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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 本章字数:5966) |
| 李传芳已经很久没来过这家首饰店了。这里卖的是少数民族风格的首饰,款式很别致,大部分是店主从外地搜购回来的。从前的店主是个泥土肤色、小个子,爱作吉卜赛打扮的女郎。店里的柜台上,恒常地放着几本外国的星座书。 李传芳走进去的时候,人面依旧,那位年轻女郎依然没有放弃她钟爱的吉卜赛打扮和耳垂上一双夸张的大耳环。 “你是双鱼座的吗?”女郎微笑问。 李传芳诧异地问:“你怎么知道的?” “星座书说我今天会遇到很多双鱼座的人。”女郎顿了顿,又说:“双鱼座今天还会大破悭囊呢。” 李传芳笑了笑,拿起一只刻了朴拙花纹的银手镯来看。 隔着店里的落地玻璃。她看到对面一家意大利餐厅里走出一个人来。那个男人身上穿着白色的围裙,在街上伸了个懒腰。她放下手上的银手镯,男人透过落地玻璃看到了她,脸上露出惊讶的神情。 “我下次再来。”李传芳跟女郎说。女郎咕哝:“哎,不是说双鱼座今天会大破悭囊吗?”李传芳从首饰店走出来,对街的男人朝她微笑。 “老师!”她轻轻的喊。男人带着腼腆的神色,说:“很久没见了。”“你为什么会在这里?”她问。“你吃了午饭没有?”李传芳摇摇头。 “进来吃点东西吧。”男人说。李传芳跟着男人走进这家家庭式装潢,感觉很温暖的餐厅。 “你要喝点什么?”他问。 “随便吧。” “Bellini?好吗?” “什么是Bellini?” “是威尼斯著名的饮料,用桃子汁和有气泡的酒凋成的。” “嗯。”李传芳点点头。 男人在吧台调酒的时候,一个女孩子从厨房走出来,脱下身上的围裙,跟男人说.“我出去了。” 当她看到李传芳的时候,她问男人: “还有客人吗?” “她是我从前的学生。”男人说。 女孩子跟李传芳点了点头,径自出去了。 男人把一杯Bellini放在李传芳面前,说: “试试看。” “谢谢你。她是你女朋友吗?” “她是我妹妹。” “喔。”李传芳尴尬地笑笑。 “今天的金枪鱼很肥美,吃金枪鱼意大利面好吗?” “金枪鱼不是日本菜来的吗?” “意大利人也爱吃金枪鱼的。我们做的金枪鱼会微微烤熟,味道最鲜美。” “很想吃呢!”李传芳雀跃地拿起刀叉。 男人从厨房端出两盘金枪鱼意大利面来,说:“这个本来是我的午餐。” “这家餐厅是你的吗?” 男人点了点头。 “你不是在广告公司上班的吗?” “两年前辞职了。我和妹妹从小到大都喜欢吃东西,她的厨艺很出色。那时候她也刚好辞职,我们便开了这家餐厅。” “生意好吗?” “好得很呢。” “那不是很忙吗?” “但我喜欢这种生活。味道怎么样?好吃吗?” 李传芳用餐巾抹抹嘴巴,说:“很好吃呢!” “面条是我们自己做的。你刚才是想买首饰吧?” “喔,我只是随便看看,有朋友在店里买了一串银手镯,很漂亮。” “找到喜欢的吗?” 李传芳摇了摇头.“我戴首饰不好看。” 男人微窘,问:“你是在念大学吧?” “我没考上大学,现在在美专念设计。我的成绩一向不好。” “念设计也不错啁!” “老师——” “嗯?” “你还,是一个人吗?” 男人微笑着,啜饮了一口Bellini。 她凝望着他。三年没见了,他依然拥有着笃定的眼神,好像遗忘了光陰的流转。 那时候,她在一所夜中学念中四。教数学-的老师辞职了。那天晚上,新的老师会来上课。李传芳跟其他同学在课室里等着,她没有太大的期望,她的数学成绩一向很糟,也不被数学老师喜欢。 然而,杜一维把这个定律改变了。他捧着课本走进来的时候,害她的心噗咚噗咚的跳。他很年轻,像是个刚刚毕业的大学生。高个子配上一个接吻嘴,笃定的眼神里有一种童稚的天真,让人很想亲一下。 她双手托着头,被他深深地吸引着。 学校靠近山边,那天的黄昏好像特别悠长,天际犹有一抹夕阳的余辉。 “今天的落日很漂亮。”杜一维说。 