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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乡的怀念 ( 本章字数:4716) |
| 从很小的时候,就知道了要走出家乡那片小天地,去闯闯外面的那块大天地,这样才叫做有出息。长辈们也常说,不好好念书,就到地里边去刨土块吧!我也不知道是因为害怕锄禾日当午的悲惨,还是渴望过上天天吃水果糖冰淇淋的好日子,竟考了大学,离了家乡。 城市总是要比农村繁华的,然而涌入视野的东西越多,就越感到心中空落落的,茫然不知所之。这陌生的人来人往的宽阔的马路旁,生硬的建筑物总是麻木的看着潮水似的人群,远不如家门前那托着太阳升起的土塬,比火还红的热情,像躺在母亲怀里的温馨。 小时侯的我,总是在秋雨淅沥的下午,坐在房檐下的玉米棒子堆成的小山丘上,心不在焉地让玉米展示自己丰满的身体,那玉米须如同秦腔中老生的胡须一般,令我羡慕不已。那时家里还没有院墙,一眼望出去就是东面的土塬,不高,但却延伸的很远,一直往北,然而刚刚消失,又从不远处转折向西,横亘过来,与西面的差不多形状的土塬连接起来。而南面,则被秦岭的主峰太白山雄踞着,夸张地在六月份闪烁着自己头顶的白雪。我尽可能地睁大了眼睛,这山外面是什么,像大盆子一样扣下来的天边么?从红河谷流出来的水又去了何方,它与银河有关系么? 更让我想不明白的是,东面土塬上有一个豁口,不大,却很整齐,像一块蛋糕被人偷着窃取了一块,然而太阳就不偏不倚地从中间爬出来,燃起一片火红,像油锅里着火了一样。我曾有过许多设想,可能这就是太阳的早餐,每天吃一点,时间长了便成这样了。为了证明我的论点,我曾不厌其烦的早起,观察了很多天,直到太阳不再从里面出入,也没看见它再去咬掉一口,大概是吃的时间长了,不大喜欢了的缘故吧!于是,便晃荡到庙门前叫天刚亮求去田里耕作的父亲回家吃饭。是我和姐姐每天的任务,轮着去,谁也不吃亏。叫完了父亲,我会再思考一阵儿太阳和那豁口的关系,似乎那土塬的平滑远比大山的深邃更能吸引我,也许是我害怕那山的幽深,据说山上的妖怪和野兽很是吓人,所以我不大关心山上的东西。 这时,我从树的脸上,鸟的脸上,还有那一条巨龙一样横跨田野的渡槽脸上,知道了我的脸也是红扑扑的。渡槽是给西安输送水的一座巨大的建筑物,可我总也想不通为什么这“大桥”上从来没有人走车行,而我也没有机会上去走一次,只是每年春节去二姨家都要从它的肚子下面钻过去,顺便掰一块从桥柱上垂下来的巨大的冰柱。姐姐告诉我,这“桥”上面走的是一条河,于是我恍然大悟。立即想到了轮船,像课本上印刷的那样。现在看来,这渡槽真是一个了不起的工程,基本上是依靠最简陋,最原始的方法建成的。父亲说,修建时,他还是个学生,村里让他打石头的。 渡槽下是一条河流,叫做霸王河,河不大,可河中曾经有大量的鱼蟹。父亲曾多次夜里回家带着好多螃蟹,想让我自小虚弱的身子骨硬气起来,我也随着小伙伴们一块石头,一块石头地搜寻,仔仔细细地寻找着藏匿着的大螃蟹,我们从不会感到劳累。不过父亲用的是技巧,而我们基本上依靠的是人多势重,以大扫荡的形式完成一次次战斗,是很不人道的打法。河滩上是兔子的乐园,那兔子十二分的机灵,于是我整日地研究它们的行踪,并在它们必经之路上下了圈套,用一根细铁丝制成的颇有效果的圈套。现在,鱼也没了,蟹也没了,兔子很少敢出现在人眼前,我承认我们这些“黑手党”曾犯下了滔天大罪,可为什么几世几代都继续着的同样的童年生活,却突然在我们这一代灰飞烟灭,“香火断绝”?因为水电站,因为强有力的灌溉系统,水都顺着它们指定的地方去了,有鱼蟹的河道干了。人要生活的更好,就不得不和自然竞争,但种族灭绝确实太过于残忍了,而我,也曾经是一个刽子手,我不知道我是该怀念童年的那段乐趣,还是该认真的忏悔。 