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腊政治社会的建立

( 本章字数:16035)

希腊各邦由氏族社会转变为政治社会的经验基本上是相似的;但我们可
以用雅典的历史作为最好的例子来说明这种转变方式,因为有关雅典人的史
实保存得较为完备。我并不打算对政治观念的发展追溯到新政治体系出现以
前,所以只要简要地叙述具体事件即能解答我们所着眼的问题。

当社会的需要臻于复杂的时候,氏族制度显然不再能适应,从而产生一
种运动来取缔氏族、胞族和部落原有的一切行政权力,把这些权力重新交给
新的选民团体。这个运动是逐渐进行的,经历了很长久的时间,它体现于一
系列用以补救现存弊病的连续实验之中。新体系是逐渐出现的,正如旧体系
是逐渐消亡的一样,新旧两个体系在一段时间曾并存过。我们从那些已经进
行过的实验的性质和目的当中,可以看出氏族组织从什么时候起开始不再能
适应社会的需要,可以看出氏族、胞族和部落之所以必然不再成为权力的来
源,还可以看出完成这个运动的办法。

在回顾人类进步过程时,可以注意一点,那就是:在低级野蛮社会中,
各个部落常住的家是用栅栏围起来的村落。在中级野蛮社会中,开始出现了
用土坯和石头盖造的群居宅院,有似于一个碉堡。但到了高级野蛮社会,在
人类经验中,首次出现以环形垣垒围绕的城市,最后则围绕以整齐叠砌石块
的城郭。人们想到要用整齐叠砌的石块筑成城郭来围绕一块足从容纳人口相
当多的地面,在城郭上造起谯楼、女墙并开辟城门,使它既便于保卫公众又
便于公众合力防守,而且把这种想法付诸实现,这是人类的一大进步。具有
达到这种水平的城市,就表示已经有了稳定、发达的田野农业,已经有了成
群的家畜,有了大量的商品贸易,有了房产和地产。这种城市使社会状况发
生改变,从而对政治艺术产生了新的要求。人们逐渐感到需要行政长官和法
官,需要大大小小的文武官吏,还要有一套措施来征募军队和维持兵役,那
就需要向公众征收赋税。城市的生活和需要必然大大加重了酋长会议的职
责,或许已经超过了它的治理能力所能负担的限度。

前面已经说过,在低级野蛮社会,是一权政府,即酋长会议;在中级野
蛮社会,是两权政府,即酋长会议和军事指挥官;在高级野蛮社会,是三权
政府,即酋长会议、人民大会和军事指挥官。但自从文明社会开始以后,政
府权力的分化更有了进一步的发展。起初授予巴赛勒斯的军事权力现在改归
受更大约束的将军和舰长们来行使了。由于进一步的分工,在雅典人中现在
出现了司法权。这项权力由执政官和大理官来行使。行政权现在交给了市行
政官吏。凡可以说成是人民把酋长会议作为一个代表团体而曾委交给该会议
的一切权力,即如上面所述的各项,都随着经验的积累和进步而逐步地从这


个原始的酋长会议所总揽的全权中分化出来了。

个原始的酋长会议所总揽的全权中分化出来了。

在雅典人中,企图推翻氏族组织而建立一种新体制者首推瑟秀斯,因此
只好以传说为根据;不过,某些事实一直保留到有史时期,这些事实至少可
以证实推测中的瑟秀斯立法活动的部分情况。我们把瑟秀斯代表一个时代,
或代表一连串的事件就行了。按照修昔底德的说法,从栖克罗普斯的时代到
瑟秀斯的时代,阿提卡的人民一直居住在城市里,有着他们自己的迎宾馆和
执政官,当他们不受到危险的威胁时,并不去找他们的巴赛勒斯商量,而各
自听从自己的会议来处理自己的事务。但是,当瑟秀斯受任为巴赛勒斯以后,
他便说服他们毁掉他们各城市的会议厅和废除他们各自的行政长官,而同雅
典联合起来,只要一座会议堂和一座迎宾馆,所有的人都被视为属于此同一
城市。(2)这段叙述包含了或暗示了一些重要的事实,那就是:阿提卡居民
是组成若干独立部落的,每一个部落都有着自己的领土,其成员即定居在此
领土内,有着他们自己的会议厅和迎宾馆;由于他们还是自治的团体,他们
大概为了彼此互相保卫而缔结联盟,并选举他们的巴赛勒斯或将军来指挥他
们的共同部队。这里所描写的各邦的状况是按民主方式组织起来的,在他们
的情况需要下有一个军事指挥官,但他们的氏族制度不准许他们把内政职权
交给这个军事指挥官。在瑟秀斯的领导下,他们合并成为一个民族,以雅典
为其政府所在地,这使他们有了更高级的组织形式,而过去他们不可能达到
这一步。各部落在一个统一的领土范围内合并成一个民族,这种过程在时间
上要晚于部落联盟,因为在联盟中,各部落仍各自占有一块独立的领土。这
是更高一级的组织过程。各个氏族曾经常因通婚而混合,现在各个部落则由
于领土界限的消除、由于使用共同的会议厅和迎宾馆而混合起来了。归名于
瑟秀斯的这一行动表明了他们的氏族社会已从一个低级组织形式上升到一个
高级组织形式,这是到了一定的时候必然会发生的,其实现的方式大概即如
上述。

