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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爱随谎言消逝了 ( 本章字数:24484) |
| 1 「你会不会爱上葛米儿?」我问林方文。 他望着我,没好气的说:「我为什么会爱上她?」 「她可爱呀!」我说。 「你更可爱!」他用手拍拍我的头。 「像土著一样的女人,不是有一种特别的吸引力吗?」我说。 「你也是土著!」 「什么土著?」 「香港土著!」他说。 这样问,是因为林方文告诉我,他要去学潜水。 「是跟葛米儿学吗?」 「是参加潜水店的课程,学会理论之后,还要在泳池实习,然后才可以出海。那个时候,葛米儿便可以教我了。」 「会不会很危险?」我担心。 「每一年,溺毙的人比潜水意外死亡的人多很多。」他说。 「那是因为游泳的人比潜水的人多很多呀!」我说。 「放心吧!不会有事的。」 我没有问他为什么要去学潜水,他这个人,可以因为兴之所至而去做任何事情。只是,这一刻,我不知道他是为了兴趣还是因为葛米儿的缘故。如果威威没有离开,那该有多好? 我为什么会担心和怀疑呢?是我对他没有信心,还是这种想法根本是很正常的?对于出现在自己所爱的男人身边的任何一个稍微有条件的女人,我们总是有许多联想的。他会被她吸引吗?他会爱上她吗?一生之中,我们重复着多少次这样的忧虑?这些微小的妒忌,本来就是爱情的本质;可以是毫无根据,也毫无理由的。 2 沈光蕙终于和比她小三岁的余平志开始交往了。她自己大概也想不到吧?还是一名中学生的时候,她爱上了比她大三十六年的体育老师老文康;许多年后,她却爱上了一个比她年轻的男人。命运真爱开她的玩笑。 她说:「很久没有被人追求了,有一个也是好的。」 沈光蕙好像从来不会很爱一个人。这些年来,我也从来没有见过她痴痴地爱着一个男人。每一次谈恋爱,她也是有所保留的。后来,我终于了解她。当一个人曾经被爱情出卖和玩弄,怀抱着恨;那么,她唯一最爱的,只有自己了。 余平志有一位很爱下厨,也很会做菜的妈妈。她没有一刻可以闲下来,心血来潮的时候,她会做许多美食拿去给朋友品尝,沈光蕙也吃了不少,而且赞不绝口。那天晚上,沈光蕙就捧着一大盘余平志妈妈做的醉鸡,约了朱迪之一起来我家。 那是我吃过的,最美味的鸡。 「味道怎么样?」沈光蕙问我们。 朱迪之竖起大拇指说:「为了我们的幸福,你千万不要跟余平志分手。你跟他分手了,我们便再吃不到这么美味的菜。」 「她做的咖哩鸭比这个更好吃呢,那种味道,是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的!」沈光蕙说得眉飞色舞,「我怀疑我不是爱上余平志,而是爱上他妈妈做的菜!」 从前的人不是说,女人想要攻陷男人的心,要首先攻陷他的胃的吗?然而,这些也许过时了。我记得我看过一段新闻,一个女孩子常常被她的厨师男朋友打得脸青鼻肿,终于有一次,她熬不住了,打电话报警,救护车来到,把她送去医院。 记者问她: 「他这样打你,你为什么还要跟他一起?」 那个两只眼睛肿得睁不开的女孩子微笑着说:「他做的菜很好吃,每次打完我之后,他也会做一道美味的菜给我吃,求我原谅他。」 这就是她爱他的理由。她也许是天底下最会欣赏美食的人。为了吃到最好的,她甚至甘心捱打。肚子的寂寞,比心灵的寂寞更需要抚慰。爱欲和食欲,是可以结合得如此凄美的。 沈光蕙说:「他妈妈是烹饪神童,她很小的时候已经会做蛋糕。」 「说起神童,你们记得我们小时候有个神童名叫李希明的吗?」朱迪之问。 我怎会不记得呢?他的年纪和我们差不多。我在电视上看过他表演。他是心算神童,他心算的速度比计算机还要快,几个成年人全都败在他手上。那个时候,我不知道有多么羡慕他。为什么我不是神童呢?我真的希望自己是神童,那么,我的人生便会很不平凡。 「他现在在我们律师行里当信差!」朱迪之说。 「不可能吧!他是神童来的!」我说。 「真的是他!他并没有变成一个不平凡的人。而且,他计算的速度也跟我差不多。」朱迪之沾沾自喜的说。 「难道他的天赋忽然消失了?怎会这样的?」沈光蕙问。 一个曾经光芒四射的神童,结果成为一个平凡的人,甚至考不上高中,这个故事不是很传奇吗?我问朱迪之: 「我可以跟他做访问吗?」 「我试试看吧。他人很好的,应该没问题。」 李希明爽快的答应了我的要求,我们相约在律师行附近的咖啡室见面。他来了,神情很羞涩。我对他的容貌,开始有点记忆了。这位当年我既仰慕又妒忌的神童,已经长大了,就坐在我面前。我以为他会痛苦,然而,对于往事,他似乎并不留恋。 除了数学,李希明在其他方面的成绩并不好。他的天才,好像是在十一岁那年,不知道什么原因,突然消失的。 「我爸爸当时带我去看了很多医生,他认为我是生病了。他不能够接受我不再是神童。」李希明告诉我。 「那你自己呢?会不会很难受?」 他耸耸肩膀说:「做神童一点也不开心!其他小孩子会妒忌你,而成年人却只会出题目考你。神童是没有朋友的。」 他又说:「另外一位神童,不知道现在变成怎样呢?」 「还有另一位神童的吗?」我奇怪。 他点了点头:「我们比试过的,他赢了我。因为我们是在一位数学教授那里比试,而不是在电视台表演,所以,知道的人并不多。」 「他叫什么名字?」 「韩星宇。」李希明说。 「他现在在什么地方?」 「这个我倒不知道了。」 「你记不记得那位教授的名字?」 「是莫教授,他家里有许多很美味的巧克力曲奇。」他微笑着回忆。 另一个神童的人生又会是怎样的呢?当时的我,只是想把他找出来,跟李希明的访问放在一起。我没有想到,那同时也是我的另一个故事。 3 我去拜访了莫教授,那个时候,他已经退休了,满头白发。提起韩星宇,他还是记忆犹新。 「那是二十一年前的事了,他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小孩子。」莫教授戴上老花眼镜在书架上找资料。 「找到了!」他拿出一本已经发黄的记事簿,翻到其中的一页。 「我把当天的情况记录了下来。」莫教授说:「他在一分钟之内可以算出3,869,893 的立方根是157 .他更能够心算出3,404,825,447 的八次方根是23!当时他只有八岁。他的智商绝对不会少于二百。」 「你知道他现在在什么地方吗?」 