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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章字数:11329) |
| 像迎接新生命及许下新年新希望一样,迎接你的爱情,期待你的故事,但要有随时替它送终或见它断头的心理准备。 ——迎风飞 「雷先生,可不可以走慢一点……」 一身黑色性感细肩带小洋装的袁采芯,上气不接下气地在男人背后呼喊着。 那男人,雷昶毅,手长腿长,动作又快,每跨一步等于是她的两大步,再说她脚下蹬着九公分高的高跟鞋,被他这么一个劲儿往前直拖着跑,她当然只有边踉跄边求饶的份。 不过,她的呼叫声显然没起多大作用,他依然握住她的手,疾步「奔逃」着。 「雷、雷先生,我在说话你听见没有?我说走慢一点……哎哟!」匆促的脚步忽然一拐,袁采芯惊呼出声,根本还没来得及拔出陷在行人道上一处裂缝里的鞋跟,又因雷昶毅的一刻不停留,她的右脚丫子顿时脱离了鞋子,光裸地踩在地面上,脚底立时被路上细石刺得又痛又痒。 雷昶毅拽紧袁采芯的手腕,专心迈步,头也不回,完全没理会她在后头鬼叫什么,更浑然不觉她已经掉了一只鞋,正赤着脚走路。 「我的鞋子……雷昶毅!你能不能讲点道理!我鞋子掉了,现在是打赤脚在走路耶!」天晓得她这哪叫走路,根本是半飞半跳,活像只被欺负得吱吱叫的猴子。 袁采芯气急败坏地缩手,与雷昶毅呈现反向拉力,她窘迫地频频回头,只想把卡在路上的心爱鞋子穿回脚上。 然而,他行色匆忙,她也只得眼睁睁看着那只缀着数十颗水钻、在夜色下闪闪发光的高跟鞋离她愈来愈远﹑愈来愈远。 我的幸运之鞋…… 「后面还有狗仔紧迫盯人,妳忍耐一下,快走,别大呼小叫了。」雷昶毅好不容易开了口,讲的却是那般没人性、一点也不怜香惜玉的话。 几分钟前,他在pub里因故与股市名人周思齐打架打得天翻地覆,这么血腥的八卦,媒体不会放过周思齐,自然也不可能放过身为「雷氏出版集团」小开、同样具有相当知名度的他。 「这你要我怎么快呀?!」袁采芯惨叫。一脚高一脚低被迫跟在他后头又跛又颠的,时不时还被路上小石头扎痛脚,她又不是从小在荒山野岭奔来跑去、或是训练有素的运动健将,是要她怎么个跑得快? 「忍着,我车子就停在前面。」雷昶毅冷然应声,并未回头。 「忍?再忍脚就废了!不然你也打赤脚在街上跑跑看,你忍给我看看啊!」袁采芯痛得泪光闪闪,不客气地呛声。 此时,两人正巧一前一后与一支路灯擦身而过,她反应快速地以手臂勾住灯柱,再也不肯前进,即使觉得臂膀快被他强劲拖拉的力道给撕裂,她还是不肯放。 「妳……」她巴住灯柱不动,雷昶毅这才迫于无奈地停下脚步,回头,徒然盯视着她,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瞪我做什么?我又没惹你!」袁采芯又怒呛,眼睛瞪得又圆又大。 没、有、吗﹖当他在pub里被狗仔包围而一筹莫展之际,她那双充满看热闹和浓烈好奇心的黑眸忽然对上了他,从那一刻起,她便是惹了他。 她事不关己的看好戏态度和注视惹他不悦,使他忽然坏心地想拉她这无辜者下水,藉由她的加入来模糊自己与周思齐打架及被误会与他老婆方薇有染的焦点。 雷昶毅咬牙未语,瞪着她一张小小瓜子脸,被那叛逆的眼神给挑起了莫名的情绪,怒火微升,却也无奈。 「还瞪!」袁采芯嗔怒,任他怎么拉,就是不走、不动。 天晓得她这双腿——穿迷你裙或热裤跳舞耍性感勾引男人是很物尽其用、适得其所,但若要用来参加百米赛跑或躲追缉、逃命,那铁定是稳死的啦! 