但是,归功于瑟秀斯的另一行动表明了一个更为激进的计划,也表明了
他们认识到有必要对政治方式进行根本的改变。瑟秀斯把民众分为三个阶
级,不论其氏族关系如何,这三个阶级分别称为“士族”(Eupatridae);
“农民”(Geomori);和“工匠”(Demiurgi)。凡属民政和宗教方面的主
要官职都由第一阶级的人担任。这一次阶级划分不仅是承认财产和贵族分子
在管理社会方面的地位,而且是一次直接反对氏族掌握管理权的运动。其目
的显然是为了把各氏族的酋长及其家族同各氏族中的富人联合起来,自成一
个阶级,而垄断社会权力所寄托的主要官职。把其余的人区分为两大阶级,


也破坏了氏族的关系。假如当时曾把氏族、胞族、部落的表决权转交给各阶
级,并使人们承认第一阶级掌握主要官职的权利,那么,可能已经产生了重
要的后果。虽然绝对有必要赋予阶级以活力,但是似乎并没有做到上面所假
定的那一步。而且,这次运动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担任官职的旧规章。现在所
谓士族的一些人大概就是各氏族中原先有资格担任官职的那些人。瑟秀斯的
这一计划渐归于破灭,因为实际上并没有把氏族、胞族、部落的权力转移给
阶级,因为这样一些阶级就其作为一种制度的基础而言仍不如氏族。

也破坏了氏族的关系。假如当时曾把氏族、胞族、部落的表决权转交给各阶
级,并使人们承认第一阶级掌握主要官职的权利,那么,可能已经产生了重
要的后果。虽然绝对有必要赋予阶级以活力,但是似乎并没有做到上面所假
定的那一步。而且,这次运动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担任官职的旧规章。现在所
谓士族的一些人大概就是各氏族中原先有资格担任官职的那些人。瑟秀斯的
这一计划渐归于破灭,因为实际上并没有把氏族、胞族、部落的权力转移给
阶级,因为这样一些阶级就其作为一种制度的基础而言仍不如氏族。

594年)
止,其间所经历的几个世纪,是雅典人的经验中最重要的时期之一;但我们
对于这一时期连续发生的事件知道得很不全面。巴赛勒斯一职之废除早于第
一次奥林比亚(公元前
776年),设置执政官以代替之。执政官似乎是在氏
族内世袭的,而且据说是在氏族内某一家族中世袭的,最早的十二位执政官
被称为麦顿提德,这个名称来源于麦顿,据说第一位执政官乃是最末一代巴
赛勒斯科德鲁斯之子。这些执政官是终身职,在这种情况下存在着前文讨论
巴赛勒斯时曾提出的同一问题,即:执政官在任职之前必须由一个选民团体
选举或由他们认可。这个推测与该职位根据世袭权继任之说是相反的。至公
元前
711年,执政官的任期为十年,并采取自由选举法将此职授予公认为最
称职的人选。这时候已经进入了有史时期,不过刚刚进入不久,我们就已见
到,最高的职位是由人民授职的,在这方面,已经明确地完全建立了选举原
则。从氏族的组织和原则来看,所期望的发展后果正是这样;虽然我们必须
设想,随着财产的增加,贵族政治的原则实际上已经在加强,而且凡有世袭
权之处,其世袭权必借此原则为其凭据。对于后期执政官之任职,出现了选
举的原则;如联系到雅典人先前的习惯这个问题来看,这一点是相当重要的。
至公元前
683年,该职位又定为每年一选,员额增至九人,并规定他们负政
务和司法之责。(3)我们可以从这些事件中看出,他们对于官职权限的知识
显然在逐渐进步。雅典部落从他们远古的祖先那里承袭下执政官之职,以此
作为氏族的酋长。我们可以有把握地推定,这个职位是在氏族内世袭的,在
氏族成员当中选人充任之。自从世系改为由男性下传以后,酋长身死,他的
儿子们都属于继任人选之列,其中之一人如果本身不遭到反对就会很容易被
选上。而现在,他们重新使用这个原始的职位作为最高行政长官的名称,规
定它必须经过选举而不论其氏族出身,并限制它的任期,起初定为十年,最
后定为一年。在此以前,按照他们的习惯,职官的任期总是终身制。我们已
经见到,在低级和中级野蛮社会中,酋长一职是选举产生的,也是终身制;
或者说,在其无不良行为时一直任职,作此限制是根据氏族有罢免该职的权
利而来的。我们推想,在希腊人的氏族中,酋长之职也是自由选举产生,并
有着同样的任期,这种推想是合理的。雅典部落对他们最重要的官职改而规
定任期的年限,并让若干候选人进行竞争,这在那么早的时代,不能不视为
知识获得一显著进步的证据。他们由此创造了一整套关于选任的代议制官职
的理论,并把这套理论置于其真正的基础之上。

