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 本章字数:16665) |
| 这出电影在一九九六年六月底开拍,故事是根据十年前一部畅销小说《收到你的信己经大迟》改编的。真莉十三岁时头一次趴在床上熬夜追看的爱情小说就是这一本,她一边看一边哭,第二天醒来的时候,两只眼睛都哭肿了。当她知道这么多年后头一次拍电影竟然就是拍这本小说,不由得从心里叫了出来说: “太好了!起码我看过原著!” 小说写的是一个凄美浪漫的人鬼恋故事。电影公司借了市郊一幢六层高的旧楼和旧楼外面的一条长街来拍摄。这儿很快便要拆卸重建,整幢旧楼都丢空了。街上的商户也都已经搬走。房子是五十年前盖的,就连鹅黄色外墙上伸出来的两盏铁皮绿漆街灯也都是古董,很配合电影里那种凄美荒凉的味道。 导演挑了一楼对着长街有大窗户的公寓作为戏里女主角的家。美术指导花了一个星期把空空的公寓重新布置成一个家的样子,工人们搬来了全是白色的家具、电器、吊灯、窗帘和所有一个女孩子家里该有的东西。 导演接着把公寓外面的长街来个改头换面,先是在公寓的铁枝缕花围篱上挂上一排排红的、黄的、绿的灯泡,点缀着夜色下的长街。然后又在长街上竖起一块“茉莉街”的路牌。 最后,工人们把戏里的主角——一个圆滚滚的红邮筒一嵌在茉莉街的拐角。邮筒是模仿真邮筒做的,颜色像大红花。沉甸甸的,要两个工人才抬得动。美术指导故意把邮筒表面弄旧,又刮掉上面一些油漆,造出斑剥和久经风霜的效果,使它看上去有些时日了,仿佛一直都在那儿。 这幢旧楼一个月后便要拆卸。男女主角也只能怞出一个月的档期,因此,电影每天都在赶。真莉有时候一整天都站在烈日下拍外景,她索性戴着一顶遮阳草帽,等到日落才把帽子从头上摘下来,但她一张脸己经晒得排红,一头黑发好像也烤焦了。 到了七月底的这一天,暮色四合,电影还有不到十个钟头就拍完了,所有的戏都集中在长街上拍摄。暮色里,真莉坐在那幢旧楼门前的几级台阶上。背后灯火通明,屋里有点闷热。街上还凉快些。她摘下了头上的草帽扇凉,发梢荡着汗水,脖子上绑了一条用来抹汗的小毛巾。现在是晚饭时间,人们都暂时停下手上的工作,三三两两的在一楼公寓里面或外面找个地方坐下来吃饭。 “真莉,你要吃什么?”子康从一楼的大窗户探出头朝她喊。 “要是有叉烧饭,我要叉烧饭!”真莉仰起头跟子康说。过了一会,子康拿着两个便当从一楼走下来。他坐到真莉身边,塞给她一个便当。 真莉把草帽放到脚边,在膝头上打开她那个便当的盖子,她一边吃一边问子康说: “你猜今天晚上会拍得完吗?" 子康狼吞虎咽地吃着饭说: “天一亮这幢旧楼就要拆了。今天晚上无论如何得拍完。快点吃吧。大飞说我们只有半个钟头吃饭。” “哦。”真莉急急往嘴里塞了几口饭。 那天晚上,导演拼命追时间赶戏,每个人的神经都绷紧了,做什么事都又快又小心。谁都不想成为拖慢进度的那个人。半夜四点钟,最后一个镜头终于在公寓里完成。工人们连忙走进来把女主角家里的东西清走,又拆走写着“茉莉街”的那块路牌和铁枝围篱上一排排的七彩灯泡,装上两部大货车运回去电影公司的仓库。 大飞带着真莉和子康待到最后,确定没有留下任何一件贵重的东西在公寓里。到了清晨五点半钟,天已经亮了,真莉和子康才终于钻上大飞那辆车子离开。人去楼空,那幢公寓又变回当初那个荒凉的模样。 真莉困了,挤在后车厢里,一边身靠着车门,双脚缩起来搁在车厢底一个足球上。大飞的这辆五门车,就像个杂物室似的,他什么东西都丢在车里,衣服、鞋子、毛巾,就连拍戏的道具都有。大飞本来就不修边幅,一忙起来就更邋遢了,成天都穿着那条松垮垮的百慕达短裤,露出一双毛茸茸的小腿,脚上穿着一双人字拖鞋,身上那件曼联红色十号球衣好像永远不用脱下来似的。 “戏什么时候上映?”坐在前面的子康问大飞,他打了个呵欠,眼皮困得垂了下来。 “现在还不知道,暑假是赶不及的了,希望能拿到中秋节或圣诞档期吧。”大飞好像给子康传染了,也打了个大大的呵欠。 真莉看见他们两个都打呵欠,也受到传染跟着打了个呵欠。大飞和子康接着又聊起有哪几部戏可能会跟他们打对台、哪几部戏会是他们的对手,到底中秋节档期比较好还是圣诞档期好一些。真莉想要搭嘴时,思绪突然又飘到一桩八卦的事情去。