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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 本章字数:8604) |
| 我斜倚在沙发上,一边啃着干面包,一边努力回想,自己究竟在哪里见过汽车上的那个男人。 在逃杀人犯?按说那种特殊的长相,看过一次就不会忘记才对。 男人漂亮成那个样子,实在让人觉得……有些恶心,换成我的话,就非得去整容不可了。 唉!还是我家林渝长得好看,又帅又有男人味,害我时时刻刻都有把他压倒的冲动。 一想起心上那人,脸上立时就出现浅浅的傻笑。 门铃偏偏就在这个时候响了起来。 收水电费吗?顺便也帮林渝交一下好了。 姿势不雅的打了个哈欠,懒洋洋地站起身,开门,然后我立刻就呆住了。 门外站了个非常漂亮的女人。 一头酒红色的中长发垂在肩头,一身纯白的蕾丝洋装,脖子上和手腕上叮叮当当的缀满饰物,她手里甚至还拿了一把粉色的花边小阳伞。 这打扮,活脱脱是刚从童话里走出来的美丽公主。 我实在无法想象,这女人究竟是如何从唱片公司一路走来我家里,其实也不用想了。 因为,我回过神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砰」 的一声把门甩上。 「混蛋夏澄江!你干嘛见了我就关门啊?」 外头立刻传来那女人的叫骂声,可惜了一把好嗓子,说出来的却尽是些粗话。 我虽然万般不愿,最后却还是乖乖替张宛开了门。 如果放着她不管的话,不出五分钟,就会有人跑去投诉我制造噪音了。 张宛大摇大摆的进门,迅速地往桌上扫了一下,然后无比惋惜地说:「咦?今天没有大餐啊?」 我白她一眼,没好气地说:「他又不回家吃饭,我准备晚餐做什么?」 「无论做什么都只围着那姓林的转。 夏澄江,你已经无药可救了!」 她说着把头凑了过来,一张俏脸几乎抵在我的鼻尖上。 我不耐烦地推她一把,道:「这种事,妳不说我也知道!」 而且,早在十年之前就已经很清楚了。 「我只是不明白嘛!那个姓林的究竟有什么好,值得你放着我这个大美人不喜欢,却偏要喜欢一个姿色平平的男人。」 「哪里姿色平平了,他长得很好看啊!」 伸手指了指贴在墙上的照片,道:「实在是……帅到没天理了!」 光是待在他身边,就足以叫我心跳加速。 「恶心!」 张宛做出一脸受不了的表情,「我看没天理的是你的视觉神经才对吧?我真怀疑你到底有没有审美观,怎么一个普普通通的老男人,到你眼里就成绝世大美男了呢?」 我立刻瞪了一眼过去,声音里带了警告的意味,「他确实……长得很好看。」 张宛盯着我瞧了一会,突然一把拉过我的衣领,把我拖进了洗手间。 「妳做什么?」 还没反应过来,她已经把我的头按在了镜子上,凶巴巴地说:「看清楚,这一个才叫做无敌大帅哥,能迷死女人的那种!你那个林渝可差得远了!」 我抬起头来,直直望向镜中的自己。 半长的黑发散在额前,轮廓略深的五官,以及一双微微失神的漆黑瞳眸。 「很普通啊,随便在大街上走一圈都能撞上几个。」 如何能够跟我心上的那个人相比?「你……!」 张宛狠推我一把,咬牙切齿地说:「夏澄江,你根本就是乱视嘛!看心理医生之前,应该先去看眼科!」 是吗?我陷得如此之深,无论看哪一科,只怕都治不了这相思之病。 抬眸,我再度望向镜中的人,嘴里轻轻地念:「Love is blind ……」 张宛那夜在我家住下了。 