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杯咖啡泼出来的婚姻

( 本章字数:4759)



我最要好的朋友是文娟,她是一名标准的气质美女,温柔体贴善良,打着灯笼难求的好女孩;男朋友张华也是我的好友,才华横溢的大帅哥,集众多优点与一身的上天的宠儿。

张华和文娟的爱情马拉松已经跑了五年,该谈婚论嫁了,两个人的恋情平淡而又稳定的进行着。该怎么说他们俩呢?有人说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也有人说他们是天差地别的一对,众说纷纭。不管怎么说,我认为他们是感情很好的一对。

文娟是一名气质美女,所谓气质美女就是内在气质凸现出来的美丽,我觉得女人的内涵比外表更加重要。红颜易老,单有美丽的皮相有什么用,抵不过岁月的无情摧残。可出众的气质就很难得了,能够伴随你一生。如果单从外貌看,文娟离美还有一点点的距离。外貌并不出众仅算一名清秀佳人的文娟因为生了皮肤病,脸上长了红斑和暗疮,跟美产生了那么一点点距离。

距离产生美嘛,我依然固执的认为她是一个大美女,是一名气质美女。文娟的性子很好,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温柔让身边的人都觉得如沐春风。认识好多好多年了,还没有见过文娟发脾气,平时一起玩总是任劳任怨做辛苦的体力活。有时候吃亏上当,文娟也只是淡淡一笑,帮别人找借口解释。现在,已经很难看到这样的好女孩了。

张华跟文娟是大学同学,也是我的好朋友。张华是一个帅哥,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单从外貌来讲的帅哥,英俊潇洒才华出众。他是一家公司的企划部经理助理,才思敏捷,开朗率性,和温柔善良的文娟正好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从大三开始恋爱到现在,五年的爱情接力,我一心盼着喝他们的喜酒。

说他们天造地设是对的,因为张华是一个沙文主义的大男人,而文娟却是一个性情温和的小女人,两个人搭配在一起是最完美的亚当和夏娃;说他们天差地别也对吧,因为从外貌上看是有点距离,而在事业上,张华在一家大公司做助理前途无量,而文娟只是一家小公司的文员。

不管怎么样,我非常的看好他们。

我和文娟经常会一起喝茶聊天,在文娟家喝着她泡的咖啡配合她亲手做的点心是人生一大享受。可是,如果配上一副忧心忡忡的苦瓜脸食不知味了。

“文娟,怎么了?”

支吾了半天,文娟扔下一颗炮弹,“若若,我觉得张华变心了。”

喝,真把我吓了一跳,张华是我的小学同学,我们从六岁那年认识到现在,将近二十年了。我相信张华的人格,不过文娟也不是一个多疑的女人,“出了什么事,怎么说起这种话了?文娟,你应该相信张华,他不是那种容易见异思迁的人,你们吵架了吗?”

“如果吵起来倒好一点,吵着吵着也能沟通一点点,问题是他根本不和我说。我也知道他不是那种人,可就是很担心。他们公司里的大美女潘晶一直对他有意思,从他进公司到现在一直对他很好。他以前跟我说,欣赏那样的聪明能干又美丽的女人,可娶妻娶贤,宁愿娶我这样温柔贤惠的小女人。你也知道,他是一个大男人主义倾向很严重的人。可最近我听人说他们私下里经常见面,张华跟我说是为了公事,我相信他不会骗我。可是你知道吗,我们最近好久没见面了,打电话给他,他总说他很忙。忙忙忙,忙到连给我打个电话的时间也没有了吗?我们是男女朋友,却已经半个月没见五天没有通过电话了。”文娟轻声说,不是埋怨只是倾诉心里的苦。

在爱情面前,再好强的人都会低头的,更何况文娟这种传统型的好女孩?张华是她的初恋,也是她这辈子认定的良人。平日里工作再忙,也会抽空到张华那儿为他整理房间,张罗一桌好菜。她在事业上没有大的野心,只想有一个温暖的家,甘心守着爱人和孩子过一辈子。

不管他们之间是否真出了问题,一个是我的好朋友,一个是我从小到大的哥哥,我衷心希望他们会有好的结果。于是,我打电话约张华见面,还真好长时间没有见到他了,真这么忙吗?