河边有一座小山,人们把它叫做“石墙”,据说是达摩祖师路过我方,看到山洪爆发,生灵涂炭,用一铁锨土护住了河边的村庄,所以这山长得就像一铁锨土的形状,大约十来米高,薄薄的一片,确实也像是一堵墙。这些故事大多是外婆和奶奶说的,还有什么闹饥荒,闹土匪,闹红卫兵,闹械斗,闹农业大学寨,在外婆的村庄里,还有很多这样的遗迹。外婆家就在东面的塬上,塬外面好象还有天,我还没来得及考察,就上了小学,于是,似乎知道了为什么。去外婆家的路上有一个石洞,有好几米深,听说是拦路打劫的土匪门的处所,于是,我立即想到了刀枪和尸体,每次从洞口往里面看一眼,就吓出了一身冷汗,而姐姐还要问看到了什么,于是,又忍不住再看一眼,这样,又是一身冷汗,不过从没有被土匪发现并抓进去吃了,这是我引以为自豪的,虽然现在知道那时早已没了土匪,但我的勇气实在可嘉!我不厌其烦地打探着早年的历史,我感到它们像电影电视剧一样让我幼小的心灵里充满了好奇:当奶奶是地主的女儿时的辉煌,当外公在文化大革命中倍受折磨时的惨淡,当以两所高中为中心展开械斗时的恐怖,当母亲还是红小兵贴大字报时的勇敢,当父亲的一车木头嚎叫着冲向悬崖,而父亲却在最后一刻跳到了安全地区的冷静敏捷,我听得入迷了,似乎这不是历史,而是一段传奇,可他们那一代人就是这样过来的。 至于我和姐姐的婴儿时期,我也尽可能的了解了。从亲戚口里我知道我当年是相当令人讨厌的,而姐姐恰恰相反。因为当时的我又黄又瘦,却有一副大嗓门,并且常常敢于肆无忌惮地哭泣,让他们听得手足无措,毛骨悚然。更嚣张的是,一旦我生气了,一切当时我拿的动的器物全部遭灭顶之灾,母亲至今还留了几件“文物”供我回忆,我不得不惊叹我的手段。不过现在却温和多了,大概是因为以前发泄的过多了吧!而最委屈的人便是姐姐,她大我两岁,两三岁时便开始给我晾尿布,而我是个尿床的好手,几乎是一两个小时一次,而且不习惯于事先给人打个招呼,或者做出一些征兆,致使母亲根本上措手不及,防不胜防,于是姐姐便显得十分繁忙,还要防着我没轻没重的巴掌。当时家里是相当艰苦的,勤劳是农民致富的唯一手段,父亲和母亲便买了一群羊,很长一段时间是在山上放养的。晚上,就主在一个简易的小屋子里,当时的野兽还是不需要保护的,整夜里有蓝荧荧的眼睛盯者羊群,母亲护着我们,父亲则笼起一堆火,护着羊。最后慢慢搬下了山。不知道是哪个早晨,我已刚刚有了记忆,我们的羊给人偷了,十几只,一夜之间就莫名其妙的失踪了。我听到了父母的相互抱怨,也看到了一群大盖帽在院子里晃了一个上午,可至今,也没听到破案的消息,也就这样没有了结果。世界上没有结果的事太多了,有的人活了一辈子,也还是没结果,留下的,只是骂名。大多数时候,我觉得狼比人好多了,有道义,有自己的行事规矩,有自己的作狼底限,多少个日日夜夜,只一堆火就可以相安无事,可人却不一样,他可以为了一点点利益抛弃一切,根本顾不上什么是道义,什么是底限。他们知道十几只羊在当时的价值,我也知道,可他们不知道偷羊后家里的惨淡,我还知道。 家乡的土地,每当我回忆起来都是朝霞铺地的火红,或是夕阳铺地的血红,这似乎就是它的个性,那浓重的让人感到实实在在,触手可及的颜色,就像苦难一样不曾远离。当视线刚刚窜到幸福的角落,苦难就悄悄地袭面而来。父亲得了阑尾炎,本不严重的病情因为医生的误诊变得惊心动魄。母亲整日擦干眼泪包揽家里和地里的活儿,她的瘦弱的身躯在阳光下颤颤巍巍,而我和姐姐也承担起了农活,拿起了比自己还要高许多的沉重的锄头,在玉米叶子的刷割下挥动着,忘记了脸上胳膊上火辣辣的痛,伤口上,撒满了玉米花粉。粉嫩的手掌终于磨起了一个个血泡,红得发亮,而我早已习惯了这样的痛,坦然地,若无其事地用针将它扎破,看血流着。当病情耽搁了好久而又被重新确诊的时候,母亲哭了,我不知道她为什么哭,我只感觉到了希望还在,就像地里的玉米一样,齐刷刷地生长着。 又是一个下午,我在夕阳的裹罩下回了家。