「他十一岁时跟家人移民到美国了,听说他十四岁已经考上麻省理工学院。以后的事,我就不清楚了。」 难道要到美国去找他吗?我不禁泄气。 我问莫教授:「神童有什么特征?」 莫教授摘下老花眼镜,说:「他们通常也拥有惊人的记忆力,而且回忆的速度极快。他们的世界是我们没法理解的。」 「那么,一个神童又为什么会突然失去神奇的力量,变成一个普通人呢?」 「这个我也不知道。也许,当一个人长大了,思想复杂了,心思不再澄明了,也就没办法像小时那样专注。小时候,他们是一面放大镜,看什么都比别人清晰,长大了,这面放大镜也压平了,再没有什么特别。」莫教授说。 然而,韩星宇毕竟比李希明幸运。他十四岁便考上大学,证明他的人生将会很不平凡,上帝特别眷顾他。 「原来在这里!我当天跟他们两个拍了一张照片。」莫教授在一堆旧资料中找到一个发黄了的木相架。 相片中,站在莫教授左边的是李希明,右边的那个,便是韩星宇。他长得比李希明高一点,同样有着羞涩的神情,眼睛很大,头发有点天然鬈曲。 他究竟在哪里呢? 4 我打电话到美国那边调查,结果发现,韩星宇的确是十四岁考上大学的。在博士班毕业时,他是班上最年轻的博士,而且一直也是拿奖学金的。 然而,更惊人的发现是,他在两年前已经回来香港了。 他就在香港吗? 我翻查电话簿,找不到用他名字登记的用户。他在哪里呢?难道我要登报寻找这位神童的下落吗? 那天,在律师行附近的咖啡室跟朱迪之见面时,她想到一个找韩星宇的方法。 「说不定他在这两年内有买卖过房子,我可以回去律师行查一查的。」她说。 「你也想知道他变成怎样吗?」我问。 「是为了帮你写好那篇神童故事呀!当然,我也想知道另一个神童的遭遇。」 「如果让你选择,你会宁愿自己是韩星宇还是李希明?」 「那还用说?当然是韩星宇了。」 「但是,从这个角度去写的话,对李希明是不公平的。他现在很快乐,也很满足。」 朱迪之用手支着头,一边幻想一边说:「对呀!韩星宇现在也许很不快乐!」 「其实,你也是神童!」我说。 她兴奋的跳了起来:「是吗?是吗?这个我自己也是知道的。」 「你当年只有十四岁,已经开始谈恋爱,等于现在的十岁。对于性爱,你尤其有天分,你不是性爱神童又是什么?」我戏弄她。 她撅着嘴巴说:「你说得太夸张了吧!你千万别在陈祺正面前说我十四岁便开始谈恋爱。」 「你是怎样跟他说的?」 「我告诉他,他是我第二个男人。」 「说是第一个已经不可能了吧?」我说。 「就是呀!其实,我也没有说谎,他是我第一个爱的男人。遇上了他,我才知道从前那些根本不是爱,不值得再去提起。爱一个人,你是会自爱的。读书很吃力,我曾经想过放弃,然而,我知道我要上进。他让我活得有尊严。」 她终于找到了圆满的爱情。只是,后来又有些不一样了。爱,总是有遗憾的。陰晴圆缺的,并不单单是月色。 「你猜你会不会找到韩星宇?」朱迪之问我。 「我会找到他的!」我不知道是哪里来的感觉,我相信我早晚会找到他。 「当你终于找到这个神童,他也许已经变成一个花甲老翁了。」 最好不要这样吧? 等消息的那段日子,我看了一些研究天才儿童的书,还有几本以天才儿童作为主角的小说。天才儿童似乎都是不快乐的。可是,常人不是也会不快乐吗?我想起了莫札特,不是那只可怜的鹅,而是天才横溢的莫札特。他死于三十五岁,也许是好的。他永远没有机会看到自己的天赋忽然有一天消失得无影无踪。到死的那一天,他还没有被贬下凡尘。上帝是厚爱他了。 5 朱迪之那边一直找不到头绪。 韩星宇不是念电脑的吗?既然他回来香港,应该也是做着电脑有关的工作吧?神童本来就是一部有人性的电脑,有比电脑更适合他们的行业吗?我怎么没想到? 我翻查了所有电脑公司的资料,目标集中在有规模的电脑公司里。终于,我找到他了。当电话接线生说:「我们这里是有一位韩星宇先生。」那一刻,我简直兴奋得跳上了半空。 他的秘书却说: 「韩先生去了游乐场。」 难道他的心理年龄仍然停留在十岁? 我留下了我的联络方法。第二天,我接到韩星宇打来的电话,他的声音爽朗而愉快。 我直截了当的说: 「我想跟你做一个访问。」 「是关于什么的?」他问。 「神童的故事。」我说。 他在电话那一头笑了起来,爽快地答应了。我当天就来到他的办公室。 我以为神童长大了会比同年龄的人苍老。然而,站在我面前的韩星宇,一脸孩子气,谦谦有礼。就跟照片上的一样,他有一双大眼睛,只是那头天然鬈曲的头发不见了,也许是剪掉了。他现在是这家背景雄厚的电脑公司的总裁。我发现他是个左撇子,李希明却不是。难道善用右脑的左撇子真的比较聪明吗? 「你怎会知道我的事?」韩星宇好奇的问我。 「我见过莫教授。」我说。 「喔,莫教授他好吗?」 「他退休了,但是,他对你的印象很深呢。」 「他那里有最好吃的巧克力曲奇,是他太太做的。我是为了那些曲奇才去给他做实验的。」韩星宇微笑着回忆。他最怀念的,不是八岁时已经能够在一分钟之内心算出一个七位数字的立方根和一个十位数字的八次方根,而是教授太太的巧克力曲奇。 「李希明也是最怀念那些曲奇。」我笑着说。 「你见过李希明吗?他现在好吗?」 「他在我朋友工作的律师行当信差。十一岁那年,他的天赋突然消失了,变回一个平凡的人。」 「你的故事是要把我们两个放在一起比较吗?这样不是太好。」他关切的问。 我曾经以为他会是个怪人,他的智慧却并没有使他变得无情和骄傲。 「人是没得比较的,我也不打算这样做。」我说,「李希明现在活得很快乐,他并不怀念做神童的日子。我想写的是两个被认为是天才的孩子的成长和梦想。」 「好吧!我接受你的访问。」他说。 他又问我:「你是怎样找到我的?」 「那个过程很曲折。」我说。 我把寻找他的经过大致跟他说了一遍。 「两年前,我还不是在这个行业里。」他说。 「你在哪里?」 「在华尔街一家外资银行当总裁。」 「那时你只有二十六岁,你的下属会听命于一位这么年轻的总裁吗?」 他笑了:「当时我冒充三十岁。」 「为什么会跑去华尔街呢?你念的是电脑。」 「我要去了解金钱。」 「了解?」 「了解资金的运作,将来才可以做好电脑这盘生意。找不到投资者的话,多么棒的梦想也是没法实现的。」 「那么,你的梦想是什么?」我问。 「我们现在正努力发展一套资讯超级公路的软件。」 所谓资讯超级公路,就是我们后来所知道的互联网。在一九九四年,互联网这个名词还没有流行起来。 「到时候,这个世界将会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世界上的距离将会缩小,而知识将会是免费的。」 