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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 本章字数:13745) |
| 汽车向前驶,半途就有点力不从心,再踏油门,汽车跳两跳几乎想停下来。 「刚真的新车啊!」我拍打着驾驶盘:「发什么神经,还跳草裙舞!」 「喂!小姐,妳的车轮胎漏气。」突然有一驾车经过,车中人向我大声叫。 「漏气?怪不得!」我呼了一口气,急忙把车驶过一没,停下来。 幸而马路阔,汽车也不拥塞,我开了车尾箱,把备胎千辛万苦地揽抱出来。 我弯下腰,用脚踏着换胎器,先把车乘高,把旧轮拿下来,换上一个新轮。 别瞧我打垒球那么棒,打篮球那么准,打羽毛球还可以反手!飞扑……可是,换车胎,气不畅,力不足,又没有经验。十几年第一次换车胎,弄了好久,满头大汗,天!那劳什子坏胎轮什么时候才能拿出来? 弄得昏头转向的,要不是还是新车,拋在街上算了。 「需要帮忙吗?」 哪儿来的声音?我精神为之一振,是天上的神仙下凡吗? 神仙不会是男的吧?算了,管他呢!我连忙说:「我需要帮忙,我拿这个东西没办法,它又重又笨,请帮个忙,我会酬谢你的!」 他看了看我,不明白他看我的神态为什么那么诧异,是不是我提到钱?像他这样的人,一身的名贵西装,可能认为我给他报酬是侮辱了他。 「请帮帮忙!」我改变语气,笑着央求:「要是你肯赏面,等会儿我请吃茶!」 「妳到那边站着!」他脱下了杏色的西装,拋进自己的汽车内,开始工作。 我吐了一口气,今天真是出门遇贵人,我用手帕抹了抹脸,哎!怎么手帕这样脏? 一会,他说:「车胎换好了,旧的那一个插了一根钉,修补了才能再用。」 他把旧胎放回车尾箱,把车尾箱盖好。 「那么快,真本领!」我不由得衷心佩服,他干得又快又好。 他用一条大毛巾抹手。 「你喜欢去哪儿吃茶?」 「谢谢:我赶着赴约!」 「可是……」 「算了!」他已上了车:「这是小事情。」 「我叫高小咪,你呢?」 他什么也没有说,「呼」地一声,那辆名贵平治跑车飞驰走了。 我耸耸肩,这人一表人才,可就是骄傲、冷酷些;不过,也不能说他骄傲、冷酷,他穿著一套名贵西装替我换车胎,又肯热心帮助陌生人。 我摇一下头,算了吧!香港那么小,说不定有一天我会有机会报他这个恩。 我开车到安妮家,车驶进花园,随便停下,便跑进屋子里去口 刚踏进客厅,还看不清楚甲、乙、丙、丁,便看见有人指着我笑。 「笑什么?迟到大不了受罚!」看见他们大惊小怪的样子心里就有气。 「妳也不知道钻到哪里去?」安妮连忙走过来,拖着我的手:「快到我房间去!」 到安妮房间,一照镜子,我哗然叫了起来:「好好一张脸,为什么变了一片黑、一片灰?像在煤炭堆里钻出来似的!」 「那就要问妳自己,妳明白亚拔、米雪他们为什么会笑妳了?」 「哎!我想起来,是换车胎弄成这样子的!」 「快去洗把脸吧!」 我一边洗脸,心里一面想:「唔!怪不得刚才那男孩子拒绝和我吃茶,原来,是我这副鬼样子吓伯了他。」 洗过脸,分别刷过了苏格兰绒裙子和奶油色长皮靴,把头发用橡皮圈束上,人精神多了。刚巧化妆桌上放了一盘橙红色玫瑰,我摘了一朵,插在橡皮圈上面。 「都弄好了,好漂亮啊!完全判若两人。」安妮向我打量了一会。「如果妳不是刁蛮,简直是十全十美。」 「我又不像妳,贤妻良母型!」 「我还没想到要出嫁呢!来,我们一边走、一边说,他们都在楼下等着。」 跑下楼梯,转角处,我看见一个穿杏色西装的男孩子。 「奇怪!」我喃喃自语:「他怎么会跑到这儿来的?」 「妳在说谁呀?」 