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錄

( 本章字数:33637)

  第一卷末尾有左列四種題記:

  (一)「書寫點校的詳細,記於第十卷的裏頁。」

  (二)「本云寶治二年戊申九月十七日,承康樂寺僧正讓賜者典藥權助和氣種成在判」

  (三)「仁安元年十月六日,在東阪本的河原口坊用唐摺本書寫完了一校完了同七日再校完了」

  (四)「建治二年正月十五日,用由近衛羽林賜借的摺本校訂完了」

  在第四卷,上列(一)(四)兩條也同樣有,(四)的日期是「建治二年後三月九日」。(一)(四)兩條像是同一人的筆跡。(二)(三)兩條則像是另一人的手筆,各卷都有,文字稍有出入:六、七、八三卷無「康樂寺僧正」字樣,「讓賜」作「傳得」,第十卷作「自康樂寺僧正之手傳取之」;典藥權助是官名,二、五、九三卷還在上面加上「正五位下行」五字,下面「種成」作「朝臣」,七、八兩卷則無此署名,只有「在判」二字;書寫的日期,除第一卷外,只有九、十兩卷有記載,第九卷作「仁安元年九月廿八日牛時書」,第十卷作「仁安元年九月晦於百齊寺以唐摺本書了」;每卷都校對兩次,日期在仁安元年九月二十八日到十月七日之間。另外第十卷最後還有熟練草書所寫的下列題記一條:

  「此書一部十卷,小川僧正祕書,自京都借出此抄本(按即仁安抄本),抄寫校訂完了。於時文永十一年三月十一日。

  越州刺史花押」

  這最後一條可能是北條實時親筆寫的,小出滿二並認為上述(一)(四)兩條也是他自己寫的。

  從上述題記可以看出,卷子本雖源出崇文院刻本,但不是直接從刻本抄寫的,而是在它之前另有一個仁安抄本,它是根據這個仁安抄本轉抄的。仁安抄本於仁安元年(一一六六年)九月底在京都附近東阪本的河原口坊及百齊寺依據「唐摺本」(院刻系統本)抄寫完畢。每卷都校對兩次,至十月七日二校全部完畢。八二年後至寶治二年(一二四八年)九月十七日,康樂寺僧正把這一部抄本送給和氣種成(曾任侍醫兵庫頭,一二八八年卒,年六八)。再後二十餘年,金澤文庫的創立者北條實時,經小川僧正的介紹,從京都借出這個仁安抄本,於是抄成了這一部金澤文庫卷子抄本。

  金澤文庫卷子本抄完後曾和原抄本校對過。抄校完畢的日期是文永十一年(一二七四年)三月十一日,有越州刺史北條實時的親筆題記。抄寫時把仁安抄本上卷每卷末尾原有的(二)(三)兩條題記也照抄下來了,所以這兩條前後相隔八十二年的題記會是同一筆跡,這多半是抄寫人隨手同時抄下的。抄完後兩年,即建治二年(一二七六年),又向近衛羽林借得「摺本」校對,卷一於正月十五日校畢,卷四於後三月九日校畢,都有題記為證。

  就現存卷子本觀察,字裡行間,校字滿紙,收到校正上的相當效果,同時也反映初抄時的粗疏。校字都夾寫在原文的旁邊,夾寫在左旁的,校字下面都加上一個「摺」字,表示根據「摺本」而來,包括錯字和脫文,所校最多,也較精密;夾寫在右旁的,沒有「摺」字標記,所校較少,僅及脫文。大概左旁的「摺」校,是北條實時自己依據近衛羽林的摺本校對的,可惜沒有校完全書。因為自第六卷中卷以後,就不再有「摺」校出現。卷四的摺校完成於「建治二年後三月九日」,他在這一年的十二月二十三日就死了。所以卷一、卷四題記曾說書寫點校的詳細記在第十卷末,而事實上沒有能夠寫上(關於金抄的校勘,詳見《校勘始末述評》)。

  卷子本抄寫時,有不少是翻轉寫過字的舊紙的背面抄寫的。這些舊紙是鎌倉時代的北條氏文書(因其有歷史價值,早經另行影印),其年號有仁平、應保、仁安、文治(以上在十二世紀下半葉)、承久、嘉禎、仁治、建長(以上在十三世紀上半葉)、文永等,其中文永最多,但沒有文永六年(一二六九年)以後的。

  卷子本第六卷的首頁之前,抄有「大宋靖康二年百忌圖」,頗像過去舊曆本前面一頁的式樣。它並排地分兩欄寫著十二個月的大小月和二十四節氣的時日,左邊繪有「春牛圖」,已不明,圖下並排寫著下列四句:「喜逢丁未年,耕種早向前,絲綿十分熟,麻麥滿山川。」靖康二年(一一二七年)是金兵陷汴京的一年,就是南宋建國的第一年,即高宗建炎元年。這個「百忌圖」應是仁安抄本上原有的,卷子本抄寫時依樣照抄下來了。仁安抄本上為什麼會有?當是依照所抄原本抄下來的。所抄原本上為什麼會有?可能是當時書主人寫入的。

  這一卷子本源出院刻系統是沒有問題的,最重要的證據是「通」字等缺末筆和院刻相同。把它和現存的院刻五、八兩卷校對,也是基本上一致的。而且既附有「靖康二年百忌圖」,也表明據抄原本是南宋紹興刻本以前的北宋系統本。雖則藤原佐世在寬平年間(八八九至八九七年)編寫的《日本國現在書目》已載有「《齊民要術》十卷」,那是唐代的寫本,遠在院刻之前,而此種寫本在日本也早已失傳,金澤文庫本又有宋代闕筆的字,它不可能源出唐代寫本。

  此外還有如下的有力證據。卷子本有兩處文字顛倒,現在影印本上仍保留原樣,並在《凡例》中說明。一處在第八卷,見影印本一五五面下至一五七面上,和現存院刻第八卷核對,剛巧是院刻三七頁與三六頁的顛倒。其二在第十卷,見影印本二○二面下至二○三面上及二○八面下至二○九面上,這兩段應該彼此對調纔合適,兩段剛巧各相當於明抄的十六行,明抄與院刻同為每行十七字(大字),院刻每頁十六行,則剛巧相當於院刻的兩頁,而這兩頁在據抄原本又倒置了。又第九卷「暫經沸湯即出」的「即」字右旁,多出「民九」兩個怪字(見影印本一八一面上,「九」字錯成像「丸」),既不是校正錯字,也不是補正脫文,其實是《齊民要術》第九卷的版心的卷數號碼「民九」被錯抄進來的,而這樣的卷數號碼正是院刻所特有(見上節)。

  另外影印本還有三處文字顛倒。一為一一八面上應和一二三面下互換位置。其二在二一一面,上下欄應該倒過來。這兩處顯然是由於影印本拼版時的錯誤。其三為二一三面下第十四行至二一七面下第三行,應和二一八面上第一行至二二一面下第七行互換位置。這一顛倒有些怪,剛巧發生在卷子本末兩軸前後接頭之間,不像影印本拼版時的錯誤,而是卷子本原有的。但卷子本原有的顛倒,在影印本《凡例》和西山武一《齊民要術傳承考》中只指出上文第八、第十兩卷的兩處,沒有提到這一處。其中二一三下至二一七下的一段,合明抄的九七行,相當於院刻的六頁另一行;二一八上至二二一下的一段,合明抄的一百行,相當於院刻的六頁另四行,不像是出於據抄院刻中原有的頁次錯亂,而是由於卷子本裝裱時的先後誤置。

  卷子本字體端正老練,但錯字脫字很多,還有不少別寫字。經過北條實時校對的部分較好,但仍有不少錯字;其餘部分當然更多。經過多次校對,還存在著這樣多的錯誤,不是一般抄本所能想像,遠不及《四部叢刊》影印明抄本的精好。影印卷子本把篇幅縮小很多,使有些字模糊不清,更增加閱讀的困難。雖則所附校記中列出一些看不清的字,可惜列出的有限,仍有很多字很難看清是怎樣寫的。但是另一方面,因為它源出院刻,在不抄錯的部分,具有相當高的正確性,為他本所不及。西山武一氏評金抄為「玉石混淆,玉佔十之三四」,大致允當。它的許多錯誤,用諸本來彙合校勘時比較容易解決,而它的正確部分,卻可以校正或填補很多南宋以後各本的錯字和脫文。因此金抄在校勘工作上的價值仍是相當高的。

  金抄是仁安抄本的再抄本,可以想見它的錯誤之多是輾轉傳抄的結果,同時也和抄寫人的疏忽和水平有關。但無論如何不應錯得那麼多,而且有的錯得毫無道理。因此我們很懷疑它的錯誤有不少是存在於仁安抄本據抄的原本所謂「唐摺本」的。院刻每行大字十七,小字二十五六不等,金抄每行大小一律改成十五字,從金抄等抄校態度的依樣不苟和墨守卷子舊式看來,它的更改行款,似乎也出於唐摺本的原式。如前所述,院刻的頒行本既然很少,市民和讀書人中間一般只流傳著輾轉傳抄的院刻節抄本和抄本(或者也可能有書賈的翻刻本),而這些本子,質量並不高,就是葛祐之平常所看到的壞本。仁安抄本據抄的唐摺本上抄有「大宋靖康二年百忌圖」,日本得到該唐摺本,已在南宋初期。可能這個唐摺本就是這一類質量不高的壞抄本(或者翻刻本)。

  北條實時用借來的近衛羽林「摺本」就金抄進行校對,相當精細,精細到「忌」的校改為「●」(俗寫),可說嚴密不懈,應無漏校,但事實上仍有不少錯脫沒有被校正。懷疑該摺本也是和「唐摺本」同一類的本子,都不是院刻原本。

  唐摺本、近衛羽林摺本以及仁安抄本,都早已散失。金抄雖然缺失第三卷,仍是碩果僅存卷帙較全的北宋系統本子,在校勘工作上是必不可少的。

  另外在日本還有豬飼彥博校宋本,不起什麼作用,另詳《校勘始末述評》,本文從略。

  四、南宋張轔刻本(校宋本)

  張轔刻本,刻於南宋紹興十四年(一一四四年)。因為刻於龍舒(今安徽舒城縣),又稱「龍舒本」。每半頁十行,每行十七字(據校宋本所記)。據該本葛祐之《序》稱,張轔字彥聲,濟南人。曾任浙江上虞令、九江郡丞,「自九江擢守龍舒」,《要術》即刻於龍舒任所。據刻的原本是院刻,係張轔「得之於薌林居士向伯恭。伯恭自少留意問學,故一時名士大夫,多與之遊,而喜傳之書。蓋此書乃天聖中崇文院校本,非朝庭要人不可得。」院刻之後,見於文獻記載的,這是第一次的重刻。原書已久佚。現在只有一篇葛祐之《序》,由明抄(見下節)保存下來,附在明抄的書末。

  龍舒本散失後,現在保存下來的只有殘缺不全的校宋本。所謂校宋本是拿某一部《要術》作底本,再拿宋本來校對,將宋本上的不同內容校錄在這個底本上。校對時容易有漏校和錯校,所以校宋本只是第二手的資料,不及原本。但由於龍舒原刻的散失,它在校勘明代刻本的嚴重錯亂上,起過不少作用。

