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 本章字数:7971)

将汉帝国理论化的哲学家;董仲舒
    孟子说过,不喜欢杀人的人能够统一天下(《孟子。梁惠王上》)。他似乎说错了,
因为数百年后.正是秦国统一了全中国。秦国在“耕战”两方面、也就是经济上、军事
上,都超过其他国家。当时秦国是出名的“虎狼之国”。它全靠武力、又加上法家残忍
的意识形态,胜利地征服了一切敌国。

阴阳家和儒家的混合
    不过孟子也没有完全说错。因为秦朝于公元前221年建立之后,只存在了大约十五年。
始皇帝死后不久,发生一系列的造反,反抗暴秦统治,帝国崩溃了,取而代之的是汉朝
(公元前206年—公元220年)。汉朝继承秦朝的政治统一的思想,继续秦朝未竟的事业,
就是建立政治与社会的新秩序。
    董仲舒(公元前约179一前约104年),就是按这样的意图进行理论化的大理论家。他
是广川(今河北省南部)人。汉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他在其中起了很大作用。为了儒
家的正统而创建基本制度,他也起了重要作用:著名的考试制度,就是从他的时代开始
形成的。在这个制度下,进人仕途的各级政府官员就不靠出身高贵,不靠财富,而靠胜
利地通过一系列定期考试。这些考试由政府主持.在全国同时举行。对于社会的所有成
员都敞开大门,只有极少数人除外。当然,这些考试在汉朝仍是雏型,在数百年后才真
正普遍实行。这个制度是董仲舒第一个发起的,更有意义的是他主张以儒家经典作为这
些考试的基础。
    据说董仲舒专精学业,曾经“三年不窥园”。结果写出了巨著《春秋繁露》。又说
他“下帏讲诵、弟子传以久次相授业,或莫见其面”,就是说,新学生只从老学生受业,
不一定亲自见到他(《汉书·董仲舒传》)。
    董仲舒所要做的就是为当时政治、社会新秩序提供理论的根据。照他的说法,由于
人是天的一部分,所以人的行为的根据,一定要在天的行为中寻找。他采用了阴阳家的
思想,认为天与人之问存在密切联系。从这个前提出发,他把主要来源于阴阳家的形上
学的根据、与主要是儒家的政治、社会哲学结合起来。
    汉语的“天”字,有时译为Heaven(主宰之天)、有时译为nature(自然之天)。然而
这两种译法都不十分确切.在董仲舒哲学中尤其如此。我的同事金岳霖教授曾说:“我
们若将‘天’既解为自然之天,又解为主宰自然的上帝之天,时而强调这个解释,时而
强调另一个解释,这样我们也许就接近了这个中国名词的几分真话。”(未刊稿)这个说
法对某些情况似不适合,例如就不适合老子、庄子,但是完全适合董仲舒。在本章之内
出现“天”字时,请读者想起金教授这段话,作为董仲舒哲学中“天”字的定义。
    在第十二章指出过.先秦思想有两条不同的路线:阴阳的路线,五行的路线,各自
对宇宙的结构和起源作出了积极的解释。可是这两条路线后来混合了。在董仲舒那里这
种混合特别明显。所以在他的哲学中既看到阴阳学说,又看到五行学说。

宇宙发生论的学说
    据董仲舒说,宇宙由十种成分组成:天、地、阴、阳,五行的木、火、士、金、水,
最后是人(见《春秋繁露·天地阴阳》,以下只注篇名)。他的阴阳观念很具体。他说;
“天地之间,有阴阳之气,常渐人者。苦水常渐鱼也。所以异于水者,可见与不可见耳。”
(《如天之为》)
    董仲舒所定的五行顺序,与《洪范》所定的(见本书第十二章)不同。他定的顺序是:
第一是木,第二是火,第三是土,第四是金,第五是水(《五行之义》)。五行“比相生
而间相胜”(《五行相生》)。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五行之义》),
这是“比相生”。木胜土,土胜水,水胜火,火胜金,金胜木(《五行相胜》),这是
“间相胜”。
    董仲舒和阴阳家一样,以木、火、金、水各主管四季的一季,四方的一方。木主管
东方和春季,火主管南方和夏季,金主管西方和秋季、水主管北方和冬季。土主管中央
并且扶助木、火、金、水。四时变换用阴阳运行来解释(《五行之义》)。
    阴阳的盛衰遵循固定的轨道,轨道是经过四方的圆圈。阴初盛的时候,它就去执助
东方的木,形成了春。阳全盛的时候,它就去南方扶助火,形成了夏。但是根据物极必
反的宇宙规律,如《老子》和“易传”所讲的,它当然盛极必衰。阳盛极而衰的时候,
阴就同时开始盛了。阴初盛的时候,它到东方①扶助金,形成了秋。阴极盛的时候,它
到北方扶助水,形成了冬。阴盛极而衰,阳同时开始盛,于是又有新的循环。    
  ①不是西方,虽然西方是与秋相配的。据董氏说法,其原因是天“任阳不任阴”(《阴阳位》)。


