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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 本章字数:7868) |
| 杨尊大步往前走,见这个十分不尊重自己工作的记者一直紧追不舍,忍不住停下脚步,转身,没好气的说:「不要跟过来,既然是跑美食线就好好的跑,我最讨厌半调子的家伙。」 「不是我半调子,只是我的兴趣不在那里……」她抗议。 「美食区块也很重要,为什么要小看它呢?」他怒瞪着她。 「每天听小道消息,跑遍全台湾,一家一家店去试吃、拍照片,明明就是蚵仔煎、巧克力蛋糕,却因为是不同店家开的,还要写出上百个词汇来形容。明明外面都已经打仗了,我还窝在自己的小天地里写面包上的柴鱼片和肉松有怎样不同的跳舞法……这么辛苦,有谁在看?就算是同一家公司,也有很多人不知道周刊有这个单元!」丁熙虹吐苦水。 「原来妳是周刊记者,那就写给会看的人看啊!不然跑体育线的记者不是更冷门?抱怨别人不重视美食版,那妳就真的会把体育版从头看到尾吗?」 烦恼的她顿住。他这么说也对,怎么她觉得天地不公的事,这么容易便被他的不以为然给扫除了呢?但是,或许体育版的记者也不想跑这一线啊! 「谁说美食单元不重要?只要用心做,小众市场也可以是细涓长流的力量。妳应该跟大众电视台周刊的虹彩妹妹学学,她的专区是我看过最特别也最有趣的美食报导了,她的撰稿不匠气,而是用像她自己的口语去写下每一句形容。」杨尊仰首喝光啤酒,望着远方的月亮,回忆起令人口水直流的照片和文字,说道:「就像甜不辣,别人或许会写『鱼浆打得扎实,每一口都吃得到老板的手劲,让人一吃就上瘾』,这种几乎可套用在每一家甜不辣店的公式,但是虹彩妹妹就会写『虱目鱼的弹Q、虾子的活跃力,被老板的铁臂神拳狠狠的训练后,就是这一片片散发出阵阵海味的无敌甜不辣了』……」他悠然神往。 丁熙虹静默不语,瞧着他俊挺的侧影。 「妳说,像她那样的写法,谁不立刻抱着杂志,冲到那家甜不辣店?」 「你记得好清楚,这并不是特别的专栏,只是每周都会有的报导而已。」 「对我的虹彩妹妹尊敬点。」杨尊皱眉,眼里满是不悦,射向她不以为然的脸,微愠的说:「每周都会有的报导,但是每一周都是我最期待的宝物,才不像妳这么轻视妳自己的工作。」 「你好奇怪,政治、社会和重案才是新闻媒体的招牌,谁会像你一样,把没人注意的美食大搜集当作宝?!你抱在怀里的宝,只不过是别人的破铜烂铁而已,谁做都可以!」丁熙虹不认同他,强硬而无礼的大声反驳。 「妳听着,我不想为了这种事跟一个陌生人喋喋不休,我只想告诉妳,会把破铜烂铁抱在怀里当宝的人,全世界不只我一个,像妳视若神圣的政治线和重案线,我也不过当作毫无营养的东西来看。」 「你……」她生气了。 「虽然妳占用了我很多时间,又请我吃饭喝酒,但我不会特别留意妳,我宁愿每天去大众电视台威胁他们一定要恢复虹彩妹妹的美食大搜集,如果可以,我天天站岗就为了见她一面都没问题。」 「为什么?她那么重要吗?」 是,她就是那么重要。在杨尊的想象里,用生动、口语化、可爱词汇来形容食物的虹彩,应该是个娇小羞怯的女人。做错事时,她可能会吐着小舌头;在厨房采访达人时,她会穿着有花边的粉红色格子围裙……他还常常想象她进入一家好吃的店,点了一桌子菜,食物塞满了她整张嘴,那鼓鼓的腮帮子是多么的逗人。 「因为我想问她一件事……」他的眼神变得深邃。 「什么事?」她不记得他们之间发生过什么美丽的故事。 