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第 十

( 本章字数:43681)


  「一」

  「芭蕉」,這裏指芭蕉屬的甘蔗,俗名香蕉。它和同屬的芭蕉是二種植物,但很像,古人常指為同一種植物。

  「二」

  「子有角」,意謂子結成角狀,如豆莢之俗稱豆角之類。

  「三」

  建安,見「橘〔一四〕」注釋「二」。

  「四」

  清李調元《南越筆記》卷十四「芭蕉」記載:「每一花開,必三四月乃闔。一花闔,成十餘子,十花則成百餘子。大小各為房,隨花而長,長至五六寸許。先後相次,兩兩相抱。其子不俱生,花不俱落。」這段話像是參考《南方異物志》作補充的。

  「五」

  清吳震方《嶺南雜記》卷下:「有蕉葛,不花不實,人家沿山溪種之。老則砟置溪中,俟爛,揉其筋,織為葛布,亦有粗細。產高要廣利寶查等村者佳。」《南越筆記》卷五「葛布」:「蕉類不一。其可為布者曰「蕉麻」,山生或田種。以蕉身熟踏之,煮以純灰水,漂澼令乾,乃績為布。……廣人頗重焦布,……每當墟日,土人多負蕉身賣之。長樂亦多蕉布。所畜蠶,惟取其絲,以緯蕉為葛,不為綢也。……焦布與黃麻布,為嶺外所重。」說明蕉類纖維的廣泛利用。甘蕉主榦及葉鞘的纖維可供織布、打繩索等用。「濩」的原意是霤水,這是作漚治講。

  「六」

  「絺」音痴,是細葛;「綌」音隙,是粗葛。下文「則」作「即」字用。

  「七」

  「鵠」是天鵝,頭部有肉疣壅起,即所謂「鵠頭」。大蒜頭也像這個樣子,故稱「蒜鵠頭」。「合柈」是腹部向外凸出的圓形容器。這裏是指自葉叢中央長出的大花叢。

  「八」

  「與吳」,與吳地的芭蕉比較。「吳」,《類聚》引作「蕉」。

  扶留四九《吳錄?地理志》曰(一):「始興「一」有扶留藤「二」,緣木而生。味辛,可以食檳榔。」

  《蜀記》曰(二):「扶留木,根大如箸,視之似柳根。又有蛤,名「古賁」,生水中,下(三),燒以為灰,曰「牡礪粉「三」」。先以檳榔著口中,又取扶留藤長一寸,古賁灰少許,同嚼之「四」,除胸中惡氣。」

  《異物志》曰(四):「古賁灰,牡礪灰也。與扶留、檳榔三物合食,然後善也。扶留藤,似木防己(五)。扶留、檳榔,所生相去遠,為物甚異而相成。俗曰:「檳榔扶留,可以忘憂。」」

  《交州記》曰(六):「扶留有三種:一名「穫扶留」,其根香美;一名「南扶留」,葉青,味辛;一名「扶留藤」,味亦辛「五」。」

  顧微《廣州記》曰(七):「扶留藤,緣樹生。其花實,即蒟也,可以為醬。」

  (一)

  《太平御覽》卷九七五「扶留」引《吳錄?地理志》同《要術》。

  (二)

  《太平御覽》卷九七五引《蜀記》除脫「一」字及校記(三)外,餘為個別字小差別。

  (三)

  「下,燒以為灰」,《御覽》引作「取燒為灰」,「下」疑「取」字爛成。

  (四)

  《太平御覽》卷九七五引《異物志》除「礪」作「厲」,「然」作「而」及校記(五)外,同《要術》。

  (五)

  「木防己」,原作「木防以」,據《御覽》引改正。木防己是防己科的,纏繞性落葉藤本。

  (六)

  《太平御覽》卷九七五引《交州記》同《要術》。

  (七)

  顧微《廣州記》此條,《太平御覽》卷九七五引作《廣志》,文字全同(只少「以」字),也許是《御覽》搞錯,否則是顧書因襲《廣志》。

  「一」

  始興,郡名,三國吳置,故治即今廣東省曲江縣。吳又置始興縣,即今廣東省始興縣。

  「二」

  「扶留藤」即是蒟醬(見「蒟子〔四七〕」)之說,始見於下文所引顧微《廣州記》。在本草書上,《唐本草》最先著錄「蒟醬」,其注則稱:「交州、愛州人云:「蒟醬……苗為浮留藤,取葉合檳榔食之,辛而香也。……」此當信也。」意謂蒟醬的苗,叫做扶留藤(「浮留藤」),交州等地的人這樣說,當屬可信。至李時珍則確指為一物:「蒟醬,……其苗謂之蔞葉(按即指扶留藤葉),蔓生依樹,……彼人食檳榔者,以此葉及蚌灰少許同嚼食之,……故諺曰:「檳榔浮留,可以忘憂。」其花實,即蒟子也」(《本草綱目》卷十四)。但吳其濬則據其在湘、滇、粵等地所觀察,認為扶留無花實,當地人只取葉裹檳榔而食,與蒟子有異(見《植物名實圖考》卷二五「蒟醬」、「蔞葉」)。

  「三」

  「牡礪」,即牡蠣。所謂「古賁灰」,即牡蠣燒成的灰,也叫牡蠣粉。

  「四」

  關於檳榔與扶留、牡蠣灰同食的記載,文獻記述頗多,如南宋周去非《嶺外代答》卷六「食檳榔」所記:「自福建下四川與廣東西路,皆食檳榔者。客至不設茶,唯以檳榔為禮。其法:斮而瓜分之,水調蜆灰一銖許於蔞葉上,裹檳榔,咀嚼,先吐赤水一口,而後噉其餘汁。……無蜆灰處,只用石灰;無蔞葉處,只用蔞藤。廣州又加丁香、桂花、三賴子諸香藥,謂之香藥檳榔。」外出以小盒帶著,「中分為三:一以盛蔞,一盛蜆灰,一則檳榔。」所謂「蔞」,即「扶留」的異名。南宋範成大《驂鸞錄》:「入桂林界,……泊大通驛。道上時見鮮血之點,凝漬可惡,意謂刲羊豕者舁過所滴,然亦怪其何多也。忽悟此必食檳榔者所唾,徐究之果然。」所謂「中分為三」的盒子,至清李調元《南越筆記》卷六還記載有「檳榔合、檳榔包」,也是中藏三物,隨身取食的。

  「五」

  《南越筆記》卷十五「蔞」:「蔞以東安富霖所產為上,其根香,其葉尖而柔,味甘,多汁,名曰「穫扶留」。他產者,色青味辣,名「南扶留」,殊不及。然番禺大塘、康樂、鷺岡、鳳岡頭諸村,及新興陽春所產亦美。……凡食檳榔,必以蔞葉為佐。」

  菜茹五0《呂氏春秋》曰:「菜之美者:……壽木之華;括姑之東,中容之國,有赤木、玄木之葉焉;「括姑,山名。赤木、玄木,其葉皆可食。」餘瞀之南,南極之崖,有菜名曰「嘉樹」,其色若碧。」「餘瞀,南方山名。有嘉美之菜,故曰「嘉」,食之而靈。若碧,青色。」

  《漢武內傳》:「西王母曰:「上仙之藥,有碧海琅菜。」」

  韭(一):「西王母曰:「仙次藥,有八紘(二)赤韭。」」

  蔥:「西王母曰:「上藥,玄都綺蔥。」」

  ?:《列仙傳》曰:「務光服蒲?根「一」。」

  蒜:《說文》曰(三):「菜之美者,雲夢之蔒菜。」

  薑:《呂氏春秋》曰(四):「和之美者,蜀郡楊樸之薑。」「楊樸,地名。」

  葵:《管子》曰(五):「桓公……北伐山戎,出(六)冬葵……,布之天下。」《列仙傳》曰:「丁次卿為遼東丁家作人。丁氏嘗使買葵,冬得生葵。問:「冬何得此葵?」云:「從日南買來。」」

  《呂氏春秋》(七):「菜(八)之美者,具區(九)之菁」者也。

  鹿角「二」:《南越志》曰(十):「猴葵,色赤,生石上。南越謂之「鹿角」。」

  羅勒:《遊名山志》曰(十一):「步廊山「三」有一樹,如椒,而氣是羅勒「四」,土人謂為「山羅勒」也。」

  葙「五」:《廣志》曰:「葙,根以為菹,香辛。」

  紫菜:「吳都海邊諸山,悉生紫菜。(十二)」又《吳都賦》云(十三):「綸組紫菜」也。《爾雅》注云(十四):「綸,今有秩嗇夫「六」所帶糾(十五)青絲(十六)綸。組,綬也。海中草,生彩(十七)理有象之者,因以名焉。」

  芹:《呂氏春秋》曰(十八):「菜之美者,雲夢之芹。」

  優殿「七」:《南方草物狀》曰(十九):「合浦「八」有菜名「優殿」,以豆醬汁茹食之,甚香美可食。」

  雍「九」:《廣州記》云(二十):「雍菜,生水中,可以為菹也。」

  冬風「一0」:《廣州記》(二一)云:「冬風菜,陸生,宜配肉作羹(二二)也。」

  ●「一一」:《字林》曰:「●菜,生水中。」

  蔊(二三)菜(二四)「一二」:「音(二五),味辛。」

  ●(二六)「一三」:「胡對反。《呂氏春秋》曰:「菜之美者,有雲夢之●(二七)。」」

  荶(二八):「似蒜,生水中。」

  ?菜「一四」:「音謹,似蒿也。」

  ●菜「一五」:「紫色,有藤。」

  ●菜「一六」:「葉似竹,生水旁。」

  ●菜(二九):「葉似竹,生水旁。」

  藄菜(三十):「似蕨。」

  ●菜「一七」:「似蕨,生水中。」

  蕨菜(三一):「虌也。《詩疏》曰:「秦國謂之蕨,齊魯謂之虌。」」

  ●(三二)菜「一八」:「似蒜,生水邊。」

  ●菜「一九」:「徐鹽反。似「●荃(三三)菜」也。一曰:「染(三四)草。」」

  蓶菜「二0」:「音唯。似烏韭而黃。」

  ●菜「二一」:「他合反。生水中,大葉。」

  ●(三五):「根似芋,可食。」又云:「「署預」別名。」

  荷(三六):《爾雅》云(三七):「荷,芙渠也。……其實,蓮。其根,藕。」

  (一)

  自「韭」條以下至最末「荷」條原均僅標目作大字,下面引文均作雙行小注,茲一律改為大字。

  (二)

  「紘」,《學津》本、漸西本如文;金抄作「●」,明抄作「●」,湖湘本、《津逮》本作「耾」,《太平御覽》卷九七六引作「阮」,均誤。

  (三)

  《說文》只是:「蒜,葷菜,從艸?聲。」但《爾雅?釋草》「蒚,山蒜」陸德明《經典釋文》引《說文》:「葷菜也。一本云:「菜之美者,雲夢之葷菜」」與《要術》同。段玉裁注《說文》即據以補入此二句。「蔒」即「葷」字,音熏。

  (四)

  出《呂氏春秋?本味》篇。「和」,指和味料。該篇說:「和之美者,陽●之薑,招搖之桂,越駱之菌,……。」「●」同「樸」。高誘注:「陽●,地名,在蜀郡。」《要術》「蜀郡楊樸」連稱作正文,「蜀郡」應係自注文竄入。關於「箘」,引於「筍「五二」」。

  (五)

  見《管子?戒》篇,作:「桓公……北伐山戎,出冬蔥興戎叔,布之天下。」「冬蔥」與《要術》作「冬葵」異。《太平御覽》卷九七九「葵」引《管子》亦作「冬葵」。

  (六)

  「出」,明抄、湖湘本等訛作「世」,據金抄等及《管子》改正。

  (七)

  出《呂氏春秋?本味》篇。本條原列「葵」條下,但「菁」與「葵」不相干(菁是韭菜花或蕪菁,從來沒有把它當作葵的),當係另有「菁」條,而脫去小標目後誤列在「葵」條下面,茲為提行分列。

  (八)

  「菜」,明抄訛作「葉」。

  (九)

  「具區」是太湖的古代名稱,明抄作「貝區」,誤,據他本及《本味》篇改正。

  (十)

  《太平御覽》卷九八○「鹿角」項只引《南越志》此條,同《要術》,惟「葵」作「菜」。

  (十一)《遊名山志》,謝靈運撰,書已佚。此條《太平御覽》等未引。

  (十二)此條未標明出處,而《太平御覽》卷九八○「紫菜」引稱:「《吳郡緣海記》曰:「郡海邊諸山,悉生紫菜。」」可能《要術》脫去《吳郡緣海記》的書名。《要術》引書,如後文所引同出一書時,往往不再標書名(本目引《漢武內傳》及引《字林》亦如此),這條也可能出自《廣志》,故下文賈氏引《吳都賦》時特標明「又」字,以示區別。《要術》「都」似應作「郡」。卷八《菹綠》篇、卷九《素食》篇及《作菹藏生菜法》篇有幾處提到用紫菜作作料,那都是《食經》、《食次》文。

  (十三)《文選》左思《吳都賦》作「綸組紫絳」。據劉淵林注,「紫」指紫菜,「絳」指絳草(即茜草)。該《賦》不會「紫菜」連稱,《要術》誤。

  (十四)《爾雅?釋草》:「綸似綸,組似組,東海有之。」所稱「注云」,是郭璞注,文同《要術》(「焉」作「云」)。

  (十五)「糾」是絞織進去,明抄作「紏」,俗訛字;湖湘本、《津逮》本作「斜」,誤;據金抄等及《爾雅》郭注改正。

  (十六)「絲」,明抄訛作「綵」,據他本及《爾雅》注改正。

  (十七)「彩」,明抄、湖湘本、《津逮》本訛作「移」,據他本及《爾雅》注改正。

  (十八)出《呂氏春秋?本味》篇。

  (十九)金抄、明抄是《南方草物狀》,他本誤作《南方草木狀》。《太平御覽》卷九八○「優殿」亦引作《南方草物狀》(只有此條),「豆醬汁」以下作:「茹食,芳好。可食胡?。」唐陳藏器《本草拾遺》引作《南方草木狀》,文字較簡,內容相同,仍應是《南方草物狀》。

  (二十)《太平御覽》卷九八○「雍菜」只引《廣州記》此條,作:「雍菜,生水,以為菹。」

  (二一)《太平御覽》卷九八○「冬風」只引《南州記》一條,是:「冬風菜,陸生,宜肥肉作羹。二者微味,人甚重之。」《御覽》用書總目無《南州記》,疑是《廣州記》之誤。

  (二二)「羹」,金抄、明抄作「美」,雖可讀成:「宜配肉作,美也」,惟他本及《御覽》引均作「羹」,而且「東風〔九八〕」引《廣州記》亦作「宜肥肉作羹」,應是「羹」字之誤。「配」《御覽》引及〔九八〕目均作「肥」,雖兩可通,仍應是「肥」字。「冬風菜」的「菜」,明抄訛作「萊」。

