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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 本章字数:39417) |
?14 梦遗纪 梦遗处处,后遗无穷,云雨方罢,烟雨蒙蒙 一九七六年十一月十九日,我第一次政治犯出狱了。这时再过五个月,我就四 十二岁了。由于吴俊才安排我去政治大学国际关系研究中心做副研究员,该中心主 任蔡维屏先约见了我,此公是个官僚,虚情假意,像个YMCA(基督教青年会)总干 事。言语无味。不久聘书由女职员送来,我说: “副研究员相当于大学副教授,过去按老规矩,聘书都是大学校长亲自送上门 的,怎么派女职员送来了?这是哪门子礼遇?” 女职员说:“蔡主任最礼遇李先生了,别人的聘书,都是工友送去的。”我听 了,恍然大悟,时代已经变得大多了。 形式上在国关中心十二个月后,吴俊才终于同意我自动辞职了。这时我四十二 岁。再过一年,一九七九年六月,我四十四岁,终于东山再起,复出了。复出后最 风光的四件事是出书、上报、结婚和离婚。出书是由远景出版公司沈登恩推动,上 报是由《中国时报》高信疆邀写专栏,当然立刻引起国民党官方的不快,后来压力 迭至,报社主人余纪忠不堪其扰,虽未逐客,我这客人,却不得不自逐也。最后主 客双方,乃分手焉。在大大小小的官方压力中,一个有趣的压力是:我在文章中, 自称自己坐牢那段岁月是“蒙难”,也构成大逆不道了。这一罪状,官方是由蒋孝 武提出的,令人颇堪玩味。当时长住美国的江南听说了,写了一篇《“蒙难”也不 能随意用吗?》在海外发表,为我声援,可见当时文网之密,已经到了什么程度, 连无知之徒蒋孝武都可干涉言论了。后来蒋孝武派人杀江南,若说祸起于“蒙难” 之辨,于理亦非不可通也。 胡茵梦和我的婚变,内幕也涉及政治性。胡茵梦和我结婚前,本是国民党,她 写《特立独行的李敖》发表,早就被国民党通过中影向她警告。她和我同居到结婚, 压力始终不断,国民党逐步封杀她在演艺事业上的发展,使她非常沮丧。 她最后抵抗不了这种压力,而屈服、而向官方表态,表演“大义灭夫”,这是 很可理解的。胡茵梦出身一个不幸的家庭,又因她的美,被社会惯坏,她的反叛性, 是没有深厚知识基础的、缺乏推理训练的。她的举动,太多“表演”、“假戏”与 “做秀”性质。最后,当这种举动渗人政治性的时候,我觉得这一婚姻就该立刻告 一结束。孟绝子有一段话说得好:“在李敖的大地中,胡茵梦找不到真善美。李敖 的天地中不是没有真善美,但那是董狐、司马迁、文天祥那一类血泪染成的真善美, 是‘慷慨过燕市,从容做楚囚’式的真善美,是悲壮而深沉的真善美,而不是胡茵 梦心目中的真善美。”但是,胡茵梦是不知轻重的,她被人利用,用不真实的方法 伤害李敖、伤害李敖,最后伤害到她自己。胡茵梦努力求真求善,是她的大长处, 但她用作伪的方法求真、用作恶的方法求善,结果闹得亲者所痛仇者所快,最后连 美都没有了! 胡茵梦向官方表态,表演“大义灭夫”后第二天(一九八0年八月二十八日), 我看了报,决定跟她离婚。我先请来原始的证婚人,盂绝子和高信疆,表示我今天 下午就离婚,“解铃还是系铃人”,还是麻烦你们两位在离婚证书上签个字。 离婚证书上,我讨厌一般的套语,我只写上“协议离婚”四个字,就告完成。 孟绝子签了字,可是高信疆却一再推托,当我得知真正的原因是高信疆太传统、不 愿在离婚证书上签字以后,我也不好勉强他,就带着我和孟绝子先签好的离婚证书, 一边请人送去给胡茵梦(因为我不想和她再见面了),一边匆匆赶赴忠孝东路大陆 餐厅,主持记者招待会,宣布离婚。 这时候,胡茵梦在她家得到我通知离婚的消息,大感意外,手拿离婚证书,约 来律师李永然研究一番。李永然说最好请李敖过来一下。于是胡茵梦打电话到大陆 餐厅找我,说她很难过,不过既然离婚,她也接受。在手续上有需面谈之处,请我 过去,我同意了。记者得知后,蜂拥直趋胡茵梦家。胡茵梦登时换上黑底素服,以 迎记者,我在路上,特别绕道到花店,下车买了九朵玫瑰花,再上车去胡茵梦家。 我到时候,整个客厅已挤满记者,我把花送给胡茵梦,她为之泪下。胡茵梦表示, 律师说你写的离婚证书,文字太简略了,最好能照一般写,写上些男婚女嫁各不相 干等语,我懒得坚持,就说可以。于是胡茵梦亲笔写离书两张,然后是请证人签字, 胡茵梦表示,律师说一个证人不够,盂绝子以外,希望再找一位签字,我说高信疆 不便签字,你找证人好了。于是胡茵梦当场向记者们说,有谁愿意见证一下。大家 面面相觑一阵子,忽然人丛中冒出一记者,说我愿意。胡茵梦同意了,请他过来, 我一看此人,不是别人,原来是“段宏俊”!段宏俊当时好像是台港地区一家小报 的负责人,有记者身份,他应邀签字,我没有拒绝的必要与理由。当年我主持文星 时,段宏俊以自由太平洋文化事业公司负责人身份登门拜访,那时候他是因叛乱坐 牢的受难出狱者、是被国民党刚刚“扫荡”过的,并不是后来跟着国民党走的中央 委员。我这次离婚,后来康宁祥推出的李彼峰趁机影射李段关系如何如何,并说段 宏俊在离婚证书上“盖章担任见证人”,是“大家都知道”的。这又完全是造谣。 看看报上登的离婚证书吧!不但证人没有盖章,连当事人双方也都是匆匆以签名表 示的,谁又有备而来的、没有必要的盖什么章、康宁祥推出的李彼峰,亏他还是学 历史的,对整个离婚的过程,全不求证,就贸然曲解、乱造印章,这样子居心、这 样子用心、这样子粗心,还被康宁佯请出来主持他们“首都公政会”中“党外史”, 这种“党外史”,我们还敢看吗?自古以来,作史也好、修史也罢;正史也好、野 史也罢,下笔之际,无不讲究“史德”、“史识”、“史才”,领教了康宁祥推出 的李彼峰的“党外史”,谁还敢做党外啊?因为段宏俊是国民党,造谣者刻意要刻 画出李敖勾结国民党的画面,这种用心与居心,实在格局大小了。 胡茵梦生平无不良嗜好,独好“怪物”,任何正常的,她都不喜欢;任何邪门 的,她都偏爱,什么怪爱什么,怪不一定要大,一块歪七扭八的汉玉、一条尘封多 年的绣片、一瓶闻所未闻的香水、一对密宗气息的耳环……都可使她因“小怪”而 “大惊”,而要百计千方,得之而后快,然后休息二十四小时,再去作怪。作怪其 实不要紧,甚至有它可取之处,毛病不在作怪而在不知天高地厚。整天吃男人、喝 男人、花男人的钱、戴男人的玉、坐男人的车、抄男人的文章出书,结果却不辨亲 疏是非,反过头来,与男人虚荣争胜,或以伪证方式“大义灭亲”,争自己人的风, 还貌似清高,大谈人生大道理与佛门大道理,这不是不知天高地厚令人恶心的卑鄙 小人吗? 一九八0年,一件不幸的事发生了,就是文星老友萧孟能告我的所谓侵占背信案, 这案子根本原因在萧孟能抛弃了发妻朱婉坚——跟他同甘共苦四十年的发妻朱婉坚, 我仗义执言,因而触怒了萧孟能的姘头王剑芬、触怒了萧孟能。所谓侵占背信案上 了公堂后,我发现我被告的罪状,是非常离奇的。萧孟能说他去南美前,授权我代 他办事,我没给他办好,但是,授权办的事,大都是萧孟能自己解决不了的陈年老 账,有的长达十八年以上。自己十八年都解决不了的难题,丢给朋友解决,一共给 了三个月零十四天,就要解决,不然就招待记者斗臭朋友,跑到法院告朋友,天下 哪有这种道理? 又哪有这种道德?萧孟能授权项目共有二十四项,这只是大项,二十四项下包 括的人、事、单位等一共六十九件,萧孟能给我三个月零十四天,就是一百多天之 内办这六十九件事,平均一天半要办一件,就是说,不到两天,要给他办完一件。 我自己要谋生,又不靠萧孟能养、不受酬,怎可这样迫人,要人在这样短的时 间办这么多的事? 萧孟能自己解决不了的陈年老账,我试举一例。萧孟能与《西洋全史》的作者 冯作民有债务关系,冯作民欠萧孟能一笔“呆账”。这笔“呆账”,长达十八年之 久,但萧孟能并不催还,反在萧孟能离台三个月零十四天之中,硬要李敖讨到。萧 孟能上诉状中说:“与冯作民之债务,因时间之延宕,坐失良机,迄今未解,严重 损害上诉人之利益。”试问冯作民所欠为钱,还钱就是了,为何不“解”而要“未 解”?十八年问,冯作民只要汇钱给萧孟能;或在三个月零十四天中,汇钱给李故, 即可迎刃而“解”,除此而外,尚复要求李敖“解”什么、可见全足遁同!萧孟能 把冯作民找到法庭作证时,冯作民透露此款在萧孟能返台后仍未偿还,可见萧孟能 又不急了,有十八年长的时间自己不解决,惟独要李敖在三个月零十四天内解决, 否则萧孟能和冯作民两人,即在法庭上把李敖“双杀”,这岂不是故意整人?萧孟 能与冯作民两人什么关系,得使冯作民配合他在法院困扰我,我一直好奇。还是我 神通广大,终于找到了答案,是一九七四年五月十八日冯作民写给萧孟能的一封亲 笔秘件,谈的是两人的同好-许女士,全信精彩无比,值得细读: 能兄:我本以为我也可弄成一个“主妇”,和您共组一个“两合家庭”,所以 三道门的钥匙早就给您配好,这就是我欢迎您在我家“美人、名马、英雄”聚会的 铁证。 岂料天不从人愿,搬来石牌后情况突然变得很坏,如今我连普通秘书都请不起, 遑论“伴侣秘书”?许是由我初选由您决选而成,可见在我心中也是一美。眼见美 人别抱,任何男人都会有“酸溜溜”之感。两个月来我所以能忍受,一因我俩感情 有如手足兄弟,二因我对许还没发生感情,三因我也有一美(前为祖,后为董,祖 并允为我之妻)在侧,使我心理获得适度的平衡。祖是我的“喷火美人”,可使许 对我不起任何恶性反应;董是我的“灭火美人”,可使我对许不起任何杂念。故始 终能相安无事,而我的心波也就一直静如止水。 董走后,我立刻陷入一片苦闷中,对许之存在反应极为不正常,但仍能运用理 智勉强控制,不料十八日我兄来寒斋幽会后,知您在室内和许谈情说爱,我就在室 外猜测你们的情节动作,内心所受刺激之大空前未有,犹如在挣扎饥饿线上的人面 前大摆盛宴,心想又有谁肯能分我一杯羹呢! 我兄识我于寒微之中,十多年来深感知遇之恩,所以此次才尽全力助我兄美化 人生。 弟四十年来一直在与命运搏斗,始终浮沉在极险恶的生命浪潮中独处空帏,时 那?命那?弟亦无语问苍天!所幸子女已大,可从旁助弟笔耕。故今后除非极殊特 情况,绝不再延聘任何男女秘书,目的只为求一“心静”,而不致再使弟“古井兴 波”。 倘我兄能谅解弟上面的苦衷(此点我曾有言在先,想必能得我兄之谅解),即 请另筑香闺金屋以藏,于您于我于子于女于许均极便也,专此敬祝文安! 