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二章 ( 本章字数:8517) |
| “二十二岁的你,不应该那么伤悲。”他说。 “人的身体随着岁月成长,灵魂因挫折而成熟,我碰到的不如意太多,害我的灵魂早衰。 “这种话,晴天或你母亲听见,一定很哀伤。” “伤心?不会。她们都静止了,她们在时间洪流中停住,只有我还继续动着、呼吸着、痛苦着。” 他敲她的头。“如果有机会选择,相信她们不愿意静止。” “晴天说,她喜欢当我的姐姐,要一辈子保护我;妈妈说,我是她的小宝贝,要生生世世疼爱我;爸爸说我是他的小情人,有我,他就不去搞外遇……知道吗?做不到就不能下承诺,给了希望再给失望,很过份。” 所以她不对他许下承诺,她让两个人分别站在友谊两端,谁也不准越界? 章赫之坐在地上,双脚打开,让她坐在自己身前,伸展双手,自她身后将小小的她锁进身体里。 她的发香真实、她的声音真实,无奈拥抱她的感觉,让他觉得虚幻,仿佛下一刻,她就要消失。 他在恐惧,因为她的病、她的固执。 商天雨又挤出笑。“作家先生,你有没有酒?” “想喝酒?” “对,我要喝很多酒,把自己变得易燃物,然后,火柴一划,轰!照亮整个天空。”她把双手张开。 “有什么好处?” “我要把自己烧掉,为世间幸福男女演出短暂的绚丽。” “燃烧自己、照耀别人?不必了,当伟人很辛苦。”她不必当伟人,只要乖乖当他的小青鸟,为他带来幸福就行。 “喂……”她敲敲他的胸膛,很好摸。 “怎样?”他握住她不安份的手。她很笨,不知道男人的性感地带不可以随便Touch,否则下场难料。 她反手抓住他,把他大大的掌心压上自己脸庞。“我不是想当伟人。” “然后?”她细致柔嫩的皮肤,在他指间注射动情激素。 “我是想抱怨。” “可以啊,抱怨是正常的情绪发泄。”他乐意倾听。 “我觉得死掉的人最讨厌,我又不是小猫小鸡小狗,她们怎么可以说丢掉就把我丢掉?” 控制不住地,她捣住脸。 “嗯。”他把她整个人翻过来,坐到自己大腿间,像抱小孩一样,让她靠在自己的肩膀,尽情哭泣。 他顺着她的背,一下下,顺着她的泪,也顺自己的心。 “我讨厌阿誉,为什么要娶杜娟,我讨厌老天爷不让我活久一点,我很愤怒连医生都要我坚强勇敢,我生气自己,气得好累……” “我懂。”这样才对。有心事应该找个人倒,压抑不健康。 “阿誉笨,我讲好多次‘跳跳爱阿誉’,他都听不蚂蚁,有时候忍不住,我真想对他说:“阿誉,我爱你,这是告白,不是你以为的廉价口头禅。”我甚至设想好,如果他被我的话弄得尴尬,手足无措了,就拍手大笑说:“哈哈,吓到你了吧,看你还说不说我是笨蛋?”” “你是货真价实的笨蛋。”喜欢要说出来,男人是驽钝级动物,常常要逼了,催了,才能压榨出真心。 “阿誉爱晴天不爱跳跳,但他爱屋及乌,爱到愿意负起额外责任。他不喜欢当保母,因为晴天,他当了,他对女人过敏,但知道蓝衣那女孩是跳跳,二话不说收留。为了晴天,阿誉的温柔供给,不设限度,让我充分享受当晴天妹妹的优越,他的宠溺教导我,不必害怕在他面前任性,因为他会全数包容,只要我是商天雨,他就无条件对我好。” 错!跳跳的认知大错特错。 他喜欢她,不单因为她是晴天的妹妹,他不是被勉强才愿意接收她的任性,他的宠溺是因为宠她让他骄傲得意,他喜欢有个人可以疼,可以抱,可以无限制对她好。 她从来不是他的额外责任。 “我也是。”他直觉回答。 他突如其来的话让她顿住。