    所以四季变化来自阴阳的盛衰,四季循环实际是阴阳循环。董仲舒说:“天道之常,
一阴一阳。阳者天之德也,阴者天之刑也。……是故天之道,以三时(春、夏、秋)成生,
以一时(冬)丧死。”(《阴阳义》)
    照董仲舒的说法,这是表明“天之任阳不任阴、好德不好刑。”(《阴阳位》)也是
表明“天亦有喜怒之气,哀乐之心。与人相副。以类合之,天人一也。”(《阴阳义》)
    因此、无论在肉体或精神方面,人都是天的副本。(《为人者天》)既然如此。人就
高于宇宙其他一切的物。“天、地、人.万物之本也。天生之,地养之,人成之。”(
《立元神》)人何以成之?董仲舒说通过礼、乐、就是说,通过文明和文化。假使真的没
有文明和文化、宇宙就像是个未成品,宇宙本身也会感到不完全的痛苦。所以他说,天、
地、人“三者相为手足,合以成体,不可一无也。”(《立元神》)

人性学说
    由于天有其阴阳,人是天的副本,所以人心也包含两个成分:性、情。董仲舒用”
性”宇.有时取广义,有时取狭义。就狭义说,性与情分开而且相对;就广义说,性包
括情。在广义上,董仲舒有时候以性为“质”,”性者,质也。”(《深察名号》)人的
这种质,包括性(狭义)和情。由性而有仁,由情而有贪。狭义的性,相当于天的阳;情
相当于天的阴。(《深察名号》)
    与此相联系.董仲舒谈到争论已久的老问题,就是人性,即人的质,是善是恶的问
题。他不同意孟子的性善说,他说:“善如米.性如禾。禾虽出米,而禾未可谓米也。
性虽出善,而性未可谓善也。米与善,人之继天而成于外也。非在天所为之内也。天所
为,有所至于止。止之内谓之天,止之外谓之王教。王教在性外,而性不得不遂。”(
《实性》)
    董仲舒因此强调人为和教化的作用,只有教化才使人与天、地同等。在这方面,他
接近荀子。但是他又和荀子不同,不同之处在于、他不认为人的质已经是恶的。善是性
的继续。不是性的逆转。
    董仲舒以为教化是性的继续,这一点他又接近孟子。他写道:“或曰:性有善端,
心有善质,尚安非善?应之曰:非也。茧有丝而茧非丝也。卵有雏而卵非雏也。比类率
然,有何疑焉。”(《深察名号》)问题的提出,代表孟子的观点。问题的回答。董仲舒
把他自己和孟子清楚地分开了。
    但是这两位哲学家的不同,实际上不过是用语不同。董仲舒自己就说:“孟子下质
于禽兽之所为,故曰性之已善;吾上质于圣人之所善,故谓性未善。”(《深察名号》)
孟子与董仲舒的不同,就这样归结为两个用语“已善”和“未善”的不同。