我们还可能注意到,在梭伦时代,已经出现了由卸任执政官组成的阿里
奥帕古斯院,掌握审讯罪犯和检察风俗之权,此外在陆、海军和行政部门还
出现了一些新的官职。然而,在这时候左右所发生的最重要的事情是设置“舰
区”,每个部落分为十二个舰区,共计四十八个;每一个舰区就是一个包括
若干户主的地方分区,陆、海军的兵役即从这些户主身上征调,赋税大概也


是从他们身上课取。舰区为乡区的雏型,等到地域基础的观念充分发展以后,
乡区便成为第二个伟大政治方式的基础了。我们不知道舰区是由谁创置的。
贝克赫说:“甚至早在梭伦时代以前,必定已经有了舰区,因为在梭伦尚未
立法之时,已经有人提到这些舰区的主司;亚理士多德虽将舰区的设置归功
于梭伦,我们可以认为他的说法只不过是表示梭伦以政治宪章对舰区予以追
认而已。”(4)十二个舰区组成一个“叁一区”,这是一种更大一些的地方
分区,但它们的领域不一定相连。同样,叁一区就是州的雏型,州就是比乡
区高一级的地域结合单位。

是从他们身上课取。舰区为乡区的雏型,等到地域基础的观念充分发展以后,
乡区便成为第二个伟大政治方式的基础了。我们不知道舰区是由谁创置的。
贝克赫说:“甚至早在梭伦时代以前,必定已经有了舰区,因为在梭伦尚未
立法之时,已经有人提到这些舰区的主司;亚理士多德虽将舰区的设置归功
于梭伦,我们可以认为他的说法只不过是表示梭伦以政治宪章对舰区予以追
认而已。”(4)十二个舰区组成一个“叁一区”,这是一种更大一些的地方
分区,但它们的领域不一定相连。同样,叁一区就是州的雏型,州就是比乡
区高一级的地域结合单位。

公元前
624年,德腊科为雅典人制订了一部法律,其主要特点在于它那
不必要的严密性;然而,这部法典证明在希腊人的历史过程中,以成文法代
替陈规陋习的时刻即将来临了。不过,雅典人当时虽已出现了对法律的需要,
他们尚未学会制订法律的技术;因为制订法律需要对立法团体的职权具有比
他们所已知者更为高级的知识。他们正处在那样一种阶段,在那个阶段中,
出现了立法者,而所立之法乃是以个人名义制订的一种初步方案或大纲。人
类进步的伟大程序就是这样缓慢地自行展开的。

当梭伦任执政官的时候(公元前
594年),社会上弊端丛生,到了不能
忍受的地步。财产所有权这时已成为压倒一切的兴趣所在,为此而进行的争
斗产生了奇特的结果。一部分雅典人由于负债沦为奴隶——负债者如无力偿
清债务即成为奴隶;另外一部分人虽典押了自己的土地仍不能卸除地产的负
担;由于诸如此类的困难所造成的后果,社会正处于自我毁灭之中。梭伦制
订了一部法律,其中有一部分是新法,不过是针对主要的财政困难而修订的;
除此之外,他又重新提出瑟秀斯把社会按阶级组织的计划,不再使用以前的
称谓,而是按照人们的财产多少定名。我们依次叙述这些废除氏族制度而代
之以新体系的经验积累过程是有好处的,因为我们即将看到罗马部落在塞尔
维乌斯·土利乌斯时代也为了同样的目的而试行过同样的经验。梭伦按照人
民的财产数量将他们分成四个阶级,他走得比瑟秀斯更远,他把某些权力交
给这些阶级,同时也规定了某些义务。于是有一部分内政权从氏族、胞族和
部落的手中转移到了这些按财产划分的阶级手中了。随着剥夺前者的实权而
移交给后者的趋势日强,氏族则相应地日益衰弱,它们的消亡即将开始了。
但是,氏族是由人身组成的,代替氏族的阶级也是由人身组成的,只要是这


样,那么,政府也就仍然以人身为其基础,以纯粹的人身关系为其基础。这
个计划没有能接触到问题的本质。而且,梭伦把酋长会议改为四百人的元老
院时,其成员并不是来自各阶级,而是来自四个部落,各部落的名额相等。
不过,我们将注意到,梭伦现在已经把以财产作为一种政治体制的基础这个
观念灌注在新的以财产划分阶级的方案中了。然而,这样仍然未能达到政治
社会的观念,政治社会必须奠基于地域和财产两者之上,它必须通过人们的
地域关系来和个人打交道。梭伦规定:只有第一阶级才能充任高级官职,第
二阶级服骑兵役,第三阶级服步兵役,第四阶级服轻装兵役。最后一个阶级
人数最多。他们没有担任官职的资格,亦不纳税;但在他们参加的人民大会
中,对于一切文武官职的选举都有投票权,也有权力向这些官员提出质问。
他们还有权赞同或否决元老院提交他们表决的一切公务法案。按照梭伦的宪
章,他们的权力是真实可靠的,他们对于公务的影响是永久有力的。所有的
自由民,即使不属于任何氏族和部落,现在也成为公民和人民大会的成员,
并有上述种种权力,因此,也就在一定程度上参加了政府。这就是梭伦立法
最重要的成果之一。