  (二三)「蔊」,明抄訛作「●」,據他本改正。卷九《作菹藏生菜法》篇有「熯菹法」,「熯」即「蔊」字,那是《食次》文。

  (二四)自「蔊菜」條至「●」條,仍應是引自《字林》文。本條《太平御覽》卷九八○「蔊」正引作《字林》,作:「蔊,辛菜也。」唐陳藏器《本草拾遺》有「●菜」,引《字林》說:「●,辛菜,南人食之,去冷氣。」所引即《字林》此條,「●」是「焊」字之誤(參看卷九《作菹藏生菜法》篇注釋「三六」)。唐段公路《北戶錄》卷二「蕹菜」崔龜圖注引《字林》又誤作「棹」。

  (二五)「」,各本同,是「罕」的本字,明抄殘爛作「●」。《御覽》此注在標題「蔊」字下,作「音罕」。

  (二六)《太平御覽》卷九八○「芹」引《字林》:「蘴(原注:「音豐」),美菜,生雲夢。」「蘴」、「豐」應是「●」、「豈」之誤。

  《說文》「●」字下有「菜之美者,雲夢之●」,沒有標明出自《呂氏春秋》。今《呂氏春秋?本味》篇只有「雲夢之芹」,沒有「雲夢之●」。段玉裁推測《說文》這句是根據「伊尹書」來的,而徐鍇《說文繫傳》認為就是《呂氏春秋》「雲夢之芹」的異寫字。

  (二七)「●」,明抄作「豈」;金抄不清楚,但有草頭;他本作「●」,是。

  (二八)《北戶錄》卷二「水韭」:「又荶,見《字林》:「似蒜,生水中。」」《太平御覽》卷九八○「荶」引《字林》同。「荶」音吟。《玉篇》:「艸,似蒜,生水中。」也應是轉錄《字林》的。

  (二九)「●菜」這條,明清刻本均脫漏,金抄、明抄有。「●」,金抄作「●」,明抄作「●」,此二字字書均未收。《玉篇》有「●」字,解釋同《要術》,茲暫作「●」。

  (三十)「藄菜」這條和「藄〔九一〕」重出。「藄」音其,金抄訛作「●」,據「藄〔九一〕」及卷九《作菹藏生菜法》篇「蕨」條改正《學津》本、漸西本已改正)。本條的「蕨」,金抄訛作「藤」。

  (三一)「蕨菜」這條和卷九《作菹藏生菜法》篇「蕨」條重出,但金抄無此條,可注意。引《詩疏》文與卷九「蕨」條引《詩義疏》文有異。這是《字林》所引,非《要術》引(和「●」引《呂氏春秋》同樣)。

  (三二)「●」,明清刻本訛作「葟」,據金抄、明抄改正。「?」也寫作「●」,如「捏」俗寫作「捏」。《玉篇》有「●」字:「菜,似蒜,生水旁」,即「●」字。

  (三三)「荃」,各本同,明抄作「筌」。

  (三四)「染」,金抄、明抄同,明清刻本作「深」,疑均非,而應是「海」字,參看注釋「一九」。

  (三五)「●」這條實際也和「藷〔二七〕」重出。標目金抄、明抄均只一「●」字,湖湘本作「●菜」,他本作「藷菜」。下文「署預」,金抄、明抄、湖湘本同,他本作「薯蕷」。這些都是同字異寫的字。

  (三六)卷六《養魚》篇有「種藕法」、「種蓮子法」,卷八《作魚鮓》篇並二處提到用荷葉。賈氏不會不知道「芙渠」是荷花的別名,也不應把《爾雅》的荷當作野生,這裏「荷」條,實際也是重出。懷疑這些地方,很可能出於後人附益。

  (三七)見《爾雅?釋草》,無「也」字。此「也」字明抄脫漏。

  「一」

  「蒲?」是天南星科的石菖蒲及其變種細葉菖蒲一類的植物,其葉細如韭薤,故名。《重修政和證類本草》卷六引《吳氏本草》:「菖蒲,一名堯韭」,正是指這一類。其根莖供菜用,莖的輪節極密。

  「二」

  「鹿角菜」,《嘉祐本草》始著錄:「生海中。」明何喬遠《閩書》「赤菜」引《海物異名記》:「海生而紫蔓,其大者為「鹿角菜」,一名「猴葵」。」疑即紅藻類杉海苔科的鹿角菜,全形略似鹿角,故名。除供食用外,可用作黏糊料。

  「三」

  《太平寰宇記》記載浙江溫州有步廊山:「在州東北,見謝公《名山志》。」謝公《名山志》即本條謝靈運《遊名山志》。

  「四」

  這裏「羅勒」是,見卷三《種蘭香》篇。「山羅勒」,未詳。

  「五」

  「葙」,音襄,《玉篇》解釋是「青葙子」。青葙子是莧科的青葙,種子供藥用。但和本條所說不像。「蘘」,《集韻》:「同葙。」《名醫別錄》有「蘘草」,只說「生淮南山谷」,無形態描述,但說「味甘苦」,亦非本條所指。「葙」、「蘘」既同字,本條所記,以根莖為菹,有辛香味,疑係蘘荷科植物。

  「六」

  「有秩嗇夫」,地方基層小吏,掌管訟獄和收稅。始置於秦,歷西漢至南朝宋以後廢。

  「七」

  「優殿」,《本草拾遺》始著錄,稱:「味辛溫。去惡氣,溫中,消食。生安南,人種為茹。」下面就引《南方草物狀》(「物」作「木」)這段作說明。但未悉是何種植物。

  「八」

  合浦,郡名,漢置;東漢治合浦,即今廣東省合浦縣;梁陳治徐聞,即今同省海康縣。

  「九」

  「雍」,即旋花科的蕹菜,俗名空心菜。

  「一0」《開寶本草》最先著錄有「東風菜」:「入羹臛煮食,甚美。生嶺南平澤。莖高三二尺,葉似杏葉而長,極厚軟,上有細毛。先春而生,故有「東風」之號。」這是菊科的東風菜。《本草綱目》卷二七「東風菜」,確指為就是「冬風菜」。

  「一一」「●」,音斛。《玉篇》也只是:「菜,生水中者。」《唐本草》著錄有「●草」,說「生水傍」。注云:「葉圓,似澤瀉而小,花青白,亦堪噉。所在有之。」別本注云:「江南人用蒸魚食之,甚美。」「●」與「●」同音,未知是同一植物否?

  「一二」「蔊菜」,即十字花科的蔊菜,莖葉有辛味,可供食用。

  「一三」「●」,照《要術》音注,該讀「匯」音;又音豈。徐鍇認為就是芹,段玉裁也這樣說。這是就《呂氏春秋》「雲夢之芹」句推測的。《廣州植物志》等確指這個是水蕨科的水蕨。

  「一四」「?」,《說文》:「菜,類蒿。」與《要術》所說同。《玉篇》以為即「蔞蒿」,見「蔞蒿〔八九〕」。段玉裁、朱駿聲以為即是「芹」字。

  「一五」「●菜」,即三白草科的蕺菜。《廣雅?釋草》:「蒩,蕺也。」崔豹《古今注》:「荊揚人謂蒩為蕺。」《唐本草》注:「此物葉似蕎麥,肥地亦能蔓生。莖紫赤色。……關中謂之葅菜。」「●」、「蒩」、「葅」,這裏是同字異寫。

  「一六」「●」,音螺,《玉篇》:「菜,生水中。」下條「●」,音悅,《玉篇》解釋同《要術》;但《廣韻》解釋:「草名,似芹」,則是另一種。●、●二種,《字林》解釋全同,但文獻上沒有找到更多的記載。

  「一七」「●」,音遏,《廣韻》解釋同《要術》。《玉篇》作「●」,解釋亦同。「生水中」像蕨的植物很多,無從推測是什麼植物。「藄菜」,參看「藄〔九一〕」。

  「一八」「●」,音捏,《廣韻》:「菜,似蒜,生水邊。」和《玉篇》同樣,都只是《要術》這幾個字的解釋。這和上面的「荶」,文獻上都沒有更詳細的記載。

  「一九」「●」,音潛,同「蕁」,亦讀尋音,李時珍認為即是「蕁麻」(見《本草綱目》卷十七下)。蕁麻是,蕁麻科,莖和葉嫩時可食。

  淨去豬毛魚鱗,古稱「燅」,也寫作「燖」、「燂」。我國形聲字的聲旁,例多互用。因此「●」也寫作「●」、「藫」。《說文》:「蕁,或從爻」作「●」。《爾雅釋草》:「●,海。」「」即「藻」字。《本草經》:「海藻,……一名藫。」《玉篇》:「藫,海藻也。」據此,「●」的另一意義是海藻。本條「一曰」的異說,應即指此。那就不可能是「染草」,顯係有誤。湖湘本等作「深草」,「深」、「海」形似,懷疑應是「海草」。「●荃菜」,當時俗名,未詳。

  「二0」「蓶菜」,《玉篇?廣韻》的解釋都是「似韭而黃」,少一「烏」字,與《要術》有不同。但未詳何物。「烏韭」是蕨科的。

  「二一」「●」,音忒。《玉篇》:「菜,生水中者。」《救荒本草》說澤瀉俗名「水●菜。」

  竹(一)五一《山海經》曰(二):「嶓冢之山,……多桃枝、鉤端竹(三)。」

  「雲山……有桂竹,甚毒,傷人必死。」「今始興郡出筀竹「一」,大者圍二尺,長四丈。交阯有篥竹「二」,寔中,勁強,有毒,銳似刺,虎中之則死,亦此類。」

  「龜山……多扶竹。」「扶竹,笻竹「三」也。」

  《漢書》(四):「竹大者,一節受一斛,小者數斗,以為柙(五)音匣榼。」

  「邛都「四」高節竹,可為杖,所謂「邛竹」。(六)」

  《尚書》曰(七):「楊州,……厥貢……篠、簜「五」。……荊州,……厥貢……箘、?「六」。」注云:「篠,竹箭(八);簜,大竹。」「箘、?,皆美竹,出雲夢之澤。」

  《禮斗威儀》曰:「君乘土而王,其政太平,●竹、紫脫「七」常生。」其注曰:「紫脫,北方物。」

  《南方草物狀》曰(九):「由梧竹「八」,吏民家種之,長三四丈,圍一尺八九寸,作屋柱。出交阯。」

  《魏志》云(十):「倭國,竹有條、幹「九」。」

  《神異經》曰:「南山荒中有沛竹,長百丈,圍三丈五六尺,厚八九寸,可為大船。其子美,食之可以已瘡癘。」張茂先注曰:「子,筍也。」

  《外國圖》曰:「高陽氏有同產而為夫婦者,帝怒放之,於是相抱而死。有神鳥以不死竹覆之。七年,男女皆活。同頸異頭,共身四足。是為蒙雙民。」

  《廣州記》曰(十一):「石麻之竹,勁而利,削以為刀,切象皮如切芋。」

  《博物志》云:「洞庭之山,堯帝之二女常泣,以其涕揮竹,竹盡成斑。」「下雋(十二)縣「一0」有竹,皮不斑,即刮去皮,乃見「一一」。」

  《華陽國志》云:「有竹王者,興於豚水「一二」。有一女浣於水濱,有三節大竹,流入女足間,推之不去。聞有兒聲,持歸,破竹,得男。長養,有武才,遂雄夷狄,氏竹為姓。所破竹,於野成林,今王祠竹林是也。」

  《風土記》曰:「陽羡縣「一三」有袁君?(十三)壇邊,有數林(十四)大竹,並高二三丈。枝皆兩披,下掃壇上,常潔淨也。」

  盛弘之《荊州記》曰(十五):「臨賀謝休(十六)縣「一四」東山有大竹(十七)數十圍,長數丈(十八)。有小竹生旁,皆四五尺圍。下有盤石,徑四五丈,極高(十九),方正青滑,如彈棋局。「一五」兩竹屈垂,拂掃其上,初無塵穢。未至數十里,聞風吹此竹,如簫管之音。」

  《異物志》曰(二十):「有竹曰「●」「一六」,其大數圍,節間相去局促,中實滿堅強,以為柱榱。」

  《南方異物志》曰(二一):「棘竹「一七」,有刺,長七八丈,大如甕。」

  曹毗《湘中賦》曰(二二):「竹則篔簹「一八」、白、烏「一九」,實中、紺族「二0」。濱榮幽渚,繁宗隈曲;萋蒨陵丘,薆逮「二一」重谷。」

  王彪之《閩中賦》曰(二三):「竹則苞甜、赤苦(二四)「二二」,縹箭、斑弓「二三」。度世推節,徵合實中「二四」。篔簹「二五」函人,桃枝育蟲。緗箬、素筍,彤竿、綠筒「二六」。」「篔簹竹,節中有物,長數寸,正似世人形,俗說相傳云「竹人」,時有得者。育蟲,謂竹⿸「二七」,竹中皆有耳。因說桃枝,可得寄言。」

  《神仙傳》曰:「壺公欲與費長房「二八」俱去,長房畏家人覺。公乃書一青竹,戒曰:「卿可歸家稱病,以此竹置卿臥處,默然便來還。」房如言。家人見此竹,是房屍,哭泣行喪。」

  《南越志》云(二五):「羅浮山生竹,皆七八寸圍,節長一二丈,謂之「龍鍾竹」。」

  《孝經河圖》曰(二六):「少室之山「二九」,有爨器竹,堪為釜甑。」

  「安思縣「三0」多苦竹,竹之醜「三一」有四:有青苦者,白苦者,紫苦者,黃苦者。」

  竺法真《登羅浮山疏》曰(二七):「又有筋竹,色如黃金「三二」。」

  《晉起居注》曰(二八):「惠帝二年(二九),巴西郡「三三」竹生紫色花,結實如麥,皮青,中米白,味甘。」

  《吳錄》曰(三十):「日南有篥(三一)竹「三四」,勁利,削為矛。」

  《臨海異物志》曰(三二):「狗竹「三五」,毛在節間。」

  《字林》曰(三三):「●(三四)「三六」,竹,頭有父文。」

  「●「三七」音模,竹,黑皮,竹浮有文(三五)。」

  「●音感,竹,有毛。」

  「●「三八」力印切,竹,實中。」

  (一)

  本目內文字,金抄頗多脫誤,並有錯葉。其為明顯錯脫者,不作校記;或有異文,標出作參考。

  (二)