社会伦理学说
    照董仲舒的说法,阴阳学说也是社会秩序的形上学根据。他写道:“凡物必有合。
合,必有上,必有下,必有左,必有右,必有前,必有后,必有表,必有里。……有寒
必有暑,有昼必有夜,此皆其合也。阴者阳之合,妻者夫之合,子者父之合,臣者君之
合。物莫无合,而合各有阴阳。……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与诸阴阳之之三纲,可求于
天。”(《基义》)
    这个时期以前的儒家认为,社会有五伦,即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董仲
舒从中选出三伦,称为三纲。“纲”宇的意义是网的大绳,所有的细绳都连在大绳上。
君为臣纲,就是说,君为臣之主。夫为妻纲,父为子纲,都是这个意思。
    三纲之外,还有五常,都是儒家坚持的。“常”有不变的意思,五常是儒家所讲的
五种不变的德性:仁,义,礼,智,信。董仲舒本人虽然没有特别强调这一点,但是所
有的汉儒都共同主张,这五种德性与五行相合。仁与东方的木合,义与西方的金合,礼
与南方的火合、智与北方的水合、信与中央的土合(见《白虎通义》卷八)。
    五常是个人的德性,三纲是社会的伦理。旧时纲常二字连用。意指道德,或一般道
德律。人发展人性必须遵循道德律,道德律是文化与文明的根本。

政治哲学
    可是不是一切人都能自己做到这一点。所以政府的职能就是帮助发展人性。董仲舒
写道:“天生民性,有善质而未能善,于是为之立王以善之,此天意也。”(《深察名号》)
    王者以庆、赏、罚、刑为“四政”,相当于四季。董仲舒说:“庆赏刑罚与春夏秋
冬,以类相应也,如合符。故曰王者配天,谓其道。天有四时,王有四政,四政若四时,
通类也,天人所同有也。”(《四时之副》)
    政府的组织也是以四季为模型。照董仲舒说,政府官员分为四级。是模仿一年有四
季。每级每个官员下面有三个副手,也是模仿一季有三月。官员像这样分为四级,又是
因为人的才能和德性也是自然地分为四等。所以政府选出那些应该当选的人,再按他们
德才的自然等级而加以任用。“故天选四时、十二[月],而人变尽矣。尽人之变,合之
天,唯圣人者能之。”(《官制象天》)
    天人关系既然如此密切,所以董仲舒认为,社会上政治的过失必然表现为自然界的
异常现象。阴阳家早已提出这种学说、董仲舒则提供目的论的和机械论的解释。
    从目的论上讲,人间的政治过失必然使天生气,发怒。天怒的表现,是通过自然界
的灾异,诸如地震、日蚀、月蚀、旱灾、水灾。这都是天的警告,要人主改正错误。
    从机械论上讲,照董仲舒所说,则是“百物去其所与异,而从其所与同”。“物固
以类相召也”(《同类相动》)。所以人的异常必然引起自然界的异常。董仲舒认为这完
全是自然规律,毫无超自然的因素,这就与他在别处所讲的目的论学说矛盾了。

历史哲学
    在第十二章我们已经讲到邹衍如何以五德终始的学说解释改朝换代。某个朝代,因
为它用某德,必须用合乎此德的方式进行统治。董仲舒修改了这个学说,认为朝代的更
选不是根据五德运行,而是根据他所说的“三统”顺序。三统是黑统、白统、赤统。每
统各有其统治系统,每个朝代各正一统(《三代改制质文》)。
    照董仲舒的说法,在实际历史上,夏朝(传说在公元前2205一前1766年)正黑统;商
朝(公元前1766?一前1122年?)正白统;周朝(公元前1122?一前255)正赤统。这形成历
史演变的循环。周朝以后的新朝代又要正黑统,照此循环下去。
    有趣的是,我们看到,在现代,也用颜色表示社会组织的各种不同的系统,也正是
董仲舒所用的那三种颜色。按照他的学说,我们也许可以说,法西斯主义正黑统,资本
主义正白统,共产主义正赤统。
    当然.这只不过是巧合。照董仲舒所说,三统并无根本不同。他认为、新王建立新
朝代,是由于他受命于天。所以他必须作出某些外表上的改变,以显示他受了新命。这
些改变包括“徒居处,更称号,改正朔,易服色”。董仲舒说:“若夫大纲、人伦、道
理、政治、教化、习俗、文义尽如故。亦何改哉?故王者有改制之名,无改制这实。”
(《楚庄王》)
    改制并没有改变基本原则,董仲舒称之为“道”。他说:“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
变,道亦不变。”(《汉书·董仲舒传》)
    王者受命于天的学说并不是新学说。《书经》中已有此说,孟子则把它说得更清楚。
但是董仲舒把它纳入他的总体的天人哲学中,使之更加明确了。
    在封建时代。君主都是从祖先继承权威。即使是秦始皇帝也不例外,创建汉朝的刘
邦则不然,他出身平民。却胜利地取得天下,这需要某种理论根据。董仲舒就提供了这
种根据。
    他的王者受命于天的学说,既为行使皇权提供根据,又对行使皇权有所限制。皇帝
必须注视天的喜怒表现,依照它来行事。汉朝的皇帝,以及以后各朝皇帝也或多或少地
是一样,就是用这一点检验他自己和他的政策,一旦出现灾异使之不安的时候,就试图
改正。
    董仲舒的三统说也对每个朝代的统治有所限制。一个皇家,无论多么好,其统治时
间是有限的。终点一到,它就得让位给新朝,新朝的创建者又是受新命于天的。儒家就
是用这样的一些措施,试图对专制君主的绝对权力加以约束。

