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 本章字数:11353)

  第二天应该是迟迟看店,我便在家蒙头大睡,迷迷糊糊中被电话吵醒,接起来一听,是小妹打来的,说是迟迟一上午都没来,我马上清醒了,糟糕,迟迟昨晚和那人拼酒,不会出事了吧。
  连忙打她手机,可始终打不通,马上盥洗完毕,飞车赶到她家,敲了好久的门,也没动静。
  正犹豫着要不要报警,门忽然打开,一个高大的身影出现在我眼前,黑色的大衣,阴沉的气质、深沉的双眸,是那个华哥?我惊得下巴快掉到地上,他怎么在迟迟家里?
  「来找迟迟?」他问道,我呆呆地点点头。
  「她正在发起床气,脾气不太好。」他将我让进屋,然后拿起大衣,微笑道:「我叫华诚,现在有点事,先出去一下,中午再回来。」等到房门关上一分钟后,我才松一口气,马上奔到卧室一看,只见迟迟坐在床上,衣衫不整、头发凌乱、双眼呆滞。
  我心中一阵绞痛,扑上前去抱住她,鼻涕与眼泪狂飙:「亲爱的!都是我害的,如果我没有去惹那个小混混,你就不会出手帮我,你不出手帮我,就不会被华诚盯上,你不被他盯上,就不会去跟他拼酒,不去跟他拼酒,就不会被他灌醉,不被他灌醉,你就不会被吃干抹净连渣都不留下了!」「给我把鼻涕吸回去,恶心死了。」迟迟推开我,皱眉道:「什么吃干抹净连渣都不留下,你在说什么?」我听话地吸吸鼻子:「难道你不是被他给……」「没有。」斩钉截铁的语气。
  我好奇心被勾起:「那到底是怎么回事?」迟迟往后一仰倒在枕头上。
  ☆☆☆原来,昨天挂上电话后,两人便面对面坐下,你一杯我一杯地拼起酒来。
  眼看桌上的空酒瓶逐渐增加,可华诚依旧面不改色,迟迟心中开始发慌,但想到一向都是自己把别人灌醉撂倒数星星,于是只好硬着头皮继续。当空酒瓶摆满桌子时,迟迟发现眼前出现了许多星星,心中忐忑不安,报应来了,她破天荒被灌醉了,三秒钟之后,她便什么也不记得。
  再次醒来,发现躺在自家床上,头痛欲裂,只想拿把刀把脖子上那颗东西给割下来,这时,耳边传来一个低沉的声音:「醒了?」迟迟被唬了一大跳,转头,竟发现华诚坐在旁边,看着自己,眼中含着一丝笑。
  「你怎么在这里?」迟迟惊问。
  华诚轻描淡写地回答:「在自己女朋友家中很奇怪吗?」迟迟静默了会,揉揉发痛的额角:「对不起,刚才头很痛,出现了幻听,可以再重复一遍吗?」华诚简明扼要地答道:「忘了吗?你已经是我女朋友。」闻言,迟迟打了个冷颤,瞬间将昨晚的事都记了起来。她、输、了!迟迟顿觉五雷轰顶,脑中一片空白。
  「怎么,想赖帐?」华诚趋近迟迟的脸,男性气息萦绕在她鼻端,搅得她心烦意乱,怎么办?要遵守诺言而牺牲幸福,还是抛弃道义而死不认帐,活着还是死去,这是个问题。
  迟迟脑子里正在进行天人交战,脸颊上突然被印上一个吻,迟迟条件反射,抬起手,一巴掌向华诚搧去,但在半途中却被华诚伸手拦住,并顺势将她压倒在床上,牢牢盯着她:「记住,我最讨厌被人打耳光,就算是自己的女人也不行。」「谁是你的女人!」迟迟想挣开他,却发现自己引以为傲的力气在他面前毫无用武之地,这对于从幼儿园开始便打遍天下无敌手的迟迟而言是一项致命的打击。
  华诚,这个男人,让她头一次看见自己的软弱,咬牙切齿,恨意盎然,却无能为力,两人互相对视着,爱恨情仇交织在视线中,忽地,华诚浅笑:「没关系,我们的时间还很多。」说罢,他放开迟迟,站起身来:「我中午再来看你。」接着,他走了出去,然后,我走了进来,事情便是这样。
  ☆☆☆「那你打算怎么办?」我问:「我看他不会轻易放手的。」迟迟一直将头埋在枕头中,隔了很久,突然起身,飞快换好衣服,翻箱倒柜,整理好行李箱,简洁地对我说:「我要出去避一避。」然后便大跨步走了出去。
  留下我呆呆地站在客厅中,良久无语。
  ☆☆☆怕华诚向我要人,赶紧放了小妹半个月假,关了服饰店,刚好趁过年,休息一下。
  不知是不是忙惯了,待在家里,居然无所事事,假日无聊,只好买几本食谱来研究,没想到可便宜了林昏晓这小子,现在早中晚三餐全在我这里解决,比少爷还少爷。
  更气人的是,有天他吃着吃着,突然抬头看着我,问:「我发现这几天你为了给我煮饭,都没去上班。」林昏晓,你这个大白痴,本末倒置了好不好!