  這樣的校宋本,似乎有兩種不同來源,但都沒有校完全書。一個是黃丕烈(蕘圃)校宋本,只校錄至卷七的中卷止;一個是勞格(季言)校宋本,校錄得更少,僅至卷五的第五頁止。

  前一種校宋本用的底本是《津逮祕書》本(見第八節,簡稱《津逮》本),卷頭記明:「宋本十行,行十七字。」是什麼人校的,已不可知。此本後為黃蕘圃所得。以後大家向黃蕘圃借來轉錄,現在有幾種轉錄本流傳下來。《蕘圃藏書題識》有如下的記述:「其所校朱筆訖於卷七《笨麴并(原訛作「餅」)酒》第六十六作秦州春酒麴法一段止,亦並未言所據殘缺,豈無端而輟筆歟?此不可得而知也。……庚辰(一八二○年)……偶閱及此,追記數語。」轉錄人之一的張紹仁在轉錄本上有道光元年(一八二一年)的題記稱:「數年前,我友黃蕘翁購得一校本」(見陸心源《皕宋樓藏書志》「張紹仁校宋本」下轉錄張氏題跋)。可見黃蕘圃購得該校宋本是在一八二○年前,而陸心源《群書校補》校宋本(見下)稱為「黃氏所見宋本」,其實黃氏未見宋本,只是購得一校宋本。又陸心源《儀顧堂題跋》記載有「《齊民要術》七卷,影寫宋刊本。……以《祕冊彙函》刻本校之,刻本訛奪甚多。……得此抄本校訂,稍覺文從字順。惜祇六卷有半,後數卷無可訂耳。」中間列舉一些奪文訛字,和他的《群書校補》校宋本完全相同,實際亦出黃氏校宋本。但他稱為「影寫宋刊本」,似乎竟是黃校本的據校原抄本後來又出現而為陸氏所得。但不見其他資料,未知其可靠性如何?或者什麼人據校宋本回寫半部假宋本騙人,亦未可知。至於黃氏購得的這個原校本,據《四庫簡明目錄標注》附記孫詒讓語稱:「黃丕烈宋本祇存半部,今存皖洪氏。」而陸心源又稱:「余所蓄黃蕘圃校殘宋本。」現在此原本則未見到。

  後一種勞季言校宋本的來源是來自朱述之。據《讀書敏求記校證》章鈺補記稱:「勞權云:……曾見舊人據□本校胡氏《祕冊彙函》本前五卷。咸豐甲寅(一八五四年)季冬借上元朱述之司馬鈔本,五卷止存□葉,手勘胡校本,正千百字。」勞權是勞季言之兄。勞校本僅校錄至卷五的第五頁止,該校本在校錄終了處記著:「鈔本五葉止此,六葉下缺。」又在卷頭記明:「舊鈔本二十行,行十七字。」而漸西本附載光緒初年(一八七五年後)劉壽曾《校刊齊民要術商例》則稱:「朱述之丈寫宋本贈勞氏,標書之簡端云:「校宋本」。」則所稱「舊鈔本」似為朱氏所轉抄,但實質上仍是校宋本,或者勞氏諱言「校宋」,故標之「舊鈔」?這一勞校本,後為陸心源所得。上述張紹仁轉錄的黃校本,後亦歸陸心源。這二個校宋本均於光緒末年被日本岩崎家所得,現藏東京靜嘉堂文庫。陸心源在得到勞校本後,補校其卷五以下未校部分至卷七的「作秦州春酒麴法」段止。在勞校中斷處有如下的題記:「季言先生所校,止於此。以下光緒庚寅(一八九○年)潛園(即陸心源)補校。」勞氏在校錄宋本異字外,並以《太平御覽》等有關各書進行參校。宋本異字以硃筆寫於行間,參校各書以墨筆寫於下欄。校記比張紹仁本更嚴密,一字一劃,也不忽略,字體也極嚴謹(據西山武一文所記)。至於朱述之校宋本,一九一一年柯逢時寫給黃麓森的信中(原信附黏在黃麓森校的《仿北宋本齊民要術》稿本卷首)說:「涇縣朱家藏有校本,昨已函借,如能應手,總有獨到處。」所指或即此本。結果並沒有借到。該本現亦未見。

  黃蕘圃、勞季言兩種校宋本,同出龍舒本,內容相同,但來源既有不同(或者它們的最早來源是兩個抄本),也存在著某些差異。例如卷五《種桑柘》篇:

  (一)「裁去妨者」,黃校本如文,同北宋本,不誤;勞校本「裁」作「栽」,同明抄,誤。

  (二)引《魏略》「課民益畜乾椹」,勞校本如文,同北宋本;黃校本作「使民益畜熟椹」,同明抄。

  (三)引《魏略》「太祖西迎天子」,勞校本如文,同北宋本,不誤;黃校本「迎」作「征」,同明抄,誤。

  (四)引《氾勝之書》「以手潰之」,黃校本如文,同北宋本,不誤;勞校本「潰」作「漬」,同明抄,誤。

  (五)「縑練」,勞校本如字,同北宋本,不誤;黃校本作「縑鍊」,同明抄,誤。

  以上(一)(四)(五)三例,字形極近似,二本不同,當是由於原抄人或校錄人的差錯;(二)(三)兩例,勞校本和《三國志?魏志?賈逵傳》裴松之注引《魏略》相同,可能是原抄人或朱述之據《魏略》改的(勞季言也曾查對過《魏略》)。又如卷三《種蒜》篇引《廣志》:「黃蒜,長苗無科出哀牢」,黃校本「出」字空白一格,同明抄;僅勞校本有「出」字(北宋本卷三是缺卷)。這個「出」字必須有。

  乾嘉以後,《要術》漸被重視,而勞季言校宋本的出現較晚,因此黃蕘圃校宋本首先被轉相借錄,據現在所知,計有九種轉錄本:

  (一)張紹仁轉錄本道光元年(一八二一年)張紹仁所轉錄。底本是《祕冊彙函》本(見第八節,簡稱《祕冊》本)。此本後為陸心源所得,現在日本,已見前述。

  (二)陳揆(子準)轉錄本瞿鏞《鐵琴銅劍樓藏書目錄》卷十三及《恬裕齋藏書記》並載:「華亭沈氏竹東書舍刻本,較胡氏震亨刻本(即《祕冊》本)脫文脫字尤多。……陳子準氏以宋槧殘本,一一校補。……惜後四卷,宋本亦闕,不獲校全,然其佳處,已不勝僂指矣。」其實所稱「宋槧殘本」是誤記,據《愛日精廬藏書續志》所載黃廷鑑校宋本跋(見下),陳揆仍是據黃蕘圃校宋本轉錄,並非據什麼宋刻殘本校錄的。這個轉錄本只有前六卷,和張紹仁等轉錄有六卷半的不同。所以少半卷的原因,或係七卷以下另裝成冊,實際陳揆只借到黃校本六卷以前的冊子。現在北京圖書館藏有以《祕冊》本為底本的校宋本一部,分裝二冊,前六卷合裝為一冊,冊末有陳揆的墨書小字題記:「吳中黃氏士禮居(黃蕘圃藏書室名)藏校宋本半部,壬午(一八二二年)九月,借勘十日訖事。」但據瞿鏞所記,陳揆用的底本是沈氏刻本,則陳揆似曾以黃校本並校沈本和《祕冊》本,而沈本後為瞿鏞所得。

  (三)黃廷鑑(琴六)再轉錄本黃廷鑑於一八二五年據陳揆轉錄本再轉錄,當然也只有前六卷。一八○四年張海鵬刊行的《學津討原》本(見第十節,簡稱《學津》本)是黃廷鑑校勘的。黃廷鑑這次轉錄校宋本的底本即用《學津》本,也就是將《學津》本作進一步的校勘。張金吾《愛日精廬藏書續志》卷三「黃琴六校宋本」下載黃廷鑑題跋稱:「《齊民要術》……久無善本。嘉慶初,照曠閣(張海鵬藏書室名)據胡震亨本梓入《學津討原》,予任讎勘之役,以《農桑輯要》校補脫誤……。惟出於後人徵引,其中文句,保無增損竄易,至今耿耿。……同里陳君子準曾手臨吳門士禮居所藏校宋本六卷,月霄(即張金吾)假以畀余,遂合照曠新刊本(即《學津》本)逐條細勘。……惟校宋本缺後四卷。」黃廷鑑除轉錄校宋本的內容外,並以沈氏竹東書舍刻本等及其他有關各書進行參校,有精校之名,莫友芝《郘亭知見傳本書目》所記「昭文(即常熟)張氏有黃廷鑑精校本」,即指此本,但所校不多。此本後為張定均所得,張定均又借給張步瀛再轉錄。現在張步瀛再錄本卷六末有如下的題記:「拙經老人(即黃廷鑑)所臨校宋本止此。」此本在我室。黃校原本未見。

  (四)邵浪仙再轉錄本邵浪仙於一八二七年據陳揆轉錄本再轉錄,也只有前六卷。《文祿訪書記》記載:「清邵浪仙據宋校明刻本。缺卷七、八。半葉九行,行十七字。……上方云:「宋本十行,行十七字。」」半葉九行、每行十七字的款式是華亭沈氏竹東書舍刻本,則其所用底本為沈刻本。又載邵氏題跋:「吳中黃氏士禮居藏校宋本半部,壬戌九月稽瑞樓(陳揆藏書室名)借勘十日訖事。今於此舊刻殘缺再臨校十二日始竣。道光丁亥(一八二七年)四月二十日桌薌山人識。」按陳揆校宋本轉錄於道光壬午(一八二二年),而壬戌為一八○二年,其時黃蕘圃尚未購得校宋本,「壬戌」是「壬午」之誤。現在北京圖書館藏有以沈本為底本的校宋本一部,分裝四冊,卷六末有和上面邵氏題跋完全相同的題記,「壬戌」正作「壬午」,則該本應該就是邵浪仙校本。但七、八兩卷並不缺,是又不明。

  (五)張步瀛再轉錄本張步瀛於道光二十八年(一八四八年)就黃廷鑑再轉錄本再轉錄。底本用的是《津逮》本。但黃廷鑑校本用的是《學津》本,因此張氏除轉錄了校宋本的內容外,並校錄了《學津》本的異同。另外,還將(一)黃廷鑑參校他書的內容,一併轉錄;(二)轉錄了借書人張定均原先據《太平御覽》等所校的內容;(三)張步瀛本人再以《農桑輯要》、陸璣《毛詩草木鳥獸蟲魚疏》等作進一步的覆勘。因此積累資料頗多,所傳黃廷鑑精校本,也包括在這裏。各項資料,分別以硃書、墨字和眉書、行間夾寫等的不同寫法分清來源,其為黃廷鑑所自校者,標明黃校,不與校宋本混淆。書寫極工,校勘亦頗審慎。但所校不多。此本在我們這裏,但已缺去第七、第八兩卷。書末有如下的題記:「此胡震亨本也(按實係《津逮》本,由於《津逮》原版係胡轉讓,故通稱胡震亨本)。道光戊申(一八四八年),余授徒於常熟之南鄉。家之平丈(即張定均),亦得此本,先以《御覽》等書校之;後又得張氏照曠閣本(即《學津》本),其同里拙經逸叟黃廷鑑手臨吳門士禮居所藏校宋本於其上。余並借兩本,並聚珍版《農桑輯要》校之。……亦間以他書覆勘。……校宋本祇有六卷。……」