「那么,你想做的是——」 「网上大学。」他说,「每个人都可以在网上得到知识。」他踌躇满志的说。 「你为什么要回来香港呢?在美国发展不是更好吗?」 「我想为中国人做点事。将来,网上大学要在中国大陆发展。」 他满怀憧憬,我却觉得惊心动魄。这是一条多么遥远的超级公路?在香港这个细小的都市里,理想是奢侈的,在我面前的这个人,却为了理想而奋斗。 「也许我会失败。」他说。 「没有理想的人生,不也是失败吗?」我说。 「你喜欢唐吉诃德吗?」他问。 我本来想说,我上中一时读过塞万堤斯这本小说,那时我十一岁,谁知道他说: 「我六岁时第一次读《唐吉诃德》,便爱上了他。他也许是个疯子,但是,我喜欢他的精神,人有时候总要去梦想那不可实现的梦想。」 我们谈了很多关于他的工作的事。末了,我问他:「神童的生涯快乐吗?」 「上大学时是最不快乐的。」他说。 「为什么?」 「我十四岁上大学,所有女同学都比我大四、五年。他们把我当做小孩子,不会和我约会。」他笑着说。 「你现在的心理年龄也是二十九岁吗?」我问。 「为什么这样问?」 「你秘书昨天说你去了游乐场。」 「是的,我去想事情。」 「去游乐场想事情?」 「我童年时没有去过游乐场。」他说,「我跟其他小孩子合不来。为了证明自己与别不同,我硬说去游乐场太幼稚了。长大之后,我才知道自己失去了一些什么。」 「你喜欢玩哪种游戏?」 「回转木马。」他带着童稚的微笑说。 「我也是!」我兴奋地说。 「最好玩的回转木马是欧洲那些跟着流动游乐场四处去的回转木马。没有固定的地址和开放时间,驾车时遇上一个回转木马,便可以立刻把车子停在一旁去玩,有一种偶遇的惊喜。」整个访问的过程里,这是我见到他的最童真的一刻。 「你为什么喜欢玩?」他问我。 「我喜欢那永远不会停的感觉。」我说。 「但是,音乐会停。」他说。 「是的,那是我最失落的时候。不过,音乐一定会再响起来。」我说。 那是我为什么喜欢回转木马的原因。它是一片永不之地,永远不会结束,永远圆满。人生要是这样,那该有多好? 可是,人生总是要我们在遗憾中领略圆满。不是吗?我们从分离的思念中领略相聚的幸福。我们从被背叛的痛苦中领略忠诚的难能可贵。我们从失恋的悲伤中领略长相厮守的深情。 那一刻,我也没有想到,在追寻韩星宇和与他相识的过程里,我也同时偶遇了一片永不之地。 6 自从那次访问之后,我没有再见过韩星宇。后来有一天,我们又碰面了。 那天晚上,我和朱迪之一起去看电影。完场之后,我碰到也是刚刚看完电影出来的韩星宇。他身边还有一位蓄短发、戴眼镜、个子小小,看上去很灵巧的女孩子,看来是他女朋友。 他主动走上来跟我说: 「你那篇访问写得很好。」 「谢谢你。」我说。 「很感性。」他说。 我们说过再见,他匆匆的走了。 「他就是那个韩星宇吗?」朱迪之问我。 我点了点头。 「他的外表和谈吐跟普通人没有分别呀!」朱迪之说。 「神童长大了,也是普通人,不会变成外星人。」 「是的!虽然你说我是性爱神童,可是,我长大之后也不会有四个侞 br /> 「叫莫札特不是太好,莫札特只活到三十五岁。」我说。 「三十五岁,对鹅来说已经是不可能了,鹅通常活到三斤半就被吃掉!」他说着说着又笑了起来。 「葛米儿是真心感谢你的,为什么你好像不太领情?」我问。 「那几首词,真的不算什么,我不认为自己写得好。」林方文说。 「我觉得很好呀!我喜欢副歌的部分。」 我念了一遍: 淡淡微笑,又悄悄远离, 都明知相遇而从不相约, 相约而从不相遇, 千年,万年;人间,天上, 却总又会相逢一次。 「这比起我以前写的,根本不算什么。是她唱得好,不是我写得好。」他说。 「你对自己的要求太高了。」我开解他。 「每天在写,总有枯竭的一天。」他长长的叹了一口气。 「创作,总会有高潮和低潮的。」 他久久地凝望着我,说:「谢谢你。」 「我们之间,还需要这两个字吗?」 他笑了。 在海滩上散步的时候,我问他: 「你有什么梦想吗?」 「一直能够为你写除夕之歌。」他说。 我以为他的梦想应该是远大许多的。我没想到,他的梦想是那么微小。 「这个梦想一点也不微小呀!是很大的一个考验。」他笑了笑。 「你又有什么梦想?」他问。 「一直听你的除夕之歌。」我说着说着,眼睛也湿润了。不知道是被他感动了,还是被自己感动? 那是一个多么奇怪的晚上?我们笑了,又哭了,然后又笑了。岁月流逝,不变的梦想,是能够拥抱自己心爱的人,也拥抱他的微笑和哭泣。 9 有一天,当我年老,有人问我,人生的哪一段时光最快乐,也许,我会毫不犹豫地说,是十多岁的时候。那个时候,爱情还没有来到,日子是无忧无虑的;最痛苦的,也不过是测验和考试。当时觉得很大压力,后来回望,不过是多么的微小。 当爱情来临,当然也是快乐的。但是,这种快乐是要付出的,也要学习去接受失望、伤痛和离别。从此以后,人生不再纯粹。那就好比一个女人有时候会怀念她的童贞,那并不代表她不享受和她心爱的男人同床共枕。 童贞的岁月里,即使爱上了一个男人,也是轻盈的。后来,当我们成为女人了,所有的爱情,也都沉重了一些,变得有分量了。这个时候,我们不仅用心,也用身体去爱一个男人。我跟这个男人,有了一点血肉的牵系。 朱迪之很早就跟她的初恋情人邓初发睡了。那个时候,我和沈光蕙简直有点妒忌了。我还没有遇上心爱的男人,还没有和他睡,我怕我会变成老处女。那时的想法多么可笑? 后来,我们都和自己喜欢的人睡了。朱迪之常常说,她不过是比我们「早登极乐」。 这个曾经是没有男人便不能活的女孩子,也有自己的梦想了。她在律师行当秘书,同时报读了大学的遥距法律课程,已经是第二年了。一切顺利的话,还有三年,她便会成为律师。她从小就想当律师,她念书的成绩也很好,后来因为拼命的恋爱,才会考不上大学。 「要把逝去的光陰追回来。」她是这样鼓励自己的。 逝去的光陰,是可以追回来的吗?我想,过去的恋爱,无论是悠长的还是短暂的,是甜美的还是糟糕的,终究使我们变得坚强。流逝的光陰,也有它的作用。 10 这一天,朱迪之刚刚考完试,她约了我和沈光蕙到她家里吃饭。房子是她去年租的。一个人住,可以专心读书。她忙得很,我们相聚的时光比从前少了许多,所以,每一次见面,也格外珍惜。沈光蕙在测量行的工作也忙,去年,她跟那个有妇之夫分手了。 男人是不是都是这样的?当那段婚姻变得沉闷了,他们会出去找一段爱情,爱得死去活来。