她从后座冒出来,问大飞: “我听说五年前我们系三年级一个学生拍的一条短片里,那个女主角背部全裸上镜,是不是有这样的事?你那时也是三年级吧?到底是谁拍的?” “就是我。”大飞咧开嘴笑着说。 “啊?是你!”真莉和子康都没想到竟然就是大飞。 “那个女主角是谁?”子康出于男生的好奇追问,他困倦的眼睛这时也睁大了,不免联想到那个光光的背脊。 “到底是什么人嘛?她为什么愿意啊?”真莉的好奇却是出于女生的好奇,她想着还在读书的女生为什么有这么大的胆子,那会是个生活很放荡的女生吗? 大飞的神色这时有点腼腆,只是咧咧嘴没回答。 “是谁嘛?她漂亮吗?你到底用什么方法说服她的?”真莉几乎要爬到前座去了。 “我没说服她,她看过那个剧本,觉得很喜欢,自己提出的。就是嫣儿。” “哦?是嫣儿,你们是同学吗?”真莉偷瞄了大飞一眼,心里想,要是她早知道郭嫣儿跟大飞是同学,她该猜到那个背脊就是她。嫣儿是大飞的女朋友,也是做副导演的,来探过几次班。 “不同系,她念英国文学的。”大飞说。 真莉闷闷地靠回座位上。她喜欢大飞。可是,她不喜欢郭嫣儿。她长得并不漂亮,不过她胸部很大,又不爱戴胸罩。每次她来探班时。那些男生都会不自觉把目光投向她。最让真莉讨厌的,是郭嫣儿只跟男孩子搭讪,对女孩子很冷淡。 那天,大飞介绍她们认识,郭嫣儿也只是点点头,敷衍地挤出一个笑容,一句话也没说,眼里充满了妒意似的。现在,她知道郭嫣儿就是那个读书时代己经大胆背部全裸拍片的女生,她又不免更觉得这个人也许有点随便。 子康还要同她一起飞去巴黎拍戏呢?那是上个星期的事。郭嫣儿那部新戏需要一个场记,大飞向她推荐了子康。那是一部大片,约莫在十月开拍,还会到巴黎拍外景。真莉简直有些妒忌,她学了三年法文,还没去过法国啊。 车子快到家了。大飞和子康都再也没说话。大家累垮了,真莉只想快点倒在家里那张舒服的床上睡觉。她想起刚刚爬上大飞的车子,离开那条长街时,好像有些什么东西忘记了;到底是什么,她却怎样也记不起来了。 九月初的一天,大学开学了。真莉上完早上的第一节课。来到五楼学生休息室。坐在一张桌子上摇晃着两条腿。吃她上课前买的一份火腿侞 p; 的八次方根是23!当时他只有八岁。他的智商绝对不会少于二百。」 「你知道他现在在什么地方吗?」 「他十一岁时跟家人移民到美国了,听说他十四岁已经考上麻省理工学院。以后的事,我就不清楚了。」 难道要到美国去找他吗?我不禁泄气。 我问莫教授:「神童有什么特征?」 莫教授摘下老花眼镜,说:「他们通常也拥有惊人的记忆力,而且回忆的速度极快。他们的世界是我们没法理解的。」 「那么,一个神童又为什么会突然失去神奇的力量,变成一个普通人呢?」 「这个我也不知道。也许,当一个人长大了,思想复杂了,心思不再澄明了,也就没办法像小时那样专注。小时候,他们是一面放大镜,看什么都比别人清晰,长大了,这面放大镜也压平了,再没有什么特别。」莫教授说。 然而,韩星宇毕竟比李希明幸运。他十四岁便考上大学,证明他的人生将会很不平凡,上帝特别眷顾他。 「原来在这里!我当天跟他们两个拍了一张照片。」莫教授在一堆旧资料中找到一个发黄了的木相架。 相片中,站在莫教授左边的是李希明,右边的那个,便是韩星宇。他长得比李希明高一点,同样有着羞涩的神情,眼睛很大,头发有点天然鬈曲。 他究竟在哪里呢? 4 我打电话到美国那边调查,结果发现,韩星宇的确是十四岁考上大学的。在博士班毕业时,他是班上最年轻的博士,而且一直也是拿奖学金的。 然而,更惊人的发现是,他在两年前已经回来香港了。 他就在香港吗? 我翻查电话簿,找不到用他名字登记的用户。他在哪里呢?难道我要登报寻找这位神童的下落吗? 那天,在律师行附近的咖啡室跟朱迪之见面时,她想到一个找韩星宇的方法。 「说不定他在这两年内有买卖过房子,我可以回去律师行查一查的。」她说。 「你也想知道他变成怎样吗?」我问。 「是为了帮你写好那篇神童故事呀!当然,我也想知道另一个神童的遭遇。」 「如果让你选择,你会宁愿自己是韩星宇还是李希明?」 「那还用说?当然是韩星宇了。」 「但是,从这个角度去写的话,对李希明是不公平的。他现在很快乐,也很满足。」 朱迪之用手支着头,一边幻想一边说:「对呀!韩星宇现在也许很不快乐!」 「其实,你也是神童!」我说。 她兴奋的跳了起来:「是吗?是吗?这个我自己也是知道的。」 