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 本章字数:1105)

    我的男主角陈毓华



    程门笑的名字打哪来的?



    谁都听过城门城门鸡蛋糕吧?



    城门城门鸡蛋糕三十六把刀,骑白马带把刀,走进城门滑一跤。



    很好玩的儿歌对不对?



    截至目前,程门笑是我最满意的男主角名字。



    一开始把男猪脚写成卤肉脚心想大概要捱骂了,书里的男主角肯定都是超人,拥有现实生活中所有男人所不能的能力,在床上也是打遍天下无敌手,一个晚上可以嘿咻N次的那种。



    最近看啊看的,对那种男人实在反感。



    我是笨蛋,我是笨蛋,虽然担心这样的男猪脚徐姊看了会不会把稿子扔回我的脸?天生没啥造反的骨头和本钱,却也厚着脸皮,硬着头皮写完这本《逃花》。



    花四个月写本书……好啦……阿华招认……前面两个月都在玩,即使开了稿也没认真,想说每天只要有进度就好了。



    最近,人生的想法有很多改变,就连窝在计算机前面打字都觉得快乐许多,很多年找不回来的写作快乐又回来了。



    谢谢这四个月!



    下本书呢要回到现代来啦。



    真有点可惜说,好不容易才适应古代的。



    由此可知,我的适应力是很差的那种。



    掰掰啦,下本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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