  此條摘引自《山海經?西山經》,無「竹」字。「雲山」條摘引自《中山經》「中次十二經」。小注是郭璞注,「始興郡」下有「桂陽縣」;「交阯」上有「又」字,應有;「似」作「以」,則「銳以刺虎」為句,《要術》似誤。「龜山」條同出「中次十二經」,即在雲山條下面。郭璞注是:「邛竹也。高節實中,中杖也,名之「扶老竹。」」又龜山條下是「丙山」條,《山海經》文是:「……丙山,多筀竹。」雲山、龜山、丙山三條挨在一起,疑郭注「筀竹」云云,應在丙山「筀竹」下,《山海經》原書已有竄誤。

  (三)

  《山海經》無「竹」字。《尚書?顧命》:「敷重篾席。」孔安國注:「篾,桃枝竹。」指「桃枝」為竹。《爾雅?釋草》:「桃枝,四寸有節。」郭璞注:「今桃枝,節間相去多四寸。」郭璞又注《山海經》此處「鉤端」為「桃枝屬」。說明郭璞認為鉤端、桃枝都是竹類。早於賈思勰的戴凱之《竹譜》引《山海經》亦無「竹」字,因此戴凱之不同意郭璞以《山海經》、《爾雅》的「桃枝」為竹的說法。他說:「桃枝(竹),皮赤,編之滑勁,可以為席,《顧命》篇所謂「篾席」者也。《爾雅?釋草》云,四寸一節為桃枝,郭注云,竹四寸一節為桃枝。余之所見,桃枝竹,節短者不兼寸,長者或踰尺,豫章遍有之,其驗不遠也。恐《爾雅》所載草屬(按因《爾雅》列在《釋草篇》),自別有桃枝,不必是竹。郭注加「竹」字(按今本郭注無「竹」字),取之謬也。《山海經》云,其木有桃枝、劍端(按「劍」應作「鉤」),又《廣志?層木》篇云,桃枝出朱提郡,曹爽所用者也,詳察其形,寧近於木也。……《經》、《雅》所說二族(按指《山海經》所指是木類,《爾雅》所指是草類),決非作席者矣。」惟《山海經》雖有稱桃枝、鉤端為木或草的(《中山經》「中次八經」:「驕山……其木……多桃枝、鉤端」,「龍山……其草多桃枝、鉤端」,「中次九經」:「高梁之山,……其木多桃枝、鉤端」),但古人對於竹,或稱為木,或稱為草,原無一定,即在《山海經》本身,也是這樣,例如《中山經》「中次十一經」:「求山……其木……多●」,「中次十二經」:「暴山……其木多……竹箭、●、箘」,及多處稱「其草多竹」。因此這裏的桃枝、鉤端,仍應是竹類,《廣雅?釋草》:「●●,桃支也」,也直指二者為竹名。戴凱之所見,或係別一種竹而同名者。

  (四)

  《漢書》無此語;下條「?竹」,纔出於《漢書》注。《初學記》卷二八「竹」引《廣志》有和這條相同的內容,是:「漢竹,大者一節受一斛,小者數升,為椑榼。」《太平御覽》卷九六三「漢竹」引《廣志》:「永昌有漢竹,圍三尺餘。」剛巧可以和《初學記》所引連綴成章。《要術》此條應出自《廣志》,應作「漢竹,大者……」,「書」字因下條引《漢書》而衍。由於「漢竹」與「《漢書》」纏錯之後,《廣志》的書名被奪去,而《漢書》則竄列於上代替了《廣志》。又《御覽》卷九六二「竹」引此條竟同《要術》(連「柙音匣」都一樣)亦題作《漢書》,當係根據《要術》轉錄,並非採自原書。

  (五)

  「柙」與「匣」通,《初學記》卷二八引《廣志》作「椑」,應是「椑」字之誤。按椑,音脾,《說文》:「圜榼也。」顏師古注《急就篇》「榼椑」:「榼,盛酒之器;……椑,圓榼也。」此處是指一節圓竹筒的容量,並沒有說作成匣,字應作「椑」。「音匣」是後人將錯就錯誤注的。

  (六)

  此條不見《漢書》本文,而見於《漢書》注。《漢書?張騫傳》:「臣在大夏時,見邛竹杖、蜀布。」顏師古注引臣瓚:「邛,山名,生此竹,高節,可作杖。」《史記》卷一一六裴駰《集解》引瓚:「邛,山名。此竹節高實中,可作杖。」均無「所謂邛竹」句,可能《要術》所引,非出瓚注。

  (七)

  此條摘引自《尚書?禹貢》篇。「楊」作「揚」。此字古代或從木(如《爾雅?釋地》即作「楊州」),茲仍其舊。注是孔安國注。「篠、簜」的注文在《禹貢》的上文「篠簜既敷」句下,文同。「箘、?」的注文是:「箘、?,美竹;楛,中矢榦:三物皆出雲夢之澤。」箘、?是二種竹。「楛」不是竹,《要術》未引。

  (八)

  「竹箭」,明抄、湖湘本等作「竹箘」,金抄作「竹前」,漸西本改作「箭竹」。按《禹貢》孔安國注作「竹箭」,《爾雅?釋草》:「篠,箭」,茲據改。

  (九)

  《太平御覽》卷九六三「由梧竹」引作《南方草木狀》,文全同《要術》(「寸」訛作「分」),實際仍是《南方草物狀》。偽託嵇含的《南方草木物》無此條。

  (十)

  《三國志?魏志?倭人傳》:「其竹篠、簳、桃支」。

  (十一)《太平御覽》卷九六三「石麻竹」引作裴淵《廣州記》,是:「石麻竹,勁利,削為刀,切象皮如截竿。」同卷「●竹」引唐劉恂《嶺表錄異》正文下有雙行小注:「《廣州記》云:「石麻之竹,勁而利,削為刀,割象皮如切竿。」」二「竿」字均係「芋」字之誤。但今本《嶺表錄異》(《叢書集成》排印《聚珍版叢書》本,據《永樂大典》輯集)卷中「●勞竹」條的下面就是「石林之竹」條,內容與《御覽》小注所引全同(缺「竿」字),無《廣州記》的題稱,則此條又像是《嶺表錄異》本身的材料。又嵇含(?)《南方草木狀》卷下有相同記載:「石林竹,似桂竹,勁而利,削為刀,割象皮如切芋。出九真、交趾。」「麻」,同《嶺表錄異》亦作「林」,很可注意。而金抄作「●」,誤。

  (十二)「雋」,各本同;明抄作「?」,誤,參看注釋「一0」。

  (十三)「冢」,原作「家」。《太平御覽》卷九六二引《風土記》作「冢」,《要術》張步瀛校本轉錄黃廷鑑所校亦作「冢」,應是「冢」字之誤,茲改正。

  (十四)「林」,《御覽》引作「枚」,應是「枚」或「株」字之誤。

  (十五)《藝文類聚》卷八九引盛弘之《荊州記》開頭是:「臨賀冬山中有大竹數十圍,高亦數十丈」,下文無「尺」、「高」及「滑」字,脫「至」字,「聞」訛作「間」。《太平御覽》卷九六二引作《荊州記》,文同《要術》,但多脫誤。

  (十六)「謝休」,《御覽》引同,疑「謝沐」之誤。《漢書?地理志》、《後漢書?郡國志》、《晉書?地理志》(《百衲》本及《四部備要》本),均無「謝休」縣,概作「謝沐」。而《水經注》卷三六「溫水」章「東北入于鬱」下作「謝?」,楊守敬《水經注疏》注釋亦襲正文作「謝?」,恐誤。

  (十七)「大竹」,應是「竹大」倒錯。漸西本從吾點校據另本《類聚》改為「竹大」。

  (十八)「長數丈」,《類聚》引作「數十丈」,漸西本據以加「十」字。

  (十九)「極高」,各本及《御覽》引均同,但《類聚》引無「高」字,可能衍,漸西本即據以刪去。

  (二十)《太平御覽》卷九六三「●竹」引《異物志》除同《要術》(「柱榱」作「屋榱」)外,末後尚有「斷截便以為棟梁,不復加斤斧也」。「榱」音衰,是屋椽,吾點大概認為和「柱」不相稱,改為「棟」,漸西本依著改。

  (二一)《太平御覽》卷九六三「棘竹」引作《南州異物志》,只有「棘竹,節有棘刺」六字。《初學記》卷二八另引有沈懷遠《南越志》,是:「宋昌縣有棘竹,長十尋,大如甕,其間短者,輒六七丈也。為竹叢薄,葉下有鉤刺,或在條末,如芒針也。」《南越志》這條《御覽》亦有引到,與《初學記》同(「在」作「有」)。宋昌縣,南朝宋置,在今越南。這是推知沈懷遠時代的重要依據之一。

  (二二)《初學記》卷二八引作曹毗《湘表賦》,文同《要術》,惟「竹」上多「其」字,「紺」訛作「維」。

  (二三)《初學記》卷二八引王彪之《閩中賦》首句作「竹則苞赤箬」,有脫誤,無「度世推節,征合實中」句,餘同《要術》。但無注文。《要術》注文「因說桃枝,可得寄言」,似乎是說因為正文說著桃枝,所以在這裏插上幾句。如果這樣,這個注是後人加添的。

  (二四)「苦」,原作「若」,誤,茲改正,參看注釋「二二」。

  (二五)《太平御覽》卷九六二所引,誤題作《羅越志》,無「寸」字,「丈」作「尺」,「龍鍾竹」作「中龍」,恐誤,餘同《要術》。

  (二六)《初學記》卷二八引作《河圖》,是:「少室之山,大竹堪為甑器。」無「苦竹」條。《太平御覽》卷九六二引作《孝經河圖》,所引與《初學記》同(「甑器」作「釜甑」)。但下面有雙行小注:「此竹亦爨器也。安思縣多苦竹。苦竹有四:有青苦,有白苦,有紫苦,有黃苦。」正注文有乖亂。

  (二七)《藝文類聚》卷八九引竺法真《羅山疏》(「竺」原訛作「笙」)作:「嶺南道無?(按是俗「筋」字)竹,惟此山有之。其大尺圍,細者色如黃金,堅貞疏節。」《太平御覽》卷九六三「?竹」引竺法真《登羅山疏》同《類聚》(「嶺」訛作「岸」,「此山」作「羅山」)。

  (二八)《晉起居注》,已佚。此條《藝文類聚》等未引。惟《初學記》卷二八引有謝靈運《晉書》一條,年份不同,內容相同而較略:「元康二年春二月,巴西界竹生花,紫色,結實如麥。」《太平御覽》卷九六二亦引謝《書》此條,同《初學記》(無「春二月」,脫「生」字)。元康是晉惠帝年號,二年是公元二九二年,《要術》引逕稱「惠帝二年」,則是公元二九一年,比元康二年早一年。《晉書?五行志》亦載此事,全文是:「惠帝元康二年春,巴西郡界竹生花,紫色,結實如麥,外皮青,中赤白,味甘。」「赤」字疑誤。

  (二九)「二年」,各本同,金抄作「一年」。

  (三十)《吳錄》這條,《太平御覽》等未引。

  (三一)「篥」,明抄誤作「●」;他本從竹,茲改正。並參看注釋「三四」。

  (三二)《臨海異物志》此條《太平御覽》等未引。《御覽》卷九六三「狗竹」僅引有《竹譜》一條是:「狗竹,節間有毛。出臨海。」《竹譜》是戴凱之《竹譜》。今戴氏《竹譜》稱:「狗竹有毛,出諸東裔。物類眾詭,干(按應是「于」或「云」字)何不計?」自注:「狗竹,生臨海山中,節間有毛。見沈《志》。」「臨海」指沿海一帶,不是地名。「沈《志》」有沈瑩《臨海異物志》與沈懷遠《南越志》,這裏是指前者。則《竹譜》所引,與《要術》正合,從知《要術》的《臨海異物志》,即是沈瑩《志》。

  (三三)連下三面三條,都是《字林》文。《太平御覽》等均未引。

  (三四)「●」,各本作「茸」,漸西本從吾點校改為「●」。《玉篇》有「●」字,解釋是:「竹也,頭有文。」茲據改。

  (三五)「竹浮有文」,雖可解釋為竹表面有紋浮起,仍疑「竹浮」二字是《字林》原有的「●」字被拆開了竄誤入此。《玉篇》「●」下正是「●」字,解釋是「竹名」。《廣韻》解釋是「竹有文者」。元李衎《竹譜詳錄》卷五引張得之稱:「●竹,黑皮,有文。」均無「竹浮」二字。

  「一」

  《文選》左思《吳都賦》:「其竹則……桂、箭、射筒。」劉淵林注引《異物志》:「桂竹,生於始興小桂縣,大者圍二尺,長四五丈。」可知《異物志》的「桂竹」即此處「筀竹」(筀音桂),但不是雲山「桂竹」(《山海經》另有「丙山筀竹」條,疑郭璞是注丙山筀竹,非注雲山桂竹,參看校記(二))。戴凱之《竹譜》:「桂竹,高四五丈,大者二尺,圍闊節大,葉狀如甘竹而皮赤,南康以南所饒也。《山海經》云:「靈原桂竹,傷人則死。」是桂竹有二種,名同實異,其形未詳。」戴氏所記與《異物志》同,但也不是《山海經》雲山桂竹。始興桂竹(筀竹)是剛竹屬的竹。始興郡,三國吳置,故治在今廣東省曲江縣。「南康以南」,即今江西省南康縣以南,所指與始興郡地區相符。

  「二」

  「篥竹」,參看注釋「三四」。

  「三」

  「笻」,讀如窮音。「笻竹」即「邛竹」,以其產於邛都,因加竹頭作「笻」。笻竹可作扶老杖,故又名「扶竹」、「扶老竹」。扶老杖既由笻竹作成,後人因亦逕稱拄杖為「笻」。戴凱之《竹譜》稱:「竹之堪杖,莫尚於笻」,「高節實中,狀若人刻,為杖之極。」但邛都以外也有,《竹譜》繼稱:「豈必蜀壤,亦產餘邦,一曰「扶老」,名實縣同(意即名懸實同)。」

  「四」

  邛都,在今四川省西昌縣。漢武帝由於張騫在大夏國(今阿富汗北部)見到由印度販運過去的我國邛竹杖和蜀布,得到啟示,開通了由四川通雲南的越嶲道,就在邛都建置越嶲郡(見《史記》卷一一六及《漢書?張騫傳》)。又因為唐蒙在廣州吃到由牂牁江(今北盤江上游)運過來的四川●醬,開通了由川入黔的牂牁道。並於元鼎五年(公元前一一二年)發夜郎(今貴州省西部)之軍,下牂牁江,會師於廣州(見《漢書?南粵傳》)。左思《吳都賦》所稱:「邛杖傳節於大夏之邑,蒟醬流味於番禺之鄉。」即指此二事。

  「五」

  「篠」,音小,竹名,竹稈短小,即戴凱之《竹譜》所謂:「踰矢稱大,出尋為長。」因可為箭,《爾雅?釋草》:「篠,箭」,逕名此竹為「箭」。據沈括所說,是先有「箭」這種竹,而後稱矢為箭,《夢溪筆談》卷二二:「「東南之美,有會稽之竹、箭。」竹為竹,箭為箭,蓋二物也。今採「箭」以為矢,而通謂矢為箭者,因其「箭」名之也。」篠或箭是我國特產箭竹屬的竹,古時以吳鉤越箭並稱。