  (六)劉壽曾轉錄本劉壽曾是漸西本的主要校勘人。他用以校勘漸西本的原本是先經吾點精校過的湖湘本(見第七節)的影寫本。他校勘《要術》是受安徽涇縣洪汝奎(琴西)的委托。光緒二年(一八七六年)他用黃蕘圃校宋本校勘這個影寫本。現在這個影寫本上校宋本的內容,即為劉氏所轉錄。卷頭有這樣的題記:「丙子(光緒二年)冬十二月恭甫(即劉壽曾)以黃蕘圃藏本校一過。」上文提到孫詒讓稱黃蕘圃校本「今存皖洪氏」,未知即為此洪氏否?這個影寫本後來發展成為歷時四百餘年經過十六位人累積校勘的詳校本,就是我們所用的湖湘影寫本,詳見《校勘始末述評》第六節第二目。影寫本上一再提到「朱氏藏本」,則劉壽曾除用黃蕘圃本作校勘外,還用朱述之校本作參校。據此看來,黃、勞二種校宋本,在劉氏校勘過程中曾經一度匯合。

  (七)孫詒讓轉錄本孫詒讓據黃蕘圃本轉錄,見《四庫簡明目錄標注》。此本未見。

  (八)管明佳再轉錄本管明佳據瞿鏞所藏校宋本再轉錄,見同上。此本未見。

  以上八個黃蕘圃系統的校宋本,經各人輾轉傳錄,都是個人的手寫本,傳播不廣,亦易散失。因此將黃校本的內容刊印成書,很感需要,於是有陸心源的刊印本。

  (九)陸心源刊印本光緒年間,陸心源將校宋本和《祕冊》本的不同內容,刊刻成書,列入他所編的《群書校補》中。以校宋本為正文,下注《祕冊》本的錯字、脫文和衍文,分為二卷(《群書校補》的卷二三和卷二四)。卷首有下列的說明:「《齊民要術》,今所見皆祖明胡震亨刊,脫落舛訛,空格墨釘,幾不可讀。余所蓄黃蕘圃校殘宋本,……可以正訛補脫甚多。惟黃氏所見宋本至卷七「作秦州春酒麴法」止,惜無全本耳。胡刻又有翻本,則舛訛尤不勝枚舉。」

  其實黃蕘圃並非自校,他也根本沒有見到宋本,所稱「黃蕘圃校殘宋本」、「黃氏所見宋本」,其誤與瞿鏞稱「陳子準氏以宋槧殘本校」相同。

  以上黃蕘圃系統校宋本九種,加上勞季言校宋本,共有十個校宋本。

  轉錄之本,不免有抄錯和抄漏,因此張步瀛、劉壽曾和陸心源三種校宋本雖同出一本,彼此頗有差異,而得失互見。陸校本又經過摘錄、謄寫和刻板的幾道手續,不免更添上一些差錯。三本比較,優缺點都有,而以張本較優,劉本次之,陸本較差(見《校勘始末述評》第三節)。用三本參互校正,效果勝於陸本多多。

  張轔刻本的內容,從校宋本所反映,不如院刻。這一方面是由於錯刻或漏刻,和一般刻本一樣,翻刻一次,往往多一些錯誤。另方面也由於錯改所造成。當然改正院刻錯誤的也有,但比較少,也比較一般;而改錯的倒比較多,比較嚴重,如卷五《種榆白楊》篇「棠杜康反」的改錯為「掌止兩反」等。因此,院刻以後,到張轔刻本,就開始有片面的錯改。但它到底是最早本院刻的覆刻本,因此仍有不少正確的地方,尤其在明代刻本混亂後,在清代人力求糾謬的工作上,曾起過不少作用。可是現存的既非原本,又缺三卷半,因此自明抄發現後,校宋本的校勘效力,就不及明抄完帙不缺的作用了。

  五、南宋本的明代抄本

  (四部叢刊影印本)

  一九二二年商務印書館《四部叢刊》影印的江寧鄧氏群碧樓藏明抄南宋本(簡稱「明抄」),是唯一十卷完整不缺的宋本。每半頁十行,行大字十七(但卷前《雜說》的後段十八九),小字二十四五。影印時較原本有縮小,但清晰精好如原抄。《寒瘦山房鬻存善本書目》所記「明白皮紙鈔本」云:「此本坊友攜來,初不甚重之,然確是明抄,……所鈔必出於宋本。……沅叔借校,則極言其佳,並云:「後三卷尤善,殆無有更出其右者。」」下有「群碧」題記,疑即此明抄原本。

  明抄是現存《要術》各本中最完備的本子。它和兩宋其他各本比較,不要說比院刻多八卷,比金抄多一卷,比校宋本多三卷半,就是卷十金抄不缺卷的,也還缺「菜茹」項下「蕨菜」一條,而明抄不缺。和宋以後的明清各本比較,它沒有湖湘本、《祕冊》——《津逮》本卷五、卷十的缺頁和其他缺段、缺句等,也沒有《學津》本、漸西本卷十的缺頁和其他的○缺,另外,卷十「菜茹」項下明清各本雖不缺「蕨菜」條,但別缺「●菜」一條,而明抄也完備不缺。

  明抄內容,大致與校宋本相同,但也頗多異文。它補正了校宋本的一些脫誤,也校正了北宋本的一部分錯字。但進一步要求,則校改還有不夠的地方。同時本身也存在著不少錯誤。這一方面是由於抄錯和抄漏,另方面是來自據抄原本的錯刻。輾轉抄刻的結果,往往如此。但脫字不多,空白極少,沒有脫頁和錯頁,抄寫精好,影印清晰。全書沒有一處塗抹和勾乙,字旁添補的字,也只有卷一《耕田》篇的「一」字和「形」字兩個,而且這二字還有後人加添的嫌疑。因此在抄寫技術上,看起來很清楚醒目,比之金抄的校改滿紙後仍然有很多錯字(這部分錯字也還遠比明抄多),不可同日而語。但另一方面,明抄原出南宋本,已經經過幾道抄刻的手續,比之北宋本,雖有勝過金抄的地方,也有不及金抄的地方。這不及的方面主要表現在金抄中和院刻符合而正確的部分,往往可以校正和填補明抄的錯字和脫文。明抄單獨存在,瑕瑜相半,配合院刻、金抄使用,則兩長俱顯,作用就大。它的價值,與院刻、金抄,可說鼎足而三,而卷帙和內容的完備,為任何本所不及。

  明抄出自龍舒本系統,沒有問題,但它所據抄的原本是否就是張轔原刻,很有問題。據我們推測,張轔後當另有一刻本,校宋本據校的原本就是張轔本,而明抄據抄的原本則是另一刻本。

  首先從內容上看,明抄和校宋本存在著不少差異。茲僅舉卷前的《序》、《雜說》及卷一為例,其主要差別,有如下表:(資料庫編製者按:<>表示校對的字。)

  標目原文校宋本明抄備註《序》<食>為政首<是>(同金抄)<食>

  智如禹湯,不如<嘗>更<常><嘗>(同金抄)

  令口種一<樹>榆<樹>(同金抄)<株>漢書龔遂傳亦作「樹」

  胔<履>相繼<履>(同金抄)<腐>《雜說》每年<一>易<一>(同金抄)<二>據勞季言校宋本

  <一>入正月初<亦>(同金抄)<一>

  皆是白<汁><汁><汗>據勞季言校宋本

  <校>平者種瓜<校>(同金抄)<邵>「邵」字有後人添補的可能卷一《耕田》篇至春而<開><開>(同金抄)<開><墾>

  <春>既多風<秋><春>(同金抄)

  皆<?>於故<基>(引《禮記。月令》鄭玄注)皆<匝>於故<墓>皆<市>於故<墓>

  紀,猶<合>也(引同上)<合>(同金抄)<舍>卷一《種穀》篇阿邏<邏>(穀種名)阿邏阿邏<邏>

  晚者蕪薉難<治><出>(同金抄)<治>

  <輒>以鐵齒●楱縱橫杷而勞之<輟><輒>(同金抄)

  連雨則<生><耳><連><耳><生><耳>(同金抄)

  莽忙<補>反<輔><補>

  夫<仁>,亦在熟而已矣(引《孟子》)<人>(同金抄)<仁>(同孟子)

  以上十八例中,有的也許是形似抄錯,但如「是」的作「食」,「樹」的作「株」,「履」的作「腐」,「亦」的作「一」,「校」的作「邵」,「開」的作「開墾」,「秋」的作「春」,「阿邏」的作「阿邏邏」,「出」的作「治」,「連耳」的作「生耳」等等,決不是抄錯,而是根據據抄原本來的。這些重大的差異,只在卷一及以前的,已足夠說明明抄的據抄原本不是張轔的龍舒原刻,而是另一刻本。而這另一刻本「基」的誤為「墓」,與龍舒本相同,在別處這種同樣的錯誤還很多(如《序》的「畜五牸」,「牸」校宋本和明抄均誤作「?」等),又足以說明這一另一刻本是龍舒本的覆刻,因而沿襲龍舒本的錯誤沒有改正。就十八例和金抄比較,龍舒本更接近金抄,而覆刻本經過復刻之後又多了一些改動,有的改對了(如「治」、「輒」等),有的改錯了或者不必(如「二」、「株」等)。除此之外,明抄還有填補校宋本的脫字的,如卷五《種桑柘》篇「興平末」及「扶老杖」,校宋本脫去「末」、「杖」二字,明抄補上,也是所據原本非出龍舒本之證。

  其次就避名改字來看,上舉第三例「樹」的改為「株」,是南宋紹興以後避宋英宗趙曙同音字改的。據欒調甫考證(一),宋人避名改字濫及嫌名、同音字等,始於南宋孝宗之世,紹興年間尚無此例。龍舒本刊於紹興十四年,所以還沒有避改,明抄改為「株」,是紹興以後覆刻本的佐證(二)。

  復次在款式方面,二本也有不同。校宋本的行款,黃蕘圃和勞季言二本所記,都是每半頁十行,每行十七字。可是明抄是每行大字十七,小字二十四五,和校宋本不同。這是一。自《序》和《雜說》銜接處,在院刻是接連刊刻,中間沒有剩空,已見前述。現在金抄和校宋本也是這個格式。張步瀛和劉壽曾校宋本在「雜說」二字處都記明「宋本接《序》連寫」可證(陸心源《群書校補》本失記)。但明抄《雜說》另起一頁。這是二。龍舒本的葛祐之《齊民要術序》,明說「求僕為序,以冠其首」,顯然應該在書的開頭,可是現在在明抄是在書的末尾,這是覆刻本把它移後的。這是三。(這個序,以後各本也都移後,但在湖湘本還是和明抄一樣是「《齊民要術序》」,《津逮》本開始加上一個「後」字,自此以後,各本都變成「《齊民要術後序》」。《津逮》本隨便更改的地方很多,這是一例。)

  關於明抄抄寫的時期,已無從推測。《縮本四部叢刊初編書錄》稱明抄「常皆作嘗,當出崇禎間人手筆」。上表第二例的「常」,即改為「嘗」。這個意思是說明抄因為避明光宗朱常洛的名字所以這樣改了,因此推定為抄於明光宗(一六二○年)以後崇禎年間(一六二八至一六三四年)。以後很多人均主其說。其實這個說法有問題。因為這字金抄也作「嘗」,「嘗更」是親身經歷的意思,作「常」是錯的。而且明抄中「常」字很多,並沒有「皆作嘗」,並且還有應該是「嘗」字而寫作「常」的,例如卷八《作醬等法》篇「嘗為菹酢者」,即寫作「常」,更無法拿避名來解釋。如果說「嘗」字反而寫作「常」是避名舊規解除後只要看見「嘗」字就改復為「常」,所以改錯了,這更說不通。因為明抄本身正在避改,怎麼同時又能出現改復現象呢?