「你当年只有十四岁,已经开始谈恋爱,等于现在的十岁。对于性爱,你尤其有天分,你不是性爱神童又是什么?」我戏弄她。 她撅着嘴巴说:「你说得太夸张了吧!你千万别在陈祺正面前说我十四岁便开始谈恋爱。」 「你是怎样跟他说的?」 「我告诉他,他是我第二个男人。」 「说是第一个已经不可能了吧?」我说。 「就是呀!其实,我也没有说谎,他是我第一个爱的男人。遇上了他,我才知道从前那些根本不是爱,不值得再去提起。爱一个人,你是会自爱的。读书很吃力,我曾经想过放弃,然而,我知道我要上进。他让我活得有尊严。」 她终于找到了圆满的爱情。只是,后来又有些不一样了。爱,总是有遗憾的。陰晴圆缺的,并不单单是月色。 「你猜你会不会找到韩星宇?」朱迪之问我。 「我会找到他的!」我不知道是哪里来的感觉,我相信我早晚会找到他。 「当你终于找到这个神童,他也许已经变成一个花甲老翁了。」 最好不要这样吧? 等消息的那段日子,我看了一些研究天才儿童的书,还有几本以天才儿童作为主角的小说。天才儿童似乎都是不快乐的。可是,常人不是也会不快乐吗?我想起了莫札特,不是那只可怜的鹅,而是天才横溢的莫札特。他死于三十五岁,也许是好的。他永远没有机会看到自己的天赋忽然有一天消失得无影无踪。到死的那一天,他还没有被贬下凡尘。上帝是厚爱他了。 5 朱迪之那边一直找不到头绪。 韩星宇不是念电脑的吗?既然他回来香港,应该也是做着电脑有关的工作吧?神童本来就是一部有人性的电脑,有比电脑更适合他们的行业吗?我怎么没想到? 我翻查了所有电脑公司的资料,目标集中在有规模的电脑公司里。终于,我找到他了。当电话接线生说:「我们这里是有一位韩星宇先生。」那一刻,我简直兴奋得跳上了半空。 他的秘书却说: 「韩先生去了游乐场。」 难道他的心理年龄仍然停留在十岁? 我留下了我的联络方法。第二天,我接到韩星宇打来的电话,他的声音爽朗而愉快。 我直截了当的说: 「我想跟你做一个访问。」 「是关于什么的?」他问。 「神童的故事。」我说。 他在电话那一头笑了起来,爽快地答应了。我当天就来到他的办公室。 我以为神童长大了会比同年龄的人苍老。然而,站在我面前的韩星宇,一脸孩子气,谦谦有礼。就跟照片上的一样,他有一双大眼睛,只是那头天然鬈曲的头发不见了,也许是剪掉了。他现在是这家背景雄厚的电脑公司的总裁。我发现他是个左撇子,李希明却不是。难道善用右脑的左撇子真的比较聪明吗? 「你怎会知道我的事?」韩星宇好奇的问我。 「我见过莫教授。」我说。 「喔,莫教授他好吗?」 「他退休了,但是,他对你的印象很深呢。」 「他那里有最好吃的巧克力曲奇,是他太太做的。我是为了那些曲奇才去给他做实验的。」韩星宇微笑着回忆。他最怀念的,不是八岁时已经能够在一分钟之内心算出一个七位数字的立方根和一个十位数字的八次方根,而是教授太太的巧克力曲奇。 「李希明也是最怀念那些曲奇。」我笑着说。 「你见过李希明吗?他现在好吗?」 「他在我朋友工作的律师行当信差。十一岁那年,他的天赋突然消失了,变回一个平凡的人。」 「你的故事是要把我们两个放在一起比较吗?这样不是太好。」他关切的问。 我曾经以为他会是个怪人,他的智慧却并没有使他变得无情和骄傲。 「人是没得比较的,我也不打算这样做。」我说,「李希明现在活得很快乐,他并不怀念做神童的日子。我想写的是两个被认为是天才的孩子的成长和梦想。」 「好吧!我接受你的访问。」他说。 他又问我:「你是怎样找到我的?」 「那个过程很曲折。」我说。 我把寻找他的经过大致跟他说了一遍。 「两年前,我还不是在这个行业里。」他说。 「你在哪里?」 「在华尔街一家外资银行当总裁。」 「那时你只有二十六岁,你的下属会听命于一位这么年轻的总裁吗?」 他笑了:「当时我冒充三十岁。」 「为什么会跑去华尔街呢?你念的是电脑。」 「我要去了解金钱。」 「了解?」 「了解资金的运作,将来才可以做好电脑这盘生意。找不到投资者的话,多么棒的梦想也是没法实现的。」 「那么,你的梦想是什么?」我问。 「我们现在正努力发展一套资讯超级公路的软件。」 所谓资讯超级公路,就是我们后来所知道的互联网。在一九九四年,互联网这个名词还没有流行起来。 「到时候,这个世界将会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世界上的距离将会缩小,而知识将会是免费的。」 