弟 民 拜书 冯作民在《书痴吁天录》一书中有一段自谓“愿站在道义立场”,为萧孟能 “说几句公道话”,因为萧孟能对他有“知遇之恩”,现在秘件出土,另设密室为 萧孟能配好钥匙,由他“初选”由萧盂能“决选”美女,“来寒斋幽会”、“助我 兄美化人生”,这种关系、这种行径,可就未免太那个了吧?冯作民在《书痴吁天 录》书中第一页就说“事无不可对人言”,但是上面秘件中的事,他却一字也不敢 写,这叫“事无不可对人言”吗?冯作民书中提到萧孟能王女士是“夫妻”、称他 们为“兄嫂”,这又是千古妙文!因为萧太太一直是朱婉坚,冯作民明明知道,萧 孟能又何来一位王夫人?冯作民目无萧盂能的四十年发妻朱婉坚,竟将许女士收为 密友、把王剑芬推做夫人,如果这些也算是人间的“恩”、人间的“道义”,人间 真没有“公道话”了! 萧孟能告我的案子,由于国民党官方王升以下黑手的介入、由于台湾高等法院 法官林晃、黄剑青、顾锦才等的在法裁判,害我坐了半年冤狱。看了上面萧孟能利 用冯作民的这些细节,才能觉察到这些促成冤狱的背景资料的复杂。由于我的耐磨 善斗,虽然最后萧孟能被我打败,以诬告罪坐牢并逃亡海外,但在过程中,我也饱 受诬蔑与损失。我至今不谅解胡茵梦,为的是她在我和萧孟能官司中做伪证,并且 十八年后仍执迷邪恶,继续在电视上歪曲事实,我只好用连续七集的“真假胡茵梦” 拆穿她,用证据使她无所遁形。 萧孟能诬告我的案子使我丢了老脸、丢了老友、丢了老婆,但最后我反败为胜, 不但恢复了名誉,并且打败了他们,还趁胜跟国民党算了老账,老李飞刀,追杀十 八年,至今未已,李敖的可怕,连李敖自己都有同感呢!我的可怕,不止于对活人, 对死人也一样。当年蒋介石在庐山谈话时,说“如果战端一开,那就地无分南北, 人无分老幼”,都要迎战。 如今我却以为善报仇者,要再加上“敌无分生死”,才能更尽此义。例如我对 蒋氏父子,便是如此。对死者鞭尸、对生者追击,这才是报仇者的全面公理,放眼 天下,惟李敖有焉。 我和胡茵梦在一起时候,亦有妙事堪闻。结婚第三天深夜三点钟,有个自称中 视林导播的,打电话找胡茵梦,我说: “现在是夜里三点啊!”他回答说:“没错,我知道是夜里三点,你叫不叫胡 茵梦来听?她不来听,明天我就公布胡茵梦跟我的床上照片。”我说:“林导播, 胡茵梦在跟我结婚前,就开过一张名单给我,名单里面没有你,可见你是冒充的, 如果你有照片,那你公布好了。”-这就是李敖的作风,我可以立刻反应,不让你 呕到我的气。想在我面前逞口舌之利,差得远哪。 一九八0年二月八日,我和胡茵梦在财神大酒店顶楼晚餐,侍者通报说他们经理 想过来谈谈,随即经理出现,不是别人,就是大名鼎鼎的杨维汉(白云)。白云当 年是红遍全中国的大明星,红到全国照相馆橱窗多以陈列他的照片为招待的程度、 红到同时被二十八家报纸连载事迹的程度。如今垂垂老去,也过气了,意态颇为索 寞。事后胡茵梦写了一篇《问白云》,讨论他们演艺人员的“过桥”与归宿。胡茵 梦虽说问白云,又何尝不是问自己,因为白云已老惫,不堪闻问了。两年后,六十 三岁的他,终在日月潭自杀以死,演艺人员的一生浮沉,在他身上,真对比得太强 烈了。我识白云在文星时代,他听说我家老太是他影迷,特地跑到台中,去看“李 敖先生的母亲”,当年他的影迷何止千万,如今要对一个影迷如此珍惜,光此一件 小事,就可以喻大了。 我因为是政治犯和异议分子,并且是特大号的,被管制出境,自不稀奇。我第 一次政治犯出狱后四年(一九八0年),为了试验一下是否能够出境,我托旅行社办 了出境手续,旅行社回话说,别人都通过了,可是李先生的出境证却下不来,不知 何故。不久,安全局的干员林家棋来看我,说政府为示宽大,同意李先生出境了。 于是,由警总保安处处长郭学周出面,约我到他刀光剑影的官衙,从他上衣口袋中 掏出出境证,当面笑嘻嘻地交给我,表示情治机关不刁难了。不料旅行社把出境证 送到“外交部”领护照时,“外交部”的专员级科员汪应松力持反对颁发,理由是 从新闻媒体报道中,事实认定李敖与胡茵梦有离婚行为,但在旅行社送来的李敖户 籍誊本上,李敖却是未婚,因此不能发护照。我得知后,既笑且怒,乃写信责问国 民党伪外交部长朱抚松。一九八0年十一月十五日,由“外交部”领事事务处出面, 回我一信,说“奉交下台端本月一日致本部朱部长函敬悉。查申领护照按规定须据 实填写护照资料卡,台端所填资料卡之婚姻状况经查与事实不符,用特函达,请即 亲自或以书面委托他人前来本处办理更正,以凭发照。”我收信后,既大笑又大怒, 乃再写信责问朱抚松。我说:因为“丈母娘”扣留胡茵梦户口图章,胡茵梦一时迁 不到我家,所以结婚时未能即时到户政机关登记。不料还没登记,就离婚了。所以 送到贵部的户口誊本上,仍然是未婚。但这是户政机关的合法文件,是十足合法的 “公文书”,你们是公家机关,“经查”手续自以“公文书”为依据,“公文书” 上关于我的婚姻状况,你们竟不引为依据,撇开不采,反倒转过头来,要根据报章 来“查”,一小块剪报就算“经查”完事了吗?照一小块剪报,就可以推翻附卷的。 ‘公文书,,了吗?我这样责问后,朱抚松知道李敖惹不得了,因此下令即发护照 给李敖、并把“外交部”中的读报专家汪应松骂了一顿。 可是出境的事还没完。延续到十年以后,大家还在扯。一九九0年十一月十日, 全美华人协会在波士顿举行每二年一次的全国代表大会,会中颁发杰出华人成就奖 给李敖、田长霖(柏克莱大学加州分校校长)、李天和(麻省理工学院教授)三人。 我不能出席,只好以录音讲话,送到美国去播放。 波士顿《舢舨》(SAMPAN NEWSPAPER)的宋明怡小姐报道了我不能去美国的事。 提到“华协颁发这个奖给李敖,是要引起世界人士对他在争取民主自由人权上的承 认”,并引述了华协总会会长潘毓刚的谈话。十一月二十一日,国民党政府北美事 务协调委员会驻波士顿办事处致函《舢舨》,指出: “‘李敖打消美国之行——台湾政府声言出国后不子返台’报道与事实不符, 经本处向内查询复告:李敖先生自民国六十九年。公元一九八0年)八月十八日核准 赴日观光后,迄无申请出入境之记录,目前并无依法禁止其出境情形,亦无政府人 员与渠接触谈及境管问题,仍请贵报一本公正报道立场,惠予更正为荷。”对这封 官样文章的信,我在十一月二十八日有反驳如下:所谓一九八0年八月十八日核准我 赴日观光,与事实不符。第一、我一生讨厌日本,绝不会到日本观光,何来。“核 准赴日观光”?第二、所谓八月十八日核准之说,也与事实不符,因为“外交部” 一直不肯发给我护照,按照“外交部”自订的作业程序,护照是四十八个小时内发 下的,可是我的护照,拖了四十八天也不肯发下。从八月拖到十一月,我火了,写 信质问朱抚松。半个月后,“外交部”回信了,捏造出“台端所填资料卡之婚姻状 况经查与事实不符”理由,仍旧拒绝发给。十一月二十三日,我再写信质问朱抚松, 告诉他说你太太徐钟佩在《我在台北》一书中骂你是“死鬼”,是有道理的,因为 我所填资料卡中,全无与事实不符之处,是“死鬼”手下公务员自己弄错了。朱抚 松收到信后,紧张了,于是,“外交部”的护照无条件发下来了,“外交部”收回 了“经查与事实不符”的鬼话,不再出面阻止我出境了。可是,当我买了机票,要 去新加坡观光时,到了机场,却被拦截下来,原因是我虽有了护照,可是出境证被 警备总部收回去了。 我在机场打电话给警总保安处处长郭学周少将,他们推托不在,也不肯说明郭 少将亲手发给我的出境证收回去了的原因。 我当时恍然大悟:原来是“外交部”和警备总部轮流做坏人,皮球踢来踢去, 结果不外是不让我出境而已。国民党政府在三十一年的“强迫永不分离”以后,所 谓“核准”,只是骗美国人的把戏而已,一旦我真的要出境了,他们的花样就来了! 如今,北美事务协调委员会里宣扬台湾自由的知识分子们,他们对李敖不能出 境的事实,坐视三十一年都不置一同,却对李敖可以出境的描绘,兴致勃勃的来函 贴金,我看了真觉得好笑。说李敖“迄无申请出入境之记录”吗?太抬举李敖了吧? 张学良也“迄无申请出入境之记录”、孙立人也“迄无申请出入境之记录”,在官 样文章中,“目前并无依法禁止其出境情形,亦无政府人员与渠接触谈及境管问题”, 可见张学良、孙立人不能出境之说,均“与事实不符”。又何必抬举张学良、孙立 人呢?希特勒杀了六百万犹太人,也迄无官方记录与依法杀人情形之遗痕,自也同 属“与事实不符”之尤者。愿北美事务协调委员会诸君子改行去写历史,则希特勒 将感拜无涯于地下。诸君子其勉之! 我的反驳信登出后,北美事务协调委员会挨了闷棍,一个屁都不敢放了。可是 事情还没完,我到底出不出境、去不去美国的问题,还是成谜,美国大使馆的邀请 虽然早已是明日黄花,但把李敖请到美国去的念头,却大有人在,我三姊就是此中 健者。她不让我知道,就为我申请到移民名额,美国在台协会通知我后,我大模大 样,理都不理。一拖好多年后,美国在台协会一九九七年十月二十九日给了我最后 一信,说再等你李先生一年,你再不来,难得的名额恐怕就得取消了。可是我还是 不动如山。此中原委,一个插曲道出了一切: 一九八四年,美国在台协会文化中心的头几何龙(DavidHess)下帖子请我晚饭, 我谢绝了,八月十六日,我写了一封信给他,这信清楚说明了我对美国的态度: 你的请帖收到了,抱歉我不能参加你的晚宴。 二十年前(一九六四年五月十八日),我收到发自贵国大使馆高立夫(RalphN. Clough)先生的信,邀请我访问贵国;两星期后(一九六四年六月一日),我又收 到林诺华(Lynn H.Noah)先生的信,洽商访美细节,但是我没有成行。没有成行的 原因有两个:一个是国民党刁难我的出境,他们要跟我“交换条件”才让我走,但 我拒绝;另一个是我对贵国政府一路支持国民党这种法西斯政权,深致不满。 当伊朗法西斯政权倒台的时候,霍梅尼(Khomeini)扣留美国大使馆人质,种 种行为,令美国人不解,美国人说他们对伊朗流亡在外国王的关切是基于人道,但 他们忘了,当霍梅尼流亡在外的时候,美国的人道又在哪儿?霍梅尼是美国一路支 持伊朗法西斯政权的长年受害者,一朝他得以翻身,他会谅解美国这种伪君子的理 由吗? 同类的例子大多了。中共在延安时代,美国政府是一路支持国民党法西斯政权 的(虽然美国新闻处的主持人费正清(john K.Fairbank)支持中共),美国大使都懒 得到延安去;但是,一朝中共得以翻身,美国总统都得勤于上北京了。 中共领导人以几近无礼的大架子“临时通知接见”美国总统,美国人同样不解, 为什么?