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那些少年的岁月

( 本章字数:14449)

  一九八六年,我们保中女子中学的排球队一行八人,由教练老文康率领,到泰国集训。我在芭提雅第一次看到面包树,树高三十多公尺,会开出雄花和雌花。雌花的形状象一颗圆形的钮扣,它会渐渐长大,最后长成像人头一样的大小,外表粗糙,里面塞满了像生面包一样的果肉。将这种果实烤来吃,味道跟烤面包非常相似。那个时候,我没有想过,我是一个既想要面包,也想要爱情的女人。
  八六年,我读中七。我和朱迪之、沈光蕙是在中二那一年加入排球队的,我们被球队那套红白间条制服迷死了!而且五十岁的老文康教练在学校非常有势力,他喜欢挑选样貌娟好的女孩加入排球队。当时能够成为排球队队员,是一份荣誉。
  跟我们同时加入球队的,有韦丽丽、乐姬、宋小绵、叶青荷和刘欣平。韦丽丽是一个例外--她长得不漂亮,健硕黝黑,头发干硬浓密卷曲,活脱脱象一块茶饼。中二那年她已经身高五尺七寸,后来更增到五尺十一寸,她那两条腿,粗壮得象两只象拔。她是天生的球员,老文康找不到拒绝她的理由。
  乐姬是校花。她的确美得令人目眩,尤其穿起排球裤,那两条粉雕玉琢的美腿,真叫人妒忌!也许因此,她对人很冷漠。
  我叫程韵。
  在保中七年,我们没有见过什么好男人。连最需要体力的排球队教练,都已经五十岁,其他男教师,更是不堪入目。
  朱迪之比我早熟。她喜欢学校泳池新来的救生员邓初发,他有八块腹肌和一身古铜色皮肤,二十岁,听说从南丫岛出来。
  为了亲近他,迪之天天放学后都拉着我陪她去游泳。
  为了吸引邓初发的注意力,迪之买了一件非常暴露的泳衣。穿上那件泳衣,会让人看到侞orlight=cccccc bordercolor=wh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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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训的第二天晚上,光蕙拿着一瓶白葡萄酒来到我和迪之的房间。
  「我想去老文康的房间找他。」
  「你找他有话说吗?」迪之问她。
  「我快要离开他了,我要把我最珍贵的东西送给他。」
  「你想和他睡?」迪之骇然。
  我吓了一跳。
  「我不会后悔的,这就是爱情。」光蕙笑着说。
  「你跟他睡了又怎样?他已婚,比你大三十六年,他不会跟你结婚的,你别傻。」迪之说。
  「我不需要有将来。」光蕙拿起三只酒杯,倒出三杯酒,要我们为她的爱情举杯,真是一件荒谬的事。
  「如果是朋友,该让我做我想做的事!」
  「好!我跟你干杯!」迪之站起来。
  「程韵,你也来!」迪之把我从床上拉起来。
  我们三个人举杯,光蕙把酒干了,我还是头一次喝葡萄酒。光蕙放下酒杯,我们不知说什么好,她微笑离开房间。
  「我觉得我们好像送光蕙去死。」我跟迪之说。
  「我们是成人了,自己喜欢做什么都可以!」
  我觉得这件事很荒谬,我从没想过我竟举杯为一个处女饯行。再回来时,她已变成女人。我的心无法平伏,跟迪之把馀下的白葡萄酒干了,昏昏沉沉地入梦。
  再次醒来的时候,我看到光蕙睡在我和迪之中间。
  「你跟老文康已经--」我问她。
  「我们什么都没有做过。」光蕙说。
  「老文康他不想?」
  「我不知道,我们躺在床上,大家都脱了衣服,但什么都没有做过。」光蕙说。
  「光蕙,他太老了。」迪之笑得很蛊惑。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光蕙说。
  「将来你会明白的,我头很痛,让我睡吧。」迪之闭上眼睛。