样,那么,政府也就仍然以人身为其基础,以纯粹的人身关系为其基础。这
个计划没有能接触到问题的本质。而且,梭伦把酋长会议改为四百人的元老
院时,其成员并不是来自各阶级,而是来自四个部落,各部落的名额相等。
不过,我们将注意到,梭伦现在已经把以财产作为一种政治体制的基础这个
观念灌注在新的以财产划分阶级的方案中了。然而,这样仍然未能达到政治
社会的观念,政治社会必须奠基于地域和财产两者之上,它必须通过人们的
地域关系来和个人打交道。梭伦规定:只有第一阶级才能充任高级官职,第
二阶级服骑兵役,第三阶级服步兵役,第四阶级服轻装兵役。最后一个阶级
人数最多。他们没有担任官职的资格,亦不纳税;但在他们参加的人民大会
中,对于一切文武官职的选举都有投票权,也有权力向这些官员提出质问。
他们还有权赞同或否决元老院提交他们表决的一切公务法案。按照梭伦的宪
章,他们的权力是真实可靠的,他们对于公务的影响是永久有力的。所有的
自由民,即使不属于任何氏族和部落,现在也成为公民和人民大会的成员,
并有上述种种权力,因此,也就在一定程度上参加了政府。这就是梭伦立法
最重要的成果之一。

财产因素固已渗入了新体制的基础,除此之外,地域因素也部分地渗进
来了,那是通过前文所谈到的舰区制度,当时大概按舰区登记公民及其财产
作为兵役和税课的根据。有了上述这些设施,再加上元老院,加上这时称为
公民大会的人民大会,加上九位执政官以及阿里奥帕古斯院,这就使雅典人
具有一个比他们以往所知道的政府要精密复杂得多的新政府,管理这样一个
新政府需要更高的智力水平。这个政府本质上也是民主政府,同他们祖先的
观念和制度在这一点上是调协的;事实上,它乃是从前的观念和制度顺逻辑
发展的后果,也只有这样才能解释得通。但是,就下列三个方面来看,它还
未足以称为一种纯粹的体制:其一,它不是以地域为基础的;其二,国家所
有的要职并不是向全体公民开放的;其三,除了可能在舰区中部分地体现地
方自治的原则之外,在其基层组织中还不知道采行这种原则。氏族、胞族和
部落仍有充分活力,但权力已有所减损。这是一种过渡状态,现在需要新的
经验来发展这种政治制度的原理;向这种政治制度前进就是一大进步。人类
的制度就是这样缓慢而稳步地由低级形式进化到高级形式,在这个过程中,
人类的心灵以共同的思维方式、并按照一定的路径合乎逻辑地发挥作用。

推翻氏族制而代之以新的政治方式,有一个重大的理由。瑟秀斯可能认
识到这一点,梭伦则是无疑地认识到了这一点。因为在传说时代和在梭伦以
前的一段时期中,希腊部落动乱不安,人民不可避免地迁徙流动,许多人从
这一个民族转到另一个民族里,从而丧失了与原氏族的关系,却未能与另一
个氏族发生关系。由于个人的遭际、勇于经商的精神以及战争所造成的危难


等因素,上述现象不时地发生,以致到后来在每一个部落里都有相当多的人
以及他们的后裔不属于任何氏族的现象。如前所述,所有这样的人都不属于
政府管辖范围之内,因为不通过氏族和部落就不可能同政府发生联系。格罗
特先生注意到了这个事实。他指出,“不论在任何时代,胞族和氏族大概从
来不曾包括镜内的全部人口——到克莱斯瑟尼斯以前的时代,以及在他以后
的时代,这些不包括在胞族和氏族内的人口趋向于愈来愈多。”(5)早在李
库尔古斯的时代,即有相当多的侨民从地中海诸岛以及从地中海东岸的爱奥
尼亚诸城市迁入希腊,这就增加了不属于任何氏族的人口。如果他们是全家
迁来的话,那就带来了不完整的新氏族;但是,他们仍然是异邦人,除非这
个新氏族被吸收进一个部落。这种情况也许发生得不少,这可能有助于我们
解释希腊氏族数目为什么异常之多。氏族和胞族本都是不容外人渗入的团
体,既以收养的方式将这些异邦人吸收入本地的氏族之内,那么它们就不是
货真价实的氏族和胞族了。著名的人物可能被某些氏族收养,或将他们的氏
族吸收入某些部落;但贫苦阶级将得不到这两种特权中的任何一种。我们可
以肯定,上溯到瑟秀斯时代,尤其是在梭伦时代,除开奴隶不算,无所隶属
的这一阶级的人数已经很多了。他们既不属于任何氏族或胞族,也就没有任
何直接的宗教特权,因为这是氏族和胞族所固有的和垄断的特权。在这个阶
级的身上不难看出一种危及社会安全的不满情绪正在滋长。

