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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 本章字数:651) |
| 滕以聿边抽看烟,边环视四周,脑袋像传输机一样,自动将两天前史密斯传给他的黎氏资料摊出来。 史密斯是早他好几年离开海豹部队的士官长,因为离了两次婚,每月必须支付庞大的赡养费,因此投入了担任名人保镳的特殊职业。 几周前,史密斯出了场车祸,手臂严重骨折,临时找他来救火,希望他帮忙接任这回的case. 比起那种在沙漠作战,每分每秒都在玩命,就连平时训练靶场都是真枪实弹的部队生活,这份保镳工作不过像是玩扮家家酒。 他没拒绝,毕竟史密斯是交情至深的好友,好友请托,他拒绝不了。 他问过史密斯,为何大老远跑来英国当保镳。 “因为那些有钱又怕死的人大多都住在英国。”当时,史密斯半开玩笑的说。 事实上,那是因为待在海豹部队久了,他们对人的生死太麻木,害怕留在美国会记忆起那段生活,因此他们都选择离开。 又或者,他们都习惯居无定所,也喜欢流浪的感觉一无论如何,他已答应史密斯,会暂时替他接下这份工作。 “Lou.”虽然已经离开SEAL,史密斯还是习惯喊他的英文名字。 滕以聿抬头望去,进了豪墅足足半个钟头不见人影的史密斯总算出来了,他微挑眉。“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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