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 本章字数:24574)

  笔情

  我早生华发,未30岁,已经花白了许多,每有朋友问,便自嘲说:

  “不正像是“七紫三羊”的毛笔吗?

  同辈少有不知七紫三羊的,记忆好的人,甚至叫得出“集大庄、文清氏”或“老店林三益”这些制笔厂的名字,只因为早期的中小学生,多半都跟这种毛笔打过仗。

  “七紫三羊”正如其名,笔尖一段黑毛,约是那占全笔十分之七的所谓“七紫”;后面近笔杆处,包了一圈白色的短毛,则是占十分之三的所谓“三羊”。紫毫性刚,作为笔的中柱,有利于运锋转折;羊毫性柔,像是棉花般吸水,可以补紫毫载墨的不足。一主内,一主外;一在前线作战,一在后方供输,两者原该是最佳的搭配,但不知是否偷工减料,抑或因为幼年溺管,常觉得笔锋毛太刚太少,写小字时扭来扭去,作大字时又嫌硬。临柳公权尚能称手,若逢颜鲁公,就力不从心了。

  小时候写毛笔字真是苦差事,每次把笔插回套子,稍不小心就会折损笔毛;笔上潮湿的时候,直往外冒墨泡,溅得四处都是,笔干时又怕粘在套子中。尤其是放假之后,小小一支笔管,插在铜制的套子里,早已凝固成一杆枪,左摇右撼拔不出,硬拉出来,但见一截空笔杆,毛笔尖却留在了套子中。

  每次掉了笔头,母亲总先沾些松香粉,放在火上将松香烤化,再即刻插入笔杆里,不一下子就坚固了。这时我便会拿到水龙头下,打上肥皂,将那千年黑垢一并洗净,只是不知毛笔为什么那样吸墨,不论洗多少遍,还是挤得出黑水,也绝对没有办法把羊毫恢复新笔时的洁白。

  不过有些同学是只用“七紫”,而不用“三羊”的,他们泡笔时,我发开那紫毫的笔尖,笔腹以上,羊毫的位置则一律不动,据说这样特别好使力,我曾借来用过几回,觉得像在用羽毛笔。

  羽毛笔在中国是不流行的,何况那时大家早用了自来水钢笔,不过我倒是私下自造过几支,方法是捡公鸡的翅膀大羽毛,用刀片将羽茎削成斜面,再于尖端处垂直切一刀,完全成为钢笔尖的样子。

  只是用这种上造的羽毛笔别有一种钢笔所无的趣味。

  这是因为羽毛不似钢铁的坚硬,随着运笔的轻重,能变化出许多粗细不同的线条,正像是西洋中国世纪羊皮书上的字,有一种特别的立体效果。此外羽毛笔还有一妙,就是书写时沙沙作声,随着笔划的轻重转折而抑扬高低,除了实用价值不及钢笔耐久,在艺术表现上,羽毛笔显然跟中国毛笔一样,更具有变化,也更贴心。

  小学时,签字笔尚未发明,不过我也早已尝试,用厨房洗锅的“轻石”,靡成小小的尖头,再配上自来水笔的笔管,由于轻石多孔而吸水,笔管内的墨汁自然顺石而下,颇能写上一些字。

  只是我这自造的签字笔太不耐用,笔尖又脆弱易折,为此我弄脏了不少本子,受了许多责骂,但后来想想自己是最早使用签字笔的人,倒还有几分得意。

  似乎在签字笔发明之前,原子笔就流行了起来,也便总可以见到染得一身一脸原子笔油的人,和写在这一面,不久之后全透到纸背的情况。

  早期的原子笔虽然滑,惹起麻烦却比钢笔和毛笔严重多了,钢笔水怕“退色灵”和漂白粉,弄脏了好洗。

  墨汁虽难洗,但容易干,也便少出意外。唯有原子笔漏油时,不但洗不净,而且随时可能遭到暗算,甚至落笔时停在纸上的厚油渍,也能染得一袖口。

  此外原子笔最怕碰到光滑的东西,纸滑它不滑,硬是写不出东西,我曾经痛恨一个数学老师,就用白蜡烛将作业全部薄薄打上一层,作业发回来时,果然看见上面上大堆重复又重复的“勾痕”,相信那数学老师必定报销掉好几支原子笔,且还弄不清是怎么回事呢!

  高中开始学国画,启蒙指定的毛笔叫“天下为公”,名字十分堂皇,笔势却并不伟岸,短短的褐色毛,大约是黄鼠狼身上借来,至于价钱,可是远在七紫三羊之上。

  果然一分钱一分货,这天下为公居然为我开启另一片天下,我用它画鹿角一般尖细的树枝、瀑漏的水纹、柔柔的勾云,又械笔侧锋地表现出斧劈皱坚硬的岩石,我开始了解,一支好毛笔,不但可以软硬兼施,而且是“小大由之”。中国毛笔的特色,是能具备“尖,齐,圆,健”四德,即使用的是大笔,如果掌握那尖细的笔锋,仍然可以画须发昆虫;即使用的是小笔,如果用力按压、缓缓出锋,也能表现粗实的线条。

  小时候,父亲扶着我的手练字,说是握笔的手心要能放得下蛋,我那时手小,摆不下鸡蛋,便把个鹤鸽蛋塞在其中。母亲看我写字时,则说笔要抓得紧,即便有人偷偷从后面抽笔,也要不被抢去,我便猛力地握笔,把手指都掐出血痕。至于听说“眼观鼻,鼻观心”,“笔杆要对着眉心”,更一味模仿得差点成了斗鸡眼。

  直到学画之后,才知道什么是“指实掌虚”,“气静神、”。原来握蛋的意思是说手指要灵活运动,而非像是抓棍子般死板;抓得实和鼻观心的意思,则是指注意力要集中,将自己的“精神”,通过时、腕,指掌,传达至笔尖,而不是松散不经意的随便涂抹。

  渐渐发觉小小一管,密密千毫之间,居然有这么许多天地;而那每一根线条,每一滩墨沛之中,居然有那样多的情思与韵趣。

  也渐渐发觉,这手中的毛笔,居然成为一种会弹奏的乐器,将那许多无声的声音,用层层轻重高低的音符,交织成一篇篇交响的乐章。

  于是公孙大娘舞剑,长年老舟子的荡桨,乃至锥画沙、屋漏痕,这许多古人顿悟用笔之妙的抽象故事,也便不断在脑中浮现,而有了新的体会。

  从天下为公、兰竹、白云、山马、长流,到那叶筋、根取、红豆,精工,我也便渐渐发觉,笔毫之刚并非腕底之刚;而毫未之柔也并非腕下之柔,从线条之转折、笔锋的转折、指掌之转折,乃至心灵的转折,根本浑如一事,心转笔转,有时觉得每一支笔都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

  有一年到日本京都,名山古刹间看到一矮墙围起来的上百方尺之地,中间叠石如塔,塔底苍劲地刻着“笔家”两个斗大的字,但不知这写笔家二字的笔,是否也葬人了家中,又不知那用笔之人,是否也随之地下。

  笔为人用、为人用笔、用笔为人、用人为笔。

  我在碑前仁立良久,觉得数十年用笔的自己,在这宇宙之中,何尝不像

  一支笔。到头来,必然是销得断毫枯管,问题是:笔下耕得出多少心田?

  墨情

  “咱们家没有黄金条,倒有不少黑金条!”

  小时候,每当母亲清理樟木箱里的衣服,总会说上这么一句,而每到冬天她初穿起厚大衣时,我便捣着鼻子喊:好怪的黑金条味儿!

  “要说是墨香,你在别处还闻不到呢!这是麝香,听说过吗?如兰似麝!”