等因素,上述现象不时地发生,以致到后来在每一个部落里都有相当多的人
以及他们的后裔不属于任何氏族的现象。如前所述,所有这样的人都不属于
政府管辖范围之内,因为不通过氏族和部落就不可能同政府发生联系。格罗
特先生注意到了这个事实。他指出,“不论在任何时代,胞族和氏族大概从
来不曾包括镜内的全部人口——到克莱斯瑟尼斯以前的时代,以及在他以后
的时代,这些不包括在胞族和氏族内的人口趋向于愈来愈多。”(5)早在李
库尔古斯的时代,即有相当多的侨民从地中海诸岛以及从地中海东岸的爱奥
尼亚诸城市迁入希腊,这就增加了不属于任何氏族的人口。如果他们是全家
迁来的话,那就带来了不完整的新氏族;但是,他们仍然是异邦人,除非这
个新氏族被吸收进一个部落。这种情况也许发生得不少,这可能有助于我们
解释希腊氏族数目为什么异常之多。氏族和胞族本都是不容外人渗入的团
体,既以收养的方式将这些异邦人吸收入本地的氏族之内,那么它们就不是
货真价实的氏族和胞族了。著名的人物可能被某些氏族收养,或将他们的氏
族吸收入某些部落;但贫苦阶级将得不到这两种特权中的任何一种。我们可
以肯定,上溯到瑟秀斯时代,尤其是在梭伦时代,除开奴隶不算,无所隶属
的这一阶级的人数已经很多了。他们既不属于任何氏族或胞族,也就没有任
何直接的宗教特权,因为这是氏族和胞族所固有的和垄断的特权。在这个阶
级的身上不难看出一种危及社会安全的不满情绪正在滋长。

同时,要使一个氏族、一个胞族、一个部落的成员继续聚居在一个地域
之内,也越来越困难了。划分地域,使之成为政府体系的组成部分,这是非
常必要的。在很早的时侯,氏族有其共有的土地,胞族有为宗教用途而共有


的若干土地,而部落大概也有另外某种共有的土地。人们在定居于乡村或城
市里的时候,是按氏族、胞族、部落而分地区聚居的,这是由于他们的社会
组织造成的结果。每一个氏族大体上自成一区——不是包括所有的成员,因
为每一个家族中都有两个氏族中的人,不过,使该氏族蕃衍的那个团体是聚
集在一起的。属于同一胞族的各氏族自然力求居地互相毗连,至少求其相距
不远;属于同一部落的各胞族也是这样。但到了梭伦时代,土地和住宅都已
成为个人私有,所有者有权将土地转让给氏族以外的人,不过对住宅还不能
如此。由于个人与土地的关系时常改变,由于氏族成员在氏族以外的地区添
置产业,这样一来,要使一个氏族的人继续聚居在一起当然越来越不可能了。
他们的社会制度的基本单元不仅在地域方面不稳定,而且在人员方面也不稳
定了。如果顺着他们情况中的这种现象再继续观察下去,那就必然会找到旧
的政治方式失效的理由之一。乡区由于有其固定的财产和暂时的居民,正具
有氏族此刻所缺少的稳定因素。社会已经从它原先极端简单的状态向前迈进
了一大步。这时候同刚刚建立氏族组织来实行治理的状况已大不相同了。从
雅典部落定居于阿提卡时起到梭伦时代为止,氏族组织之所以能够保持而不
致消灭,不是依靠别的,而是依靠混乱的局势和各部落间不停的战争。当他
们定居于城郭之内以后,财富和人口迅速增长,这就为氏族制带来了最后的
考验,其结果证明它没有能力来治理一个此刻已在迅速接近文明的民族。然
而,尽管到了这个地步,要取代氏族制还需要一段很长的时间。

