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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秀第四十 ( 本章字数:873) |
| ◆是以文之英蕤。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王校引吟窗杂录英作精。 ◆义生文外。 梅本凌本黄本生并作主。纪评云:“生字是。” 立斋按:文内以意为主,阐发引申,则属之文外则义见,故从生也。纪评是。 ◆秘响傍通。 梅本凌本并同。黄本傍作旁。 立斋按:秘正字通:“俗从禾作秘讹。”又按、傍字见诗小雅:“王事傍傍。”集韵并通旁,亦近也、宜作旁。易干卦旁通情也、为舍人所本。王失校。 ◆譬爻象之变玄体。 梅本凌本黄本玄并作互。注云:“互元作玄,元改。”左氏杜注:“六爻皆有变体;又有互体,圣人随其义而论之。” 立斋按:玄互形近易讹,作互是。下文赞曰:“辞生互体,有似变爻。”足证。 ◆凉风动秋草。 梅本凌本叙风作叙飙。黄本叙作朔。铃木云:“王本同。”梅本闵本作叙飙。 立斋按:叙、朔、叙飙皆通。朔风见曹子建诗、叙风见礼记月令。 ◆非研虑之所果也。 梅本凌本黄本果并作求。注云:“求之作果,谢改。”杨校云:“疑本作课,王校从课。” 立斋按:杨校王校皆非,从谢改作求是。 ◆或有雕削取巧。 梅本凌本并同。黄本有字下增“晦塞为深,虽奥非隐”八字。铃木校云:“嘉靖本梅本冈本并无晦塞以下八字。” 立斋按:此八字为传钞误脱,上二句应“文隐以复意为工”而发,下二句系应“秀以卓绝为巧”而发,非浅笔伪增,宜补入。 ◆英华曜树。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杨校云:“曜耀不同,当改其一。” 立斋按:曜耀古通,玉篇耀字注云:“与曜同。”于曜字注云:“亦作燿。”杨校失检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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