「那么,你想做的是——」 「网上大学。」他说,「每个人都可以在网上得到知识。」他踌躇满志的说。 「你为什么要回来香港呢?在美国发展不是更好吗?」 「我想为中国人做点事。将来,网上大学要在中国大陆发展。」 他满怀憧憬,我却觉得惊心动魄。这是一条多么遥远的超级公路?在香港这个细小的都市里,理想是奢侈的,在我面前的这个人,却为了理想而奋斗。 「也许我会失败。」他说。 「没有理想的人生,不也是失败吗?」我说。 「你喜欢唐吉诃德吗?」他问。 我本来想说,我上中一时读过塞万堤斯这本小说,那时我十一岁,谁知道他说: 「我六岁时第一次读《唐吉诃德》,便爱上了他。他也许是个疯子,但是,我喜欢他的精神,人有时候总要去梦想那不可实现的梦想。」 我们谈了很多关于他的工作的事。末了,我问他:「神童的生涯快乐吗?」 「上大学时是最不快乐的。」他说。 「为什么?」 「我十四岁上大学,所有女同学都比我大四、五年。他们把我当做小孩子,不会和我约会。」他笑着说。 「你现在的心理年龄也是二十九岁吗?」我问。 「为什么这样问?」 「你秘书昨天说你去了游乐场。」 「是的,我去想事情。」 「去游乐场想事情?」 「我童年时没有去过游乐场。」他说,「我跟其他小孩子合不来。为了证明自己与别不同,我硬说去游乐场太幼稚了。长大之后,我才知道自己失去了一些什么。」 「你喜欢玩哪种游戏?」 「回转木马。」他带着童稚的微笑说。 「我也是!」我兴奋地说。 「最好玩的回转木马是欧洲那些跟着流动游乐场四处去的回转木马。没有固定的地址和开放时间,驾车时遇上一个回转木马,便可以立刻把车子停在一旁去玩,有一种偶遇的惊喜。」整个访问的过程里,这是我见到他的最童真的一刻。 「你为什么喜欢玩?」他问我。 「我喜欢那永远不会停的感觉。」我说。 「但是,音乐会停。」他说。 「是的,那是我最失落的时候。不过,音乐一定会再响起来。」我说。 那是我为什么喜欢回转木马的原因。它是一片永不之地,永远不会结束,永远圆满。人生要是这样,那该有多好? 可是,人生总是要我们在遗憾中领略圆满。不是吗?我们从分离的思念中领略相聚的幸福。我们从被背叛的痛苦中领略忠诚的难能可贵。我们从失恋的悲伤中领略长相厮守的深情。 那一刻,我也没有想到,在追寻韩星宇和与他相识的过程里,我也同时偶遇了一片永不之地。 6 自从那次访问之后,我没有再见过韩星宇。后来有一天,我们又碰面了。 那天晚上,我和朱迪之一起去看电影。完场之后,我碰到也是刚刚看完电影出来的韩星宇。他身边还有一位蓄短发、戴眼镜、个子小小,看上去很灵巧的女孩子,看来是他女朋友。 他主动走上来跟我说: 「你那篇访问写得很好。」 「谢谢你。」我说。 「很感性。」他说。 我们说过再见,他匆匆的走了。 「他就是那个韩星宇吗?」朱迪之问我。 我点了点头。 「他的外表和谈吐跟普通人没有分别呀!」朱迪之说。 「神童长大了,也是普通人,不会变成外星人。」 「是的!虽然你说我是性爱神童,可是,我长大之后也不会有四个侞 br /> 「叫莫札特不是太好,莫札特只活到三十五岁。」我说。 「三十五岁,对鹅来说已经是不可能了,鹅通常活到三斤半就被吃掉!」他说着说着又笑了起来。 「葛米儿是真心感谢你的,为什么你好像不太领情?」我问。 「那几首词,真的不算什么,我不认为自己写得好。」林方文说。 「我觉得很好呀!我喜欢副歌的部分。」 我念了一遍: 淡淡微笑,又悄悄远离, 都明知相遇而从不相约, 相约而从不相遇, 千年,万年;人间,天上, 却总又会相逢一次。 「这比起我以前写的,根本不算什么。是她唱得好,不是我写得好。」他说。 「你对自己的要求太高了。」我开解他。 「每天在写,总有枯竭的一天。」他长长的叹了一口气。 「创作,总会有高潮和低潮的。」 他久久地凝望着我,说:「谢谢你。」 「我们之间,还需要这两个字吗?」 他笑了。 在海滩上散步的时候,我问他: 「你有什么梦想吗?」 「一直能够为你写除夕之歌。」他说。 我以为他的梦想应该是远大许多的。我没想到,他的梦想是那么微小。 「这个梦想一点也不微小呀!是很大的一个考验。」他笑了笑。 「你又有什么梦想?」他问。 「一直听你的除夕之歌。」我说着说着,眼睛也湿润了。