的若干土地,而部落大概也有另外某种共有的土地。人们在定居于乡村或城
市里的时候,是按氏族、胞族、部落而分地区聚居的,这是由于他们的社会
组织造成的结果。每一个氏族大体上自成一区——不是包括所有的成员,因
为每一个家族中都有两个氏族中的人,不过,使该氏族蕃衍的那个团体是聚
集在一起的。属于同一胞族的各氏族自然力求居地互相毗连,至少求其相距
不远;属于同一部落的各胞族也是这样。但到了梭伦时代,土地和住宅都已
成为个人私有,所有者有权将土地转让给氏族以外的人,不过对住宅还不能
如此。由于个人与土地的关系时常改变,由于氏族成员在氏族以外的地区添
置产业,这样一来,要使一个氏族的人继续聚居在一起当然越来越不可能了。
他们的社会制度的基本单元不仅在地域方面不稳定,而且在人员方面也不稳
定了。如果顺着他们情况中的这种现象再继续观察下去,那就必然会找到旧
的政治方式失效的理由之一。乡区由于有其固定的财产和暂时的居民,正具
有氏族此刻所缺少的稳定因素。社会已经从它原先极端简单的状态向前迈进
了一大步。这时候同刚刚建立氏族组织来实行治理的状况已大不相同了。从
雅典部落定居于阿提卡时起到梭伦时代为止,氏族组织之所以能够保持而不
致消灭,不是依靠别的,而是依靠混乱的局势和各部落间不停的战争。当他
们定居于城郭之内以后,财富和人口迅速增长,这就为氏族制带来了最后的
考验,其结果证明它没有能力来治理一个此刻已在迅速接近文明的民族。然
而,尽管到了这个地步,要取代氏族制还需要一段很长的时间。

509年),我们
应当把他视为雅典第一位立法者——人类第二个伟大政治方式的创建人,近
代文明民族就是按这个方式组织起来的。

克莱斯瑟尼斯彻底解决了这个问题,他为雅典政治制度所奠定的基础一
直维持到雅典国家终止其独立存在之日。他把阿提卡划分为一百个乡区,每
一个乡区都以界碑划定范围,各取一个专名。每一个公民必须注籍,并且必
须登记他在其所居住之乡区中的财产。这份登记表就是他的公民特权的凭证
和依据。乡区代替了舰区。各乡区的居民都是一个有组织的政治团体,享有
地方自治权,有如现代美国的市镇。这是这个制度中重要的、显著的特色。
同时它也反映出这个制度的民主性质。政府掌握在基层地区组织的人民手
中。乡人选举一位乡长,乡长负责保管民众的籍册;他还有权召集乡人来选
举行政官吏和法官,改订公民籍册,登记每年中开始到达成年的公民。乡人
选举一位司库,并规定税额和征税办法,规定本乡区为国家所应分担的兵役
名额。他们还选举三十名审判员来审讯本乡区内部所发生的一切诉讼案件,
在一个乡区之内,全部案件的总数已下降到一定数量限度以下。这些地方自


治权是民主制度的根本,除了这些权力以外,每一个乡区都各有其神庙和宗
教信仰,各有其祭司,祭司也是由乡人选举的。一些细微末节可以略去不谈,
我们见到了一个很有教育意义的重要事实,那就是乡区:自初建之日起即掌
握地方自治的一切权力,其规模之完备与宏大甚至超过了一个美国的市镇。
其宗教之自由也是值得注意的,这种自由适得其所地置于人民支配之下。凡
是注了籍的公民都是自由的,他们的权利和特权是平等的,只有出任高级官
吏的资格不平等。上述的乡区,就是雅典政治社会的新组织单元,同时也是
一个自由国家的典范,是智慧和知识的奇迹。雅典人以一个民主组织作为出
发点,把政府置于该组织的公民掌握之下,任何一个民族如希望建立一个自
由的国家就必须从这样的出发点开始。

治权是民主制度的根本,除了这些权力以外,每一个乡区都各有其神庙和宗
教信仰,各有其祭司,祭司也是由乡人选举的。一些细微末节可以略去不谈,
我们见到了一个很有教育意义的重要事实,那就是乡区:自初建之日起即掌
握地方自治的一切权力,其规模之完备与宏大甚至超过了一个美国的市镇。
其宗教之自由也是值得注意的,这种自由适得其所地置于人民支配之下。凡
是注了籍的公民都是自由的,他们的权利和特权是平等的,只有出任高级官
吏的资格不平等。上述的乡区,就是雅典政治社会的新组织单元,同时也是
一个自由国家的典范,是智慧和知识的奇迹。雅典人以一个民主组织作为出
发点,把政府置于该组织的公民掌握之下,任何一个民族如希望建立一个自
由的国家就必须从这样的出发点开始。

地区组织体系的第三层,也就是最高一层,即雅典联邦,或称之为雅典
国家,它由十个乡部组成。这是一个有组织的政治团体,包括了雅典全体公
民。代表这个国家的有一个元老院、一个公民大会、一个阿里奥帕古斯院、
若干名执政官、法官以及一个由选举产生的陆海军司令官团体。

雅典人就这样创立了以地域和财产为基础的第二个伟大的政治方式。他
们以地域结合的体系代替了由人身结合的迭进体系。作为一种政治方式,它
奠基于必须永久固定的地域,奠基于多少有些地域化的财产;它通过地域关
系来和它的公民打交道,这些公民现在已经定居在乡区中了。一个人要成为
国家的公民,首先必须成为一个乡区的公民。人们都在其所属的多区中投票、
纳税,并且从这里被征去服兵役。同样,人们都从其所属的乡部这个更大的
地区单位被选进元老院,被选去指挥一支陆军或海军。个人同氏族或胞族的
关系不再支配他作为一个公民所应尽的责任了。这两种制度的对比非常鲜
明,正如它们显然有着根本性的差异一样。人民现在已经完全在地域范围内
联合成为政治团体了。

