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起诉了父母

( 本章字数:4679)


  5月中旬,我在湖北武汉采访过两个工读学校的孩子。那次采访给我的触动很深,不仅仅是感伤,还有怨气。
  那天天气晴朗炎热,我站在学校操场的树荫下,看见了他们俩儿。教导主任走在前头,身后的两个小孩子,耷拉着脑袋,都很瘦小——不像是有十五六岁。一个的AC米兰队服有点儿抽丝,一个的白球鞋少了根带子。他们几乎是没有表惰,站在我面前一动不动,盯着地面。教导主任说,他们不紧张,见过世面,**记者见多了。
  之所以说他们“见过世面”,是因为他们偷钱包,打架,撬电话亭,劫小学生的钱,偷家里的钱,打电子游戏,睡水泥管……总之是“不良少年”。最近,二人又分别起诉了父母一——他们被抛弃了。
  他们一个叫罗君,15岁;一个叫陈耀武,16岁。前者4个月的时候父母离异,5岁死了父亲,6岁没了相依为命的奶奶,从此流落街头,“自己想办法弄饭吃”;后者同样是从小父母离异,爷爷带他到小学四年级不幸病逝,爸爸早出晚归,除了每日给他“一块钱过早(吃早点)两块钱买菜”之外,表示再无瓜葛;后来,他偷了爸爸的钱,再没敢回家,“宁可发烧睡在废弃的水箱里也没敢回家”……
  最使我难受的还不是两个坏孩子苦命的经历,而是他们对命运、对于他们与**世界的摩擦、对未来,那种冷漠的认同,认同之中的纤弱的期盼,期盼之中的胆怯。
  下面是我和这两个孩子的对话——小心翼翼而分外艰涩,两个孩子含混的武汉话的声音很低,慢吞吞的;相比之下,我干净利落的普通话、直截了当的提问是多么残忍、多么不合时宜。尤其令人“不舒服”的是当我出于职业习惯提问的时候,他们,两个十来岁的孩子,语气冷淡——甚至是没有语气地袒露他们为人抛弃的事实。
罗君:还是没有我好一些
  罗君在父母离异后只见过母亲两次。一次是父亲去世,“她看了一眼就走了”;一次是在法庭,“我把胳膊上的伤给法官看——我两个月的时候她用火钳烫的,我要起诉她。”一边是怨恨,一边是不自觉的温情注目,“她穿一件蓝花上衣,很像我,有点儿矮……”
  “为什么你要起诉你妈妈?”
  “因为她不要我了。”
  “你一直和谁过?”
  “我自己。”
  “从什么时候开始?”
  “6岁。”
  “在这之前呢?讲讲你的生活经历。”
  “我四个月的时候爸妈离婚了,我和爸爸奶奶过。爸爸什么也不干——他有先天心脏病,医生说他只能活到27岁。奶奶卖早点。5岁的时候爸爸死了,我和奶奶在一起,她每天早晨叫我起床和她一块卖茶蛋。第二年,奶奶死了……
  “他们去世的时候,你有印象吗?”
  “有。爸爸死的前一天晚上一直在咳嗽,第二天早晨奶奶叫他吃饭,他没吭声,后来奶奶趴在爸爸床边听了一会儿,大哭起来,说爸爸死了。”
  “奶奶得的是什么病?”
  “不知道。那天中午奶奶在炒菜,我在一旁玩。奶奶忽然倒在地上——我以为她和我玩呢。后来伯伯下楼端菜……伯伯把奶奶背到医院,奶奶路上就死了。”
  “这之后呢?”
  “我有时候在伯伯家——伯伯是卖鸡蛋的,伯伯家有两个堂兄弟,有时候在居委会。”
  “伯伯家的孩子和你关系好不好?”
  “一般——他们有零钱花。”
  “你自己住害怕吗?”
  “不。”
  “你怎么吃饭?”
  “自己出去弄——弄钱……我会做面。”
  “你最爱吃什么?”
  “炒白菜——放好多辣子。”
  “你能吃饱吗?”
  “基本能。”
  “你喜欢——这儿(指工读学校)?”
  “喜欢。这儿经常吃荤的。”
  “你有什么业余爱好吗?”
  “没有。没事的时候吹吹牛。”
  “你对未来有什么打算吗?”
  “没有。”
  “你妈妈出狱后会接你和她一块过吗?”
  “不会,她恨我。我也不敢和她在一起——她会报复我,是我让她蹲监狱的。”
  “你有没有设想过生在别样的家庭,比如……”
  “没有。我有时想我爸妈可真不该结婚,不结婚就不会有我。”
  “有你……不好吗?”
  “……还是没我好一些。”
  这个叫罗君的15岁少年,据工读学校的老师说是“很老实”,“从不多说话——甚至可以几天不说话”,“周末从不回家(无家可回。他自己住的屋子已由居委会代其出租以支付学费),在学校从事剧烈的体育运动”。询问笔记
  1998年5月12日下午2时20分,汉水派出所,被询问人工作单位:有学不上。
  问:“你在外面都做了哪些坏事?”
  答:“撬商店,偷手表,抢小学生的钱。”
  问:“一一讲清楚。”
  答:“半月前晚上在仁寿路偷了三包金龙香烟,前5天在太平洋证券公司前撬电话亭。”
  问:“你以后打算怎么办?”
  答:“不知道。”
  问:“你还做过什么坏事?”
  答:“没有。”
  只有这些,这个囊括了15年的档案记录里没有任何渲染的细节或者对不幸的“控诉”,惟一一份可以称为“细节”的资料是一个叫严永纪的失主向公安机关提供的“被盗物品目录”:春秋椅1把、不锈钢饭盒1个、可乐20听、毛巾2条、塑料桶1只、豆奶1袋……在目录的末尾有罗君的供认——“是是(事)实”。红色的指印。