不知道是被他感动了,还是被自己感动? 那是一个多么奇怪的晚上?我们笑了,又哭了,然后又笑了。岁月流逝,不变的梦想,是能够拥抱自己心爱的人,也拥抱他的微笑和哭泣。 9 有一天,当我年老,有人问我,人生的哪一段时光最快乐,也许,我会毫不犹豫地说,是十多岁的时候。那个时候,爱情还没有来到,日子是无忧无虑的;最痛苦的,也不过是测验和考试。当时觉得很大压力,后来回望,不过是多么的微小。 当爱情来临,当然也是快乐的。但是,这种快乐是要付出的,也要学习去接受失望、伤痛和离别。从此以后,人生不再纯粹。那就好比一个女人有时候会怀念她的童贞,那并不代表她不享受和她心爱的男人同床共枕。 童贞的岁月里,即使爱上了一个男人,也是轻盈的。后来,当我们成为女人了,所有的爱情,也都沉重了一些,变得有分量了。这个时候,我们不仅用心,也用身体去爱一个男人。我跟这个男人,有了一点血肉的牵系。 朱迪之很早就跟她的初恋情人邓初发睡了。那个时候,我和沈光蕙简直有点妒忌了。我还没有遇上心爱的男人,还没有和他睡,我怕我会变成老处女。那时的想法多么可笑? 后来,我们都和自己喜欢的人睡了。朱迪之常常说,她不过是比我们「早登极乐」。 这个曾经是没有男人便不能活的女孩子,也有自己的梦想了。她在律师行当秘书,同时报读了大学的遥距法律课程,已经是第二年了。一切顺利的话,还有三年,她便会成为律师。她从小就想当律师,她念书的成绩也很好,后来因为拼命的恋爱,才会考不上大学。 「要把逝去的光陰追回来。」她是这样鼓励自己的。 逝去的光陰,是可以追回来的吗?我想,过去的恋爱,无论是悠长的还是短暂的,是甜美的还是糟糕的,终究使我们变得坚强。流逝的光陰,也有它的作用。 10 这一天,朱迪之刚刚考完试,她约了我和沈光蕙到她家里吃饭。房子是她去年租的。一个人住,可以专心读书。她忙得很,我们相聚的时光比从前少了许多,所以,每一次见面,也格外珍惜。沈光蕙在测量行的工作也忙,去年,她跟那个有妇之夫分手了。 男人是不是都是这样的?当那段婚姻变得沉闷了,他们会出去找一段爱情,爱得死去活来。一旦被妻子发现了,他们便会垂头败气地回家。在选择的天平上,是从来不公道的。他们不会跟那个第三者离家出走。 沈光蕙来到的时候,兴奋地问我们: 「你们猜到刚才碰到谁?」 「谁?」我问。 「王燕!」她说。 王燕是我们中学时的辅导主任,她是个脸上有胡子的老处女。她自己的贞洁是女学生的贞洁,是她一生捍卫的东西。 「她跟一个男人一起,态度很亲昵呢!」沈光蕙说。 「真的?」我和朱迪之不约而同地尖叫。 「那个男人还长得真不错呢!」沈光蕙恨得牙痒痒。 「会不会是男妓?」朱迪之一边做苹果沙拉一边问。 「那个男人看来有四十多岁了,男妓没有这么老吧?」沈光蕙说。 「你不知道有老妓的吗?」朱迪之说。 「可是,」我说:「既然找男妓,总该找个年轻一点的吧?」 「老妓有老妓的长处。」朱迪之煞有介事的说,「想王燕这座死火山,年轻的小伙子也许没办法把她燃烧。」 对性的热切这方面,朱迪之是无论如何也改不了的。 「那个男人看来不像男妓呀!」沈光蕙说,「没想到王燕也可以谈恋爱。为什么那些长得难看的女人,往往也会找到一个长得不错的男朋友?」 朱迪之一边吃沙拉一边说:「因为她们有一种锲而不舍的精神。我们的条件太好了,我们才不肯去追求和讨好一个男人。这些女人会跟自己说:「好歹也要结一次婚!」她们有一股无坚不摧的意志力。」 「是的,好歹也要结一次婚。」沈光蕙说。 「你想结婚吗?」我问。 「我现在连男朋友也没有,怎样结婚?结婚也是好的,成为了一个男人的妻子,那么,即使他曾经爱上了别的女人,他始终还是会回家的。」 「我们三个之中,谁会首先结婚呢?」朱迪之问。 「是你吗?」我笑着问。 「虽然陈祺正会是一个很不错的丈夫,但我还要念书呀!在成为律师之前,我是绝对不会嫁的。」她说。 陈祺正是朱迪之现在的同学,他们交往一年多了。他是一位中学教师。跟朱迪之所有的旧情人比较,他是最好的了。朱迪之会跟一位老师恋爱,在从前是没法想象的吧? 「会不会是你和林方文?」沈光蕙说。 林方文是不会想结婚的吧?他是个宁愿拥抱自由和孤独也不愿意拥抱温暖家庭的男人。他从来没有向我求婚。有时候,我会恨他不向我求婚。我不是要他真的跟我结婚,我只渴望他是曾经有一刻想为我舍弃自由的。