因为美国人又健忘了。 如何学到从被美国间接迫害的人的观点看事情,对骄做的美国人说来,太重要 了。 如今,在美国在台机构和我相忘二十年后的今天,你老兄走马上任,想补救你 们过去的错误,我很欣赏你的慧眼,可是,好像有点太迟了。至少对我说来,除非 美国政府彻底放弃支持法西斯政权,我对与美国官员会见,全无兴趣…… 这封信,可谓“曲中奏雅”的道出了我为什么不去美国,而所谓出境问题,自 此也被我技术击倒,不成问题了。原因是,我在台湾,一开始是“大有为政府”不 让我走;到头来“大无为的我”自己也不想走了。早在一九八二年三月十六日,郑 南榕就在《政治家》上发表《李敖,不要走!》最后一段说: 应该禁止李敖出境这个世代,有财的人想离开台湾,有才如李敖之流的人也想 离开台湾,真是时代大悲剧。财、才不缺的李敖先生,应该挺身出来,以心作则, 阻挡这种悲剧的潮流。李敖可以站起来,与赵耀东先生一起合唱《归来吧,台大人!》 的高歌;也可以坐下来为我们写出第一流的自由民主政治的思想文章。 如果我是出入境管理的掌权人,以上这些论点,就会是我“禁止李敖出境”的 理由。这些理由,将使我们对历史有所交代;对列祖列宗保留了一个优秀的文化精 英;对于子孙孙留下一个宝贵的文化遗产——李敖。 这是一段很好玩的文字。郑甫南大概不知道:我从一九四九年起,三十多年间, 根本就是陷在“禁止李敖出境”的状态的。所以,说三十多年我一直未能离开也未 能获准离开,并没说错。至于三十多年后至今我能否出境,我没办过手续尚不得而 知,照判断应该可以,因为叛乱犯时代已逝,而我又非通缉犯或什么什么犯,也无 什么欠税记录等等被管制条件,可是我已经准备“‘出’此一步,即无死所”了。 我这种决定,大概死友郑南榕最能满意了。 我在一九八一年非但不能出境,反倒第二次政治犯入了监狱之境,这次“二进 宫”,我被关在土城看守所半年,难友刘峰松崇拜“李敖大师”,写了一篇《李敖 在狱中》,其中写李敖“囚房权充书房”一段,观察可谓入微: 囚房才一坪多,里面有一张铁床、一个马桶、一个水桶、一座洗脸台、一张小 桌子和一盏二十烛日光灯。大师的囚房跟我们一样,但经他精心布置后,就是不一 样。第一,他土灰色的四面墙,都贴上白纸,就连铁床下,也用白纸隔开,看不见 床下的龌龊;房间洁净,光线充分。第二,他在洗脸台上搭架子,放好几包卫生纸 和一些杂物,充分利用空间。第三,他有好几套书,如《二十四史》之类,摆放在 靠窗的一面,有如小书橱。第四,他的棉被有三尺高,占铁床的三分之一;用纸箱、 棋盘(摸来的)做的桌子及两个放剪报资料的纸箱,又占铁床的三分之一,室内显 得特别狭窄。 看大师的囚房,让人有无地容身之感,不过物品虽多,却不零乱,凡去过他家 的,都能想象到他是怎样地把两坪不到的小囚房,变成雅致的小天地。他的囚房不 仅洋溢着书香,也散发着一股庄严而不可侵犯的正气,任何人参观他的囚房,都要 肃然起敬的;据说每周抄房时(检查房间),“戴帽子的”(狱吏)都不敢弄乱他 的房问。李敖虽坐牢,并不失大读书家的风格和气派。 刘峰松又写“应有尽有”一段: 牢房不准有镜子,他有;不准有刀片,他有;不准有剪刀,他有;不准有钉书 机,他有;不准看《联合报》,他看;买不到浆糊、塑胶带、白纸、长尺……他买 到,可说应有尽有。 他不会客、不接见,哪来这么多“家当”呢,原来他有秘密渠道,不仅利用它 输出,也利用它输入。这条渠道(看守所所长〕朱光军查不出,我看不是李敖神通 广大,而是朱光军颟顸无能。庄严的监狱,有这样的漏洞,朱光军该羞羞。 其实我的“秘密渠道”主要都是通过难友石柏苍来的,石柏苍以法院书记官坐 冤狱,白天到办公室做外役,每天下班就“老鼠搬家”般的向我通风报信,并且支 援物资,他的神通,广大极了。刘峰松又写“回答田中的话”一段: 日本浪人田中因涉嫌杀死情妇,被老K判极刑,但缠讼多年不得定漱。他跟我们 同舍,有一天放封时,向大师说: “李先生,李先生,你看你们中国人怎么搞的,我已经更审四次了,还不能确 定。”大师正色回答他:“你们日本还有四十几年没定漱的呢,这有啥稀奇!”田 中无辞以对。 李敖批判老K,叫老K憎恶,但对外发言不失立场、不失国格,给老K面子,理应 给他一纸“爱国”奖状。 刘峰松以“朱光军昏头转向”一段收尾: 大师出狱后,以洋洋数万言抖出黑狱内幕,观察之仔细,记载之翔实,令人叹 为观止。李敖的旋风造成震撼,令朱光军头痛,令朱光军吃不了兜着走。据说有电 视台、广播台及报社记者去采访、去照相,又有检察官去求证,朱光军忙着掩饰, 忙着“应变”,忙得昏头转向。据后来到北监服刑的难友告诉我,朱光军的措施有: △集合孝一舍全体住客讲话,要他们自动缴出李敖[送给他们]的“家当”, 如镜子、梳子、剪刀等等,如不缴出,抄到必严惩。 △把李敖的“三十二”房重新粉刷一新,才让记者照相;采访照相时,严令楼 上不准用水,以防漏水,泄漏偷工减料的真相。 △把中央台的鞭子藏起来,暂时不准打人。 △把百货一律暂时降价,调整到合理、见得人的价格,如毡子由五百元降为三 百元。 △把孝一舍主管刘台生暂调病舍,避避风头。 △检察官询问问古永城“绑担架”的事,古某事前已被“打点”过。 △孝一舍放封时问下准交谈,以免交换情报,扩大事态…… 照情理说,李敖坐牢期间,上至法务部次长,下至朱光军,都待李敖不薄,给 他新破单,给他新毡子,给他保温杯,给他热水澡,给他炖排骨,大小牢头又常去 拜码头,去嘘寒问暖,去效犬马之劳,人家都是恭恭敬敬、客客气气的,可是李敖 一出狱就翻脸不认人,抖出黑狱内幕,造成天翻地覆的大震撼。也许世人要骂李敖: “这样的家伙、这样的家伙……”,然而我们知道:李敖争的是社会公义,是是非, 他不是一个容易被小人包围、被小人灌迷汤、被小人收买的人;像这样一个不惜冲 破人情藩篱、提倡社会公义的人,当今台湾有几个?能不敬为“国士”,为他鼓掌 欢呼吗? 刘峰松的描写很有趣,最简单的结论是:为了正义,李敖是软硬都不吃的。难 怪朱光军做梦也搞不清怎么会碰到这种囚犯!他送找出狱的时候,跟我拉手,双方 都笑嘻嘻的呢,怎么李敖一回台北,就翻了脸了?夏光天后来告诉我,朱光军一喝 了酒,就发酒疯吵着要找流氓教训李敖,我想他真被国民党伪法务部长李元簇骂惨 了。我出狱当天,一九八二年二月十日,就发表文章攻击监狱黑暗,引起轩然大波 和监狱逃亡的暴动。第一是二月二十七日花莲看守所喧闹事件。由二十七名人犯闹 起,看守所急电警察局请求协助,警察全副武装赶到,才告平定。第二是三月八日 新竹少年监狱暴动事件。 一千四百七十六名人犯全体出动,监狱急调镇暴部队(三个中队)及新竹警方 各分局人员弹压,才告平定,暴动长达二十四个小时,监狱设备几乎全毁。法务部 大官人(监所司副司长王济中)公开发表谈话,说作家李敖出狱写文章,引起社会 大众注目,给了少年受刑人心理上的后盾,认为闹得愈大,愈能得到社会大众的支 持与同情。所以,都是李敖惹出来的云云。同时,国民党伪行政院长孙运漩在行政 院院会里已对狱政表示疑虑,李元簇在院会里、立法院里、报章上、电视上,不断 对我“点名批判”,官方为封杀我,尽量一面倒传播批判我的,而不传播我的。但 官方的一些议员,为了选票及其他,却忍不住这个好题目,立法院中游荣茂、李志 鹏等国民党议员,提出质询,党外的当然也不放过。最好玩的是国民党立委温士源 (司法委员会召集委员),他在二月二十三日书面质询,反对对李敖做“迹近英雄 式的报道”,“对青少年人来说,各报虽无奖励犯罪之意,亦恐有导引不当行为之 可虑”。……老贼之言,煞是有趣。 我这次坐牢,因有石柏苍的秘密渠道,所以明着概不写、信,但有一次例外。 我跟胡茵梦离婚后,林清玄、陈彩銮介绍了一位漂亮的小女生武慰先做我的女秘书, 她后来考取空姐,吵着要到牢里来看我,我在牢里是不见人的,但漂亮女生例外, 所以武慰先要来,我自乐见。有这样一封信是通过正式写信方式寄出的: 慰先: 你前后七封信,全收到了。这是我六十一天来第一次写信,就是写给你,这种 独受青睐的“殊荣”,总该使你收不到回信的难过,得到补偿了吧? 我不写信的原因之一,也是因为照羁押法第三十八条准用监狱行刑法第六十二 条规定,在押被告(含分监受别人)通信对象以最近亲属及家属为限,所方发给我 通信对象调查表,很宽大的告诉我所谓最近亲瞩及家属,如果我填上“未婚妻”就 可以任我发信。我感到他们很会解释法律,台湾大法官先生实在该向他们学习。 你说你又恢复了长发,我很兴奋,你的短发有它的美,长发一定另有一种美, 为了看看你的长发,你二十二号来的时候,你可以告诉他们:“那个不见人的李敖, 今天同意见我,让你们把他提出来。”你若成为第一位见到我的人,这是你另一次 的“殊荣”。 “不畏浮云遮望眼,自缘身在最高层。”这是王安石的自负,也是我的。我斗 室独居,乏善可陈,无恶可作,只是努力看书而已。有时半夜醒来看书,夜已微凉, 披上你我共有的那件褐色夹克,恍然如昨。这次“二进宫”,使我对人憎冷暖有全 新拷贝的了解,现在是“以牢为家”,将来真要“以家为牢”了! 代我向怕父及各位问好。 敖 之 七十(一九八一)、十、十九夜 这封温馨的短信,是狱方惟一能检查到的李敖亲笔了,我把它收在这里,留做 “二进宫”的一项纪念。 如上所述,与胡茵梦扯在一起的后遗症很多,最后一个后遗症是我写作甚稀, 原因是花了大多时间在女人身上。不过这次坐牢前后,我完成了《李敖全集》八册, 也算是具体“成就”,事实上这全是叶圣康、林秉钦的功劳。《李敖全集》出版时, 遭到官方的干扰,内情有趣,值得一述。原来国民党钳制言论自由有一特色,就是 以武夫(尤其政战系统的武夫)审查书刊。按说书刊纵该审查,似乎也轮不到武夫 者流来捞过界,但是国民党的武夫则不然,从外放做“大使”到内定掌华视,赳赳 者天下皆是也,又何况审查书刊哉?自从在台湾写文章起,我就与国民党武夫结不 解缘。国民党审查书刊,单位不少,但总其成者,则在警备总部。警备武夫皆蛮干 派,武而不三思者也。他们捣我的蛋,一直藏身在暗处。 但是因缘际会,倒也有露白者二起。第一次是一九六六年警总抢劫我的告别文 坛十书后,由李国瑾中校出面,与我料理后事。李国瑾是王升红人李明的弟弟,李 明程度本来奇差,李国瑾更不如乃兄,且面目可憎,一如乃兄。为人又阴险讨厌, 一如乃师王升。给人印象,恶劣已极。希特勒说他宁愿拔掉两颗牙齿,也不要再和 佛朗哥见面,我则愿意拔掉四颗,此生再也不要遇到这种政工人员!