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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 本章字数:511) |
| 「我昨天已经有做笔录,我是路过时发现她倒在地上,才叫救护车的。」 他怎麽会是肇事者? 「笔录上的确是这麽写的,不过因为你是第一发现者,所以被质疑也是难 免。」陈警员平声道。 「哪有这种道理!」他是救人耶! 「你有任何可以证明自己清白的东西吗?譬如行车纪录器,或者当时有没 有人跟你在一起,可为你证明?」 「呃……没有。」糟糕了。 「你没有装行车纪录器?」这不是车车必备? 「这台车子还没装。」 之前出车祸,车子全毁,买了一台新车,因为脚打石膏不会出远门,所以 他迟迟未装行车纪录器,怎知,却因此难以证明自己清白。 他等一下一定去买一台来装! 「那不好意思,」陈警员搔搔头,无奈道,「得请你配合调查。」 「那位小姐还没醒来吗?」唯一能证明他清白的就是受害者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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