我想听听他怎样向我求婚,那些甜蜜的说话,用来留个纪念也是好的。 像林方文这样的男人,求婚时一定不会说: 「嫁给我吧!」或者是「让我照顾你一辈子!」这些说话吧?对他来说,都太平凡了。 朱迪之脸上带者饱历沧桑的微笑说: 「陈祺正也有向我求婚,那是我们亲热时说的。有哪个男人不曾在床上对自己拥抱着的女人用最甜蜜的言语求过婚呢?谁又会当真呢?那不过跟爱抚一样,使性爱更加美妙。」 可是,林方文从来没有给过我这样的爱抚。真的恨他呀!却又明知道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情最深处,恨也是柔的。 11 沈光蕙并不是没有人追求的。有一个男同事很喜欢她,可惜,他比她小三岁,而且从来没有谈过恋爱。 「那是小童军呀!有什么不好呢?」朱迪之说。 沈光蕙摇了摇头:「我不想当童军领袖呀!」 「你喜欢他吗?」我问。 她说:「他是不错的,聪明又可爱,而且看样子也是一个很专一的人。」 「当然了,否则怎会二十几岁还没有失身。」朱迪之通常会用失身的年纪来评定一个人对感情的态度。她说,这个推断方法出错的机会非常低。譬如,一个三十岁才失身的女人,绝对不会花心到哪里。一个十六岁已经失身的男人,大家倒是要小心。 「当我三十岁的时候,他才只有二十七岁,那不是太可怕吗?」沈光蕙说。 「是的,也许要花很多钱去买护肤品才敢跟他出去呢!」我说。 「当你到了更年期,他还是壮年呢!」朱迪之说。 「说不定我更会比他早死。」沈光蕙说。 「那倒是好的。」我说,「轮回再世,可以做他的女儿。」 「那要很年轻的时候死才可以呢!」朱迪之说。 我想起了韦丽丽。她是我们的同学。她是在运动会上给一个同学掷出的一个强而有力的铁饼扔中脑袋瓜而死的。那宗意外,夺去了她年轻的生命。死亡,是曾经很遥远,也跟我们很接近的。她已经轮回了么? 如果我比林方文早死,我要轮回再世,做他的女儿。我很想知道,像林方文这样的男人,会是一个怎样的父亲呢?我不要来生再跟他相爱,那还是有机会分开的。我要做他的女儿,流着他身体里的血。我要得到爸爸对女儿那份不求回报和倾尽所有的爱。而且,他永远不会离开我,直至死亡再一次把我们分开。 朱迪之说:「如果陈祺正比我先死,我希望他来生做我的儿子。那么,他可以继续吃我的奶。我喜欢看着他吃奶时那个很满足的样子。」 「我应该尝试跟他一起吗?」沈光蕙说。 「谁?」我和朱迪之异口同声的问。 「那个小童军!」沈光蕙没好气的说。 我和朱迪之忙着编写那个轮回再世的故事,早已经忘记了她。 朱迪之把唱盘上的唱片拿走,换了葛米儿的新唱片。她那把低沉的声音好象也是在唱着一个轮回的故事。 若有永恒,为何人有限而天地独无穷? 若有不朽,为何心中烈火,敌不过强暴的风? 若有存在,为何屈辱于死亡的无可选择? 若有尊严,为何却有永恒,存在,和不朽? 这首《天问》是林方文写的。 「她唱得真好!」朱迪之说。 当然了,她是林方文发掘的。 12 「你为什么不向我求婚?」在书店里,我问林方文。 他一边低下头看书,一边问我: 「你想吗?」 「不是真的要你娶我,只是好奇你会怎样向我求婚。」 「嫁给我吧!是不是这样求婚?」他的样子不知道多么轻佻。 「这么平凡,不像是你说的。」 「你真的想结婚?」 「当然不是!」我把手上的书合上。 为什么我说不呢?我并不敢承认,我知道他会拒绝。 「你手上拿着的是什么书?」我把他的书拿来看。 那是一本佛经。 他近来买了很多佛学的书。上个月,他买了许多关于基督教的书。再上个月,他买了很多本食谱。虽然买了那么多的食谱,他可没有弄过一道菜给我吃。 他正在痛苦地找灵感。葛米儿的新唱片,他也只肯写两首歌。他不想重复自己。这几年,他写得太多了,有点累了。我可以怎样呢?我却帮不上忙。 「佛经里会有灵感吗?」我微笑着问他。 「不知道。」他说。 后来有一天,他很严肃的告诉我: 「我要去当和尚。」 「和尚?」我几乎哭了出来。 「是七日和尚。」他气定神闲的说。 「只是七日?」我松了一口气。 「是的,七日。」他一脸期待。 那是一家佛寺为善信举办的活动。参加者要在寺院里跟出家人一起生活七天,除了要穿和尚袍和斋戒之外,也要诵经念佛,跟和尚没有两样,只是不需要剃度。七天之后,便可以重返凡尘俗世。这种活动,每年举办一次,每一次也有好几百人参加。 