  ☆☆☆一转眼到了大年除夕,本来打算回家吃团圆饭,但我妈提前放出话来,说要回家可以,必须带个男人,我怀疑她根本就是倩女幽魂中的姥姥转世,专等着我这个聂小倩带着书生回她那间兰若寺。
  为了不乱伤无辜,我决定把大年除夕给睡过去,正要上床,有人却敲起了门,谁啊,这么不知好歹,我嘟囔着开门一看,发现是林昏晓。
  「想吃宵夜?」我觉得他找我一定是为了吃的,便转身向厨房走去,但却被他拉住。
  「走,去放烟火。」现在?我转头看着窗外黑漆漆的寒天,坚定地摇摇头。
  「为什么?」他问。
  「太冷了!」他将我上下打量一番,摸摸下巴,眼睛含笑:「我以为你的脂肪储量应该还可以应付。」我顿时怒了,我哪里胖了,除了脸圆点、腰粗点、腿肿点,还有哪里胖了!
  「好了,走吧。」他一把拉起我的手,不顾我的顽强抵抗,将我拖出了门。
  ☆☆☆来到河边,放眼望去,黑压压的一片人,早就玩开了,漆黑夜幕上,布满烟火,姹紫嫣红,绚烂璀璨,满天火树银花,流光溢彩,无限繁华。
  我也是个人来疯,马上和林昏晓拿出烟火凑起了热闹,玩得不亦乐乎,终于累了,便在一旁坐下休息。
  林昏晓问:「开始是谁死都不来的,现在又玩得这么乐?」我瞪他一眼:「还不是为了陪你。」他失笑:「那我还要谢你了。」我大度地摆摆手:「不用。」他笑一笑,没再说话,我拿出带来的啤酒,打开,灌了一口,不禁咂舌,好冷,简直在喝冰水,这种天气,也只有迟迟才能喝的下。
  想起她,我叹口气,这女人,也不知躲到哪去了,电话也不来一声,该不会被逮住了?我要不要去她家里报个信呢?但是,凭她的身手,应该是没问题的。
  正在胡思乱想,林昏晓用手肘碰碰我,示意我抬头,我依言照做,一看马上傻眼,这才发现周围全是情侣,成双成对,搂搂抱抱,恨不得融为一体。
  其中不少人正在大声倒数:「十、九、八……」我一惊,吓,难道他们想十二点时全体接吻?
  果然,十二点整,全部情侣抱在一起,当下只听见一阵庞大的「啾啾」声,在河岸上空徘徊,惊飞小鸟无数。
  忽然一股热气凑到我耳边,一个低低的声音问道:「要不然,我们也入乡随俗好了。」我转头清楚地看见林昏晓那张慢慢向我靠近的俊颜,挺直的鼻梁,清瘦白净的脸庞,还有那双墨黑的眼,像块黑玉,像个绚丽的漩涡,将我拉近、拉近……幸好在要紧关头,理智战胜了情感……不,是战胜了兽欲,我一把推开他的头。
  「别耽误姐姐看好戏!」我转回头去,表面平静,心脏却噗通直跳,好险、好险,差点就犯罪。
  人家林阿姨叫我帮忙给他儿子弄吃的,我却差点把他儿子吃了!祝莞尔,你这个披着羊皮的狼!
