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府第七

( 本章字数:2564)

  ◆声依永。

  梅本黄本唐写本并同。凌本作咏。

  ◆既其上帝。

  梅本黄本并同。唐写本既作暨。

  立斋按:既、暨字通,但既、己也,暨与也;从暨是,杨校非。

  ◆有娀谣乎飞燕。

  梅本凌本黄本唐写本并同。王校引玉海改乎从于。

  立斋按:上下诸句皆从于,王改是。

  ◆殷牦思于西河。

  梅本凌本黄本牦并作整。注云:“整元作牦。”御览作整,唐写本作厘。

  立斋按:吕氏春秋元作殷整甲,河□甲之名也,从整是。

  ◆音声推移,亦不一概矣。

  梅本凌本并同。唐写本音作心。

  ◆及夫庶妇。

  梅本及作匹。注云:“元作及,许改。”凌本黄本同。唐写本作“及疋夫庶妇”。

  立斋按:诸本及下脱匹字,许改及唐写本是。

  ◆乐育被律。

  梅本凌本黄本育并作盲。唐写本育作胥。

  立斋按:诗小雅“君子乐胥。”从胥是。◆气变金石。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石作竹。

  立斋按:王校云、上言皇,唐写本作竹非。

  ◆精之至也。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至作志。

  立斋按:从至是。

  ◆叔孙定其容与。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与作典。

  立斋按:容与出离骚,与铿锵为对文也。容典出汉书曹褒传,但此从与为是。

  ◆纪其铿锵。

  梅本凌本黄本唐写本鉴并作铿。

  立斋按:作铿是。

  ◆武帝崇礼。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礼作祀。

  立斋按:王校不从祀是。

  ◆朱马以骚体制歌。

  梅本凌本黄本唐写本并同。

  立斋按:范注引朱改作枚非、汉书朱买臣传言楚词、帝甚悦之。朱字不误。

  ◆河间荐雅而罕御。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荐作篇。

  立斋按:唐写本误,从荐是。

  ◆诗效鹿鸣。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作“至宣帝雅诗,颇效鹿鸣。”

  立斋按:唐写本是。王校云:“颇效与稍广为对文也。”◆迩为元成。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迩作逮。

  立斋按:从逮是。

  ◆暨后郊庙。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后下有汉字。

  立斋按:唐写本是。

  ◆惟杂雅章。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杂作新。

  立斋按:从杂是。

  ◆志不出于滔荡。

  梅本凌本唐写并同。黄本滔作淫。

  立斋按:尚书汤诰“无即慆淫。”从慆是。 ◆声节哀急。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哀作稍。

  立斋按:哀稍并通。

  ◆阮咸讥其离声。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声作罄。

  立斋按:从罄是。礼记明堂位:“垂垂和钟,叔之离罄。”郑注:“和离谓次序其声悬也。”◆和乐精妙。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乐下有之字。

  ◆晋风所以称远。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远作美。

  ◆季札观辞。

  梅本凌本黄本唐写本并同。王校据左传改辞为乐。

  立斋按:王改是。

  ◆怨志詄绝。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作“宛诗决绝”。

  立斋按:范注本认应作宛志决绝,非是。论语:“诗可以怨。”此怨志所本。詄绝,前汉书礼乐志:“天门开詄荡。”詄,逸出也。绝,离骚:“萎绝其何伤,”注:“绝、落也。”盖詄绝状其起落不定之势,与婉娈乃对文也,唐写本笔误,范注不可从。

  ◆自此阶矣。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写本阶作偕。

  立斋按:阶字本诗●●:“谁生励阶。”唐写本误。

  ◆诗声曰歌。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诗作咏。

  立斋按:汉书艺文志:“诵其言谓之诗,咏其声谓之歌。”从咏是。

  ◆李延年间于增损古辞。

  梅本凌本黄本间并作闲。唐写本间作闲,李作左。

  立斋按:左延年善郑声,见魏志杜夔传,从李非、间作闲是。

  ◆咸有佳篇。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咸作亟。

  ◆斩伎鼓吹。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注云:“斩、俞羡长云,疑作轩,伎疑作歧。”唐写本正作轩歧。

  立斋按:斩伎为轩歧,形近致误,轩辕歧伯也,见崔豹古今注及宋书乐志,黄注是,参注订。

  ◆而并总人乐府。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无并字。

  立斋按:唐写本是。

  ◆缪袭所致。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袭作朱,致作改。

  立斋按:唐写本误,缪袭魏人,有鼓吹曲挽歌之作见魏志。又纪评云:“致富作制。”可从。

  ◆以标区界。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界下有也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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