  我不懂什么麝,却知道那必是很珍贵的一种东西,因为有一回父亲特别掏出一块黑金条,小心翼翼地在我面前打开那厚厚的棉纸包,露出里面一条黑漆漆写着金字儿的东西,掏出手绢擦了擦上面的白霉,又赶快包了回去。从那小心的劲儿,我就知道,可真是“咱们家压箱底的宝贝”。

  宝贝是不出箱的,父亲桌上摆的是公事房发的墨,我上学带的则是小小的塑胶砚台和福利社买来的极品墨条。

  虽然写着极品,谁都知道那是最差的东西,因为不但磨起来滋啦滋啦地响,磨的地方膨胀得一倍大,而且易崩、爱掉渣。每到作文课,孩子们在原本就不平的桌上摆起底不平的塑胶砚,再滋啦滋啦地磨墨,有时候突然磨出一块小石子或是崩出一团黄土,弄得墨水四溅,引来一片叫嚷,这画面、这声音,30多年了,也难以忘记。

  或是因为大人们把祖傅的那几块墨宝贝看得有些过份,墨对我也便有几分神秘感,我常想,那如兰似麝的黑金条,是用来磨墨写字,还是摆着好看,抑或专供薰衣服。

  “这好墨啊!可是比金子还贵,它是用麝香、珍珠粉、珊瑚未、玉屑,跟那千年老松树烧出来的烟和在一块造的,别看这么一小块,可是得让那有力气的大汉,锤上一万下,那材料才能匀,也才能紧,所谓一点如漆,这么一块好墨,能抵上公事房发的几十块,即使不小心掉在水里,两个月也不会溶化……。”父亲眯着眼睛说,好像是神话故事一般。

  为什么要把墨丢到水里呢?我心想。不过跟着便偷偷把我的“极品墨”放进一个装满水的奶粉罐里,并藏在柜子深处,直到有一天母亲说柜子里必定死了老鼠,才发现那罐子已冒出了白毛,臭得比阴沟水还可怕。

  极品墨后来总算被瓶装墨汁代取了,小学五、六年级,有人用化学制的墨膏盆,有人用蜡纸装着墨汁瓶,我则承继了父亲的铜墨盒。

  铜墨盒原是父亲在办公室用的,方正而略带圆角,盖子及盒边都是黄铜打造,上面精工刻着两个殷商铜器的图纹,盒底则以一块红铜镶嵌。墨盒打开,里面装的是泡了墨汁的丝瓤,盖子里层有一方石版,大概是专用来添笔的。

  墨盒拿回家的时候,已经是父亲过世百日了,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墨盒打开,里面却早已干成了一小块。母亲去找了些丝棉,用水烫熟,又把墨盒洗干净、将丝棉放进去浇了些墨汁:“从今你就可以不用磨墨了,干了就将瓶装的墨汁加进去,比磨的好,你老子磨了一辈子,也没磨长久,而且磨出来的墨汁倒在墨盒里容易臭,像他的臭脾气!”

  “用咱们家如兰似麋的墨去磨,就不臭了!”我说。

  “照臭,把麋香闷着,只怕臭得更凶!”

  墨盒确实比较好用,由于有丝棉的滋润。它不必像用瓶装墨汁般地不断添笔;否则会有渗碗晕浸之忧,也不像磨墨费时间。但是我只用了一年多就停止了,因为我不高兴同学们好奇地把玩我的墨盒,也不喜欢老师的讯问,尤其是一个初次上课的国文老师,在观赏我的墨盒之后说:你真有福气!这么小,就用这么讲究的东西!

  我把墨盒洗干净,用父亲丧礼后摘下的自帐白布层层包好,交给母亲,她不解地看我。

  “把它跟黑金条放在一块儿吧!爷爷留下的墨,爸爸舍不得用;爸爸留下的墨盒,我又何必用呢?”

  有些东西,似乎是当然应该跟着它的主人去的,它属于上一代,能使下一代,有所感动,却无法进入下一代的生活。

  我又回到了磨墨的日子,而且渐渐开始喜欢那种“墨与砚若相恋恋”的感觉,一块平凡的石头,一块黑黑的墨条,当注上水,轻轻磨几下,居然就能产生淡淡的幽香和纯纯的墨汁。它不像瓶装墨汁那么浓,却比墨汁来得细腻;它容易晕散,但晕散得均匀而优美。尤其是在学国画之后,更知道了墨有“干、湿、浓、淡、黑、白”五韵,又有焦墨、宿墨、埃墨,乃至松烟、油烟的不同。

  那时我用的是一块日本制的吴竹墨,通体包着金,仿佛一块真的金条。

  我花了好几次赚得的稿费买下它,却发现它是那么难磨,画小小一张图,单单磨墨,就得耗上10多分钟。

  但是我一直把吴竹墨用到无法再抓得住,才收进柜子,因为尽管难用,它却是我所用过的最贵的墨,使我想像自己也是昂然的一介书生,如同父亲口中的祖父一般,用那上好的李廷轩墨,飒飒几笔,就成为众家争求的墨宝。

  每一次看到古画,我都会想,不知道这画家用的是什么墨。如果在裱画店里,我甚至会贴近那些作品,细细地嗅一下墨的味道,并注意墨沛中是不是有那金玉之屑。

  “有金有玉,这么多年也早掉了!”裱画店的老师傅说:“只有墨最实在,几千年几百年都不变,有时候纸绢黄得不成样子,那墨迹可还是清晰不改。所以墨不必多么贵,只要细致、不掉灰就成了!”

  从高中历史课本里,我也确实读到“由甲骨文的朱书、墨书痕迹,可知中麋的墨去磨,就不臭了!”我说。

  我把墨盒洗干净,用父亲丧礼后摘下的自帐白布层层包好,交给母亲,她不解地看我。

  “把它跟黑金条放在一块儿吧!爷爷留下的墨,爸爸舍不得用;爸爸留下的墨盒,我又何必用呢y国在殷商已经有了笔墨的发明”。算来几千年,那龟甲兽骨上的笔痕,不还是清晰得一如昨天书写的吗?

  由于好奇,我特别找到做墨的地方,没想到那竟然如同火场废墟一般,四处都是焦灰。在一间低矮的瓦房里,看见盏盏灯火,于黑暗中跳动,每一个火苗上,都有着一个半圆的钵,收集下面窜升的油烟。另一处破了顶的棚子里;几个工人则在锤打和了胶的烟墨。

  我没有看到如父亲所说的珊瑚末、珍珠粉和玉屑,墨对我不再那么神秘,我却对墨多了一分敬佩,觉得它很伟大,伟大得平凡,从最平凡的地方发生,成为最长久的存在。

  我也渐渐了解,这么平凡的东西,是人人都可以发现,也可以制造的,譬如画黑蝴蝶,为了表现那不反光的黑翼,史就曾经用白瓷碟,放在烛火上,收集烛烟来当墨用。譬如西方人用的脸汁,常叫印度墨,可知印度人也很早就使用了墨。

  既然烧东西会产生墨烟,当然任何懂得用火的民族,也就都可能用那黑灰来作画,写字,那黑灰也就是墨。

  可是为什么只有在中国,墨才能被发扬光大,且在那水墨的无边韵趣中,表达出深入的情思?

  有一天在研墨时,我顿悟了其中的道理:

  因为我们的祖先没有制成墨汁来使用,而是将那烟灰做成墨丸、墨锭、墨条,每次使用,每次研磨,取那砚池中的水,和以墨牛,来耕砚田。

  于是“试之砚则苍然有光,映于日则云霞交起”,那每一次墨和水的遭遇,便成为一种风云际会,与濡水蘸墨的毫翰,构成了许多机缘。

  他们不像用钢笔蘸浓墨汁,只是单一的表现,而是不断地交融、不断地交织,不断在偶然的飞白、渗漉、晕浸与泼洒间,创造出一种永不重复,永不雷同的结局。

  小时候父亲说的神妙故事犹在耳边,那压箱底的黑金条却随着一场大火而成为灰烬的一部分,说实在的,我几乎没能真切地看清楚李廷轩墨是什么样子,只知道家中曾有祖父留下的好几条传家宝。

  传家的李廷轩墨原是不准用的;不用的墨又何必生为墨,它的存在与不存在,也就于我甚至这世界没有太大的关系。不过我喜欢父亲珠粉、玉屑。麋香、珊瑚末的描述,也欣赏祷画店师傅对那珠玉的否定,因为墨之为墨,正如我之为我,本元需那许多精巧的妆扮。而若没了那许多附会夸大的添加,世上又有几人能予宝爱,且从这平凡的漆黑之物中,悟得许多真理?

  纸情

  从香港寄来三件大邮包,是两个月前订的一百张“蝉衣笺”、一百张“罗纹宣”,50张“玉版宣”和20张“豆腐宣”。一一点过,并在包装的牛皮纸上写下日期和名称,打开柜门,却发现三面架子,早已塞得毫无隙处,甚至有反潮之虞的地上,也堆了数十卷“月宫殿”,正不知如何是好,又听门铃响,邮差笑说忘了一包由台湾寄来的东西,才想起是月前在和平东路买的两百张棉纸。

  总忘记自己茂纸如山,甚至连更衣室里,床底下也塞满了各种纸,却还老是四处搜购,只要看那纸行老板一挤眼:“我偷偷收下了几十张文化大革命前的东西,您要不要看看?”便即刻一挥手:“甭看,我全包了!”

