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基金持有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召开持有人大会?

( 本章字数:238)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下列事项应当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决定。


  (1)提前终止基金合同。


  (2)基金扩募或者延长基金合同期限。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5)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6)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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