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在风雨中昂起头

( 本章字数:3308)



    中学的学习生活,在我的成长历程中,其意义也是非同寻常的。在这个阶段,我所学到的最重要的东西就是开始有了“坚定的信念”。

    当我以优异的成绩考取当地中学最好的实验班的时候,我的中学生活开始了。上中学,首先面临的问题是:融合。小学六年的学习生活,在我们的心里打下了深深的烙印,这个时候的我们,必须学会融合到一个新的集体中,如果一时融不进去,在心理上就会有巨大的压力,根本不可能静下心来学习,适应中学生活最快的学生就是那种在学习和生活上都很主动的学生。所以在小学培养一种积极主动的学习习惯,对中学的影响是深远的,与此同时,在中学,开设的课程也会突然的多起来,这让很多同学感到措手不及,甚至对于一些新的课程抱着抵触的态度去学习,我就是在那个时候,对英语产生厌烦情绪的!

    或许是因为个性太强,我对不喜欢的东西,总是不能坦然地面对,所以在刚刚接触英语的时候就很不认真,这种抵触情绪,一直持续到高中乃至在大学也或多或少地受到影响。所以在初中,抱着一个包容而又积极乐观的学习态度去学习是非常重要的。很多在小学学习不错的学生,在初中都因为没有把握好自己,最后就这样被耽搁了。所以走好初中的第一步,完成从小学到初中的过渡是至关重要的。现在想想,我认为初中的学习环境对中学时代的我影响是非常大的!

    当年我们那个实验班,是由最好的学生组成的班级,听老师说,这是我们中学有史以来最好的一个班级。最好的学生配上最好的老师,在平行的五个班里,我们的身份似乎有点特殊,这让其他班的同学很不满意,于是总有别的班的同学到我们班滋事,同时因为班级的教学实力配得强,很多干部子弟在成绩不合格的情况下,进入这个班,一些坏的风气和习惯不断地影响着这新的班级。时任班长的我每天把精力投到处理这些琐碎的小事上,校园里打架现象层出不穷,当时中学的校风很不好。班里的学风也很浮躁,我不能安心投入学习,我开始变得浮躁起来,以前的好习惯也慢慢被这样一个环境所吞噬,在痛苦中,我足足挣扎了一个学期,第一个想法是:再也不想这样过了。于是我又想回到家乡。

    回家的想法被父母坚决否决。他们认为农村的生活质量、教学环境都比不上城市,所以不同意。唯一支持我的,就是那个上小学的弟弟!那时,在我看来,生活艰苦,我不怕,我怕的是一个浮躁的环境把我六年的好习惯无情地吞噬,父亲最后说,征求我班主任的意见。那个春节,我和父亲一起去班主任家拜年,听了我的想法,他很反对,坚决不让走,而且说,以现在的状态考中专肯定没有问题。

    我不想在这里继续学习,我无法抵御这里的诱惑,我想去一个简单、淳朴的地方安心地学习!于是在一片反对声中,我离开了生活六年的兰州,再次回到我阔别已久的家乡,看到奶奶时,我激动得哭了,这么多年了,家乡依旧没有变化,唯一变了的是,奶奶那饱经风霜的脸上爬满了更多的皱纹,清新的空气、奶奶久违的笑容,这让我心里特别舒服,回到家乡,我一身轻松。