「我想问她,上周那个『如何把硬邦邦的旗鱼变得软嫩好吃』的做菜小技巧,到底是什么?原本今天应该出刊解答,却换成了胖妈妈!」杨尊痛苦的说,双手搔头,好像不知道这个做法,就会怀恨一辈子。 丁熙虹看着这英气潇洒又不可一世的警官一下子变得颓废,而且是为了旗鱼这种小事,情不自禁的噗哧笑出声。怎么会有这种人啊?早上他二话不说拿枪抵着严德清的狠劲跑哪里去了? 「笑?妳尽管笑好了,反正妳永远不会懂,也不需要妳懂。」他转身走人。 「只要选靠近肚子部分的那一块,就成功了一半。」她忽然开口。 「什么?」杨尊回头。 「然后加稀薄的太白粉水,轻轻用指尖按揉两下,干煎时不要煎到全熟,爆香烧酱汁时再放下去一起烩,就会软得多,还有,滴一点味醂,会有意想不到的海味喔。」丁熙虹熟练而自然轻松的说出烹调的步骤。 「妳……」他连忙掏出笔记本,记下她说的方法,然后不解的看着她。 「我就是虹彩妹妹。」她爬梳比男生还短的褐色头发。 杨尊不敢置信,一双利眼直直盯视她。这个身形高瘦、大而化之的女人……这个个性豪迈直接,生气时一把挥掉桌上酒罐跟他叫嚣的前卫女子……这个完全不讲究味道,让筒仔米糕泡在甜辣酱里游泳的家伙……她怎么会说自己是虹彩妹妹? 早上她还站在高速货车上,用红漆泼严德清的车,还用啤酒罐敲碎车窗。 跟他梦里面那个粉红色,系着可爱围裙,吐着小舌尖的卡娃伊虹彩截然不同啊! 「怎么啦?我还以为你会很高兴。」丁熙虹的脸笑到僵硬了。 「我一定是醉了,奇怪,啤酒里有掺什么***吗?」杨尊蹲下身,捡拾啤酒罐,闻了闻。 「过分!我不能是这样子吗?」 「我得快点回去睡觉。」他站起身,根本不想理她。 「喂,警官,我叫丁熙虹,你有没有记住?如果可以,我想要跟在你旁边学习,希望可以跟你一起锄奸铲恶,请让我们互相配合,交换情报和独家新闻,好吗?」她追在他身后。 杨尊坐进车子里,一声再见也不说,催足了油门,车子向前疾奔。 什么意思嘛?她有那么糟吗?她有端正的五官,还有一双长腿,为什么他像是见到了妖怪?多少拉子爱上她……呃,对,也仅限于T而已,她丁熙虹根本没有桃花,每个男人都抢着跟她做朋友,但仅止于兄弟而已,没有人对她有非分之想。 ***** 郊区的废车工厂,方城之战正热烈。 「吃!哈哈……情场失意,赌场得意……」卫可仲摸了一张好牌。 「你这么说有什么意义?在场哪一位有女人陪?」黎焰吸了口雪茄。 「不能这么说,我们只是万人迷鳏夫,而不是没人要的宅男。」柳浪附和。 不等黎焰发飙,杜圣夫抢先质问道:「你为什么又在这里?」 摸牌摸得正高兴的柳浪怔了一下,半夜也戴着复古大墨镜装神秘的他讷讷的说:「想你们。」 在场的几个人恶心得拿牌丢他,异口同声的大骂:「鬼啦你!」 柳浪痛得抱住头,搔了搔盖在脸前的长发,不平的说:「应该要问这位救了梁议员又获得一枚勋章的警官,为什么跟我们聚赌吧?欸,你不是要在宝旺金控的严家安排人马担任贴身侍卫吗?」 已赢了七圈的杨尊叼着烟,老神在在的说:「不要操之过急,这样人家一眼就看出我是去找机密的。」 「我知道不能急,但也不必优闲到跟我们打麻将吧?」卫可仲不屑。 杨尊嘿嘿笑了两声,「胡!」把牌一推。 其余三煞都不耐烦的往后靠向椅背。这下可好,又是他赢了! 「不在麻将桌上削你们的钱,我清淡潇洒的人生又少个乐趣,简直是生无可恋了……」睿智但淡泊的杨尊叹了口气。 「怎么了?」柳浪关心的追问。 身为修罗门五煞的老大,杨尊的兴趣就是找各种稀奇古怪的疑难杂症来破解,甚至为了这个冷门的嗜好,修罗门解散后没有人可杀也没有案子供他冒险,杨尊竟然投身警界,凭他过人的才智及冷静的判断,一路破案,疾升到国际刑警,甚至还是不受所有警戒规范的「不破之神」。 