他竟然如此不懂得怜香惜玉地粗鲁摧残她,太过分了! 「是妳在瞪我。」压下心头不明所以的汹涌,他冷冷反驳。 「反正,不管谁瞪谁,总之狗仔追的是你,不是我!所以请你放开我,自己快走吧,我干什么要被你拖着跑个半死!」袁采芯持续狠瞪他。 不说她脚下狼狈,光想到自己穿着短裙奔跑、淑女形象被破坏殆尽的疯婆子模样,就教她恨不得赶紧挖个地洞跳进去,直接走下水道回家! 稍早前,她在pub里与朋友们饮酒欢谈,玩得正开心,当周围传来一阵打架斗殴的骚动时,她虽一眼就看出扭打在一起的两个男人当中,有一个是股市名人周思齐,另外一个是谁她则没半点概念,自然也就不知他有什么了不起的来历,直到一堆媒体蜂拥而上,狂喊他的名字问东问西,她才知道原来他是「雷氏出版集团」的小开,亦是常被狗仔媒体追问感情生活的黄金单身汉雷昶毅。 所以,他本就是有新闻价值的知名人物,再加上人长得英俊潇洒、身材高又挺拔,如此天之骄子自是狗仔们眼中的最佳猎物,媒体每天追着他跑也是天经地义。反观她袁采芯呢,她不过是个平凡无奇的小老百姓,实在想不通自己跟在他后头跑是在跑什么意思的,更搞不懂他没命地拉着她一直跑一直跑,跑了这么长这么长的街,又是什么意思…… 难道,只因周思齐怀疑雷昶毅跟他老婆方薇有染,而狗仔不分青红皂白看到影子就开枪,他为了表示自己的清白,便在hexie中随手拉了个女的当挡箭牌,然后义正辞严地说他是带着女伴一起来,请媒体不要随便诬赖? 而她,很不幸的,就是那个女的。在她还没将事情搞清楚之前就莫名其妙地被他以「目前的约会对象」名义拉着满街跑。 「我想,现在不是妳耍任性的时候。」雷昶毅往回走了两步,耐着性子相劝。 「你又知道我任性了﹖」呿!讲得好像他认识她八辈子了,连她很任性的事他都知道,她和他真有这么麻吉呀! 袁采芯紧绷的手臂终于因他的走近而放松些,但为防止他突然又拉她,她仍紧紧抱住灯柱,并飞快地将左脚抬起,以勾缠住灯柱,好更稳固自己。 「不然妳以为到了这当口,妳还能置身事外?」雷昶毅低沉嗓音里夹带着一丝嘲意,眼光有些深冷诡谲。 望着她那只勾住灯柱的修长美腿,以及因不雅动作而很有穿帮之虞的裙底风光,他心头倒是难得地一悸,眉心不觉拢起。 从她的穿著打扮看来,这女人百分之九十九是个爱风骚的夜店玩咖,若非她不敬的眼光招惹了他,在当时现场美女如云的情形下,被他以约会对象名义拉走的人根本不会是她。 并非他对活泼爱玩的女人有偏见,而是在他的观念及想法里,总觉得端庄内敛的女孩子看起来会比较顺眼舒服些。 比如说,周思齐的老婆方薇就予人恬静娴雅之感,即便她是眉头深锁、忧郁寡欢,甚至是在极怒之时,依然是那样美丽柔和,不会无端给人压力。 而眼前这位,内在涵养如何先不提,光瞧她脸上那减两分都还嫌太浓、多两分则入妖怪之流的妆粉,便可窥知此人的素质程度;再加上她头发太短,不够飘逸﹔发色太淡,显得轻浮,在在都不得他的眼缘。 好吧,她的身材或许算不错,该凸的凸、该翘的翘,但整体穿着却流于暴露冶艳,欠缺女人天生该有的优雅与含蓄特质……这是非常可惜的。 「你说什么我听不懂。为什么我不能置身事外,而非得置身其中不可?」袁采芯蹙起了眉,困惑。 她只是凑热闹的围观者……顶多她只是为了占位置看好戏而站得与他有点近,近到被他伸手一抓就撞进他怀里而已。 难道光这样就惹祸上身、抽身不得了?不会吧﹖哪有这么严重的! 她才不信。 「要不要试试?」不落痕迹地将目光调移到她脸上,他口吻虽轻淡,却很有「走着瞧」的挑衅意味。 「试什么?」宛若蝶翼的长翘睫毛扬起,袁采芯眸子里满是疑惑。 