  六、元代刻本的推測

  元代刻本,據莫友芝《郘亭知見傳本書目》所記,說是「每頁二十行,行大字十八字」。現存的任何版本,都沒有這個款式。文獻上不見較多的記述,未知何人何年所刻。原書未見。欒調甫《齊民要術版本考》稱:「近聞劉君仲華言「曩蓄一本,板式絕似元槧,取校《津逮》本,墨、等、脫文,大體相同。」」雖然劉仲華所見,是否元刻,尚在疑似之間,但元刻的質量並不好,可以從各方面推測得知。

  《要術》各本在流傳過程中出現很多錯脫,就現存諸本看來,從明代的湖湘本開始。湖湘本的這種錯脫,可以明顯地看出不是一般的錯刻,而是存在於據刻原本。這個原本,不可能是兩宋諸本,因為兩宋諸本不存在那樣多的錯脫,它只能是兩宋以後的刻本。兩宋以後的刻本,在湖湘本以前,只有元刻本。因此湖湘本的據刻原本就不可能不和元刻本有關,其嚴重錯脫,應追源於元刻。《津逮》本源出湖湘本,劉仲華所見絕似元刻的那個本子,既然墨釘、空等、脫文和《津逮》本大致相同,可能竟是元刻本。

  卷五《種紅藍花梔子》篇有一段文字,湖湘本和《津逮》本都搞亂了。借《津逮》本的錯亂情況作說明,可以推知湖湘本和元刻本的關係。這段文字院刻的原文和直行排列的款式是這樣:

  作米粉法粱米第一粟米第二必用一色純米勿使有雜●使甚細

  「●」應從臼,正字應作「●」,是舂的意思,俗寫作「●」或「●」院刻錯成從白,問題原不大,可是《津逮》本將這個字割裂竄亂成如下的形式,就無法理解了:

  作米粉法染米第一粟米第二如用一色純第米勿使有雜白使甚細

  「染」、「如」是「粱」、「必」之誤,問題不在這裏。問題在正文的「●」字被割裂成兩半個,又錯成「白第」二字,分竄入注文內的兩小行中,致使「純」下多一「第」字,「雜」下多一「白」字,而正文失去這個「●」字,使「使甚細」不成句,就完全不知道在說什麼了。可是湖湘本變更每行字數後,還要錯得厲害:

  作米粉法染米第一粟米第二如用一色純第米勿使有雜白使甚細

  很明顯,湖湘本的所以更錯亂,是變更原來每行十八字為十七字的結果,它順著注文的字序排列,至「純」字滿行,自然將「第」字提行,因此原來是「白第」二字並列的,現在是「白雜」並列,致使「●」字原被割裂成「白第」二字的痕跡,也被泯滅無遺。

  湖湘本每行十七字。這個錯亂,只有在每行字數多於十七字而改為十七字的情況下纔會發生,而元刻本正是每行十八字的。從這裏可以推測,是元刻本首先錯割成「白第」二字,分入注中,湖湘本是元刻系統的本子,所以它纔會錯成這個樣子。(注意這裏只是因為元刻本每行十八字和《津逮》本相同,所以借《津逮》本代替元刻本作說明,不是湖湘本襲《津逮》本之誤,相反,《津逮》本刻於湖湘本之後。)

  明楊慎(升菴)《丹鉛總錄》卷九摘錄有《要術》中奇字若干例,其中有四例很值得注意。原文如下:

  (一)「●:無音切。《玉篇》亦無此字。其云:「●死不扇,便任耕種。」似蔭意。」

  (二)「苯:奔去聲,蠢笨也。」

  (三)「●:「烏驛切」。「恣意飽食亦不●。」」

  (四)「●●:上「草片切」,下「蘇革切」。」

  四例中加點號的各字都是錯的。(一)例的「●」字是「葉」字之誤,原句是「葉死不扇,便任耕種」,指開荒時環剝去大樹的一圈樹皮,使樹葉枯死,不遮蔽陽光,便可以墾地耕種,見卷一《耕田》篇。(二)例的「苯」字是「笨」字之誤,是簡單粗糙的意思,見卷七《笨麴並酒》篇及卷九《煮膠》篇等。這二字在現存所有《要術》各本中都作「葉」和「笨」,沒有作「●」、「苯」的。(三)例「●」字的音切,應如院刻、金抄、明抄作「烏縣切」,讀近絹音,「不●」是飽食不厭的意思,見卷八《蒸缹法》篇「缹豬肉法」,湖湘本纔開始錯成「烏驛切」,以後《津逮》本等都跟著錯。(四)例「●」字是「●」字之誤,音切「草片切」是「莫片切」之誤,見卷九《煮●》篇,金抄、明抄均作「●」、「莫」,其誤亦始於湖湘本,但湖湘本更錯「●」為「●」,《津逮》本跟著錯,《學津》本、漸西本已改正。

  《丹鉛總錄》(其門生所輯錄)成書於明嘉靖年間(一五二二至一五六六年),《要術》湖湘本刻於嘉靖三年(一五二四年),《丹鉛總錄》成書時,湖湘本已出版。但楊氏所見《要術》奇字有特殊的「●」、「苯」、「●」之誤,不存在於前此的任何一本,他所用的《要術》,顯然不是湖湘本,更不是兩宋本,唯一可能的本子只有兩宋本後湖湘本前的元刻本(或者它的抄本或覆刻本)。而湖湘本的現有錯字「驛」、「草」和「●」,正是沿襲元刻系統本之誤而來的,由「●」錯成「●」,其沿誤之跡,亦頗明顯。

  湖湘本出版後十三年(一五三七年),楊慎寫成《丹鉛續錄》,卷四又據《要術》採入一條:「野稻不種而生曰穭,刈稻明年復生曰●。」這個「●」字也是錯的。這字見於《要術》卷二《水稻》篇引晉呂忱《字林》,兩宋本均作「秜」。《說文》:「稻今年落,來年自生曰秜。」《字林》依據《說文》採錄此字,證明兩宋本的正確無誤。但湖湘本開始錯成「●」,《津逮》本因之,漸西本據校宋本校勘,採兩可之說,更錯成「秜●」。湖湘本的所以搞錯,也應追源於元刻本,因此又被楊慎所誤錄。楊慎不加細察,隨手摘錄,固然不夠嚴肅,而元明刻本開始製造嚴重錯失,不能辭其誤刻之咎。

  湖湘本的內容雖有和南宋系統本相同的地方,但也有不從南宋本而和北宋系統本相合的地方。這種地方,甚至錯字和脫文也和北宋本相合,很難用偶合來解釋。其例甚多,詳見下節。因此我們懷疑湖湘本所從出的元刻本,不僅據南宋本翻刻,同時還有北宋本作依據。當然這兩個宋本都不是完好的原刻,而是已經有很多殘爛缺脫的,或者竟可能是像日本仁安抄本所據以抄寫的那樣的本子(見第三節),並且又多殘脫。

  元代官撰農書《農桑輯要》中引用了《要術》的大量資料,往往保存北宋本的正確性,質量遠勝湖湘本。王禎《農書》也引用了不少,但經過王禎的分割、倒易、穿插和更改以後,遠非《要術》原樣,且多錯誤,但取對湖湘本,仍然沒有和湖湘本相似的錯脫。湖湘本源出元刻本,據此推測,元代《要術》的刊刻,似在《農桑輯要》和王禎《農書》之後。《要術》中關於農業生產的部分,主要都引錄在《農桑輯要》中,自《農桑輯要》刻成後,元朝政府可能沒有再刻《要術》全書。但卷七以下關於農產品加工利用等部分民間仍感需要,大概也像李燾所說那樣在轉相「摹印相師」,因此仍有人把全書刊印出來。但私人的刊刻,由於原本已經很差,遠不及政府書庫收藏的好,因此留下了現在湖湘等本的很多錯脫。

  據以上推測,元刻本的行款,不同於現存《要術》的任何一本,質量並不好,開《要術》的壞本之漸,現在的湖湘本,首蒙其害。它的刊刻,可能在王禎《農書》之後,是私家刊印的,不是官刻。

  七、明代馬直卿刻本(湖湘本)

  此本明嘉靖三年(一五二四年)馬直卿刻於湖湘,又稱「湖湘本」。每半頁十行,每行大小均十七字。據該本王廷相《序》稱:「侍御鈞陽馬公直卿按治湖湘,獲古善本,……乃命刻梓範民。」所謂「古善本」,雖未指明何本,從反映在湖湘本的內容上看來,其實並不「善」,它實際應是元刻本,或者是元刻的覆刻本。

  《蕘圃藏書題識》首載湖湘本行款與校宋本偶合,即半頁十行,行十七字。錢曾《讀書敏求記》記載其內容:「嘉靖甲申(即一五二四年)刻此書於湖湘,惜乎注中刪落頗多,如首卷簡端「《周書》曰:神農之時天雨粟」云云,原係細書夾注,竟刊作大字等類,文注混淆,殊可笑也。」光緒初年劉壽曾用以校勘漸西本的所謂「明本」,即是湖湘本。我們有此本,並有它的影寫本。這個影寫本的來歷,是洪汝奎、劉壽曾開始校勘漸西本時向唐仁壽借來影寫的,另詳《校勘始末述評》第六節第二目。

  湖湘本的空脫不少,錯誤極多,並開始有脫段和脫頁。脫頁卷十脫去「菖蒲」目以下至「芸」目前的三八行及「朹」目以下的二十行,又四一頁和四二頁的內容倒錯了,應該倒換過來,並補上「欀木」的標目一行。此後《祕冊》——《津逮》本等脫頁和倒頁的情況就完全相同。另一處脫頁在卷五,是脫去第三頁及第二頁的最末四行共二十四行。這一處脫頁黃蕘圃也提到。其實所脫內容拿兩宋本來比對,只有兩宋本每行十七字的十八行,多餘的六行是湖湘本增多每頁行數後多出的空行。湖湘本脫頁的上下文銜接情況如下(《種桑柘》篇):

  「斸斷令起斫去浮根以蠶矢糞之去浮根不妨耬犁令樹肥茂也又法…………………………………………十年中四破為杖一根直二十文任為馬鞭胡床馬鞭一枝直十文胡床一具直百文十五年任為弓材一張三百亦椹」