如今进行到严家追查毒品的刺激计划,他还缺什么乐趣呢? 「全世界的菜色都被你煮完了吗?」不愧是医生,杜圣夫一眼就看出症结。 「啊,你懂吗?杜冷血……同是只愿自己过日子的孤僻宅男,我就知道你一定懂。」杨尊满怀热血的起身,迎向站在窗口等卡位的杜圣夫。 杜圣夫冷冷的盯着他,微愠的说:「我懂,但我不是宅男。」 杨尊把大众电视台周刊换掉「虹彩妹妹美食大搜集」这个单元,他此后不但再也无法享受谜底揭晓的乐趣,还不幸遇到真正的虹彩妹妹,却是与他想象相差十万八千里的前卫女子的事说了。 「你们说,精神粮食和梦幻偶像被毁灭了,这不是人生一大痛事吗?」 卫可仲、杜圣夫和柳浪还傻傻的,黎焰已经搭上他的肩膀,慨然同意,因为他所爱的女人,在网络称霸的高贵迷蒙形象,与实际上的邋遢、不解人意也同是两回事,此后看到她的文字,再也无法激起他任何的涟漪。 「虹彩妹妹想跑重案线,你就帮忙牵一下,交换条件是每天听一个做菜的秘诀,或是每天吃她做的一道菜,不就行了吗?」头脑最简单的卫可仲想得很直接,全然忘了已发生过人仰马翻故事的三煞,最初的馊主意都是他出的。「既不会跟她的专业断线,又能吃到她亲手做的天下美味,不是两全其美吗?」 没想到杨尊不懂得记取历史的教训,竟然还点了点头,「说得也是。」 「像我们道馆钱师父的女儿,也是不干美食记者,硬要转跑重案线,为了从我这个黑阳帮帮主身上得到消息,就每天烧一道菜给我吃,你也可以学我呀。」卫可仲掏了掏耳朵,吸了最后一口烟,把烟蒂弹了出去,一副无赖样。 杨尊微笑的听着同道中人的建议,但是愈想愈不对…… 「你未来丈人道馆里的钱师父有一身好武艺,他自己不会烧菜,但是懂得天南地北能吃的东西,当初还因为我送你几锅鸡汤,特别问过你那些从哪里来的,他做事一板一眼,很无趣,喜欢路见不平,拔刀相助,陷自己于不义也无所谓,阿常就在义道门学武,他在工地当工人,常常载着油漆桶和木板……」 「是啊、是啊,你真是有情有义,这些事都记得。」卫可仲傻傻的笑道。 「丁熙虹是谁?」杨尊突然大声喊叫。 「欸?」卫可仲跳了起来,反射性的回答:「是钱崇光那老头的女儿!」 预备看好戏的柳浪幸灾乐祸的笑了。 「原来她就是虹彩妹妹,你怎么从没告诉过我?」 「我没看过那个单元啊,不知道她的工作就是……」 「可是她姓丁,不姓钱。」 「钱师父的女儿是跟她妈妈姓,好像有着什么跟什么的缘故……」 「难怪她也是做事一板一眼、大义凛然、脑筋不太会转变,但是功夫很好,跟男人一样粗声粗气,艺高人胆大,果然有什么样的爸爸就有什么样的女儿。好!既然都算有点关系,我非得要她重新回到美食单元不可!好好的,凭什么不干?」杨尊对她可不客气了。 卫可仲和柳浪大感意外,他前头这么形容钱师父的女儿,还以为终于受到感动,要拉拔富有正义感又有功夫的她成为重案线记者,没想到还是想让她回去重操旧业。 「这不是她一个人的问题,她是被逼退的。」卫可仲说。 「什么?她那种动手比动口快的家伙,还有谁可以逼她?」 「她一直想跑重案线,所以想挖独家新闻,有一回她似乎查出严德清从事大麻买卖,因此冒险跟踪他到一家汽车旅馆,当她以不当手段进入房间,却见跟他上床的是当家主播陶怡岑,原本只打算用手机***的她,不小心吓出声,便被两人揪出来啦……」 杨尊哼哼冷笑,「我就知道陶怡岑有问题。」 