「当我放开妳,各自离开,后头那些狗仔记者便也会兵分两路,一队追妳,一队追我﹔我一个人很容易脱身,妳,就不一定了。要试吗?」雷昶毅冷笑。 带着她跑,他也是千百个不愿意;若她能配合跑快些,他们就可以早些摆脱狗仔的盯梢,偏偏她话多意见多,状况也很多。 「他们没必要追我呀。」袁采芯不觉得自己有任何被狗仔追的价值。 「妳真这样想?」雷昶毅语气平缓,神情淡漠。 当他在情急之下将她从hexie的场中拖过来,一大一小两只手纠握住的那刻开始,不管她是谁,又是多么的没没无闻,一旦与他雷昶毅沾上边,尤其又是被他以约会对象为名而见光,从此她势必会成为狗仔盯梢追逐的目标。 并非他刻意拖累她,一切都是碰巧——谁教她不安分的眼睛招惹了正在不爽的他。 「不然我该怎么想﹖你能给点意见?」袁采芯没好气地说。 「我没意见。现在,妳真要我放开妳?」雷昶毅低沉道,已瞥见前方几十公尺处有狗仔举起了相机正在拍摄。 「嗯,当然!是的!请、放、开!」袁采芯坚定地点了头。并非她爱使性子,而是真觉得自己完全没有跟他「携手亡命天涯」的必要。 他是名人,她是无名小卒,两人身分完全不同。 他有所顾忌,她则完全无惧,硬搅在一起,干嘛呢? 更何况,在场的谁会看不出来他硬将「约会对象」之名安在她头上,根本是他情急之下随手拉来、随口乱掰的,说有多牵强就有多牵强,她才不信会有人当真。 「那,妳自求多福。他们若问起妳我的关系,希望妳能应答得体,别毁我的名誉、拆我的台。」雷昶毅松手,毫不拖泥带水,也没半点「依恋」地转身便走。 人,偶尔耍耍任性是OK的,但也要看情形、看场合。 不识时务﹑执意冒险,就是天杀该死的笨! 她不知好歹,他也只能寄予无限同情,无法解释或规劝更多。 自保为先,等会儿她要是遇到麻烦,休怪他自私无情。 「呼!你逃你的,我走我的,这就对了嘛!」他走后,袁采芯大松一口气,连忙将缠在灯柱上的腿给放了下来。 想想自己刚刚是什么德性呀,一脚没穿鞋,整个人还紧紧巴住灯柱不放,美女形象毁得可真彻底。 都是雷昶毅啦,雷昶毅那个男人真欠揍!她的不堪,都是他造成的啦! 以后走在路上就别被她遇到,不然她绝对会让他好看,哼! 他了不起喔,还怕她毁他名誉、拆他台咧。她都没怪他未经她同意就把她列为「目前的约会对象」了,他还敢如此大言不惭,真是太傲慢了,这个人! 袁采芯一面揉着被抓得肿痛的手腕,一面对着雷昶毅的背影臭骂,但骂着骂着,她突然想起还有件比骂他还重要的事等着她去做,那就是—— 「我的鞋子!」 她转身往来时路跑,岂料当她瘸子似地才颠跑个没几步,手执相机的一组狗仔队便迎面而来,对准了她,上上下下猛按相机快门,且连珠炮地提问一堆乱七八糟的问题。 「小姐,请问妳叫什么名字?妳真的是雷昶毅目前交往约会的对象吗?一直以来雷昶毅都没有对外公开他的恋情,除了周思齐的老婆方薇,他也从来没有与其它任何女人传出绯闻,请问你们秘密交往多久了?」 「你们……」天啊!她实在太高估狗仔的智商与道德心了,忘了他们是见猎心喜、看见头就能把shen体和尾巴画出来的高手。在他们眼中,她已无法跟雷昶毅分割了。 有别于在夜店事不关己、瞎看热闹的心情,此刻袁采芯慌得手足无措,完全不知如何是好。雷昶毅说得没错,狗仔盯上她了…… 而且,由现下的情况看来,他们绝对不会轻易放过她。 「小姐,妳说话啊!」 「我无话可说!你们不要拍了,好讨厌,快走开啦!」袁采芯吓得脸色发白,胡乱挥手挡摄影镜头。 「雷先生说妳是他的约会对象,该不会妳是他hexie的情妇吧?」狗仔技巧性避开她乱挥的手,即使随便拍也能捕捉到最生动且精采的镜头。 