  碰到学生买错了纸,说是要扔掉,我更不忙不迭他说:“不要扔,拿来给老师练字,或转卖给用得着的同学。问题是,练字用不了多少,差的纸也少有人要,只好愈堆愈高。于是从那干隆纸、金粟笺、发纸、蝴蝶海苔纸、画仙纸、各式宣棉纸,乃至最廉价的机制纸,立身其中,觉得像个纸行,而朋友见了,则呼我千声“纸痴”!

  嗜纸而能成瘾,大约总非一日之功,而当天生就对纸有慧眼,于是看纸不过为纸,我看纸,则其间自有许多乾坤。

  譬如手工制的长纤维与机制的短纤维纸就不大相同,凡是透光看去。一丝丝纠葛盘旋,如同满天云龙,而且上下左右的韧度相同,必是手工漉成的长纤维纸。至于看不出明显的纤维,上下和左右的韧工又不一样的,必是机器制造的短纤维纸。

  这是因为前者用手将泡软的树皮,一条条撕开,锤打、蒸煮、加胶,再以竹竿搅拌,举漉成。当纸浆被捞起时,因为经过手工摇动,所以纤维的分布平均。后者则不但在机器搅拌时,容状蛩橄宋蛭圃焓敝浇牧飨蛳嗤狈Ρ浠?br>
  这许我知识,实际也是一日日累积的。记得有一个行家,曾叫我撕报纸,纵横着撕与直著撕感觉的不同,而使我了解了所谓的“纸浆流向”。

  裱画老师傅自然更是审纸的高手,他曾经教我从纸上竹帘的痕迹,一做为重要的鉴定依据。

  “你叫黄君壁用港宣或是宋褚,当然成,但如果发现任伯年用的是埔里的台宣,就非假不可了!”他又眯着眼睛,神秘兮兮他说:“以前人会用寺庙里抄写经文的‘写经纸’,以求其古;现在也有人专跑图书馆的善本部门,偷前朝书里的老纸造假,若用那宋纸、宋墨,只题名,加上宋代不与盖章,你说怎么鉴定?”

  老师傅不但能裱、精鉴,还会接纸、造纸。他说中国纸最好接,因为是长纤维、质软,所以只要在两张纸的接头处把纤维拉长,就能天衣无缝地接合。

  老师傅接纸全不用刀,先将纸边打湿,用他那长甲细细刮薄,再淋上浆水,再把接的纸,对准帘纹地放上,将重叠处照样刮弄一遍,卷起风干后,果然毫无破绽。

  至于造纸,有一回看见客人拿了张破了的古画,要求师傅把那破洞,用同一式的纸料补上,却又不准从画边上切纸填补。“既要纸质、颜色相同,能找到一样的老纸,师傅怎么敢接呢?”我心想。

  却见老师傅用圆口刀,从画面四处平均地刮了一遍,收集下一团纸毛,调上浆水,压平之后居然造出来一小片,正补上了破洞。

  从裱画老师傅那儿,看到的新奇事儿,真是太多了,而我对纸,尤其对中国纸的瘾,大概也就从那时种了根,我尤其记得他说:

  “没有这么精良柔韧的纸,画如何能经得再三的装裱?没有长纤维,画又如何能棱成卷轴,历经几百年无数的舒卷而不新?没有这么细的纸质,中国水墨的韵趣又如何发挥?纸是中国人发明,纸的精神、灵魂,也只有在中国获得真正的提升!”

  纸居然也有精神、灵魂?我一步步地追索,发现手工造的纸,确实各有各的面目,非但不同批的纸,因为纸浆中胶含量和纤维密度的差异而不同,即使同一张纸,左右也可能有厚薄的区分。

  加上中国的“生纸”特别容易吸收空气中的‘,悬浮物”,所以放置久了的纸,能成为半吸水的“凤矾纸”,有时候放得太近厨房,因为吸了炒菜的油气,画来满篇细小的白点,更造成特殊的效果。

  黄君壁老师就最会利用这种效果,有时我在想,我是小纸瘾,他才是真正的老纸瘾。因为不论多么旧、多么皱、甚至染了满处墨痕的垫底纸和生了寅斑的受潮纸,到他手上,都能成为特殊的效果。于是白点成了雨景,潮班成为云树,皱痕成了石纹。

  “顺着这些斑点作画,反而能打破旧格式,创出新构图!”黄老师说。

  可不是吗?纸被我们从橱柜里请出来,展在案上,轻拂纸面,如同相对促膝的老朋友。它不是被我们役使,我们也不能全听它的,而是在彼此了解体谅、互就互让的气氛下,共同创作一张不朽的作品。

  作品之不朽,也靠纸之不朽;纸若朽了,作品也便难存在;而艺术家的不朽,更有赖于作品的不朽。这位朋友在笔朽、墨枯、人亡之后,依然为我们发言,岂不是太伟大了吗?

  所以即使是不着一墨的白纸,于我这个纸瘾,也便有许多遐思可以驰骋,正因为它不着一笔,所以可能有无限的生机,如同一个初生的孩子,代表的是无限的希望。相对地,如果不能善加利用,也便毁了它的前途。

  于是这纸与每一个用经的人,不也就是一种缘吗?

  是何其有幸的纸,能被携人修楔的兰亭,成为王羲之笔下不朽的兰亭集序,落人辩才和尚的手里,再被萧翼偷出来,经过各家的临摹,却又不幸地随唐大宗而长眠?又是何其有幸的纸,能被黄公望画上富春江畔的十里江山,进入收藏家云起楼主之手,临死殉葬投入火里,再千钩一发地被抢救出去,留得残卷,成为故宫的无价典藏?

  又是何其有幸的南唐楮树,能经过寒溪的浸润、蔽冰举帘、荡涌熔干,成为那“滑如春水,细如蚕茧”的“澄心堂纸”。

  又是哪一位慧心的人,在简犊、缣帛风行的时候,会想到以树皮、麻草这些平凡微贱的材料,捶煮成人世间第一张纸呢?那初生的纸,会是多么地粗拙而丑陋,它必定有着不整齐的边缘,高低起伏的表面,黄褐且带着灰砂的色彩。它或许只是在偶然间被创造,却为人类文化开辟了一条宽敞的大道,载着世世代代的知识,驰向未来。

  问题是:“当我们在阅读、在书写的时候,面对着莹洁加玉、吹弹有声的纸张时,又有几人想到,经们曾是草茎树皮?因为大精细的机器制造过程,即使对着光线,也再难窥透它们的骨骼。

  因此,我钟爱传统的中国纸,喜欢轻拂它们的表面,感觉那粗细适中的质理,且用我的笔墨心灵与它们共鸣。尤其是在夜阑人静的时候,窗外的风从林野间吹过,飒飒的音响正如同笔尖滑过纸上的声音。柔柔的毛笔尖是风,千丝万缕交织成的纸是林野,那音响交融为一,非常非常地真实、自然而优美……。

  砚情

  “这种砚石非常珍贵,只有在广东端州的一条溪流里才找得到。为了顺着矿脉,挖掘出最好的石头,采砚的工人,从溪边的岸壁凿进根深的洞,窄小的洞里,只能爬着前进,要想转个身都不行。偏偏很多砚坑都距离水面不远,山里下雨时溪水暴涨,疾流一下子冲进砚坑,使许多人丧生。所以在深入砚坑的时候,总是好几个人一组,遇到深的洞,则要十几个人,大家前后相连地爬进坑里,把猪油灯放在胸口,仰着脸凿切石头,然后把切下的端石传递到坑口,外面的人则一面负责收集成果,一面负责警戒,看到溪水暴涨,立刻大喊一声,于是坑里的人,手拉手,由最外面的人用力拉,成串地退出来。尽管如此,那爬到最深处的人,在拉出洞外时,常已经淹去了半条命。

  你要知道,人到了生死交关的时候,常只顾自己逃命,溪水一下子淹进洞里,哪里还会想到伸手等着下面的人来抓?所以这进坑采砚的事,都是一家人,通常做匀亲的在最前面寻找矿脉,弟弟和孩子们则长幼有序地跟在后头,愈年轻的愈接近洞口,也愈安全,女人们则在外面守着。

