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感官的人

( 本章字数:8452)

                 1 手

  一个人空荡荡地垂着两只手,是一种耻辱。每个人都明白,上帝让人腾出两只手,单用两条腿走路,不是要人游手好闲的。于是手的悲喜剧开演
  文明的成毁,其实都可归因于对两只手进行安置。创造和使用工具,靠两只手;行凶杀人,也用两只手。耶稣为信徒摩顶祝福,是圣洁的手,因此彼拉多把这手钉在十字架上;犹大为苟活而攥紧钱袋,是肮脏的手,因此达·芬奇把这手画进壁画之中。
  争夺天下看“鹿死谁手”,背后捣鬼要“上下其手”。孔子一度被称为“吹鼓手”,佛祖通常捏着个“兰花手”。大丈夫狠心“下毒手”,小家子存心“打偏手”。叫“一把手”的却多两只手,一只是“帮手”,一只是“助手”,合起来是“左右手”,倒仿佛有三只手。但真正叫“三只手”的却并非多一只手,万一不小心“失了手”,倒常常“留一手”。
  刺客叫做“青手”,党徒称为“黑手”;手无寸铁是“赤于”,身无分文叫“白手”:倒是色彩纷呈。落第秀才替别人进考场,叫“枪手”,但没有人拿着枪;无论贵贱都自己上厕所,叫“净手”,但多数人却不洗手:可谓名不符实。
  有人发现,四方人行礼握别人的手,中国人作揖握自己的手,似乎有些奥妙。我觉得还可以补充。女士们跟人握手,只是伸出手来让别人握;而歌星们最不懂礼貌,偏偏老是握着自己的手——但好像跟歌星的国籍无关。说到中西差别,似乎穿西服的人更喜欢背着手,这样显得傲慢或神气;而穿长衫的人更愿意袖着手,这样显得谦恭或颟顸。但一概都是跟手过不去,不让手闲着。
  人类变着法儿跟手为难。人们打小时候起就用牙咬指甲,用嘴吮指头;武装到牙齿,心理学家却说是爱欲的表现。长大后人们用挫刀挫指甲,替指甲抹得血红,把手弄得像个小丑;但这样真刀真枪竟不算虐待,反而是优待。人们给手指箍上一只小小的金属圈,勒得手指血脉不通、奄奄一息,却是为了求爱或求婚。如果敬酒不吃,就用两只稍大的金属圈把两只手腕一铐,请你进班房!这下可好,把你的十个手指夹在抄子里,拶得你七佛出世;给你的十个手指扎进竹签子,扎得你灵魂出窍。但恶名还得让手背着,折磨手的手,是“捕手”,是“阿手”,是“凶手”,是“刽子手”。
  一部文明史,就是手的劳作史,手的血泪史,手的受虐待史,手的遭迫害史。手替人创造了文明,带来了自由,人却不愿文明地给手以自由。虽然手所创造的机械手已经解放了全人类,手却没有最终解放自己。