  那一刻,我觉得老文康是个好人,在最后关头,他不忍夺去一个少女的贞躁,光蕙也这样想。
  后来,我们都有经验了,才明白老文康那天晚上,是无能为力,并非怜惜她。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坏男人。光蕙日后不肯承认受骗,是她无法接受自己被这样一个男人骗倒。世上并没有他曾经以为的那种超凡脱俗的爱,因为男人办不到。
  在芭堤雅的最后一天,我们大伙儿在海滩吃露天晚餐。我仔细地重新研究老文康。他已经五十五岁了,染过的头发这几天给海水漂得褪色,露出原本花白的颜色。脸上久经日晒,堆满皱纹,腰间挂着两堆多馀的赘肉,脸孔一贯地严肃,可是我已经不怕他了,因为我知道他和光蕙的事。光蕙爱上一个那么老的男人,真是难以想象。而老男人在我们中间,显得很快乐,他要在掉落衰老的黑洞前,抓住一个青春的躯体。
  那一夜,我们一起唱歌、跳舞。迪之带来了林正平的新歌,那首《没法忘记你》是讲一对男女分手的,听得最感动的,是光蕙。
  我举杯说:「友谊永固。」
  在歌声中,我与七年的中学生活分手。
  回到香港不久,A-level  放榜,我中文和历史拿了A  ,报读港大中文系。光蕙的成绩不大理想,只能报读理工,都是给老文康累的。但,迪之的成绩令我很意外,她统统不及格。
  「再考一次吧!」我说。
  「不!不想再考一次,没意思。」迪之说。
  其实如果迪之在那几年没有谈恋爱,她的成绩应该不至于那样差,又是给男人累的。
  「恭喜你,程韵,你是大学生。光蕙,你也好,理工很难考入呢。」迪之说。
  我和光蕙都不懂说什么好。
  乐姬也报了港大。丽丽读师范,她想做体育教师。小绵的成绩也是差强人意,她报读护士课程。欣平去英国升学,青荷的成绩最好,但她们一家人要移民美国。
  迪之决定工作,她进入乐音唱片公司当秘书。乐音当时是一间中等规模的公司,歌星不多,但每个人都有知名度,也很有特色。乐音的皇牌正是红透半边天的林正平。我们听他的《没法忘记你》听得如痴如醉。
  迪之每天都向我报告,她那天遇上哪一位歌星。对于这份工作,她兴致勃勃,使我稍为安心。某一天,终于让她认识林正平。
  「他真人跟上镜一样迷人,还跟我聊天呢,一点架子也没有。」迪之兴奋地告诉我,她好象给林正平迷住了。
  「听说他是同性恋的。」我说。
  「别人诬蔑他罢了!听公司里的人说,他有一个十年的女朋友,只是对方一直不曝光。」
  一个月后,林正平在红勘体育馆开演唱会,迪之替我们拿到前面的座位。演唱会完了,还有本事带我和光蕙到后台跟林正平合照。在林正平的休息室里,我看到一个没有化妆的女人默默替他整理服装,那个大概就是他背后的女人,那个女人毫不起眼,要配林正平,她还差很远。不过漂亮的女子也许无法忍受那种委屈。
  一天晚上,我跟迪之吃饭,半途,她的传呼机响起,她覆了电话回来。
  「林正平传呼我!」迪之笑得相当甜蜜,林正平竟然在晚上传呼她,证实她是个十分有魅力的女孩子。
  「他找你干什么?」
  「他说刚刚录完音,问我有没有时间跟他喝杯茶。」
  「他找你喝茶?」我觉得事情不简单。
  「或者……或者他喜欢我,他女朋友这么丑!」迪之似乎准备接受追求。
  「结帐吧,林正平现在来接我。」
  我目送迪之坐上林正平的保时捷绝尘而去。她已经离开邓初发很远了。可怜的救生员。
  深夜,我接到迪之的电话。
  「我们在浅水湾漫步,他还牵着我的手呢!」迪之兴奋地告诉我。
  「那邓初发怎么办?」
  「我告诉他,我今天晚上跟你一起。程韵,我越来越发觉,一个人一生中不可能只得一段爱情。」
  「但邓初发是你的初恋。」
  「他是我第一个情人,因此即使我离开他,也不欠他什么,我已经把最好的东西给他。」
  女人喜欢把自己的贞躁当成礼物送给男人。
  那一夜,迪之首次向我承认,她和邓初发有肉体关系,而且发生在相恋半年之后。她一直没有告诉我,是因为我没有男朋友,我不会了解。
