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主作品全本:蔷薇梦(1)

( 本章字数:3358)

    蔷薇梦



    作者:商采薇



    一



    雨,把天和地连成了混混沌沌的一片。



    这是夏天常有的那种雨,飘一阵,又停一阵,大一阵,又小一阵。天空暗淡得像一片灰色的巨网,雨丝和昏蒙的云雾揉和在一起,无尽地伸展着,充塞着,压挤着。于是,校园里所有的景物,都在雨雾里迷迷蒙蒙地飘浮着,充满了寂静,也充满了萧瑟。



    沁蕊伫立在女生宿舍楼前面的小路上,已经整整一个下午了。她没有穿雨衣,也没有带伞,一任冰冷的雨丝打湿了她的头发和衣衫。冷风夹着雨点扑面而来,吹着她,卷着她,砭骨浸肌,直吹到灵魂深处,可她却对周围的一切恍然不觉,仿佛正沉睡在一个阴森森的噩梦里,只把自己哀伤的目光,透过迷蒙的雨雾,定格在小路尽头那开了满墙的茂盛的蔷薇上。



    蔷薇花从来没有像今年开得那样茂盛,香味弥漫在带着雨雾的、潮湿的空气里,白色的花瓣经过雨水的冲洗,显得更加纯洁晶莹。是的,白色,依然是白色,雨水不能把它染红,只有血,鲜红的,从心底里流出的血……沁蕊激灵灵地打了个寒战,她的耳边,似乎又传来了那个忧伤而亲切的声音:“知道吗?所有红色的蔷薇,都是被鲜血染成的。”



    “清晓,”她模糊地吐出了两个字,“是你吗?是吗?”



    没有清晓,只有那一朵朵被打湿的蔷薇,在雨雾中绽放出一大片寂寞而清冷的白色。



    雨大了,风也大了,斜扫的风带来过多的雨点,飘坠在沁蕊的脸上,和刚刚划落的泪水融合到一起。雨珠疯狂地敲击着蔷薇的枝叶,像一支破碎的歌。蔷薇的花枝开始摇曳起来,筛落了无数的水珠,那些悬挂在枝头的蔷薇在风雨中颤抖着,好单薄,好脆弱,也好凄惨。沁蕊注视着这一切,恍惚中,就觉得自己也成了这些蔷薇中的一朵,在风雨中无望地挣扎着,没有人保护,也没有人拯救。



    暮色在树叶梢头弥漫,渐渐地,渐渐地,颜色就越来越深了,那些雨丝全变成了苍灰色。夜雾低垂,天光翳翳,雨雾揉和着暮色,那样暗沉沉,又那样灰蒙蒙,一如她现在的心境和思绪。她抬起头迎着菲菲的雨丝,凝视着那混沌的雨和天,喃喃地,凄苦地低问着:“清晓,此刻,你究竟在哪里徘徊?你用心血浸染的蔷薇,又在哪里开放?”



    没有人回答,只有雨点和风声发出细碎微哑的低鸣,飒飒然,凄凄然,似乎在苍凉的雨色中,倾诉着往昔的一切……



    二



    沈沁蕊第一次见到岳清晓,是在五年前的8月29日,大一暑假的最后一天。



    那一天没有下雨,阳光灿烂地照射着校园的每一个角落。天空是一片纯净的,澄澈的,没有一丝杂质的蓝,蓝得让每个学子的心境都跟着坦荡和愉快起来。沁蕊走在通向食堂的小路上,尽管抱着饭盒,脚步仍然是半蹦半跳的。小径上那些合抱的老榕树,都低垂着枝桠,拖长了胡须般的气根,像一个个庄重的老学究。她望着那些树木,忍不住就跳起身来,去摘取枝头的一片新绿。这一跳之下,就可以看到那穿过密叶的阳光,像一缕缕闪亮的金线。于是,忍不住,她再跳了一下,对那些金线抓了一把,似乎已掬牢了一把阳光。紧握着这把“阳光”,她心中的喜悦就从四肢百骸里往外扩散。于是,她哼起歌来,什么“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什么“爱你在心口难开”,哼得特过瘾。凡是认识沁蕊的人,都说她的脚上有弹簧,喉咙里也有发条,高兴劲儿一上来,弹簧和发条都同时打开,连蹦带唱,不管时间地点和场合。哼,那有什么不好?无拘无束的自由,不正是现代青年所追求的吗?想到这里,她把头抬得更高,背挺得更直,嘴里的歌也变成了“我想唱歌我就唱,唱起歌来让我心情舒畅……”