一旦被妻子发现了,他们便会垂头败气地回家。在选择的天平上,是从来不公道的。他们不会跟那个第三者离家出走。 沈光蕙来到的时候,兴奋地问我们: 「你们猜到刚才碰到谁?」 「谁?」我问。 「王燕!」她说。 王燕是我们中学时的辅导主任,她是个脸上有胡子的老处女。她自己的贞洁是女学生的贞洁,是她一生捍卫的东西。 「她跟一个男人一起,态度很亲昵呢!」沈光蕙说。 「真的?」我和朱迪之不约而同地尖叫。 「那个男人还长得真不错呢!」沈光蕙恨得牙痒痒。 「会不会是男妓?」朱迪之一边做苹果沙拉一边问。 「那个男人看来有四十多岁了,男妓没有这么老吧?」沈光蕙说。 「你不知道有老妓的吗?」朱迪之说。 「可是,」我说:「既然找男妓,总该找个年轻一点的吧?」 「老妓有老妓的长处。」朱迪之煞有介事的说,「想王燕这座死火山,年轻的小伙子也许没办法把她燃烧。」 对性的热切这方面,朱迪之是无论如何也改不了的。 「那个男人看来不像男妓呀!」沈光蕙说,「没想到王燕也可以谈恋爱。为什么那些长得难看的女人,往往也会找到一个长得不错的男朋友?」 朱迪之一边吃沙拉一边说:「因为她们有一种锲而不舍的精神。我们的条件太好了,我们才不肯去追求和讨好一个男人。这些女人会跟自己说:「好歹也要结一次婚!」她们有一股无坚不摧的意志力。」 「是的,好歹也要结一次婚。」沈光蕙说。 「你想结婚吗?」我问。 「我现在连男朋友也没有,怎样结婚?结婚也是好的,成为了一个男人的妻子,那么,即使他曾经爱上了别的女人,他始终还是会回家的。」 「我们三个之中,谁会首先结婚呢?」朱迪之问。 「是你吗?」我笑着问。 「虽然陈祺正会是一个很不错的丈夫,但我还要念书呀!在成为律师之前,我是绝对不会嫁的。」她说。 陈祺正是朱迪之现在的同学,他们交往一年多了。他是一位中学教师。跟朱迪之所有的旧情人比较,他是最好的了。朱迪之会跟一位老师恋爱,在从前是没法想象的吧? 「会不会是你和林方文?」沈光蕙说。 林方文是不会想结婚的吧?他是个宁愿拥抱自由和孤独也不愿意拥抱温暖家庭的男人。他从来没有向我求婚。有时候,我会恨他不向我求婚。我不是要他真的跟我结婚,我只渴望他是曾经有一刻想为我舍弃自由的。我想听听他怎样向我求婚,那些甜蜜的说话,用来留个纪念也是好的。 像林方文这样的男人,求婚时一定不会说: 「嫁给我吧!」或者是「让我照顾你一辈子!」这些说话吧?对他来说,都太平凡了。 朱迪之脸上带者饱历沧桑的微笑说: 「陈祺正也有向我求婚,那是我们亲热时说的。有哪个男人不曾在床上对自己拥抱着的女人用最甜蜜的言语求过婚呢?谁又会当真呢?那不过跟爱抚一样,使性爱更加美妙。」 可是,林方文从来没有给过我这样的爱抚。真的恨他呀!却又明知道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情最深处,恨也是柔的。 11 沈光蕙并不是没有人追求的。有一个男同事很喜欢她,可惜,他比她小三岁,而且从来没有谈过恋爱。 「那是小童军呀!有什么不好呢?」朱迪之说。 沈光蕙摇了摇头:「我不想当童军领袖呀!」 「你喜欢他吗?」我问。 她说:「他是不错的,聪明又可爱,而且看样子也是一个很专一的人。」 「当然了,否则怎会二十几岁还没有失身。」朱迪之通常会用失身的年纪来评定一个人对感情的态度。她说,这个推断方法出错的机会非常低。譬如,一个三十岁才失身的女人,绝对不会花心到哪里。一个十六岁已经失身的男人,大家倒是要小心。 「当我三十岁的时候,他才只有二十七岁,那不是太可怕吗?」沈光蕙说。 「是的,也许要花很多钱去买护肤品才敢跟他出去呢!」我说。 「当你到了更年期,他还是壮年呢!」朱迪之说。 「说不定我更会比他早死。」沈光蕙说。 「那倒是好的。」我说,「轮回再世,可以做他的女儿。」 「那要很年轻的时候死才可以呢!」朱迪之说。 我想起了韦丽丽。她是我们的同学。她是在运动会上给一个同学掷出的一个强而有力的铁饼扔中脑袋瓜而死的。那宗意外,夺去了她年轻的生命。死亡,是曾经很遥远,也跟我们很接近的。她已经轮回了么? 如果我比林方文早死,我要轮回再世,做他的女儿。我很想知道,像林方文这样的男人,会是一个怎样的父亲呢?我不要来生再跟他相爱,那还是有机会分开的。我要做他的女儿,流着他身体里的血。我要得到爸爸对女儿那份不求回报和倾尽所有的爱。而且,他永远不会离开我,直至死亡再一次把我们分开。 朱迪之说:「如果陈祺正比我先死,我希望他来生做我的儿子。那么,他可以继续吃我的奶。我喜欢看着他吃奶时那个很满足的样子。」 「我应该尝试跟他一起吗?」沈光蕙说。 「谁?」我和朱迪之异口同声的问。 「那个小童军!」沈光蕙没好气的说。 我和朱迪之忙着编写那个轮回再世的故事,早已经忘记了她。 朱迪之把唱盘上的唱片拿走,换了葛米儿的新唱片。她那把低沉的声音好象也是在唱着一个轮回的故事。 若有永恒,为何人有限而天地独无穷? 若有不朽,为何心中烈火,敌不过强暴的风? 若有存在,为何屈辱于死亡的无可选择? 若有尊严,为何却有永恒,存在,和不朽? 这首《天问》是林方文写的。 「她唱得真好!」朱迪之说。 当然了,她是林方文发掘的。 12 「你为什么不向我求婚?」在书店里,我问林方文。 他一边低下头看书,一边问我: 「你想吗?」 「不是真的要你娶我,只是好奇你会怎样向我求婚。」 「嫁给我吧!是不是这样求婚?」他的样子不知道多么轻佻。 「这么平凡,不像是你说的。」 「你真的想结婚?」 「当然不是!」我把手上的书合上。 为什么我说不呢?我并不敢承认,我知道他会拒绝。 「你手上拿着的是什么书?」我把他的书拿来看。 那是一本佛经。 他近来买了很多佛学的书。上个月,他买了许多关于基督教的书。再上个月,他买了很多本食谱。虽然买了那么多的食谱,他可没有弄过一道菜给我吃。 他正在痛苦地找灵感。葛米儿的新唱片,他也只肯写两首歌。他不想重复自己。这几年,他写得太多了,有点累了。我可以怎样呢?我却帮不上忙。 「佛经里会有灵感吗?」我微笑着问他。 「不知道。」他说。 后来有一天,他很严肃的告诉我: 「我要去当和尚。」 「和尚?」我几乎哭了出来。 「是七日和尚。」他气定神闲的说。 「只是七日?」我松了一口气。 「是的,七日。」他一脸期待。 那是一家佛寺为善信举办的活动。参加者要在寺院里跟出家人一起生活七天,除了要穿和尚袍和斋戒之外,也要诵经念佛,跟和尚没有两样,只是不需要剃度。