班上有同学说:“可惜落日很快就会消失了。” “我们可以制造自己的落日。”杜一维说。 然后,他问:“你们知道怎样制造出来吗?” 班上的同学都在摇头。 “你们回去想想,我明天把答案告诉你们。”杜一维神神秘秘地说。 自己的落日?李传芳压根儿就没想过。夜里,她在一张画纸上画了一抹落日,然后笑了笑,不可能这么简单吧? 第二天上课的时候,杜一维问: “你们想到了没有?” 课堂里一片静默。 杜一维走到学生中间,从提包里拿出一个灯泡、一个电插座、一个杯子、一瓶水和一盒牛侞 > 余宝正点了点头。 “为什么?” “那很难解释吧?狮子看来很有安全感,而兔子却没有,这就是天性。” “我怎么会是兔子?最起码也是一只山羊吧?” 余宝正笑了起来:“你是熊猫才对。” “熊猫有安全感吗?” “没安全感也没关系,罕有嘛!” 何祖康脸上泛起笑容:“说的也是。” 余宝正忽然说:“我发现世上有两种动物是最容易由人假扮的。” “我知道!是米奇老鼠和唐老鸭。” 余宝正没好气的说:“是熊猫和企鹅!站远一点看,真是绝对看不出来的啊。” “你不要疯疯癫癫好不好?女孩子该要斯文一点才讨人欢喜。” 余宝正把何祖康从沙发推到地上,说:“你才是疯疯癫癫。” 掉在地上的何祖康,还是傻傻的望着天花板微笑。 隔天,何祖康又来到蛋糕店。 “那个洋葱蛋糕好吃吗?”苏绮诗问。 “喔,很好。” “要不要试试马苓薯蛋糕,刚刚做好的,趁热吃最好。” “好的,给我一个。” “你真的很喜欢吃蛋糕。” “我一个人可以吃下一个。” “但是马铃薯的淀粉质很高,会很饱的。” “没问题。” 那天晚上,他一个人吃下了整个马铃薯蛋糕,肚子撑得像个皮球,却有一种幸福的感觉。本来以为永不相见的人,又再一次在他的生活里出现,那不是机缘又是什么? 第二天,何祖康又买了一个香酥苹果蛋糕。他几乎每一天都会到蛋糕店去,有时会进去喝一杯咖啡。有时候,他会在蛋糕店正好关门的时候假装经过,那便可以跟苏绮诗一起在巴士站等车。有些时候,他只是偷偷的站在对面人行道上,看着她在店里忙碌的样子。 一天,余宝正跟他说: “你最近好像胖了很多。吃素也可以吃得这么胖,可能是天生肥胖吧。” “你才是!” “你以前的女朋友,你还有挂念她吗?” “关你什么事?” “还想向你报告一下她的近况呢。” “她怎么样?” “最近有好几次都碰到她和教我们摄影的老师一起放学。那人很有型的。你是熊猫,人家是一匹骏马呢。”余宝正偷看他的表情。 何祖康耸耸肩膀:“我们已经分开很久了。” 听见徐云欣跟另一个男人一起,何祖康难免有点不是味儿。大家已经是两个世界的人,也已经很陌生了。有风度的话,应该希望她幸福,可是,这一刻,他有一点酸涩的感觉。 这天晚上,何祖康经过蛋糕店的时候,蛋糕店已经关门了,他听到里面传来女孩子的哭声。他敲了敲那道门,苏绮诗来开门的时候,眼睛湿湿的。 “你没事吗?”他关心的问。 “你要进来喝杯咖啡吗?”她沙哑着声音问。 他走了进去,坐在咖啡桌旁边,说: “还以为你已经走了。” “我没地方去。”苏绮诗倒了一杯热咖啡给何祖康。 何祖康喝了一口,几乎呛倒了:“咖啡里好像有酒。” “我在咖啡里加了肉桂和拔兰地,我喜欢这种喝法。要不要给你换过一杯?” “不用了,这个喝法也不错。” 苏绮诗低着头喝咖啡。一阵沉默之后,何祖康首先说: “你有没有发觉世上有两种动物是最容易由人假扮的?” “哪两种?” “你猜猜。” “米奇老鼠跟米妮?” “是熊猫跟企鹅!站远一点看,真是绝对看不出来的!”何祖康咯咯地笑。 苏绮诗终于笑了:“你很幽默。” “过奖!过奖!” “你有女朋友吗?” 何祖康摇摇头。 “我一直在想,到底什么是爱情呢?”她哽咽着说。 “每个时候,都会有不同答案的。” “爱情也许就是牵挂吧。即使分开了,你还是会牵挂着他。” 他的心,忽然难过地扯动了一下。 “你心里牵挂着别人吗?”他苦涩地问。 “他是我以前在时装店工作时认识的。那天,我在他家里的时候,他女朋友刚好走上来,撞见了我们。