  据说有一个采砚几十年的老人,带着一家儿孙下坑,老人突然挖到一块他从没见过的好砚石,那虽然是块石头,但温润柔腻得如同婴儿的皮肤,摸起来好像有弹性、能呼吸一般,砚工们管这种石头叫端溪石精,就像古灵精怪,是吸收天地寒泉千万年的灵气,才孕育出来的,传说在矿坑里,只要一松手,这处石精就会不见了。当老人挖到这块多少砚工梦想一辈子,也碰不到一次的石精时,兴奋地交给身边的兄弟,一个人、一个人地传出去,并叮瞩着每个人绝不能松手。哪里知道,这时溪水突然暴涨:一下子冲进了狭窄的砚坑,靠近坑口不远的一个初入坑的孩子,瞬间慌乱了,只记得祖父一路传话出来,这是百年难遇的石精,半辈子可以不愁生活的无价之宝,正犹豫着,一只手已经被外面的人拉住,狠狠地拖了出去。而当他脱离洞口时,另一只手仍然紧紧地抓住石精,只见如排山倒海般直泻而下的洪流,已经淹没了整个砚坑,而他的爷爷、爸爸、叔叔、哥哥们,全留在了洞中。”

  每次父亲准备练字,他总是要求父亲重复这个早已会背的故事,看着缓缓研磨的墨,散出淡淡的幽香,原先的清水,逐渐泛出油油的紫光,他觉得那块砚石,正是端溪的岩壁,而那一泓墨,则是壁上深邃的山洞,里面一晃一晃、一闪一闪的,是盏盏的猪油灯,和仰面凿石的工人。而每当父亲说到山洪暴发那一段,他则在心里喊:快逃哟!快逃哟!丢掉石精,保命最重要!

  只是故事的结局并没有改,悲剧还是一幕幕地发生了。

  “咱们这块端砚是不是石精啊?如果是,我就不要,因为它害死了砚工的一家人!”他对父亲说。

  “不是石精害死人,是那个不懂事的孩子,舍不得扔掉石精,所以害死了洞里面的家人!”父亲说:“你放心!这不是石精,只是一块端砚。虽然如此,这么细、这么紫的砚石,现在也不容易找到了,它同样是工人们手手相传,从阴冷湿黑的坑里采来!”

  父亲不在家的时候,他常偷愉打开紫檀木的盖子,细细端详那块神妙的石头。砚面大约有他三个手掌的幅度,和一个拳头高,靠近砚他的一侧,浮雕着云龙的图案,从龙口向外吐出一道气,里面包含着一个绿色的龙珠,父亲说那叫鹦鸽眼,只有在好的端石上面,才找得那种圆眼。那云的图案一直延伸到砚田的两侧。砚田是暗紫色的,略略横过两三条绿色的石纹,据说是石眼的尾巴。靠近砚田的另一角,则又有着三个绿眼,每个眼的中心,且带着一个黄点,父亲说这叫莲叶田田,池中有水,可灌砚田,田侧有莲,池畔见正,天上有龙,兴云致雨,为降甘霖。

  他轻拂砚面,立刻留下小手印,赶紧使劲地搓,却搓出一条条的老泥,像是从久不洗澡的身上搓下来的一般,令他难解的是,这砚石说明总是“洗澡”,为什么每次搓,都会出现老泥?

  父亲洗砚,是不假他人之手的。而且既不用肥皂,也不用丝瓜瓤,而是专托朋友找来已经变黄的老莲蓬,磨拭砚上的黑垢,洗完之后,除了底部和侧面用布擦干,对于砚面是绝不碰触的,说是留一些水,正可以润砚,而且如果用布擦拭,难免留下棉屑,磨出来的墨质就不够细了。父亲甚至总要保持砚池里的水,说是用来滋养石头,免得枯干。那哪里是一块砚台,根本就是父亲案头的山水,一片可以灌、可以耕、云蒸水起的土地。

  只是父亲故后,那块田便难有人耕了,母亲不准他用,说是小孩不懂事,容易弄坏了,但是母亲还总是为那砚台注水,且说着与父亲一样的话:砚台要滋养,免得枯干,每次看母亲缓缓地收拾收房,见到砚台,像是吃一惊,赶紧冲出去倒半杯水进来,突然欣开檀木盖,将水注下去,又匆匆地盖上,走了出去,他心中就对那砚台升起一种特殊的感觉,甚至是一种敌意。

  初中一年级的早春,家里失了火:当他焦着头发跑出大门,熊熊的火苗已经冲破了屋顶,第二天的清晨、母亲带他回到废墟上,走进断垣,只见许多人,一哄而散地跳出墙去,劫后残余的一点东西,全被捡走了。母亲跨过一堆堆烧焦的衣物,算着位置找到书房的残碟,将破瓦和发着炭酸味的断粱小心的抬开,风乍起,未烧尽的书页随着烟灰飞扬,就在那层层的焦土间,露出一块深紫……。

  “因为它倒扣着,看来是块烧得半焦的砖,所以没让外人捡去。”在废墟上;临时搭建的草案中,他的母亲又为那方端砚注上清水:“全赖这云龙啊!所以没烧坏,恐怕这石头也有灵,合该跟着咱们!”

  当年秋天,他参加学校的书法比赛。

  “把这块砚台带去磨墨!”母亲居然说出这样令他有些吃惊的话:“你现在大了,应该知道珍惜,而且参加比赛也应该有件利器。”

  果然他的砚台一进场就吸引了同学的注意,唯一的缺点,是占据太大的空间。学校的桌子,本就个大,剩下的地方,勉强摆得下竞赛用的毛边纸。

  依照记忆中父亲研墨的方式,他将水从研池里移上砚田,再遵守“磨墨如病夫”的原则缓缓研磨,问题是,前后左右的同学早已开始写,他们多半使用现成的墨汁,再不然则用带着墨膏的塑胶盒,即使是和普通砚台的同学。由于从来不洗,砚面上积了一层厚厚的墨垢,没有磨几下,也就可以开动了。

  他心里有些着慌,急着动笔,第一笔才下去,就晕开了一大块。豆大的汗珠突然从额头冒了出来,轰轰然,他不记得是怎么写完,只觉得缴上去时、跟别人的作品放在一块,自己的墨色特别淡,仿佛孱弱苍白的病人,站在许多黝黑的壮汉之间。

  “父亲不是说这砚台特别发墨吗?它让我丢人丢够!”

  他一进门,就把砚台扔在床上,剩下呆立着的母亲,他觉得不仅是自己受了骗,母亲也同样被骗了儿十年:

  “我还在磨墨,别人早已经开动。等别的同学都走了,我却还在洗砚台!”他生平第一次愤怒地吼叫。

  母亲一声不响地抱起砚台,又从床底下掏出一块火场拾回的破布包了起来。

  再见那方端砚,已是许久之后的事。婚礼前夕,母亲捧了一件沉重的东西,小心翼翼地放在他的书桌上:“你成家了,十年前的那场大火,什么都没留下,只有这块砚台交给你,我知道你并不喜欢,但好歹也是你父亲心爱的东西,就收着吧!”

  他不知道说什么好,觉得母亲已经不是记忆中的强者,如同那方端砚、过去是神圣不可碰触的,而今却像是乞求他的收留。

  新婚之夜,他喝了不少;却毫无睡意,坐在桌前,突然有要画几笔的冲动,新婚妻子为白瓷的笔洗盛满水,他又要求再倒一杯清水过去,并将那方端砚推到面前,缓缓地将水注下去。

  十年了!一个曾经数十载不曾断过供养的石砚,竟然裹在那半焦的破布中,一待就是10年。不知是不是因为过度地干渴,小小的一个砚他,居然用去了大半杯的清水。起初水的声音是暗哑的,随着水位升高,那水声竟泠泠地悠扬起来,像是小河倘水、春凌解冻;又好似古老庭院中,在太湖石间流下的一冽清泉,不是单音的水声,而是由四周的石蝉,做为共鸣箱的回响。为什么过去不曾注意,难道只有像父亲一样,将石砚正正地放在眼前:让砚池另一侧的凹陷处朝向自己,才能因为回响,而听到这么美妙的声音?