                 2 脚

  梁山好汉骂人很讲究细节的真实:“兀那鸟人!”因为人确实与鸟类有一点相似:只有两只脚。这是孟老夫子也肯定的:“人之异于禽兽者几希!”把禽放在兽之前,并作毫无道理。
  脚是最受压迫的阶级,所以总是挨骂。《梨俱吠陀》中唱道:“婆罗门是大梵的嘴,他的双臂成为刹帝利;他的两腿即是吠舍;从其双足生出首陀罗。”首陀罗是最低的种姓,与脚正好般配。贡献最大的,往往地位最低下。这是历史的通则。
  骂人没好口。以脚取譬骂人的,大多没什么道理。大个子是“长脚鹭鸶”,小个子是“矮脚虎”;一禽一兽,还算符合孔孟之道。但手艺精的既然叫“三只手”,手艺不精的,总不该怪脚不好吧?却叫做“三脚描”。“三脚猫”干出来的手工活自然不会好,但脚却黑锅背到底,叫“落脚货”。拍电影演活剧,剧本是首要的,却说是“脚本”,倒好像剧作家是用脚写作的。唱戏扮不同的人物,主要是脸谱不同,说“脸色”不同还比较合理,却说是“脚色”不同。再苦再累的活总是于干的,却称苦人是“脚夫”。教皇算是足够尊贵了罢,但信徒只配吻他的脚——似乎连他也认为自己尊贵的脚是低下的。
  爱上一个人,有歌唱她的眼耳鼻舌身意的,可除了陶渊明的《闲情赋》写过一句“愿在丝而为履,附素足以周旋”,没有人歌唱过爱人的脚。但仅仅这么一句,竟使五柳先生受了一千多年的诟病,被认为是他一生的重大失足。
  有一句格言很适用十脚:“小的就是好的。”这算得上是个好的注脚。天然的小脚确实很美,比如赵飞燕,脚小得可以在掌上盘桓起舞。但这是可遇不可求的事情。一旦强求,要人定胜天地改变脚的天然大小,就不好了,就不美 庄子悦:“凫胫虽短,续之则忧;鹤胫虽长,断之则悲。”但有些人禁不住对小脚的偏爱,还是要把女孩子的两只脚用死力缠小。其浪费布匹、制造异味都不必说,最主要是违反了力学原理:人为了腾出两只手,已经迫使两只脚承受了加倍的负担,而且两点支撑一个物体已经不如三点稳当,竟然还要违反自然地缩小两只脚的支撑面积,可谓不智之极。缠脚遗毒流播之广,连阿Q爱上吴妈时也叹道:“什么都好,就是脚大大。”照理女孩子大生脚小,该是求之不得的大好事吧?却也要挨一声骂:“小蹄子!

                3 眼睛

  眼睛是人类最主要的感官,列“眼耳鼻舌身意”六根之首。据说上帝创世的第一件事就是为眼睛创造了光。中国的创世神话更把日月与人的眼睛直接联系起来,盘占“垂死化身”,“左眼为巴右眼为月”。
  路人不慎冲撞发生争执,总是指着对方的鼻尖痛骂:“你瞎了眼睛!”——诅咒别人的眼睛瞎掉,而不诅咒其他感官,可见眼睛多么重要。
  夫妻之间偶尔发生口角,总是捶着自己的胸口痛哭:“我瞎了眼睛!”——宁可自己的眼睛瞎掉,也不肯承认智力低下,可见爱情依然存在——因为爱神丘比特就是一个瞎子。
  男人用眼睛恋爱,女人靠鼻了恋爱。虽然男人的眼睛像丘比特一样不牢靠,即使他戴上眼镜,由于鼻子受到两面夹击,他的嗅觉依然不会灵敏,再说各种香水早已混淆了是非——上当受骗是常有的事,所以男人用眼睛挑选的妻子,大多不能给自己带来幸福。
  而女人一般不愿读太多的书。不得已读一点,把眼睛读近视了,又偏偏不肯戴眼镜,这样鼻子没有沉重的负担,正好用来细细品味,所以女人用鼻子挑选的丈大,大多能给自己带来幸福。
  要知道眼睛的重要,必须了解盲人的痛苦。美国女作家海伦·凯勒又聋又哑又盲,但是她最希望得到的是视觉,她用笔向上帝呼告:“给我三天视力!
  有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似乎对女人特别重要。因为女人眼睛的口才一般要胜过嘴巴。哪怕她是个哑巴,她的眼睛照样能滔滔不绝地说话,而又没有长舌妇的恶名。
  男人没有视力有时候甚至是天才的标志。比如希腊的荷马擅长吟唱,巾国的师旷精通音律。最不济的,至少可以在街头替人算命。