七天之后,便可以重返凡尘俗世。这种活动,每年举办一次,每一次也有好几百人参加。 「你不会真的去当和尚吧?」我问他。 「很难说的呀!」他故意戏弄我。 「我要你知道,你是尘缘未断的。」我抓着他的头发说。 「这样一去,不就可以了却尘缘吗?」 「如果你真的跑去当和尚,我就要变成荡女,人尽可夫!」我警告他。 「我跑去当和尚,你不是应该去当尼姑才对吗?怎么去做荡女?」 「尼姑太便宜你了。变成每天找男人的荡女,才是对你最大的报复。起码,你会每天内疚,每天为我诵经来减轻你自己和我的罪孽。那样的话,你虽然在寺院里,我却没有一天不在你心里。对吗?」 「你这么毒,出家的应该是你!好吧,为了你的贞洁,我是不会跑去当和尚的。」 虽然他是这样说,可是,我真的害怕他会撇下我去当和尚。他这个人,什么怪事也可以做出来。如果林方文真的跑去做和尚,了却尘缘的,不是他,而是我。 13 虽然七日和尚不用剃度,林方文还是把头发刮得很短。他说,这样可以更投入出家人的生活。 他离开了我的那几天,我的生活也平淡如水。像青菜豆腐一样的日子里,我每一刻也在思念着他。他习惯吗?他会爱上那种生活吗?他会不会被一个大师点化了,从此离我而去?要是他走了,我怎么可能变成荡女呢?我骗他罢了。可是,我也不可能变成尼姑。怎么可以从此跟他碰面而好象不相识呢?我做不到。 跟朱迪之见面的时候,她问我: 「有七日尼姑吗?」 「好象也有的。」我说。 「那你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 「你也想短暂出家吗?」 「可以乘机减肥嘛!」她说。 我听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女人放下了一段尘缘,从台湾老远跑到印度一所寺院出家,却在那里碰到一位僧人。这两个人,原来是前世的情人,孽缘未了,双双还俗,做了夫妻。最可怜的,是那个当为了成全她而让她出家的男人。 「两个人一起,到底是尘缘还是孽缘呢?」我问。 「有些是尘缘,有些是孽缘,这就是人生吧!」朱迪之说。 过了一会,陈祺正来接我们去吃饭。 「喜欢吃什么?」陈祺正问我。 「吃素好吗?」我说。 他们两个人,同时怔怔的望着我,流露出一副可怜的模样。 「算了吧!我们去吃肉,我吃林方文的那一份。」我说。 林方文真的只去七天才好。 14 短暂出家结束的那一天,林方文从寺院回来。他瘦了一点,也苍白了。我跳到他身上,问他: 「是不是七情六欲也没有了?」 「谁说的?」他紧紧地搂着我,用舌头俏皮地舐我的鼻子和嘴巴。 我望着他。这七天来,我多么思念他。他知道吗? 「为什么不索性去七七四十九天?」我问他。 「你以为我不想吗?」 他开朗了,是已经找到了灵感吧? 他说,在寺院时,师父讲了一个佛经上的故事:一个女人,因为爱上了另一个男人,所以想要离弃丈夫,于是设计假死。她串通了别人,买了一具女子的尸体,让她的丈夫相信她已经死了。 她的丈夫伤心欲绝,只好把尸体火化。然而,他太爱她了,因此成天把她的骨灰带在身边,这样的深情感动了他的妻子。她离开了情夫,想要回到他身边。 那天,她悄悄地跟在丈夫的身后,叫唤他的名字,期待看到他既惊且喜的神情。然而,当她的丈夫转过身来看到她,只是淡漠的问她:「你是谁?」 「我是你的妻子呀!」她说。 「不,我的妻子已经死了!而且是我亲手把她火化的。」她的丈夫坚定的说。 「那不是我,我根本没有死呀!」女人几乎快要崩溃了。他这样爱我,怎会忘记我的容貌呢? 然而,无论她怎样解释,她的丈夫终究不相信跟前人便是他的妻子。 爱,是不能被试探和考验的。背叛丈夫的妻子以为她可以理所当然的安排丈夫的感情。可是,对伤心的丈夫来说,爱情或许已随谎言消逝。 爱会随谎言消逝吗?后来,我知道是会的。 15 从寺院回来之后,林方文写了好几首歌,唱片公司认为那些歌曲有点曲高和寡,想他修改一下。他一个字也不肯改。他们说:「为什么不继续写以前那些歌呢?最好不要改变。」 林方文努力去突破自己,他们却嫌他太突破了。 那天晚上,他在录音室里跟叶和田吵得很厉害,我站在外面,隔着玻璃,听不到他们吵什么。林方文从里面冲出来,头也不回的走了,我连忙追上去。 他一个人走在路上,我看得见那个背影是多么的颓唐。他曾经写过的、那些感动过无数人的歌,就在那一刻,一首一首的在我心中流转。我默默的、远远的走在他后面,我不知道我可以为他做些什么。我是多么的没用。 不知道这样走了多久之后,他忽然转过身来,微笑着问我: 「你为什么走得这么慢,老师在我后头?」 「我不知道怎样帮忙。」我说。 我多么希望我是个温柔的女人,在这个时刻,能够对他说一大串安慰的说话。可惜,我从来不是。 「没事吧?」他反过来安慰我。 「你是最好的。」我告诉他。 他笑了:「每个女人都认为她所爱的男人是最好的。」 「我不是盲目的。」我说。 「盲目又有什么不好呢?只要是自己所爱的人,他的一切都是好的。这种盲目,是多么的幸福?人若能够盲目一辈子,也就是矢志不渝了。」 「但你的确是最好的,这方面,我不盲目。」 「我却希望自己能够盲目一点。盲目地相信自己永远是最好的,那样我才可以一直写下去,一直重复下去,不会想得那么多。」 「你愿意这样吗?」我问。 「就是不愿意。」他双手插在裤袋,垂下了头,悲哀的说:「也许我再不适合写歌词了。」 「谁说的?」 「不写歌词,人生还有许多事情可以做的。」他抬起头来,微笑着说。 我苦涩地笑了:「为什么不是我安慰你,而是你倒过来安慰我呢?」 「因为,你比较没用。」他用手拍了拍我的头。 林方文真的长大了。若是从前,今天晚上他会自己跑回家,忘了我在后面。他更不会堆出一张笑脸来安慰我。他是什么时候长大了的呢?是在他妈妈死了之后吗?是的,我现在是他唯一的亲人了。一个长大了的林方文,会不会快乐一点? 我知道他舍不得不写歌词。在那里,他找到了自己。那是他最引以为傲的事。要他放弃,他是不甘心的。 「别这样了,你看看今天晚上的月光多么漂亮。」他用手抬了抬我的下巴,要我看看天上的月光。 那一轮圆月,在这一刻,不免有点冷漠了。 「为什么古往今来,几乎所有情人都要看月光,所有作家也都歌颂月光,用月光来谈情?」我有点不以为然的说:「天空上还有太阳、星星和云彩呀!」 「因为只有月亮才有陰晴圆缺。」 「星星也有不闪耀的时候。」 