  “是父亲留下来的唯一一件东西!”他用手指从砚池中眯了些水到砚田上,轻轻地揉搓,仿佛幼时的动作。却觉得身边的妻,恍如父亲高大的身影,而那纤纤柔荑,则成为了父亲温暖的大手,抓着他的手一笔一笔描去……
  以后每晚练字,他就都用这块端砚了,即使忙得没有空动笔,他也喜欢用手指沾水,在砚面轻拭,他尤其爱摩裟那田田的莲叶,可以清楚地感觉到,绿色的石眼,和其间黄、黑的圆晕,有着软硬高低的不同。在书里他已经读过不少有关端砚的文章,知道那应当是麻子坑的作品。端石原是地球泥盆纪,由地下细腻的泥浆,经过亿万年的高压所形成,在它还是泥浆的时候,或许有些不同成份的泥泡浮动,凝固之后,就成为了这种珍贵的石眼。

  但他的妻子说石眼令她觉得有些可怕,好像石头成了精,瞪着绿色的眼珠,和黄色的瞳孔,他便转述小时候要讲的故事给妻听,但把内容改成年轻的孩子丢下手中的石精,使一家人逃脱,却再也找不到石精的结局,他觉得原来的故事太残酷了,使他用这一方端砚,都有些不安。

  虽不怎么爱砚台,他的妻却总担任清洗的工作,女人力气小,缩胸挺腹地捧着,有时练字后看见妻子更衣,胸前犹留一道红印,加上妻说在清洗时,不知觉中总会磨伤了手,使他终将端砚置人柜中。

  出国前,他的母亲说:“这一去不知道就是多少年,以前人出远门,总要装一瓶故园的土,到异乡不适的时候,就撒些在水里服下,你说美国海关不准带泥土,那么就把你爸爸的那块砚台带去吧!本土是石变的,身体不对劲,摸摸石头也管用!

  他觉得有些好笑,但还是顺从了老人的意思,而且唯恐在行李中摔坏了,便放在随身的旅行袋里。从维州跑到纽约,又转到田纳西、北卡、佛罗里达、饿亥俄和加州,每一次搬动,都觉得端砚又加重了几分。

  不过他确实常摸那方石头,尤其是在不舒服的时候,他总是揉搓砚面,也如同孩提时所发现的,每回都能搓出许多老泥。他发觉那老泥不是由砚里产生,而是磨损了自己手指的皮肤。好砚台就妙在这卫,看来柔软,像是玉肌腻理、拊不留手,却能在不知觉中磨蚀与它接触的东西。

  也就因此,这端砚实在是发黑的,别的砚台需要一百下磨浓,它则只要五六十下,不解的是,为什么初中书法比赛时,却让他出了丑呢?

  随着艺术造诣的加深,他渐渐领悟其中的道理。原来愈是佳砚磨出的墨汁,质愈细,也愈容易晕,反不如瓶装墨汁,有时写下去的墨不浸,笔画旁边却见一圈水渍。可以说:差的墨像是水和黑灰相调,墨灰不晕,而水晕。好的墨,则是水墨一体,水动墨也动。正因此,画那飘渺的云烟,必须用好墨佳砚,才能表现得轻灵。

  他尤其领悟到,人持墨研磨,但是砚磨墨,更是研磨人,心浮气躁的人,是不堪磨的。

  问题是在这个功利为尚的时代,有几人能不浮躁,又有谁不希望能像用瓶装墨汁般立即奏功呢?

  这端溪佳砚或是一个时代的瑰宝;甚至更上许多时代,足以让米南宫惹得一身墨,忙不迭揣人怀中的东西,却不一定能被这个时代所接受啊!

  所以作大画,或示范挥毫时,他宁愿选择可以快速研磨,而且容量特大的“墨海”砚。他以一种躁切的方式,任凭墨渣崩溅,顷刻磨就一滩墨,再神妙地挥洒出几幅画,博得满堂采。

  但是夜晚回到家,他还是注水砚池,想那莲叶田田的江南,广东肇庆斧柯山的端溪,和垂入石洞的采砚工人。

  随着探亲的人潮,他终于踏上了那块土地,却没有见到传说中泛着紫光的石版道,和“踏天磨刀割紫云”的采砚人。一辆又一辆的货车,扬起漫大的尘土,震耳欲聋的切刀,溅出一滩滩的泥水,国营工厂里,看到像是穿了制服般的砚台,整整齐齐地等待包装;端溪河畔的砚坑,则是不断的抽水马达声,和切成方块的砚材,用履带输送出来。

  在一处较讲究的厂房里,他总算见到一群雕砚的工人,成排地坐着,像是电子工厂生产线上的作业员,传递着一块块的砚石。

  挑选过的端石,先被削平了底,再依照砚面的情况画上花纹,由手操电钻的工人,打成蜂窝一般,传递到下一站做细部的修饰。

  有些砚田被特意地磨成微凹,据说是为模仿久经使用的古砚;有些砚石带着黄土和铁质的斑痕,则以浓墨涂抹掩饰,只露出砚面上石质较佳的一块;护砚的匣子,虽然仍是各依砚石的形状雕制,却髹上一层厚厚的亮光漆,再贴上“端州名砚”的现成金字。

  尤其令他惊讶的,是许多砚石都在打洞之后,被填上一团泥土样的东西,晾干送到下一站去雕磨。这动作使他想起补牙前,医生先是修整蛀洞,再调料填入的情况,只是那石头G间被填塞的黄土和绿土,竟然都成了最最珍贵的石眼。

  “有一阵子日本人疯狂地搜求端砚,害得我们差点把半边山都挖开了,带眼的石头关东多挖光了,加上石眼是要找的,有的石头左看、右看都没眼,只是切开才看得到,多一寸、少一寸都没有办法发现,而今机器雕磨,有谁耐得住一分分地找眼,再凑和着石眼来设计图案呢?而且眼嘛,本来就是石核,只是用来装饰,有谁会在石眼上磨墨呢?这加了人工石眼的砚台,谁又能说不是端砚?好比穿金戴银的人,摘了,总还是个人哪。

  他失望地转回自己生长的地方,那里的溪流里也出产砚石,虽然远不及端砚驰名,但是他想或许自己破碎了的童年的梦,多少可以获得补偿。他跟着寻砚的工人,涉足在冰冷的河水里,看他们捡起一块块石头,再以挫刀刮试,他们告诉他,台风之后,是最好的采砚时机,好的石块,被洪水从山里冲来,愈敢走入疾流里的人,愈可能获得上选的砚石。

  他们也对他说,雕砚的刀,是不怕钝的,因为好的砚石,都是绝佳的砺石,柔中带刚、肉中见骨,所以一边以刀试砚,一面以砚磨刀。

  他们将采回的石头,放在空场上曝晒,说是湿的时候见不到裂痕、斑一点,一晒就无所遁形了,有时候不好的会自己断裂。水里沉得、烈日晒得,才是好石头。

  他也试着下去雕砚,发觉那从河床上捡回的平凡的石块,与他印象中紧硬的岩石是大不相同的,有时候一刀雕下去,还以为下面是一块上好的桧木,粉白的石屑飞扬处,看到的是石头的血脉和肌理。

  他一面雕,一边想,自己作山水画时,用的笔是兽毛、竹管制成;蘸的墨是松树烧的,画的纸是桔皮漉的,研的砚是岩石雕的,用的水是溪流集的,本来就是以山水画山水,即或画的不像真山真水,不也有着山灵水韵,自然地涵泳其中吗?

  所以他只雕出平平的砚面和微凹的砚池,就住手了,他觉得雕砚的上选,应该像父亲留下的那方端砚,依照天然的石纹和石眼,刻出装饰的“薄意”和注水泠泠的砚池,使那天然的岩石,成为案上的山水;否则就宁可留吓粗砺的石皮,完全不加雕琢,仿佛携一块墨在溪间写生,找一处岩石的平面,就研磨起来,正是天人合一的表现。

  不过他的理论,是无法为砚工们接受的,他们喜欢大事工程地雕出充满匠气的水牛和乌龟,甚至连牛毛也不放过,且应顾客之请,刻出某某人赠的字样,再贴上金箔,打上厚厚的亮光蜡。

  “现在的人买砚台,只是为装饰,愈突出、愈显眼愈好,所以观台要大,砚池要宽,表示稳如磐石,云生水起,生意兴隆。虽然打了蜡的砚台不发墨,但是颜色才漂亮,也才好卖呀!何况钢笔、原子笔、自来水毛笔,都是现成的,就算真要用墨,也是用瓶装的墨汁,有谁真会在这砚上磨墨呢?”