  「你快点找个男朋友,你便会明白,男人爱你,便要跟你做那件事。」
  当时的我,突然有一种很滑稽的想法,二十岁的我,仍然是处女,着实有点难堪。
  「你喜欢邓初发,还是林正平?」我问她。
  「我不知道……」
  当她答不知道,她跟邓初发的爱情已成过去。一个救生员,即使后来是一间体育用品公司的小股东,凭什么跟天王巨星林正平较量?迪之的虚荣,我完全明白。一个高高在上的男人,竟然向她展开追求,她注定逃不掉。
  一个清晨,迪之告诉我,她跟林正平做了那件事。
  「在哪儿?」我问她。
  「在他的保时捷上。」
  迪之决定跟邓初发分手,不断逃避他。
  邓初发天天晚上在迪之家楼下守候,要看看她是不是交上新男朋友,一天晚上,迪之终于忍无可忍向他提出分手,他竟然掴了迪之一巴掌。
  「你有还手吗?」我问迪之。
  「没有,我要他欠我。他掴了我一巴掌,我对他,连仅馀的感情都没有了。」
  两天后一个晚上,邓初发请我吃饭。
  我在餐厅见到他的时候,他很沮丧。
  「你一定知道迪之的新男朋友是谁?」
  「你不要在这个时候逼她。让她冷静一下,也许她会回到你身边。」
  「不会了!她不会回来了!我掴了她一巴掌!」邓初发惨笑。
  一个有八块腹肌的男人竟然伏在桌上嚎哭起来,爱情把他的尊严夺走。
  他掏出一个粉红色的信封给我。
  「我写了一封信给迪之,你看看。」邓初发把信递给我。
  「我怎好意思看你的情信。」
  「不!你看看,如果能感动你,便能感动迪之。」
  「迪之比我铁石心肠。」
  我开始阅读他的情信。虽然他那么难过,但,但我想笑!他的情信,写得十分差,字体丑得象小学生不在话下,文笔又差劲,共有十三个错字,还想去感动一个女人?我不敢抬头看他,我怕我会忍不住发笑。他该多读点书。
  「怎样?」他问我。
  我很努力找出一些东西来称赞他:「你的感情很真挚。」
  「你可不可以替我写一封,我知道我写得不好。」
  第一次有人托我写情信。
  「我不能代你写,我不想欺骗迪之。」
  邓初发捉着我双手:「我求求你,帮我这一次。」
  我觉得他太可怜,答应了他,替他写了一封情信,他自己抄了一次后,送去给迪之。
  三天后,我接到迪之的电话,她泣不成声。
  「什么事?」我问她。
  「我看过邓初发写给我的信,很感动。」
  一封赚人热泪的情信,并不能挽回一个女人的心。邓初发却不明白。他以为我替他写一封情信,便能令迪之回心转意。迪之也太糊涂了,她跟一个男人相处五年,竟无法分辨他有没有写那封情信的才情。
  邓初发的情信只能换到最后一次见面。邓初发约迪之在铜锣湾那间简陋的马来亚餐厅见面,那是他们初次约会的地方。他期望用旧情留住她,可是他不知道,迪之跟林正平去浅水湾餐厅、雅谷和卡萨布兰卡,两个人吃饭,要数千元。迪之不再喜欢那种马来亚餐厅,人不能走回头路。
  「我不能再见他,我见他一次,便更加讨厌他。我宁愿留一点美好回忆。」迪之说。
  当然,失败的男人,还有什么魅力?邓初发不该出来献世,如果他躲在暗角,黯然神伤,还能赢得一点同情。
  在跟迪之见面后的第二天晚上,邓初发来找我。
  「谢谢你替我写情信,虽然没有什么结果,我还是想谢谢你,我决定回去南丫岛。」邓初发说。
  伤心的邓初发回到老家去,他履行诺言,没有再蚤扰迪之。迪之却对我说:
  「我有点挂念他。」
  「你不是挂念他,你是可怜他。」
  因为女人先抛弃男人,所以,她可以升上上帝的宝座来怜悯他。邓初发正是受不住这种怜悯,所以宁愿躲起来。
  「你会爱上他吗?」迪之笑着问我。
  我有点愕然,她竟然怀疑我会爱上邓初发。她太自大了,她以为即使她弃如敝屣的男人,都是一个配得起我有馀的男人。而且当时我还没有男孩子追求,而她先有邓初发和天皇巨星林正平。我有点愤怒,想告诉她,即使在五年前,我也不会选择邓初发,何况今天?