「可是,它的变化没有月亮那么多。」 「彩虹更难得呢!」 「你有权不喜欢月光的。」他拿我没办法。 「你喜欢吗?」我问他。 「喜欢。」 「那我也喜欢。」我说。 他摇了摇头: 「果然是盲目的。」 「你不是说一辈子的盲目也是一种幸福吗?」 「没想到你盲目到这个境地。」 「不是彻底的盲目,哪有彻底的幸福?」 「啊,是吗?」 「我知道为什么爱情总离不开月光了。」我说。 「为什么?」 「因为大家都是黄色的。色情呀!」 「我说不是。」 「那为什么?」 「因为月亮是所有人都无法关掉的一盏灯。它是长明灯。」 「听说,不久的将来,人类可以把死人的骨灰用火箭发射上太空,撒在月球的表面,生生不息地在太空中围绕着地球运转。」 「死了之后,才到月球漫步?是不是太晚了一点?」 「毕竟是到过月球呀!」 「如果我先死,你要把我射上月亮去吗?」他露出害怕的神情跟我开玩笑。 「把你射了上去比较好。把你射了上去,那么,以后月亮也会唱歌了。把我射了上去,什么也不能做,还是跟从前的月光一样。」 「不一样的。」他说。 「为什么不一样?」 「把你射了上去,那么,每夜的月光,就是我一个人的灯。」 「你会把它关掉吗?」 「是关不掉的。」 从那天晚上开始,我也像大部分人一样,爱上了天上的月光。每个人看到的月光,也都是不一样的吧?自己看的,跟和情人一起看的,也都是不同的。林方文的月光,跟我的月光,曾经是重叠的吗?那重叠的一部分是整个月光那么大,还是像钱币那么小? 16 有大半年的日子,林方文没有再写歌词。没有了他,每个人的歌也还是继续唱的,只是没那么好听。 有一阵子,他天天躲在家里画漫画。我以为他会改行当漫画家,可是他没有。那些漫画也不可能出版,因为它们全都是没有对白的。他讨厌写字。 过了一阵子,他常常一个人在下午时分跑去教堂。我以为他要当神父了,原来他只是喜欢躺在长木椅子上,看着教堂里的彩绘玻璃。他可以在那里待一个下午。 又过了一阵子,他爱上了电影,但是,他只看卡通片。 也是一个月满的晚上,我们从电影院出来。他对我说: 「童年时,我的偶像是大力水手。」 「我还以为你会喜欢那个反派的布鲁图呢。」我说。 「为什么?」 「跟林方文看到的还是一样的吗?从前的快乐和背叛总是千百次的在我心里回荡。他是我一直向往的人。他是不是又再一次欺骗我?人有想象是多么的无奈?想象强化了痛苦,使痛苦无边无涯,如同我这刻看不见海的对岸。 漫长的时光里,跟我遥远相对的那个女孩子,也和我一样,低着头沉默地吃着手里那杯久已融掉了的冰淇淋。当我看不见她时,她是在看我吗?我好像在她身上看到了我自己,她是不是也在我身上找到了一种同病相怜的慰藉?我们那么年轻,在这样的晚上,不是应该和心爱的人一起追寻快乐的吗?为什么竟要流浪到这个地方,落寞至此?我们由于某种因缘际会而在这里相逢,是命运的安排吗? 最后,店里只剩下我们两个人,形影相吊。月是缺的,是要我们在遗憾里怀缅圆满的日子吗? 14 「请你给我一个汉堡包。」我跟那位年轻的女服务生说。 她依旧带着灿烂的微笑问我:「在这里吃,还是要带走的?」 「带走的。」我说。 风很冷,我把那个温热的汉堡包抱在怀里。我要带去给林方文吃,给他一个惊喜。这不是一般的汉堡包,这是浅水湾的汉堡包,带着浅水湾的气息和心情,也带着我们从前的回忆。 下车之后,要走一小段路才到。我愉快地走在风中,也许,待会他会告诉我,一切都是我自己的幻想,根本从来没有发生。 然而,我终于知道这一切不是我的幻想。 我在那座公寓外面见到葛米儿。她穿着鸭绿色的羊毛衣和牛仔裤,身上斜挂着一个小巧的皮包,从公寓里神采飞扬的走出来,那张微红的脸上带着愉快的神色。那种姿态心情不像是来探访一位朋友,而更像是探访一位情人。由于心情太愉快了,嘴巴也不自觉的在微笑,回味着某个幸福的时刻,以至跟我擦肩而过也没有来得及发现我的存在。那股在我身边飘飞的味道,竟仿佛也带着林方文的味道。 我多么渴望眼前的一切只是幻觉?然而,当我发现葛米儿把身上那件鸭绿色的羊毛衣穿反了,牌子钉在外面,我沉痛地知道,一切都是真实的。 把羊毛衣穿反了,也许不代表什么。我也有过这样的经验,在朋友家里玩,因为觉得热而把外衣脱下来,穿回去的时候,却不小心穿反了。葛米儿也是这样吗?有谁知道呢?我想,应该是这样的吧?那又不是内衣。我又没看见他的内衣穿反了。 我打开门的时候,林方文正好站在那个小小的阳台上,他转过头来,看到我时,脸上闪过了一丝愕然的神色。他站在那里干什么?是要目送别人离去吗? 「你来了吗?」他说。 我望着他眼睛的深处说:「我在楼下见到葛米儿。」 「她来借唱片。」 说这句话时,他看来是多么的稀松平常?然而,他的眼睛却告诉了我,他在说谎。 「是吗?」我说。 他若无其事的坐下来。 忽然之间,所有悲伤的感觉都涌上眼睛了。我以为林方文是我最熟知的人,结果,他却是我从不相识的人。 我了解他么?他深爱着我么?这一切一切,仿佛多么的遥远。 他为什么要骗我?葛米儿身上那个小皮包,根本放不下一张唱片,她的羊毛衣也没有口袋,她手上并没有拿着任何东西。 「你是不是爱上了她?」我问林方文。 「你的想像力太丰富了。」他还在否认。 「不是这么简单的吧?」我盯着他说。 而他,居然沉默了。 「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他还给我的,依然是一片沉默。 「你这个骗子!」我把汉堡包掷向他。 他走过来捉住我的胳膊,说:「你不要胡思乱想好吗?」 我推开他,向他吼叫:「你可以伤害我,但请你不要再侮辱我的智慧!」 他站在那里,一句话也不说。 「你是不会为我改变的吧?」我流着泪问他。 没等他回答,我说:「如果是这样,我们为什么要重新开始呢?」 爱火,还是不应该重燃的。重燃了,从前那些美丽的回忆也会化为乌有。如果我们没有重聚,也许,我会带着对他深深的思念活着,直到肉体衰朽;可是,这一刻,我却恨他。所有的美好的日子,已经远远一去不可回了。 我哭着骂他:「没有人比你更会说谎!什么为我写一辈子的除夕之歌,根本是骗我的!林方文,你太卑鄙了!从今以后,我不想再见到你!」 他拉着我的手求我:「留下来好吗?」 我告诉他我不可以,因为我不会说谎。 我从他家里走出来,卑微地蹲在楼梯底下哀哀痛哭。为什么我爱的男人是无法对女人忠心的?我只能够接受他而无法改变他吗? 15家里的电话不停的响,我坐在电话机旁边,听着这种悲伤的声音一次又一次的落空了。