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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敬明:悬挂在心上的倒计时(2) ( 本章字数:1669) |
| 我该用什么样的心情来回忆你? 我该用什么样的心情来珍惜你? 如果当初没有那样,就好了。 [03] 故地 曾经居住过的地方,曾经到达过的地方,曾经留下过美好回忆的地方,还有再也不想提起的地方。这些地方,都可以称为故地。 2004年的时候去过云南,当时走了好多的地方,沿路经过丽江、大理、香格里拉、蒙自、曲靖…… 在少数民族聚集的地方也尖叫着拿起筷子吃了盘子里密密麻麻的肉虫子。 也捏着喉咙尝试喝过一碗生的猪血。 记忆里是茂盛的阔叶热带植物,曲折的盘山公路从遮天蔽日的树木底下穿 行而过。中途还看见了出没在路边的野象。后来听当地人说,野象很难遇见,连他们都没有看见过。 我怀着紧张的心情慢慢朝它们走过去,然后转过身,对着镜头紧张地微笑,比出剪刀手的样子,留下了珍贵的照片。 在我往回飞快逃命的时候,其实野象在我身后依然安静地站立着。穿过树木的阳光涂抹在它们身上。 在我回过头去的那一刻,我竟然很羡慕它们。 还有无数燥热难当的夜晚。结束了活动之后,随便寻一处街边的小摊,炭火燃得很旺,把上面竹签串起来的各种肉类和蔬菜烤得噼啪作响。 当地人热情而好客的语气,还有被炉火烤得通红的脸。 周围是密密麻麻的飞虫,在夜晚的灯光里异常活跃。 而当2007年再一次来到云南。 那些曾经的记忆都一瞬间渺无踪影。 走过的路,听过的话,唱过的歌,统统都不再记得。 ——呐,你说难道真的是这样吗?我们会那样轻易地忘记自己的过去。忘记我们曾经的样子,忘记我们心血来潮做过的事情,忘记我们蓄谋已久的一句告白。 当我依然躺在商务车最后一排宽大的座位上时,我看着窗外盘旋而过的无数条公路,一时间觉得自己从来没有到过这个地方。 茂盛的热带植物没有看见过,皮肤黑黑的少年少女没有看见过。 热辣的食物没有品尝过。 叮当作响的银饰没有抚摸过。 只记得在车上昏睡过去的一个又一个小时,偶尔睁开眼来是窗外被乌云笼罩的阴霾的天空,醒来后脖子剧烈的酸痛感。 记忆里只剩这些残存的片段,闪动着微弱的光,提醒着耗去的时日。 [04] 前往7年以前 我的一个习惯就是上厕所的时候一定会看书。 而昨天晚上顺手带进厕所的竟然是我出版的第一本散文集《爱与痛的边缘》。 翻到最后一篇文章竟然发现标题是2000年春天。 原来我在那个时候已经开始写作了,我一直觉得自己是2003年才开始出道的。 那么仔细地想来,七年了? 七年前的自己还在为了新概念作文考试拼命,而到现在,已经几乎听不到关于这个比赛的消息了,尽管每一年还是有很多很多的学生把自己的梦想装进信封里投递往上海那条长满了高大法国梧桐的巨鹿路上。就像曾经的自己,顶着烈日,把沉甸甸的信封投进墨绿的邮筒。 在信封掉落到筒底的时候,那咚的一声回响,像敲打出出发的信号。 七年前的自己,骄傲而又自卑,像所有懵懂而又天真的小孩一样,去了上海。 而现在,当我每天坐在旗舰轿车里穿越过外滩繁华奢靡的无数世界名牌的橱窗,穿越过日益增多的摩天大楼,我也再想不起当初从地铁里出来第一次看见人民广场的样子。那个时候觉得上海真像是虚构的城市。 七年前的自己,在一个下着蒙蒙细雨的夜晚,走在一条长满法国梧桐的马路上,满地都是湿漉漉的红叶,我手上提着沉甸甸的刚从超市买回来的饼干。心里是更加沉甸甸的梦想。 我不知道我当时有没有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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