第二次是一九 八0年。那年四季出版公司准备出版《李敖全集》第一梯次六巨册。在头两册付排的 时候,警备总部负责书刊审查的人,找到了四季老板叶圣康,交给他一纸书单,提 醒他书单上的李敖著作不要出版,因为都是查禁在案的。并向他表示,愿意与李敖 先生见个面。在叶圣康的安排下,我与这位负责书刊审查的人吃了一顿午饭。这人 自称叫张烈,是位者先生。他说负责书刊审查的人多是政工干校出身的,他自己也 是,但他不是干校学生,而是干校教职员,负责书刊审查的,包括警总政六处处长 曹建中,都是他的学生。他说警备总部的人,没人敢跟李敖接触,他却不怕,所以 特地吃饭聊聊,以减少误会。他所说的警总的人没人敢跟我接触之事,我也早有所 闻,看他言之凿凿,我也笑而信之。那顿饭局,只有三个人:我、张裂和他带来的 一位朋友。这位朋友我本以为是来“监视”他的,但是看到他们互相交换唱酬的诗 稿,似乎又纯粹是他的朋友。他们把诗稿拿给我看,上面写的都是滥套的旧诗,不 过令我惊讶的是:军中却也有这么以守旧的方式附庸风雅的人!一顿饭吃下来,聊 得倒也毫无拘束。张烈很客气的转告军方的查禁标准,除了政治上的禁忌外,“不 要提到生殖器,也不要骂孔子”。关于书单上查禁的李敖著作,因为查禁在案,书 名相同的绝对不要再用、篇名也要改过。所以《李敖全集、为了减少查禁的麻烦, 把《李易安再嫁了吗?)改名为“李清照再嫁了吗?”,以为掩耳盗铃;关于“不 要提到生殖器”,把文中“老祖宗们生殖器崇拜(phallicism)”的字眼,改成 “老祖宗们什么什么崇拜(phaiiicism)的字眼,以为掩中文不掩英文……张烈口 中的这些国民党查禁标准,最令我惊异的,不是别的,反倒是他说的那几句“不要 骂孔子”的道统观念,对孔子,早在几十年前的五四时代,大家就有了“骂”的自 由,像《吴虞文录》等是:早在千百年前的战国时代,大家就有了“骂”的自由, 像《庄子》等是。可是到了台湾,国民党却反动得连了孔子都碰不得了。这种大开 倒车,倒真令人称奇呢!不过,有趣的是,这位张烈老先生本人,虽然言之谆谆, 但在执行起来,却也自形藐藐。大概一顿午饭建立了他跟我的交情,几个月后,他 突然打了一个电话给我,说为了金庸的书,他跟曹建中起了冲突,甚至发生了武斗, 他气得不干了,现在到中国广播公司做事去了。临移交前,他把《李敖全集》全六 册都放行了。所以,我如果在出书前内容有所“插播”,也没有什么关系了。我很 感谢他这一“密电”。原来禁与不禁之间、找与不找麻烦之间,还可因人而异,有 这么大的分寸,警总之有弹性,固似女人之裤腰带也!张烈以后,警总又藏在暗处, 做“狗×衙门”——只进不出了。 照例每月查禁我的书,累积起来,有九十六册,足可进“金氏世界记录”而有 余。其间叶圣康有一天碰到曹建中,曹建中跟他大骂李敖。叶圣康说:“处长对李 敖恐怕有所误会,何不由我安排,见见李敖?”曹建中闻言色变,连忙摇手说: “我才不要见他,没有人敢见他。见过他,他什么都给你写出来,你洗也洗不 清!”我闻之大笑。 《李敖全集》虽然刀下余生,可是序却没有了。本来是有序的,那篇序标题 《李敖全集自序》,在全集还没印好前,先发表在《四季杂志》第十期(一九八0年 四月二十日)里。不料一发表后,由于措辞激烈,被查禁了,四季出版公司为了全 集得以顺利出版,就在《李敖全集》前面,删除了这篇序,所以,四季版《李敖全 集》,是一部没有序的大书。序和正文,身首异处,相隔千里,正像关老爷的下场 一样! 我第二次政治犯出狱后,带头搞党外杂志,带领郑南榕、陈水扁等,风起云涌, 跟国民党的武夫连续斗法十年之久,在斗法过程中,我甚至挖到并公布由警备总司 令陈守山上将主持、由曹建中记录的“现阶段加强文化审检措施暨现存问题座谈会 记录”,令他们大吃一惊,一起开会的出席人员,从国防部总政战部主任许历农上 将,到国民党中央文工会主任宋楚瑜等等发言,均赫然在焉。有趣的还在后头,十 多年以后,国民党从李登辉当道成主流派以后,当年当道的主流派,死的死、老的 老、失势的失势、下台的下台,慢慢形成另一族群,我戏呼此辈“渐成人形族”一 一原来过去做当道的主流派时,跟着主子做坏事,不成人形,现在式微了、官丢了、 天良渐现,所以渐成入形了。举几个例,我曾写文章骂华视的头子武士嵩中将,一 天他到我住的大楼来看我的邻居何世礼上将,电梯中碰到我,拉住我手向我表示佩 服,并大骂国民党当权派,我在旁一直笑。比武士嵩更精彩的是许历农上将。 他当年做国防部总政治部主任时,是查禁李敖之流言论的主持人,固我宿敌也。 不过此人人品不错,是个值得尊敬的敌人。他的毛病是头脑跟不上,以致把“救国 救民”和“做蒋家鹰犬”分不开来。后来李登辉当道了,他毅然脱离国民党,加入 新党,光明正大,挺身而斗,不失为一条汉子。他到我家来拜访两次,备致拳拳。 一九九八年汪俊容和我同过六十二岁生日,在饭店吃饭,我的好邻居张善惠、林丽 苹在座,许历农也来了。席上我说了一个故事。我说杨西崑“大使”从南非回来, 一天带了一恨非洲朋友送他的雕刻精美的象牙给我,对我说:“二三十年来我一直 佩服李先生,但因有公职在身,不便表达这一。佩服,现在退休了,人也快八十岁 了,特地到李先生府上,送上这一纪念品,表达我二三十年来一直藏在心里的心意。” 后来杨“大使”请我吃过几次饭。有一次吃饭时,他的夫人对我说:“告诉李先生 一个秘密:这次选举,我们整个大楼住户,全体都会投新党的票,虽然我们现在还 是国民党。”我答道:“杨‘大使’肯投新党的票,是很了不起的变化。可是容我 说一句:杨‘大使’暗中投一票也只是一票而已。如果杨‘大使’肯公开站出来, 像许历农那样公开站出来,以杨‘大使’的地位,登高一呼,可以为新党带来多少 票呀!杨‘大使’可愿考虑考虑弃暗投明啊?”杨西良在旁听了,笑着摇手,说: “许历农那样明着干,我们可做不来。”我讲了这故事,又把话题转到汪俊容的老 丈人、阮雅歌的爸爸阮成章中将身上,我说:“调查局的老人对沈之岳、阮成章前 后两任局长评语是:‘沈之岳人面兽心,阮成章兽面兽心。’——因为阮成章长得 浓眉凶眼、面目狰狞,所以人以兽面描写他。”我对阮雅歌说:“虽然你老太爷也 和许老爹一样性好革命,但碰到李登辉而能继续革下去的将军们,今天只剩许历农 啦。”这顿饭后几天,许历农夫妇请我们吃饭,阮雅歌笑着对我说:“大师呀,你 要原谅我,我代你说了谎话!我爸爸躺在病床问我李敖对他的印象,我扯谎说:李 敖说沈之岳人面兽心,阮成章兽面人心。我爸爸听了一直点头笑。大师呀,你可要 原谅我。”我说:“等他病好了,真的能追随许老爹脱离国民党,我就真的可追认 这些话啦!”-许历农的转变,使我感到:真的、真的、真的有些国民党大员,当 他们不再是当道的主流派以后,他们有的真会跑来认同李敖了,他们对我“相逢一 笑泯恩仇”,这种高速进步,多有趣啊! 15 猪猡纪 既见休罗,又见猪猡 屠刀不放,照样成佛 我在上海,因为是外地人,知道外地人常常被本地人呼为“猪猡”;我在台湾, 因为是外省人,知道外省人常常被本省人呼为“猪”;几十年后,且进而演变成 “中国猪”,不但猪,且有国籍矣。其实这算什么,有一种猪叫“波兰中国” (Poland China),在美国培养成功,身兼二国之名,只是“中国猪”又算老 几呢? 这种以猪视人的人,其实自己正是中国古典说法中的“豕视”,自己如猪者也, 并不是说这种人长得像猪,而是头脑中是猪脑,是“侏罗纪”时代的头脑。我在台 湾,每每感到到处是猪脑,而我自己仿佛活在猪猡纪里,因此不论振笔为文,或登 台传教,我都寓有杀猪味道,此乃愤世使然、玩世随之,不足怪也。 我李敖在猪猡纪杀猪,打遍天下无敌手,最后人见人怕鬼见愁。其实所以能如 此,凭有文名是不够的,而要有骁名、有悍名,这样才能有上述效果。关于我的骁 名与悍名,有一个小故事。一九九一年,活了九十六岁的青年党头子李磺死了。他 死前几年,李宁访问他,回来告诉我:“李敖你可真可怕,李磺谈到你的时候,都 特别把声音放低,并且面露恐惧之色。你说你李敖多可怕!”我闻之大笑。 我在文星时,刘绍唐创办《传记文学》,托高荫祖介绍,拉我写稿。因为是东 北同乡,且待我甚厚,我一直以“大哥”称之。我曾写信挖苦他说,你老兄“有功 有过,功在很技巧的显出了(还谈不到揭发)国民党的许多糗事;过在挟泥沙俱下, 也帮国民党做了大多不实的宣传与伪证。更可怕的,是你使这些丢掉大陆的罪魁祸 首们、祸国殃民的大小浑蛋们,性能在你的杂志上自我陶醉而延年益寿,我认为他 们集体能晚死二十年,除了漫无心肝的先天条件外,《传记文学》和‘荣民医院, 两者,是责无旁贷的”。有一次刘大哥同我聊天,提到俞济时对他说:“你们搞历 史办杂志的人写得很辛苦,可是,”俞济时说着把手一挥,“都是假的!”意思是 说,真的你们不知道,我们也不告诉你们。俞济时是黄埔一期的“天子门生”,且 是蒋介石多年的侍卫长,独得之秘,过于他人,可是他就是不说。但他通过周之鸣, 想见我一面,我拒绝了,因为我深知此辈性格,他们是不敢说真话的。后来他回我 一信,回信写好,还是先向情治首长报备后才寄出来,可见此辈小心翼翼的谨慎。 所以,我早就打定主意,要杀猪,得自己想办法才成。于是,前后十年之久,我用 “李敖的方法”完成了这一大业。 “李敖的方法”是用第一流的历史家的训练,博览群书,比对史料,然后试图 用猪脑的角度去剖析猪,以得出真相。为什么要这样怪招呢?因为国民党是浑东西, 我们不可能按照正常情况来知人论事,它不是人脑的问题,而是猪脑的问题。 因此,揭发黑暗国民党必须靠细腻的分析、准确的处理和深入猪脑的植入方式 才行。像我颠覆国民党比雷震他们深入多了,我根本从思想上、历史上下手。国民 党怕挖屁股,因为它有烂屁股;但国民党不怕遗臭,因为它是水肥车。雷震他们总 是辛苦挖烂屁股,而我则根本上推翻水肥车,证明臭大便来源必是烂屁股,于是形 式上没直接挖,事实上却臭气尽出。例如我知道,要颠覆国民党必须先从它的图腾 开始。孙中山、蒋介石、蒋经国,乃至李登辉等等,都是图腾。我在一九六五年写 《孙逸仙与中国西化医学》一书,就是这种方法,国民党查禁了它,说明了一切。 我一九八七年写《孙中山研究》,更是这种方法的发扬光大。孙中山一生的大成功 是推翻中国帝制,一生的大失败是自己夺权不择手段……(略一”一编者)为了这 本书,国民党台北市新闻处处长唐启明虽然把我告到地检处,但是时代已变,检察 官被我说服,我躲过一劫。 