我竟比我自己想像的坚强。也许,只有彻底的绝望,才能够换到彻底的坚强。上帝有多么的仁慈?同一个人,是没法给你相同的痛苦的。当他重复地伤害你,那个伤口已经习惯了,感觉已经麻木了,无论在给他伤害多少次,也远远不如第一次爱的伤那么痛了。 多少年来,我爱着的是回忆里的林方文吗?他是我在青涩岁月里的初恋,他是我第一个男人。每一次,当他伤害我,我会用过去那些美好的回忆来原谅他。然而,再美的回忆也有用完的一天。到了最后,只剩下回忆的残骸,一切都变成了折磨。 也许,我的确是从来不认识他的。 16 英文书店里那些失恋手册全都是印刷得非常精美的,许多还配上可爱的插图。除了失恋手册之外,还有一套五十二张失恋扑克,提供五十二个有效的方法,帮你度过失恋的日子。 失恋,原来也是一种商品。 为什么世上只有性商店而没有失恋商店呢?市场既然为大家提供了性爱的慰藉,也该同时提供失恋的慰藉,才是公平的。也许,商人们太知道了,失恋虽然是一种商品,却没有太多人会快乐地抢购。 只有我,抱着一大堆失恋手册离开,用来慰藉自己。 我没有失恋,可是,书店里也没有写给被背叛者的手册。我把书和扑克铺在床上,彻夜拥抱着别人的失恋经验。 这些书为失恋者提供了许多治疗的方法。譬如说:淋浴治疗。那就是穿着衣服洗澡。 我已经照做了。我穿着我最喜欢的一件黑色羊毛大衣洗澡,那是我花了大半个月的薪水买的,只穿过两次。从此以后,这件只能干洗的大衣不能再穿了。破坏,原来是非常痛快的。难怪有些人会带着罪恶感去破坏别人对他的爱和信任。 然而,另一个方法却不适合我,那是情歌治疗。作者说,她会选一首悲伤的情歌跟着唱,然后放声的痛哭。发泄了,也就会好过一点。这个方法,对我是不行的。最悲伤的歌,不就是林方文写的歌吗?他曾经抚慰了多少在爱情中受创的心灵?对我,却是残忍的折磨。更何况,那些歌是葛米儿唱的。 我发觉所有的失恋手册也不约而同地提出一个治疗方法,那就是:让它过去吧! 谁不知道这是最好的方法,可是,这是不容易做到的吧? 最后,我找到了自己的方法,那就是甜点治疗。 除了砒霜之外,我疯狂地吃甜点。 吃到甜的味道时,的确有片刻幸福的感觉;反正,幸福也不过是虚幻的。 17 失恋手册建议的治疗方法,还包括友情治疗和凭吊治疗。 友情治疗一向是最有用的,朱迪之和沈光蕙陪我度过了不少艰难的时刻,我也同样陪过她们。女人之间的友情,往往是因为失恋而滋长的。 所谓凭吊治疗却悲情许多。为了一解思念的痛楚,唯有去凭吊已逝的爱。比方说:每次想起他,便在他的房子外面徘徊,回味和他一起的时光。又比如说:趁他不在的时候,再一次来到他的家,趴在他的床上,瞻仰爱情的遗容。 我把两个治疗一起用了,只是稍微改良了一下。我要朱迪之开了陈祺正的车子陪我去相思湾。 夜里,朱迪之把车子停在路边,我们在车上守候。 朱迪之一脸疑惑的问我:「你是不是走错了地方?来这里应该是找晦气吧?怎会是凭吊?」 我是来凭吊的。我要让自己死心,不再相信有复活的可能。 寒风凛冽,我们瑟缩在车上。 「不知道葛米儿什么时候才回来?」朱迪之说。 我甚至不知道她会不会回来。也许,她已经住进林方文的家了。 「她回来的时候,你会怎样?」朱迪之问我。 「我像是个会找晦气的人吗?」我说。 「所以我不明白你为什么来这里,你不会要她把男朋友还给你吧?」 「放心,这一点尊严,我还是有的。况且,不是林方文不要我,是我不要他。」 「复合还是不应该的,那就是等于让对方再伤害自己。所以,我从来不吃回头草;当然,那些回头草也没有来找过我。」 她又说:「我也可以写一本失恋手册。最有效的方法,是新欢治疗。失恋之后,尽快再爱上别人,那才可以忘记从前的那一个。一个女人的情伤,是要由另一个男人来抚慰的。这是我持之有恒的方法。」 我苦笑:「读了那么多治疗方法,我也快要成为专家了。」 「她是不是回来了?」朱迪之指着反光镜上的一点光线说。 那点光线愈来愈近,一辆车子缓缓的驶进来,我看见葛米儿坐在车上。那一刻,我突然很后悔自己来了,万一给她发现了怎么办?她也许会认为我是个可怜的女人,是来求她离开林方文的。然而,要逃跑也已经太迟了。 葛米儿把车停在屋外。关掉引擎之后,她从车上走下来,到行李厢去拿东西。她口里一直哼着歌,两条手臂轻快地随着身体摇摆。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时候,她还是在微笑的,在在告诉身边的人,她是一个沐浴在爱河中的女人。 林方文并没有因为我的离开而离开她吧? 本来我有点恨她;然而,这一刻,我不觉得她有什么可恨。我能怪她么?要怪的话,只能怪林方文。如果他对我的爱是足够的,又怎会爱上别人? 也许,我连林方文也不应该怪责。把葛米儿从那个遥远的岛国召唤回来的,不是林方文,而是命运。第一次听到葛米儿的歌声时,林方文是和我一起听的。那个时候,我们怎会想到这个结局?这一切的一切,难道不是命运的安排吗?还有她脚踝上的莱纳斯,不就是一个警号吗?就像电影《凶兆》里,再世投胎的魔鬼,身上不是有三个六字吗? 葛米儿把行李厢的门合上,拿着一个大包包走进屋子里。屋里的灯亮起来,灯影落在纱帘上,我看见她放下了那个包包。把身上的大衣脱下来,又脱下了裙子,穿着内裤在屋里走来走去。她和林方文已经上床了么? 在她身上,我忽然看见了林方文的影子。也许,她是比我更适合林方文的。在林方文最低潮的时候,让他重新有了斗志的,并不是我,而是葛米儿。我已经不能够为他做些什么了。我们要走的路,也许已经不一样。一起之后分开,分开了,又走在一起,然后又分开。这样的离离合合,到底要重演多少次?也许,我们本来就是不适合的,我们一直也在勉强大家。 屋子里的灯关掉了。朱迪之问我: 「你在等什么?」 我是来凭吊的,在情敌身上凭吊我的爱情;而我,的确因此死心了许多。 「我们可以走了。」我说。 车子缓缓的退后,离开了那条漆黑的小路,人却不能回到过去。爱情是善良的,爱情里的背叛,却是多么的残忍? 18 最后的一个治疗法是:不要瞻仰爱情的遗容。看着遗容,思念和痛苦只会更加无边无涯。 我把那个风景水晶球收在抽屉里。这并不是真的水晶球,我看不见未来,它也不能再给我幸福的感觉了。何况,送这个水晶球给我时,林方文也许已经背叛了我。 读了那么多的失恋手册,似乎是没有用的,每个人的失恋,都是不一样的吧?痛苦也不一样。电话的铃声已经很久没有再响起了。