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 本章字数:734)

  陆克鹏吞下吸饱汤汁的老油条后,才慢吞吞地低语:「我把她丢回去给她娘了,那小鬼吃得饱、穿得暖,不可能不好。」不好的是他好不好?
  都一个多月过去了,他尽可能把台湾的事务丢给合伙的朋友,然后坚决要待在河内管工厂。撑过八年,他准备收网验收,却头疼得不知如何着手才好,只会绕在她身边打转。不行用强,怕她反感;不敢躁进,怕吓到她:不能再大刺刺把「喜欢」和「爱」的字眼挂在嘴边,怕她嗤之以鼻、不肯相信。
  他的爱情之路注定辛苦,但再辛苦,也得咬牙撑下去。
  袁静菱轻柔又说:「天茉很懂事的,妈妈和明祈叔都很喜欢她,夸她有礼貌又活泼可爱,你如果好好跟她相处,会发现她真的挺可爱的。」
  是啦,就他不喜欢那只小鬼,坏人都是他!陆克鹏暗暗磨牙,埋首发泄似地把整碗河粉尽数喀光,汤喝得一滴也不剩,抓起三明治泄恨咬下。
  发觉他目光又变得暗晦了些,像是生气了。
  为什么?是她管得太多吗?
  猜不透他的思绪转折,袁静菱胸口微沈,只淡淡换了个话题。「原来你和黎大哥是好朋友,世界真是小小小啊……你们认识很久了吗?」
  「只是酒肉朋友,不小心认识的。」陆克鹏抽出面纸,把桌面的几点汤汁拭掉,答得有点勉强。
  没办法,听到「黎大哥」三个字从她口中唤出,他就一整个闷。
  然后是那束长茎粉玫瑰……那家伙竟敢当着他的面,买花送她?!根本是存心挑衅!存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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