我不但“拆穿”了国民党的祖师爷,也“拆穿,,了祖师爷的“国父遗教”。 我用了大量的文字驳斥了三民主义等的乱七八糟,同时我还“策反”了我的敌人周 之鸣教授,以他精湛的三民主义专家地位,揭竿而起,大反三民主义,我为他发表 《中毒的三民主义应该停授》等鸿文,气得他的老友陈立夫在一九九0年一月十三日 写信给他,指出:“以反共专家如兄者发表此文,是李敖要毁兄之毒计,兄不可上 其当!”可见陈立夫真是目光如炬,他惊醒到他们祖师爷的经典已被李敖砸掉。可 是,国民党大迟了,它已经维系不住了,最后只能以“三民主义统一中国”自欺欺 人了。一则“限制级”的政治笑话道出了一切。笑话说有个无聊男子在“那话儿” 上纹了几个字,不幸感染溃烂,男子跑去看医生,经过初诊,隐约发现“三国”两 字,于是要他去给护士看个清楚,护士看过后,告诉医生说,正常的时候看他是 “三国”,后来他自我膨胀,就出现全文“三民主义统一中国”了。此笑话甚逗。 只是国民党阳疹成性,出现全文大不易耳!作为真人,或有威而钢;作为主义,可 要“黎明柔”啦! 我批孙以外,下面自然就是批蒋了。我写了《蒋介石研究》、《蒋介石研究续 集》、《蒋介石研究三集》、《蒋介石研究四集》、《蒋介石研究五集》、《蒋介 石研究六集》六本专题研究的书,编了《拆穿蒋介石》、《清算蒋介石》、《蒋介 石张学良秘闻》、《侍卫官谈蒋介石》四本专题研究的书,又策划出版了几十种批 蒋的书,又跟维吉尼亚州立大学(柏堡)资深教授的好友汪荣祖合写了《蒋介石评 传》,历来研究蒋介石的人和中外学者,在这一专题上的成绩,自然无出李敖之右 者。 在蒋介石生前,在他淫威所及之处,没有人敢拆穿他、没有人能拆穿他;在蒋 介石死后,在他的余威犹在之处,也没有人敢拆穿他。也没有人能拆穿他。中国人 中,真正敢也真正能拆穿他的,是从李敖开始。我认为这种道德意义,比存信史的 意义更难能可贵。为什么?我在《(蒋介石研究)自序》中就已指出:“当年蔡松 坡起义,反对袁世凯,最大理由是‘为国民争人格’,如今我在蒋介石阴魂不散的 岛上,敢于在他头上动土,也是‘为国民争人格,。”争几十年来被蒋介石欺骗、 被蒋介石恐吓、被蒋介石作弄、被蒋介石羞辱、被蒋介石强奸得麻木不仁了的人格。 试看蒋介石出丧之日,台湾百姓夹跪道旁的场面,“更无一个是男儿”,纵古代帝 玉驾崩,人民被侮辱,也不逾是!这成什么世界!在道德上,人民又是何等下贱失 格!下贱失格却不以为辱,这正是典型的麻木不仁,这又是何等可悲!如何破除这 种麻木不仁,只好先从拆穿蒋介石着手。 也许有人说,你编著了这么多批蒋的专集,难道还没批完吗?我的答复是:若 是普通的坏人,这样左研究右拆穿一阵,按说就写光了,可是蒋介石坏事做得大多 大多,所以怎么写也写不光。何况蒋介石纵然死了,他的余孽依然狐假虎威、奉其 木主,我们当然要劈掉他的牌位,死而不已。《史记》记伍子胥“掘楚平王墓,出 其尸,鞭之三百,然后己。” 其实,伍子肯太笨了。对付暴君,要用文明而持久的手段才好。为他不断的出 专集以批之,岂不更解恨吗?美国哲人爱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说:”当你 朝一个国王进攻,你必须杀了他。”(When you strike at a king,you must ki ll him.)其实这话没说完,应该补充说:“当你朝一个暴君进攻,你必须杀他一千 次。”因为只有这样不厌其烦,才能做好真的清算。也许有人说,事情过去了,就 算了,何必再鞭蒋之尸一至于此?其实,这种人才是伪君子与真奴才,并且是无知 的。关心历史教训的人、关心人间正义的人、关心天道之极的人,对蒋介石一生祸 国殃民的种种,都不会含糊了事的,只有伪君子与真奴才,才会这样不辨是非的一 笔勾消。对这种行为,我是看不起的,这就是李敖式的正义。 这种李敖式的正义,施之于批孙批蒋尚且如此,等而下之的一路照批,自然不 在话下。我在蒋经国生前,就出版封面标出“蒋经国死了”的“诅咒”之书,以代 天讨;蒋经国死了,自应有“鞭尸”之作,聊伸我怀。因此我在他死后一周年之日, 编著《论定蒋经国》一书,一来打倒国民党的马屁书刊,令其虚生;二来证实民进 党的没有志气,令其愧死;三来向全世界显示,在生死线外,中国毕竟有强项不屈 之人,在台湾岛上,不畏蒋家王朝,而以个人力量,挺身为人间存正义而留信史。 我不但印自己的批小蒋之书,并代被蒋经国蒋孝武父子谋杀的死友江南印出《蒋经 国传》(江南夫人崔蓉芝授权本),人间快意恩仇之事,做得再也没有比我李敖更 痛快、更没完没了的了。在印《蒋经国传》时,崔蓉芝写信给我说:“阁下笔触锋 利,横扫千军,情义兼顾,举世闻名。江南在世之日,时时为阁下之胆魄钦佩不已。 然而虎穴之中,蛇鼠潜伏,万望切实戒备,用慰亲友。”看了她这些话,我很感动, 也很感谢。记得崔音颉《(蒋经国传),万古留芳》一文中,记陈鼓应在北京招待 中外记者时,曾说所遇到的朋友中,江南是“对国民党了解最透彻的,江南说他搭 机离开台湾时就下定决心不再回台湾。当有人提醒他要小心时,他说李敖在台湾批 评国民党都不怕,他还怕什么。何况他又是美国籍,相信美国政府会保护他的安全”。 依我看来,江南对国民党的了解,实在不够“最透彻”,江南的“错误”是他不了 解国民党的暗杀习惯。国民党暗杀人,为了卸责,常常在本土以外优为之。国民党 暗杀汪精卫等人,地点都在本土以外。国民党在本土内暗杀,至少要负治安不良与 破案困难的责任,但在本上以外干上一票,就可不负这种责任。所以有时候,国民 党宁愿杀杀杀,杀到外国去。李敖在台湾至现在发稿之日犹能免于被暗杀,重要原 因之一是国民党投鼠忌器。——陈文成案以后,国民党百口莫辩,因此对李敖,只 好另觅他法,李敖能够“苟存性命于乱世”,也正因为早已“闻达于诸侯” 的缘故。这一知名度,对我的安全,的确帮助不少。江南被暗杀,真凶曝光, 更加重了这一安全。所以,从某些角度看,江南的伏尸,无异方便了我们的挺身, 事实上,他无异因我而死、先我而死、代我而死,追念这位在海外的老友,我真有 不少隐渤。“江南说他搭机离开台湾时就下定决心不再回台湾”,古人发愿于先, 有道是“此度见花枝,白头誓不归”,可惜江南最后所见,不是“花枝”而是“枪 枝”。虽然不归之言,一语成谶,但是讨厌国民党、“不再回台湾”一点,却也有 志已酬。国民党一日在台湾,台湾即一日无可恋,江南身死异域,亦是大好也。 由江南被害联想到蒋孝武之死,暗杀江南,蒋经国、蒋孝武实为首从关系。一 九八九年蒋孝文死后,我写《蒋孝文之死的失压意义》,主旨说:一般人被当今圣 上所压,压人者与被压者“与子偕老”,一代压一代,也就完了,被压者倒霉止于 一对一、压人者神气也止于及身而绝。但是汉朝老臣颜驷却适逢其会,一连祖孙三 代接力压他,所以他的倒霉,不是普通的倒霉,而是倒了别人三辈子的霉。颜驷是 古代的事,现代呢,其实也不让古人。蒋家三代本来是一路压下来的,但是压到蒋 孝文一代,这荒淫无耻的小子却酒色戕身以病以废以死,吾人山下脱身,不无失压 之快。一九九一年七月一日,蒋孝武也死了,我别有所快,乃以《欣闻蒋孝武暴毙》 为题,写顺口溜六首志庆: 蒋家三代接班亡,一个一个接着凉, 孝文孝武皆不孝,因为尿中有了糖。 蒋家三代接班亡,蒙主宠召全投降。 孝文前年刚入上,孝武今早死在床。 蒋家三代接班亡,荣总医生正当行。 太平间里生意好,四大皆空有病房。 蒋家三代接班亡,可惜苦了蒋方良。 飞越苏联毛子水,泪尽难再做老娘。 蒋家三代接班亡,电视播出喜欲狂。 独留李敖见美女,他们都去见无常。 (作诗时,陈平景从美国来电,闻讯大喊万岁。) 蒋家三代接班亡,你死我活比你强。 平景电话喊万岁,中间隔个太平洋。 批孙批蒋都是批人的层面,不是人的国民党自然也要特批一番。我写了《国民 党研究》和《国民党研究续集》两本书,批个痛快。我用严格的考证证明国民党所 吹的“百年老店”其实都是捏造的伪历史……国民党的一切神话统统被我拆穿,写 得淋漓尽致,痛快极了。有一天,老友黄三从美国来,问我:“你这样搞国民党有 效吗?”我说:“搞国民党像搞屄。这不是能不能的问题,只是要一搞耳!有性欲、 无性能是另一问题,重要是你要志在一搞才行。”黄三听了,为之大笑。 既然批孙批蒋批国民党变成我的大业与绝活,所以笔锋所扫,魑魅披靡,最好 笑的,国民党党员中,竟有令人啼笑皆非的反应出现,他们之中,一混到死一坏到 底者固占绝大多数,但是头脑尚清楚却又无奈者亦有一些。“马五先生”雷啸岑者, 故国大代表也。他“平时袖手领干薪,六年一票选总统”,周而复始,至感麻烦。 告诉我,他有天开玩笑说: “我看不要每月付薪水给国大代表啦,干脆蒋总统一次付我们一大笔钱,我们 选他做皇帝算啦!”我每想到这番话,就想到北洋军阀曹馄。曹锟贿选而成为中华 民国总统,他只花一次钱,他若知道连选得连任,早就选皇帝啦,零存不如整付, 那样才便宜啊!又有故国大代表刘心皇者,生逢衰世、躬逢衰世、倪仰于衰世,虽 身为国民党国大代表四十二年,但是一线良知,使他虽俯首苟活,却不甘默尔而息, 因而发愤秘密写成《蒋介石国大现形记》,然后秘密商之于我,无条件要我为他出 版。惟一条件是在他有生之年,只能用笔名“司马既明”发表,不能透露他的真名 字。我感于他的一片至诚,完全同意了。也许有正人君子讥笑本书作者,怪他涉嫌 “双重人格”(double personality)、怪他自己做了四十二年的老国代,却不能 以真名字的“今日之我”与“昨日之我”战,反倒以双重面目并存于今生今世。但 是,若反问一下,“双重” 固然不当,但是单一到底、冥顽至死,难道就对吗?难道老国代一做四十二年, 最后同流合污、守口如瓶、一点底也不掀、一点省也不反,坚守“从一一而终”、 昧心“仁义道德”,就比“双重”更好吗?又有故监察委员黄宝实者,在北京大学 与爸爸同学,到台湾后整天用功读书不辍。有一天,他拿新著《侏儒类稿》要我看, 我说:“这稿子很精审,但是如果不来搞这些‘学术’,而用同样的时力去搞你们 监察委员的弹劾书,那该多好!‘学术’真是误事啊!”他又继续写《校雠学》, 我回信给他说:“您的《校雠学》稿子如何了?你们御史老爷,不但要嫉书如雠, 还得嫉恶如雠。您是监察院中数一数二的嫉恶如雠人物,亟盼能在这方面继续多雠 一些,《侏儒类稿》少一点,‘惩贪录’、‘洗冤录’多一点,不也很好?” ……这些我亲自耳闻目击的小故事,在在都证明国民党老贼们的无奈心态,但 是,以他们的地位,真的一直无奈而无法有作为吗?