「喂!你们很没礼貌耶!」什么hexie,这种话他们也说得出口!袁采芯气怒大喊,觉得再跟他们对话下去根本没意义,于是转身就想跑。 但,那二人一组的狗仔的动作实在太快了,在她半旋身之际便已准准堵在她面前,任她怎么闪、怎么躲都是白费功夫。 她虽不至于落到动弹不得的地步,却也当真没办法从他们的拦阻中钻出来。 「我们只是拍几张照,问几个问题,妳不要那么凶嘛!」狗仔狡笑地呛声。这女人好笨喔,竟然在跟狗仔讲礼貌! 身为狗仔,六亲不认都嫌客气了,谁还讲信修睦、礼貌周到?! 「没什么好拍的,你们快走开,烦死人了啦!」还好意思说她凶,他们的态度也好不到哪里去。袁采芯无计可施,只好放声叫嚷,看有没有好心人来救救她。 「住手!」不知被记者纠缠了多久,袁采芯背后突然传来雷昶毅冷厉的喝止声,同时间,她的小手又被他的大手给紧紧牵住。 「咦﹖你不是走了?」袁采芯惊诧地回眸。 「雷先生,你说这位小姐是你目前的约会对象,请问你们是怎么认识的?交往多久了?如果你已有交往的对象,为什么还不断有你跟方薇暧昧有染的消息传出来?」 「不干你们的事!」雷昶毅厉声斥道,大手一挥,成功格开了没品狗仔亦步亦趋的缠黏,并快速地把袁采芯推进他开过来的车内,随即跳上驾驶座,利落打挡、油门一踩,疾驰而去。 「我们也快上车,追!」狗仔小李吆喝,拔腿往狗仔车方向跑。 「不用追了。」阿毛拉住他,摇头示意这场「采访」就此打住。 嘿嘿……阿毛从大背袋里掏出袁采芯掉落的高跟鞋,嘴角扯出了个狡猾的笑。 他虽不是王子,但灰姑娘的玻璃鞋正在他阿毛手中闪闪发亮呢! ※ 「好,事已至此,我只能这么说了,你,雷昶毅,欠我一双鞋子!」 惊魂甫定,袁采芯脱了脚下落单的鞋子握在手里,鞋尖指向雷昶毅,希望他承担一切后果。 雷昶毅轻瞥她一眼,未语。 「你那样『青』我,是什么意思?不认帐吗?」针对他投射过来的不屑眼神,袁采芯心底的不满再添一笔。 「一双鞋子罢了,顶多几百块钱,我没什么好不认帐的。」雷昶毅淡然回道。 「什么几百块!」狂妄男人竟把她的爱鞋讲得那么廉价……是,是啦,她这双鞋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名牌,但好歹她当初买它的时侯也是数了好几张千元钞出去的。再说这鞋对她而言,绝不单单只是一双鞋子那么简单。 「不然,多少?」了不起一仟块,他觉得。 「不是多少钱的问题!」他态度轻率,她火很大。 「那是哪方面的问题?」他压低声音,随便回问。 「问题……问题可多了!除了现在面子挂不住的问题,还有刚刚走路脚痛得要死的问题,最重要的是,还有我心灵受创、信仰破灭的问题!」袁采芯提高音量,面容严肃,指着他脸的鞋尖几乎快触到他那直挺好看的鼻子。 「心灵受创﹑信仰破灭……」最好是有这么严重。雷昶毅轻轻挥开她指在他鼻前的手,斜瞟她一眼,压根不信一双鞋子会使人心灵受创到什么惨绝的地步。 「这是我的幸运之鞋,每当我穿上它,就会有不可预知的好事情发生……」 「嗤!」雷昶毅失笑,别开了视线。 大概遇到疯女人了,今晚他确实有衰到。 「你!」怎么跟狗仔一样那么没礼貌!「你不相信它有神奇魔力,能带给我幸运吗?我跟你讲,真的!每次我穿上了这双鞋,运气就特别好!」 「怎么个好法?」什么幸运之鞋!那不过是女人神经质发作,被童话故事荼毒太深的结果。 「就……」就……如果她在夜店里想吸引男人注意,穿上这鞋就准没错,说是无往不利,一点也不为过。 「嗯?」瞧她讲话吞吞吐吐,八成是准备撒谎、编故事了吧? 「就异性缘特好。」 「是喔。」闻言,雷昶毅为之一僵,睨着她,他瞭了。 