  以上行款,每行大小均十七字。自卷首「《齊民要術》卷第五」的第一行起至「斸斷令起」一行止,在湖湘本共三十六行。如果以每頁十八行計算,剛剛是兩頁。脫頁就從次行樹肥茂也開始,脫至「十年……馬鞭」行止,共十八行。這脫去的十八行剛巧是一頁,而且將這一頁補插進去,上下文剛好銜接,不差一字。根據這個情況,湖湘本據刻的原本很像是一個每頁十八行每行大小均十七字的本子,也就是說,脫去的這一頁,是這個本子的第三頁。由於湖湘本改為每頁二十行,一頁中就多出二行,因此到第三頁就多出六行,成為如上所說多餘不脫的空白了。但元刻本是二十行十八字的,和這個十八行十七字本不合。如果湖湘本確係出自這個十八行本,那這個十八行本應是元刻的覆刻本。本來元刻之後,湖湘本之前,中間相隔將近二百年,另有一個元本的覆刻本,也不是不可能的。又這個十八行十七字的款式和明刻沈本相同,這是偶合,不是湖湘本源出沈本,因沈本在湖湘本之後。

  湖湘本的錯誤很多,即以上引的首末二行為例,在不滿五十字中就有四個錯字,即「斸斷」是「斸地」之誤,「一枝」是「一枚」之誤,「休」是「床」之誤,「椹」字是「堪」字之誤。其他地方,當然不全是這樣多,但確實不少。湖湘本雖然不是最壞的本子,就現在所見而言,仍然是最早的壞本。不過另一方面,它也補正了兩宋本的一些錯脫。雖有些微補正,他處錯失之多,仍無法補償。

  湖湘本有一特點,就是在書上加刻有刻書人的校記,用小字刻在上面板框之下,正文之上的空隙中,為所有《要術》各本未有的特色。影寫本上劉壽曾眉批「明本校語」云云,就是劉氏對這種原刻校記的迻錄。全書共三十餘條。這些校語包括:(一)有問題的地方指出「恐訛」;(二)有摸不透的地方指出「未詳」;(三)明知多餘的字,指出「衍」。它的特點,都只是指出而已,不予逕改;(四)特別可注意的是書刻成後再經過覆校,將刻錯、刻漏的地方再刻上去,予以補正。這些足以表明馬直卿的刻書態度很慎重,他是力求保持原樣,不予輕改。本來原本已經很差,這樣可以避免再造成錯誤。因此湖湘本的嚴重錯脫,可以推知存在於原本;它對兩宋本的某些校正,也是根據原本來的。但它存誤不改,沒有進行適當的校勘,它的優點,也就是它的缺點。

  湖湘本還有一個特點,就是它的內容不但有和南宋系統本相同的地方,更有不少和北宋系統本相同。僅舉卷一(資料庫編製者按:<。>表示校對的字。)

  篇名原文湖湘本與金抄相同南宋系統本備註耕田耕<田>摩勞<「田」>訛作<「曰」><田>

  <比>至冬月<比><「比」>訛作<「此」>

  其美與小<豆>同也<豆><「豆」>訛作<「頭」>

  預有<志>於耕稼之事(引《月令》鄭玄注)

  <志><「志」>訛作<「思」>《月令》鄭注作「志」

  收種<浮>秕去則無莠<浮><「浮」>訛作<「深」>

  鹹潟用<貆>。<貆>貒也(引《周禮》及鄭玄注)

  <貆><「貆」>訛作<「貊」>《周禮》作「貆」

  輕爂用犬(引《周禮》)

  <爂><「爂」>訛作<「爨」>《周禮》作「爂」

  種穀中<●大>穀中<●大>穀中<租火>穀據抄本

  逆坡走<丸><丸><圜>據抄本

  晚者蕪<薉>難治<薉><穢>

  晚者蕪薉難<治><出><治>

  <老>、惡、死日種者收薄(引《雜陰陽書》)

  <老><「老」>訛作<「尤」>

  <坏>垣牆(引《月令》)

  <坏><坯>《月令》作「坏」

  <又>過縵田二斛已上也(引《漢書?食貨志》)

  <又><「又」>訛作<「以」>顏注作「又」

  《耕田》等三篇為例,主要就有如上表所示。同樣的例子,在他處甚多。上引各例,如「曰」、「●」、「出」等之符合北宋系統本,都不是偶然巧合所能解釋。又如卷五《種榆白楊》篇院刻、金抄作「梜榆可以為車轂」,南宋本訛作「枌榆」,湖湘本回復作「梜榆」;《種穀楮》篇院刻、金抄作「卒多凍死」,南宋本作「率多凍死」,《農桑輯要》所引同南宋本,應以作「率」為長,但湖湘本回復作「卒」;卷六關於飼馬金抄作「善芻」,南宋本訛作「下芻」,湖湘本回復作「善芻」。特別是有錯脫的地方,也頗多和北宋本相同,例如卷二《旱稻》篇「田種」,金抄訛作「四種」,南宋本不訛,該本回復金抄之訛作「四種」;卷五《漆》篇南宋本作「朽敗」,院刻、金抄訛作「杇敗」,該本也回復北宋本之訛作「杇敗」;卷六《養羊》篇「作酪法」的「已曾臥酪者,每臥酪時」,金抄脫「者,每臥酪」四字,南宋本不脫,該本竟也和金抄一樣脫去這四字,等等。諸如此類,不是偶合北宋,而是根據據刻原本來的。

  八、明末胡震亨——毛晉刻本

  (《祕冊彙函》——《津逮祕書》本)

  胡震亨於明末萬曆二十六年(一五九八年)在北京燈市得一明刻本《要術》,和沈汝納(士龍)、姚士?(叔祥)一同校訂,刊刻成書,列為《祕冊彙函》的一種,即所謂《祕冊彙函》本。每半頁九行,每行大小均十八字。刻書年月,胡震亨《跋》沒有記明,惟據《祕冊彙函》之一的《泉志》的徐象梅《跋》稱:「沈汝納、胡孝轅(按即震亨)旁羅祕冊,刻為《彙函》,總若干卷。」徐《跋》撰於萬曆三十一年(一六○三年),則《祕冊》本《要術》的刊印,當在一六○三年已完成。

  《祕冊》本所用原本,胡震亨《跋》僅稱「獲之燈市」,未指明何本,惟據黃蕘圃等均稱該本實出湖湘本之舊。今取該本的原板重印本《津逮》本以比校湖湘本,訛字、脫文、墨釘、空等,基本相同,特別是卷十的那許多脫行、脫頁和錯頁,二本完全符合,證明它的據刻原本確是湖湘系統本。二本脫訛的相符,滿紙都是,沒有瑣舉的必要,只以第六節、第七節所舉的「驛」、「●」、「草」、「●」、「斷」、「枝」等訛字作例,已若合符節,也就可概其餘。第七節所舉卷五第三頁的脫頁,不但它也同樣脫去,而且所脫正是湖湘本的那一頁,首尾恰相接合,不差一字,並且還保存著改每行十七字為十八字的痕跡。《津逮》本開始脫頁的原樣如下:「凡耕桑田不用近樹傷桑破犁所謂兩失其犁不著處斸斷令起斫去浮根以蠶矢糞之去浮根不妨耬犁令□□□□」「令」字以下是連片的墨釘,即自此以下,開始脫頁。湖湘本每行大小均十七字,所以第一行至「處」字止,「斸」字屬第二行,因此第二行的末尾至「不令」二字滿行(見第七節引),而該本改為每行大小均十八字,每行多刻一字,因此字數逐行上縮,到第二行就多出四個墨釘。這四個墨釘是「樹肥茂也」四字,在湖湘本原屬第三行,從第三行開始脫頁,在該本就從第二行的這末四字開始脫起了。這也是該本出自湖湘系統本的有力證據。

  胡震亨《跋》曾提到:「校讀至第二卷二幅,原本脫去,……更從吳中趙玄度假得善本足之。」現在《津逮》本上第二卷第二頁之後插入「又二」頁,當即胡氏所補之頁。這一頁在湖湘本是第三頁,沒有脫去,但雖不脫頁,仍有兩段脫文。《津逮》本插入的「又二」頁雖較湖湘本第三頁為完全,也還有半段的脫文。其第二頁則相反,即湖湘本只脫去一小段的注文,而《津逮》本則脫去三段。在別處,《津逮》本缺脫錯亂多於湖湘本的地方還不少。從這些方面可以推知:(一)「又二」頁既是胡氏所補之頁,則趙玄度本確較湖湘本稍好,但也好不了多少,因為胡氏既已借得趙本,必然用趙本比校全書,但實際上現在《祕冊》——《津逮》本的嚴重錯脫,依然如故。(二)如上所述,胡氏所得「燈市」本的脫頁脫文多於湖湘本,懷疑該本並不是湖湘原刻,而是湖湘的覆刻本或者抄本。因此我們只能說《祕冊》本出自湖湘系統本,不能說直接出自湖湘本。

  《祕冊彙函》後遭火患,胡震亨以殘板轉讓給毛晉。毛晉編入汲古閣《津逮祕書》中。此後《祕冊》本《要術》就為毛晉翻印流傳,因又稱其本為《津逮祕書》本。

  《津逮祕書》毛晉《自序》稱:「胡孝轅以《祕冊》二十餘函相屬,惜半燼於辛酉之火。」辛酉是天啟元年(一六二一年),毛晉《序》撰於崇禎三年(一六三○年),則《祕冊》本經過毛晉整補重印為《津逮》本,最遲在一六三○年已完成。《祕冊彙函》各書的款式,板心的書名刻在魚尾之下;《津逮祕書》則刻在魚尾之上,下面並刻「汲古閣」三字為記。現在《津逮》本《要術》的書名刻在魚尾下,下面又無「汲古閣」字樣,可知仍是胡氏舊板,也就是說「半燼於辛酉之火」,損失以他書為多,《要術》原板的損失不大。所以《師石山房書目》稱《津逮》本《要術》「板心書名在魚尾之下,無「汲古閣」題字,蓋即胡氏《祕冊彙函》殘版,名為《津逮》,實《祕冊》本也。」然而胡刻本既經毛晉整補改動,事實上《祕冊》、《津逮》二本仍微有不同。不過自毛晉繼承翻印之後,《祕冊》本已不再增多而為大量翻印的《津逮》本所代替,因此一般通稱《津逮》本為胡震亨本,或稱胡震亨本為《津逮》本。現在《祕冊》本、《津逮》本中有些微改正湖湘本錯字的地方,是由於「燈市」本原已改正,還是胡震亨或毛晉所校正,則無從知道。

  有個別兩宋本的脫誤,《津逮》本依據湖湘系統本給補正了,如卷六《養牛馬驢騾》篇「三曰善芻」,明抄訛作「下芻」,金抄不訛,《津逮》本亦不訛;卷十「藨」條金抄、明抄脫「《爾雅》曰:「藨,麃」」五字,《津逮》本不脫,不過下一「麃」字仍訛作「藨」。欒調甫以這二處的補正歸功於胡震亨,其實這二處湖湘本已先補正。第一例是湖湘本回復北宋本的又一例。第二例湖湘本亦訛作「藨、藨」,胡、毛照樣跟著錯。其實不查原書,任它錯亂是《祕冊》——《津逮》本的「通例」,不勝枚舉。