她一会儿说要在阳台上唱歌,一会儿又要我陪她喝酒到天亮,甚至还逼着我试穿她新买的衣服,折腾了大半夜才睡下去。 害我早上起来床的时候,睡眠严重不足,臭着一张脸出门。 直到见了林渝,心情才微微转好,微微笑了笑,道了声:「早安!」 他朝我点了点头,然后打开车门,一言不发地坐进去。 咦?我一愣,一边系安全带一边偷觑他的脸色。 林渝脸上的表情还是和平常一样,既严肃又认真,不过,他的情绪似乎有些低落。 昨晚睡太少,所以心情不好吗?根据我的经验,这个时候就应该和他谈工作上的事。 这家伙虽然看起来很冷淡,实际上却单纯得要命,只要提起他喜欢的事情,马上就会心情大好。 于是我故意用一种漫不经心的口吻问他:「昨晚那案子处理得怎么样了?查出那些人的身分了吗?」 林渝点点头,总算来了点精神,答:「我抓到的两个人都只是普通的小混混,他们受雇于人,会在大街上开枪,应该只是为了给对方一点警告。」 「那他们狙击的人是……?」 「齐风的老大。」 他双眼平视前方,面无表情地说:「他名下还有一家电子科技公司,我打算今天到那里去一趟,做个例行调查。」 黑帮老大?他那张脸可是怎么看也不像!而且……好端端的去开什么公司啊?我皱了皱眉,一击手掌,大叫道:「啊!难怪我会觉得眼熟呢!那家伙不就是最近常在杂志封面上露脸的电子新贵吗?好像还是商界有名的花花公子,叫郑、郑……」 「郑其。」 「对啦!就是这个名字!」 我一向最不擅长记别人的名字,几乎是见过就忘。 林渝静静地看我一眼,问:「这是……张小姐跟你提起的?」 「除了她还能有谁?那女人最喜欢参加各种商界聚会,然后在我面前唠叨自己见过的帅哥,真是被她烦死了!」 点点头。 我微顿了一下,又补充道:「对了,你不用喊她张小姐这么生疏,张宛是我女朋友,又不是什么外人。」 「我跟张小姐一点也不熟。」 他一字一顿地答,仍是一副不苟言笑的表情。 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用得着这么一板一眼吗?「算了,这个先放在一边。」 我摆摆手,把头凑了过去,「你今天什么时候去齐轩?也带我一起去吧?」 林渝疑惑地回过头来,与我对视了一阵,问:「你跟去做什么?」 「跟林组长你一起办案,就可以光明正大的跷班了!这么好的机会我怎么能错过?」 说着,我拍了拍他的肩膀,大笑起来,「就这么说定了!」 到了齐轩门口,林渝却只让我在大厅里等着,自己上去找郑其交涉。 「为什么不让我一起去?」 有点奇怪。 尤其是一想到他要见的那个人长了一张女人脸,就觉得有些不爽。 林渝转头看了看站在门口的其他人,轻咳一声,道:「你身上穿的衣服……实在不太合适。」 衣服?我低头一看,吓得差点跳起来。 一色的收腰紧身衬衫,再配上低腰牛仔裤,和一条超夸张的银色裤链。 我脸上的肌肉抽搐了一下。 张宛那个死女人,她究竟是怎么买衣服的?自己品味不正常也就算了,还硬要拖我下水。 此时此刻,我真恨不得直接躲回车里,但最终还是忍了下来,笑容僵硬地对林渝说了一句「早点回来」,然后便乖乖站在大厅里等他。 十多分钟后,我上前几步敲了敲总机小姐的桌子,问:「请问一下,洗手间在哪里?」 「咦?啊……先生,请您再说一遍?」 她抬起头来,一脸痴迷地盯住我的脸。 我挑了挑眉,声音里多了些杀气。 「我问的是洗手间!麻烦妳不要对着我流口水好不好?」 「啊……是。」 总机小姐勉强回过神,答:「只要直走再右转,就到了。」 我轻哼了一声,照着她所说的往前走去。 