我常常想,两个曾经相爱,曾经没有对方不行的人,一旦不再找对方,是不是就可以完了?直到老死也不相往来。谁说爱是痴顽愚昧的?爱,也可以是很脆弱的。 只是,漫长的夜里,思念依然泛滥成灾。他怎么可能不来找我呢?就这样永远不相见吗?终于,他来了。 我打开门看到他时,他一定也看到了我的脆弱吧? 沉默,像一片河山横在我们中间。这是我熟悉的人么?我们曾经相爱么?那又为什么会弄到这个境地? 终于,我说:「你来干什么?」 他沉默着。 「如果没有话要跟我说,为什么要来找我呢?不过,我其实也不会再相信你!」我流下了眼泪。 在一片模糊里,我看见他的眼睛也是湿的。然而,我太知道了,他擅于内疚,却不擅于改过。这一次,我不会再给他骗倒。 他做完七日和尚之后,不是带着一个故事回来的吗?那个故事说得对,爱会随谎言消逝。 「你走吧!我不想再见到你!」我哭着说。 他想过来搂着我,我连忙退后。 「根本我们就不应该再一起!」我抹掉眼泪说。 「你到底想怎样?」他问我。 他还问我想怎样? 「林方文,已经不是第一次了,这种事是会不断重演的。」 他可悲地沉默着。他来了,却为什么好像是我一个人在说话?是的,我在瞻仰爱情的遗容,遗容当然不会说话。我再不能爱他了。 「我求求你,你走吧!」我说。 他站在那里,一动也不动。 「我但愿我从来没有爱过你!」我哀哭着说:「请你走吧!」 我把钥匙从抽屉里拿出来还给他:「这是你家的钥匙,我不会再上去了。」 「你用不着还给我的。」他说。 我从他脸上看到了痛苦;然而,这一切已经太迟了。 终于,他走了。他来这里,是要给我一个怀抱的吧?我何尝不思念那个怀抱?可是,我不会再那样伤害自己了。我所有的爱,已经给他挥霍和耗尽了。耗尽之后,只剩下苦涩的记忆。他用完了我给他的爱,我也用完了他给我的快乐。我对他,再没有任何的希望。一段没有希望的爱情,也不值得永存。 19 「今晚很冷呢!」沈光蕙躲在被窝里说。 我家里只有两张棉被,都拿到床上来了。朱迪之和沈光蕙是来陪我睡的。沈光蕙自己带来了睡袍。朱迪之穿了我的睡衣和林方文留下来的一双灰色羊毛厚袜子。 「你不可以穿别的袜子的吗?」我说。 「你的抽屉里,只有这双袜子最厚和最暖。」她说。 「半夜里醒来,看到穿着这双袜子的脚,我会把他踢到床底下的。」我说。 她连忙把一双脚缩进被窝里,说:「你不会这么残忍吧?这个时候,你应该感受到友情的温暖才对呀!」 「就是嘛!」沈光蕙说,「友情就是一起捱冷!幸好,我们有三个人,很快便可以把被窝睡暖。」 床边的电话响起来,我望着电视机,心情也变得紧张。近来,对于电话的铃声,我总是特别的敏感。我竟然还期待着林方文的声音。 「找我的。」沈光蕙说。 我拿起电话筒,果然是余平志打来找她的。沈光蕙爬过朱迪之和我的身上,接过我手里的电话筒。 她跟电话那一头的余平志说:「是的,我们要睡了。」 朱迪之朝着电话筒高声说:「你是不是也要跟我们一块睡?」 沈光蕙把她的头推开,跟余平志说:「好吧,明天再说。」挂了线之后,她躺下来说:「很烦呢!」 「他不相信你在这里吗?」我问。 「他嘴里当然不会这样说。如果可以装一个追踪器在我的脚踝上,他会这样做的。」 朱迪之笑着说:「谁叫你跟一个第一次谈恋爱的男人一起?这种人太可怕了!」 沈光蕙说:「但是,他爱我比我爱他多呀!这样是比较幸福的。」 这样真的是比较幸福吗?所有处在恋爱年龄的女孩子,总是分成两派:一派说,爱对方多一点,是幸福的。另一派说,对方爱我多一点,才是幸福的。也许,我们都错了。爱的形式与分量从来也不是设定在我们心里的。你遇到一个怎样的男人,你便会谈一段怎样的恋爱。如果我没有遇上林方文,我谈的便是另一段恋爱,也许我会比现在幸福。 爱对方多一点还是被对方爱多一点,从来不是我们选择的。我们所向往的爱情,跟我们得到的,往往是两回事。像沈光蕙选择了余平志,也许是因为她没有遇上一个她能够爱他多一点的男人。幸福,不过是一种妥协。懒惰的人,是比较幸福的。他们不愿意努力去寻觅,自然也不会痛苦和失望。 而我向往的,是什么样的爱情呢?如果说我向往的是忠诚,我是不是马上就变成一个只适宜存活于恐龙时代的女人? 我拉开床边的抽屉,拿了一包巧克力出来。 「你再吃那么多巧克力,你会胖得没有任何男人爱上你。」朱迪之说。 「那也是好的。」我把一片巧克力放进嘴里。 「我们上一次三个人一起睡是什么时候?」朱迪之问。 「是排球队在泰国集训的时候。」沈光蕙说。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朱迪之说,「我记得那天晚上你说要去跟老文康睡,我们三个人还一起干杯,说是为一个处女饯行。多么的荒谬?」 「是的,太荒谬了!」沈光蕙说。 「幸好,你最后也没有。」我说。 「这是我一辈子最庆幸的事。」沈光蕙说,「像他这么坏的人,为什么还没有死掉呢?」 「你真的想他死吗?」我说。 「我太想了!那时候,我们再来干杯。」她说。 「他都那么老了!快了!」朱迪之说。 她又说:「我昨天和陈祺正看电影时见到了卫安。」 卫安是她第四个男朋友,是一名电影特技员。跟朱迪之一起的时候,他已经有女朋友了。 「他在那部电影里演一个给男主角打得落花流水的变态色魔。他太像那种人了,一定是看到本人才想出这个角色的!他一直也梦想成为主角,这么多年了,他却仍然是个小角色。我希望他这一辈子都那么潦倒。」 她似乎怀着这个好梦便可以睡一觉香甜的。 被窝已经变暖了。她们两个人,一个希望自己曾经喜欢的人快点死掉,一个希望自己爱过的人潦倒一生。这些都是由衷之言吗?曾经抱着深深的爱去爱一个人,后来又抱着深深的恨。如果已经忘记,又怎会在乎他的生死和际遇? 她们已经熟睡了。朱迪之的脚从被窝下面露了出来,那双袜子的记忆犹在,那是林方文去年冬天留下来的,那天很冷。她们睡得真甜,我从前也是这样的吧? 我爬起身去刷牙。在浴室的镜子里看到嘴里含着牙膏泡沫的自己时,我忽然软弱了。在昏黄的灯下,在那面光亮的镜子里,我看到的只是一片湿润的模糊。林方文是不会再找我的吧?他不找我也是好的,那样我再不会心软。我不希望他死,也不愿意看见他潦倒。他在我心中,思念常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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