  空脫、墨釘,湖湘本原已不少。《祕冊》——《津逮》本改湖湘本每行十七字為十八字,在湖湘本剛好十七字一行成段落的地方,《津逮》本沒有鏤空最後一字,因此又添上一些墨釘(如卷六關於養馬「馬生墮地無毛」段)。卷十錯刻成兩個「五十一」頁(缺五十二頁),而裝訂時又將這兩頁裝顛倒了,致使文句不銜接。一八七五年湖北崇文書局本《要術》據《津逮》本覆刻,到這一頁弄不明白,至疑為錯簡,即在「●母」目下注明「錯簡」出版,雖說是校刻人不加細察,實由《津逮》本的貽誤所造成。以後的《津逮》本竟有將這第二個「五十一」頁貿然填改為「五十二」頁的(我們就有此本),將倒錯之頁改實,更易致誤。這證明倒頁始終沒有被胡、毛發現糾正。《祕冊》——《津逮》本不但在內容校勘上很差,在成品的覆核、檢驗上也很粗疏。這和馬直卿的嚴肅慎重,剛剛是一個對照。

  胡震亨、沈汝納的刊刻《要術》,只是因為《要術》中引錄了不少已經散失的古書,還有保存的價值,如果不是這些,這書大可「不必有」(見胡、沈《跋》)。根本刻書態度已不正確,因此在校勘上就不可能切實認真,結果是「任情予奪,隨心塗改」(欒調甫語),前後乖戾,瘡痍滿目。

  《祕冊》本現在存書已很少,一般所見都是《津逮》本。繼《津逮》本後至一八○四年始有《學津討原》本出版,中間相隔幾一百七十年,時間很長,因此《津逮》本的翻印最多,抄本也不少,流傳最廣,影響最大。北京圖書館藏《四庫全書》原抄本,似亦出自該本。故聚珍版無《齊民要術》,亦因無較好版本之故。日久原版有殘爛,因此翻印愈晚的,文字殘脫愈多。如卷二「又二」頁的首三行是全頁刻成後又鋸去重刻的拼板,這三行拼板最易殘缺和脫失,表現在所見各本上有這樣幾種本子:最初只脫去每行的末字,漸至只剩每行上端的幾字,以至只剩二字,最後終於全部脫光,即三行全脫。只剩二字的是崇文書局本據刻的《津逮》本,因為崇文本只刊入第一行的開頭「黍菽」二字(第二、三行的開頭也有幾字殘剩,但文義不聯屬,被崇文本刪去)。三行完全脫去的是吾點據以校勘湖湘本的《津逮》本,吾氏在書眉上批明:「盡按汲古閣本「可以種」下缺三行,直接「傷無實」。」可為證明。我們有一本,也是三行全缺的。除此以外,還有缺整頁的,如崇文書局所據本即脫去賈氏自序的第四頁,崇文本不再查他本,就在下面注上「原缺一葉」,這就是被楊守敬指斥為「鹵莽如此,真所謂刊刻之功,不蔽其僭妄之罪」的(見《日本訪書志》卷七)。另外還有脫去卷前「雜說」全部和卷一第八頁、卷八最末頁等等的。總之愈後缺脫愈甚,卷中剝損脫落的字句也愈多。愈多愈見其行銷之廣,而壞本輾轉覆刻和援引的不良影響亦愈深。張步瀛用以轉錄校宋本的《津逮》本,完整無一殘缺,雕印精好,沒有斷筆、殘墨,而且張氏在得該本時已有多處蟲蝕,那是最早翻印之本。

  明代有三種《要術》刻本,都是很差的,即湖湘本,華亭沈氏竹東書舍刻本,《祕冊》——《津逮》本。但湖湘本猶稍勝於《津逮》本,沈氏刻本也有勝過《津逮》本的地方,《津逮》本可以說是《要術》最壞的本子。但《津逮》本的名氣大,銷路廣,在那時占著《要術》流傳的統治地位。一七四四年在日本刊刻的第一部《齊民要術》山田羅谷本,依照《津逮》本原樣覆刻,以訛傳訛,壞本開始蔓延於國外。此後一八○四年的《學津討原》本,一八七五年的崇文書局本,一八九三年的《觀象廬叢書》本,以及崇文書局本的石印本《百子叢書》本,山田羅谷本的仁科幹覆刻本等等,都是《祕冊》——《津逮》本的嫡系,上海博古齋還有該本的影印本,除《學津》本經過審慎校勘勝過原本外,其餘都是很差或者更差。

  明末至清以來的學者在引用《要術》時,多據《祕冊》——《津逮》本,因此各書所引錯誤極多。例如《農政全書》中的許多錯誤,就是因襲該本來的。王念孫、王引之深知該本錯訛百出,在引用時特別慎重,但有的很難辨別,因此在其所著《廣雅疏證》中仍不免被胡、毛所誤。康熙年間官撰的《廣群芳譜》亦被所誤。甚至字書如《康熙字典》等也跟著採入「●」、「●」等訛字。所以明清以後的所有著述,不引用《要術》則已,只要引到《要術》,幾無不被湖湘、胡、毛諸本所誤,其例太多,不勝贅舉。

  九、日本山田羅谷刻本及仁科幹覆刻本

  日本於德川中期延享元年(一七四四年,當清乾隆九年),山田羅谷(亦名山田蘿葛)刊印第一部《齊民要術》,由京都向榮堂出版。據刻原本是《津逮》本,款式也照《津逮》本每半頁九行、每行十八字的原樣。字旁另加圈點,有眉上校注,並附譯文。分為十冊。山田羅谷在刊行序中,述其覆刻的趣旨如下:

  「凡今之從事勞作者,不能讀書,而好讀書者,謂農書非先務,故通曉農書者甚少。昔余耕穫於勢陽,種藝於河攝,前後三十餘年,……民家之業,求之《齊民要術》,試之歷年行事,無一不可者。其務農重穀之切實,堪與老農比肩者,唯有此書。爰附譯文,並補釋字義,新刊行問世。」

  山田氏在農業實踐中以取法於《要術》而獲得成績,對《要術》推崇備至,故特為刊刻流傳。書末並附載楊慎《丹鉛總錄》所錄《要術》奇字一段的全文。楊慎對《要術》用字作這樣的批評:「或不得其音,或不得其義,文士猶囁之,況民間其可用乎?」山田又對楊慎作批評:「當時北俗,民間有自己特有的語言,此書適時用之,旨在便俗。《丹鉛總錄》之評語,實為顛倒。」所見亦屬正確。可惜他用的原本太差,加上《要術》本是很難讀的書,因此以訛傳訛,造成許多新的錯誤,譯注質量,亦隨之而劣。

  全書刻在書眉上的校注二百餘條,其中注多於校。校的部分,已略述於《校勘始末述評》;注的部分,這裏略舉一二為例。山田多據《字彙》、《篇海》等不很正確的字書作解釋,當然解對的也有,但很有一些文注不相蒙,也有不少原文不誤而由於孤立依字書作解釋得出乖謬的結論。例如卷前「雜說」的「排比農具使足」,「排比」是整備的意思,解釋為:「排比」,排水之器,漢杜詩造之。」不但「排比」解錯,將鼓風的「水排」解釋為「排水之器」也是誤解。卷一《耕田》篇的「●青」是耕埋雜草,解釋為:「《篇海》曰:「●,禾不實。又禾敗不生。」」卷二《胡麻》篇的「斗藪」同「抖擻」,指抖落芝麻子,解釋為:「《韻會》曰:「籔,通作藪,十六斗為籔。」」卷九《●奧糟苞》篇的「●」,是帶骨的肉醬,解釋為:「《字彙》曰:「●……腦蓋。」」又「●」同「燅」,即「爓」字,是燙豬淨去毛臟,解釋為:「《篇海》曰:「●」,音延,摘物。」卷八《作豉法》篇「作豉法」的「掊」字,是古「刨」字(據玄應《一切經音義》卷一二《賢愚經》,作「刨」始於唐),這裏作扒開鋪平講,解釋為:「《字彙》曰:掊,音裒,把也。《易》曰:君子以掊多益寡,掊猶減也。又擊也,斃也,倒也。」羅列著五個解釋,不作決擇而均非(「把」原可引申為「刨」,但沒有就此進一步作決擇)。諸如此類隨便抄書的嚴重錯誤是不少的,還不如不解釋好。

  書眉校注還有幾處提到「一本」作什麼字的,說明山田羅谷除用《津逮》本作藍本外,還用別本作參校。但這些「一本」異字,沒有和前此的任何一本《要術》完全符合的,而且有的還不存在於任何一本。例如卷四《種棗》篇「曬棗法」的「以朳聚而復散之」,「朳」,《津逮》本訛作「椽」(湖湘本同。兩宋本不訛),山田校記說:「一本「椽」作「扒」,註:「兵枝反,無齒把。」」這個「註」,不見於前此的任何一本,只有在王禎《農書》和《農政全書》引文中有,作「兵拔反,無齒杷」,非《要術》原文,而是引者所加。後來漸西本《要術》即據以補入,非是。山田誤「拔」為「枝」,「把」亦應以作「杷」為正,未知是「一本」原誤,還是山田誤刊。卷六《養牛馬驢騾》篇的「力柱當車」,「力柱」指牛肩胛部,俗有「力峰」之名,「當車」謂受軛,而「當」,《津逮》本訛作「常」(湖湘本同。金抄、明抄不訛),山田校記說:「「常」,一本作「牚」。」這個「牚」字,也不見於任何一本。但「常」字不通,「牚」字倒可以解釋。《養羊》篇「作酪法」的「乾糞火軟」,「軟」是形容緩和的火,使煮酪不會焦底,《津逮》本訛作「輒」,湖湘本同,金抄訛作「歌」,明抄訛作「●」(無此字),山田校記說:「一本「輒」作「軟」。」這個「軟」字,各本均訛,只該本正確。這些都是「一本」獨特的地方。

  山田的「一本」,未知何本。從上述情況看來,它有個別地方優於《津逮》本。但不見山田更多的校錄,其優點亦止此而已,尤其各卷脫頁沒有校出,該本也不會是好本,最多只是有個別地方和明代刻本互有優劣而已。但它既不是湖湘諸本,只能是元明間現在未見的刻本。從這裏可以推知,《要術》在流傳中,決不止現在所知所見的這些本子,有幾種本子,包括覆刻本、抄本甚至校勘本,在長期流傳中一定有過,但現在已經散失,文獻上也沒有記載下來,所以我們不知道。

  山田羅谷本光緒末年吳廣霈有一部。吳氏於一九○六年拿出這個本子請丁國鈞迻錄丁氏所彙集的《校勘記》內容(吾點等十餘人所校勘)。惟丁氏稱吾點所校湖湘本的影寫本為「景元本」,實出張嘯山致洪汝奎信中的誤記,丁氏據以誤題。

  山田羅谷本,在日本文政九年(一八二六年)有仁科幹新附序文,由浪華書肆定榮堂予以覆刻。以後於明治年間(一八六八至一九一一年),又由有鄰堂重印出版。此二本,我們未見,惟據小出滿二《關於齊民要術的異版》稱其「圈點費力,不免武斷」,其因襲山田舊誤,無甚更張,亦自在意中。

  據上所述,在日本翻刻《要術》所用的祖本,是中國最壞的本子,一再覆刻,又添上若干錯誤,《要術》在日本,也受著壞本輾轉滋蔓的貽誤。

  與仁科幹同時的豬飼彥博(一七六一至一八四五年),曾用宋本以校訂山田羅谷本,屬於校勘方面,記於《校勘始末述評》,本篇不贅。

  十、清代張海鵬刻本(《學津討原》本)