  「簜」,音蕩,《尚書?禹貢》孔穎達疏引孫炎:「竹闊節者曰簜。」

  「六」

  「箘」音窘;「?」,音路,也寫作「簬」。《戰國策?趙策》:「其堅則箘簬之逕,不能過也。」《廣雅?釋草》:「箘簬,……箭也。」《楚辭哀時命》作「?簬」,《呂氏春秋?直諫》篇作「宛路」,均同物異字。戴凱之《竹譜》:「箘、?二竹,亦皆中矢,……大較故是會稽箭類耳,皮特黑澀,以此為異。」說明箘、?是箭竹屬的兩種竹,孔安國注《尚書?禹貢》亦指明為二種,段玉裁說「箘簬」是一種竹,恐未必。

  「七」

  「●」,音滿平聲。《初學記》卷二八引《廣志》:「●竹,皮青,內白如雪,?韌可為索。」宋僧贊寧《筍譜》:「●筍,皮青而肉皙白。」元李衎《竹譜詳錄》卷六:「蔓竹,生江、廣間。……紫脫,筍名也。」

  「八」

  「由梧竹」,左思《吳都賦》作「柚梧」,戴凱之《竹譜》作「由衙」。《竹譜》稱:「●與由衙,厥體俱洪,圍或累尺,●實、衙空。南越之居,梁柱是供。」《竹譜》又引《廣志》稱:「亦有生於永昌郡。」永昌郡有今雲南省保山縣等地。據元李衎《竹譜詳錄》卷四記載「由衙竹」每節生三枝,有刺,其小者可種作籬笆,故又名「笆竹」。

  「九」

  「條、幹」即「篠、簳」。《文選》張衡《南都(指南陽)賦》:「其竹……則篠、簳、箛、箠。」「簳」音幹,是小竹。

  「一0」《水經注》「沅水」:「又東至長沙下雋縣。」《後漢書?馬援傳》:「軍次下雋。」李賢注:「下雋,縣名,屬長沙國,故城今辰州沅陵縣。」即今湖南省沅陵縣。

  「一一」此種竹有斑點或斑紋,移為斑竹,由於有如《博物志》所記的傳說,又稱「湘妃竹」。《廣群芳譜》引《臨漢隱居詩話》:「竹有黑點,謂之斑竹,非也。湘中斑竹方生時,每點上苔錢封之甚固。土人斫竹浸水中,用草穰洗去苔錢,則紫暈斕斑可愛,此真斑竹也。」

  「一二」古牂牁江(今北盤江上游),亦稱濛江,其發源處稱濛潭,亦稱「豚水」(也寫作「遯水」)。傳說竹王所建的國即「夜郎國」,見《後漢書》卷八六《西南夷傳》。

  「一三」《風土記》作者晉周處是陽羡縣人,即今江蘇省宜興縣。

  「一四」臨賀,郡名,三國吳置,故治即今廣西壯族自治區賀縣,靠近湖南過上。「謝休縣」,應是「謝沐縣」,漢置,吳、晉因之,故治在今湖南省江永縣西南,屬臨賀郡。

  「一五」「彈棋」,古代的一種游戲。《後漢書?梁冀傳》李賢注引《藝經》:「彈棋,兩人對局,白黑棋各六枚,先列棋相當,更先彈也。其局以石為之。」「局」是棋盤。

  「一六」「●」,音雹。戴凱之《竹譜》:「●實厚肥,孔小,幾於實中,……大竹也。土人用為梁柱。」並參看注釋「八」。

  「一七」「棘竹」,戴凱之《竹譜》:「棘竹,生交州諸郡。叢初(按應是「生」),有數十莖。大者二尺圍。肉至厚,實中。夷人破以為弓。枝節皆有刺,彼人種以為城,卒不可攻。萬震《異物志》(按即《南州異物志》)所(謂)「種為藩落,阻過層墉」者也。或卒崩根出,大如十石物,縱橫相承如縿車。一名「笆竹」,見《三倉》。筍味落人鬚髮。」即卷五《種竹》篇引《竹譜》所稱「味淡,落人鬚髮」的「棘竹筍」。《禮記?明堂位》所謂「越棘大弓」,歷來都是以「戟」釋「棘」,但也可能就是拿這種棘竹作大弓。

  《詩經?小雅?斯乾》「如矢斯棘。」《韓詩》「棘」作「朸」。二字都是稜刺的意思,段玉裁並且說「朸」是正字,說明「棘」即「朸」字。就竹說,從木作「朸」,從竹則作「竻」。元李衎《竹譜詳錄卷四:「竻竹,一名●竹,一名答黎竹,一名攡竹,一名筥竹,出廣右兩江,安南尤多,即刺竹也。南方呼刺為竻。叢生,大者二尺圍,肉至厚,幾於實中,被人破以為弓材。枝葉喜下垂,自根至梢,每枝節間對生二刺,尖杪彎曲若鉤。人家環植以為垣牆,初植數莖作一叢,三五年後枝蔓自相糾纏,又多鉤刺,雖雞犬羔豚不能逕入。」廣東《肇慶府志》:「竻竹,俗呼刺竹,有刺而堅,可作藩籬。」清屈大均《廣東新語》:「竻竹,一名澀勒;勒,刺也,廣東人以刺為勒,故又曰「勒竹」。長芒(刺毛)密距(棘刺),枝皆五出如雞足。其材可為桁桷。」據此,所謂「竻竹」、「勒竹」或「棘竹」,具有小枝短縮硬化而為刺及地下莖為合軸型的共同點,是竹屬的竹,各書描狀不盡相同,似非一種。

  「一八」「篔簹」,音雲當。《文選》左思《吳都賦》劉淵林注引《異物志》:「篔簹生水邊,長數丈,圍一尺五六寸,一節相去六七尺,或相去一丈。廬陵界有之。始興以南又多,小桂夷人,績以為布葛。」戴凱之《竹譜》亦稱:「桃枝、篔簹,多植水渚。」《要術》引稱「濱榮幽渚,繁宗隈曲」,亦指此竹宜植水邊。《竹譜》又稱:「篔簹最大,大者中甑」,則是中空內徑寬大的大型竹。

  「一九」戴凱之《竹譜》:「赤白二竹,還取其色;白薄而曲,赤厚而直。沅灃所豐,餘邦頗植。」元李衎《竹譜詳錄》卷六有「白竹」、「烏竹」、「烏?竹」。古所謂「烏竹」,不等於現在的烏竹。

  「二0」「實中」,指實心的竹。「紺族」,指紺色的竹類,如《竹譜》有「殷腸竹」,殷色即是紺色。元李衎《竹譜詳錄》卷六有「紫竹」。所謂「紺族」,當屬此類。

  本段「篔簹、白烏,實中、紺族」二句,篔簹是空心大竹,和「實中」相對;白、烏指顏色,和紺色相對。下面四句則分述宜於水生或陸生的生長特性。

  「二一」「萋蒨」,音妻倩;「薆逮」,音愛代,都是形容竹叢的蔭深密茂。

  「二二」「苞」,指冬筍。劉淵林注《文選》左思《吳都賦》「苞筍」:「冬筍也」。出合浦。其味美於春夏時筍也。」字亦作「笣」,《集韻》:「竹名,出荔浦,其筍冬生。」荔浦冬筍的最早記載,見於《東觀漢記?馬援傳》(見「筍〔五二〕」校記(四))。

  《要術》下文引《孝經河圖》載苦竹有「紫苦者」,戴凱之《竹譜》亦稱:「苦竹,有白有紫。」《要術》原作「赤若」,顯係「赤苦」之誤。赤苦筍和甜冬筍相對,都講味道,是一組;下文「縹箭、斑弓」,縹是青白色,縹色的箭竹和斑紋的弓竹相對,是另一組,都講用途。

  「二三」《太平御覽》卷九六二「竹」引《雲南記》:「雲南有實心竹,文采班駮,……其土以為槍幹。」這裏「斑弓」,即是取斑竹為弓。

  「二四」「度世」、「征合」不是竹名。「度世推節」,意謂處世要推尚「氣節」,如竹之有節。「征合實中」,「征合」是征戰合宜的意思,指作武器要用實心的竹。劉淵林注《吳都賦》引《異物志》:「箭竹,細小而勁實」;棘竹也是實中,宜於「破以為弓」(見注釋「一七」);篥竹「實中勁強」,用以為矛(見注釋「三四」);雲南有實心斑竹,用以作槍幹(見注釋「二三」);《初學記》卷二八引《廣志》:「利竹,……實中,堅韌」,也是武器竹。

  「二五」清郭柏蒼《閩產錄異》卷三記載有「篔簹竹」稱:「蒼按……順昌篔簹舖,亦以此竹得名。」

  「二六」「緗」是淺黃色,也指黃而帶褐色。「箬」,這裏指筍籜,不是箬竹。「彤」是赤色。「緗箬、素筍,彤竿、綠筒」,描寫筍和竹各種不同的顏色。

  「二七」「⿸」,音留。竹⿸,竹鼠屬,專吃竹和蘆葦等的根。這裏是以竹⿸釋「育蟲」。但郭柏蒼《閩產錄異》卷五「??」條下在引王彪之《閩中賦》後說:「又●竹,竹中生蟲,長則咬節而出。所云「育蟲」,乃指●竹、桃枝竹。」卷三記載「桃枝竹」則稱:「漳州、福寧、延平皆產之。筍皮有毛蟲聚焉,不宜食。」

  「二八」《水經注》卷二一「汝水」章「又東南過平興縣南」下記載:「昔費長房為市吏,見王壺公懸壺郡市。」費長房,東漢汝南(今河南汝南縣)人,《後漢書》有傳。

  「二九」少室山,今河南省嵩山的西峰。其東峰名太室山,古因亦逕稱嵩山為太室山。

  「三0」安思縣,未詳,疑有誤。漢有安次縣,在今河北省安次縣;南朝宋有安始縣,在今廣西壯族自治區;漢有安昌縣,在嵩山附近。

  「三一」《廣雅》卷三《釋詁》:「肖、似、醜,類也。」同類叫做「醜」。《初學記》卷二八引謝靈運《山居賦》:「其竹則……四苦齊味」,就是下文的四種苦竹。

  「三二」「筋竹色如黃金」,當即金竹。李衎《竹譜詳錄》卷六:「金竹,生江浙間,一如淡竹,高不過一二丈,其枝竿黃淨如真金,故名。竺法真《羅浮山疏》曰:「羅浮山有竹,色如黃金。」」

  「三三」巴西郡,東漢末劉璋置,晉仍之,故治在今四川省閬中縣。

  「三四」《文選》左思《吳都賦》:「篻、簩有叢」。劉淵林注引《異物志》:「篻竹,大如戟槿(即戟柄),實中勁強,交趾人銳以為矛,甚利。」戴凱之《竹譜》:「筋竹為矛,稱利海表,槿乃其幹,刃即其杪。生於日南,別名為「篥」。」自注:「筋竹,長二丈許,圍數寸,至堅利。南土以為矛。」說明篻竹、簩竹都是地下莖合軸型作灌木狀叢生的竹,而篥竹又名「筋竹」,此「筋竹」與上文羅浮山「筋竹」同名異類。但《要術》引《吳錄》作「篥竹」,「篥」疑「篻」之訛,從音韻,從字義(篥由棘、竻孳生,篻由剽利得義),從各書所描狀,似均應作「篻」。

  劉淵林注《吳都賦》的「簩」引《異物志》:「簩竹,有毒,夷人以為弧(弓類),刺獸中之則必死。」《要術》引《山海經》郭璞注有「篥竹」,篥、簩雙聲,疑郭注「篥竹」是「簩竹」的轉音異寫。

  「三五」元李衎《竹譜詳錄》卷五:「狗竹,出臨海郡,圍三寸,節間有毛。三月,筍可食。」

  「三六」「●」,音茸,李衎《竹譜詳錄》卷六:「●竹,在處敷粉,頭有父文。……父文,猶花文也。」

  「三七」李衎《竹譜詳錄》卷五:「●竹,生廣西、安南,邕州崑崙關中尤多。張得之《譜》云:「●竹,黑皮,有文。每節生三枝,枝葉秀媚,婆娑可愛,一如苦竹。大者可為柱,小者亦堪雜用。」」

  「三八」「●」,音吝,《爾雅?釋草》:「粼,堅中」,所指相同。

  筍五二《呂氏春秋》曰(一):「和之美者,越?之箘。」高誘注曰:「箘,竹筍也。」

  《吳錄》曰(二):「鄱陽「一」有筍竹,冬月生。」

  《筍譜》曰(三):「雞脛竹,筍肥美。」

  《東觀漢記》曰(四):「馬援至荔浦「二」,見冬筍名「苞」「三」。上言:「《禹貢》厥苞橘柚(五),疑謂是(六)也。其味美於春夏。」」

  (一)

  見《呂氏春秋?本味》篇,「越?之箘」作「越駱之菌」。「箘」,高誘注亦作「菌」,二字古通。高誘注:「越駱,國名。」但戴凱之《竹譜》引《呂氏春秋》作「駱越」。駱越在今貴州省西南部一帶地方。

  (二)

  《吳錄》此條,《太平御覽》等未引。

  (三)

  最早的《筍譜》是宋僧贊寧寫的,較《要術》時代很晚。卷五《種竹》篇引《竹譜》有「雞頸竹,筍肥美」,和這條相同,這裏《筍譜》疑《竹譜》之誤。戴凱之《竹譜》:「雞脛,篁竹之類,纖細,大者不過如指。疏葉黃皮,彊脆無所堪施。筍美,青斑色綠。沿江(《太平御覽》卷九六三引作「江東」)山崗所饒也。」「脛」,宋吳仁傑《離騷草木疏》卷四「篁」引《竹譜》同,《要術》卷五《種竹》篇引《竹譜》作「頸」,《御覽》引同《要術》。

  (四)

  見《東觀漢記》卷一二《馬援傳》,所記是:「援好事,至荔浦,見冬筍,名曰「苞筍」。上言:「《禹貢》厥包橘柚,疑謂是也。其味美於春夏筍。」」《太平御覽》卷九六三「筍」引《東觀漢記》同《要術》,惟「苞」均作「笣」,二字通用,上一「笣」字及「春夏」下均多「筍」字,則與《東觀漢記》相同。

  (五)

  《尚書?禹貢》:「揚州,……厥包橘柚,錫貢。」

  (六)