果然他的猜测是对的,她是专门钓男人寻开心的夜店玩咖。 「你,不信?」 「好吧,就算妳曾经托这双鞋子的福,好运连连,桃花朵朵开。但是,很遗憾的,今晚妳幸运之鞋的神话结束了,妳且节哀顺变。」雷昶毅很没同情心地说着,一股怒意却不明所以的一下子飙高了起来。 他自认修养不差,从来不乱发脾气,更不是个没有自制力的人,许是刚刚一时太冲动跟周思齐打完架,一堆误会未能及时解开,然后又被狗仔记者紧咬不放追个半死,于是恶劣情绪便伴随着无可控制的意外一路层层迭迭不停往上累积,再加上眼前这个女人唠叨啰嗦、任性不听劝又满口胡言,愈看她,他就愈忍不住火气。 「你……竟然说得这么没血没泪……」袁采芯不禁哭了起来。 她既没办法节哀,也没办法顺变,她只希望能找回自己不幸掉落的那一只鞋,可是这男人没同情心也就算了,还坏心的落井下石、冷嘲热讽,分明把她当疯子看。 着实太可恶了! 「不然,妳要我为妳那双亮晶晶﹑俗不可耐的鞋低头默哀个三分钟吗?!」看到她哭,他更火大了,想不大声都不行。 对一个白目女人动怒,不算过分吧?虽然他是自找的。 说来奇怪,她长得其实不是那么讨人厌,甚至可说是个十分亮丽明艳的美女,然不知为何,她的言行举止却总像是蜡烛滴油般,一点一落,烫得他心头阵阵烦躁,活像是故意在试探他的耐性底限,而他没两三下就被打败了。 人之所以温和优雅,是因为没遇到足以令自己抓狂的人事物。 遇到了,便知分晓,如同他现在这 样。 「哼,默哀?不、必、了!」袁采芯大声回敬。 嗓门比她大,脸色比她难看,他难道忘了自己才是罪魁祸首?! 还有,什么叫俗不可耐﹖这臭男人真不会说话耶,她鞋面上的星形缀钻是时尚与艺术!他不懂就不要乱批评嘛,想惹人厌,手段也别这么极端行不行呀! 「不必我替妳默哀,那么就请妳安静些。」他现在只想图个耳根清静。 「你!」好,安静就安静,她也不是非跟他讲话不可。 袁采芯硬吞下已淹到喉咙口的不满,与他杠上了。 既然杠上了,就较量看看吧,耍酷她是不内行,但也并非全没概念。 如此这般,一翻两瞪眼,双方忽地静默下来,只剩无声无息、却很有存在感的怒意在空间中流动。 「说吧,妳家住哪里,我送妳回去。」好男不跟女斗,末了,雷昶毅基于君子风度仍是先开了口。 这个麻烦人物,除非她自己选择中途跳车,不然他再怎么生气,也会把她安全送到家,毕竟一开始确实是他无端拉她下水的。 一念之差,铸成了大错,所以再怎么麻烦,他都必须善后。 「我跟你结仇结大了,大得跟世界上最大的毛线球一样,一辈子解不开了!」他一打破沉默,袁采芯便开始滔滔不绝。 「妳家住哪里?」再不说,他就把她推下车去。 简直得了便宜还卖乖!他都不计前嫌先开口说话了,她还执意算帐,是要怎样?! 「你管我家住哪里!本来我可以不跟你计较你莫名其妙拉我下水﹑还当着大家的面说我是你的约会对象,但是现在你真的把我的心情搞得很差很差,所以,雷、昶、毅,你给我听好,我袁、采、芯不会让你有好日子过——」 「最好妳有能耐让我不好过日。如果当时妳没有使性子坚持不跟我走,也不至于被狗仔逮个正着。鞋子丢了就丢了,没什么好怀念的,一双破鞋子而已——」雷昶毅以剁鸡头的狠劲打断她的话。 是基于哪一点,她可以自作主张地将她心灵受创、信仰破灭、心情不好的烂帐全算到他头上﹖他有那么好栽赃?! 「唷、唷!刚刚说俗不可耐,现在又说是一双破鞋子,你的意思是说我神经病自讨苦吃喽?」他老是打断她的话,那她也就不用再客气了,砍他的话砍得更用力。 「不是吗?小姐。」 「要不是看在你良心发现回头来带我,我现在铁定活活掐死你。」