  「哈啾!」一阵寒风吹来,我适时打了个喷嚏,不是吧?自己说自己坏话也会打喷嚏?我无言。
  这时,林昏晓突然取下他的驼色围巾,系在我脖子上,我连忙推辞:「不用了。」他理都不理我,依旧给我围得密密实实的,再拒绝下去就有点小家子气,我只好作罢。
  围巾是柔软的羊毛,很暖和,初戴时绒毛将脸颊抚得痒痒的,鼻端传来一阵淡淡的香皂味,在冷冷的空气中有种异样,我们之间的气氛也有些异样。林昏晓不再言语,将双肘撑在身后,支起身子,闭目养神,只余额前的头发在风中纠缠,煞是诱惑。
  ☆☆☆当晚回家后,我躺在床上没多久,便感觉脸发红,身体发热,头也一阵阵发晕。连打两个冷颤之后,终于醒悟,我发烧了,强撑着身子,打开药箱,才发现药已经吃完。看来是天要绝我,我不再反抗,「咚」地一声倒在床上,昏死过去。
  就这么迷迷糊糊地躺着,彷佛漂在海上,晃晃悠悠的,整个身子都已经不属于自己。
  脑子也没闲着,一直在作怪梦,梦见我妈变成了楼下那棵大槐树,张牙舞爪、牵藤攀枝,威胁我带男人回家,我吓地飞奔到街上,随便抓住一个男人,仔细一看,居然是林昏晓,便卑鄙地把他给引到我妈面前,狗腿般地献殷勤:「妈,你想怎么吃这小子?红烧还是清蒸,要不要多加点葱?」我妈大手一挥:「都不要,我要凉拌!记住,多加点醋。」我点头如捣蒜,赶紧把林昏晓给拖到大锅边,准备推下去过水,可林昏晓抓住锅的边缘,使劲大叫我的名字:「祝莞尔、祝莞尔!」还把锅摇得咚咚作响,我使劲一推,他便咕咚一声掉进热水中。
  可不知哪里传来咚咚声和他的叫声,我慢慢清醒过来,这才发现是林昏晓在敲我家大门。
  救星来了!我使尽全力爬起来,只觉脚下像踩着棉花,站都站不稳,一路跌跌撞撞地来到门口,一扭门锁,便再也支援不住,往地上倒去,正当要把初吻献给大地时,一双手将我稳稳抱住。
  终于安全了,我神经一松,晕了过去。
  ☆☆☆再次睁眼,发觉额头凉凉的,特别舒服,正要伸手去摸,却被人拦住:「别拿下,那是冰袋。」我眨眨眼,发现林昏晓正坐在床边,见我醒来,他将我扶起,靠在床上,去厨房盛了碗粥喂我喝下,随后倒了杯清水,拿出几粒药丸,让我服用,做完这一切,又帮我盖好被子。
  我感激涕零又心怀愧疚,刚才在梦中居然把人家给凉拌了,实在不够意思。
  吃了药,又昏昏沉沉地睡下了,中途似乎听见拉链响声,微微睁眼,看见林昏晓正拿着我的包包,不知在找什么。
  「你找什么?」我虚弱地问。
  「没什么。」他不动声色地将手放在背后。
  我也没力气追究,只道:「饿了的话,去厨房看看,里面有些剩菜,放在微波炉里热热将就点吃吧。」「知道了。」他说:「你好好休息吧。」我闭上眼,不一会,又睡着了,这次却没怎么作梦,睡得很踏实。
  直到手机铃声把我吵醒,我揉揉眼,深吸口气,咦,怎么有股熟悉的味道,就像是那条围巾上淡淡的香皂味,如幽魂般,化为丝丝缕缕钻入体内,让我全身寒毛竖起。
  难道说……我慢慢地睁开眼,林昏晓,正睡在我旁边,我们的脸,相隔不到一公分,他的长睫毛,差点就扫到我脸上了!