「看,他正在跟亚拔说话,就是他!」 「啊!那有什么值得入惊小怪?」 「安妮,是他替我换车胎的!」 「啊!怪不得他一来就要进洗手间,你来的时候,他正在洗手间,大概在做清洁工作。」 「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我还欠他一顿茶呢!想不到会在这儿见到他,你们怎样认识他的?」 「小咪!妳不是神志不清吧?他是亚拔的同学,又是世交,妳也认识他的。」 「刚才认识的,连他姓什么我都不知道!」 「妳呀!」又是那一句,她牵着我的手,走到亚拔他们的面前:「我这个宝贝小妹,出了名的大头虾,我现在重新介绍,王志昂、高小咪。」 「王志昂?」我张着嘴,呆了一会,脑海不断出现那天晚上在「迪斯科」的情景。嘿!竟然是那花花公子。 「安妮,妳也莫名其妙。」亚拔说:「志昂和小咪早就认识了!」 「我认为安妮有必要重新介绍一次,因为有人目中无人!」 他竟然冲着我来了,我坐下来,接过佣人递来的热咖啡,喝了一口:「我未来之前,还一直很敬佩王先生,以为他是个古道热肠的人,谁知道,帮助别人是怀有目的的!」 「不见得吧?」王志昂冷笑:「别说妳记不起我,我根本也没有想过妳是高小咪小姐,因为那时候妳像我家的花猫!」 「你竟然说我像只猫?」我几乎想把咖啡泼向他身上。 安妮立刻按住我:「两个人见了面,好好地谈,不要吵。小咪,妳别忘了,如果不是志昂帮忙,妳现在可能还耽在街上。」 「好!王志昂,我欠你一次人情,刚才你侮辱我,我们拉平了,彼此互不相欠!」 「女孩子,小心眼,嘿!」他站起来,坐得远远的。 我也懒得理他,拉着米雪去打羽毛球。 晚上像拉夫似的,被拉到「迪斯科」去跳舞,我在反抗无效后,声明不做宾信的舞伴,因为他太烦、太闷、太忸怩。 「三男三女,除了宾信,就只有志昂。」 「亚拔呢?亚拔不是男的?」 「好,你要亚拔做妳的舞伴,让妳!」 我心想:这太自私了吧!拆散人家一对。「别让了,亚拔还给妳!」 安妮满意她笑了笑,道:「志昂一表人才,不错的!」 「啐!」我作状打嗝。 王志昂虽然是我的舞伴,但是,他一直没有请我跳舞。 看见人家跳得那么开心,闷死了! 我忍不住开口:「你不会跳舞?」 「不能说很会!」他的态度始终是那么恶劣、冷冷的、自负的。 「我教你,不难学!」我这个人懒于花心思和别人斗,明知他想找我麻烦,我偏不管,因为娱乐至上,来「迪斯科」怎能不跳舞? 「妳的腿不痛了吗?」 「不痛了!谢谢你关心,要你为我牵挂了那么久,实在不好意思。」我反问,一点也不动气:「这一次不是轮到你的脚痛吧?是不是穿了新皮鞋?」 王志昂翻了翻眼,没道理发火,但是心有不甘。 「假如你的脚不痛,我们跳舞去吧!」 他当然没有理由再拒绝。 王志昂的舞跳得很好,在我众多男朋友当中,他舞技最精,而且反应快,适应力又强,跳了几支舞,两个人已经合作得很好。 我跳舞时是很投入的,有时候,他来两句冷言冷语,我也充耳不闻,继续跳下去……*** 安妮找我一起上CANTEEN,她还是喝她的鲜奶,吃三文治。 「我等妳下课!」她说,把三文治撕开一小片。 「别等了,时间不同,妳下午只有一堂,我有两堂。」 「没关系,我等妳下课去吃茶。」 「呆呆地等我一堂,就为了要和我去吃茶?划算吗?」 「认为值得就划算,而且我可以利用那一课的时间去图书馆温习功课。」 「值得?妳回家睡一觉,等亚拔下班去接妳出来玩,岂不更划算?」 她闭了闭唇,喝一口鲜奶:「妳觉得王志昂这个人怎样?」 我耸了耸肩:「他很高吧!力气也很大!」 「我不是问这些。是问妳他是否很英俊?」 「我不知道。大概不太难看吧!」 「不知道?」