    就这样,我又在家乡上学,为了证明自己不娇气,两年半的时间,每天40公里的山路,我不论刮风还是下雨,都骑着自行车来回地奔波。就这样,我在家乡读了两年半的初中,学习成绩一直是第一名!我很喜欢和家乡的同学在一起学习,我们一起上学,一起回家,除了路远,教学条件差,我真的找不出来那里还有什么不好!记得我第一次走进班里的时候,老师的讲桌是3条腿,而我同桌的凳子是两条腿,我的凳子和桌子是舅舅单独给我找的。冬天,那里没有暖气,也没有煤炭,有的只是在深秋的时候,我们一起手工制作的煤砖,所以冬天的时候,在那个用泥土做成的火炉里,燃烧的是我们亲手用泥土和煤碴做成的煤砖,还有我们在那个时候的激情和梦想。每次风大的时候,教室里就弥漫着浓浓的烟雾,这个时候唯一的办法就是打开所有的门窗,寒风阵阵袭来,真的渴望这个冬季早点过去。艰苦的生活、学习条件,让我倍加珍惜我所拥有的亲情和友谊。于是在两年半的时间里,练就了我不怕吃苦、敢于坚持、面对困难不后退的坚定品质。这样的锻炼,坚定了我对自己、对生活、对人生的想法。在那段日子里,我明白和想通了很多道理,在这个世界上,唯一能帮你的人,只有你自己。所以求人不如求自己,在一个人成长的路上,总会有一段路很不好走,我希望这段路来得早一点,这样会更有助于我们的成长。所以我认为,初中对我最大的影响在于,我开始认识自己,开始坚定自己的想法,并不被周围的一切所影响。我吃苦耐劳的品质就是在这个时候形成的,同时也产生了想考大学的最初梦想。

    奶奶无私的爱,同学真诚的帮助,家乡艰苦的生活环境,校园朴实上进的学风,在这样一个环境里,我快乐地成长。我知道未来的道路很宽广,因为我真诚地付出着,从来没有哪个时候像那时那样,感觉前途是如此的光明。

    离开家乡的那一天,来得很突然。在初三的那个冬天,妈妈悄悄来到家乡,告诉我,兰州的学校希望我回去。因为每次考试的成绩都要寄回兰州,所以那里的老师对我的情况很了解,希望我能为学校考个好成绩。要走的消息悄悄传开,同学们都来问我,也很羡慕我,可是他们不知道我有多么的舍不得这里。奶奶那几天心里很不好受,这么久了,我几乎是奶奶快乐的源泉,其实我的心里更难受,但是那个时候的我不再像十年前那样冲动了,这次的离开带有更多理性思考,尽管这样,这次的离别,我的内心更痛苦。我知道,可能至少三年不能再见到奶奶了!临别的前一天,我向老师道别,教物理的金老师为我写了一副《满江红》的中堂,他是兰州大学毕业的,是我们县里有名的书法家,很少给别人写字的,那次为我破例,真的很感动。爷爷让我买些糖果分给同学们,当时有点不好意思,可是还是那样做了。在班主任为我主持的送别会上,我一一给同学们发糖,站在讲台上说话的时候,我第一次哽咽,在蒙眬中,我看到了几个女生悄悄地哭了!那里,留下了我太多美好的回忆——每天上学时清晨的阳光洒在我自信的脸上;傍晚的夕阳映红重叠的山峦,在单车上,我哼着那首《走在乡间的小路上》回家。

    离别的时候,同学们深情的祝福,任课老师、班主任的叮咛让我感到很温暖,走出校门的时候,我特意和班主任一起去向副校长道别,他很高兴,这次看到他,感觉很亲切,记得他对班主任说:“再优秀的学生也要走的,让娃娃走吧,为了他的前途。”

    告别了亲人,我和妈妈一起踏上了西去兰州的客车,就这样离开,走的那么突然,那么匆忙……

    有三年了,没有来过兰州,这里的变化明显要比家乡快很多,还是爸爸送我去的学校,就像当年送我去小学一样,只是这次不像以前那样迷惘,我很自信地敲开教室的门,老师正在给同学上课,让我始料不及的是迎接我的是一阵热烈的掌声!热情的目光让我对这个曾经不喜欢的校园突然平添了几分好感,甚至也淡化了那种陌生的感觉!

    在这个熟悉又陌生的环境里,我又开始了新的学习生活,第一次全年级英语考试,我以第一名的成绩让所有的同学目瞪口呆,因为我离开的时候,英语实在是太差了,但是这个时候的我,单科成绩、综合实力、心理素质都是班里同学所不能比的!在家乡的两年半时间,我的综合实力得到了很好的提升,这让我再次感觉到农村是一个锻炼人的好地方,尤其是在少年时代,在农村学习、生活将非常有利于我们良好品质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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