  果然连他大学时代教画的教授,也都在用墨汁了,只是先把墨汁倒在砚里,再略略地磨几下,以加强些浓度而已。旧日的同学,甚至有人发明了电动磨墨机,一次插上三大条墨,一开马达,顷刻磨就,下面的砚台,则像个石造的圆槽,成为了机器的一部分。

  不过他还是坚持自己磨墨,不但因为这样可以做为作画前手腕的一种运动,更由于他喜欢那注水时像小河唱歌般的声音,和墨锭滑过砚田的感觉。不滞、不涩、不凝、不滑,仿佛有一种磁力,从那深紫色的砚石中放射出来,将手上的墨,恰如其份地吸引住。至于磨墨的音响,则通过指掌、手臂,只有心灵才能感觉到,是化为轻烟的松树与曾为山灵的砚石,百年后重逢的唏嘘与谓叹。

  礼失而求诸野,他甚至把珍贵的端砚带上了课堂,随着墨一个个传递下去,教那些洋孩子,体味一下磨墨的感觉,只是学生们似乎对这石头的价值更感兴趣,一路地追问多少钱,相互调笑着,说如果不小心摔在地上,就会被关监牢。其中有个学生甚至吐了些口水到桌子上,反在桌面上磨起墨来,然后说何必用这么麻烦的砚台,桌子也能磨墨,引得满堂肆虐的笑声。

  当晚,他把儿子叫到案前,愤怒地数落洋学生不识货,又说将来这方端砚,当然会传给自己的独子,但是如果知道孩子不好好保存,甚至会把砚台卖掉的话,就宁愿捐给博物馆。

  16岁大的儿子,头一歪,突然笑说:“您还是把它捐了吧!因为即使我不卖,我的儿子也可能卖,或是哪一个孙子总会将它卖掉,照您的理论推上来,当然是捐掉比较保险!”

  他呆住了,手中的墨却还在研磨,油油的墨光间,他又看到晃动的人影,仿佛一群正在挣扎的采砚人,拼命地向外攀爬,自己则是爬出洞口的那个少年,手里拿着父兄传来的,百年难得一见的石精。而滚滚的洪流,正像是排山倒海般地涌来……。 

  万花筒

  我有一个玻璃柜,里面收藏了许多珍贵的小东西,有田黄、鸡血印石、Lalique的水晶玻璃,清朝的鼻烟壶、明朝的景泰蓝、现代泥塑的九品、玉雕的小屏凤,以及两个万花筒。

  论价钱,万花筒是较便宜的,我却把它们藏在柜子的最上层,因为我知道,家里若来了小朋友,对我柜中的东西多半不会感兴趣,唯有万花筒,是他们抢着玩的。

  问题是,孩子们虽然看不到,带孩子来的大人却少不了好奇心,他们在隔着柜门欣赏每一件小东西之后,最后总是会把眼睛停在万花筒上:

  这是什么东西,亮亮的挺有意思、拿出来借我看看吧!

  于是总会出现一家老小,争看万花筒的场面。

  有学者研究,人类除了吮吸、性这些生理的本能之外,还有掏小动物的巢穴、向蚂蚁窝灌水等不用教,就必然会做的本能,我则认为应该加一项,就是“爱看万花筒”。

  不论是3岁大的小孩,或80岁的老人,几乎对万花筒都有意思。就算在儿孙面前,老人家装作不感兴趣,心里还是挺好奇。如果把万花筒留在桌上,其余人都躲出去,那老人八成会禁不住地过去偷窥一下。

  所以在美国,玩具店里有便宜的纸制万花筒,博物馆商店里有较讲究的万花筒,古董店里更有价值千元的珍品。

  万花筒可以是哄小孩子的玩具,买给女朋友的礼物,也可以是把玩兼收藏的宝贝。

  我的万花筒,虽比不上明清瓷器,倒也价值不菲,一个是展览中,向镶嵌玻璃艺术家回的水晶万花筒,一个是在古董店里购置的“凡考特”仪器公司产品。

  水晶万花筒呈三角柱形,三个斜面是用高低不平的手工染色玻璃制造,旁边以熔铅黏合,并加珠状的点缀,长柱的两头则是透明的观景窗,和变幻影象的大水钻。

  水钻约有一英寸的直径,切成钻石的多角面,所以从观景窗望进去,由于内侧玻璃的拆射,将水钻透进来的光影不断重叠,就仿佛步人水晶宫一般,同时因为这种万花筒不靠里面的小碎片来变幻,而是依靠水钻的折射,所以对着不同的光源和色彩,也就会有不同的画面出现。

  我常拿着水钻万花筒在园中漫步,对着各种花草,看其中映现的千丝万缕。上帝创造了神奇的世界,而在这尺管之中,又创造了另外一个;将面对的每一个具象的物体,变化出无限的殊象。

  至于“凡考特万花筒”,则是传统的形状,外表看来像个老式的单眼望远镜,铜管内有三面镜子,对光一端毛玻璃的内侧,装着许多彩色的玻璃碎片,并有个活动的轴头,可以旋转。

  于是随着旋转时,其中碎片的移动,红色的如同花瓣,绿色的组成叶片,小玻璃珠滚成露水。还有那拉成丝的玻璃,一会儿变为昆虫的触角,一会儿又变为小丑的帽子,加上细密的铜网,逆光看去,如同一块延伸不断的黑格子桌巾。

  我喜欢躺着看这万花筒,因为彩色玻璃片比立着看时,移动得缓慢,也便有许多机会来选择画面。

  有时候我先顺时钟转动,又试着反时钟转,看看原来出现的画面,是否能重新映现。

  有时我会看上许久,为的是希望出现在眼前的全是青绿或红橙画面,这唯有瞩于那同一色系的小玻璃,全部集在中间时,才可能见到,所以那企盼,便有些等着彩券开奖的紧张与兴奋。

  我更常常从那窄小的观景窗,看里面无穷的天地,向上下左右搜寻,试着找那天地的尽头,只是弄不懂,不过三片玻璃组成的小东西,竟然能不断不断地折射,成为无限的画面,难道我们在现实中所见的无限穹苍、浩瀚宇宙,也不过是在上天制成的一管万花筒中,所虚幻变化出来的——看似无垠,实则有限的世界?

  这想法于是激发我的灵感,何必以水钻、彩色玻璃片来制造幻象,而不采取真实有机的东西,来丰富我的想象?

  于是我收集了红色的山荣荚、黄色的枫香、褐色的翅果、青绿的草叶、橙包的圣诞豆,玫瑰的花瓣,以及捡到的秋蝉,又放进两支林中拾来的羽毛和蝶翼,放在一块玻璃上,四周再围起三面镜子。

  从这个超大型的“万花盆”看下去,但见一片春花秋叶,似闻蝉鸟齐鸣,小小的有情世界,如真若幻地不断延伸,而叶隙问映照的我的面孔和扶镜的手指,也成了这无边风月的一部分,千手千眼千手千眼千手千眼千手千眼千手千眼千手千眼千手千眼千手千眼千手千眼千手千眼于手千眼千手千眼千手千眼千手千眼于手千眼千手千眼……。

  哭

  汗水比较适合手帕

  鼻涕比较适合袖口

  眼泪比较适合空空的手指

  参加丧礼时,常在签名处接过白色的手帕,丧礼中也便有许多人,用那手帕拭泪。新而带着浆性的布料比较干硬,即或有泪水的滋润,擦在脸上也涩涩扎扎地,于是人们便不用它来拭泪,而代以一种蘸的动作,或蒙着面,让泪水直接滴人手帕之中。

  这动作使我想起川端康成的短篇小说“化妆”,参加丧礼的少女,躲在厕所里,用白手帕擦拭不断流下的泪水,甚至悲伤过度似地,颓然倚着墙壁,却又突然拿出一面小镜子,对着镜中咧嘴一笑,冲出厕所而去。

  于是那每一张白手帕后面的脸孔,就引得我猜想了,或许有人不是哭。而是在偷笑吧?!也可能有些情感本就脆弱的人,禁不得他人哭,蒙着脸应应景,即或真掉几滴眼泪,也像川端笔下的少女,是有些谜样的。

  不管怎么样,准备好手帕的哭泣,“总有些形式,也便使我觉得比较不真实。”

  曾有一位出自旗人老家庭的朋友说,旧时参加丧礼,一路跑,一路哭地奔向灵前,从中途打千、磕头、长跪,和大哭出声的次数,便能知道是几等亲。

  中国民俗更有所谓“愈哭愈发”。认为新娘在出嫁时,如果在花轿里哀哭不止,会使夫家发达,明朝墨憨斋主人的笑府里甚至说过这么一则笑话:“有个新娘一路在轿子里哭,轿夫听得实在不忍,便说:想必你是嫌弃夫家,不愿出嫁,我干脆把你抬回去好了。那知新娘子赶紧回答道:不哭了!不哭了!”