    突然,她猛地停住了脚步,嘴里的“发条”也卡了壳。她瞥见了一个熟悉的,修长而高大的身影,正在不远处的花坛边不紧不慢地走着。好家伙,这不是财经学院那个傻里傻气的小“老乡”陈立群吗?一个暑假不见,他居然从这里冒出来了,而且居然脱掉了T恤,穿上了一件浅咖啡色的衬衫和深咖啡色长裤。沁蕊差一点笑出声来。这个土得掉渣的傻小子,居然也懂得打扮自己了。可惜他无论穿什么,都无法掩盖与生俱来的那股憨憨的气质——如果“憨”也算“气质”的话。突然,她就想逗一逗这个傻“老乡”。不为什么,只为今天的心情太好。于是,她放下手中的饭盒,蹑手蹑脚地绕到了他的背后。嘿!这小子竟浑然不觉,似乎还在沉思着什么。天!他也会“沉思”!沁蕊拼命忍住已经溜到嘴边的笑声,向前猛地一扑,一下子蒙住了他的眼睛。



    “虎头狗,猜猜我是谁?”开心的笑声终于从沁蕊口中流泻出来,琳琳琅琅,像一串悦耳的风铃,飘洒到每一个有阳光的角落。



    怀中的身体微微颤了一下,像是受到了某种突如其来的惊动。傻小子,吓了一跳吧!沁蕊笑得更得意了,她似乎已经看到了陈立群张大嘴巴,鼓着眼珠的那副憨憨的样子。“小样儿,”她故意拉长了声音,学着小品里赵本山的口吻说,“穿上衬衫我就不认识你了吗?”



    “我想,”怀中的身体突然开口了,“无论我穿不穿衬衫,你都不会认识我。”



    沁蕊的笑容立刻僵在了嘴边。这口标准流利的普通话,绝对不可能是满口陕西腔的陈立群能说出来的。她激灵灵打了个冷颤,条件反射般地松开了手。那个男人迅速转过身来,揉了揉被勒得有些发涩的眼睛,带着满脸的惊奇和困惑打量着沁蕊。沁蕊踉跄了一下,几乎一个跟头栽到地上。天,这哪里是那个憨憨的“虎头狗”啊!面前这张陌生的面孔没有半分的“傻”和“憨”。宽宽的额角,挺秀的浓眉,明亮而深邃的大眼睛,鼻梁挺直,嘴角略向上翘,有种温暖而亲切的韵味。他肯定比自己大,但,也大不了多少,顶多是大三或大四的学生,那年轻的脸庞上,依然充满了活力,充满了欢愉,充满了某种动人的温暖。沁蕊的脸蓦的涨红了,一层懊恼、尴尬和烦躁混合起来的复杂表情,闪过了她那黑亮的眼珠。天,本来想开个玩笑,没想到居然“开”到了自己身上。这,这算怎么回事呀?“对……对不起,我……我……”情急之下,她竟找不到一句合适的语言来道歉。更可恨的是,那个被认错的男孩一直在上上下下地打量着他。他眼中的惊奇和困惑已经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新奇的,研判的,颇有兴味的目光,好象正带着极大的兴趣,审视和欣赏一件“作品”。哼!自己这副尴尬懊恼的样子有什么好“欣赏”的!沁蕊突然间就有一种被捉弄的感觉,有股莫名的怒气在胸中激荡。她不禁挑起眉毛,迎着那两道让她极不舒服的目光,毫不客气地嚷了出来:“喂!不就是认错人了吗?天下认错人的多着呢,你不必用看怪物的眼光审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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