                4 鼻子

  据说鼻子之美空前绝后的埃及艳后克丽奥帕特拉,为自己挑选了两个罗马统帅:恺撒与安东尼。虽然她把自己的占老王国做了陪嫁,但也不算太赔本——他俩都为她的鼻子而死!帕斯卡尔说:“如果克丽奥帕特拉的鼻子生得短一些,那么整个天地的面貌都会改观。”
  在历史与埃及差不多同样悠久的印度,女人同样了解鼻子的重要性,于是她们索。吐把本该戴在于上的戒指,都戴在鼻子上
  中国人把最崇拜的祖先称为“鼻祖”,大概因为祖宗的鼻子是最经久耐用的器官:中国人不敢断定祖宗死后是否真的有灵魂,但却坚信祖宗的鼻子一定能闻到冷猪肉的香味。这或许部分是由于中国人活着时鼻子长期休假,所以对茅坑之类各种恶臭能够完全做到置若罔“闻”。甚至为了味觉的香喷喷,让鼻子忍受臭豆腐霉干张;为了意识上的香艳艳,让鼻子忍受女人的裹脚布。
  中国人活着的时候,鼻子的正常功能既已完全放弃,鼻子只好转业,专门用于表达轻蔑和傲慢。道学家看到美女,除了赶紧眼观耳鼻观心(长期训练出来的特异功能)收煞心神以外,等到缓过一口气,就鼻子一歪:“哼!臭美!”野心家充分估计到中国人的鼻子训练有素,于是决意肆无忌惮地永久污染他死后的空气:“哼!不能流芳百世,宁可遗臭万年!”

                5 嘴巴

  嘴巴是人的感官中兼职最多的:它的本职工作是吃饭,但也同时兼顾说话。专业演说家在占代可以进元老院,在现代则可以竞选总统。普通人说话没这么大好处,顶多不过混口饭吃和打发日子。但两者有时候是一回事。比如吃开口饭的教师,就被誉为“人类灵魂工程师”——旨在表彰他们用灵魂流水线造出了无数一模一样的标准化头脑。窃以为,假如教师是“人类灵魂艺术家”,或许其产品乃至整个世界会更加丰富多彩一些。
  动物的嘴用于进攻敌人,人嘴的这个职务已经交给了高举武器的手,嘴巴则专门负责和平地抒睛——个别武装到牙齿的返祖现象不在此例。我不反对把野兽的吼叫和鸟儿的鸣叫称为说话或者唱歌,但要么算唱歌,要么算说话,不能两样都算。而人的嘴既能够唱歌,也能够说话,甚至唱着说话。所以动物的说话或唱歌意义容易判断:野兽的吼叫难听,鸟儿的鸣叫好听。而人嘴发出的声音就比较复杂:有人唱的比悦的好听,有人悦的比唱的好听。
  动物的嘴用于撕咬敌人,人嘴的这项劳作已经减轻为啃咬煮烂的肉骨头,由于职务过于轻松,为了防上嘴巴的功能退化,人类用互相啃咬自己的爱人来加强锻炼——顺便用自己的舌头替爱人刷刷牙。这样做的好处是明显的:两个人的唾液具有双倍的杀菌作用,有利于双方的身心健康。
  接吻毕竟只是嘴巴的业余爱好,照理不该喧宾夺主。然而正如对业余爱好的热情往往超过对本职工作的热情,接吻几乎成了嘴巴最主要的功能。除了犹大之吻,几乎很少有人会拒绝别人的吻。不过听说妓女是拒绝与客人接吻的,因为对待本职工作不该过于感情用事。如果有人几天几夜不吃饭而只顾接吻,可以相信决非因为爱得废寝忘食,而只是为了打破吉尼斯记录。