  「啊!」但只叫了三秒钟,林昏晓便把我的嘴给捂住,「你好吵。」他说。
  我赶紧坐了起来,将被子拥在胸前,语无伦次地道:「你、你……我、我、我……我们、我们……」他也撑起身子,揉揉鼻梁,闲闲说道:「我知道你在说话,但是我一句都听不懂。」我赶紧做几个深呼吸,让自己稍稍平静下来:「你干嘛睡我旁边?」「你发烧了。」「然后呢?」「我照顾你。」「我记得!但之后呢?」「之后我困了,而且你只有这一张床,所以……」我吸口冷气:「所以你就睡了?」他瞥我一眼:「不然呢?难道大冬天睡地上?」「你可以回自己家去睡!」他淡淡说道:「那太麻烦了。」就这样,我的初睡就献出去了。
  并且,那个对象还满不在乎的,真是,大年初一遇上这种事,怎一个惨字了得。
  ☆☆☆之后的几天,林昏晓还是和以前一样,到了吃饭时间便准时坐在我家饭厅中,只是,吃完饭后,这家伙也喜欢赖在这里,每次都要我三番五次地把他撵走,而且一旦问到关于他的问题都爱理不理的,怪癖。
  此话不提,光说自己,原以为懒在家里便百事不愁,谁知该来的甩都甩不掉。
  这天上午,我接到了华诚的电话,心中一紧,果然厉害,还是被他给找到了!
  勉强心神应付了几句,华诚态度很客气,约我出去吃饭,没胆子拒绝,只得应允。
  战战兢兢来到指定的餐厅,华诚已坐定,见我来,还为我拉开椅子,绅士风十足,但不能大意,这可是名副其实的鸿门宴!
  原以为华诚是想从我这打听迟迟的下落,可想错了,他和我谈论的都是些不痛不痒的话题,直到一顿饭快结束了,压根就没有提及迟迟这两个字。
  最后是我忍不住了,主动问道:「你是不是想知道迟迟在哪?」「你会告诉我吗?」华诚反问,我摇摇头:「我也是不知道。」「没关系。」华诚端起酒杯,微微一摇,暗红色的酒在玻璃的世界中晃动,始终逃不出去,他勾勾嘴角,意味深长地说道:「我就在这等着她,她总会回来……不是吗?」「嗯,那个……」我摸摸额角,努力寻找着适当的词句:「迟迟,她谈起恋爱来是很认真的,而且……」剩下的话应该是,而且你也不是她喜欢的类型,但估计说了之后我是没命走出去了,所以还是咽下肚子为好。
  「你认为我不会认真?」华诚微笑,嘴角微微上扬,勾起个漂亮的弧度,内敛而有味道,但我却被吓得屁滚尿流,忙解释:「没有,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我、我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别紧张,和你开个玩笑。」华诚淡淡看我一眼:「对了,你刚才说,迟迟恋爱起来很认真……那个让她认真的男人,是谁呢?」「哦,是我们大学中文系一个男生,叫任之光,他……」说到这,我猛然醒悟过来,遭了!一不留神,居然被他给套了出来,我就知道,我们这些善良老百姓哪斗得过他们这帮黑暗的恶势力呢!