安妮压着喉咙低叫:「妳前后一共见过他三次了!」 「又怎样?第一次,我祇看见他的影;第二次,我承认见过他的人,但是他一直忙着换车胎,我也没有理由翻过人家的脸,像验尸官似的验个究竟。」 「但是你们跳了一个晚上的舞!」 「对呀!我拼命地跳,整个入投进舞蹈里。安妮,那晚我们是去跳舞,不是看相,由始至终我没看清楚他!」 「那下一次见面,担保妳又认不到他。」安妮挥着手,叹一口气:「说不定妳还有胆量间人家:先生,你贵姓?」 「这个妳可以放心,担保不会。」我吃完最后一口饭,在喝清茶:「我虽然没看清楚他的眼耳口鼻;不过,我还能认得出他的外形。」 「总算有进展。喂!」她见我正在翻开一且讲义,便推了我一下,说:「妳想不想知道王志昂对妳的批评?」 「没有这分好奇心,因为我差不多已经知道答案,他对我的批评一定不会好!」 「他说妳这个人的确很难对付,不过,妳也有优点--坦率而善良。」安妮说。「高兴吧?」 「没有什么值得高兴的,我脾气坏,但坦率、善良,人人这样说。」 「他想尝试跟你交个朋友!」 「我不反对,改天有机会碰在一起,大家谈谈。」我道。 「今天就有机会,亚拔约了他吃茶。」 「啊!原来如此!打着招牌做红娘。」 「我承认。小咪,别令志昂太失望,下了课我们去吃茶!」 「不行呀!」我摇了摇手里那叠Paper。「教授要我们星期五交一份报告书,我这个星期要一直忙下去。」 「小咪,妳不去吃茶,教我怎样向亚拔交代?」 「告诉他我功课忙,这是真理由、好理由,而且是充分的理由!」 「唉!」 *** 有空的时候我喜欢跑书店,在书店,我可以逗留两、三个钟头。店子里的售货员、售货员领班,甚至写字楼的那位卓小姐,也是我的朋友。 我还会坐在梯子上选书、看书,然后买它回家。 「卓小姐,近来新书不多!」 「对呀!港币贬值,外国书本来价太贵的我们没有信心大量订购。」 「怪不得名出版社的书愈来愈少。」 「老板说,专做有钱人生意嫌不了多少钱,要改变一下经营手法,走大众路线。」卓小姐仰起头,问道:「高小姐,妳不是分别向英国和美国订了一本杂志?」 「对呀!不过,很快就看完了,希望在这儿有意外的收获。」 「有合意的吗?」 「两本。」 「一点也看不出妳那么活泼好动,竟然喜欢看书。」 「那都是环境造成的。我没有兄弟姊妹,父亲去世,母亲常常出门,家里经常只有我一个人,那时候我还不懂交朋友。孤零零的一个人,只有看书度日!」 「高太太又出门了?」 「唔!」我走下梯子,说:「今天早上刚去了台湾。」 「真不公平,我嫌弟妹太多、大吵,所以才会自己搬出来住,妳却连姊妹也没有一个。」 「安妮妳见过的?」 「见过!妳带她来过几次。」 「她对我很好,算是好姊姊!」我付款买下了书,然后跟店里的朋友道别。 我刚推开其中一扇门,却有另一个人推门进来。 「真巧!」他说。 我看他一眼,是王志昂,没错了,那么高大,我向笑了笑:「也来买书?」 「来拿书,我订了几本书。」他看着我:「妳可以等我几分钟吗?」 「等你?」我站开一点,以免塞着出口。 「我进去拿书签单,很快出来。我们喝杯咖啡,好吗?」 我看了看腕表,还早呢,反正一个人闲着,我终于点了点头。 吃茶的时候,王志昂说:「妳喜欢看哪一类的小说?」 「我不喜欢看小说。」 「刚才妳不是买了书?」 我把书由袋里拿出来。「一本是哲学、一本是心理学。我恨怪,是不是?每一个女孩都喜欢看小说,而我却喜欢看这种完全没有趣味的书。」 「妳是比较特别,但不能算怪,不是人人能看得懂哲学书籍。」 「我也是一知半解。你买了什么书?」 「妳看!」他把书交给我。「氢弹的混合元素、宇宙飞船的装备,还有一些新式的手枪。