走了几步之后,突然想起林渝以前教育我的「待人要礼貌」,于是心不甘情不愿的折回身来,恶狠狠地说了一句:「谢谢!」 然后在对方目瞪口呆的注视下,继续往前行去。 可恶!姓林的都去了这么久了,怎么还没回来?他刚才若是在场的话,我就能得到夸奖。 这般心不在焉地走着,还没到洗手间门口就已先撞上了人。 「哇!」 一阵猛烈的撞击后,我只觉头疼欲裂,因而想也不想地骂了起来:「王八蛋!你近视啊?走路都不带眼睛的!真他妈痛死人了!」 「抱歉,我不是故意的……」 低低沉沉,极富磁性的嗓音。 我抬了抬头,入眼的是一套名贵的西装,以及……一张漂亮非常的脸孔。 我睁大眼睛,指着他的鼻子大喊:「是你!郑……人妖!」 才过了几十分钟,就已经完全记不起他的名字了。 昨晚的光线不好,看得不是很真切。 如今仔细一瞧,这家伙果然长得很恐怖,精致无瑕的五官,细腻白皙的皮肤,他……真的是男人吗?「原来是昨天的警察先生啊,」 他盯着我看了一会,轻笑道:「这么巧,又见面了。」 我瞪了一眼过去,没好气地说:「巧你妈的头!我是特意来找你的!」 「咦?难道说……你对我一见钟情了?」 面前的男子眨了眨眼睛,笑得越发放肆了起来。 「啧啧!如此说来,我的魅力还真是惊人!」 「是来找你协助调查案情的!自恋狂!」 我说着深吸一口气,抬脚踢了过去。 他一闪身,险险避了开去,口里说道:「有趣!你这性格很合我的胃口,脸又正好是我喜欢的那一型……」 他突然一伸手,将我围在双臂间,倾身向前,表情暧昧地续道:「如何?要不要试试和我交往?」 什么?对第二次见面的人说出这种话来,这男人是脑袋秀逗了吗?我看他一眼,冷冷地笑。 「你说交往就交往,那我岂不是太没面子了?」 「意思是说,你不愿意?」 眼眸轻转,他唇畔勾出一抹迷人的笑弧。 「不是不愿意,而是……」 我直接挥了一拳过去,「你在做梦!」 「又来?」 姓郑的混蛋再次躲过我的攻击,不愠不恼地说:「真是一只张牙舞爪的小猫咪,我好像越来越喜欢你了。」 「神经!」 我低咒一声,正欲再动手,却远远地瞥见林渝已经出了电梯,于是扬了扬拳头,威胁道:「下次再让我遇上,一定打烂你的脸!正好让你去整个容!长得像人妖一样,看了就恶心!」 「这样啊,那就下次见了。」 身后传来带笑意的声音,「差点忘了说,夏澄江这名字相当好听。」 他怎么晓得我的名字?微愣了下,这才想起自己挂了名牌在身上。 立刻一把扯下,转头朝那男人吐了吐舌头,做了个鬼脸,然后快步朝电梯走过去。 *** 第二天上午,我臭着一张脸站在齐轩的大厅里,心情差得直想杀人。 难得的星期六,林渝明明说好要陪我看电影的,结果今天又来这里调查案情了,真他妈过分!对他而言,果然还是工作比较重要。 「可恶!」 咬了咬牙,我一拳击在身旁的大理石柱上。 巨大的响声惹得路过的人纷纷侧目看我。 我板起脸,凶神恶煞地瞪回去,口里骂道:「看什么看?没见过人被甩吗?」 自己一个人站着等也很无聊,干脆找个地方喝酒算了!我微恼地抓了抓头发,转身欲走。 正在此时,电梯门突然「叮」的一声打开,里头只站了一个身材修长的男人。 西装领带,衣冠楚楚,只那一张过分阴柔的面孔,实在是教人不敢恭维。 「郑……」 我伸出一根指头指着他,一时之间,如何也想不起他的名字来。 那男人见了我,先是一愣,随即微微地笑起来,眼里流露出兴味的神色。 他长臂一揽将我带进电梯里,然后随手按了个楼层。 「又见面了,夏警官。」 我愤愤地甩开他的手,开口就骂:「姓郑的人妖,你……」 「郑其。」 他好笑地看着我,轻轻地说。 