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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 本章字数:3807) |
| 不过现在都结束了,我天天缩在唐家当米虫,懒得要死,说什么也不肯动,养的白白胖胖的每天起码15个小时在大厅的沙发躺着看电视喝酒,立志要喝完唐风所有库藏珍酿,其他时间就是在卧室里大睡,虽然不是很睡得着,于是我就吃安眠药,哼哼,这点小事难得了我? 阿,醉生梦死的生活,真难得享受一次。 唐风平时不太管我,只是偶尔会吃错了药一般对着我吼:“方季季,你也给我去管管你那公司。” 我根本不怕他,只是笑嘻嘻说:“哎哟,唐公子,注意你的英式风度,为了我破坏形象可划不来。” 气的他发昏。 说:“那我也不管了,看你怎么办。” 我不在意挥挥手:“那好,过来陪我喝酒。” 他抢过我的酒瓶放在一边,坐到一边生闷气。 我转转眼珠子,便爬过去攀着他,可怜兮兮的望定他,扁着嘴:“唐风,我这辈子就这一回,你就让我喝吧,难道你非要看我哭出来你才高兴?” 说得他什么气也没有了,摸摸我的头,把酒瓶子还我。 看看,我天生便这么恶劣,简直是无师自通。 唐风乖乖的回公司卖命,我继续在他的沙发上喝酒消遥。 这种日子其实也很不错,喝到迷迷糊糊的时候什么不舒服都没了,再加两颗安眠药,等睁开眼睛又是甜美的一天了,多舒服。 可惜的是有些时候我半夜会突然惊醒,一时之间分不清时间地点,竟以为身边会有卫颐温柔的怀抱,就像有一个晚上,他温柔的眼睛里全是我,搂着我睡在甜蜜的深冬寒夜。 唉,居然只有那么一个晚上…… 我根本不敢多想,可是又吃几颗安眠药也睡不着,不敢再吃了,再吃就成了蓄意自杀了,我方季季还不至于是这样的人。 那种夜晚最痛苦。 幸好这种日子不多,大部分时候我能睡到天亮,虽然经常不太安稳。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这种日子,那天晚上我照样在唐风的雪白沙发上喝酒叹气,自艾自怨,唐风回来了,我也没理他,他看我一眼不由叹口气:“季季,晚上了,别喝了。” 我迷迷蒙蒙望着他一笑,又往嘴里灌了一口酒。 他忍不住又叹口气,真好笑,我觉得他叹气只怕比我还多,真是奇怪。 他脱下西装进了厨房,过了一会端着碗过来,拿走我手里的酒瓶说:“今晚就别再喝酒了,来喝点汤暖暖胃。” 我面前是一碗滚烫的面上一层黄澄澄油的鸡汤,浓浓的香味示威一般扑过来。 我睁大眼睛,‘哇’的一声哭出来,眼泪啪嗒啪嗒往下掉,再忍不住一下子扑进唐风怀里。 唐风措手不及,手里的碗被我打翻了,他咬着牙,偏又不敢推开我,只是瞪着那下面被泼了鸡汤的昂贵意大利长毛地毯。 过了一会才伸手抱着我。 可是气的不肯安慰我,只是任我哭,抱的紧紧的。 也不知道哭了多久,我大概把今天喝下去的酒全从眼睛里流了出来,所以哭完了竟神清气爽,一点也没酒意了,紧紧揪着唐风的衣服不放:“唐风,我们结婚吧?” 唐风一下子笑出来:“你喝糊涂了,胡说什么呢,再要卖身也别只为了一碗汤吧?” 不知怎么的,我竟突然想起那450万,便黯然起来。 真的,哪里是真不在乎呢? 最好的就是尽量少想起来,就算对得起自己了。 唐风拉我坐下来,看看我:“哭够没有?” 我点头。 他便站起来又去厨房端了一碗出来,还没走近我就说:“这碗别喂地毯了,你自己喝。” 我笑起来,唐风真是厉害。 好香的鸡汤,浓浓的鲜美的滋味,喝完了整个人都舒服不少。 我把空碗放在桌子上,对唐风说:“明天陪我出去逛逛?” 唐风大喜:“大少爷,你总算肯出去见阳光了?” 啐,什么话,我又不是冬眠,往日不过是懒得动而已。 不过真的该出去走走了,这日子还长呢,我把唐风的酒喝完了还能喝什么? 何况,这天下谁不失恋?开始消沉两天还叫痴情,能让人同情一番,帮你洒点眼泪。日子一长难免让人厌烦,惹人讨厌,有多大的事?偏要做出一副天地都负了他的样子。 那种人,不如死了也罢了。 而我,还有大把青春呢,说不定明日出去不经意飞一个媚眼自有大把青年俊杰为我神魂颠倒,难道这世上就只有一个卫颐不成? 何况,就便只有一个他我也不能怎么样了,总不能念着一个卫颐就这么了此残生吧? 