  「他怎么了?」华诚盯着我。
  「他……他们的事我也不是很清楚。」我低头猛吃,把嘴塞住就不会乱说话了。
  「没关系,反正那也没什么重要的。」华诚将酒杯凑在嘴边,微啜了一口。
  不重要?我眨眨眼,那可不一定,话说当年,任之光是中文系有名的才子,人长得也不错,戴副眼睛,斯斯文文的,迟迟呢,也算是出名的大美女,当然,是在没打架的状态下。
  两人是名副其实的男才女貌,羡煞众人,但突然有一天,没有任何征兆,两人就分手了,这个事件成为我校第八大未解之谜,后来,在我的不懈努力下,终于明白事实真相。
  原来,那天晚上,两人在小树林中散步,却好死不死地遇上群小混混,看见迟迟,眼神闪烁不定,意欲调戏。任之光本想英雄救美,可他平时把锻炼的时间都用在念诵徐志摩的诗歌上,所以小混混不费吹灰之力「挥一挥手」便把他给打到草丛中去挂着。
  迟迟亲眼目睹恋人受辱,内力提高、血量加满、防御值提升,瞬间将敌人秒杀。
  迟迟说得轻描淡写,但我从其它途径了解到,现场还是挺惨烈的,听说其中一名倒霉鬼的蛋蛋被踢到,医生断言他可能从此不举,听说,只是听说。
  不管怎样,任之光觉得被女朋友救了,是奇耻大辱,从此便对迟迟避而不见,两人分道扬镳,故事到此结束。可初恋落得如此下场,迟迟开始灰心丧气,至今也没什么心情再坠入爱河。
  所以我说,华诚你太自信了,正在回忆中,突然觉得如芒刺在背,下意识转头,居然看见林昏晓正坐在我身后。这才记起来,刚才接了华诚的电话,吓得脑子一片空白,都忘了帮林昏晓准备午饭,也没跟他说一声就急着跑出来了。
  该不会是他饿了,又找不到我,就来餐馆吃饭,可是居然来到这间,也太巧了吧。
  我紧皱眉头,再悄悄回头看一眼,正好与林昏晓冷冷的眼神对上,唬得我赶紧回头。
  没想到,这些全落在华诚眼中,他叫来服务生结帐,然后用下巴指指林昏晓,脸上暗含笑意:「祝小姐,本来应该是我送你回家的,但……他可能不会同意,那么下次再聊。」说完便转身,准备离开。
  追根究底是你惹的祸吧!居然就这么走了,不负责的男人,迟迟会喜欢你才怪,你等着,我会让你如愿我就不姓祝!
  「你说什么?」华诚忽然回过头来,我堆起满脸笑容:「我说谢谢你请客。」「不用谢,祝小姐,再见。」直到华诚的车离开视线,我才使劲拍着胸口,呼出憋住的气。
  天啊,这个华诚,是人还是鬼,居然听得见人的内心话,刚才差点把我吓得尿失禁。
  一个祸星刚走,另一个马上在我旁边坐下,「他是谁?」林昏晓脸色看来不太好。
  但估计我的脸色也被吓得好不到哪去,实在没功夫理他,只想赶紧回家修养,便挥挥手:「你吃完了吗,吃完就一起回去吧。」他本想说什么,但大庭广众之下估计也不好发作,只能忍了下去。
  一路上我都处于惊魂未定状态,他则处于默默思索状态,所以两人没怎么说话。