“什么?” “我说,我也是。” “是什么?” “你可以在我面前恣情任性,不必担心。因为我会无条件包容,你可以在我面前闹情绪,发脾气,没有关系,因为我会体谅你,你可以尽情耍无赖,因为我会觉得很可爱,你可以不断对我提出非份要求,我会尽全力办到,因为满足你,便满足了我自己。” “赫之……”商天雨被他的话惊吓到。他对她,怎么可以这么好?她咳两声,不自在的说:“你,你是不是要说:‘哈哈,吓到你了吧?’” “不是,我要说:‘最重要的一点是,我喜欢你,不管你是谁的妹妹。’”他圈住她的手臂加上力气。 “不公平。”她低头,努嘴。 “哪里不公平?”他失笑。第一次说情话,她的反应不是感动,而是批他不公平? “作家先生,你的专业能力太高竿,把情话讲得那么感人肺腑,害我弄不清楚那是真心话还是台词。” “我想赚钱,会把台词留着对电脑说,不会浪费时间给你这只呆头鹅。” “可我很喜欢听呢。”真的好听,若是阿誉对她说这样的话……她一定会快活得想死掉。 他趁机又推销自己。“当我的女朋友,我会天天讲,讲到你的耳朵长茧。” “我以为当作家的都很聪明,你怎么会那么笨啊,先生,我活不久了,看见我柜子上那些罐头吗?”她摇摇头,决定好心点告诉他事实。 “看到了。” “那些罐头的有效日期都压在每个月初,我在眼睛还看得见的时候去大卖场选的。”她挑很久才挑齐,六月一日的玉米罐,七月一日辣椒酱,八月一日的凤梨片……不多不少,每个月都有一瓶做代表。 “做什么?” “我把它们按照顺序排好,在我眼睛二十四小时都看不到的那天起,我从第一罐数到第十二罐,多买的,通通都丢掉。” “不懂。” “当眼睛完全看不到的时候,代表肿瘤已经大到压迫视觉神经,从那个时候开始算起,我的生命剩下颌以数十二个月。十二瓶罐头,十二个月。每经过一个月,我就扔掉一瓶,这样子,我就知道自己还可以活多久。” “谁告诉你的?” “网站上写的。” 他抗议。“网站上面很多乱七八糟的讯息,错误是正确的好几倍。” 她笑笑不应。 “我还剩下九个罐头,九个月之后,我就要跟你说拜拜了,用九个月经营一段爱情,对谁都太过份。” “算你有良知,回家整理行李,明天我陪你到台北,到美国,我们一起把九个月变成九十年。”他推开她的身体,要把她拉起身。 “不要。”她固执地把手圈在他的脖子上,不想离开他的体温。 “为什么不要?” 她的脸巾在他额边,“累了。”是他说的,她可以在他面前恣情任性。 “什么累了?” “活得很累,生存是件辛苦的事情,我,放弃。”她伸出食指摇两下,充当投降白旗。 他叹气,因为一个又累又灰心的女生。 章赫之是说到做到的男人,所以商天雨不怕在他面前任性,不担心在他面前发脾气,她耍无赖,她当娇娇女,而他在满足她的同时也满足了自己。 他好像不必工作,成天跟在她身边,说些有的没的,他笑两声,她笑四声,她的快乐是他的Double。 若是他把她惹火了,她就会用手背敲敲他的胸口说:“喂,对我好一点哦,再不久,我就要倒数五、四、三、二、一,咻,架着太空船飞到外星球,那时候,你就看不到我,只能思念我。”然后拉开嗓门唱歌,用那种很惨烈的歌声惩罚他。 思念是一种很玄的东西…… 他牙痒痒,冷声问:“你是外星人吗?” “对啊,嘎啦瓜马星人。” 这一秒她回完话,下一秒就跳起ET舞,把他吓出满头大汗,心脏提到胸口。全世界就她最敢,眼睛看不见,还敢随时随地让过动的手脚张扬。 “对你的头!知不知道,你的左手边有桌子,右手边有椅子?”