对《春秋》的解释
    照董仲舒说,直接继承周朝的既不是秦朝,也不是汉朝。他断言,实际上是孔子受
天命继周而正黑统。孔子不是实际的王,却是合法的王。
    这是一个奇怪的学说,但是董仲舒及其学派竟然坚持它,相信它。《春秋》本是孔
子故乡鲁国的编年史,却被他们(不正确地)认为是孔子的重要政治著作。他们说孔子在
《春秋》中行使新王的权力。孔子正黑统,按照黑统进行了一切改制。董仲舒以解释
《春秋》而著名,能够引用《春秋》来证实他的哲学的各方面。实际上,他不过是引
《春秋》以为他的权威的主要来源。他的著作题为《春秋繁露》,原因就在此。
    董仲舒分春秋时代(公元前722一前481年)为三世:孔子所见世,所闻世,所传闻世。
据董仲舒说,孔子作《春秋》时,用不同的词语记载这三世发生的事件。通过这些不同
的“书法”就可以发现《春秋》的“微言大义”。

社会进化的三个阶段
    以前有三部重要的解释《春秋》的书。即“三传”,从汉朝起这三传本身也成了经
典。它们是《左传》(可能本来不是整个地为解释《春秋》而作,到后来才归附上去),
《公羊传》,《谷梁传》。三传都是以据说是作者的姓氏命名。其中以《公羊传》的解
释,特别与董仲舒的学说相合。在《公羊传》中有相同的三世说。东汉后期,何休(129
一182)为《公羊传》作解诂,进一步对这个学说进行了加工。
    照何休的说法,《春秋》所记的过程,是孔子在理想上变“衰乱世”为“升平世”。
再变为“太平世”的过程。何休以“所传闻世”与“衰乱世”相配合,这是第一阶段。
在此阶段,孔子集中他的全部注意于自己的鲁国,以鲁为改制中心。何休以“所闻世”
与“升平世”相配合,这是第二阶段。在此阶段,孔子已经治好了本国,进而将安定和
秩序传到“中国”境内的其他华夏国家。最后,第三阶段,何休以“所见世”与“太平
世”相配合。在此阶段,孔子不仅将安定和秩序传到诸夏之国。而且开化了周围的夷狄
之国。在此阶段。何休说:“天下远近大小若一”(《公羊传》隐公元年注)。当然,何
休的意思不是说,这些事孔子都实际完成了。他的意思是说,如果孔子当真有了权力、
权威,他就会完成这些事。可是。即使如此,这个学说也仍然是荒诞的,因为孔子只活
在《春秋》三世的后期,怎么可能做前期的事呢?
    何休阐明的道路,是孔子从本国做起。进而治平天下。这条道路。与《大学》阐明
的治国平天下的步骤相似。所以在这一方面,《春秋》成了《大学》的例证。
    这种将社会进化分为三阶段的学说,又见于《礼记》的《礼运》篇。照《礼运》篇
所说,第一阶段是乱世,第二阶段是“小康”之世、第三阶段是“大同”之世。《礼运》
篇描述的“大同”如下;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
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
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已。是故谋闭而不兴,窃切乱贼而
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
    虽然《礼运》篇作者说这种大同是在过去的黄金时代。它实际上代表了汉朝人当时
的梦想。汉朝人看到的单纯是政治统一,他们一定希望看到更多方面的统一,像大同那
样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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