    陈耀武:只要我们留下几棵树
  “他每天给我一块钱过早(吃早点),两块钱买菜,自己弄饭,从四年级开始一直这样。”这是陈耀武被政教主任领到我面前的第一句话。干瘦、不足1米6的陈耀武坐在树底下,两手放在膝盖上,不知道是对我措辞谨慎的普通话提问不理解还是独自陷入了回忆,以下是他断断续续的陈述——
  “他们很早——我四五岁时——就离婚了。他是剃头的,大概是。因为爷爷就是剃头的,他每天一早出去,我睡着了他还没回。我上次见他是一年前——他不会来这儿看我,他怎么会……他不会。
  “他讨厌我,他让我向我妈要钱。我没要过。我和爷爷好,爷爷经常坐在院子里和我讲过去的事。爷爷没有头发,爷爷从不打我……爷爷在我四年级时死了。
  “他见我就吼,拿棍子打我,要我还他钱。我偷了他的钱,4400块。他把钱藏在柜子的最里面。我把钱拿出去和我的哥儿们花了,我们进饭馆,唱卡拉OK,喝酒——一个晚上全花光了。我是报复他——谁让他从不理我。
  “我不敢回家,在外面呆了一年。
  “有时候在哥儿们家。后来他们家人不让了。夏天睡台球桌,冬天睡水箱。好多小孩儿,他们都不愿回家。
  “我有时能看见他,看见他推着自行车,怒气冲冲的——他老是怒气冲冲的。我住的(水箱)离家不远。我没叫他,但有一回很险,我跟着他差点儿走回家。
  “住水箱并不坏,有时候有点冷,武汉去年冬天有一阵老下雨。感冒过一回,两三天就好了。没吃药。
  “有时候我们呆到商场里,我喜欢呆在卖家电的柜台——我可没想偷。商店里很暖和,亮堂。如果他们不换频道的话,有时候我可以看完一个动画片。我在家就看动画片。
  “我怎么敢回家呢——他最爱的是钱,他会剥我的皮。
  “11岁那年春节,他给我买了一套儿童西服,灰色的。只有那一回。
  “他和一个女的住在一起,女的让我去。没必要。
  “我已有一年没见过他。我来这几,学校叫他来,他没来。我也找不着他,我不想找他。我们不是普通的爸爸和孩子的关系……
  “春节,我去乡下姑姑家。姑姑家很好玩儿,做很多的菜,一家人笑嘻嘻的,互相开玩笑。他见到我就嚷着要我还钱,姑姑不让他打我。
  “妈妈?还好。我来这儿,她送了被子。她和一个男的结婚了,有个妹妹。男的不愿让我去。我妈妈求他,他后来同意了。
  “我妈给别人卖盒饭。星期天,我到她那儿看电视。没什么好说的。她也很为难,我不想给她添麻烦。
  “有个卖油漆的答应让我做学徒,可一听我16(岁),就不干了。
  “不知道。我要和他打官司,要回房子,爷爷死的时候说留给我的,租出去,交这儿的生活费……”
  整个下午,陈耀武都坐在操场边树底下,两手放在膝上,时而有同班上体育的男孩跑过来冲他扮鬼脸。
  就像记者无法插话提问、无法理解他谈话的逻辑一样,没有谁曾经足够诚恳、足够努力地进入他的生活,爱怜他为何能如此“无动于衷”。
  也许惟一的流露是他一篇题为《一件有意义的事》的习作,讲的是两只栖息在校园里的喜鹊因为盖楼房伐树几乎失去家园的故事。在文章的结尾,作者欣慰地看到两只喜鹊展翅高飞——“原来鸟雀的要求并不高,只要我们肯留下几棵树,留下一个家,只要我们不去给他无谓的惊扰,美丽的鸟儿就会安心地留在我们身边。”
  而荒唐的是,这个几乎可以视为陈耀武内心譬喻的习作被语文老师怀疑为“抄袭”,“因为他不可能在一段文字里没有一个错别字,他没念过几天书”。
  以上是两个“坏孩子”的故事。罗君现在的“理想”是“能当上兵”,陈耀武的是“付得起学费——不至于再到外面学坏”。
  显然,对于这两个孩子而言,即便是如此微薄的“理想”,实现起来也并不容易。
  在这里我并无为坏孩子的种种“罪行”辩护的意思,我只是想提醒作为家长教师的我们自己,我们的孩子真有那么坏吗?对父母对学校对**世界,他们纤细执着的信赖是不是得到过对等的及时的回应?如果青春期的“偏离和摇摆”在我们这儿得到的反应不是漠视就是“残酷打击”,那么是谁加速了他们“从张望到堕落”?
  当然,从较大的背景,从我们绝大多数人的生活现实来看,这样的追问也许有些矫情。很可能,他们的父母过得也并不好。拉板车的,卖盒饭的,收废品的,甚至没有工作;也许吃得饱,也许有个电视看香港武打片、台湾言情剧、国产的“新闻联播”,也许偶尔搓麻将赢过半个小时的好心情,但那远不是自觉的富于爱心的观照精神世界的生活啊。心硬,绝情,本能的冷漠自私,似乎算不上反常。
  敏感,宽容,富于耐心,最好再懂点儿教育心理学,这样的要求,哪有条件啊?望子成龙成凤,哪错了?声严色厉,规矩方圆,一旦失望,破罐破摔,我们不都这样吗?
  可是如此“推导”下去,我们的“建设”从哪里开始呢?如果你不曾得到过宽容尊重,如果你不常有好心情,如果你的生活就是乱糟糟的,如果你……
  没有选择,还得从“我们”开始。被信赖,被期待,“我们”是不是常常忘记这一层身份?





上一页        返回书目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