「啊?」 他指了指自己,续道:「我的名字。」 「妈的!我管你姓郑还是姓齐!混蛋,你干嘛拉我进电梯啊?快开门!」 说着,我狠踢了电梯门一脚。 电梯晃了几下,没有停。 许久不打架,力气变小了吗?「在这种密室里,做起事来才比较方便啊!」 郑其倾身向前,一双桃花眼微微地挑着,风情万种的样子。 「才隔了几天,就主动来找我,真是让人受宠若惊呢!」 淡淡的香水味绕在鼻端。 我往后退了一步,厌恶地皱眉。 「谁说我是来找你的!自恋也有个限度好不好?快放我出去!」 一个大男人还用香水,果真是……人妖!「不是为了我?」 他转了转眼睛,浅浅地笑。 「那你是来干什么的?」 约会他的秘书,而且还被甩了。 这种话说出口岂不是要被人笑死了?我瞪着他看了一会,冷笑一声,道:「我是警察,来这里,当然是为了调查案件。顺便,搜集一下郑先生你的犯罪证据。」 他一个黑道大哥,学人家开什么公司?分明就是为了干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 「哦?那也不错。反正啊……我最喜欢像你这样的热血警察,毕竟,越是干净的东西,就越有玷污的价值。」 热血?干净?这些词用在我身上,怎么想都像个笑话。 说话间,电梯已经停下来。 郑其拖着我出了门,一转身,就把我压在了墙上。 感觉他修长的手指顺着肋骨滑了上来,我微微仰起头,声音平静地问:「你这是做什么?袭警吗?」 「怎么会?」 郑其微笑着靠了过来,在我耳边轻轻吹气,语调极其暧昧,「我这是……性骚扰。」 我不怒反笑,屈起膝盖,狠狠地踢了过去。 他连退数步,惊险万分地避过我的攻击。 我一路紧追不舍,人没有踢到,却将总裁办公室的落地玻璃击了个粉碎。 「啧啧!夏警官,你的火气可真是大啊!」 郑其调侃地笑着,一面从容不迫的与我周旋。 只拆了几招,我就落在了下风。 虽然长了一张女人脸,这家伙的身手却是一点不差。 他仅用一只手就制住了我的行动,另一手抬起我的下巴,轻轻地说:「前戏演完了,可以进入主题了吧?你现在这样子……」 他手抚过我的脸颊,「看起来相当可口。」 说着,一张美丽的脸孔缓缓朝我逼近。 「叩、叩!」 敲门声陡然响起,伴着一道温润的男声传进耳里。 「总裁,你要的资料我已经整理好了。」 「来的可真不是时候!」 郑其低咒一声,挫败地松开我的手,面上露出哭笑不得的神情。 「等我两分钟!」 然后他又整了整领带,回转身来对我说:「看来今天就只能到此为止了。 夏警官,你下回来的时候,我一定好好招待你。」 确实来的不是时候,只差一点点,面前这男人就要断手断脚了。 我伸出一根指头来,轻轻抵在他的眉心,并且一路滑到了太阳穴,冷冷地说:「下次,我一定会带把枪来,郑先生对别人性骚扰之前,最好想想清楚自己有几条命。」 「哈哈!」 他突然放声大笑起来,嘴角微微扬着,很是邪气。 「这主意不错。 只是不知道……夏警官到时候还有没有力气扣动扳机。」 「低级!」 我嫌恶地骂了一声,出拳,又打烂了一张桌子。 然后朝郑其比了比中指,头也不回地走出去。 我心不在焉的走在大街上,一面低低地叹着气。 竟然连警察也会被人性骚扰,现在这算什么世道?我原本只是有点讨厌那个姓郑的,现在则是……无论如何也要找到他的犯罪证据。 黑道了不起?敢惹我夏澄江,照样灭了他!我努力回想着那副漂亮的容貌,将自己所知的所有脏话都用在了那个男人身上。 骂到他家祖宗第十三代的时候,手机铃声响了起来。 「喂?」 因为正在气头上,我声音里也带了些怒意。 