  「跟你说笑罢了!」迪之看见我有点愠怒,拉着我的手。
  当然,我知道她不是说笑,她觉得自己上岸了,很想做一件善事将邓初发推给我,或者将我推给邓初发。我才不会爱上一个连我的好朋友也不要的男人。
  光蕙来了,刚好打破我和迪之的困局,我们三个人,很久没有一起吃饭了。
  「我们的未来测量师很忙吗?」光蕙在理工读屋宇管理及测量系,迪之有点妒忌光蕙可以考上大专。
  「谁说的?我替学生补习呀,今天收到薪水,可以请你们吃饭。」
  「不,你和程韵还在念书,这顿饭该由我来请。」迪之说。
  「好,我不跟你争,你现在是林正平的女朋友啊,手头阔绰得多了。」光蕙取笑她。「听说邓初发回南丫岛去了。唉,男人都是可怜的动物。我也挂念老文康。」
  「邓初发和老文康不同,老文康对你不是真的,毕业后,他没有找过你!」我说。
  光蕙的脸色突然变得很难看,我知道我说错了话。迪之伤害了我,我伤害了光蕙。
  光蕙对老文康的感情很复杂,她爱他,可是也怀疑他是否欺骗自己。但怀疑他太痛苦了,到不如相信他。
  「老文康对我是真是假我自己最清楚。」光蕙咬着牙说。
  「那最好。」我说。
  「程韵不是这个意思,她关心你。」迪之对光蕙说。
  我没有表示同意。向光蕙道歉,我下不了台,我心情也不好。
  「老文康寄过一张卡给我。」光蕙说。
  「他说什么?」迪之问她。
  「问候我,我和他,打从开始,便知道没有结果,我们相差三十六年。」光蕙说。
  「林正平也有女朋友,我和他的事,不能让他女朋友知道。」迪之说。
  「那种偷偷摸摸的感觉,很刺激,也很痛苦。」光蕙对迪之说。
  「也许正是由于这种偷偷摸摸的感觉,使我们相聚的时光更快乐。」迪之告诉光蕙。
  她们把我摒出局了!两个情妇在抒发当情妇的感受,好象情妇是世上最伟大也最伤感的身份。
  「一个女人,一生之中,无论如何要当一次第三者。」迪之说。
  「是的,做过第三者,才会明白,爱一个人,是多么凄凉。我们想要的人,并非常常可以得到。」光蕙说。
  「一对一的爱情太单调了。我和邓初发曾经有过快乐时光,我们在床上调笑、接吻,以为理所当然。但,跟林正平一起,即使只是接吻,我也会血脉沸腾,想得到更多。他令我觉得自己象一个女人,一个想偷情的坏女人。」
  「你现在的样子很姣!」我揶揄她。
  我跟迪之一起乘车回家,电台刚好播放林正平的新歌。
  「你留心听听,这首歌很好听!是一位新进填词人写的!」迪之说。
  「有几多首歌,我一生能为你唱,从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岁月……
  该有雨,洗去错误的足印,该有雪,刷去脸上的模糊……」
  林正平唱得很好,不象他以往所唱的那些肤浅的情歌。歌名叫《人间》。
  迪之听得很陶醉,好象林正平单单为她一个人而唱。我有点悲伤,莫名其妙地被歌词牵动心灵。我倚在迪之的肩上,她的手放在我的肩膊上。我们竟然在那一夜,被一首歌,感动得说不出话。
  「填词人是谁?」我问迪之。
  「好象叫林放。」
  第二天早上,起床的时候,我又从电台听到那首歌,无端地伤感。那是一个下着滂沱大雨的早上,雨中的港大并不美丽。我忽然觉得,我并不怎么喜欢那地方。开课一个月,并没有找到一个跟我特别投契的人。读中文系的人,并不活泼。下课后,他们都忙着去替学生补习。我最不能忍受替那些小白痴补习,我没有那份能耐,我会杀死那些补习老师讲解三次他仍不明白的小白痴。我参加过两次女排的练习,那群女孩子都是高傲的波牛,技术不好,却很自信,很排外。我决定不参加。在校园里,我偶然会碰到乐姬,常常有一群男孩子包围着她,听说他们选了她做港大校花。
  班上女孩子比男孩子多出六倍。十个男孩子都面目模糊。
  上唐诗讨论的时候,第十一个男生闯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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