随便撞几下都会撞出淤青脑震荡。 “我又没撞到。”强吧,她有外星老妈保佑,没事没事。 “当然没撞到,因为有一个道具兼捡场,你跳舞,他忙得半死。”他气喘吁吁说。 “对喽,有赫之在,我怕什么?”她相信,他不会让她受伤。 她的任性居然是对他信任的表现?他该哭还是该笑。 挪开桌椅,他埋怨,“我是全世界最辛苦的观众。” “我同意,所以这个世界上,我只跳舞给你看。” 一句话,她便收服了他。还气?不气了,还恼?有什么道理恼,她的信任只会诱发他的幸福感。 “下次要跳舞,先给点时间清场。”他把她拉到胸口,收着。 “好。” “说到做到。” “嗯。赫之,好舒服哦……”她深吸气。 “我的胸口很舒服?”那么,他不介意让她每天,每分,每秒窝在里面。 “才不是。”她把他推开,红红的笑脸里看不见苍白。 这么健康的女生,怎么会迈入死亡?他真的不懂。 “不然是什么?” “能够跳舞,尽情摇摆四肢,很舒服。” “真的那么喜欢跳舞?” 他还以为她学舞是被逼,痛苦多于喜乐。 她笑。“以前很讨厌,讨厌为了扮演‘晴天’,逼自己那么累,可是每天跳,在汗水泪水中,磨出舞技也磨出丑对舞蹈的信心,所以我得到一个结论!” “什么结论!” “再讨厌的事,只要每天自我催眠,骗自己其实很喜欢,然后一天做一点,慢慢的,就会真心喜欢。” 他用食指推开她的脑袋,“那就努力啊。”不到两秒钟,她的脑袋又自动回到他的胸口,她赖他,赖得自然而然。 她老说不公平,这才是不公平,她不喜欢“章赫之”却爱上章赫之的胸口,她不想当章赫之的女朋友,却享尽人家女朋友的权益。 恶质吧,这种女生。他真替章赫之不平。 “努力什么?” “每天自我催眠,骗自己说你其实很喜欢章赫之,然后每天爱我一点点,慢慢的,你就会真心爱上我。”他盗用她的句型。 她仰起脸望他,红红的嘴唇诱人。“如果爱上你那天,我就要死了呢?” 他想亲她,又怕被批评欺负弱势团体。“你怎么知道我不会比你早死?” “当然不会,你那么健康。” “你看不见我,你只是‘以为’我很健康。” “你不健康吗?”忧郁画上眉间,商天雨在心底架构剧情。所以他才和她一样,选择这个连空气都飘着淡淡咸味的小渔村,度对最后光阴? “对,我的眼白是青色的,皮肤是橘色,如果你肯再和我靠近一点,就会发现我的左脚开始出现腐烂迹象,我的代谢出现重大问题,再过不久,我也要坐太空船飞回外星球,运气好的话,我们可以坐同班机。” 她听出来了,他在玩她。“你很烦,知不知道说这种话会让人担心!” “那你知道,你不肯就医,老说些天方夜谭,有多让人担心?” 她低头,扯着他的钮扣,颊边挂着抱歉,“对不起,我对你真任性,我知道任性的女人多让人讨厌,可是你对我太好,好到我以为你会无条件包容。” 好啦,几句话,她又堵上他的嘴巴。 摸啊摸,她摸上他的大手,把他的手拉到面前,用自己两只小小的手心包裹,冰冰的,她的手,温温的,她的心。 任性,让女人好幸福。 “我有个同学长得很美艳,金发碧眼,身材媲美名模,我们都叫她小妮可基熳,她是标准的千金娇娇女,她有很多男朋友,但总是交往不久,她很纳闷,为什么自己条件这么棒,却等不到好男人?” 章赫之对小妮可基熳一点兴趣也没,可他还是很捧场的问:“她的脾气不好吗?” “嗯,她太任性。” “怎么说?” “她上课发烧,我们要送她去医务室休息,她不要,非要打电话叫她男朋友来送她回家,可是她男朋友也在上课啊,她才不管,对着手机生气,说:“如果你五分钟不出现,以后就不不准出现在我面前。”” “果然很任性,不过生病中,可以体谅。” 