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辞第三十五

( 本章字数:1394)

  ◆皋陶赞文。

  梅本凌本并同。黄本文作云。

  立斋按:作云是。

  ◆则八句相衔。

  梅本作“句句相衔,”凌本黄本并同。

  立斋按:八指序卦之辞,如“受之以屯”,屯者盈也,上下共八句之谓也。句句者,与下文字字为偶,从句句为是。

  ◆率然对耳。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王校本作“自然对耳,”未言所本,于率然二字只云,汪、余、张、冯诸本尔作耳,殊为失校。

  立斋按:耳语止辞,尔、助语辞,世多通用,然于古无征。古诗焦仲妻作诺诺复尔耳,盖有别也。后世之□尔作耳者,以其音同义近而笔省也,惟耳古又音仍,如耳孙是。

  ◆宋画吴冶。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梅本注云:“冶元作治。”朱云:“宋画吴冶,语出淮南子。”

  立斋按:朱改是。宋画见庄子;吴冶见吴越春秋,又见淮南修务篇。

  ◆割毫析厘。

  梅本凌本并同。黄本割作剖。注云:“剖一作割。”

  立斋按:割剖一也,据西京赋,则作剖是。

  ◆长卿上林。

  梅本凌本黄本林下并有赋字。注云:“元脱补。”杨校云:“通变篇上林云,事类篇相如上林云,并无赋字。”

  立斋按:杨校是。

  ◆微人之学。

  梅本微作征,旁注一拟字,注云:“元作拟。”学下注云:“当作誉。”凌本黄本并同。

  立斋按:事对皆有所征,从征是。

  ◆并贵共心。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纪评云:“贵当作肩。”

  立斋按:纪评是。曰并肩,曰共心,指用事行文而言。范注以高祖光武皆帝王,宜作“并贵”非。

  ◆又以事对。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纪评云:“应作言对事对。又言对事对二句,当在止类而求二句之下,于文乃顺。”

  立斋按:从纪评是。

  ◆刘琨诗言。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梅本注云:“言元在诗字上。”

  立斋按:梅本是。

  ◆西狩涕孔丘。

  梅本凌本黄本涕并作泣。杨校云:“四库诸本并作涕。”

  立斋按:说文泣,无声出涕也。又涕,泣也,义同。王失校。

  ◆若两事相配。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纪评云:“两事当作两言。”

  立斋按:纪评仍以文论,但下言优劣,则以事分,故事字不误。

  ◆踸踔而行也。

  梅本踸作今,凌本黄本并同。杨校云:“东方朔七谏、陆机文赋,皆作踸踔。今字说文无,新附有踸字,当据改。”

  立斋按:庄子秋水篇:“吾以一足●踔而行。”正韵云:“●同踸,音沈绰。”杨校非。

  ◆精未兼裁。

  梅本未作味,凌本黄本并同。

  立斋按:从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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