,而拒绝曝光的不利。 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从来都只能是某些人的一厢情愿。尽管玩火者并不必定 都自焚,然而灼伤却难以避免。对于那些准备利用传媒的人,那些急于出名,急于"包装 "自己、出售自己形象的人,这一点也许是一个重要的警示。 这也就意味着,传媒本身已经是一个强大的利益集团,尽管集团内部也有利益的冲 突。多年以来,传媒不仅给自己戴上了"无冕之王"、"第四权力"、"舆论监督"之类的政 治的和道义的桂冠,而且创造了一个利润巨大的市场。传媒不断顺应乃至创造消费者的 口味,它在不断替消费者选择和创造着他/她们所需要的各种类型的明星形象,思考着如 何将之"包装",如何将之"推出"。在这一背景下,我甚至怀疑,前面第三节文中提到的 那家声称自己拒绝刊登戴安娜之死的照片的报纸,以及目前传媒对戴安娜之死的自我"反 思",不是另一种有意的甚至是下意识的自我炒作,不是另一种传媒的自我形象的塑造和 强化,不是另一种权力的行使和对这种行使的正当化。哦,我自己也觉得这样的分析也 许太刻薄、太残酷了;但是,如果社会本身比这还"刻薄"、"残酷"呢? 六。 现代社会创造了隐私,创造了隐私权,隐私才得到了保护;许多善良和天真的人这 样告诉我们。但是,为什么要创造出隐私?而且,只要我们睁眼看一看,正是那创造了 隐私和隐私权概念的社会条件也创造了隐私的另一面,黑暗和残忍的一面,对隐私的残 酷剥夺和剥削。 是的,在初民社会、乡土社会中是没有"隐私"概念的。5在一个关系密切的群体中,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但这并不意味这不存在作为事实的"隐私"。由于没有现代传媒, 信息和知识基本是口耳相传,许多事都保持在各自不同的"圈子"里面,事实上的"隐私" 随着人际关系的差序结构而存在着。而现代社会之所以需要一个隐私概念,也许并不是 因为传统社会中没有没有隐私,而恰恰是可能由于传媒的出现、市场的出现,以及市场 和传媒的结合所产生的那种巨大的压迫人的力量;现代社会之所以需要将隐私作为一种 权利,以法律的形式将一部分个人生活置于他人和公众的干预之外,也许恰恰是反映了 隐私的稀缺。然而,当法律划定了这条不能触动的界限之际,不也同时就划定了可以肆 无忌惮剥夺和剥削的界限吗? 因此,我们看到了一系列悖论:一方面,我们不能当面问一位女性的"芳龄几何"(这 在中国的城市地区,恐怕也只是不到十年的事),而另一方面,我们可以在电视、电影中 看到那些很难和孩子、父母或朋友一块观赏的"镜头",在街头巷尾,你也可以比较容易 地获得那将以最现代的方式展示人最为原始的隐秘的"毛片";一方面,在美国,女性人 工流产已经成为受宪法保护个人的隐私权,而另一方面,这种权利是在最高法庭的公开 辩论后由大法官来确定的,并不时还需要大法官或国会或政府的干预;一方面,同性恋 被认为是个人的隐私,而另一方面,同性恋者又为他们法定权利和婚姻而招摇过市地走 上街头和议会。请注意,我并不是在指责什么,也不意图指责什么,这就是社会,也许 是一个并不很糟糕的社会。我仅仅想指出的是,现代社会陷入了一种巨大的精神分裂。 而传媒,如果一定要说它的功过,那只是强化了、加剧了这种分裂,并将这种分裂的艰 涩和痛苦以更强烈的方式展现在我们眼前,然后,又毫不悔改地"继续操练"。 因此,在我看来,这一事件触动公众的又不仅仅是他/她们与戴安娜形象之间那种难 以分解的情感关系(因此不存在这种情感关系的多迪和司机被遗忘了);在对传媒的一片 谴责中,确实,本文第一节所辨析的戴安娜是否真的为传媒所杀,这个问题对于公众实 际上已不重要(而仅仅对那几位倒霉的记者重要)。并且,在一种象征的意义上,由于传 媒曾展塑了一个幸福的和一个痛苦的戴安娜,我们也的确可以说是传媒杀死了那个作为 符号的戴安娜。因此,在这一片对传媒的谴责中,我听到了生活在传媒时代的人们对戴 安娜的悲剧--因传媒和隐私而引发的生命的,而不是死亡的,悲剧--引发的对人类自 己荒谬、悖论式的难堪境地的质疑。也许,戴安娜的生和死正是这样一种现代人类生存 境地的象征。 七。 戴安娜已死了,但她曾面临的问题还活着;她的灵魂安息了,她身后的这个世界却 还在焦躁不安。的确,"死并非死者的不幸,而是生者的不幸"。这些问题并不会因她之 死而消失,也不会因对她之死的反思而消失,我们还必须活着、思考和选择。当写到这 结尾之际,我突然发现,我的这些文字不也是在以另一种方式剥夺着戴安娜之死这样一 个隐私,参与塑造着这一作为公众事件的个体死亡?我的文字将通过传媒展现出来,读 者你也将通过传媒阅读这些文字。而当我领取稿酬之际,我又是否在以另一种方式"剥削 "着已经死去的不幸的戴安娜的隐私? 我和你都已深深嵌在这个曾使戴安娜不幸的现代世界之中,尽管我们似乎是在"反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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