「你不会真的去当和尚吧?」我问他。 「很难说的呀!」他故意戏弄我。 「我要你知道,你是尘缘未断的。」我抓着他的头发说。 「这样一去,不就可以了却尘缘吗?」 「如果你真的跑去当和尚,我就要变成荡女,人尽可夫!」我警告他。 「我跑去当和尚,你不是应该去当尼姑才对吗?怎么去做荡女?」 「尼姑太便宜你了。变成每天找男人的荡女,才是对你最大的报复。起码,你会每天内疚,每天为我诵经来减轻你自己和我的罪孽。那样的话,你虽然在寺院里,我却没有一天不在你心里。对吗?」 「你这么毒,出家的应该是你!好吧,为了你的贞洁,我是不会跑去当和尚的。」 虽然他是这样说,可是,我真的害怕他会撇下我去当和尚。他这个人,什么怪事也可以做出来。如果林方文真的跑去做和尚,了却尘缘的,不是他,而是我。 13 虽然七日和尚不用剃度,林方文还是把头发刮得很短。他说,这样可以更投入出家人的生活。 他离开了我的那几天,我的生活也平淡如水。像青菜豆腐一样的日子里,我每一刻也在思念着他。他习惯吗?他会爱上那种生活吗?他会不会被一个大师点化了,从此离我而去?要是他走了,我怎么可能变成荡女呢?我骗他罢了。可是,我也不可能变成尼姑。怎么可以从此跟他碰面而好象不相识呢?我做不到。 跟朱迪之见面的时候,她问我: 「有七日尼姑吗?」 「好象也有的。」我说。 「那你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 「你也想短暂出家吗?」 「可以乘机减肥嘛!」她说。 我听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女人放下了一段尘缘,从台湾老远跑到印度一所寺院出家,却在那里碰到一位僧人。这两个人,原来是前世的情人,孽缘未了,双双还俗,做了夫妻。最可怜的,是那个当为了成全她而让她出家的男人。 「两个人一起,到底是尘缘还是孽缘呢?」我问。 「有些是尘缘,有些是孽缘,这就是人生吧!」朱迪之说。 过了一会,陈祺正来接我们去吃饭。 「喜欢吃什么?」陈祺正问我。 「吃素好吗?」我说。 他们两个人,同时怔怔的望着我,流露出一副可怜的模样。 「算了吧!我们去吃肉,我吃林方文的那一份。」我说。 林方文真的只去七天才好。 14 短暂出家结束的那一天,林方文从寺院回来。他瘦了一点,也苍白了。我跳到他身上,问他: 「是不是七情六欲也没有了?」 「谁说的?」他紧紧地搂着我,用舌头俏皮地舐我的鼻子和嘴巴。 我望着他。这七天来,我多么思念他。他知道吗? 「为什么不索性去七七四十九天?」我问他。 「你以为我不想吗?」 他开朗了,是已经找到了灵感吧? 他说,在寺院时,师父讲了一个佛经上的故事:一个女人,因为爱上了另一个男人,所以想要离弃丈夫,于是设计假死。她串通了别人,买了一具女子的尸体,让她的丈夫相信她已经死了。 她的丈夫伤心欲绝,只好把尸体火化。然而,他太爱她了,因此成天把她的骨灰带在身边,这样的深情感动了他的妻子。她离开了情夫,想要回到他身边。 那天,她悄悄地跟在丈夫的身后,叫唤他的名字,期待看到他既惊且喜的神情。然而,当她的丈夫转过身来看到她,只是淡漠的问她:「你是谁?」 「我是你的妻子呀!」她说。 「不,我的妻子已经死了!而且是我亲手把她火化的。」她的丈夫坚定的说。 「那不是我,我根本没有死呀!」女人几乎快要崩溃了。他这样爱我,怎会忘记我的容貌呢? 然而,无论她怎样解释,她的丈夫终究不相信跟前人便是他的妻子。 爱,是不能被试探和考验的。背叛丈夫的妻子以为她可以理所当然的安排丈夫的感情。可是,对伤心的丈夫来说,爱情或许已随谎言消逝。 爱会随谎言消逝吗?后来,我知道是会的。 15 从寺院回来之后,林方文写了好几首歌,唱片公司认为那些歌曲有点曲高和寡,想他修改一下。他一个字也不肯改。他们说:「为什么不继续写以前那些歌呢?最好不要改变。」 林方文努力去突破自己,他们却嫌他太突破了。 那天晚上,他在录音室里跟叶和田吵得很厉害,我站在外面,隔着玻璃,听不到他们吵什么。林方文从里面冲出来,头也不回的走了,我连忙追上去。 他一个人走在路上,我看得见那个背影是多么的颓唐。他曾经写过的、那些感动过无数人的歌,就在那一刻,一首一首的在我心中流转。我默默的、远远的走在他后面,我不知道我可以为他做些什么。