约张华见面,结果也是一句话:忙,忙得连吃顿饭的时间都没有?亏我们还是那么多年的好朋友,我一发狠,丢下一句话:“中午我等你一起吃饭,你要不来就算了,以后路上见面别说我认识你。”

张华乖乖地到了我们约定的地方,不过,他的身边多了一个不速之客——美女潘晶。他跟我解释道:“我最近和潘小姐一起合作一个开发案,时间很紧,有时候连吃饭的时间也赶不上。我带潘小姐一起来,等会儿我们还要一起谈论工作上的问题。若若,你不介意吧?”

喝着咖啡,我对着潘晶精致的脸庞冷笑,“介意,事实上我介意得很。潘小姐,我和张华有一点私事要说,比较隐秘的私事。既然是私事,你这个外人在一旁听着总是不好吧?而且,吃饭时还谈论工作会影响吃饭心情的,也会害我消化不良。张华是知道的,我的肠胃一向都不太好。所以,美丽的潘小姐,你应该不会这么狠心还要赖下来当电灯泡吧?”

潘晶气呼呼地走了,走的时候狠狠地瞪我。我不痛不痒的笑着,没有什么感觉,对张华不赞同的眼神我也是置之不理。文娟爱他所以紧张在乎,我无所谓,只要自己高兴管他赞不赞成。而且,我不是文娟,不同意她的爱情观。我是任性的若若,不会在爱情面前委屈自己的。

“好吧,有什么事你说吧。”

“那位小姐很漂亮,你要放弃文娟改而勾搭上这位美女了?”端着咖啡杯,我在心里诅咒,死张华,如果你敢点头,我这咖啡就招呼你脑门上。

“若若,”张华无奈地叹气,不过他的眼神里却有许多我不敢确定的东西,比如迷惑比如犹豫比如……“你说话不要这么难听,好吗?”

“我说话难听,怎么不嫌自己做事难看?你最近总是借口忙不搭理文娟,你知道吗?她很伤心,以为你变心了。”不顾餐厅礼仪,我对着张华开骂。

“我们认识这么多年,你还不了解我的为人吗?”

“是,我们认识这么多年,我当然了解你。你这个小子,从小就是一个骄傲的自大狂,那时侯看电视老是说将来要找一个绝世大美女多你的老婆。其实你一上大学就对温柔可爱的文娟动了心,可是,文娟并不是你想要的那种美女。文娟并不美,最多只能算是气质美女,你是经过了好长时间的思想斗争才和她开始恋爱的。现在你的身边整天陪着一个真正的大美女,像文娟那种美女当然靠边站了,你说我说的对吗?”我轻柔的问,语气温柔地连我自己都无法想象。

张华苦笑,“虽然你说的很难听,可是我必须承认,你说得有那么一点的道理。将手上的这份工作做完我可能就会升职,生经理,到时候我会出席很多的应酬场面,会带女伴。若若,你是文娟的好朋友,所以你会生气。可是事实摆在那里,文娟漂亮吗?带得出场吗?她脸上的病越来越严重了,红斑越来越多了。我不是以貌取人,只是事实就是如此。”

手上的咖啡有着落了,我直接泼到张华的头上给他洗头了。可惜呀,这可是真正的蓝山咖啡,我只喝了一小口呢。虽然我告诉自己要冷静,可是听见张华这混帐话我就是冷静不下来,“混蛋,你以为你是谁呀?黎明还是刘德华呀你,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一个只重外表的肤浅男人么?文娟这么多年为你做了多少事,没有她做你的后盾你工作能干得这么出色升官生得这么快吗?你这个混小子,你们男人怎么都这么笨呀,把面子看得比天高,面子有那么的重要,比得过文娟每天给你做的爱心晚餐吗?文娟那么好,你那么喜欢她,这么多年了,你还在考虑她的外貌问题?去死吧你,你以为除了你文娟就没有人要吗?告诉你,我这就去给她安排相亲,让她嫁人。等文娟嫁给别人,你这个混小子自己躲在被窝里哭吧。张华,你不是小孩子了,好好的想一下,你到底为什么会爱文娟,想一想外在的东西真的那么重要吗。”

说完我就走了,不理满头满脸咖啡汁的张华,也不理拿着帐单的侍者。

气死我了,混蛋张华,笨蛋小子,文娟这样温柔贤惠体贴善良的好姑娘你还能上哪儿找去呀,居然敢嫌她带不出场。现在的女孩子都越来越有个性,越来越难缠了,像文娟这么对你死心塌地为你任劳任怨的免费菲佣可打着灯笼也找不到了。笨蛋张华,这样好的女人居然不知道珍惜。哼,我一定帮文娟找一个比你好一百倍一千倍的如意郎君。

