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问

( 本章字数:727)

  三年之丧。何也。曰。称情而立文。因以饰群。别亲疏贵贱之节。而弗可损益也。故曰。无易之道也。创钜者其日久。痛甚者其愈迟。三年者。称情而立文。所以为至痛极也。斩衰。苴杖居倚庐。食粥。寝苫。枕块。所以为至痛饰也。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哀痛未尽。思慕未忘。然而服以是断之者。岂不送死有已。复生有节也哉。

  凡生天地之间者。有血气之属。必有知。有知之属。莫不知爱其类。今是大鸟兽。则失丧其群匹。越月踰时焉。则必反巡。过其故乡。翔回焉。鸣号焉。蹢躅焉。踟蹰焉。然后乃能去之。小者至于燕雀。犹有啁焦之顷焉。然后乃能去之。故有血气之属者。莫知于人。故人于其亲也。至死不穷。

  将由夫患邪淫之人与。则彼朝死而夕忘之然而从之。则是曾鸟兽之不若也。夫焉能相与群居而不乱乎。

  将由夫修饰之君子与。则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若驷之过隙。然而遂之。则是无穷也。

  故先王焉。为之立中制节。壹使足以成文理。则释之矣。

  然则何以至期也。曰。至亲以期断。是何也。曰。天地则已易矣。四时则已变矣。其在天地之中者。莫不更始焉。以是象之也。

  然则何以三年也。曰。加隆焉尔也。焉使倍之。故再期也。

  由九月以下。何也。曰。焉使弗及也。故三年以为隆。缌小功以为杀。期九月以为间。上取象于天。下取法于地。中取则于人。人之所以群居和壹之理尽矣。故三年之丧。人道之至文者也。夫是之谓至隆。是百王之所同。古今之所壹也。未有知其所由来者也。孔子曰。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达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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