我那一个下午都有一种异样的感觉,那时我刚刚十岁,预知的能力似乎还可以相信,果真院子里站满了人,隔壁的阿姨告诉了我母亲的车祸,她没说得十分严重,但我从她的眼神中仿佛看到了一个失去了母亲的我,瘦弱的身躯在夏天还算灼热的阳光下哆嗦。那天晚上,我知道了眼泪是怎样流的,从麻木的站着流到睡梦中接着流,半夜被噩梦惊醒时还在流,早上醒来,枕头已湿了一大片。这一次,流走了我一生大半的眼泪,姐姐应该也是一样的,家里空荡荡的,只剩下我们两个,饭是姐姐做的,她七八岁就会了。 几天后,终于可以去医院了,母亲昏迷了好几天后也终于醒了。那天夜里我只是暗暗地流泪,连抽泣的声音都压抑住了,可是现在,看见层层纱布裹着的憔悴的母亲,终于忍不住哭出声来,将压抑了几天的委屈,幻觉,担忧,以及对未来的绝望全哭了出来。 母亲自此有了轻微的脑震荡,幸而不甚严重,或者是她不愿意我们知道她的痛苦。我也在这次车祸的前前后后发现了许多人态度的反常变化,使我对他们厌恶透顶,我甚至在分不清什么叫落井下石,什么叫趁火打劫的时候便试图调查他们这样做的目的。现在终于知道了,这其中并没有什么大的阴谋,而只是一些人为了蝇头小利的滑稽的表演,我可怜他们,因此我至今仍是若无其事地招待着他们,当他们以客人的身份进入我的家门。当然,我也知道了什么是患难之中见真情,我深深地记住了他们的一举一动,感受到那个寒冷的假日里唯一的一点温暖。有些人的丑陋我可以忽略不计,但有些人的美丽我却不得不强制自己记住。一直到现在,我总渴望在人们都抱怨的充满绝望的社会中找到那黑暗中的一丝微亮。我没有必要总是仇恨地看着这个世界,怜悯,是因为这个世界中还有可怜悯之处,我不奢望谁是一个好人,只要他知道作出什么样行为的人才能算作是好人,就足够了,至少,他懂得。 日子还是这样过着,我在这充满喧哗的世界中寻找着自己并不认识的美好的未来,并为之奋斗着。人生本来就是充满苦难的,像老屋的那半壁土墙在风中萧索一样,因为你无论如何也不能预知未来,即使你掌握了再多的知识。人一出生就成为一个不可辩驳的事实,所以在不可预知的黑暗中摸索,甚至在地底下摸索,便成了一个平凡人的常态。生长于农村中的我,并没有对苦难产生过恐惧,或者因此而厌恶人生,有时候生发出的强烈的悲伤,却是因为对故乡的悲悯与怀念。记忆中的生活不管是苦是乐,是悲是喜,都是美好而值得回忆的。家乡的神奇不在于给你多么富足,多么豪华的物质生活,而在于你离乡后还会产生一份对她的思念,似乎以前的一切都因此而变得厚重、有力量、有质感了。或许只是因为那热烫烫的土炕,核桃树上的毛毛虫。 当眼前的大楼在夕阳中交相辉映的时候,我又想起了夕阳落在土塬上、大山上,山尖的白雪上的汪洋恣肆,犹如挥毫泼墨的大笔一样展示着这方水土的灵动与深厚。一个个窑洞被突显为一团黑暗,架子车辕上套着的坚实的臂膀,暴起的青茎与血管,渭河边上的沙石,即将干涸的河床的呻吟,洗衣妇女们大声的言语,浓重的方言,古铜色脸庞的老农吐出的一个个烟圈,这样的世界里充满了人们世世代代的苦难与抗争,豪迈与激情,还有远走他乡的游子的思念。去舅舅家途中的山洞至今仍藏了几分凶险,再走几步便看到的古老的皂荚树,枝枝干干总是饱经沧桑的谙熟历史的神秘与怅惘。 我想,我死后,还是要埋在家乡的土壤里,并不是我的思想依旧那么顽固守旧,安土重迁,也不是我排斥现代文明,诋毁城市的文化氛围,我们的确应该保持一些传统,一些怀念,一些向往,一份信仰,它们可以让人活得安宁,也可以让死亡变得庄严。人有一个出生,就应当有一个归宿,无家可归是凄惨的。 夕阳落在东方的土塬上,撒下了一片浓重厚实的红,映衬着雪白的羊群在山坡上缓缓移动的痕迹,还有一个孩子,通体红透,瞳孔里满是希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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