她咬牙切齿,双拳握得好紧,彷佛正把他抓在手里狠狠摧残。 闻言,雷昶毅冷笑,撇开脸,又不说话了。 想掐死他﹖好个自不量力的家伙!她绝对是他所见过、接触过的女人当中最不识相的一个。 「喂,怎又不说话了?!」袁采芯抗议。 是的,他的面无表情及冗长的沉默,惹她更不爽。 面无表情也是一种表情,但他的表情比面无表情更没表情。 嗯,话不投机半句多,不说话就是不说话,她能奈他何。他最高记录曾有三天没开口说过一句话,这个喜欢唉唉乱叫的多嘴婆想挑衅他,还早得咧! 他,雷昶毅,愿意接受任何正式的挑战,却不接受没意义的挑衅。 尤其是,来自于女人的挑衅。 更尤其是,这种给他印象和感觉都十分糟糕的女人。 尽管她是被他故意抓来的,他一样很胸怀坦荡地嫌弃她。 他专心驾车,没再出声音或给任何神色上的响应。 「你……」狂妄无礼的大沙猪! 激他半天激不出一个字,袁采芯这才发现原来自己遇到了个标准的闷葫芦。 相较于他现下的冰冷,他在pub跟周思齐打架时那刚强的气势和魄力,还有刚刚他打断她说话时的那个蛮横狠劲,确会是有趣得多了。 至少,比较像个活的、血液有在流动的人。 「好,算你狠。」一个巴掌拍不响,她独脚戏唱不下去了。 老天爷一定是在惩罚她平常话太多,才活该教她碰上一个伪哑巴。 「妳到底住哪里?」见袁采芯落败不语,垂头丧气地往窗边倒去,过了很久,雷昶毅猜她应该不会再喋喋不休,才又开口问道。 「那儿。」袁采芯食指随便往右前方一指。 「右转?」也不知她说真的还说假的,看她那贼兮兮笑着的模样,怕是存心跟他过不去。尽管心中有所怀疑,他仍接受指示将方向盘往右边方向拐过去。 「左转!」指尖猛然转个方向,袁采芯露出邪恶微笑。 「妳明明比右边!」吱……急踩煞车、狂转方向盘,他顿时又火大了起来。 耍他,是吧?玩命,是吧?好,来试试! 他平时不咬人,但一旦被激怒,魔爪一伸,大口一张,别说咬,整个抓来吞吃进肚都不足为奇。 别说他没人性,再给她一次机会,若她还装疯卖傻,他便真要将她丢出车外。 「是你眼花,我明明指左边。」袁采芯噘嘴装无辜,否认耍贱招。 「直接报上住址来,我懒得跟妳吵。」 「迎风飞说,当男人说出﹃懒得跟妳吵﹄这种话时,就表示他自觉理亏又拉不下脸来坦承错误,乍听之下像是给足了对方颜色瞧,其实是为了给他自己台阶下——我说的对不对呀,雷先生?」 迎风飞是雷氏出版集团的重量级作家,她的作品里常有些看似平凡、却又极为写实受用的「智慧佳句」,袁采芯的书柜里有她的每一本着作,是她的忠实读者。 「迎风飞也说过,女人爱故弄玄虚是因为想藉此模糊事情真相,乃自信不足的表征之一。」听她突然引用迎风飞书内的佳句,雷昶毅先是愣了下,随后即痛快还击。 「我哪有故弄玄虚……」她顶多是捣蛋,O.K.? 妳心里有数。他没说出口,然而他那淡瞟的眼神正是此意。 袁采芯囓了囓下唇,耳根热了起来,一时找不到话来反驳他,煞是懊恼。 「住址呢?乖乖念出来。」他十足命令意味。 「喔,就……走投无路不择手段死巷乱弄、得惊骂骂号之山雨欲来风满楼,有劳雷先生您了,谢谢。」要是他真到得了这地址,也只有奇迹两字可形容了。 「妳……」雷昶毅无言以对。 转头看见她挂在唇缘的那抹轻笑,他心底的火又隐隐冒了出来。 夜都深了,她还在耍什么白痴! 第三次,他想将她推下车去。 不,用推的没气势,如果可以,他要用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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