她摇头。“有次我们去买东西,她大包小包买好多,硬要男朋友来接她,还打手机说谎骗他说她出车祸了,要人家赶快来救她,不久,她男朋友赶来了,发现她根本没事,他气疯了,原来那时候,他正在进行一场面试。” “这就有点离谱。” “离谱的事才多咧!她睡不着,凌晨三点打电话要男朋友帮她唱催眠曲,男朋友发烧,她偏要和对方开着敞蓬车去兜风,害人家的感冒转成肺炎,她突然想吃中国菜,不管多晚,都要男朋友马上替她端过来……她常常说自己倒楣,永远碰不到好男人。” “好男人也需要好女人。” “我跟她说同样的话,结果,她哭花眼线告诉我,“我才不是耍大小姐脾气,只是在享受被宠爱的感觉。”那时候我不懂,现在,我懂了。”她缓缓点头。 “懂什么?” “那是一种对宠溺无限的沉迷,而且,始作俑者是男人。” 他一脸不赞同。“这种话太强词夺理。” “要不是让阿誉哄着,宠着,我不会在离开后,那么痛苦,要不是你对我无条件包容,我不敢对你予取予求,却自私地不给回报。瞧,女人都是男人宠坏的。现在,你有两个选择。” “哪两个?” “第一,和我保持距离,不要再受我欺凌……” “我选择第二个。”他想都不想,直接说:“沉迷吧,我愿意对你无上限宠溺,我愿意爱你疼你把你宠坏,并且不要求回报。哪天,你觉得罪恶感太深,就和我回台北看医生,如果医生太高明,没收你的太空船,到时候,我发誓,你要去把那个阿誉从杜娟手里抢回来的话,我一定昧着良心当帮手。” 她鼻子酸了起来。“为什么对我那么好?” “对你好,不难,对你不好,才困难。” “你和阿誉真的很不一样,阿誉从来不会说这些好听话。” 是吗?原来,她的病逼出他的潜能,他可以不摆臭脸,他可以甜言蜜语,他甚至可以忘记,她是晴天的妹妹。 “那么晴天和跳跳都很委屈。” “阿誉不说,但是他做;阿誉的嘴巴不好,但是他的人很棒。”无论如何,她都会站在阿誉那边。 章赫之又不满了。“我说我也做,我的嘴巴和人一样好。” “对咩对咩,当情人,你比他更高竿。”她丢给他一个甜得化不开的笑脸。 “如果他不介意,我很乐意给他技术指导。” “那杜娟一定很感激,她会发好人卡给你,表彰你对他们婚姻的尽心尽力。” “我要收集几张好人卡,才能换到你的爱情?” 他的话让商天雨停电三秒,发电机再度发动时,她问:“完蛋了,你身上是不是偷藏了黑粟花的蛊?” “为什么?” “你让我染上毒瘾了,我戒不掉你的温柔,戒不掉你的呵护,哪天你不在了,我怎么办?” “我怎么会不在?” “所有我爱和爱我的人,到最后都会离开。”这是经验不是胡诌。 他捏捏她的脸,许下承诺,“我在,除非你叫我离开。” “这是承诺?” “是承诺也是宣示。”他一把抱起她放在椅子上,轻声问:“让我背你,好不好?” 他怀念以前,背上软软暖暖的感觉。 “好。”她喜欢背背,喜欢阿誉宽宽的背,贴在上面很安全,作家先生,也有相同的背吧? 她张开手臂,张扬笑脸,他转身让她附在背上,闻到让人熟悉的味道。 怎么办?越来越喜欢他了,她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善变的女人,同时开始担心,自己会不会在阿誉背后劈腿。 章赫之背起她走出家门,他一路走一路说话,他有很好的形容词,形容这个她热爱,却看不见的小渔村。 