各级地区组织已成为近代文明诸国政治方式的一个部分。例如,在我国
即为市(township)、县(county)、州(state)、合众国;每一层组织的
居民都是有组织的政治团体,享有地方自治权。每一层组织都有着充分的活
力,并在它所统驭的一定范围内发挥其职能。法兰西也有一套与此相似的体
系,那就是市府(commune)、郡(arron-dissement)、州(department)、
帝国(现在是共和国)。在大不列颠,这套体系是区(parish)、郡(shire)、


王国、三联合王国。萨克逊时代的邑(hundred)似乎相当于市;(8)但除
了邑府(hundred court)以外,其余的地方自治权已经被阉割了。上述各
种地区内的居民都是组成政治团体的;但处于最高一层地区组织下的政治团
体,其权力非常有限。实际上,君主制度下的中央集权倾向已经使所有的下
层组织统统萎缩了。

王国、三联合王国。萨克逊时代的邑(hundred)似乎相当于市;(8)但除
了邑府(hundred court)以外,其余的地方自治权已经被阉割了。上述各
种地区内的居民都是组成政治团体的;但处于最高一层地区组织下的政治团
体,其权力非常有限。实际上,君主制度下的中央集权倾向已经使所有的下
层组织统统萎缩了。

梭伦通常被视为雅典民主政治的创始人,而某些著作家则将一部分功绩
分给克莱斯瑟尼斯和瑟秀斯。我们认为,应当把瑟秀斯、梭伦和克莱斯瑟尼
斯看作同雅典人民三大运动有关的标志人物,而且,他们的活动也不是为了
建立民主政治而是为了将政治方式从氏族组织改变为政治组织,因为雅典民
主政治的历史要比这三位人物更为古老:这样的看法会更近乎实况一些。他
们都没有想改变从氏族制度承袭下来的现存的民主原则。这三个人各在其当
时对于形成国家的伟大运动作出了贡献,要形成国家就需要以一个政治社会
来代替氏族社会。创立乡区,并将乡区的居民组成一个政治团体,这是问题
的主要特点。这对我们来说似乎是一桩简单的事情;但是,当村社观念还没
有找到实现的方法时,这件事却竭尽了雅典人的才智。这是克莱斯瑟尼斯天
才的发挥;这是一个伟大心灵的伟大成就。他们在新建的政治社会中实现了
完全的民主政治,这种民主政治的每一项基本原则虽然早已存在,却需要对
政治方式加以改革,才能使它得到更广阔的园地和更充分的表现。格罗特先
生这位大史学家对于希腊制度的概念非常肯定、非常明确,他认定希腊部落
的早期政府基本上是君主制,(11)据我看来,我们正好在这一点上受到他
的错误假设的迷惑。如果他的假设成立,那就需要有一个制度上的革命才能
解释雅典民主政治的出现,雅典人就是在这种民主政治下才取得智力方面的
伟大成就的。然而,并没有发生这样的革命,并没有对制度实行急进的改革,
其理由就在于:他们的制度原来一直基本上是民主制。固然,并非没有发生
过僭主活动,并继之以恢复旧秩序的论战;但他们从来没有丧失过他们的自
由,或者说,没有丧失过他们历代相承的自由观念和自治权观念。

我们暂时再回过来谈一下巴赛勒斯,这个职位很容易使任职者在公务中
比其他人更为突出。他是依靠神权而被推为一种原始民主政治的首脑的,但
因为他是历史学家首先注目的人物,所以历史学家就使他变形成为国王了。
我们把巴赛勒斯看作军事民主制的一位将军,就能理解他的地位,而不至于
歪曲当时制度的本来面目。设置这个职位并未改变氏族、胞族和部落的原则,
氏族、胞族和部落的组织基本上是民主的,并且必然会在氏族制度上打下这
种民主性质的烙印。民众不断采取行动来反抗对个人权利的侵犯,这种事件
为例不鲜。巴赛勒斯属于传说时代,当时政府的权力并不十分明确;但处于


该制度的中心者则有酋长会议,而氏族、胞族和部落也正处于鼎盛时期。上
述种种已足以确定当时政府的性质了。(12)

该制度的中心者则有酋长会议,而氏族、胞族和部落也正处于鼎盛时期。上
述种种已足以确定当时政府的性质了。(12)

雅典在新的政治体制下勃然兴起,声威并著。由于民主制度的鼓舞,天
才洋溢,智慧跃进,雅典人已上升到了人类历史上诸民族中最卓越的地位。

随着克莱斯瑟尼斯之建立政治社会,氏族组织象是野蛮社会所留下的一
片残襟被抛弃在一边了。他们的祖先曾经在氏族制度下度过了不知其数的岁
月,他们在那段时间里已踏上了走向文明的征途,并创造了文明的一切要素,
包括文字在内。氏族组织的历史将保存下来作为在此以前的时代的永久纪念
碑,它确实是人类最突出、最广泛的一段经验。我们必须永远把它列为人类
最卓越的组织之一。