  「謂是」,金抄、明抄作「是謂」,茲從他本及《東觀漢記》作「謂是」(《御覽》卷九六三引《東觀漢記》同)。

  「一」

  鄱陽,郡名,三國吳置,郡治在今江西省波陽縣。

  「二」

  荔浦,今廣西壯族自治區荔浦縣。

  「三」

  「苞」,指冬筍。

  荼五三《爾雅》曰(一):「荼「一」,苦菜。」「可食。」

  《詩義疏》曰(二):「山田苦菜甜,所謂「菫「二」、荼如飴(三)」。」

  (一)

  《爾雅?釋草》:「荼,苦菜。」「可食」是郭璞注。

  (二)

  《詩經?唐風?采苓》「采苦采苦」孔穎達疏引陸璣《疏》是:「苦菜,生山田及澤中,得霜甜脆而美,所謂「菫、荼如飴」。」《詩義疏》文,《太平御覽》等未引。

  (三)

  「菫、荼如飴」,《詩經?大雅?綿》的一句。

  「一」

  「荼」,苦菜,該是菊科苦苣菜屬和萵苣屬的植物,並參看卷三《種蘘荷芹●》篇注釋「一」。該篇有「●」和「白●」,但沒有苦菜。《要術》列苦菜於本卷,或係由於「非人力所種」而附此,但卷六《養鵝鴨》篇提到用苦菜作飼料。

  「二」

  這裏的「菫」,就是《爾雅?釋草》的「齧,苦菫」,也就是《說文》的「菫」。「菫、荼如飴」這句是記述周的祖先古公亶父由豳遷移到周原,採食野生的苦菫、苦荼,覺有甘味,就在那裏定居下來,進行開發。但《詩經》孔穎達疏引《爾雅?釋草》的另一條「芨,菫草」即烏頭以釋「菫」,《爾雅》邢昺疏又承烏頭之說引回《詩經》「菫、荼如飴」這句以釋《爾雅》的烏頭。烏頭是毒草,怎能當作「如飴」的菜吃?孔疏邢疏均誤。

  蒿五四《爾雅》曰(一):「蒿,菣「一」也。」「蘩,皤蒿「二」也。」注云:「今人呼青蒿香、中炙啖「三」者為菣。」「蘩,白蒿。」

  《禮外篇》曰(二):「周時德澤洽和,蒿茂大,以為宮柱「四」,名曰「蒿宮」。」

  《神仙服食經》曰:「「七禽方」,十一月采旁音彭(三)勃。旁勃,白蒿也。白兔食之,壽八百年。」

  (一)

  《爾雅?釋草》作:「蘩,皤蒿。蒿,菣。」二條連文。《要術》大概為配合標題倒過來。郭璞注「皤蒿」,逕在其下,只「白蒿」二字,《要術》因為拆開引郭注,不得不加「繁」字;注「菣」,同《要術》。

  (二)

  引《禮外篇》語在《大戴禮記?明堂》篇(隋唐以後自《盛德》篇析出),文字同。戴德在整編《大戴禮記》時大概有《內、外篇》之分,《明堂》列於《外篇》,故《要術》標稱為禮外篇。

  (三)

  「彭」,金抄作「●」,誤;他本作「旁」,則與本字同,亦誤(漸西本則改本字為「蒡」);《太平御覽》卷九九七「青蒿」引正文作「彭勃」,「彭」正是「旁」的同音字,茲參照金抄改作「彭」。

  「一」

  「菣」,讀如郡音,是菊科的青蒿,也叫「香蒿」。《爾雅》邢昺疏引孫炎:「荊楚之間,謂蒿為菣。」並參看注釋「三」。

  「二」

  「皤」,音婆,「皤蒿」,即菊科的白蒿。

  「三」

  古時以青蒿與白蒿為食物,記載頗多。《詩經?小雅?鹿鳴》:「食野之蒿。」據孔穎達疏引陸璣《疏》即是青蒿,並說:「荊豫之間汝南、汝陰,皆云菣也。」至南北朝時,還作為菜吃,《神農本草經?草蒿》陶弘景注:「即今青蒿,人亦取雜香菜食之。」這裏郭璞所稱「中炙啖」的吃法,宋蘇頌《圖經本草》記載有一種炙飲法:「乾者炙作飲,香尤佳。」宋寇宗奭《本草衍義》:「青蒿,……人剔以為蔬。」可見一直到宋代還在吃。

  至於吃白蒿,很早就用作祭品和醃作菹菜吃。《大戴禮記?夏小正》:「繁,旁勃也。……豆實也。」《詩經?召南?采蘩》:「于以采蘩。」鄭玄箋:「以豆薦蘩菹。」《爾雅》「蘩,皤蒿」邢昺疏引陸璣《疏》:「今白蒿,春始生,及秋香美,可生食,又可蒸。一名游胡,北海人謂之旁勃。」至唐還在作菹菜吃,唐孟詵《食療本草》:「白蒿,……其葉生挼,醋醃之為菹,甚益人。」

  《要術》中關於蒿的利用,也有煮青蒿汁澆在菹菜中的(如《食經》)。其他如用蒿葉揩拭豬肉,雜和在紅米中舂米,用青蒿罨女麴(《食次》)等,雖然不是直接吃蒿,至少也還不嫌蒿的特殊氣味。此外則用為盛器、調色劑等。列表如下:

  種類用途--食用用途--雜用所見篇目青蒿作菹菜「以青蒿……作麻沸湯澆之。」

  卷九《作菹藏生菜法》篇引《食經》「作酢菹法。」

  青蒿作女麴「以青蒿上下奄之。」

  同上篇,引《食次》作「女麴」

  青蒿作潤髮油及面脂,下「青蒿以發色。」卷五《種紅藍花梔子》篇「合、香澤法」以及「合面脂法」

  蒿舂紅米「米裏著蒿葉一把,白鹽一把,合●之。」

  卷九《?飯》篇「治旱稻赤米令飯白法」

  蒿「●豚令淨,……蒿葉揩洗。」

  卷八《菹綠》篇「白瀹豚法」

  蒿麥「蒿艾簞盛之良,以蒿艾蔽窖埋之亦佳。」

  卷二《大小麥》篇蒿胡荽子「作蒿●盛之。」

  卷三《種胡荽》篇蒿作砧木用的杜梨,「高作蒿簞盛杜。」卷四《插梨》篇蒿地黃染黃色,「……蒿灰等物,皆得用之。」卷三《雜說》篇「河東染御黃法」

  蒿作臙脂以「蒿作灰,以湯淋取清汁揉花。」卷五《種紅藍花梔子》篇「作燕脂法」

  蒿作潤膚劑「取豬●一具,合蒿葉於好酒中痛挼。」同上篇「合手藥法」

  蒿治鐵鍋不褪黑色,「以蒿三遍淨洗。」卷九《醴酪》篇「治釜令不渝法」

  蓬蒿蠶上山「以大科蓬蒿為薪」,「蓬蒿蔟亦良。」卷五《種桑柘》篇「養蠶法」

  「四」

  宋周去非《嶺外代答》卷八「大蒿」:「容梧道中,久無霜雪處,蒿草不凋。年深滋長,大者可作屋柱,小亦中肩輿之杠。……古有蒿柱之說,豈其類乎。」

  菖蒲(一)五五《春秋傳》曰(二):「僖公……三十年,……使周閱來聘,饗有昌歜(三)。」杜預曰:「昌蒲菹「一」也。」

  《神仙傳》云:「王興者,陽城越(四)人也。漢武帝上嵩高,忽見仙人長二丈,耳出頭下垂肩。帝禮而問之。仙人曰:「吾九疑人也。聞嵩岳有石上菖蒲,一寸九節「二」,可以長生,故來採之。」忽然不見。帝謂侍臣曰:「彼非欲服食者,以此喻朕耳。」乃採菖蒲服之。帝服之煩悶,乃止。興服不止,遂以長生。」

  (一)

  「菖蒲」標題下明清刻本均注明「脫」。其實所脫不止本目,下面「薇〔五六〕」至「菫〔六二〕」七目均脫。這八目只有金抄、明抄完整不脫。

  (二)

  見《左傳》僖公三十年,文作:「王使周公閱來聘,饗有昌歜、白、黑、形鹽。」《要術》是摘引。杜預注:「昌歜,昌蒲菹。」

  (三)

  「歜」,陸德明《經典釋文》:「在感反」,《廣韻》:「昌蒲葅,徂感切」,讀如斬音。又音觸,是另一意思。《左傳》孔穎達疏:「此昌歜之音,相傳為「在感反」,不知其字與彼(指音觸的另一意思)為同為異。遍檢書傳,昌蒲之草,無此別名,未知其所由來也。」顧炎武《左傳杜解補正》則稱:「顧氏《玉篇》有「●」字,「俎敢反,昌蒲菹也」。然則《傳》之昌●,正合此字,而唐人已誤為歜。《廣韻》亦誤。」按顧炎武所舉此字,在《玉篇》「欠」部,而《玉篇》欠部,另有「歜」字,解釋是:「尺燭切,怒氣也。」則顧氏所稱,似亦確當。可是《要術》亦作「歜」,未知亦為唐人之誤否?

  (四)

  「陽城越人」,費解,《藝文類聚》卷八一引無「越」字,疑《要術》衍「越」字。陽城,作為縣名,即今河南省登封縣;作為山名,該縣正有陽城山;「嵩高」即嵩山,亦在該縣。故「越」字應是衍文。

  「一」

  「昌蒲菹」,《周禮?天官》「醢人」:「朝事之豆,其實……昌本」。鄭玄注:「昌本,昌蒲根,切之四寸為菹。」一般稱菖蒲是指天南星科的白菖,根莖是比較肥大的,但味道不好,李時珍和香蒲相對,目為「臭蒲」。或者古人食味不同,或用為食療,也許很早時有白菖菹的吃法。

  「二」

  「石上菖蒲」是天南星科的石菖蒲及其變種細葉菖蒲一類的植物,其地下莖橫走,密具輪節,細葉菖蒲的地下莖,節間只有二–三毫米長,有香氣。在藥用上本草類書均記載「一寸九節者良」。

  薇五六《召南?詩》曰(一):「陟彼南山,言采其薇「一」。」《詩義疏》云:「薇,山菜也,莖葉皆如小豆。藿「二」,可羹,亦可生食之。今官園種之,以供宗廟祭祀也。」

  (一)

  見《詩經?召南?草蟲》。孔穎達疏引陸璣《疏》與《詩義疏》稍異,文作:「山菜也,莖葉皆似小豆,蔓生。其味亦如小豆。藿可作羹,亦可生食。今官園種之,以供宗廟祭祀。」

  「一」

  「薇」,這裏是豆科大巢菜之類的植物,不是蕨類紫萁科的紫萁,別名也叫「薇」。

  「二」

  「藿」,原指豆葉,由於薇的莖葉都像小豆,所以也稱其葉為「藿」。

  萍五七《爾雅》曰(一):「蓱,苹「一」也。其大者蘋「二」。」

  《呂氏春秋》曰(二):「菜之美者,崑崙之蘋。」

  (一)

  《爾雅?釋草》作:「萍,蓱。其大者蘋。」據阮元校勘,「萍」應作「苹」。

  (二)

  見《呂氏春秋?本味》篇。

  「一」

  「萍」,本字作「蓱」,或作「苹」,古人所指,包括浮萍科的青萍和紫萍。

  「二」

  「蘋」是蘋科,也叫四葉菜、田字草。

  石丈之切(一)五八《爾雅》曰(二):「藫,石衣。」郭璞曰:「水「一」也,一名「石髮」。江東食之。或曰(三):「藫「二」葉似?而大,生水底,亦可食。」」

  (一)

  金抄作「大之切」,明抄作「文之切」,均誤。《說文》:「,水衣,從艸治聲。」《周禮?天官》「醢人」有「菹」,陸德明《經典釋文》:「,……沈云:「北人音……丈之反」。」說明「」雖同「苔」,但北方有「丈之反」(音治)的讀法,故據以改正。

  (二)

  見《爾雅?釋草》。郭注「」作「苔」,餘同。

  (三)

  「或曰」,《要術》原無此二字,《爾雅》郭注有,表明是另一說法,必須有,茲據補。

  「一」

  「」,音台,即「苔」字;古又音治,音異義同。「藫」,音潭,與「」雙聲,二字涵義亦同。《文選》郭璞《江賦》有「綠苔」,李善注引《風土記》:「石髮,水苔也,青綠色,皆生於石。」神農本草經有「陟釐」,《唐本草》注:「此物乃水中苔。……《小品方》云:「水中?苔也」;《范東陽方》云:「水中石上生,如毛,綠色者」。」「如毛」,即是「似髮」,故《圖經本草》稱:「石髮,即陟釐也。」陟釐可作紙,張華作《博物志》,晉武帝給他「側理紙」萬張,即「陟釐紙」,又名「苔紙」。陟釐二字的切音,正是「」字(音治),徐言是「陟釐」,急呼就是「」。因生於水中石上,故所稱「石衣」、「石髮」、「石」乃至「水」,都是指苔類的某些種。李時珍認為石衣、石髮都是烏韭的異名(見《本草綱目》卷二一「烏韭」),恐是後人的說法。烏韭是蕨類,不是苔類,參看「菜茹〔五0〕」注釋「二0」。

  「二」

  這個「或曰」的「藫」,是藫的別一解說,實際就是「●」字,音潛,不是水苔,而是指海藻。《爾雅?釋草》:「●,海」(參看「菜茹〔五0〕注釋「一九」)。海藻有紅藻、綠藻等類。郭璞注「●,海」為「海羅」,即海蘿,藻體呈管狀,作不規則的分歧,赤褐色,屬紅藻類。但海蘿與薤無一相合,此處「葉似?而大」的「●」,則是另一種,非海蘿,當是綠藻類的某些種。

  胡荾五九《爾雅》云(一):「菤耳,苓耳。」《廣雅》云(二):「枲耳也,亦云胡枲。」郭璞曰:「胡荾「一」也,江東呼為「常枲」。」

  《周南》曰(三):「采采卷耳。」毛云:「苓耳也。」注云:「胡荾也。」《詩義疏》曰(四):「苓(五),似胡荽「二」,白花,細莖,蔓而生「三」。可?(六)為茹,滑而少味。四月中生子,如婦人耳璫,或云「耳璫草」。幽州人謂之「爵耳」。」

  《博物志》(七):「洛中有驅羊入蜀(八),胡葸子著羊毛,蜀人取種,因名「羊負來」。」

  (一)

  見《爾雅?釋草》,文同。

  (二)

  《廣雅》云云,實際是郭璞注《爾雅》所引。郭璞注是這樣:「《廣雅》云:「枲耳也,亦云胡枲。」江東呼為「常枲」,或曰「苓耳」。形似「鼠耳」,叢生如盤。」或者《要術》將《廣雅》的引文歸還原出處,所以作這樣的分列,也可能有倒誤。又今本郭注沒有「胡荾也」的別名,這個別名,在《要術》以前書,也僅見於《要術》本目所引。