前面的路上有人在收鱼干,空气里有鱼腥味,也有丰收的味道……学校下课,脏兮兮的小孩子像蝗虫般涌出,校门口卖芋冰的小贩身边,围了一堆吵闹不休的小孩……卖菜的大婶穿着花洋装,嘴巴擦了红唇膏,要去活动中心唱卡拉OK…… 他是她的眼睛,告诉她,这个世界正在进行,不管开心不开心,他们都只能向前走,不能回头。 “你很无聊,都不必赚钱哦?”阿乐背着书包朝他们跑来。 以前他觉得姐弟恋没什么不好,现在觉得很糟,因为姐弟恋,姐姐很闲的时候,弟弟还被关在学校里,然后就会出现一个吃饱没事做的男人诱惑姐姐劈腿! 章赫之不理他。 “跳跳,下来走啦,你都不知道很多人在看你们呴!”阿乐气急败坏的又追上去。 商天雨却笑着摇头。“我又看不见,至于前面的明眼人,他都无所谓了,我有什么好怕。” 事实上呀,她爱靠在他的背上,爱勾住他的脖子贴在他颈上,爱不停地听她说话,爱和他变成连体婴,相偎相依。 “我真的无所谓。”章赫之也笑。 阿乐凶狠的瞪他。“知道你的脸庞很厚啦!跳跳是小姐,你不要害人家说她的八卦。” “你担心被传八卦吗?”他不跟阿乐说话,偏头问背上的女生。 “不怕。” “怕不怕人家说你是我的女朋友?” “不怕。”爱传就让人家去传吧,造福大家的茶余饭后也不错。 “怕不怕传到阿誉耳里,让他认妹夫?” 妹夫?想太多,商天雨大笑。“不怕。” “很好,都不怕的话,我们可不可以甩掉啰嗦的小男生?” “怎么甩?” 他们聊他们的,丝毫不把阿乐放在眼底,气得他脸红气喘,肿胀的脸颊像河豚,恨不得和眼前的男人干架。 “我跑快一点,把他甩掉!” 夭寿!他们讨论得很光明正大哦,也不想想谁是原生野鸡,谁是饲料鸡。 “可是你背着我,跑不快。” “不相信我的体能?” “不是啦,阿乐是青春期小孩,像猴子一样,成天跳来跳去,精力旺盛没处发作的时候,还会想找人打架发泄精力,而你……” “我怎样?” 商天雨在人家背上,很残忍的批评。“你是中年体残学院的院生,一定跑不赢他。” 中年体残学院?太瞧不起人了,虽然他长年坐办公室,但是人参也吃掉不少条,体力没问题的啦! “是吗?试试看。”章赫之朝着阿乐挑两下眉毛。 “不要太勉强。”商天雨比较担心中年男子。 “放心,我的骨质密度是三。” “哇,真了不起。”正常人是零到一,他的骨头是架钢筋灌水泥吗? “饭前血糖呢?” 他的胰岛素也分泌正常。“八十九。” “血压?” “六十八、一百零三。” “身高体重?” “一百九、七十八。” “很标准,健康宝宝。” “不要叫我健康宝宝,请叫我飞毛腿。” 说着,他很小人的不通知一声就开跑,商天雨在他背上颠簸着,用力抱住他的肩膀保持平衡,她不停笑,笑得咯咯响,笑的岔气。 她的笑娱乐了他的心,心理影响生理,这场体能竞赛,他注定要赢。 很厉害呦,他背了个她还能跑得比青春期的孩子还快,伏在他背上,她听见阿乐的吼叫声渐渐远了。 她还以为中年男子远远抛下青春期猴子,却不知道是他使诈,跑着跑着拐进小巷子,三钻两钻,钻进没人的空屋里,阿乐老早超过他们了,没发现他们躲着,还拼命往前追。 章赫之很神气的想,知道了吧,老男人不只体力不逊于青春期小男生,连头脑都要比小公鸡高明几分。 商天雨在他背上听着他的喘息,闻着不知道打哪里飘来的香味。 她认得,那是夜来香,夜里才会散发香甜的花朵,甜香和他的体香,诱发了她的任性,她在他背上,吻了他的脸颊。 他定格,傻傻地回味颊边温暖,浮起一抹笑。 |
| 上一页 返回书目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