未免太好笑了点,还不如立贞节牌坊呢! 其实现在的生活比以前不知好了多少倍,不必朝九晚五,冲锋陷阵,时时看人脸色,累的头昏眼花还落不到一个好字,有时候连饭也来不及吃,整日蓬头盖面。在这里,唐风十分纵容我,每日任我睡到不想睡,起来自有家务助理殷勤的问我想吃什么早餐,手艺十分好,中式西式都是上佳的,大酒店的早餐还不一定比的上呢。 有时候天气阴阴的,下雨便在家里呆着,泡一壶水果茶坐着看看雨景,或者看看书听听音乐,唐风置了一套极好的器材,尤其是那两个小小书架式音箱,透明感十足,中音又温柔,十分合我的胃口,放上一张情歌金碟真是绝佳享受,何况到了下午唐风会叫人送来一些小馆子里我喜欢的法式点心,或者打电话来叫厨子给我做中式点心,虾饺、汤包、糖藕,水晶饼……吃饱了在沙发上迷迷糊糊打个吨,从来没过得这么舒服过。 若是天气好便出去走走,法国南部风光十分秀丽,天然艳媚,我有时去外头那条小河钓鱼,中间喝杯蜂蜜茶,一边晒太阳吹风,虽然从来没有钓上过鱼来,我也不在乎,这已经非常舒服了。 我觉得我现在很容易满足。 有时候在纤尘不染的小街上慢慢走上一小时,空气濡湿,周围都是青石砖盖的老房子,二楼装着铁艺栏杆的阳台上垂下大蓬艳丽的花,沁骨的香。 实在觉得累了才转过弯去找唐风,唐风真是会享受,工作都选这么美丽的地方,怪不得气色永远那么好,神采奕奕,羡慕死我。 去他的办公室也不是苦差,唐风是十分能干的人,我去了大不了只给我看几份重要报告和报表,一边还给我煮一杯极好的咖啡或红茶,配一些别致的小食,我一边看一边吃。 这种日子美好的象度假。 等他一起下了班,他通常会带我去一些精致的小馆子吃当地风味美食,或者去安静的小酒馆喝当地自酿的好白酒,甜蜜的醉人。 我爱上一家叫Celebrites的小馆子,天天拉唐风去吃,最爱一味红酒烤羊排ARedWineReduction,配着鲜芦笋,略有点辣味,鲜嫩焦香。 我对唐风说:“你叫厨子来学做这个菜吧,我好喜欢呢。” 唐风轻轻笑:“喜欢就来这里吃,又不是没钱,家里吃多无趣。” 我抬头看唐风在烛光后盈盈笑脸,突然想,若我爱上的是这个人不知多幸福。 阿,不不不。 我立刻警醒,做朋友是一回事,爱上了又是一回事,若是爱上他岂不是便没了这么难得一个朋友,简直得不偿失。 不是我得不到才这样说,就算得到了,若要我在卫颐唐风里选一个我一定毫不犹豫拉着唐风转身就走,开玩笑,这样的朋友不知修了几世才来的呢。卫颐一边去。 忍不住便说:“唐风,你今后结了婚我也不走的,把客房给我装修漂亮点。” 唐风嗤一声笑出来。 我气鼓鼓看着他:“怎么,不行么?小气鬼,人家王尔德还说过‘婚后的日子,三人始成伴,两人才不算。”呢。” 唐风还是笑:“季季,那当然,王尔德爱男人嘛。” 气的我。 明明是故意曲解。 唐风笑的越发开心。 我气的又叫了一客很好吃的蒸鸡蛋肉卷。 唐风惊叹:“季季,你真能吃,幸好家底厚,不然迟早被你吃穷。” 我扮个鬼脸不理他。 过了一会他说:“我大概是不会结婚的了,你放心。” 咦? 我说:“唐风,像你这样的男人,没有一大群女孩子为你茶饭不思?你不结婚天下如何才能太平?” 真的,这样的人,高大英俊,温柔斯文,那么能干又有丰厚家身,完全就是白马王子。 唐风轻轻一笑,并不说什么。 可是我看他的眼竟说不出的沉郁起来,似乎……似乎,阿,是,那是恋爱的眼睛呢,一旦恋爱了,再精明能干的人都会莫名的彷徨起来,凭空多了许多害怕,可是奇怪的是,偏偏这样子人又分外漂亮起来,就像现在的唐风,微微侧着头,眼神飘老远,轻轻抿着薄唇,烛光落了些影子在他面孔上,实在漂亮的惊人。 男人就要忧郁的时候最漂亮。 当然,眉眼含笑的时候也不错,但不是每个人都适合。 这种时候再好的朋友也不好打扰人家,我便继续埋头大吃,只是心中无限好奇,那人会是谁?想必应该十分美丽温柔,不然唐风也算看得多了,怎么会动情? 今天时机没对,下次要叫他带出来瞧瞧。 正想的高兴,突然怔了一怔,有精神好奇了?真是不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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