我很怀疑。一九六六年十一月 十二日,故立法委员齐世英在他家请我吃饭,在座有梁肃戎、石坚、司马桑敦等。 座上梁肃戎对我说:“我没有你李先生这种勇气,很多话我不敢讲。”我表示,你 们也是有勇气的人,只是你们不肯讲而已。梁肃戎是东北人选出来的立法委员,四 十年来,在他的表现中,我们却看不到他对在家乡的东北同胞推之以恩、或对在台 湾的东北同胞援之以手、或对在台湾被他们国民党非法迫害的东北同胞慰之以问。 梁肃戎在抗战中,有功国家;但四十年来与国民党一起误国祸国,有害国家,并为 桑棒之耻。 我对他功过分明,我赞扬他的当年,但却谴责他的日后,他对不起东北同胞, 我为他惋惜。虽然梁肃戎有种种不是,但是,我仍旧欣赏他那点硬汉作风,那点硬 汉在东北早就不算什么,但在“更无一个是男儿”的台湾政海里,他却是一个阳具 毛多的怪物。阳具毛多虽并不表示一定是“男儿”,但比起周围的白虎成群来,至 少还够看看样子。最耐人寻味的是,梁肃戎下台后,跟我又吃饭、对我又赠书,完 全回复到一个正常的东北人,并且愈老表现得愈有落日余晖,他的故事,告诉我们, 国民党虽然坏,但有的党员还有良知,只是显晦之间,愧对国人而已。又一个老贼 级的故立法委员吴越潮,一天向我说:“国民党中有坏人也有好人。因为有坏人, 所以无法把国家治好,丢了大陆;但因为有好人,所以虽然丢了大陆,还没完全垮 台。”我回答道:“我承认国民党中有好人,但是有了又怎样?有了还不是有意无 意间帮助坏人作恶?二十年前,在美国新闻处副处长司马笑的家里,叶公超就向我 说,他加入国民党,原希望他两脚踩到泥里,可以把国民党救出来,结果呢,他不 但没把国民党救出来,反倒把自己陷进去。 可见纵使好人,加入了国民党,也无补于他自己的牺牲,只是帮国民党苟延残 喘而已。”我一生痛恨国民党,我痛恨它,与这岛上一般痛恨它的人不同。一般人 从小被它骗,骗得加入它,成了或做过它的党员,最后才有所觉悟,但仍要跟它接 龙、跟它画虎、跟它委蛇、跟它待兔……我却全不如此。我从在北京念小学时就对 国民党厌恶,这一厌恶使我一直坚持不做它的党员,虽然这一坚持,带给我几十年 的不方便、“不识时务”,但我不但不后悔、反引为自豪:余致力不屑与国民党同 流合污,凡四十年。四十年问,且由厌恶国民党,演变为痛恨国民党。不但痛恨, 且能在有生之年、在国民党的地盘上,把这种痛恨,发之为文、印之成书、公之于 世,李敖的伟大,于此可见。 以上所写猪猡纪,多下笔在“中国猪”身上,而少落墨在台湾人身上,为什么? 因为,台湾人悉为“中国猪”几十年教化的产品,为猪子猪孙,其猪性不足深论, 论猪性,擒贼擒王擒到那票坏的外省人身上,即知源头活水、即可了然,故对台湾 人属性,我点到为止。试看我写《共产党李登辉》、《李登辉的真面目》等书,以 及与斤丰瑜合作发表独家报告——《揭发李登辉“鸿禧山庄”贪污舞弊案》,乃至 于我写的《民进党研究》、《冷眼看台湾》等书,究其元凶祸者,皆那票坏的外省 人使然,台湾人只是从犯而已。正因为我早就看清这点,因此在政治方面,我带头 反抗国民党时,我心里早有准备,远在十四年前,一九八四年二月二十五日,我回 信给牟力非,就提出《我为什么支持王八蛋?》之说,我写道: ……我的看法是:“‘搞民主’的中国知识分子”,即相当于反对党人士,这 些人士,因为是政治人士,他们的品德,即不能高估(对搞政治的人,不论哪一派, 都要严子注意,不可轻信)。我们支持他们,支持的,不是他们本人,而是支持反 对党政治,我们为反对一党独大、一党独裁而支持他们,他们也就在这一“反对” 大方向上的正确,而值得我们支持。除了这一大方向的正确外,其实由政客对政客 观点对比,他们与国民党殊少不同,在习性上,且尤其相近,他们的个人极少比国 民党中拔尖的个人好。简单说来,他们只是在大方向上胜过国民党而已,其他方面, 跟国民党是半斤八两。但话说向来,要完成两党以至多党政治,支持王八蛋打龟儿 子就在所难免,否则全是龟儿子独大、龟儿子独裁,绝不是办法,在龟儿子的暴政 下,只有支持王八蛋来取得平衡。英国的保守党工党、美国的民主党共和党,都是 龟儿子党工人蛋党平衡的范例,引西证中,询可如是观。 正因为真相不过如此,我对“‘搞民主’的中国知识分子”,无所谓失望、对 党外人士无所谓失望,他们不懂“信义”不足怪,不懂许多应有的道德品质也不足 怪,只要他们在大方向上不太迷失,就不必苛求。古话说“贤者识其大者,不贤者 识其小者”,我今下一歪解,该说“不贤者识其大者”,惟有对不贤者能识其大、 其他他们的小把戏,也就不足道了。 这篇文献,显示了我的基本心境,其实既清醒又苍凉。这些现实的政治人士, 他们找我,多是有求于我的时候。上海流氓头子杜月笙讲过一句话:“你以为我们 是什么人?我们这种人都是夜壶。”意思是什么呢?就是别人内急了,要小便了, 赶紧拿了去小便,小便完了,见不得人了,赶快藏在床底下。 我对党外来说,就是夜壶。其实支持他们活动,对我也是一种发泄,有内急时 把尿尿出之快,施尿对象且是国民党龟儿子之类,其快何如!有一次我在阳明山公 墓看死人,内急了,看到钱思亮的坟,就小便上去。——钱思亮当年馅媚胡秋原, 以伪证信陷害我、以禁教书逼殷海光,如此软骨台大校长,死后得以尿诛,实乃尿 道所在,天道在焉。 我带头办党外杂志兴风作浪,颠覆国民党,有一个绝活,谁也写不过我,就是 我在文章中的大量证据与丰富资料,我博闻强记,并精通各种反面教材,例如我精 通蒋介石的所有狗屁文字,这一点就令人咋舌,尤其令敌人咋舌。我在演说时常打 趣说:“我刚坐牢时,特务们说你李敖太坏了,什么书都不准你看。我闷得发慌, 就向他们说:《三民主义》可不可以看呀?他们一想,《三民主义》总可以给他看。 我有了《三民主义》,又向他们说:《国父全集》可不可以看呀?他们一想,《国 父全集》也可以给他看。我有了《国父全集》,又向他们说:《蒋总统集》可不可 以看呀?他们一想,《蒋总统集》当然更可以给他看了,因此我有了一大堆狗屁书, 就坐在马桶上以臭对臭,看起来了。我想全世界的人谁都没全部看过《蒋总统集》, 包括‘蒋总统’自己,因为其中许多狗屁文字是别人替他捉刀的。可是我李敖却全 部看过,这下子可不得了,我成了国民党总理与总裁著作专家了,最妙的,我在这 些大量的狗屁文字里掏到不少妙论,诸如‘中华民国亡国论’、‘反攻无望论’、 ‘赞成西藏独立论’等……都曾出自蒋介石的谈话,这些谈话本是机密的,可是后 来秦孝仪等文学侍从之臣,认为领袖的言论还有什么问题,因此照单全收,糊里糊 涂编印出来,最后被我看到了,大大泄了国民党的底,这是何等痛快!” 以蒋介石的“中华民国亡国论”为例:在一九五0年三月十三日,蒋介石在“阳 明山庄”讲《复职的使命与目的》中,我自去年一月下野以后,到年底止,为时不 满一年,大陆各省已经全部沦陷。今天我们实已到了亡国的境地了!但是今天到台 湾来的人,无论文武干部,好像并无亡国之痛的感觉,无论心理上和态度上还是和 过去在大陆一样,大多数人还是只知个人的权利,不顾党国的前途。如果长此下去, 连这最后的基地——台湾,亦都不能确保了!所以我今天特别提醒大家,我们的中 华民国到去年年终就随大陆沦陷而已经灭亡了! 我们今天都已成了亡国之民…… 看到了吧!照蒋介石的说法,“中华民国”早在“去年(一九四九)年终”就 “灭亡”了,这不是“亡国”又是什么?可见说“中华民国”未亡者,自不符合 “中华民国总统”的“总裁言论”也! 再以蒋介石的“反攻无望论”为例:一九五九年五月十五日,蒋介石在《掌握 中兴复国的机运》中,就有这么一段: 如果再过十年,超过了“十年生聚,十年教训”的期限,还不能反攻复国的话, 那就任何希望都要破灭了。 照蒋介石的说法,如果在一九六九年以前回不去,以后也永远回不去了。假若 如此,我们在一九六九年以后是否也应查禁《蒋总统集》,以阻止“反攻无望论” 的流传?换言之,假使不查禁《蒋总统集》,我们就应予《自由中国》平反,昭雪 雷震。因为雷震当初就是以“反攻无望论”入罪坐牢的。 再以蒋介石的“赞成西藏独立论”为例:一九五九年三月二十六日,蒋介石 《告西藏同胞书》中,就有这么一段: 我中华民国政府,一向尊重西藏固有政治社会组织,保障西藏人民宗教信仰和 传统生活的自由。我现在更郑重声明:西藏未来的政治制度与政治地位,一俟摧毁 匪伪政权之后,西藏人民能自由表示其意志之时,我政府当本民族自决的原则,达 成你们的愿望。 请问,这怎么解释?不是公闻表示你允许“藏独”吗?换言之,一旦你回大陆 以后允许“藏独”,是否你回大陆以后也允许“台独”呢?假若如此,那台湾要想 “台独”,只有先帮国民党反攻大陆了。我举这个例子,只是要证明,何必搞内幕 呢?我们只要精通公开的资料,再赋予新的解释,就非常有趣了。 我这种国民党总理与总裁著作专家的恶作剧,可真苦了为国民党搞宣传的那些 大员们。最灰头土脸的是秦孝仪,秦孝仪以外,其他国民党文宣大员也闻之胆寒。 有一次在李涛“二一00全民开讲”节目上,碰到国民党文工会头目廖风德,他私下 告诉我:“你李先生提出蒋总统‘中华民国亡国论’以后,我们中央党部文工会急 了,赶忙去查,看你是不是造谣,结果在总裁一九五0年三月十三日的秘密谈话中, 果然找到了那段话,我们又气你又佩服你!”我听了,哈哈大笑。此蒋介石关李敖 之功也!结果关出个蒋介石专家来,把他搅得七荤八素,真是活该啊!看你还敢关 老子! 从一九八二年我四十六岁到一九九二年我五十六岁十年间,我展开了颠覆国民 党的“笔伐”大业。这一大业,我做得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因为有史以来, 从来没有一个人,连续十年之久,做这样博学而艰苦的斗争。这一斗争,还有两个 旁支,一个是我为人辨冤白谤,从英雄张学良到名将孙立人、从死囚张国杰到老兵 李师科……乃至奇冤异惨的种种大小案件、翻案史实,我都介入其中,奋笔为文, 大量出书,不遗余力;另一个是我不但带头批评国民党,也在党外人士不争气的时 候批评党外,我写过《党外与浑蛋》、《我们要有批评党外的自由》等文字,并且 对“台湾人的政治规格”,多所着墨。最后这批人当道了、当家做主了,就轮流执 政的意义来说,我已功德圆满,虽然我不免发生错误。例如我当年骂他们是浑蛋, 现在我承认我骂错了,实际上,公道他说,他们实在不是浑蛋——他们是大浑蛋! 