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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子第十七 ( 本章字数:2454) |
| ◆入道见志。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铃木云:“入玉海作述。” 立斋按:下文言篇述者,又“子自肇始,莫先于兹,”则玉海引作述者为有据矣。下又云,“述道言治”,尤可证,从述是。 ◆昔风后力牧伊尹。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注云:“风后元脱,曹补。” ◆战代所记者。 梅本凌本并同。黄本代作伐。 立斋按:战代为文心常语,黄本误,从代是。 ◆子自肇始。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 立斋按:纪评云:“子自当作子之,则文从字顺矣,然自字亦不失旨。”若从范注改为子目,似专论书故称目,则失之胶柱乎,不可从。又按杨校引玉海作诸子肇始,但上文只举鬻子一人,则又不可言诸矣,子自肇始,或子之肇始,皆为可从。 ◆尸狡兼总于杂术。 梅本狡作佼。注云?“元作狡,柳改。”凌本黄本并同。 立斋按:尸子名佼、鲁人,见汉志,本篇两引尸佼,从佼是。” ◆逮汉成普思。 梅本凌本黄本普并作留。注云“留一作普。” ◆流鳞萃止。 梅本凌本黄本并作“九流鳞萃。” 立斋按:“九流鳞萃”,与上句“七略芬菲”为偶,梅本是。 ◆□言兼存。 梅本□作谰。注云:“元作□,朱改。”凌本黄本并同。 立斋按:诬言相加谓之谰,或作●,从朱改是。 ◆然繁辞虽积。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注云辞谢补。 ◆踳驳者出规。 梅本凌本并同。黄本驳作駮。 立斋按:驳字是,下文踳驳之类也正同,王失校。 ◆是以世疾诸混洞虚诞。 梅本凌本并同。黄本洞作同,范注云:“诸下脱子字。”王校云:“世疾诸子,混洞虚诞。”原本无子字,今据补。立斋按:诸下称子字,范说是,史记苏秦传:“虚喝洞疑。”洞字是。 ◆羿毙十日。 梅本凌本并同。黄本毙作弊。 立斋按:楚词元作彃,别本作毙,黄本作弊非。 ◆姮娥奔月。 梅本凌本黄本姮并作嫦,铃木云:“玉海作嫦。 ” 立斋按:嫦娥之作恒娥,见淮南子览冥训,羿请不死之药于王母,恒娥窃以奔官,后以避汉文讳,易恒为常,见汉书地理志张晏注,则恒娥为嫦娥矣,姮娥说文皆无其字,盖俗体也,姮音恒,见广韵。 ◆殷汤如兹。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注云:“汤疑作易。” 立斋按:毙日奔月之说,皆据归藏,则汤为易之误,从易是。 ◆辕药之□。 梅本凌本黄本辕并作轘。 立斋按:辕误,车裂为轘也。 ◆魏牟比之鸮鸟。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注云:“鸮鸟当作井□。” 立斋按:黄注以庄子秋水篇为据是也,鸮鸟或为舍人之误引,以史记鲁仲连语归之魏牟耳。杨校谓:“则魏牟之比公孙,亦乃尔云云”,是以意为之,非是。 ◆鬼谷渺渺。 梅本凌本黄本渺渺并作眇眇。 立斋按:渺、眇音同。渺训水长,眇训深远。庄子庚桑楚:“藏其身也,不厌深眇而已矣。”与下文每环奥义旨合,从眇是,王失校。 ◆而辞气文之大略也。 梅本凌本黄本并无文字,梅本气下有空格。 立斋按:嘉靖文字衍。 ◆若夫陆贾典语。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王校据孙贻让札移,典语应作新语。 立斋按:典语非误,下有新书字,故上称典语。 ◆吕氏鉴远而体周,淮南泛采而文丽。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 立斋按,杨校云:“泛采二字当乙,始能与鉴远相对。”殊误。 ◆咸叙经典。 梅本凌本咸作或,黄本作咸,一作或。 立斋按:梅校从或是,余篇不一其例。 ◆体势浸弱。 梅本凌本黄本浸并作漫。杨校云:“诸本多作浸。”乐府篇自雅声浸微,亦其旁证。 立斋按:杨说可从。 ◆难明于坦途。 梅本凌本黄本难并作虽,于并作乎。注云:“虽乎二字元作难于,朱改。” 立斋按:朱改是,此本庄子秋水篇,明乎坦途。 ◆大夫处世。 梅本凌本大作丈,黄本作大。铃木云:大当作丈。 立斋按:丈夫成人之称,大夫仕者之称,此言处世是泛举,从丈夫是。 ◆怀实挺秀。 梅本凌本黄本实并作宝。 立斋按:从实是,礼月令:“季春为民社麦实。”注谓“于食秀成”,盖实秀相承为辞,舍人本此,未可拘于论语之怀宝也,杨校从宝非。 ◆辨雕万物。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杨校云:“当作辩。” 立斋按:杨校非,余说见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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