她走了出去,他也撇下我追了出去。” “你不知道他有女朋友的吗?” “我知道。他们一起很多年了。我一直以为他会离开她。但是,那天之后,我知道不可能了。我看得出他很爱她,我永远也没法跟她比。”女人到底想要些什么。” 她不甘心地说:“我已经长大了,没你想的那么幼稚。” “是吗?对不起。”他咬咬嘴唇说。 她踮高脚尖,嘴唇印在他两片嘴唇上。 他惊诧地望着她。 “老师,我喜欢你。”颤抖的嗓音。 他眼含泪花,紧紧地搂抱着她。她闭上眼睛,嗅闻着长久渴望的气息。 他开始不刮胡子、不修头发,笃定的眼神变得迷惘。她以为她的爱会使他复元,可惜,她的存在只能让他无动于衷。 那天晚上,她约了他在街上见。她身上挂满了首饰:耳环、项链、手镯、戒指,还有脚镯。 她走到杜一维身后,轻轻地拍了拍他的肩膀。他回过头来,诧异地望着她。 她站在那里,娇羞地微笑着。 “你为什么穿成这样?”他生气地问。 她没想到他会这样,嗫嚅着说: “不好看吗?” “谁叫你戴这么多首饰?”他的语气像盘问犯人似的。 “我……我……”她结结巴巴的说不出话来。 “你很难看!”他毫不留情地说。 她羞愧得眼晴也红了。 杜一维怒冲冲的走了。她跟在后头,问: “你要去哪里?” “你回去吧。”他说。 “你不是喜欢这种打扮的吗?”她哭喊着。 他走下一条长长的楼梯。她死命跟着他,身上的首饰互相碰撞,当啷当啷的响。 “她都不爱你了,为什么你还不肯忘记她?”她哭着说。 他在楼梯下面站定,回过头来,难过地说: “爱人是很卑微的。” “这个我知道。”她的眼泪滔滔地涌出来。 “你走吧。”他说。 她摸摸耳垂上的一只耳环,伤心地问: “你是不是觉得我像个小丑?” 他摇了摇头:“你只需要成为你自己。” 她默默无语。 他叹了一口气,说:“我和你是负机率的。” 她站在楼梯上,望着他的背影没人灯火阑珊的路上。 从此以后,她不再戴任何的饰物。 今天来到这家首饰店,竟好像是时光的召唤。电许,她并不是想买首饰,只是想重寻昔日的自己。没想到的,是重遇了青涩岁月里曾经爱恋的人。 她啜饮着Bellini,问杜一维: “她知道你在等她吗?” “她走的时候,我没说过我会等她。” “你没说,她又怎会知道?” “有些事情,说得太清楚便没意思了。也许有一天,她也会像你今天这样,偶然在外面经过。” 李传芳恍然明白了:“所以你的餐厅开在她喜欢的首饰店对面?” “首饰店的主人刚才有没有说你是双鱼座的?”他问。 “你怎么知道的?” “每个走进店里的客人,她也会说人家是双鱼座的,从前也是这样。” “但我的确是双鱼座。” 杜一维笑了笑:“她每次也会有十二分之一的机会说对。” “她为什么不说别的星座?” “也许,她在长久地等待一个双鱼座的人出现吧,说不定是她的旧情人。” 然后,他告诉她:“这家餐厅以前是一家文具店,也卖昆虫的标本。” “是吗?我倒没留意。” “我小时很喜欢搜集标本。”杜一维说。 她想,现在问杜一维落日是怎样制造出来的,他会告诉她。然而,有些事情,说穿了便没意思。那天的落日,不如就当作是一种法术吧。她也不要知道是怎样变出来的。 离开餐厅的时候,李传芳突然记起三年前的那天,她在首饰店里买了一大堆首饰,开心地模仿着别人,以为这样会换到爱情。当她走过马路的时候,手上的背包掉在地上。她匆匆弯身拾起背包时,瞥见路边有一家文具店,橱,窗上放着斑斓的蝴蝶标本。 三年来,许多事情改变了,没有改变的是她今天在身上洒了NinaRicci的L’AirduTemps。她决定一辈子只用一种香水,将之变成一种专属于自己的商标。 在最后一抹夕阳的余辉里,她一个人走在路上。隔了一些年月,从前的泪水都成了青涩岁月里珍贵的回忆,就像她身上永恒的气息和灯泡里幻化的落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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