  一直到等电梯时,林昏晓看着那不断变化的红色数字,再次问道:「他是谁?」「他?」我叹口气:「唉,说来话长。」「有多长?一天一夜能不能讲完?」我疑惑:「你干嘛追究他是谁?」林昏晓转过头来看着我,认真地问道:「你喜欢他?」我嫌命长了才会喜欢华诚呢,但……他是不是太过好奇了点?我将林昏晓这些天的行为在脑海里过了一遍,忽然觉得有些不对,难道他……当下盘算了会,就算是我白痴好了,但还是有必要说清楚的,便故意拉下脸,说道:「我喜欢谁,不是你该关心的问题,朋友之间,也必须要有点隐私。」话音刚落,电梯门开了,我径直走了进去,林昏晓停了两秒,也跟了进来。
  电梯中一阵沉默,难堪的寂静,回想起来,我刚才那番话语气也太硬了些,便搭讪问道:「对了,你爸妈什么时候回来?」没有回应,禁不住转身,却发现林昏晓就站在我身边,我吓了一跳,下意识退到角落中,谁知他欺身上来,将我困住。我的脸瞬间红透,心中惶惶然,不知林昏晓想干什么,也不敢抬头,只能直视着他的胸膛,这才发现,原来他比我高这么多。
  这也是我第一次意识到,他是个男人,我开始用力推他的身体,但双手却被他箝住,动弹不得。
  「你喜欢谁对我很重要,因为……」林昏晓抬起我的脸,紧紧盯着我,一字一句地说道:「祝莞尔,我喜欢你。」我如遭雷击,心里乱成一片,整个人吓怔住,等回过神来时,竟发现他在向我靠近。
  背着光,只看见他棱角分明的脸庞上,那双墨玉般的眼,牢牢地锁住我,漩涡,绚丽而罪恶……他的唇覆在我的唇上,温热、轻柔,如羽毛,摩挲、揉抚。彷佛瞬间的知觉都集中在肌肤碰触之地,那种感觉,太过鲜明,令人颤栗,他的舌长驱直入,攻城略地,让我溃不成军。
  「叮」的一声响,电梯门开了,朦胧之中,我看见门口站着两个人,似乎是熟人,看清楚了,原来是林阿姨还有他丈夫,也就是……林昏晓的父母!脑子「嗡」地炸开,全身布满冷汗,我猛力推开林昏晓。
  但已经晚了,他爸妈什么都看见了,只能祈祷电梯从十六楼掉下去,把我摔成肉酱,不用面对接下来的惨剧,但电梯稳稳地停着,这时,最恐怖的事情发生了,林阿姨走上前来,将我一把拉出电梯,气急败坏地问道:「祝小姐,是谁把我们家锁给换了?怎么打都打不开?」嗯?我睁大眼看着林阿姨,怀疑自己是不是幻听。
  林阿姨,看不出您气度这么大,亲眼看见我残害自家儿子,居然不当回事?林阿姨将我拖到他们家门口,拿出钥匙给我示范:「你看,打都打不开……唉,是不是我儿子换的锁?」我转头看向林昏晓,他将双手闲闲放在胸前,眼睛看着别处,也不作声,心中疑惑渐渐加深,像团搅在一起的绒线,只是乱,还不甚明白。
  这时,林阿姨又问了一句:「对了,祝小姐,今天我儿子出去的时候说了什么时候回来没?」我楞了一下,随即忽然醒悟过来。
  林昏晓,这个现在站在我身边的人,不是她儿子!身后传来林昏晓的声音:「你儿子不会回来了,因为……他已经把这房子卖给了我。」因为受惊过度,之后我一直都处于恍惚状态,只记得林阿姨费尽全力,终于将真正的儿子找了回来。
  几个人一对峙,真相大白,因为高考压力过大,林峰峦,林家真正的儿子和好友决定辍学作生意,但是哪来的本钱呢?「聪明」的林峰峦计上心头,原来,林阿姨夫妇比较溺爱孩子,买房时便将房子写上了儿子的大名,心想免得今后还要去办过户手续。于是,趁父母前脚一走,林峰峦后脚便把房子给卖了,而买主,则是林……不,则是我刚才吻的那个不知姓名的人!