                6 耳朵

  读《新约》福音书,耶稣常说:“凡有耳朵的就应当听!”听什么?听福音。福音就是耶稣的话。耶稣非要别人听他的话,别人不但不听,还指控他犯了僭越的罪,因为他没有这样的权柄。于是耶稣被钉上了十字架。三干大干世界,可听之音多乎哉!为什么非要听你的?且焉知福音非祸音邪?试询之智者老庄,必曰:“听天籁。”再问问仁人孔孟,必曰:“听雅乐。”儒道两家皆主张无言之教,故与耶稣异趣。他们没人宣称自己握有非要人听的权柄,所以都没有死于非命。
  然而奇怪的是,中国的圣贤大哲如此谦退,中国的沧夫村妇们却僭越得可笑。每每在街头巷尾听到他们教子训女的断喝:“听话!”我非常纳闷:听谁的话?听他或她的话?难道他们自信有与耶稣一样的权柄 耶稣的话本来很值得一听,但就连他也确实没有非要人听的权柄。任何人都没有!
  再细细一想,沧夫村妇们并没有这份自信。因为他们要子女听的话,实在并非他们自己的话,而是他们从爹娘那里听来的,他们的爹娘又是从老爹老娘那里听来的。每个教导人训斥人的人都很清楚,他们自己就从来不听自己爹娘的话。
  其实是否照听到的话那样去做已不重要,每一代人只须听来,记住,传下,加入一个祖祖辈辈、千千孙孙的传话接力赛。至于传的时间过久,这些有口无心、光说不练的古训,早已霉味十足、臭气熏天;或者传的空间太远,那些姑妄听之、姑妄传之的老调,传着说着已成了神话——没人去操这份闲心。
  当每个人父母归天,不再耳提面命要他“听话”时,他很有一种失落感。于是他开始想尽办法听别人不想让他听到的恬,为此他甚至不惜在寒冬腊月赤着双脚躲在人家的窗下,直到女主人兜头烧下一盆洗脚水,他才鬼鬼祟祟地逃之夭夭。然后把听来的话习惯成自然地记住、传开,但是绝口不提被泼一头洗脚水的事,倒把别人弄得满头雾水。但听的人既听之,则传之,照样唾沫飞溅、普降雨露。不过由于没头没脚,传着说着就成了鬼话;而且水份太多,这些教外别传当然不能传之久远,太阳一出,就云消雾散。

                7 皮肤

  很少有人知道,皮肤也会饥饿——假如它缺乏最低限度的爱抚。更少有人了解:忽视皮肤的需求,会遭到严厉的报复。
  皮肤饥饿的人紧抱自己,急速地上下搓动。然而,指尖的皮层兴奋与身体的皮层兴奋同时传达到大脑,紊乱了他的快感。
  皮肤饥饿的人抓破自己的皮肤,宁愿皮肤痛苦,也不肯让它麻木——他要皮肤保留敏锐的感觉,等待那只创造奇迹的手。
  皮肤饥饿的女人让狗或猫的舌头舔自己的皮肤——这是猫狗成为最受欢迎的家畜的隐秘原因。之所以隐秘,并非由于不可告人,而是由于人们一贯太轻视皮肤。
  皮肤饥饿的男人用针刺破自己的皮肤,涂上各种颜色,织上皮肤如销甲的龙蛇、鳄鱼之类的花纹。受伤的他,从此拒绝任何人对他皮肤的亲近和爱抚2但在这种需要突然爆发时,他就可能强行袭击女性。
  人类的大部分需求,往往可以自己独力解决。只有皮肤的需求无法自给自足。只有别人的抚摸才能带来快感,正如只有别人的呵弄才会痒痒——上帝这一设计的意图,就是要让人们互相需要。一个人的皮肤,永远渴望着另一个人的皮肤。正如饿汉的嘴巴,永远对着别人的饭碗。然而足够一个人吃饱的饭,两个人就吃不饱;而两个皮肤极度饥饿的人,却可以同时喂他对方的皮肤。
  有人说,物质的食粮吃完就没了,精神的食粮却越吃越多。皮肤正好介于两者之间,介于灵与肉之间——灵与肉,就隔着这一层薄薄的皮肤。过于忽视和过于重视皮肤,都会使灵与肉无法达到真正的和谐。
  经常得到揉搓的皮肤不易起皱,经常得到爱抚的皮肤熠熠闪光。哪怕是起茧的手,也能够让皮肤饱餐一顿;哪怕是不善言词的舌头,也能够让皮肤陶醉得微微泛红。爱人的手是最好的护肤霜,爱人的舌头是最佳的润肤膏,爱人的唾液是皮肤的玉液琼浆。忽视皮肤的需要,最终将使人变成卡夫卡笔下的格利高里——一只皮肤变成铠甲的大甲虫。人只是一具皮囊,因此要尊重皮囊。