「其实女主播未婚,爱跟谁在一起是她的自由,但某一天上班时间,电视台小开随手将喝到一半的咖啡给了新来的小妹,陶怡岑看见眼红,故意找借口把那杯咖啡泼到小妹的脸上,熙虹仗义执言,陶怡岑说像小妹那种刚来不久就得到重要人物的施舍,必须要让她清醒才不会得意忘形,不然很快就会失去方向。熙虹立刻用『妳有资格说别人吗?』这句话反驳她……哈哈,太爽了,熙虹就是一板一眼,没得商量,像她那一点情趣也没有的老头,我喜欢!」卫可仲想到钱崇光边喝茶边说起这段经过的情形,便觉得好笑。 原来丁熙虹除了对硬邦邦的重大新闻一头热外,还常常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把她和钱崇光那老头联想在一起,还真是有几分像,高瘦的身材、僵硬刚烈的思考模式、嫉恶如仇、面对不喜欢的人便是一句话也无法说出口……难怪她喜欢揭发黑暗面,非得要尽一份心力不可,这是她与生俱来的遗传。 杨尊抓起几个牌,丢进卫可仲大笑的嘴里,「陶怡岑那女人好解决。」 「人家就喜欢刀光剑影,你干嘛硬逼人家?」柳浪崇尚自由。 「江湖是很危险的啊!」杨尊心有所感。 「她不是要加入黑道,只是想当记者。」卫可仲觉得他管太多了。 「依她那样子的查案方式,跟卧底监控黑道有什么不同?何况她是个女人,女人能济什么事?不如好好的待在厨房里做菜给大爷我尝尝!」杨尊白他一眼。 愈想愈不对,若是丁熙虹出事,没人创新菜色,没人发掘这世界大大小小角落任何一个可能好吃的小店,没人发明一些做菜小谜题让他玩……他无法想象舌头麻痹的日子。好,待他与已出院的被撞孕妇见过面,调查告一段落,就逼她回周刊工作。 ***** 大众电视台新闻中心,丁熙虹捧着箱子收拾自己的东西,同仁们无不转头看她,很想说些难舍的话,又怕有人向陶怡岑告状,只好看她走掉。 她走进茶水间,想拿自己的马克杯,却见电视台小开费天翔跟一个女职员卿卿我我,而那个女孩正是上次喝了费天翔给的咖啡,却让陶怡岑泼脏一身的小妹,丁熙虹看他们两人打得火热,看来上次是她出头太快,多管不必要的闲事,反而害得自己离开工作岗位。 婉贞一见是她,连忙尴尬的推开费天翔,低下头。 「干嘛呢?亲爱的,为什么要怕她?她又不是陶主播。再说,真是陶主播也不用怕,我们又不是她生的,对吧?」费天翔抬起婉贞的脸,但她偏偏胆小。 丁熙虹不想做任何反应,只是打开柜子,拿出红色的爱心透明塑料杯。 「红色爱心,很不像妳现在的风格。」费天翔径自伸手,拿过来一瞧。 「是啊,我要将它丢到大马路上,让车子辗得粉碎。」 「对了,那是妳高中的事吧?妳读的是女校,冒险帮最要好的校花朋友传情书到隔了两条街的和尚高中给我,因为娇滴滴的她不敢踰矩,也不敢跟男生说话,只能靠妳。没想到校花写完情书还没署名,给妳过目的时候被老师抓到,通知我们学校,把收件人我揪了出来。校花不敢承认信是她写的,妳又不想出卖她,只好默认。」费天翔回忆起十七、八岁那青涩又青春的年代,无比向往。 婉贞怎么也想不到,花花小开跟男儿似的丁熙虹竟然有这么一段?! 「后来我觉得有意思,就开始追妳,反而让妳跟校花渐行渐远,因为她认为妳明知道她喜欢的是我,还要抢她最爱的人,妳也觉得已经帮她顶罪,她不感激妳就算了,还让妳背上夺人所爱的污名,所以干脆跟我在一起给她看。妳的个性真是说一是一,刚烈得要命,人家愈想对付妳,妳就愈故意作对。」费天翔把玩着塑料杯,「这是我当年跟妳交往的第一天送妳的礼物,是对杯,我是蓝色爱心。」 「女生都很奇怪,猜不透。」丁熙虹幽幽的说,把杯子抢回来,用清水冲洗。 婉贞的心跳得很快,觉得她好像是在暗讽自己。 「真的很奇怪,但是妳更奇怪。」