「是我。」 淡淡的两个字,却有着教我欣喜若狂的魔力。 明知他此刻什么也看不见,笑容却仍是飞扬了起来,灿若阳光。 「林组长,上班的时候打电话给我,很难得喔!」 林渝在电话那头轻轻地笑了一下,道:「今天的工作提前完成了。你现在……有空吗?」 「有有有!」 我忙不迭地点头,「我可是随传随到!」 「人在哪里?我来接你吧。」 「不用了!我人就在附近,在警局门口等我好了。」 我说着转过一个街角,远远地望见了林渝的背影。 「那……你路上小心点。」 「好!」 我大笑着挂了电话,然后上前几步,轻拍他的肩膀。 「嗨!」 林渝错愕地转过身,瞪大眼睛看着我。 「你……!」 我击掌而笑,道:「吓到了吗?」 「都几岁的人了,怎么还玩这种小孩子的把戏?」 他摇摇头失笑出声。 然后上前几步,打开车门,一面问:「用过午饭了吗?先去吃点东西吧?」 「好啊。」 我轻应一声,笑容满面地钻进车里,在他身侧坐了下来。 他看我一眼,略有些无奈地叹了口气。 「跟你说过多少回,要系好安全带。」 他边说边伸手摸了摸我的头发,问:「你是一路跑过来的吧?全身都是汗。」 因为想早点见到你啊!我耸耸肩,在心里暗暗地说了一句。 「夏澄江,你都不打算买部车子吗?最近刚好在降价,我可以陪你去看看。」 「你当然不一样啦!又是工资又是奖金的,哪像我,一个月的薪水连房子贷款都还不起,怎么可能有闲钱买车?」 说着,故意往林渝身上倒了倒,暧昧地笑,「当然,如果林组长你肯加我薪水的话,那就又另当别论了。」 「那也要你干出点成绩来才行。」 他笑着轻咳了一下,道:「况且,汽车买不起,脚踏车也可以啊!」 我眼神一变,抬脚就踢了过去。 「快三十的人了,还骑脚踏车上班,你想让我被人笑死啊!」 自己穷也就算了,我可没兴趣弄得人尽皆知,而且,如此一来,我就没有理由搭他的车上下班。 老实说,什么买得起买不起全是假的,这一点才最重要。 林渝一听完我的话,就大声笑了起来,过了许久,才勉强止住。 「下午你要去哪里?还是游乐场吗?」 「那当然!」 我顿了一下,有些惋惜地说:「只可惜那两张电影票不能用了,我可是排好久的队才买到的!」 「晚上去租影碟来看吧。你原来买的是哪一部电影的票子?」 我愣了愣,转头,与林渝对视一眼,然后两个人几乎同时开了口:「《二十一街杀人事件!》」 是了,我清楚地知道面前这男人所有的喜好,这个超级工作狂,就连喜欢看的电影也非得跟案件扯上关系。 「哈哈!」 林渝一手按在方向盘上,轻轻地笑,「夏澄江,谢谢。」 我望瞭望窗外飞驰而过的风景,但笑不语。 傍晚的时候,一起去了一趟超市。 好笑地看着某人认真察看食品生产日期时的神情,然后再趁他不备,悄悄地伸出手去,十指……交握。 虽然立刻就被林渝气急败坏的甩开,我却仍旧不顾一切地缠了上去,如此反复数次,直到他半是无奈半是宠溺的叹口气,任凭我胡作非为。 此时此刻,甚至有一种错觉,以为所谓的幸福就在这指掌之间了。 到了晚上,两个人又蜷在沙发上看电影,一边吃东西一边讨论剧情。 眼见他脸上现出略嫌稚气的兴奋神采,不由得感觉心底满满的全是爱恋。 事实上,我并不喜欢那些关于变态杀人狂的电影,但却愿意陪着他做任何事。 爱情是有魔力,这一点,我从来深信不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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