我们在这段简单而不充分的评述中仅限于讨论雅典历史上一些事件的主
要过程。我们会看出,希腊其他部落的实况基本上与雅典诸部落的实况相同,
不过没有显示出象雅典这么广阔宏伟的规模而已。由此自然会使我们所提出
的一项主要命题更为明豁,这项命题就是:在人类所有的部落中,政治观念
都是经历顺序相承的发展阶段而成长起来的。

本章注释

(1)修昔底德书,1.2.2—13。
(2)修昔底德书,2.15。普卢塔克所述,大致与此相同,他说:“瑟秀
斯..使阿提卡的全部居民定居于一个城市中。在此以前,这些人分散在各
处,如遇全体公益事业有所需要,要把他们召集起来是很困难的。他现在使
这些人成为一个城市里的一个民族了。..他把各个市镇的市府大厅、会议
堂和判事都废除了,在今天的首府所在地建筑了全体公共的市府大厅和会议
堂,于是把这个城市取名为雅典。”见普卢塔克,《瑟秀斯传》, 24。
(3)“从公元前.. 683年直到自由民主政治结束之日止,九名执政官的名
额始终未变,其中三名有特殊的头衔——一为命年执政官,他在职的一年即

以他的名字为标志,通常单称‘执政官’就专指他而言;一为执政巴赛勒斯
(国王),通常即称为巴赛勒斯;还有一个为波勒玛赫。其余六名则统称之
为瑟斯摩瑟台。..命年执政官判决有关家族、氏族和胞族关系的一切纠纷:
他是孤儿寡妇的法律保护人。执政巴赛勒斯(或执政王)有权处理涉及违反
宗教感情和涉及谋杀的案件。波勒玛赫(就克莱斯瑟尼斯时代以前而言)是
军事首领和判决公民与非公民之间的纠纷的法官。”——乔治·格罗特,《希
腊史》,第.. 3版,共十二卷(伦敦, 1851年),第.. 3卷,第.. 99—100页。

以他的名字为标志,通常单称‘执政官’就专指他而言;一为执政巴赛勒斯
(国王),通常即称为巴赛勒斯;还有一个为波勒玛赫。其余六名则统称之
为瑟斯摩瑟台。..命年执政官判决有关家族、氏族和胞族关系的一切纠纷:
他是孤儿寡妇的法律保护人。执政巴赛勒斯(或执政王)有权处理涉及违反
宗教感情和涉及谋杀的案件。波勒玛赫(就克莱斯瑟尼斯时代以前而言)是
军事首领和判决公民与非公民之间的纠纷的法官。”——乔治·格罗特,《希
腊史》,第.. 3版,共十二卷(伦敦, 1851年),第.. 3卷,第.. 99—100页。
奥古斯都·贝克赫,《雅典人的国民经济》,安东尼·兰姆英译(波
士顿,1857年),第.. 353页。
(5)格罗特,《希腊史》,第.. 3卷,第.. 90页。
(6)格罗特,同上书,第.. 3卷,第.. 178—179页。
(7)拉丁文中“部落”(tribus)一词的原意为“第三部分”,用以指
当人民组成三个部落时的第三部人;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拉丁部落成为地区
组织,而不再是血缘组织,正如雅典的乡部一样,此后,部落一词便丧失其
序数的涵义而变成了地区名词,亦如克莱斯瑟尼斯的.. phylon。[译者注:即
希腊文中之“部落”的拉丁拼法。]——请如克看特阿多·蒙森之《罗马史》,
威廉·狄克孙英译,共四卷(纽约, 1870年),第.. 1卷,第.. 71页。
(8)亨利·亚当斯,《盎格鲁萨克逊人的法庭》,载《盎格鲁萨克逊法
律论文集》(波士顿, 1876年),第.. 20,23页。
(9)特别请看驳欧布利德斯的演说词和驳马尔卡图斯的演说词。
(10)查理·弗烈德里克·赫尔曼,《希腊古代政典备览》(牛津, 1836
年),第.. 5卷,第.. 96节。
(11)“原始的希腊政府本质上是君主制的,它奠基于个人情感和神权
之上。”——格罗特,《希腊史》,第.. 2卷,第.. 94页。
(12)斯巴达进入文明阶段以后仍保留巴赛勒斯的职位。它是一个由两
人同任的将军职,由某家族世袭其职。政府权力由格鲁西亚(即酋长会义)、
人民大会、五位长官和两位司令官平等分掌。长官每年改选一次,其权力相
当于罗马的保民官。斯巴达有国王之说有待斟酌,巴赛勒斯指挥军队,并以
大祭司的身分向诸神供奉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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