  清嘉慶九年(一八○四年)張海鵬刊行,早於漸西村舍本九二年,張氏編入所輯《學津討原》的一種,因又稱《學津討原》本。每半頁十行,每行大小均二十一字。據張金吾《愛日精廬藏書續志》卷三載黃廷鑑校宋本跋稱:「嘉慶初照曠閣(張海鵬藏書閣名)據胡震亨本梓入《學津討原》,予任讎勘之役。」則據刻原本是胡震亨本,其校勘出於黃廷鑑。

  明代刻本的嚴重錯亂,至清代乾嘉間漸被重視,並開始努力糾正。黃廷鑑所校《學津》本是第一個補正胡震亨本若干脫誤而得到出版的本子,但仍遜於沒有出版的吾點校本。

  黃廷鑑的校勘,在卷六以前幾乎全據聚珍版《農桑輯要》。《農桑輯要》所引在很大程度上保存著兩宋本《要術》的正確性,因此《學津》本在校改錯字,填補脫空,釐正正注文的混淆,並補正大段脫文和脫頁方面,取得相當成績。在張海鵬的出版題跋中已舉出若干例子,此外還有不少。這些都是《學津》本「青出於藍而勝於藍」的地方,在勘正明誤的工作上是應該肯定的。

  不過在另一方面,《農桑輯要》的引文並不完全可靠,因此有些地方,不免因偏信而致誤。例如卷一《收種》篇引《氾勝之書》在「埋陰地」下加「冬至日窖埋」五字,卷二《黍穄》篇「撻」字下加「今時屯子也」的注文,《水稻》篇「草●」下加「判竹圜以盛穀」的注文,「●」字下加「音劣,提?也」的注文,《旱稻》篇「鋒」字下加「古農器」的注文等等,都是《要術》原文所無而為《學津》本首先依從《輯要》加上去的。反之,卷二《種麻》篇兩宋本原有「說非辭」三字,但《輯要》沒有,《學津》本跟著脫漏。《黍穄》篇「?」字下原有「始章切」的音注(胡震亨本亦有),即音商,即今「墑」字,但《輯要》脫此音注,《學津》本竟據以刪有為無,非。《旱稻》篇、《種麻》篇、《種瓜》篇的「頻煩」,是接連多次不厭其煩的意思,《輯要》均誤作「頻翻」,意思大相逕庭,胡震亨本《旱稻》篇原不誤,餘二篇誤作「頻頻」,問題也不大,而《學津》本均改從《輯要》作「頻翻」,則又添上一些錯字。諸如此類,別處還不少。至於其他錯誤,如卷一《耕田》篇引《禮記?月令》鄭玄注的「大陰用事」,胡本「大」訛作「夫」,《學津》本沒有改正,還在「夫」字下衍一「耕」字;卷六《養魚》篇引《本草》的「中米」,胡本原不訛,《學津》本訛作「中朱」(《文史哲》一九六二年第六期《讀齊民要術札記》一文就「中朱」作解釋,是承該本之誤)等,則是校刊上的粗疏。

  聚珍版《農桑輯要》出自《永樂大典》,已非原本,在校訂過程中又經分卷更改,脫訛可以想見。現在通行本就是聚珍版系統本(聽說還有元代刻本存在)。黃廷鑑當時所見,也是這個本子。然《事林廣記》「農桑類」所引《輯要》內容,對今本尚可作某些校證。上舉「說非辭」及「頻煩」,該書所引就不脫不訛。黃廷鑑襲聚珍版之誤,可知未取證《事林廣記》所引。

  黃廷鑑也考慮到引書的不足完全憑信,即彼所謂:「出於後人徵引,……至今耿耿」,因此在某些方面頗表現為慎重。可是又有因過於慎重而遺漏的。例如第七節所舉卷五《種桑柘》篇的脫頁,雖已據《輯要》補入,但沒有補完全,即捨去「又法」和「種禾豆欲得逼樹」二條五十三字沒有敢補上。這二條吾點給補完全了,勝於黃氏。但黃氏仍勝於覆刻《津逮》本的山田羅谷,因為山田羅谷在出版該本《要術》時曾預告要續刻《農桑輯要》諸書,但這一頁依然全脫,別處也沒有據《輯要》校補一字。

  《要術》卷七以下加工利用和南方植物部分,《輯要》未引,黃廷鑑以字書和《要術》所引原書等作參校,所校大多正確,只是校得很少。卷九《炙法》篇改「●凡」為「●几」,《醴酪》篇改「青土」為「青玉」,《作菹藏生菜法》篇改「●奠」為「滿奠」,《餳餔》篇改「粔敉」為「粔籹」,卷十「東牆」目改「田梁」為「田粱」,「芡」目改「鴈啄」為「鴈喙」,「菜茹」目改「世冬葵」為「出冬葵」,改「●菜」為「藄菜」等,與兩宋本符合,並有改正兩宋本以來的錯誤的。《炙法》篇「炙豚法」的「取新豬膏極白淨者塗拭勿住,若無新豬膏」,「勿住,若」,原脫訛作「住著」(湖湘本同),《學津》本改作「佳,若」,「佳」雖於原義不合,但字面亦通,而「若」是唯一正確的字(明抄亦訛作「著」,金抄則訛作「苦」)。《煮●》篇的「●」,原訛作「●」,「●」字下小注:「莫片反,米屑也,或作●」,原訛作:「草片反,米有也,盛作根」(湖湘本同),五個訛字也全改正(但「●」改作「?」)。這些都是經過認真查考和思考的。

  卷九《煮膠》篇自明抄以下,脫訛頗多,僅金抄完好無訛。但明抄的脫字還剩著空格,自湖湘本去掉空格接寫,以後各本就無跡可尋。例如下段文句,正訛各本如下:

  「匕頭不施鐵刃,雖攪不徹底;不徹底則焦,焦則膠惡,是以尤須數數攪之。」(金抄全文完整無訛)

  「匕頭不施鐵刃,雖攪不徹底;不宜□□焦,焦則膠惡,是以尤須婁數□之。」(明抄開始脫訛,但「空等」待補,尚可和金抄校合。)

  「匕頭不施鐵刃,頭攬不徹底,則焦,焦則勝惡,是以尤須婁數之。」(湖湘本不留空等,消滅脫跡,加上更多的脫訛。《祕冊》——《津逮》本同湖湘本。)

  在《祕冊》本的這段脫訛中,《學津》本改「攬」為「攪」,改「勝」為「膠」,與兩宋本合;改「婁」為「屢」,則「屢數」不成文;其他脫字,無法補上。又如:

  「蓋則氣變成水,令膠解離。」(金抄無脫訛)

  「□則氣變成水,令□□雜。」(明抄有脫訛,但亦空等待補,可校合金抄。)

  「則氣蔓成水,令令雜。」(湖湘本脫訛更多,又去空格,《祕冊》——《津逮》本因之,更無法理解。)

  這段脫誤,無從措手,《學津》本只有存誤不改。再如:「火停沸定,則皮膏汁下,挹不得也。」

  金抄全文不缺;明抄全脫,但也留著全數的空格;湖湘、《津逮》等本既全脫,又不空格,變為根本沒有這個注,當然《學津》本以後各本也就跟著以無注刊定了。

  從上舉各例,各本奪訛遞變的痕跡可一望而知,而明抄有空等待補的優點,明代刻本則有嚴重訛脫和奪空,也說明校勘明刻本的不易和《學津》本的因沿明誤之多。張步瀛說《學津》本「謬訛不可讀者尚多」,確實卷七以下校改得很少,照原樣不動的很多,這是它的缺點。但是如果和漸西本的亂改比較,它的比較慎重,又相對地成為優點。

  綜上所述,《學津》本依《農桑輯要》校補了胡震亨本的不少脫誤,其正誤情況,可說略同《輯要》,而以優點居多。但全書除《輯要》外校得太少,留存原誤很多,其用工遜於吾點。校勘比劉壽曾兄弟慎重,闕疑不作強改,無兩可之說,則勝於漸西本。它沒有校宋本更無北宋本等作校勘,當然距離《要術》原樣很遠,但在勘正明誤的工作上,它有創拓的功績。

  《學津》本出版後約十來年,黃堯圃購得一校宋本。黃廷鑑以陳揆轉錄的校宋本並參以他本作進一步的覆校,已詳《校勘始末述評》,本文從略。

  十一、清末袁昶刻本(漸西村舍本)

  清光緒二十二年(一八九六年)袁昶刊行。每半頁九行,每行大小均二十一字。據刻原本是湖湘本(先經吾點校勘的該本的影寫本)。校勘人是劉壽曾、劉富曾。所用校本有校宋本、《津逮》本及《學津》本,並以《農桑輯要》、王禎《農書》、《農政全書》等作參校。

  漸西本是繼《學津》本後勘正明誤的又一本子,依據《農桑輯要》和黃蕘圃校宋本等補正了湖湘本的不少脫誤,在清代刻本中也是比較好的。但它有較好的校本沒有被充分利用,使成品也只和《學津》本互有優劣不相上下,是它最大的缺點。

  據劉壽曾《校刊齊民要術商例》說明其校勘方法:「今擬合諸本,又旁取他書,定其從違。」則是採取綜合校勘的方法的,原是很好。但這如果沒有一定的條件,容易流於輕率自是,從違無準。二劉所校,不免有此失。吾點所校,往往符合兩宋本,在舊校中最為精到;校宋本雖略有錯字,亦大多正確。但二劉在「定其從違」之間,往往以正為誤,以誤為正,搞上不少錯誤。對《農桑輯要》的從違失當,也大致相彷。許多正確的校正,出自吾點。卷七以下,《學津》本校得很少,漸西本校得較多,略勝於《學津》本,亦多出吾點,但書中都沒有交代來源。相信他書引《要術》,勝過相信校宋本,因此有校宋本不錯而照他書所引改錯了的。《學津》本沒有校宋本作校勘,依《農桑輯要》加上不少《要術》原來沒有的字句,其誤加尚有可原;漸西本有校宋本作校勘,也照樣誤加,並且除《輯要》外,還照王禎《農書》、《農政全書》濫加,這個不信宋本偏信他書的過錯,實出劉富曾。因為劉壽曾《校刊商例》原規定:

  「《輯要》……加添之文,多出之音切,皆列入校記。至《農書》、《農政全書》,尤多改換,有意出便俗者,亦有妄改者,今擬止據校誤字,而不據以添字,即存校記中之異同,亦嚴於《要術》。」

  劉壽曾初校稿本,繼由其弟劉富曾覆校定稿出版。劉富曾、袁昶變更劉壽曾原欲附刻校勘記的體例,雖說「仍守《商例》中改誤而不輕加字之例」(漸西本卷首劉富曾附記),實際上已亂添了好多而不自知。

  劉壽曾的校勘能力不及吾點,而吾點的正確校勘多有被劉壽曾改錯了的。劉富曾又遜於乃兄,因此他也不可能在定稿時糾正乃兄之誤使漸西本超過《學津》本,還添上一些兩可之說,如「栽穀」、「地也」、「秜●」之類。

  總之,漸西本有某些方面的長處。這些長處,來自校宋本和吾點;二劉本身,雖有些微校正,往往動輒乖違。而有校宋本和吾點的有利條件沒有充分發揮,很是可惜。它勝過原本湖湘本,但不能超越《學津》本,只是優缺互見而已。出版時以「精校」作宣傳,他們在主觀上是盡了力的,可是效果並不太好。