  如此说来,那奔丧和出嫁的哭,不也是心中先算计好,成为一种形式了吗?

  所以我要说“眼泪比较适合空空的手”,当人们突闻恶耗,突知喜讯,往

  日情怀一并勾起,先是说话放缓了速度,咬着牙根,深呼吸地隐忍,最后终于硬咽地无法克制。这时已来不及掏手帕,只有举起双手,掩着面地垂下头去,而泪水已经从指间成串地滑落。

  这种哭,没有准备,没有感染,没有矫饰,更没有手帕的承接,甚至根本不想在人前表现出来,空空的十指之后,却有一个比什么都真实的泪脸。

  我的三宝

  吉林有三宝,人参、貂皮、乌拉草。

  我也有三宝,画匣、军毯、毛毛毛衣。

  吉林的三宝,能够让使用它们者度过严寒的冬天。我的三宝,也许着我走过异乡漫漫的冰雪旅途。

  画匣,该说是个画箱,只因这它长不过一尺半,宽不到半尺,所以称之为匣。实则亦不是画匣,应应该是一种装乐趣的护盒,是我在中华商场的乐器店买的。

  赴美前,正愁画具没有地方摆,经过乐器店,看见大小适中,黑色胶皮画,且带着边缘护条、双锁与把手的小匣子,顿时灵时一动,便买了下来。

  匣内原隔为二,衬着黄色的丝绒,想必是用来放置可以折叠装卸的管乐器。我便将较窄的一侧用来搁笔,又将较宽一侧隔为三部分,中间放一块方形石砚,左侧置水彩、墨及橡皮、小刀等杂物,右侧专摆苏州的杯装颜料。这乐器匣倒像原本为我制造,虽然画具并非专门配置,放进去却正合适,盒盖上的一个夹层,则恰好放调色用的白瓷碟。

  于是每到出去教画,或应邀挥毫的时候,我只要拎起那小小的黑匣子,就能上路了。不知情的人,常问我是不是音乐家?厘子里是什么乐器?我则笑说,算是音乐家,只是一种无声的乐器,表现另一种交响诗。

  至于打开箱子,铺陈我的法宝时,就更吸引观众了。我总是将箱子面对自己,也就是背对着观众打开,神神秘秘地,如同魔术师般,熟练而轻巧地掏出一件件道具。

  橙黄色的藤黄,像是甘薯;杯装的颜料像是中国餐馆的调味料;长长的毛笔像是筷子,还有着一批大大小小的瓷碟。我一边摆,一面幽默他说:好像是要介绍大家怎么吃中国菜!

  也就用这开箱亮道具的机会,原本嘈杂的会场,因为注意力的集中而能安静下来。于是拂纸、磨墨,便能够轻松地展示我的笔下功夫,所以我常说:这黑匣于是亮出的第一招,谓之先声夺人!

  军毯是我的第二宝,但它不是展示在人前,也非专用来铺盖,而是当我在家作画时,放在桌上,做为纸张的垫底,由于毯毛微微突起,就算纸湿透了,也不至于黏住,更因为下面毛毯的通风,而有快干的作用。

  黄色又略带些草绿的军毯,是抗故时期胡宗南手下的一个将领送给我的,那是战利品,一件随着日军渡海,却再也回不去的东西。

  毯角有块已经残破的白布,上面以毛笔写着那日本兵的番号和姓名,我常想,它原先的主人,是在弃甲曳兵时将它遣弃了,还是背着它,颓然倒下,成为流亡异国的孤魂,军阀误尽的苍生之一?!

  所以我也就一遍又一遍地检视,看上面是否有那侵略者的血渍,或是子弹孔、刺刀眼之类。有时候在桌前兀坐,触及那粗得有些扎人的军毯,和它已经残破的边缘,以及上面的点点墨斑,竟觉得那是一块暗暗黄绿的大地,有着烽火过后无边的苍凉与凋敝。

  初到美国几年的重要画作,都是在这块烽火流离的军毯上孕育的,自然地带着一些浪迹异国的情怀。有时候在冰雪的夜晚,暖气不足,它也便成为伴我异乡梦的朋友,只是压在身上,出奇地沉重,使我常常梦见逃难,追兵到了身后,双腿却不听使唤。

  “毛毛衣”是我的第三宝,它不是毛衣,而是一件里面带着绒毛的滑雪衣,我喜欢叫它毛毛衣,因为这个名称很孩子气,也很温暖,尤其是在异乡,它有一种母亲的感觉。

  毛毛衣不是母亲缝的,而是有一年到合欢山滑雪前,学生特别为我从香港买回来,深紫色的厚呢子面,长领后面用拉链连着一顶帽子,由于专供滑雪之用,所以并不太长,也不很宽松。甚至可以说穿在身上有些被包着的感觉。

  在合欢山上,我不觉得毛毛衣有什么好,却在日后的旅途中,一天加深一天地爱上它。尤其是风疾雪密的隆冬,研究所下课之后,常已经是深夜了,我必须沿着一条马路,走上20多分钟去搭巴士。

  铲雪车总是一大早出动,所以风雪夜走出校门,已经分不出人行走道与大马路,一片白茫茫地,像是罩上了一大块白被单。

  许多人形容雪景是粉饰银妆,我想那多半是在有暖气的室内或车子里,观外面的雪。也可能是在明朗的白日,有着明朗的心情,踏雪玩雪。至于一个初到异乡的学子,喷着白烟,在深沉的夜色、袭面的北风,与不断往鼻孔里钻的密雪中,踏上归途,又不是归途;走回家门,却又不是家门时,那白皑皑,则是一种苍白与无助。

  偏偏深夜的巴士特别少,常常等上40分钟,车子才来,我裹在毛毛衣里,低着头,又拉紧帽子边缘的绳带,只露出两只眼睛,静静地站着,想像自己是齐瓦哥医生流放到乌拉山,沁心的寒冷从下面的雪靴和两层毛袜间透了上来,所幸这紧紧包着我的毛毛衣,带给我十足的温暖,仿佛有一双巨臂拥着,又觉得自己是藏在一床厚厚的棉被之中,身外的风雪反而与我无关了。有一次突然被驶近的巴士惊醒,发觉自己的双脚,已经陷在半尺的雪中。而走上车,竟引来满车的目光。直到司机惊奇地问:你难道等车的时候,一动也不动?才知道头顶上也积了五、六寸的雪花。

  毛毛衣已经破了袖时,塑胶制的扣子,不知为什么在干洗时消失不见了。军毯在家人来美之后,早换成了柔细的灰色毛呢料子,宽大地铺在八尺的桌面上,不再怕扎了手,或因掉灰而引得我打喷嚏。小小的画匣子,由于学校有我专用的办公室及教室橱柜,又不再接受外面邀请挥毫而很少用得着。

  但是匣子还是放在画室一角,上面的锁依然明鉴,里面也一样不少。军毯铺在画柜的底层,上面睡着我异国10年的心血。至于毛毛衣,仍然挂在衣橱里,每次飘雪的天气出门,我去拿厚呢大衣时,总会看到它静静地垂着,胸中便勾起许多往事,便也似乎从它身上,获得一种鼓舞与激励,仿佛共患难的老友重逢;有笑、有泪,有感慨,也有温馨!

  老农玄想

  “见缝扎针”,这是母亲常用来形容我经营园子的一句话。真不知道她是怎么想出来的,确实贴切极了!

