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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府第七 ( 本章字数:2564) |
| ◆声依永。 梅本黄本唐写本并同。凌本作咏。 ◆既其上帝。 梅本黄本并同。唐写本既作暨。 立斋按:既、暨字通,但既、己也,暨与也;从暨是,杨校非。 ◆有娀谣乎飞燕。 梅本凌本黄本唐写本并同。王校引玉海改乎从于。 立斋按:上下诸句皆从于,王改是。 ◆殷牦思于西河。 梅本凌本黄本牦并作整。注云:“整元作牦。”御览作整,唐写本作厘。 立斋按:吕氏春秋元作殷整甲,河□甲之名也,从整是。 ◆音声推移,亦不一概矣。 梅本凌本并同。唐写本音作心。 ◆及夫庶妇。 梅本及作匹。注云:“元作及,许改。”凌本黄本同。唐写本作“及疋夫庶妇”。 立斋按:诸本及下脱匹字,许改及唐写本是。 ◆乐育被律。 梅本凌本黄本育并作盲。唐写本育作胥。 立斋按:诗小雅“君子乐胥。”从胥是。◆气变金石。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石作竹。 立斋按:王校云、上言皇,唐写本作竹非。 ◆精之至也。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至作志。 立斋按:从至是。 ◆叔孙定其容与。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与作典。 立斋按:容与出离骚,与铿锵为对文也。容典出汉书曹褒传,但此从与为是。 ◆纪其铿锵。 梅本凌本黄本唐写本鉴并作铿。 立斋按:作铿是。 ◆武帝崇礼。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礼作祀。 立斋按:王校不从祀是。 ◆朱马以骚体制歌。 梅本凌本黄本唐写本并同。 立斋按:范注引朱改作枚非、汉书朱买臣传言楚词、帝甚悦之。朱字不误。 ◆河间荐雅而罕御。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荐作篇。 立斋按:唐写本误,从荐是。 ◆诗效鹿鸣。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作“至宣帝雅诗,颇效鹿鸣。” 立斋按:唐写本是。王校云:“颇效与稍广为对文也。”◆迩为元成。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迩作逮。 立斋按:从逮是。 ◆暨后郊庙。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后下有汉字。 立斋按:唐写本是。 ◆惟杂雅章。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杂作新。 立斋按:从杂是。 ◆志不出于滔荡。 梅本凌本唐写并同。黄本滔作淫。 立斋按:尚书汤诰“无即慆淫。”从慆是。 ◆声节哀急。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哀作稍。 立斋按:哀稍并通。 ◆阮咸讥其离声。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声作罄。 立斋按:从罄是。礼记明堂位:“垂垂和钟,叔之离罄。”郑注:“和离谓次序其声悬也。”◆和乐精妙。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乐下有之字。 ◆晋风所以称远。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远作美。 ◆季札观辞。 梅本凌本黄本唐写本并同。王校据左传改辞为乐。 立斋按:王改是。 ◆怨志詄绝。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作“宛诗决绝”。 立斋按:范注本认应作宛志决绝,非是。论语:“诗可以怨。”此怨志所本。詄绝,前汉书礼乐志:“天门开詄荡。”詄,逸出也。绝,离骚:“萎绝其何伤,”注:“绝、落也。”盖詄绝状其起落不定之势,与婉娈乃对文也,唐写本笔误,范注不可从。 ◆自此阶矣。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写本阶作偕。 立斋按:阶字本诗●●:“谁生励阶。”唐写本误。 ◆诗声曰歌。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诗作咏。 立斋按:汉书艺文志:“诵其言谓之诗,咏其声谓之歌。”从咏是。 ◆李延年间于增损古辞。 梅本凌本黄本间并作闲。唐写本间作闲,李作左。 立斋按:左延年善郑声,见魏志杜夔传,从李非、间作闲是。 ◆咸有佳篇。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咸作亟。 ◆斩伎鼓吹。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注云:“斩、俞羡长云,疑作轩,伎疑作歧。”唐写本正作轩歧。 立斋按:斩伎为轩歧,形近致误,轩辕歧伯也,见崔豹古今注及宋书乐志,黄注是,参注订。 ◆而并总人乐府。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无并字。 立斋按:唐写本是。 ◆缪袭所致。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袭作朱,致作改。 立斋按:唐写本误,缪袭魏人,有鼓吹曲挽歌之作见魏志。又纪评云:“致富作制。”可从。 ◆以标区界。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界下有也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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