                8 身体

  很久以来人类一直藐视身体,甚至把身体当成了心灵的敌人。人们认为,当你的身体健康时,你的心灵是不够健康的。但人们忘记了,当你的心灵被误以为健康时,你的身体更不会健康。
  人们违心地歌颂身体的畸型,歌颂卡西摩多;人们违心地贬斥身体的优美,贬斥艾丝美拉达。
  大部分贬低美女的男人,都没有得到过美女青睐——我也没有得到过美女的青眯,但我不会因此而贬低美女。
  大部分贬低美女的女人,都是身体丑陋的女人——但是无论男女,都不应该以自己的得失来左右自己的是非标准,更不应该由此而故意颠倒黑白。
  然而,卡西摩多为什么不爱身体丑陋的女人,却要爱上身体美丽的艾丝美拉达 不想亡国的帝王们为什么不爱身体丑陋的女人,却要大费周折广选“祸水” ——丑陋的女人可从来没有被称为“祸水”的荣幸。
  对身体和心灵使用两种不同的判断标准,是“文明人”最普遍的痼疾,是男人对女人的“阳谋”。女人很少身心对立和人格分裂,男人则多多少少被自己的肉体和灵魂撕成了两片——即使是那些得到美女倾心相爱的男人,也在假撇清地打击美女,以便证明他的灵魂纯洁和道德高尚。
  无论现代人对异性的身体多么心情矛盾,现代人对自己的身体却给予了不必要的过度关注。西方的健美运动,中国的进补运动,都是上帝死后现代人失魂落魄的表现。身体只是生命的逆旅、灵魂的驿站,而并非人类真正的安身立命之所。某些苦行的古人,曾经像用旅馆中的床单擦皮鞋一样,欲把身体糟蹋之而后快——这固然是不足取的极端,然而少数纵欲的现代人则走到了另一极端,把暂住的旅馆当成了真工的家园,把身体的欲求当成了上帝的旨意。
  经验告诉我们,对任何事物的过度关注,都会导致事与愿违的强直性痉挛。身体的无病呻吟,与灵魂的无病呻吟同样可笑。而且所有的无病呻吟,最后都会变成货真价实的有病呻吟。