  只因为院子并不算大,想种的东西却多,既有年年增添的树木花果,又有每岁必耕的菜园,自然好比收入有限,孩子却接连出世的父母,不得不精打细算。

  譬如一套衣服几个孩子接着穿,我种菜也是如此,算好了小白菜不怕冻,早早地播种。收成之后,再接青江莱。至于初夏青江菜也收成了,则种最持久,而能不断摘食的甘蓝。尤有甚者,是在赶档期的情况下,不等成片的青江菜苗长高,先大把地拔了煮汤,再捡那特别肥壮而体貌不凡的,种在菜田边缘,使它们充分地发展,长成特大号。空出来的地方则可以适时种“下一作”。

  当然种菜的“见缝扎针”,如果只有这么简单,也便算不得功夫了,其中最高明的,还是衡量日光的本领。因院子之后既有森林而蔽东方之初日,院子另一侧又有房子,挡住了下午的阳光,这中间不过16oo平方尺的地方,虽非“亭午夜分,不见曦月”,所能享受日光的时间毕竟有限,自然也得像那分配食粮的荒岁,算着饭量地配食。

  譬如不需什么阳光的小铃兰、风信子、绣球和野紫罗兰,全种在山茱荑的下面。早春茱荑未绽,阳光直下,正好让它们风风光光地开花,而后则荫蔽着直到暮秋。

  还有只要一半阳光的牡丹,则种在院子近林的蔷薇花侧,盛夏时蔷薇的枝条四蔓,正好筛下一半的阳光。

  至于最需日光的黄瓜架,则高高立在院角,虽不能得到上午的十足日照,却能承受自午至晚的阳光。瓜田之前种四季豆,最高不过一尺半,不足遮掩瓜架的日光;再前方,隔着田埂种上三排青椒,再接十棵大男孩(BurpeeBig Boy Tomato)番茄,都是属于三尺左右的大个儿,凑在一起,既无鹤立鸡群,也不至于有矮子吃亏的不公平。

  此外,今年我更发奇想,其实也是穷则变、变则通的困而生智,创造了可以挪动的游牧民族——草莓。把它们一棵棵移种到盆里,再衡情度势地,找那园中最有日照的地方安置,于是田埂上、水泥地上,乃至前院的车库边缘,就都能见到那鲜嫩的果实了。

  这妙点子,一方面使草莓获得了足够的阳光,利用了不能种的地方,也避免了草莓贴在地上易腐和招虫子的弊端,高高地悬在花盆边,既是果实,又为点缀。岂不一举而数得?

  所以每当我在园中小坐,便觉得自己十分伟大起来,想想一个只有菲薄固定收入的家长,却能把这一“大家子”照顾得个个健康,且得展所长,获得十足的造就,岂不是一种成就吗?

  在这耕种的过程中,也确实可以享受做为生命主宰的感觉,那些无知的种子,若不是我撒下去,它们有几棵能萌发成长?至于我种在什么地方,它既没有发言选择的权利,更无未来自行移动的能力,从我种的那一刻,便决定了它的一生。

  如果下面有块大石头,而我未察;如果那是最贫的黄土地,或没有阳光的死角,就算这种于是最好的,又如何呢?当别人在阳光中茁壮,展开如盖的青绿、开花、结果的时候,它却可能永远像侏儒一样瑟缩在角落,而后或是在怨骂声中,被拔除。或在一个寒流的夜晚,悄悄地死亡。

  这样想来,我就觉得自己更伟大了,因为在桃花开的时候,我会特别去摸摸每一朵花蕊,帮助它们受孕;在紫藤攀爬时,我会帮着它们找正确的途径,将那贴在地面的升高,转进铁丝栏的拉出来,使它们不致在往后的日子,因为环境的阻碍而影响了发展。

  至于百合、郁金香,这些球根的花,我更在暮秋时,为它们分家,免得在地下不断繁殖,因为挤在一起,而无法获得足够的营养。

  当然施肥更是不可少的,想想这样“见缝扎针”,一作接着一作,一棵连着一棵,如果没有足够的养分供应,怎么可能长得好呢?我的肥料来源从来不虞缺乏,因为一面除草,也就一面积了肥。我在院角总是挖有一个大坑,将那清除的杂草、朽叶全往里倾,倒满了,则盖上土,经常喷水,使草叶快速地分解,如此一坑一坑地替换,自然总有黑褐色的腐殖肥料供应。有时甚至直接将花果种在这些坑上,长得更是茂盛。

  每当我把那些肥料洒在田间时,总是嘀嘀咕咕他说:“来!用你兄弟们的尸骨滋养你吧!”

  至于将花果种在肥料坑上时,则讲:“在千人家上建立你的凯旋门吧!”

  这时,似乎又觉得自己由这园中伟大的家长,一下子变成了有虐待狂的刽子手,青面撩牙地发出阴阴的冷笑。看世间的繁荣与萧条、生育与杀戮、伟大与卑微,全成为自己导演的一出戏,且沾沾自喜……。

  母亲的耳机

  母亲配了助听器,家里顿时安静了下来。过去总是听见她在厨房用力地关柜门,将锅盆撞击得锵锵震耳;餐桌上每当她放下碗时,大家更极力地忍耐那碗底与玻璃桌面的强力撞击。尤其使人受不了的是她推电锅,如同粉笔滑过滞塞黑板时令人汗毛耸立的锐利音响。

  可是,一下子全不见了!甚至她忙碌地在厨房工作,都令人难以觉察,反倒是,当她刚配上助听器,走出医院时,第一句话就是:这里的车子怎么那样吵?

  回到家,更是麻烦了!老人家开始抱怨每个人说话的声音太大,又说鹦鹉鬼叫得令她想过去把它掐死,甚至电话铃响和别人打喷嚏,都能把她吓一大跳。

  于是过去唯恐铃声不够大,甚至得将无线电话放在她枕边的事情,全做了180度大转变,亲友未进门,更得早早叮嘱:别再对着老人家的耳朵猛喊。

  尤其妙的是,她自己的嗓门也突然降下了一大半,过去如洪钟的声音,顿时变成了低语,好像说的都是秘密,她说不敢大声,因为怕炸了自己的耳朵。

  跟着老人家便有些得意了起来,笑着警告家里每一员,以后别想再背地里说她坏话,因为连我们关着门讲话,她都可能听得见。指着自己的耳机,老人家说:“我的耳朵比你们强,可大,可小,碰到你们讲悄悄话,只要我把耳机调大声一些,就成了顺风耳!”

  老人家果然厉害得有些可怕,走在街上,邻居老太太正跟媳妇聊天,我们年轻人尚且没有听见说什么,老人家却老远地搭上了话,敢情她全听到了,原来是因为过去耳朵不好时,她是半听半猜,日久几乎能从对方嘴唇的移动,来猜想内容,如今听力增进几倍;加上“看”的功夫,自然有了过人之能。

  老人更发奇想了,居然要去烫发店,改那20多年未曾变过的发型,原本的巴巴头,换成垂向四周的卷发。原因是助听器虽然是植入耳壳的“隐藏式”,旁人注意,还是看得出来,老人家神气他说:

  “要是用头发遮上,回大陆探亲,人家只当我是老少年,听力不让年轻人,多有面子!”

  我说:“老小孩!老小孩!人年岁大了,就像小孩儿!您就算梳个马尾巴,我也不管!”

  当然助听器也有缺点,就是只戴在右耳,声音即或发生在左边,她也觉得从右边传来,过去大声讲话,她的裸耳还能听见,现在右耳变得敏锐,左耳就完全没有用了。在花园里,只见她一面种菜,一边不断地转头四顾,寻找碉瞅的小鸟和鸣蝉;行在街上,后面有车驶近,老人家总是做成要躲避的样子,正如她所说:前10年,不知是怎么过的,倒没让车撞上,只是也没觉得世界这么吵。

  于是我想:这世界真有这么吵吗?对于不觉得吵的人,会不会正像是母亲未戴助听器前,自己反而是噪音的最大制造者?

  同样的,作画时用强烈色彩的艺术家,吃饭时要大咸大辣的老餐,只怕实际上,对色彩和味道的感觉,反而比一般人来得迟钝。至于那些一天到晚觉得生活太单调的人,恐怕不是真单调,而该怨自己体味生活情趣的能力太差。

  只是身处在这个形形色色的社会中,正像耳科医生所说,是有许多困扰的,有时候前一个病人是听力障碍者,才大声他说了再见;接着进来的,却是个戴了耳机的,忘记收束自己声音,才开口,便见病人一惊,怨医生说话的声音炸耳,造成医生看病人,未开口,第一件事就是观察对方有没有戴耳机。

  这样地推想,才发觉原来世人是那么不相同,我们就得以这不相同的了解,给予不相同的对待,当自己觉得别人的声音太小,而还报以较大的嗓门时,一心只以为是善待了对方,岂知却缘于自己的听力已经衰退。

  写到这儿,突见老人家蹑人书房,比了个吃饭的手势,过去她总是站在楼梯口大喊一声,怎么而今有了恁大的改变。

  敢情听力太好的人,只怕自己大声说话会伤了自己耳朵,竟要变成哑巴了吗?


上一页        返回书目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