不论是支持王八蛋也好、谴责大混蛋也罢,我的“阶段性使命”业已达成,这 些杂碎之人之事,对我都是泡沫,我懒得再多写了。——“‘猪’事不宜”,不亦 宜乎?16 闹衙纪 一代大侠,放刁司衙 民国不见,只见中华 我从三十六年前(一九六二)被胡秋原告到法院后,自此讼性大发,打官司变 成家常便饭,前后出庭几百次,或原告、或被告、或告发人、或代理人,进出法院, 自己几无宁日,而敌人与法官更无宁日。三十六年来打的官司之多,已难毕数,但 有一批官司,最有施教作用,那就是我跟台湾伪政府的官司,也就是以老百姓身份 跟官衙的官司。自来衙门欺负老百姓,本是常态。但这一常态得以形成,老百姓的 消极配合,也有以致之。换句话说,一方面衙门欺负你,作威作福;一方面你忍耐 它的欺负,逆来顺受,这样子搭配,才完整构成这一欺负的作业,而令大官人私心 窃喜、获得快感。 如果被欺负的一方,挺身而斗、据理力争,不甘被欺负,而要跟衙门斤斤计较、 纠缠不休,则衙门未必胜算,而大官人未必得可偿失。斗争到最后,衙门之头可灰、 大官人之脸可土,而吾济“刁民”之一口鸟气,亦可稍吐于万一矣!我生平是深信 这种斗争哲学的,我以做“刁民,为荣。每遇到衙门找麻烦,只要是于法有亏、于 手续欠妥的,我一定把麻烦找回去。问题是一定得找到机会才好动手,好在国民党 坏事做得多,机会是不愁没有的。 我生平著作上百册,可是国民党查禁了九十六册,查禁法令,种类滋彰,或根 据“台湾省戒严期间新闻纸杂志图书管制办法”、或根据“出版法”、或根据“戒 严法”、或根据“台湾地区戒严时期出版物管制办法”……不但弄得我们眼花镣乱, 连他们自己也眼花镣乱,尤其在下级执行人员执行时,更是眼花镣乱。就在这种眼 花缭乱中,在几乎李敖作品每出必禁的“惯性”下,一个机会来了。一九八五年四 月二十五日,我出版了“李敖千秋评论丛书”中《五十·五十·易》上下两册,其 中下册经警备总部以“淆乱视听,挑拨政府与人民情感”云云为由,予以扣押,井 通令各级学校、警察机关…… 等有关单位,清查报缴;但该丛书上册,却漏未查禁。不料令下之日,部分下 级执行人员却弄不清楚,索性见书就查,以致该丛书上册,也难以幸免,一并由台 北市政府出具大量查扣收据,满载而归。到了六月二十四日,我由龙云翔律师代理, 向台北市政府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书”,告诉他们:“正因为贵衙门有关人员利用 职务上之机会,以强迫手段,违法扣押未经查禁之书籍,致使请求权人所发行该丛 书‘上册’除被违法扣押四十六本外,其余未扣押部分,也因而不能陈列出售,妨 害请求权人发行、出售之权利,损害请求权人可得预期之利益陆仟玖佰零壹元(内 舍己扣押四十六本书价陆仟玖佰元及未扣押部分优待为壹元)。”台北市政府收到 我的“损害赔偿请求书”后,自知理亏,且知我来者不善,决定屈服。乃在一九八 五年八月二十九日上午,在法规委员会召开协议,主席林秋水,由洪以逊代,另有 新闻处赵鹏科长等,一共五位,与我达成“台北市政府国家赔偿事件协议记录”, 确定“本府部分执行人员误扣上述丛书上册属实,本案本府有赔偿责任”。八月二 十九日,开出损害赔偿国库支票“陆仟玖佰零壹元”,其中陆仟玖佰元是已扣押部 分的折现;壹元部分就是优待的罚金,于是我领走了有史以来第一宗的此类政府赔 偿,大获全胜矣! 在台北市政府被我罚过一元后,高雄市政府又被我逮到,也罚它一元。全部经 过,比罚台北市政府还精彩。一九人五年四月十五日,我出版了《我给我画帽子》 一书上市,高雄方面,由盐埋区大仁路一四一号孙慧珍代为销售。不料到了六月二 十七日,有警员王聪琰者,跑来查扣,并出具编号第0三九三三四号“高雄市政府取 缔违法出版品录影节目带三联单”一纸,以资证明。因为这本书并没查禁,这下子 被我抓到机会,遂在八月十日,去函国民党高雄市长苏南成,指出:“因台端台南 市长任上,本人曾写文章揭发台端为‘台湾第一不要脸,,全市哗然,议员且纷纷 以台端无耻为询。今日台端走马高雄,自然有假借职务上之权力、教唆下属王聪琰、 非法扣押上开书籍、妨害本人依法发行权利之嫌,显已触犯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第二十九条及第三百零四条之罪嫌。又台端身为公务员,于执行职务行使公权力时, 故意不法侵害本人发行之权利,依国家赔偿法第二条及第六条规定,应由台端之衙 门负损害赔偿责任。”苏南成收信后,龟缩不复,一九八七年三月十三日,我由龙 云翔律师代理,向高雄市政府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书”,苦苦相逼。高雄市政府收 到后,自知无法再赖,乃于一九八七年五月九日上午,在高雄市警察局简报室召开 协议,赔偿义务机关代理人廖兆祥、参加协议机关代理人李文锦、法制室代表黄章 一、新闻处代表王砚青等,一共多位,与我达成“国家赔偿事件协议记录”,确定 四项:“一、警员王聪琰因于74.6.27过失查扣李敖先生所著《我给我画帽子》乙 书,所开具三联单0三九三三四号应予撤销。二、查扣之书贰本,已于74.7.12返 还书摊,免予赔偿。三、本府同意象征性赔偿请求人新台市壹元。四、本局已主动 将警员王聪琰调职处分,另由本局作成案例教育。”所谓“案例教育”,是警察界 的术语,指具体发生的个案,该案性有施教作用,值得每一位警察注意,因而编成 案例,在各级警察流传,以为教育之谓。这一条协议的达成,是高雄市警察局被我 纠缠不过,被迫答应的,当然使他们面上无光,但是迫于“刁民”的压力,也只好 照办。事实上,我这“刁民”,也有宽大的一面。因为协议当天,高雄市警察局曾 找来“肇事”警员王聪琰,当场命他向我报告经过并问我对他的处分是否满意。王 聪琰是个大块头,满面羞惭,查起书刊来生龙活虎,对簿公堂来就语无伦次。我得 知他已被调职处分,从盐埕区肥缺改调到市警局看门后,就宣布:“我写的书,九 十多本都给查禁了,警察执行查扣时,难免弄不清楚,因而见书就查扣,王警员的 错误是可以原谅的,我想不必进一步处罚他了。”几线几星的在场警官,认为我通 情达理,王聪琰也向我鞠了一躬,于是在哈哈一笑中,结束了协议。不过,在如何 交付壹元的技术上,出了问题,据一九八七年七月二日《民众日报》登,高雄市政 府对于赔偿李敖事件,“对于这块钱是以现金给付或是开具市库支票给付,市府投 鼠忌器,大伤脑筋。”据我的朋友黄章一透露,高雄市政府内部为赔偿李敖曾起争 议,但李敖坚持按照“公库法”第十五条“应以支票为之”的规定,拒收现金,所 以最后才硬着头皮开出了壹元面额的“国库支票”。这张支票,我后来送给郑维帧 了,高雄市政府一连多年还要每年登报召兑中。当然它永远不会去领取,它永远是 一张战利品,长存在民间了。 在台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连番被我逮到,相继被一罚再罚后,我的生意愈发 昌隆了,运气真好,台中市政府也被我逮到了,并且精彩胜过南北合呢!故事是这 样的:一九八七年六月二二日,我接到妈妈张桂贞台中一中同事张佩华的快信,告 诉我有军警宪及情治人员一大批,趁妈妈在国外探亲之时,在头一天找锁匠开锁, 进入她在台中一中的宿舍,搬走大量书籍,我收信后,在六月二十四日赶到台中, 料理善后,我访问了邻居、派出所主管、里长,了解了当场情况。 里长交给我“台中市政府取缔违法出版品”的收据,就是所谓“三联单”,因 为“三联单”上印的是台中市政府,并盖着台中市政府大印,此外别无其他衙门, 当然不管和尚是谁,庙却只此一家。七月一日,我以请求权人张桂贞的代理人身份, 寄出“损害赔偿请求书”给台中市政府,要求政府赔偿。等了五个月,该衙门仍不 依赔偿法开始协议,我复以原告张桂贞诉讼代理人身份,在台中地方法院民事庭控 告台中市政府。 一九八八年二月十日,台中地院民二庭推事黄秀得判决台中市政府败诉。张桂 贞得到了初步公道。那时候台中市长是国民党大员张子源,他代表台中市政府提出 上诉,它在“民事补具上诉理由状”中坚持一个理由是:“有关执行检查取缔不法 出版物,经成立文化工作执行小组,由各县市警备分区指挥部负其责。亦即执行机 关为各县市警备司令部,依此规定,本件查扣之讼争书籍系经台湾中部地区警备司 令部签发搜索票,于一九八七年六月十一日上午九时二十分派遣军事检察官鞠金蕾 上校及政二科文化专员孟启正持搜索票前往被上诉人住所搜索并扣押,此有搜索票 影本及扣押联单经孟启正签名可按,则本件讼争书籍既系由台湾中部地区警备司令 部执行查扣,倘认有因故意或过失侵害上诉人之权利者,其赔偿义务机关,应非上 诉人,被上诉人竟到上诉人为对造诉求赔偿,显属当事人不适格,其诉即属不合法。” 由台中市政府这种答辩看来,它显然把责任赖得一干二净了。不过,问题的关键是, 台中市政府若如他们所说,不负任何责任,那么何能把盖有市政府大印的市政府三 联单。一一空白待填的三联单交给警备总部使用?你这样做,在逻辑上、行政程序 上、行政责任上,都是无法卸责的。这也就是推事黄秀得判决书中所说的:“三联 单上检查人栏均盖有被告印文,并有被告所属机关即管区警察派出所主管杨三共签 名,是被告上开所辩殊不足取,原告主张事实堪信为真实。”可见台中市政府的置 身事外,实在无法自圆其说。台中市政府又狡赖说:收据上有“中部警备部文化专 员孟启正”签名云云,但细查收据,上面只有“孟启正”三字,并无“中部警备部 文化专员”头衔,受害之老百姓,又从何而知“孟启正”三字是军职人员?纵使 “孟启正”为军职人员,将盖有台中市政府印信之空白收据,供非台中市政府所属 人员使用,被告又焉能不负责?足见如此脱罪,其理由完全不合行政体制与伦理。 放纵于先、又推托于后,其无品无格,询属笑谭!台中市政府辩称说原告的对象, “显属当事人不适格”,真不知道要适的,还是什么格! 这个衙门把责任朝其他衙门推,其实,只要一查下面两条法律,就知道再推也 没用,第一、“出版法”第七条明定:“本法称主管官署者,在中央为行政院新闻 局,在地方为省(市)政府及县(市)政府。”如今既然根据该法第三十九条为扣 押之处分,并明列此一条文于五纸收据之上,又加盖台中市政府大印,何能规避其 为主管官署的责任,自谓不适格? 