  《廣雅?釋草》的原文是:「苓耳、葹、常枲、胡枲,枲耳也。」「亦云」是郭璞為便於行文加上去的。「鬱〔二五〕」引《廣雅》有幾個「一名」、「又名」,亦出《詩義疏》作者所加,其例相同。

  這裏需要附帶說一下「形似「鼠耳」」的疑問。「鼠耳」,不是老鼠的耳朵,而是一種草的名稱。《廣雅?釋草》:「無心,鼠耳也。」《名醫別錄》首先著錄。唐陳藏器《本草拾遺》有「鼠麴草」,說「江西人呼為「鼠耳草」」。李時珍因指「鼠耳」即為鼠麴草(見《本草綱目》卷十五)。鼠麴草是菊科的,採其嫩莖葉可和糯米粉作●餌。但和?耳完全不像。而且郭璞稱「叢生如盤」,是專指?耳的果實說,和鼠麴草怎樣也掛不上鉤。因此我們懷疑郭注的「鼠耳」有錯字。《爾雅。釋蟲》「蟠,鼠負。」郭璞注:「甕器底蟲。」「鼠負」即節足動物甲殼類的鼠婦,棲息於壁角甕底等陰濕地,體長三分餘,橢圓形,兩頭尖,特別是軀體兩側的七對短足,很像?耳子的密刺。?耳、鼠負都是郭璞注的,拿鼠負來比喻?耳子,很可能,而且也像。「耳」、「負」字形相近,而且《爾雅》及郭注上文一連有四個「耳」字,極易致誤,疑「鼠耳」是「鼠負」之誤。

  (三)

  這是《詩經?周南?卷耳》的一句。毛《傳》作:「卷耳,苓耳也。」但《要術》「注云:「胡荾也」」,不見於鄭玄《箋》,也許是鄭《箋》的逸文。

  (四)

  《太平御覽》卷九九八「胡枲」引《詩義疏》開頭是:「苓耳,葉青白,似胡荽」,「耳璫草」作「璫草」,餘基本同《要術》。《詩經?卷耳》孔穎達疏引陸璣《疏》略同《詩義疏》,是:「葉青白色,似胡荽,白花,細莖蔓生。可煮為茹,滑而少味。四月中生子,如婦人耳中璫,今或謂之「耳璫」。幽州人謂之「爵耳」。」《圖經本草》引陸璣《疏》「耳璫」下有「草」字,應該有;尤其可注意的,「幽州人」句的上面,尚有「鄭康成謂是白胡荽」句。如所引無誤,這句既是陸《疏》原有,說明胡?鄭玄有別名白胡荽的說法。「荽」、「荾」同字,「白胡荽」即「白胡荾」,因此推測上文「胡荾也」的解釋可能是鄭玄原有。並參看注釋「二」。

  (五)

  「苓」下應有「耳」字。

  (六)

  「?」是「煮」的古字,明抄作「鬻」,誤,據金抄改正。

  (七)

  《博物志》此條,不見今本。《太平御覽》卷九九八、卷九○二及《藝文類聚》卷九四均有引到。

  (八)

  《博物志》是說由洛陽傳入蜀中。但也有相反的說法,《圖經本草》:「或曰:此物本生蜀中,其實多刺,因羊過之,毛中粘綴,遂至中國,故名「羊負來」,俗呼為「道人頭」。」而陶弘景注《本草經》則稱:「一名羊負來,昔中國無此,言從外國逐羊毛中來。」「道人頭」即道士冠,也頗形像。

  「一」

  「荾」,音綏,同「荽」,是「胡荾」即「胡荽」,卷八《作酢法》篇引《食經》「外國苦酒法」有「胡荾子」,就是指這個繖形科的胡荽的種子。但本目的「胡荾」是指菊科的?耳,即蒼耳,還有「胡枲」、「胡葸」等的異名。《要術》各卷常利用它,卷三《種蘘荷芹●》篇並種植它,這裏列為專目,也未免重複。

  「二」

  「似胡荽」,菊科的?耳和繖形科的胡荽不能相像。懷疑《詩義疏》所解釋的「苓耳」,可能指繖形科的天胡荽,多年生匍匐草本,莖細弱,開白花,懸果略呈心臟形,也正像耳璫,而春末開花,夏月結子,更和「四月中生子」相符。

  「三」

  「蔓而生」,《圖經本草》在引《詩義疏》文後提出疑問:「今之所有,皆類此,但不作蔓生耳。」這是因為圖經本草也把《詩義疏》所解釋的「苓耳」當作?耳,所以存在著?耳不蔓生的矛盾。但這個恰好是它像天胡荽的反證。

  承露六0《爾雅》曰(一):「蔠葵,蘩露。」注曰:「承露「一」也,大莖小葉,花紫黃色。實可食。」

  (一)

  見《爾雅?釋草》,文同。郭璞注無「實可食」句,餘同。本草書上只說葉可食,子可作臙脂,沒有子可食的說法。

  「一」

  「承露」,即落葵科的落葵,子實為漿果,暗紫色,可作臙脂,又名「臙脂菜」。卷五《種紅藍花梔子》篇「作紫粉法」正是用「落葵子」絞汁作香粉的。《名醫別錄》陶弘景注已經說:「落葵」,……又名承露」,賈氏不會沒有見到,這裏這條實際也是重出。

  鳧茈「一」六一樊光曰(一):「澤草,可食也。」

  (一)

  《爾雅?釋草》:「芍,鳧茈。」樊光曾給《爾雅》作注,這句是從《爾雅》注裏摘出來的。臧鏞堂輯集《爾雅漢注》,就將這句採作樊注。嚴格說來,應同他處例冠以「《爾雅》曰:「芍,鳧茈」。」

  「一」

  《爾雅》「芍,鳧茈」郭璞注:「生下田,苗似「龍須」(按指龍鬚草)而細,根如指頭,黑色,可食。」即烏芋,亦名荸薺。

  菫「一」六二《爾雅》曰(一):「齧,苦菫也。」注曰:「今菫葵也,葉似柳,子如米,汋食之,滑。」

  《廣志》曰(二):「瀹(三)為羹。語曰:「夏荁「二」秋菫滑如粉。」」

  (一)

  見《爾雅?釋草》,無「也」字。郭璞注同《要術》。

  (二)

  太平御覽卷九八○「菫」引作:「廣語曰:「夏荁秋菫滑如粉。」」比照《要術》,多有脫誤。從這一條的「語曰」,可以作為「東牆〔六〕」的「河西語曰」不是書名的佐證。

  (三)

  「瀹」,明抄誤作「淪」,據金抄改正。

  「一」

  「菫」是菫菜科菫菜屬的植物。卷三《種蘘荷芹●》篇提到種「菫」。

  「二」

  《禮記?內則》:「菫、荁、枌、榆……以滑之。」鄭玄注:「荁,菫類也。冬用菫,夏用荁。」陸德明《經典釋文》:「荁,音丸,似菫而葉大也。」即菫菜科的。並見「荁〔一0二〕」。

  芸六三《禮記》云(一):「仲冬之月,……芸「一」始(二)生。」鄭玄注云:「香草。」

  《呂氏春秋》曰(三):「菜之美者,陽華之芸「二」。」

  《倉頡解詁》曰(四):「芸蒿「三」,葉似斜蒿,可食。春秋有白蒻「四」,可食之。」

  (一)

  見《禮記?月令》。鄭玄注:「芸,香草也。」

  (二)

  「始」,明抄、湖湘本誤作「茹」,據他本及《月令》改正。

  (三)

  見《呂氏春秋?本味》篇。

  (四)

  《藝文類聚》卷八一「芸香」引《倉頡解詁》(書已佚)作:「芸蒿,似邪蒿,香可食。」有「香」字,比較合適。《太平御覽》卷九八二「芸香」未引。陶弘景注《本草經》「茈胡」引《博物志》有類似記載:「芸蒿,葉似邪蒿。春秋有白蒻,長四五寸,香美可食。長安及河內並有之。」(今本《博物志》不載此條,《指海》輯逸本《博物志》亦未輯入此條。)

  「一」

  「芸」,據鄭玄注是「香草」,結合《說文》:「芸,艸也,似目宿」,即是芸香科的芸香。古人常用以放在衣箱中或夾在書卷裏防蛀虫,或墊在床底下驅蟲。

  「二」

  「陽華」,據《呂氏春秋?有始》篇:「澤有九藪:……秦有陽華」。高誘注:「在鳳翔;或曰,在華陰西。」在今陝西省渭河流域。這個「芸」,既是好菜,應是「芸蒿」一類,參看注釋「三」「四」。

  「三」

  《名醫別錄》:「茈胡(按即柴胡),……一名芸蒿,辛香可食。」是柴胡有「芸蒿」的別名。但《倉頡解詁》的「芸蒿」,是否指柴胡,值得研究。《圖經本草》指出柴胡的葉形有三種:一種「似竹葉稍緊」,一種「似麥門冬而短」,一種「似斜蒿」。前二種可能是繖形科的北柴胡和狹葉柴胡一類;第三種就是這裏《倉頡解詁》和《博物志》所說「葉似斜蒿」的一種。可是斜蒿就是繖形科的邪蒿,葉二至三回羽狀分裂,和柴胡葉迥異,卻和前胡,也是繖形科)葉同狀,懷疑這一種實際是指前胡。《圖經本草》的圖基本上是根據各地所送藥草描繪的,名稱也依著各地所稱。各地每有同名異種的藥草,所指實非一種。現在各地以何種植物當何種藥草,亦頗為複雜不一致。可以推想,當時有一種當地稱為「柴胡」的前胡送上來,所以《圖經本草》纔有一種「柴胡」的葉「似斜蒿」的說法,而這一種「柴胡」,其實是前胡。前胡葉既和邪蒿葉相像,因此《倉頡解詁》所稱「葉似斜蒿」的「芸蒿」,很可能是前胡而不是柴胡(並參看注釋「四」)。

  「四」

  柴胡、前胡都是多年生宿根植物,「白蒻」是宿根上長出的嫩芽。《圖經本草》:前胡「初出時,有白芽,長三四寸,味甚香美。」指出前胡初生的「白蒻」香美可食,正好給《倉頡解詁》下了注腳,則《解詁》所指的「芸蒿」是前胡,似乎更像。

  莪蒿六四《詩》曰(一):「菁菁者莪。」「莪(二),蘿蒿也。」《義疏》云(三):「莪蒿「一」,生澤田漸洳「二」處,葉(四)似斜蒿,細科。二月中生。莖葉可食,又可蒸,香美,味頗似蔞蒿「三」。」

  (一)

  《詩經?小雅?菁菁》的一句。「莪,蘿蒿也」,是毛《傳》文。

  (二)

  此「莪」字,各本無,據金抄補。

  (三)

  《義疏》即《詩義疏》。《太平御覽》卷九九七「莪蒿」引《詩義疏》同《要術》,少「味」字。《詩經》孔穎達疏引陸璣《疏》是:「莪蒿也,一名蘿蒿也。生澤田漸洳之處,菜(按《爾雅?釋草》「莪,蘿」邢昺疏引作「葉」)似邪蒿而細科。生三月中。莖可生食,又可蒸,香美,味頗似蔞蒿。」

  (四)

  「葉」,明抄誤作「業」,他本誤作「叢」,據金抄改正。

  「一」

  《爾雅?釋草》:「莪,蘿。」郭璞注:「今莪蒿也,亦曰廩蒿。」唐陳藏器《本草拾遺》稱:「●蒿,……煮食之,似小薊。生高崗,宿根先於百草,一名莪蒿。」下面即引《爾雅》的「莪,蘿」及《詩經》「菁菁者莪」與陸璣《疏》為說。另方面,《唐本草》有「角蒿」,《救荒本草》稱:「豬牙菜,《本草》名角蒿,一名莪蒿,一名蘿蒿,又名●蒿。……生田野中,苗高一二尺,莖葉如青蒿,葉似斜蒿葉而細,又似蛇床子葉。梢間開花,紅赤色,鮮明可愛。花罷結角子,似蔓菁角,長二寸許,微彎。中有子,黑色。……採嫩苗莖葉煠熟,水浸去苦味,淘淨,油鹽調食。」李時珍認為莪蒿即是抱娘蒿(《本草綱目》卷十五「●蒿」)。吳其濬同意李說(《植物名實圖考》卷十四及《長編》卷八)。抱娘蒿即十花科的播娘蒿,一年生草本,和《詩義疏》,《本草拾遺》所記不盡相符。至於《救荒本草》所記「一名莪蒿」的「豬牙菜」,卻是紫葳科的角蒿。

  「二」

  「漸洳」,浸潤多濕。

  「三」

  「蔞蒿」,見「蔞蒿〔八九〕」注釋「一」。

  葍六五《爾雅》云(一):「葍「一」,藑茅也。」郭璞曰:「葍,大葉白華,根如指,正白,可啖。」「葍,華有赤者為藑;藑、葍一種耳。亦如陵苕「二」,華黃、白異名。」

  《詩》曰(二):「言采其葍。」毛云:「惡菜也。」《義疏》曰(三):「河東、關內(四)謂之「葍」,幽、兗謂之「燕葍」,一名「爵弁」,一名「藑」(五)。根正白,著熱灰中,溫噉之。饑荒可蒸以禦饑。漢祭甘泉「三」或用之。其華(六)有兩種:一種莖葉細而香,一種莖赤有臭氣。」

  《風土記》曰(七):「葍「四」,蔓生,被樹而升,紫黃色。子大如牛角,形如蟦「五」,二三同蔕(八),長七八寸,味甜如蜜。其大者名「枺(九)」。」

  《夏統別傳》注(十):「獲,葍「六」也,一名「甘獲」。正圓,赤,粗「七」似橘(十一)。」

  (一)

  《爾雅?釋草》有「葍,●」和「葍,藑茅」兩條,《要術》沒有引前一條,而引郭璞的注是二條全引了,即「可啖」以前是「●」條的注,下面是「藑茅」條的注。可能因為郭注認為●、藑同種,《要術》節去●條不引,但更可能是脫漏。

  (二)

  《詩經?小雅?我行其野》的一句。毛《傳》:「葍,惡菜也。」

  (三)

  《太平御覽》卷九九八「葍」引《詩義疏》首句作「河內、關中謂●為葍」,「著」上有「可」字,「兩種」下面是:「葉細而花赤,有臭氣也」,有脫誤。《詩經?我行其野》孔穎達疏引陸璣《疏》則是:「葍,一名●,幽州人謂之燕●。其根正白,可著熱灰中,溫噉之。饑荒之歲,可蒸以禦饑。」

  (四)

  「關內」即關中,唐以函谷關以西為「內」,始稱「關內」,《御覽》引作「關中」,應作「關中」,漸西本據以改正。

  (五)

  「藑」,《學津》本、漸西本同,他本作「蔓」,誤;《御覽》引作「藑」,茲據以改正。

  (六)