看,这把枪有多小,我的手几乎比它大两倍。」 「这是掌心莲,十几年前的新武器,大多数由女特务使用,由于体积太小,男人用根本无法控制;另一种掌心莲,较迟出产,男女适用,因为不必用手指扣枪掣,而是按钮发射。」 「想不到妳对武器也这么有研究。」 「中央情报局、联邦密探队、苏联特务城……等的组织结构和特务的训练方式,我也略知一二,也是从书本上看到的。」 「我们在这方面是志同道合。」志昂很高兴,没有拉长着脸,是的,安妮没有撒谎,他很英俊。「我跟别的女孩子谈这些,她们总是打呵欠。」 「不单只这方面相同,连喝咖啡也一样。」 「喝咖啡?」志昂的反应力很快。「对,我们喝咖啡都要加很多奶精,但是祇要两颗糖,一样的!」 我笑一下,翻着他的书,有些图片,令我看得津津有味。 「高小姐……」 「唏,叫小咪!」 「小咪,我想不到妳这样平易近人。」 「在你的眼中,我这人很难对付?」 「『对付』这个字眼我用错了,在我最初的印象中,觉得妳很会摆架子,人又自负。」 「在我的眼中,你也是目中无人,是瞧不起女性的大男人。我讨厌有自大狂的人。」 「我是这种人吗?」 「不太像,因为你今天请我吃茶,证明你眼中有我,而且那天我花面猫的,你也肯为我换车胎,证明你有助人的热心。」 「我为『花面猫』这句话向妳道歉!」他有一点点难为情。「我经常冲口而出,说话没有经过大脑。」 「但形容得也恰当。我这个人,和我初交的,都不会对我有好印象;因为我做人不够圆滑,也不善奉承,且经常开罪人,要经过很长时间,别人才可以发现我的优点!」 「其实世界上很少有完美的人,缺点少,就是好人!而且,我们应该原谅朋友的缺点。」 「甚至爱他的缺点!」 他又笑了,牙齿又齐又白:「今晚有空吗?我想请你吃晚饭。」 我想了想,母亲早上已飞去台湾,今天是假期,推了几个约会,反正闲着,又和志昂颇谈得来,于是我很快回答:「好,我们去吃晚饭!」 「小咪,妳令我恨意外。」 「是不是我回答得太快?其实我应该说,我有许多约会,而你又没有预约,所以找不能答应妳的约会,下一次吧!」 「不!我喜欢坦率,我最看不起口中说不,而心中说是的人。婆婆妈妈、拖拖拉拉的,我最讨厌。」志昂摇着头,说:「我只是以为妳一直不喜欢交我这个朋友!」 「你怎会有这样的想法?」 「我已经碰过三次钉子了!」 「我承认不容易交上一个朋友;不过,假如我认为这个人值得一交,那我反过来可能变为主动。」 「早知如此,我就等着妳约会我。」 「刚才我忘了补充,对男孩子,我绝不会主动的。」 「那算不算大女人主义?」 「不算,我只是尊重男孩子,把主动权交给他们。」 「这么一来,我是心服口服了!」他那冷冷的神情似已绝迹。「喜欢什么时候吃晚餐?」 我看了看自己,一条穿了就舒服的旧牛仔裤、一件白毛衣:「我想先回家换一件衣服。」 「我认为我也有这个需要。」 实在太巧了,志昴也穿了一条牛仔裤和一件天蓝色的羊毛外套。 「另一个志同道台!」 「是的!太相似了!」志昂也在打量我:「等会儿,我先送妳回家,妳说一个时间,我再接妳去吃晚饭。」 「我梳洗更衣只需三十分钟,我看还是算准你的时间。」 「对:首先我应该知道妳住在哪儿。」 炽天使书城OCR小组Fiona扫描,Lillian校正 http://www.angelibrary.com/index.html http://www.angelibrary.com/index.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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