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部分 我的爱,背负着一条人命(4) ( 本章字数:2611) |
| 店是我的人生舞台,我把整个身心都用在了店的打理上。 我们为自己画了个蓝图:争取用五年的时间,要在南京买上一套大房子,然后风风光光地举行结婚仪式,然后生儿育女恩恩爱爱地过日子。 他终于像个男人 我们的事业就是这个店,我们的希望我们的未来就是这个店,店几乎成了当时我们心中最大的骄傲和最大的希望。为了开好这个店,我们约法三章:一是绝对坚持省吃俭用,绝不乱花一分钱;二是尽量少雇人,能自己做的事情坚决自己做;三是为防止矛盾,坚决不让亲戚参与进来,哪怕是亲兄弟也不行。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正当我们的店红红火火地走上轨道的时候,他经不住家人的反对,终于改变了我们最初不准亲戚加入的约定。 他先是同意他的弟媳妇来店里打工,接着又同意他的表弟和堂妹也来店里混饭吃,我们终于犯下了生意场上最忌讳的事——让亲情和生意搅在了一起。 开始的时候,我也曾经反对过,但他一再地向我求情说,亲戚总归亲戚,实在没办法回绝。为此,我们有了最初的不快。 但为了我们曾经有过的爱,我只好一再地让步。 不出我所料,矛盾很快就来了。而所有的矛盾,又都集中到他那儿,我在他面前,自然少不了要嘀咕几句。他弟弟弟媳,也在他面前烧火,还有他的表弟和堂妹,也跟着在他面前起哄。就这样,我成了孤家寡人。 时间久了,嘀咕多了,他嫌烦不说,还不时地朝我发火,觉得我这个人对他家人不宽容。你算哪根葱哪棵蒜?你算什么东西?告诉你,我们是情同手足的同胞兄弟,再亲你也亲不过我们,你得放明白点,不然,就请你回青岛去…… 直到有一天,他的弟弟弟媳和堂妹,联合起来要把我轰走。 而这个时候,他的脑袋已经不做主,时不时地朝我发些无明火。 在吵吵闹闹中,时间到了2004年1月17日,那是个星期六,还有四天就过年了,天,下着蒙蒙雨,偶尔还飘着几片小小的雪花,店里的生意特别红火,没想到,在这个时候,他的弟弟突然向我发难,要我交出店里的账本,说是要查店里的账。 查账?真是笑话!除了你哥哥,你们谁有权力查这个帐?你把你哥哥喊来!我终于忍无可忍地朝他的弟弟发了火。这是我第一次发那么大的火。 不一会儿,他真的来了,见店里闹得天翻地覆的样子,他蹲在地上一言不发。 是不是你同意他们来查我的账的?是不是你要他们把我赶走的?我使劲地一边用脚踢他,一边要他说话,可他死活不开口。 这时候,他弟弟走过来,蹬在他跟前,问他,哥,这样的日子,你幸福吗?他摇摇头。他弟弟又问,哥哥,你说一声,你到底同不同意让她走?他点点头。 那一刻,我的心,就像万把钢刀在往里插似的疼。 我两眼一黑,登时昏倒在地。 店里的员工把我扶起来后,又是掐我的人中,又是给我灌水。 我清醒过来后,一边哭,一边收拾起我简单的几件衣服。 走!当初,是我一个人来的,现在,我还是一个人走!这叫自作自受。 抹掉眼泪,拎起提包,我咬了咬牙,一脚跨出了店门…… 他见我走,突然又一把拉住我的手,让他弟弟给我两千元钱。 那时候,我怎么可能要他的钱。我说,论理,别说是两千元,就是两万,我也受之无愧。但我不要,不稀罕,你应该知道,我们虽然没有领过结婚证,但我们早已经是事实上的夫妻了,要说钱,也不是这么个施舍法的! 闺女,这马上就过年了,你这是怎么回事?说给大妈听听可以吗? 在南京火车站的玄武湖边上,我越想越伤心,忍不住痛哭起来,这时过来一位老大妈,一个劲地在问我。 我就把这事告诉了她,老大妈听后一肚子不服气地说,闺女,你怎么那么傻,说走就走了!赶快回去,他们没有权力赶你走! |
| 上一页 返回书目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