当然了,这都只是气话。等我冷静下来,很快的就想通了,我得帮帮这一对。张华其实还是喜欢文娟,他一直以来都非常喜欢文娟温柔的个性。只是,那个笨蛋小子现在还有一些事情没有想通罢了。而文娟是一个死心眼的姑娘,认定了张华就会喜欢他一辈子的。劝和不劝分,我可不想棒打鸳鸯,这样会折寿的。既然张华看不到文娟的好,我得想一个办法让他看到,让他后悔。

用第三者去刺激两个人之间的感情,我其实很讨厌这种做法,总认为那样极有可能弄巧成拙。不过现在处于非常时期非常时刻,对张华这样非常的笨蛋就是要用非常的办法。

大学同学叶峰到这个城市出差,我和文娟招待他玩。叶峰和张华是好朋友,一样的优秀一样的出色。甚至,他们有一样的眼光,不愧是心灵相通的好朋友。他们俩同样眼光独到的看上了文娟,不过文娟喜欢的是笨蛋张华。在对待文娟的问题上,张华因为文娟的外貌问题曾经徘徊犹豫好久,后来就是因为叶峰的加入才下定决心追文娟,他不想文娟被抢走。看来,这回又要用到叶峰这个催化剂了。

当我把这个想法告诉叶峰的时候他欣然同意,“虽然我已经有女朋友了,但再怎么说我也曾喜欢过文娟,帮帮她是应该的。我不想被人说成是喜新厌旧,而且,我希望文娟幸福。”

说得那么冠冕堂皇,以我看,他是故意整张华,以报当年追不上文娟之仇。我们彼此心照不宣,只为将要获得的成功干杯。

叶峰打电话找张华叙旧,无意中透漏他来这个城市是为了以前的一个梦想。以前心中有一个人,可是没有得到她,始终是一种遗憾。如今,他想圆满自己的遗憾。说这话时,叶峰的手机响了。是文娟,她邀叶峰上她家品尝她做的晚餐,算是替叶峰接风。自然,张华很紧张,和叶峰一起去文娟家吃饭。他不想给叶峰、文娟单独相处的机会,只是不知道作陪的还有我。

于是,变成四个人一起吃饭了。大学里的好朋友,不过现在为了事业各自奔波,很难这么欢聚一堂了。当然了,去之前和叶峰就商量好了,我们要唱双簧,逼出张华对文娟的真心话。不管结果如何,哪怕会让文娟伤心,长痛不如短痛。

吃饭的时候,叶峰和文娟相谈甚欢,叶峰说起往事感慨良多。特别是关于文娟的事,文娟的好文娟的优秀文娟的善良。说话的时候,叶峰深情的眼神专注的望着文娟。

这小子,挺会演戏的嘛,看看张华,他果然有点紧张了。张华说:“人都往前看的,老提那些往事做什么?”

“是呀,过去的事忘了算了,过去的失败也跟着忘了。”跟着,叶峰精神一振,“文娟,这几天能不能陪我四处逛逛?这个城市我不熟。另外我也有许多话想对你说,许多以前来不及说一直没有说出口的话,我现在都想对你说。不然,我会遗憾一辈子的,心里有一个疙瘩实在是不好受。”

张华狠狠地瞪了叶峰一眼,“我对这个城市比文娟熟悉,放心,我带你去玩。有什么话跟我说也一样,我帮你转告。”

我故意拆他的台,“你最近不是很忙吗?再说,人家叶峰是有话对文娟说,你凑什么热闹?你和她非亲非故的。”

张华转头就向文娟求婚,“文娟,嫁给我好吗?这是我好早以前就买好的戒指,只是一直犹豫着什么时候拿出来。我一直都很喜欢你,是真心想想和你过一辈子的。只是以前特傻,有许多问题想不通,所以戒指一直带在身边鼓不起勇气送给你。人都是这样,失去才知道珍惜,这几天没有你日子都不知道怎么过才好。现在我总算想通了,外在的一切并不是那么的重要,重要的是我自己的心。我的心告诉我,我爱你,文娟,我真的很爱你。若若,谢谢你泼的咖啡,那一杯咖啡泼醒了我,日子是自己在过,没有必要做给别人看。我们结婚时做文娟的伴娘吧,你是她最好的朋友。叶峰你就算了,靠边站吧,虽然你也算是我的好朋友。你还是等着喝喜酒就好,我不要你有和文娟同时站在教堂里的机会。”

望着文娟幸福的笑脸和叶峰吃惊错愕的脸庞,我有失淑女风度的哈哈大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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