  「華」,下文沒有交代兩種花,應誤,或者下文有誤。明末毛晉《毛詩草木鳥獸虫魚疏廣要》引陸璣《疏》「華」作「草」,並注明:「一本作:「花葉有兩種:一種葉細而花赤,一種葉大而花白復香」。」可作參攷。

  (七)

  《太平御覽》卷九九八引《風土記》無「形如蟦」及最末句,脫「子」字,「寸」誤「尺」,餘同《要術》。

  (八)

  「蔕」,原作「葉」,《御覽》引作「蔕」,茲據以改正。

  (九)

  「枺」,明抄從木從末,金抄、湖湘本從手從未,《津逮》本從手從末。字書有「●」、「枺」,解釋都是「木名」,也有「●」、「抹」,都是手的動作;讀音,從未的都音妹,從末的都音末。《風土記》這裏是記音字,沒有其他引文可作校勘,茲暫從明抄作「枺」。

  (十)

  夏統,晉人,《晉書》有傳。《夏統別傳》已佚。此條《太平御覽》等未引。

  (十一)金抄、明抄作「橘」,他本空格或墨釘。

  「一」

  「葍」,音福,「藑」,音瓊。《神農本草經》有「旋花」,《唐本草》注:「此即生平澤旋葍也。」《圖經本草》:「其根似?,故一名「?根」。……苗作叢蔓,葉似山芋而狹長,花白。」《救荒本草》稱為「葍子根」,說:「幽薊間謂之「燕葍根」。……延蔓而生,葉似山藥葉而狹小;開花狀似牽牛花,微短而圓,粉紅色;其根甚多,大者如小??,長一二尺,色白,味甘,性溫。採根洗淨蒸食之,或曬乾杵碎炊飯食亦好,或磨作麵,作燒餅蒸食皆可。」吳其濬因確指《爾雅》的「葍,●」即是旋花,並說:「旋花,蘇恭以為即旋葍,其說極確。今北人仍呼為「燕葍」,河南呼為「葍葍苗」。肥田中白根長數尺,味甚甘。……其赤花者煮以飼豬。湖北名為「飯藤」,以凶年煮其根可代飯也」(《植物名實圖考長編》卷十)。又說:「今南方蕹菜,花葉與此無小異,唯根短耳」(《植物名實圖考》卷二二)。其所指,即是旋花科的旋花是《爾雅》的兩種「葍」及《詩義疏》的兩種,都不出旋花屬的植物。

  「二」

  「陵苕」,見「苕〔六八〕」注釋「一」。

  「三」

  甘泉宮,漢武帝所建,見《史記?封禪書》,在甘泉山上。甘泉山在今陝西省淳化縣西北。

  「四」

  《風土記》的「葍」,果實有「七八寸」長,其甜如蜜,未詳是何種植物。

  「五」

  「蟦」,音扉,《爾雅?釋蟲》:「蟦,蠐螬。」郭璞注:「在糞土中。」現在動物學上以蠐螬為金龜子的幼蟲。

  「六」

  《夏統別傳》的「葍」,無法查證是什麼植物。

  「七」

  「粗」,不一定是粗大,也可以作大致解釋。

  苹六六《爾雅》云(一):「苹,藾蕭「一」。」注曰:「藾蒿也,初生亦可食。」

  《詩》曰(二):「食野之苹。」《詩疏》云(三):「藾蕭,青白色,莖似蓍(四)「二」而輕脆。始生可食,又可蒸也。」

  (一)

  見《爾雅?釋草》。郭璞注「藾蒿」上有「今」字,說明「藾蒿」連名,不是「藾,蒿也」。

  (二)

  《詩經?小雅?鹿鳴》的一句。「苹」,毛《傳》解釋:「蓱也」,即浮萍。鄭玄解釋是「藾蕭」,《詩義疏》是直接就鄭《箋》作解釋的。

  (三)

  《詩疏》仍是《詩義疏》。《太平御覽》卷九九八「苹」引《詩義疏》同《要術》,只「青」上多「葉」字,「生」下多「者」字,「又」作「亦」。《詩經?鹿鳴》孔穎達疏引陸璣《疏》是:「葉青白色,莖似箸而輕脆。始生,香,可生食,又可蒸食。」《爾雅》邢昺疏引陸璣《疏》同孔引。

  (四)

  「蓍」,金抄、明抄同;他本均作「箸」,與陸璣《疏》同。張步瀛校本黃廷鑑校亦作「蓍」。

  「一」

  《爾雅?釋草》:「蕭,萩。」邢昺疏引陸璣《疏》:「今人所謂萩蒿者是也,或云牛尾蒿,似白蒿,白葉,莖麤,科生,多者數十莖。可作燭。有香氣。」吳其濬認為《爾雅》「藾蕭」的「苹」同樣是牛尾蒿。他描述牛尾蒿:「初生時與蔞蒿同,唯一莖,旁生橫枝。秋時枝上發短葉,橫斜欹舞,如短尾隨風,故俗呼以狀名之。其莖直硬,與蔞蒿同為燭桿之用」(《植物名實圖考》卷一二)。萩是菊科的,和莖粗硬、多分枝的「牛尾蒿」不類。而《詩義疏》所描述的「藾蕭」,倒和牛尾蒿相似。作為經傳集解的《爾雅》是長期積累的資料,多有同名異物和異名同物的。「苹,藾蕭」和「蕭,萩」兩列,可能是兩種,而吳其濬認為都是牛尾蒿,也不是沒有可能。這裏的「苹」,即使不是牛尾蒿,也是菊科屬的植物。

  「二」

  蓍,音尸,是菊科的。

  土瓜六七《爾雅》云(一):「菲,芴。」注曰:「即土瓜「一」也。」

  《本草》云(二):「王瓜,……一名土瓜。」

  《衛詩》曰(三):「采葑采菲,無以下體「二」。」毛云:「菲,芴也」《義疏》云(四):「菲,似葍「三」,莖麤,葉厚而長,有毛。三月中,蒸為茹(五),滑美,亦可作羹。《爾雅》謂之「蒠菜「四」」。郭璞注云(六):「菲草,生下濕地,似蕪菁,華紫赤色,可食。」今河南謂之「宿菜」。」

  (一)

  《爾雅?釋草》文及郭璞注並同《要術》。

  (二)

  《神農本草經》有此記載,其草部中品稱:「王瓜,……一名土瓜。」

  (三)

  見《詩經?邶風?谷風》。《詩》句及毛《傳》文並同《要術》。

  (四)

  《詩經?谷風》孔穎達疏引陸璣《疏》「亦可作羹」以上同《要術》引《詩義疏》(只「蒸」下多「?」字,無「亦」字),以下是:「幽州人謂之芴,《爾雅》謂之蒠菜,今河內人謂之宿菜。」無「郭璞注」的一段。《太平御覽》卷九九八「土瓜」題作《詩義疏》的,引文「亦可作羹」以上全同《要術》,以下則同陸璣《疏》,亦無郭璞注的一段。郭璞注的有無,在解釋上有很大的差別,參看校記(六)。

  (五)

  「茹」,金抄、明抄脫,他本有,孔引陸璣《疏》及《御覽》引《詩義疏》亦有,茲據補。

  (六)

  《爾雅?釋草》有「菲,芴」和「菲,蒠菜」,都是解釋「菲」的。《詩義疏》稱:「菲,……《爾雅》謂之「蒠菜」」,是採取《爾雅》的「蒠菜」條以解釋《谷風》的「菲」,和毛《傳》的以「芴」解釋「菲」不同。這裏「郭璞注」云云雖是郭璞注《爾雅》「蒠菜」文,但「似蕪菁」云云和《詩義疏》的「似葍」云云不協調,因二者所指不是同一種植物。《御覽》引沒有郭璞注(陸璣《疏》也沒有),表明《詩義疏》只採取《爾雅》的正文作說明,而不同意郭璞的說法。《要術》插進郭璞注,反而引起矛盾。說者多認為《詩義疏》就是陸璣《毛詩草木鳥獸蟲魚疏》,陸璣是三國吳人,豈能引用郭注?鄭玄《箋》釋《谷風》的菲是「葍之類」,《詩義疏》的「似葍」云云,正是承鄭說作解釋,與「苹」的從鄭說相同(參看「苹〔六六〕」校記(二)),豈能又採取與己說抵觸的郭說?因此,我們懷疑這個郭璞注是後人添進去的。又陸璣《疏》有「幽州人謂之芴」,《詩義疏》獨無此句,亦可注意(參看注釋「三」)。

  「一」

  植物以「土瓜」為名,往往隨俗而異,所指實非一種。郭璞所稱的「土瓜」,是當時的俗名,無一字描述,未悉何指,不過我們可以從它的來源方面追究。

  《爾雅?釋草》有「果臝之實,栝樓」,郭璞注:「今齊人呼之為天瓜。」又有「鉤,藈姑」,郭注:「●●也,一名王瓜。」連同這裏注「菲,芴」為「土瓜」,郭璞以天瓜、王瓜、土瓜三種分注《爾雅》的三條,好像三種瓜各是一種,其實還值得研究。「天瓜」即葫蘆科的栝樓,沒有問題。「王瓜」、「土瓜」是什麼?當從它的來源方面推求。郭璞注《爾雅》的三種瓜,除天瓜是實際得之齊人方言外,王瓜和土瓜,都是根據《廣雅》來的。

  《廣雅?釋草》:「土瓜,芴也」,「藈菇,●●,王瓜也。」「芴」音物,「藈」音圭,「●●」音鉤婁。郭璞注《爾雅》,和《廣雅》完全相同;而「芴」之為「土瓜」,「藈姑」之為「王瓜」,實始於《廣雅》,郭璞是逕承其說以注《爾雅》。「藈姑」即「●●」,「●●」就是「栝樓」的記音異寫字。《廣雅》獨無「栝樓」條,在《廣雅》即以「●●」為「栝樓」。據此,所謂「栝樓」也就是「王瓜」。葫蘆科的王瓜,與栝樓是同屬的二種,很相像。相似的東西,異名也容易相混。古所稱「王瓜」,指栝樓。高誘注《淮南子時則訓》「王瓜」說:「栝樓也」,是其明證。直到《圖經本草》還特別將栝樓的這個混名「王瓜」改寫作「黃瓜」,以免和王瓜相混。實際上現在中藥商品上也還有誤以王瓜為栝樓。據此,郭璞所稱「●●」的「王瓜」,實際還是栝樓。《爾雅》是積累多人解釋經傳的書,不可能一名一物(實際上同物異名的也不少),「鉤,藈姑」,實際就是「果臝之實,栝樓」。

  《神農本草經》:「王瓜……一名土瓜。」邢昺解釋《爾雅?釋草》「蔩,菟瓜」的郭璞注「似土瓜」也說:「土瓜者,即王瓜也。」邢說也是根據本草書來的。據此,郭璞所稱「菲,芴」的「土瓜」,即《本草經》所稱的王瓜。

  「二」

  「下體」,指這種植物的地下可供吃食的部分。

  「三」

  對《詩經》「采葑采菲」的「菲」,《爾雅》本身就有「菲,芴」和「菲,蒠菜」兩種解釋。採取「菲,芴」作解釋的,以毛《傳》為代表,後來《廣雅》、郭璞都以「土瓜」釋「芴」。「菲」的另一解釋以鄭玄《箋》為代表,即所謂「葍之類」,鄭玄弟子孫炎注《爾雅》承鄭說:「葍類也」,《詩義疏》、陸璣《疏》也跟著說「似葍」。但鄭玄、孫炎都沒有和「蒠菜」連在一起,自《詩義疏》稱「《爾雅》謂之蒠菜」,乃與蒠菜等同;而陸璣又稱「幽州人謂之芴」,更合《爾雅》的兩條「菲」為一條,即合「芴」與「蒠菜」為一物。因此後來人就很自然的說:「菲也,芴也,蒠菜也,土瓜也,宿菜也,五者一物也」(見《廣雅疏證》引某氏注《爾雅》)。其實這是不正確的。「葍」是旋花屬的植物,根可食(見「葍〔六五〕」注釋「一」),但「似葍」不等於葍。從「似葍」的蔓本、葉形和根塊可食等方面推測,懷疑《詩義疏》所稱即是「蒠菜」的「菲」,也許是薯蕷科屬的植物。

  「四」

  焦循《毛詩補疏》以為《爾雅》的「菲,芴」是蘿蔔。蘿蔔和「土瓜」及「似葍」的二說均有不合,卻和郭璞注「似蕪菁」云云的「菲,蒠菜」有些相像。同樣解釋《爾雅》的「蒠菜」,但郭說與《詩義疏》不符,郭說不會被《詩義疏》所引用,從這裏也可以得到說明(參看校記(六))。

  苕六八《爾雅》云(一):「苕,陵苕「一」。黃華,蔈;白華,茇。」孫炎云(二):「苕華色異名者。」

  《廣志》云(三):「苕草「二」,色青黃,紫華。十二月稻下種之,蔓延殷盛,可以美田。葉可食。」

  《陳詩》曰(四):「?(五)有旨苕。」《詩義疏》云(六):「苕饒也,幽州謂之「翹饒「三」」。蔓生,莖如力刀切豆而細,葉似蒺蔾「四」而青。其莖葉綠色,可生啖,味如小豆藿。」

  (一)

  見《爾雅?釋草》,文同。「陵苕」下有郭璞注:「一名陵時,《本草》云。」

  (二)

  孫炎是郭璞以前的《爾雅》注者之一。《太平御覽》卷一千「苕」引孫炎注是:「苕,華色異,名亦不同。」和今本郭璞注完全一樣。

  (三)

  《太平御覽》卷一千引《廣志》「十二月」作「十一月」,「殷」作「盛」,餘同《要術》。

  (四)

  見《詩經?陳風?防有鵲巢》。

  (五)

  「?」,同「邛」,讀如窮音,這裏是「丘」的意思,明抄作「卬」,訛(金抄殘缺不全),湖湘本等作「我」,未對原《詩》,誤。

  (六)

  《太平御覽》卷一千引《詩義疏》「」作「勞」,「莖葉」作「華細」,「可生啖」作「可食」,「藿」下多「葉也」二字,餘同《要術》。卷九九六別出「若」項,引《毛詩疏》同卷一千所引,實際「若」是「苕」字之誤,應併入卷一千「苕」項。《詩經?防有鵲巢》孔穎達疏引陸璣《疏》首句作「苕,苕饒也」,說明「苕饒」連名,不是「苕,饒也」;「州」下有「人」字,「」亦作「勞」,「啖」作「食」,無「味」字,餘同《要術》引《詩義疏》。

  「一」

  《詩經?小雅?苕之華》的「苕」,毛《傳》解釋是「陵苕也」。這個「苕」,和下文《廣志》和《詩義疏》所說的不是同一種植物。「陵苕」是什麼?又有二種解釋,而這二種解釋很可能還是一種。