我是多么的没用。 不知道这样走了多久之后,他忽然转过身来,微笑着问我: 「你为什么走得这么慢,老师在我后头?」 「我不知道怎样帮忙。」我说。 我多么希望我是个温柔的女人,在这个时刻,能够对他说一大串安慰的说话。可惜,我从来不是。 「没事吧?」他反过来安慰我。 「你是最好的。」我告诉他。 他笑了:「每个女人都认为她所爱的男人是最好的。」 「我不是盲目的。」我说。 「盲目又有什么不好呢?只要是自己所爱的人,他的一切都是好的。这种盲目,是多么的幸福?人若能够盲目一辈子,也就是矢志不渝了。」 「但你的确是最好的,这方面,我不盲目。」 「我却希望自己能够盲目一点。盲目地相信自己永远是最好的,那样我才可以一直写下去,一直重复下去,不会想得那么多。」 「你愿意这样吗?」我问。 「就是不愿意。」他双手插在裤袋,垂下了头,悲哀的说:「也许我再不适合写歌词了。」 「谁说的?」 「不写歌词,人生还有许多事情可以做的。」他抬起头来,微笑着说。 我苦涩地笑了:「为什么不是我安慰你,而是你倒过来安慰我呢?」 「因为,你比较没用。」他用手拍了拍我的头。 林方文真的长大了。若是从前,今天晚上他会自己跑回家,忘了我在后面。他更不会堆出一张笑脸来安慰我。他是什么时候长大了的呢?是在他妈妈死了之后吗?是的,我现在是他唯一的亲人了。一个长大了的林方文,会不会快乐一点? 我知道他舍不得不写歌词。在那里,他找到了自己。那是他最引以为傲的事。要他放弃,他是不甘心的。 「别这样了,你看看今天晚上的月光多么漂亮。」他用手抬了抬我的下巴,要我看看天上的月光。 那一轮圆月,在这一刻,不免有点冷漠了。 「为什么古往今来,几乎所有情人都要看月光,所有作家也都歌颂月光,用月光来谈情?」我有点不以为然的说:「天空上还有太阳、星星和云彩呀!」 「因为只有月亮才有陰晴圆缺。」 「星星也有不闪耀的时候。」 「可是,它的变化没有月亮那么多。」 「彩虹更难得呢!」 「你有权不喜欢月光的。」他拿我没办法。 「你喜欢吗?」我问他。 「喜欢。」 「那我也喜欢。」我说。 他摇了摇头: 「果然是盲目的。」 「你不是说一辈子的盲目也是一种幸福吗?」 「没想到你盲目到这个境地。」 「不是彻底的盲目,哪有彻底的幸福?」 「啊,是吗?」 「我知道为什么爱情总离不开月光了。」我说。 「为什么?」 「因为大家都是黄色的。色情呀!」 「我说不是。」 「那为什么?」 「因为月亮是所有人都无法关掉的一盏灯。它是长明灯。」 「听说,不久的将来,人类可以把死人的骨灰用火箭发射上太空,撒在月球的表面,生生不息地在太空中围绕着地球运转。」 「死了之后,才到月球漫步?是不是太晚了一点?」 「毕竟是到过月球呀!」 「如果我先死,你要把我射上月亮去吗?」他露出害怕的神情跟我开玩笑。 「把你射了上去比较好。把你射了上去,那么,以后月亮也会唱歌了。把我射了上去,什么也不能做,还是跟从前的月光一样。」 「不一样的。」他说。 「为什么不一样?」 「把你射了上去,那么,每夜的月光,就是我一个人的灯。」 「你会把它关掉吗?」 「是关不掉的。」 从那天晚上开始,我也像大部分人一样,爱上了天上的月光。每个人看到的月光,也都是不一样的吧?自己看的,跟和情人一起看的,也都是不同的。林方文的月光,跟我的月光,曾经是重叠的吗?那重叠的一部分是整个月光那么大,还是像钱币那么小? 16 有大半年的日子,林方文没有再写歌词。没有了他,每个人的歌也还是继续唱的,只是没那么好听。 有一阵子,他天天躲在家里画漫画。我以为他会改行当漫画家,可是他没有。那些漫画也不可能出版,因为它们全都是没有对白的。他讨厌写字。 过了一阵子,他常常一个人在下午时分跑去教堂。我以为他要当神父了,原来他只是喜欢躺在长木椅子上,看着教堂里的彩绘玻璃。他可以在那里待一个下午。 又过了一阵子,他爱上了电影,但是,他只看卡通片。 也是一个月满的晚上,我们从电影院出来。他对我说: 「童年时,我的偶像是大力水手。」 「我还以为你会喜欢那个反派的布鲁图呢。」我说。 「为什么?」 「答应了。 她害怕了,怞着鼻子说:“嗯,我等你电话。” |
| 上一页 返回书目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