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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 本章字数:692) |
| 哇哈哈哈!春风出书了! 看过来,看过来,你(你)一定要看春风的书! 听春风告诉你(你),为什么要看春风的书,因为——春风的番王说:「你从小一板一眼的,又很笨的跑去念商科,一路念下来,脸是给他愈念愈方,脑袋瓜是给他愈念愈小,最重要的是把浪漫细胞都给念死了!」 春风想想,好像真的是这样耶!因为从0到九,就十个阿拉伯数字,每次还是给他排错家……虽然春风还是险险的毕了业,不过,现在只要说到「会计」,春风就会很崇拜,觉得「会计」是世界上第二厉害的人!不过,当然,这么厉害的人,春风也会胆小怕怕! 然後春风家的番王又说: 「你以为用统计学?还是会计学?拿个计算机,加加减减就能写本书?尤其是在浪漫细胞死光光的情况下?」 这……这……虽然我家的番王说的有点儿道理,可是……可是……女人这两个字不就是代表「浪漫」,我家番王这么厉害,怎么会不知道,细胞是可以再生的呢? 所以春风就用统计学当规,会计学当矩,书就完成啦! 所以你(你)是不是应该看看春风的书? 春风先在这里谢谢你(你)看春风的书,下次见面再聊喽! PS1:新手上路,敬请多多指教!不过,恳请记得一下,春风有点胆小、有点爱哭,有点爱听好听的话,千万别忘了这三点,谢谢! PS2:为什么前面会用上「你(你)」,因为春风有惊人的世纪大发现,有个春风的朋友的朋友的朋友,长得很帅很帅像木村拓哉一样帅的大帅哥,也看春风家(耕林)的书,所以当然要用「你(你)」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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