  《名醫別錄》:「紫葳,……一名陵苕,一名茇華。」陶弘景注:「郭云凌霄。」《唐本草》注也說:「郭云一名陵時,又名凌霄。」「郭云」,指郭璞注《爾雅》。這樣,陵苕是紫葳科的紫葳,落葉藤本,又名凌霄花。

  另一解釋是鼠尾草。今本《爾雅》郭注:「一名陵時,《本草》云。」《苕之華》孔穎達疏引某氏說:「《本草》云:「陵蒔,一名陵苕」」,即是郭注所根據的《本草》。陸璣《毛詩草木》《鳥獸蟲魚疏》卷上:「苕,一名陵時,一名鼠尾。」孔疏及《爾雅》邢昺疏均引陸璣說的鼠尾草以釋「陵苕」。鼠尾草就是《爾雅?釋草》的「葝,鼠尾」,也就是脣形科的鼠尾草,可以染皁,也叫「烏草」。

  但今本《爾雅》郭注沒有如陶弘景、《唐本草》所說陵苕又名「凌霄」的說法,宋時所見的《爾雅》也沒有,《圖經本草》首先作了辨誤:「……豈古今所傳書有異同邪?又據陸璣及孔穎達《疏》《義》,亦云「苕,一名陵時」。陵時乃是鼠尾草之別名。郭又謂:「苕為陵時,《本草》云。」今紫葳無陵時之名,而鼠尾草有之。乃知陶蘇(指陶弘景和《唐本草》的作者蘇恭)所引,是以陵時作陵霄耳(意謂誤以「陵時」為「凌霄」)。又陵霄非是草類,益可明其誤矣。」據此,陵苕是紫葳的解釋,有誤,結果還是鼠尾草。「蔈」音標,「茇」音沛。

  「二」

  「苕草」是豆科巢菜屬(亦稱蠶豆屬或野豌豆屬)的植物。該屬的大巢菜,葉軸末端具卷鬚,莖葉被有稀疏的黃色短柔毛,花深紫色或玫紅色,俗有「苕子」的名稱。現在四川等省栽培作綠肥和飼料。又有一種同屬的,湖北稱為「草藤」,廣西稱為「肥田草」,甘肅亦稱「苕子」,多年生蔓性草本,有卷鬚,莖具短柔毛,葉被黃色短柔毛,花紫色。本種較前一種抗寒性強,陝甘等省亦有栽培。這二種都是很好的綠肥和飼料作物,和《廣志》所稱的「苕草」極相似。「十二月」《御覽》引作「十一月」。這是利用豆科植物作為綠肥的最早記載。

  「三」

  「苕饒」、「翹饒」,即《爾雅?釋草》的「柱夫,搖車」(見「翹搖〔九三〕」),當是豆科的紫雲英。但也可能仍是苕子。

  「四」

  「蔾」,同「藜」。蒺藜,蒺藜科。

  薺六九《爾雅》曰(一):「菥蓂「一」,大薺也。」犍為舍人注曰:「薺有小,故言大薺。」郭璞注云:「似薺,葉細,俗呼「老薺」。」

  (一)

  見《爾雅?釋草》,無「也」字。犍為舍人此注,現在僅見於《要術》此處所引。郭璞注作:「薺,葉細,俗呼之曰老薺。」無「似」字,《藝文類聚》卷八二、《太平御覽》卷九八○「薺」及《圖經本草》「菥蓂子」引郭注均有「似」字,與《要術》同,今本《爾雅》脫。

  「一」

  「菥蓂」(音惜覓),《神農本草經》草部上品。《名醫別錄》稱:「一名大薺。」《本草拾遺》則以為大薺是葶藶(十字花科),不是菥蓂。《圖經本草》不同意《本草拾遺》說,仍主《別錄》說。李時珍以為:「薺與菥蓂,一物也,但分大小二種耳,小者為薺,大者為菥蓂。菥蓂有毛」(《本草綱目》卷二七)。吳其濬以為菥蓂是「花葉薺」,其所繪圖與薺(十字花科)相同,只是葉是羽狀深裂,即所謂「花葉」,並說:「此種科葉易肥大」,故名「大薺」(《植物名實圖考》卷三及卷十一)。《中國藥用植物圖鑑》(上海教育出版社一九六○年六月版)定菥蓂為十字花科,即過去稱為「遏藍菜」的,而以「遏藍菜」、「大薺」等為其別名。

  藻七0《詩》曰(一):「于以采藻。」注曰:「聚藻也。」《詩義疏》曰(二):「藻,水草也,生水底。有二種「一」:其一種,葉如雞蘇「二」,莖大似箸(三),可長四五尺;一種莖大如釵股,葉如蓬,謂之「聚藻」。此二藻皆可食。煮熟,挼去腥氣,米(四)麵糝蒸為茹,佳美。荊揚(五)人饑荒以當穀食。」

  (一)

  《詩經?召南?采蘋》的一句。「注」是毛《傳》文,作:「藻,聚藻也。」

  (二)

  《爾雅?釋草》「莙,牛藻」,邢昺疏引陸璣《疏》略同《詩義疏》,除個別無關重要字差別外,「蓬」作「蓬蒿」,「聚藻」下尚有「扶風人謂之「藻聚」,為發聲也」,「荊揚人」作「楊州人」。《圖經本草》引陸璣《疏》同邢引,但「楊州人」作「荊楊人」。《詩經?采蘋》孔穎達疏引陸璣《疏》止於「謂之「聚藻」」,文同邢引。《太平御覽》卷九九九「馬藻」引陸璣《毛詩疏義》則作:「采藻,水草也,生於水底,葉似雞蘇,可食。荊楊人食以當穀救饑,饑荒時蒸而食之。」

  (三)

  「箸」,金抄作「蓍」,明抄作「●」;他本及孔、邢引陸璣《疏》均作「箸」,《圖經本草》引陸《疏》作「?」。茲作「箸」。

  (四)

  「米」,明抄訛作「來」,據他本及陸璣《疏》改正。

  (五)

  「揚」,除《學津》本外,他本均作「陽」,邢昺及《御覽》、《圖經本草》引陸璣《疏》均作「楊」(今本《毛詩草木鳥獸蟲魚疏》作「揚」),作為揚州的地名,「揚」、「楊」古通用,茲作「揚」。

  「一」

  「有二種」,藻類相似的很多,而且所指還很可能是單子葉植物的水生類植物(雖有藻名而實際不是藻類),僅據下文所記,無法推知是哪兩種「藻」。

  「二」

  「雞蘇」,《名醫別錄》稱:「水蘇,……一名雞蘇。」即脣形科的水蘇卷三《荏蓼》篇有提到。

  蔣七一《廣雅》云(一):「蔣「一」,菰(二)也。其米謂之「雕胡」。」

  《廣志》曰(三):「菰可食。以作席,溫於蒲。生南方。」

  《食經》云:「藏菰法:好擇之,以蟹眼湯煮之,鹽薄灑,抑(四)著燥器中,密(五)塗稍用(六)。」

  (一)

  《廣雅?釋草》作:「菰,蔣也。其米謂之胡。」脫「雕」字,《廣雅疏證》即據《要術》等引補「彫」字。「雕」、「彫」字通。《藝文類聚》卷八二「菰」引《廣雅》作「蔣,菰」,同《要術》;《太平御覽》卷九九九「菰」引作「菰,蔣」,同今本《廣雅》;二名同物,可以互釋。

  (二)

  「菰」,各本脫,據金抄補。由於脫「菰」字,漸西本只將《廣雅》的這條列在「蔣」的標目下,卻將下文《廣志》和《食經》二條抽出,另添立「菰」的新標目,殊誤。

  (三)

  《藝文類聚》卷八二引《廣志》少「食」字,成為:「菰可以為席」,以下同《要術》。《太平御覽》卷九九九引《廣志》全同《要術》(「作」作「為」)。

  (四)

  「抑」,金抄、明抄、湖湘本作「●」,是「抑」的俗偽字,他本作「拂」,誤。

  (五)

  明抄作「密」,他本作「蜜」。「密塗」是泥封,《食經》慣用語,在按實(「抑著」)之後,繼以泥封,「密塗」正合適,他本誤。

  (六)

  「稍用」,無論怎樣講,都費解,疑係「備用」之誤。

  「一」

  「蔣」,即禾本科的菰,俗名茭筍、茭白。其果實叫「雕胡米」、「菰米」,古為「六穀」或「九穀」之一。《要術》本文在卷八《作魚鮓》篇已提到用菰葉代替竹箬;其引錄資料則卷四《種棗》篇「作乾棗法」用菰葉,卷九《飧飯》篇用菰米作飯,都是《食經》文。

  羊蹄七二《詩》云(一):「言采其蓫「一」。」毛云:「惡菜也。」《詩義疏》曰(二):「今羊蹄。似蘆菔(三),莖赤。煮為茹,滑而不美。多噉令人下痢。幽、揚(四)謂之「蓫」,一名「蓨」「二」,亦食之。」

  (一)

  《詩經?小雅?我行其野》的一句。毛《傳》:「蓫,惡菜也。」鄭玄《箋》:「蓫,牛?也。」

  (二)

  《太平御覽》卷九九五「羊蹄」引《詩義疏》只有「揚州謂羊蹄為遂」一句,「蓫」還錯成「遂」。《詩經?我行其野》孔穎達疏引陸璣《疏》也只有「今人謂之羊蹄」六字,聲明「羊蹄」一本作「牛?」。《圖經本草》引陸璣《疏》略似《詩義疏》,作:「蓫,今人謂之羊蹄,似蘆菔而莖赤。可汋為茹,滑而美也。多啖令人下氣。幽州人謂之蓫。」陸璣《毛詩草木鳥獸蟲魚疏》卷上所載,開頭是:「蓫,牛?,揚州人謂之羊」,接下去是「似蘆菔而莖赤」云云,同《圖經本草》所引(「汋」作「瀹」)。牛?和羊蹄連在一起,可能是原文,更可能是後人輯校陸璣《毛詩草木鳥獸蟲魚疏》時據孔穎達所說「一本作牛?」而附會合併的。

  (三)

  「似蘆菔」,可能指「莖赤」說。另外,《山海經?北山經》「北次三經」:「景山……其上多……藷藇」。郭璞注:「根似羊蹄。」藷藇是山藥一類的植物,羊蹄根肥大,郭璞用以比山藥根,則《詩義疏》用蘿蔔根比羊蹄根,也未始不可。這樣,「似」上也可能有「根」字。吾點校加「根」字(未說明根據),漸西本即據以加入。

  (四)

  「揚」,除漸西本據陸璣《疏》「幽州人謂之蓫」改作「州」外,他本均作「陽」。揚州,古或作「楊州」,但沒有作「陽州」的,茲改作「揚」。但幽、揚二州方言同呼為「蓫」,又同呼為「蓨」,似有可疑,疑仍有誤或有割裂。

  「一」

  「蓫」音觸,鄭玄解釋是「牛?」,《詩義疏》解釋是「羊蹄」,但都說明不夠,很難確指是什麼植物。《爾雅?釋草》:「藬,牛?」,郭璞注:「今江東呼草為牛?者,高尺餘許,方莖,葉長而銳,有穗,穗間有華,華紫縹色。」《圖經本草》:「羊蹄,……生下濕地,春生,苗高三四尺,葉狹長。……莖節間紫赤,花青白,成穗,子三稜。」《蜀本草》:「又有一種,莖葉俱細,節間生子,若茺蔚子。」

  蓼科的羊蹄,和同屬的酸模,極相似,又和同屬的土大黃相似。訓詁家所指,往往相似而混淆,實非一種。本草書比較有明確的分辨。上引資料,《圖經本草》所說,即是羊蹄。《要術》引《詩義疏》(陸璣《疏》同)所說極簡,像羊蹄,也像酸模。《蜀本草》所說的又一種,是葉腋間抽生花軸,則是土大黃。「牛?」是什麼?則有問題。郭璞所記,「有穗」接在「葉長而銳」下面,是葉腋間抽穗還是莖梢抽穗,就不夠明確。如果是前者,而又「方莖」,倒像脣形科的茺蔚。如果是後者,則「穗間有華,華紫縹色」,極像酸模(酸模莖梢抽穗,多數有梗小花輪生於花軸上,花有綠紫色的)。據此,儘管在名稱上《詩義疏》說「蓫」就是「羊蹄」,甚至陸璣說「牛?」也就是「羊蹄」(假定為陸書原文,參看校記(二))。

  「二」

  「蓨」,音祧,又音條,也寫作「」。《爾雅?釋草》有「蓧,蓨」和「苖,蓨」二條,郭注都說「未詳」(郭璞並不是不知道羊蹄,見校記(三))。《說文》:「蓨,苖也」,「苖,蓨也,從艸由聲。」「苖」,音觸,又音迪。蓨與蓧同物,同時又是苖,這是一組;《詩經》的蓫,別本作「蓄」(據陸德明《經典釋文》),則蓫、蓄同字,又是一組。這二組由《詩義疏》的羊蹄既是「蓫」也是「蓨」作總根源,於是串在一起,蓨、蓧、苖、蓫、蓄都是羊蹄,再加上《廣雅?釋草》「●,羊也」(即蹄字)的一個「●」字,羊蹄的單詞別名就有六個之多。可是《圖經本草》抹去了它們之間的等號。

  《圖經本草》:「羊蹄……。又有一種極相類而葉黃,味酢,名酸模,《爾雅》所謂「須,蕵蕪」,郭璞云:「蕵蕪似羊蹄,葉細,味酢,可食,一名」是也。」明白指明「蓨」是酸模,則羊蹄的那些異名,都成問題。雖然今本郭注沒有「一名」,仍極可重視。實際上,《圖經本草》所說,確是酸模;《詩義疏》所寫,也像酸模。相似的植物,異名往往相混,各地俗名,也有相纏,古代常有,現在亦然,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也說羊蹄「俗名土大黃」。據此,訓詁家稱為「蓨」的羊蹄,不能說沒有和酸模糾纏的可能。「蕵蕪」,見「蕵蕪〔八二〕」。「●」,見「●〔九九〕」。

  菟葵七三《爾雅》曰(一):「莃,菟葵「一」也。」郭璞注云:「頗似葵而葉小(二),狀如藜「二」,有毛。汋啖之,滑。」

  (一)

  見《爾雅?釋草》,無「也」字。郭璞注「葉小」倒作「小葉」,那這句讀成:「頗似葵而小,葉狀如藜」,意思有差別。《重修政和證類本草》卷九「菟葵」引郭璞注亦作「小葉」,但《太平御覽》卷九九四引同《要術》,《圖經本草》亦稱:「似葵而葉小,狀若藜。」

  (二)

  「葉小」,金抄、明抄同,他本改同今本《爾雅》郭注作「小,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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