  问明前因后果,林阿姨怒不可竭,立刻喝令儿子把钱拿出来,换回房子,但是……林峰峦喏嗫着说:「钱……已经赔光了。」林阿姨再也忍不住,直接拿起鸡毛毡子开始追杀林峰峦,她丈夫护子心切,连忙去阻止他们,三人顿时混战成一团,煞是热闹。我捧住隐隐作痛的头,长长叹口气,耳边传来那个自称林昏晓的人闲闲的声音:「我饿了,回去煮饭吧。」☆☆☆实在不想面对这场闹剧,我便趁乱跑到迟迟家去睡了一晚。可该面对的还是得面对,经过一天一夜的心理建设,我忐忑不安地返回。
  经过林昏晓家门时,我屏气凝息,蹑手蹑脚,生怕被发现,眼看就要胜利之际,身后传来他的声音:「你回来了。」不情不愿地回头,看见他倚在门边,悠闲地看着我。
  「林阿姨他们呢?」我问。
  「搬走了。」我吞口唾沫:「你是说,我们今后就是邻居了?」他点点头:「没错。」我僵硬地笑笑,然后……飞快跑到家门前,掏出钥匙,打开房门,奔进屋里,转身关门,动作一气呵成,趴在门上,长吁口气,还好还好,躲过一劫。
  「你在躲我吗?」不、会、吧,我吸口凉气,缓慢地转过头,看见他不知何时已经进了屋子,就站在我身边,伸出一只手,眼中含笑:「重新认识一下,我叫庄昏晓。」也许他并没什么恶意,可我正是敏感期,觉得他的笑意十分刺眼,又想起自己被他耍了这么久,顿时怒火中烧,瞪他一眼:「你这个骗子!」「我没骗过你。」林昏晓,不,是庄昏晓不慌不忙地回答:「我从来没说过,我姓林。」「你还说没有,你明明……」说到这,我哑口了,好像他真的没有说过他姓林,只叫我喊他的名字,还有,每次问及他的情况时,都只是闭口不谈……想到这,真想搧自己一耳光,那天明明听见电梯中那两个人说十六楼有人搬家,怎么就不问清楚呢?
  但是,这个庄昏晓也别想装无辜,「你明明知道我弄错了,为什么不说清楚?」他耸耸肩:「我本来想吃完饭便告诉你的,谁知道你做的菜还不赖,所以我就想,还是等你自己发现好了。」「哦,追根究底还是我的错,是我自己太笨。」我冷笑一声。
  「怎么,真生气了?」庄昏晓想过来拉我,我下意识退后一步,咬了咬下唇,道:「你房子买多少钱,我帮他们还了。」天知道,像我这种败家女,哪有这么多钱,也不过是嘴上说说。
  庄昏晓皱眉:「怎么了?」想起电梯中那个吻,原以为是自己占便宜,哪知道是被别人占了便宜,我的小宇宙爆发,忽然大声对他吼道:「我不想和你这种趁人之危的人作邻居!」庄昏晓直直地看着我,黑色的眼眸中一片平静,也许在那深处有什么东西,但我可能永远不会知道,他转身走了出去,我靠在门上,听着他远去的脚步声,心中五味杂陈。
  ☆☆☆第二天早餐,庄昏晓没有来;中餐,庄昏晓也没有来;晚餐,庄昏晓还是没有来;第三、四、五……一直到第八天,他依旧没有出现。并且,在这几天,隔壁一直没什么动静。我实在禁不住好奇,跑去问了下社区警卫,得知就在和我吵架那天,庄昏晓出去后就没再回来。
  难道,是我说得太过分了?但是,他确实是趁人之危啊,就这样把林家给赶出去了,实在……哎,不想了,我推着购物车,向收银台走去。
  突然肩上被人拍了一下,回头,竟发现是林阿姨,「祝小姐,你来买菜啊?」林阿姨热情招呼道,又看了眼购物车,「哟」了一声:「你一个人吃得了这么多吗?」多?我低头,这才发现购物车中堆满了菜,而且,全是……那个人喜欢吃的。
  见鬼了,他都不在了,我干嘛还买这么多,习惯真是会害死人。担心林阿姨的近况,我忙问道:「林阿姨,你们现在住在哪里?怎么一直都联络不到你们,对了,我帮你们找了间空屋,是朋友闲置下的,环境还不错,我们一起去看看吧。」林阿姨诧异:「怎么,庄先生没有告诉你?」轮到我丈八金刚摸不着头脑:「告诉我什么?」「庄先生送了一间新房子给我们,本来我们不好意思要的,但他坚持,说什么我们卖给他的房子是块风水宝地,有个免费厨师很值得……我也没听懂他是什么意思,但庄先生确实是个好人,他私下和我儿子谈了半个小时,之后我那不孝子就像变了个人,发奋图强起来,说要好好学习,今后要像庄先生一样当个软件设计师……」我忙打断她:「是哪天发生的事?」「就是你不在那天啊,哎,这个庄先生,一表人才,人品也好,没得说了……」林阿姨不厌其烦地夸奖着庄昏晓,每一声都让我心中一沉,好像有点冤枉他了。