  關於吾點校本(即湖湘影寫本)的來歷及其校勘內容,以及漸西本上舉各點的實例,均見《校勘始末述評》第六節,本文不贅。

  附錄三本書引用古文獻書目一切音經義(唐釋玄應撰)

  十六國春秋(魏崔鴻撰,明屠喬、孫項琳綴集本)

  九穀考(清程瑤田撰)

  千金方(唐孫思邈撰)

  大唐西域記(唐釋玄奘撰)

  大戴禮記山海經三國志吳志(晉陳壽撰)

  三國志魏志(晉陳壽撰)

  小爾雅文子文房四譜(宋蘇易簡撰)

  文祿訪書記文選(梁蕭統編)

  文獻通考(元馬端臨撰)

  毛詩草木鳥獸蟲魚疏(吳陸璣撰,清丁晏校本)

  毛詩草木鳥獸蟲魚疏廣要(明毛晉撰)

  毛詩補疏(清焦循撰)

  天工開物(明宋應星撰)

  天祿識餘(清高士奇撰)

  太平御覽(宋李昉等撰)

  太平寰宇記(宋樂史撰)

  孔子家語孔叢子水經注(後魏酈道元撰)

  水經注疏(楊守敬撰)

  丹鉛總錄(明楊慎撰,梁佐輯集)

  丹鉛續錄(明楊慎撰)

  月令章句(漢蔡邕撰)

  日本訪書志(楊守敬撰)

  公羊傳(舊題周末公羊高撰)

  方言(漢揚雄撰)

  元亨療馬集少室山房筆叢(明胡應麟撰)

  六書故(宋戴侗撰)

  中華古今注(五代馬縞撰)

  王禎農書(元王禎撰)

  北山酒經(宋朱翼中撰)

  北戶錄(唐段公路撰)

  北史(唐李延壽撰)北堂書鈔(隋虞世南撰)

  北齊書(唐李百藥撰)四民月令(漢崔寔撰)

  四時纂要(唐韓鄂撰)

  四庫簡明目錄標注四聲本草(唐蕭炳撰)

  本草拾遺(唐陳藏器撰)

  本草衍義(宋寇宗奭撰)

  本草綱目(明李時珍撰)

  本草綱目拾遺(清趙學敏撰)

  古今注(晉崔豹撰)

  古今韻會(元黃公紹撰)

  古列女傳(舊題漢劉向撰)

  玉海(宋王應麟撰)

  玉篇(梁顧野王撰)

  玉燭寶典(隋杜臺卿撰)

  白帖世本(清張澍輯本,雷學淇輯本)

  世說新語(南朝宋劉義慶撰,梁劉孝標注)

  左傳(周左丘明撰)

  左傳杜解補正(明顧炎武撰)

  史記(漢司馬遷撰)

  史通(唐劉知幾撰)

  正字通(明張自烈撰)

  司牧安驥集外臺祕要(唐王燾撰)

  石藥爾雅(唐梅彪撰)

  西京雜記(梁吳均撰)

  西河舊事(清張澍輯本)

  西溪叢語(宋姚寬撰)

  列子列仙傳(舊題漢劉向撰)

  竹譜(晉戴凱之撰)

  竹譜詳錄(元李衎撰)

  字彙(明梅膺祚撰)

  字彙補多能鄙事老學庵筆記(宋陸游撰)

  名醫別錄酉陽雜俎(唐段成式撰)

  酉陽雜俎續集(唐段成式撰)

  呂氏春秋(秦呂不韋門客撰)

  吳郡志(南宋范成大撰)

  宋景文公筆記(宋宋祁撰)

  孝經初學記(唐徐堅撰)

  周易周書(唐令狐德棻撰)

  周禮周禮正義(清孫詒讓撰)

  東坡手澤東坡雜記東觀漢記(四庫全書輯本)

  尚書尚書大傳(清陳壽祺輯本)

  金粟箋記(清張燕昌撰)

  金樓子(梁蕭繹撰)

  事林廣記事類賦(宋吳淑撰)

  孟子杭州府志抱朴子(晉葛洪撰)

  法言(漢揚雄撰)表異錄(明王志堅撰)

  直齋書錄解題(南宋陳振孫撰)

  南方草木狀(偽託晉嵇含撰)

  南史(唐李延壽撰)

  南宋吳興志南越筆記(清李調元撰)

  食療本草(唐孟詵撰)食醫心鏡荀子(戰國時荀況撰)

  品芳錄(清徐壽其撰)

  癸辛雜識(宋周密撰)

  泉志(宋洪遵撰)

  荔枝譜(宋玨撰)

  郘亭知見傳本書目(莫友芝撰)

  春秋繁露(舊題漢董仲舒撰)

  風俗通義(漢應劭撰)

  珍珠船(明陳繼儒撰)

  重修政和證類本草恬裕齋藏書記急就篇(漢史游撰)

  洛陽伽藍記(後魏楊衒之撰)

  茶經(唐陸羽撰)

  荊楚歲時記(梁宗懍撰)

  後漢書(南朝宋范曄撰)

  神農本草經(清孫星衍、孫馮翼輯本)

  保德州志洪範五行傳(漢劉向撰)

  咸豐南潯鎮志侯鯖錄(宋趙令畤撰)

  格物麤談(偽托蘇軾撰)

  通志(宋鄭樵撰)

  通典(唐杜佑撰)

  通俗文(漢服虔撰,清任大椿輯本)

  通雅(明方以智撰)

  通鑑綱目(宋朱熹撰)

  夏小正夏小正經傳集解(清顧鳳藻撰)

  海槎餘錄(顧●撰)

  海藥本草(唐李珣撰)

  晏子春秋莊子(戰國時莊周撰)

  師石山房書目酒史(明馮化時撰)

  唐本草(蘇恭撰)馬首農言(清祁寯藻撰)

  真珠船(明胡侍撰)

  桂海虞衡志(南宋范成大撰)

  晉書(唐房喬等撰)

  益部方物略記(宋宋祁撰)

  埤雅(宋陸佃撰)

  倉頡篇(清孫星衍輯本)

  郡齋讀書志(宋晁公武撰)

  曹子建集(魏曹植撰)

  崇文總目(宋王堯臣等撰)

  理生玉鏡稻品(明王省曾撰)

  淮南子(漢劉安撰)

  救荒本草(明朱橚撰)

  陳?農書(宋陳?撰)梁書(唐姚思廉撰)康熙字典菽園雜記(明陸容撰)

  國語(周左丘明撰)

  御製格物編(清福臨撰)

  開寶本草植物名實圖攷(清吳其濬撰)

  植物名實圖攷長編(清吳其濬撰)

  道光江陰縣志道光海昌叢載筆史(清梁同書撰)

  皕宋樓藏書志(清陸心源撰)

  博物志(舊題晉張華撰)

  湖南湘陰縣志搜神記(晉干寶撰)

  隋書(唐魏徵等撰)

  游宦紀聞(南宋張世南撰)

  琵琶記(元高明撰)

  朝野僉載(唐張鷟撰)

  越絕書(漢袁康撰)

  寒瘦山房鬻存善本書目筍譜(宋釋贊寧撰)

  集韻(宋丁度等撰)

  農政全書(明徐光啟撰)

  農事幼聞(清許旦復撰)

  農桑輯要(元時官撰)

  農桑衣食撮要(元魯明善撰)

  農圃六書(佚名)

  農雅(清倪倬撰)

  農蠶經(清蒲松齡撰)

  新方言(章炳麟撰)新序(漢劉向撰)

  新唐書(宋歐陽修等撰)

  詩經詩毛氏傳疏(清陳奐撰)

  經典釋文(唐陸德明撰)

  經籍訪古志(日人森立之撰)

  群芳譜(明王象晉撰)

  群書治要(唐魏徵等編)

  夢溪筆談(宋沈括撰)夢溪補筆談(宋沈括撰)

  閩書(明何喬遠撰)

  閩產錄異(清郭柏蒼撰)

  愛日精廬藏書續志(張金吾撰)

  蜀本草路史(宋羅泌撰)

  聞見後錄(宋邵博撰)

  楚辭歲時廣記(宋陳元靚撰)

  說文解字(漢許慎撰)說文繫傳(宋徐鍇撰)

  說文解字注(清段玉裁撰)

  說文解字義證(清桂馥撰)

  說文通訓定聲(清朱駿聲撰)

  說文解字注箋(徐灝撰)

  說文解字群經正字(清邵瑛撰)

  說文解字校錄(清鈕樹玉撰)

  說文逸字(清鄭珍撰)

  說文句讀(清王筠撰)

  說文五翼(王煦撰)說文古本考(沈濤撰)

  說文解字詁林(丁福保編撰)

  爾雅爾雅正義(清邵晉涵撰)

  爾雅義疏(清郝懿行撰)

  爾雅漢注(臧鏞堂輯本)

  爾雅翼(宋羅願撰)

  廣東新語(清屈大均撰)

  廣東肇慶府志廣雅(魏張揖撰)

  廣雅疏證(清王念孫、王引之撰)

  廣群芳譜(康熙時官撰)

  廣韻(隋陸法言撰)

  漢書(東漢班固、班昭撰)

  漢書補注(清王先謙撰)漢書注校補(周壽昌撰)

  漢書窺管(楊樹達撰)

  漢書食貨志(叢書集成影印日本唐抄本)

  管子管子集校(郭沫若等撰)

  管城碩記(清徐文靖撰)

  種果疏(元末俞宗本撰)

  種樹書(元末俞宗本撰,康成懿校注)

  種藝必用(吳懌撰)

  碧裏雜存(明董穀撰)

  嘉祐本草蔡邕集(東漢蔡邕撰)

  圖經本草(宋蘇頌撰)

  演繁露(宋程大昌撰)

  墨史(元陸友撰)

  墨法集要(明沈繼孫撰)

  墨記(宋何薳撰)

  墨娥小錄(明佚名)

  墨經(宋晁貫之撰)

  論語論衡(漢王充撰)

  篇海(金韓孝彥撰)

  蕘圃藏書題識(清黃丕烈撰)

  樂書(宋陳暘撰)

  鄴中記(晉陸翽撰,四庫全書輯本)

  麈史(宋王得臣撰)

  戰國策(漢劉向撰)

  糖霜譜(宋王灼撰)

  嶺外代答(宋周去非撰)

  嶺表錄異(唐劉恂撰)

  嶺南雜記(清吳震方撰)

  韓非子(戰國時韓非撰)

  韓詩外傳(漢韓嬰撰)縮本四部叢刊初編目錄舊唐書(後晉劉?撰)襄陽耆舊傳(東晉習鑿齒撰)

  禮記魏武帝集(曹操撰)

  魏書(北齊魏收撰)

  離騷(戰國時屈原撰)

  離騷草木疏(宋吳仁傑撰)

  藝文類聚(唐歐陽詢撰)

  顏氏家訓(梁顏之推撰)

  類篇(宋王洙撰)

  證類本草(宋唐慎微撰)

  釋名(漢劉熙撰)

  釋名疏證(清畢沅撰)

  寶訓(清郝懿行撰)鐵琴銅劍樓藏書目錄(瞿鏞撰)

  驂鸞錄(南宋范成大撰)

  讀書敏求記(清錢曾撰)

  讀書敏求記校證讀說文記(席世昌撰)

  蠶桑問答(朱祖榮撰)

  鹽鐵論(漢桓寬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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