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章字数:1715)

“没有人会从好几个地方来。”男孩说。“就以我来说,我是个牧羊人,去过许多地方,但我只来自一个地方——一个靠近某个古老城堡的城市,那是我出生的地方。”

“好吧,那我们不妨说我出生在撒冷。”

男孩不清楚撒冷在哪里,不过他也不想追问,以免显得自己太无知。他盯着广场上的人群看了好一会,那些人来来去去的,每个人看起来都很忙。“撒冷最近还好吗?”他问,试图找到一些线索。

“还不就是那样。”

仍无线索。不过他知道撒冷不是位于安达鲁西亚地区,缶则他一定会听过这个地方。

“你在撒冷是做什么的?”他继续。

“我在撒冷是做什么的?”老人一大笑。“我是撒冷之王。”

人类就一爱一说些奇怪的事,男孩心想。有时候羊群远比人类好相处,因为它们不会说话。更好的是与书独处。书只会在你愿意听的时候,才会说些奇幻的故事。可是,当你和人一交一 谈的时候,他们就会说些让你不知道该怎么接下去的话题。“我叫麦基洗德。”老人说,“你有几只羊?”

“够多了,”男孩说,看得出老人想了解他的背景。

“喔,那我就没办法帮你忙,如果你觉得你已经有了够多的羊。”

男孩心头升起一股怒火。他可没要人帮忙!是那个老人自己跑来讨了一口酒喝,也是老人先开口聊起来的。

“把书还给我。”男孩说。“我必须走了,去带我的羊上路。”

“给我十分之一的羊,”老人说,“我就告诉你该怎么找到宝藏。”

男孩想起他的梦,霎时这一切再明白不过了。那个女人虽然没跟他收钱,可是这个老人——大概是她丈夫吧——却用另一种方式想叫他拿出更多钱来一交一 换情报,去找一处根本不存在的宝藏。这老人一大概也是个吉普赛人吧!

但男孩还来不及说什么,老人就靠过来,拿起一根木条,在广场的沙地上开始写字。有个东西从他的胸部射一出来,带着强烈炫目的光芒,使得男孩有一瞬间看不见任何东西。然后,老人迅速用斗篷盖住了他刚刚写的东西,动作敏捷得不像他那年纪该有的。当视觉恢复正常时,男孩却能清楚地读出老人刚才在沙地上写下的字。

就在这个小城市的广场沙地上,男孩看见了他父母的名字、那间他就读了一段时日的神学院名称。他还看见了那个商人女儿的名字——他本来根本不知道的;他甚至还看见了从未告诉过别人的事。

“我是撒冷之王。”那老人曾这么说。

“为什么一位国王会来跟一个牧羊人说话?”男孩问,带着敬畏和羞惭。

“有几个原因。不过最重要的是你已经发现了你的天命。”

男孩不懂什么是“天命”。

“那就是你一直想去做的事。每个人,在他们年轻的时候,都知道自己的天命。在那时候,每件事都清晰不昧,每件事都有可能。他们不会害怕作梦,也不畏惧去渴望生命中任何会发生的事物。然而,随着岁月流逝,一股神秘的力量将会说服人们,让他们相信,根本就不可能完成自己的天命。”

男孩受到强烈的震撼,不过他还是想知道那股“神秘的力量”是什么。当他告诉商人女儿这件事时,她将会多么感兴趣啊!

“这股力量看似负面,实则引导你去完成你的天命。它能淬练你的精神、砥砺你的愿力,因为这是这个星球上最伟大的真理;不管你是谁,也不论那是什么,只要你真心渴望一样东西,就放手去做,因为渴望是源自于天地之心;因为那就是你来到这世间的任务。”

“即使你所渴望的只不过是去旅行?或者是和一位布料商人的女儿结婚?”

“基本是去寻宝。天地之心是依赖着人们的幸福,或者不幸、嫉妒、猜忌而滋长。完成自己的天命,是每个人一生唯一的职责。万物都有为一。而当你真心渴望某样东西时,整个宇宙都会联合起来帮助你完成。”

两人接着沉默了一会,观看着广场上的人群移动。最后老人先开口。

“你为什么会想要当个牧羊人?”

“因为我想要旅行。”

老人指着广场一角,那里有一位面包一皮师傅正站在自家商店橱窗边,老人说,“在他年幼时,他也渴望去旅行,但他决定先买间面包一皮店,攒些钱在身边。这样,等到他年老时,就有能力到埃及去生活一个月。他从来不明白,人类在生命的任何一个阶段其实都有能力去完成他们的梦想。”

“他实在应该去当牧羊人的。”男孩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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