  从超市回来,我在庄昏晓家门口晃悠了几十圈,终于忍不住,将耳朵贴在他房门上,仔细听了许久,里面没有一点动静。果然,还是没回来,看来是真的生气了,其实想想,庄昏晓并没什么罪大恶极,也就骗了几顿饭吃,还有那个吻,继续再想了想,我也没有损失,更重要的是,人家还是我的救命恩人呢,没有他,我估计都烧***干了。
  哎,现在说这些有什么用?也许,他永远都不会回来了,我落寞地打开门,缓慢地走了进去,将菜放在桌上,不住地摇头叹气。
  「你回来了?」一个声音问道。
  「嗯。」我点点头,嗯?猛地转身,速度太快,扭了脖子,疼得我呲牙咧嘴,但在剧痛中,眼睛没有罢工,我清楚看见庄昏晓,坐在我家沙发上。
  「快煮饭吧,我饿死了。」说完,庄昏晓打开电视,看了起来,一派云淡风清的样子,就像什么也没发生过。
  「哦……好。」我收起下巴,马上跑到厨房去,乒乒乓乓地煮起来。
  菜刚弄好,庄昏晓也不等人叫,自己便吃了起来,彷佛很饿的样子,我悄悄抬眼,几天不见,他似乎憔悴了不少,脸上有微微的胡渣。从林阿姨口中得知,庄昏晓是个软件设计师,今年二十七岁了,本来打死也不相信,可仔细想想,有些男人确实是看不出年龄的,电视上那些男明星,五十多岁还能演二十岁的小伙子,观众不也一样买帐。单说庄昏晓吧,整天穿休闲服,加上我又先入为主,确实是容易让人误解的。
  他现在的举动应该算是和解吧,我也不好再僵下去,吃完饭,趁他在沙发上休息,便端了盘水果去,主动问道:「你这些天都没在家吗?」庄昏晓点点头:「公司有款新软件出了问题,这一个星期都在抢修,今天凌晨才完工。」他停了会,轻轻瞟我一样:「怎么,担心我?」「担……心你,」我故意放声大笑:「你身强体壮的,我干嘛要担心你?」庄昏晓将身子挪近几寸,靠近我坐着,把手臂搭在我身后,嘴则缓缓凑近我的颈子,温温吐气:「那……你刚才干嘛撅着屁股听我屋子里的声响呢?」这话让我紧绷的身体发热,羞恼的热,原来他看见了!
  「呵呵……听不懂你在说什么。」我忙起身,准备去厨房洗碗,以求逃避尴尬,但是,脑海中突然出现一个疑问……「你是怎么进来的?」难怪一直觉得哪里有什么不对劲,现在终于发现了,我走的时候明明把门锁得好好的,庄昏晓难道会穿墙术?
  「开门进来的。」他拿出把钥匙在我眼前晃了晃。
  记起了,我发烧时迷糊中发现他在翻我的皮包,原来是拿我的钥匙去复制了!
  「快还给我!」我不顾淑女风范,扑上前去抢夺,他自然不给,我们两人在沙发上滚过来滚过去,滚过去又滚过来,弄得头发松散、衣衫凌乱,到最后停下来时,才发现,我压在庄昏晓的身上。
  姿势确实有些暧昧,但我也管不了这么多,双手紧紧抓住他的衣服,命令道:「把钥匙还给我!」他静静地看着我:「祝莞尔。」「什么?」「你走光了。」什么?我低头一看,果然,因为家里开着暖气,穿得很少,领口又比较开,所以一俯身,就被庄昏晓给看光光了!更悲惨的是,他还抬抬眉毛,似笑非笑地说了句:「三十二A?我亏了。」我弯弯眼睛,将手伸到他腹部以下,轻轻一握,「直径两公分?我亏了。」然后趁庄昏晓目瞪口呆之际,迅速夺过钥匙,转身潇洒地走进厨房,哼着小曲,洗起小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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