                9 头发

  头发被佛教徒称为三千烦恼丝,所以出家人除了六根清静之外,还得把头发剃掉,以可二大和尚的脑瓜是寸草不生的沙漠,任何杂念都不会长出来。不剃头的善男信女可以戴发修行,而且留着烦恼丝,等于留青彻悟“烦恼即答提”的活教材。此话的最好证明是苏秦,他最早发明了把头发挂在屋梁上读书的方法,于是烦恼转化成菩提,他成了身佩六国相印的大策上,开创了战国策时代,小骂人帮忙地促成秦始皇统一了中国,为大一统的中国历史留下不少“菩提即烦恼”的难题。我猜想,发明发明,大概就是头发能够带来光阴的意思罢。欧洲上等人为了表示自己作常“菩提”,于是戴上一大蓬假发,表示自己“烦恼”极多——据说是在忧国忧民。现代人知道假烦恼并非真菩提,于是都不再戴假发。惟有现代法官为了表示自己判案时运用了足够的真“菩提”,所以依然戴着假“烦恼”。至于这些葫芦僧的乱判葫芦案给别人带来了多少真烦恼,就管他娘
  与男人出家剃头相反,姑娘出嫁却要绞面或者叫开脸,用一根棉线把脸上的汗毛除光。因为留着汗毛会给她带来许多烦恼。可见不管男人出家还是女人出嫁,都要除掉杂草。与之相类,善男佞佛就烧掉一根手指(有个八指头陀比别人多烧了一根,结果名声大噪),信女获男就绞下一绺青丝相赠。
  现已不知其学说的杨朱,留下了“拔一毛以利天下而不为”的名句,被认为是“一毛不拔”的自私自利的典型。殊不知他还有“倾天下以利己一毛而不为”的另一名句,似乎不能笼统地完全否定他。可见毛发问题并不那么简单。
  最古怪的是满洲人,他们既不把头发全部剃掉又不全部留着,而把自己的脑袋弄成了阴阳对峙的太极图。剃掉的半边代表阳,所以与大和尚一样光溜溜;不剃的半边代表阴,所以像大姑娘一样扎条大辫子。这种阴阳哲学十分费解,因此他们人主中原时,不是在发明了阴阳学说的汉人头上剃头发,而是剃掉了许多弄不懂这种半阴半阳文化的汉人的头。
  现代男人出门,总要刮刮胡子,以便自己在女人面前刮刮叫。只有艺术家们还留着大胡子。自从女权运动兴起后,男子汉惟恐自己雄风不再,纷纷开始贴假胸毛,因为这是唯一不违反奥林匹克反兴奋剂条例,而能够立竿见影地炫耀雄性激素的方法。而女权运动兴起后,女人们惟恐男人们看不懂她们的眉目传情,纷纷回起了假眉毛,贴起了假睫毛,算是给自己默默的心声,装上了扩音器。

                10 超感

  有些介乎人与神之间的特殊的人,完全不信仟自己的正常感官,却自以为有神秘的超感能力——属于上帝赋予的非凡感官。只有特来拯救世界(毁灭世界是另一种拯救方式)的伟人圣人,才有这种先知先觉的神通。先知孟于有一段很好的自白:“大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所谓“动心忍性”,就是用苦、劳、饿等方法,使他正常的身心感官完全失灵;所谓“增益其所不能”,就是让他具有常人所无的先知先觉的超感。
  训练这种神通的方法,据孟子介绍说,是“养浩然之气”。这属于一种特殊的气功,我没练过也不想练。练这种功夫的另一方法是辟谷(即不吃饭或曰不食人间烟火),练成的标志是像乌龟一样用脚趾尖呼吸。庄子则认为是用脚后跟呼吸,属于另一流派,佛教徒则认为还有用耳朵看、用鼻子听等种种神通,儒家的天人感应学派则认为可以像刘备那样,用眼睛看到自己的耳朵,双手垂到膝盖以下像个返祖的长臂猿。总之,练就超感的人将成为“不学而能”者和“生而知之”者。至于上述那番让自己的正常感官失灵的修炼是否算“学”,没人知道。当然,这种“学”确实与正常的学不同,因为据说,“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求学的人总是使自己的感官更敏锐,求道的人却是使自己的感宫更迟钝。方向相反,确实不宜称之为“学习”。
  有人争辩说,连老鼠都有超感,万物灵长的人为何没有?确实,地震和沉船前,老鼠会逃出屋子或逃上岸来。但我相信老鼠一定是实实在在地感觉到了某种我们人类没有感觉到的信息。正如一个看见闪电的人能预知必将打雷一样,老鼠所感知的地震前的信息,相当于打雷前的闪电。所有的超感,可能是我们尚未找到其规律,也可能是已知道规律但不知为何有这规律,但真正的解释一定是科学的,所以哈雷能准确地预言彗星七十六年后必定回来。科学是能够解释超感的唯一根据。任何超感一旦与科学无关,就不过是不术。一切科学知识都能够重复验证,只有科学才能预言,下一次验证时一定如此,或一定不如此。囚此,一切科学都是超感木,一切懂得科学的人都具有“超感”。
  科学使人类能够看得更远,科学使人类能够听得更清。科学使人类看见了红外线,科学使人类听见了超声波。科学加强了人类“昏暗的感官”(柏拉图语),科学是人类最伟大的超级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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