费天翔滔滔不绝的数落罪状了:「跟妳在一起之后,我的好朋友全都变成妳的好朋友,一群男的整天跟妳混在一起,飚车、喝酒、打架……对!妳甚至还帮那些臭男生泡妞,每泡到一个,妳便得到一、两千元不等,后来他们每次想到什么,立刻打电话给妳,这样让我很没尊严。」 「你不是更奇怪吗?起先嫌那些女孩既娇嫩又无趣,每次跟你和你的朋友们在一起,她们不是小家碧玉不敢讲话,不然就说有门禁,这个不行,那个不要,让你觉得很扫兴,所以你才一个女朋友换过一个,跟我在一起的时候还说我是最后一个。我跟你的朋友熟得不能再熟,这样也不行?」不说还好,一说,丁熙虹也要翻旧帐。 「也不用熟成那样吧?那根本不是熟,也不是『男朋友的女朋友』了,而是『平行』的关系,妳以好朋友、好兄弟的身分跟他们平起平坐,喂!好歹我在学校也是学生代表,所到之处万人拥护,妳一出现,不但兄弟们全跑去找妳商量事情,显得妳比我还罩,慈善单位找我们学校办活动,竟然打电话给妳,因为他们以为妳才是我们学校的毕联会代表……欸!妳读的是女校,我读的是男校,我们学校哪来的丁熙虹啊?」费天翔用力拍桌,现在想到这件事还十分气愤。 「都是你害我没了女性朋友,害我对同性感冒,我才会跟男生麻吉啊!」 「就算觉得跟男生相处起来很愉快,拜托妳也像个女孩吧?为什么不穿裙子?为什么把头发剪得比男生还短?为什么酒喝得比男生还多?为什么男生泡不到妞,只要有妳出马,就一堆女孩黏上来?看到蟑螂,拖鞋就飞过去打烂牠;灯泡坏了,自己站到椅子上修理;看鬼片时不尖叫,还跟我讨论妳想到学校附近有间鬼屋还没去过……我在妳心里到底是什么?我根本无用武之地啊!」 「我也曾经看见毛毛虫吓到腿软,叫你抓走啊!」她不甘心的反驳。 「问题是……妳什么东西不怕,偏怕毛毛虫?我也怕啊!」他火大了。 「哇哈哈……那还不是一样?」丁熙虹笑说。 「笑什么啦?所以说,有我跟没有我,有什么差别?」 「事到如今,你还翻什么旧帐?分手也是你决定的,我都没扁你了。」 「如果妳可以像个女生,那有多好?我们分手后,妳就没再交男朋友了吧?妳有想过为什么吗?因为他们全都像我一样,怕了妳!因为他们也想被依赖,但是妳太强了,神经也太粗了,更不会对男友嘘寒问暖,送上自己编织的毛衣……妳要想有人爱,就别再这样活下去。」费天翔很不能认同的啧啧出声,「我们又不是男同性恋,男人跟妳这样的女人在一起有什么意思啊?根本没人能压住妳,有妳在身边,男人还搞屁?」 什么男同性恋?丁熙虹紧握拳头,慢慢逼近他,「什么意思?」 「等等,别过来,妳干嘛?我说的是事实!」 「与其要我委屈,我宁愿就这样活一辈子,怎么样?」 「没怎么样,妳爱当一辈子的单细胞生物,就当吧!我可是要继续寻找我的春天了,对吧?婉贞。」费天翔把小妹勾在怀里,亲了亲她的耳垂。 「恶心!鸡皮疙瘩掉满地。」丁熙虹气呼呼的走出茶水间。 下了楼,走出门口,阳光很大,她的心却冷到了极点。 自己给男人造成的阴影还真不小,看来她真的是不受欢迎的人,无法跟女孩做好朋友,而男孩只能跟她做好朋友,不能更进一步…… 她真的没人爱吗?男人跟她在一起真的觉得没意思吗?只因为任何事情都不比她出色,所以她不值得爱吗? 算了!丁熙虹喟叹一声。她不需要爱情,只做好朋友也够了,可以一起飚车、打架、喝酒,这些事都比跟男人交往有趣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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