第二、“国家赔偿法施行细则”第十八条明定:“数机关均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时,请求权人得对赔偿义务机关中之一机关,或数机关,或其全体,同时或先后, 请求全部或一部之损害赔偿。”所以,纵然咬出别的机关来,“数机关均应负损害 赔偿责任”中,也少不了他的。法律规定已明确如此,还赖个什么?何况,那时警 备总部已解散,我不找台中市政府,又找谁啊? 一九八八年八月三十一日,台中高分院开庭,证人鞠金蕾上校、孟启正也到庭 了。在作证时,孟启正公然表明身份,伪证说他是“台中市政府文化小组官员,本 案由台中市政府主办、由中部警备总司令部协办……”不料孟启正语犹未了,台中 市政府的职员和律师就插播进来,一再声明:“孟启正并非台中市政府职员,他是 中部警备司令部政二科的人。”我听了,立刻向庭上表明:“这里面涉及伪证或不 当提示证人的问题,务请书记官详细记明笔录。”孟启正作证这一幕,使我目击了 一场衙门现形记,我真忍不住好笑。乱查扣书,闹出乌龙事件,两个衙门竟发生当 庭互赖、当庭大对决、争先卸责的笑剧,发生互不承认孟启正的妙事,如此荒唐, 真是。‘官场现形记”都找不到的好材料了。 这个案子所以能被我逮到,关键在于即使按照当时违宪的查禁政令“台湾地区 戒严时期出版物管制办法,,第八条也只规定“出版物有本办法第二条或第三条之 情事者,对其出版发行人应依有关法令予以处分,并扣押其出版物。”明定扣押对 象是“其出版发行人”,但张桂贞只是一位雅好收藏禁书的老人太,人既非“出版 发行入”、注所亦非“出版发行人” 注所,怎能查扣她的书?我争执的焦点是:按照“出版法”第三于九条,只禁 止“出售及散布”,并未禁止。“持有”。戒严时期,人民持有“禁书”情况,其 实一如持有“黄金”、“美钞”,只能“持有”,不能流通买卖,但单纯之“持有,, 并不犯法。本案对住宅破门而入,抢走“禁书”以去,其行为”在模式上与破门而 入,抢走“黄金”、“美钞”以去并无二致。所以台中市政府要赔张桂贞才成。 虽然犯罪事实已明确如此,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法官翁其荣、徐元庆、陈成 泉仍旧官官相护,违背法令,判台中市政府胜诉。最妙的,在判决书里,居然弄错 法律位阶,把行政院新闻局69.12.17瑜版四字第一七0五0号函优于法律,并把其 中“私人车辆、办公及投宿场所”扩张解释,认为私人住宅也包含在内!试问人对 自己的家,叫“投宿”吗? 三法官又说“台湾地区戒严时期出版物管制办法”第八条“扣押其出版物”中, “其”字应做“出版物”名词解释。但“其”字明明是文法上的代名词,如照名词 解释,则变成“扣押出版物出版物”了,这通吗?可见三法官“名词\“代名词” 都分不清、也不懂中文“投宿”的意义,国文程度都如此超越前进,法律素养自然 更可想而知矣! 案经张桂贞上诉后,最高法院法官刘焕字、孙森焱、曾桂香、林奇福、罗一字 判决,断定三法官判决错误,“率以扣押程序无暇疵为论断,并据以裁判,尚难谓 合。”因而发回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一九八九年五月三日起,这一案子更审。 审了一年三个月,台中市长张子源也下台了,法定代理人换成了新市长林柏榕;打 太极拳的法官林松虎也换了,最后由黄奠华、袁再兴、林富村三法官判决原告张桂 贞胜诉。接着林柏榕又提出上诉。案分到最高法院法官李锦丰、范秉阁、郭柏成、 葛浩坡、洪根树手里,居然做下中国司法史上最荒谬的判决,认定台中市政府胜诉。 这一案子分到法官李锦丰、范秉阁、郭柏成、葛浩坡、洪根树手里前,前后历时三 年四个月,张桂贞母子楔而不舍、努力不懈,所争者,除民事责任、司法公正以外, 更着眼于宪法中人民基本自由之保障。戒严四十年以还,警备总司令部执“戒严法” 以限制人民基本自由,“恶法亦法”,尚勉强自成一说,但逾越“戒严法”本身规 定之限制而滥肆扩张,则就无以自圆。试看“戒严法”第十一条第一款明定:“戒 严地域内,最高司令官”、“得停止集会、结社及游行请愿。并取缔言论、讲学、 新闻杂志、图画、告白、标语暨其他出版物之认为与军事有妨害者。”“戒严法” 还算是法律,可是“行政院一九七0年五月五日台五十九内三八五八号令核准修正” 了所谓“台湾地区戒严时期出版物管制办法”,其中第一条就说“为管制出版物特 依戒严法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订定本办法”。但这办法,并没经过立法院的立法 手续,根本不是法律,所以还不够资格称为以“戒严法”为“母法”的“子法”。 可笑的是,虽然连“子法”都不配,这一所谓管制办法,却自动扩张解释,把连 “戒严法”都没有的,都加以罗织引伸。例如该办法第三条规定:“出版物不得有 左列各款情形之一:……八、内容猥亵有悖公序良俗或煽动他人犯罪者。”试看 “戒严法”第十一条第一款明指“出版物之认为与军事有妨害者”,才可依“戒严 法”取缔,但是出版品“内容猥亵”明明只是妨害风化而已,又何曾妨害到什么 “军事”了?男女问题竞与戒严有关,戒严竞戒到了男女问题上,这种扩张解释, 岂不是荒谬吗?再按“中央法规标准法”第五条:“左列事项应以法律定之:…… 二、关于人民之权利、义务者。”所谓“台湾地区戒严时期出版物管制办法” 所管制的事,既为人民言论、著作及出版之自由,自属“宪法”中第二章“人民之 权利与义务”范围,而“应以法律定之”,不能出之以命令。而所谓“台湾地区戒 严时期出版物管制办法”,乃是命令,当然违背宪法。如今在这命令肆虐几十年后, 在解严时期,身为司法体系的最高法院法官如李锦丰、范秉阁、郭柏成、葛浩坡、 洪根树者,还不能认清这一所谓管制办法的无法无天,反倒靠它来做抵触宪法或法 律的依据,这种法官,也就太“歧路亡法”了! 最高法院法官闹完笑话后,案子又回到台中高分院由法官陈瑞甫、陈满贤、梁 松雄接手,新笑话又来了。判决书说张桂贞人在国外,竟然家中有她出国后才出版 的禁书,“被上诉人(张桂贞)就此即未能举证以实其说,则其所为此点主张,自 无足采。”但是,按照常识、按照经验法则,一个人置财产、买东西,难道一出国 就办不到了吗?她托亲友代办,又有什么不可以呢?还要举什么证呢?设想法官陈 瑞甫、陈满贤、梁松雄出了国,托亲友买了电视机,电视机放在家里,被强盗抢了, 打起官司,竟要“举证以实电视机何来之说”,非得交出亲友姓甚名谁、生辰八字、 店号门牌执照、有无发票才罢休,这通吗?此其笑话一也!判决书承认有“户籍誊 本一纸”附卷可证,只是查扣当时,张桂贞“赴美国探亲、在外,“不在台湾。” -这肯定了查扣地点,确是张桂贞的家。 既然查扣地点承认是张桂贞的家,依照“民法”第三编物权第十章“占有”诸 法条,家中财产(包括系争书籍),根本为张桂贞所有,这是常识、是经验法则、 也是清清楚楚的法律。 对在一个人家中的财产,居然查证起如何“取得”的问题,这不是节外生枝吗? 此其笑话二也!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九百四十四条明定:“占有人,推定其为以 所有之意思,善意、和平及公然占有者。”可叹的是,法官陈瑞甫、陈满贤、梁松 雄竟不照民法去“推定”书是张桂贞的,反倒违背法令,非法推定书不是张桂贞的。 滥施不当之推定,不凭证据,硬推定张桂贞家中的书非张桂贞的,但又推定不出是 属于谁的。这种判决,岂不破了天荒么?判决书应是谨严的文字,岂可光否定不是 张桂贞的,却又不能确指特定之人的?按照常识与法理,张桂贞家里的动产,苟无 第三人主张权利,即毫无疑义为张桂贞所有。本案显然并无第三人主张权利说动产 属于他(第三人),反倒有强盗和法官说不属于她(张桂贞),这不是怪事吗?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一条明定:“法律上推定之事实无反证者,无庸举证。” 本案既然没有第三人来“反证,,什么,还要张桂贞“举证以实其说”个什么呢? 法官陈瑞甫、陈满贤、梁松雄这样滥施推定、滥强人举证,显然与,,民事诉讼法” 有违!此其笑话三也!对众所周知属于张桂贞的家中物,要举证也可以,但依法, 举证责任根本不在张桂贞这一边。“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六条明定举证责任分 配之原则,明说:“当事人主张有利于己之事实者,就其事实有举证之责任。”- 说张桂贞家里的财产不是张桂贞的,举证责任根本在台中市政府,而不在张桂贞。 设想强盗抢了法官陈瑞甫、陈满贤、梁松雄家里的电视机,打起官司,强盗反过头 来要他们提出电视机怎么来的?不然就论以“未能举证以实其说”,而置强盗行径 于不问,反把电视机判归强盗所有,任其呼啸而去,这通吗?不追究强盗“抢走” 的问题,反追究张桂贞“取得”的问题,此其笑话四也!这次法官陈瑞甫、陈满贤、 梁松雄判决,有一进步,就是他们三位推翻了四年来人位法官(台中高分院翁其荣、 徐元庆、陈成泉,最高法院李锦丰、范秉阁、郭柏成、葛浩坡、洪根树)盲目照抄 台中市政府的瞎猜,终于睁开眼睛,在判决书中,已经完全没有了“讼争书籍系案 外人李敖所有”的妙文。但是,法官陈瑞甫、陈满贤、梁松雄在开脱李敖之余,却 对书籍为谁所有,留下一个新的谜团,就是:在判决书中,他们竟交代不出书是为 谁所有?只是闭着眼睛说:书非张桂贞所有!但是,依照“吾人之一般生活经验法 则”也好、依照法律专家的证据法则也罢,堂堂在张桂贞家中的书,法官陈瑞甫、 陈满贤、梁松雄竟瞪着眼睛说不是张桂贞的,又瞪着眼睛说不出书是谁的?也说不 出既然不是张桂贞的书怎么会跑进张桂贞的家里?这通吗?全世界任何法则,都不 会肯定这种糊涂大判决吧?没有第三人主张权利,又如何能说在张桂贞家里的东西 不属于张桂贞的?在张桂贞家里的东西,不能证明新所有权,又如何能否定掉旧所 有权?此其笑话五也! 法官陈瑞甫、陈满贤、梁松雄作出了书非张桂贞所有、也不提系案外人李敖所 有的判决,自以为得计,殊不知引发出大问题。大问题是:判决书中如不能证明书 为李敖所有,则就无异推翻了整个搜索张桂贞住宅并查扣书籍的依据!书籍不能证 明为李敖所有,则对非“出版发行人”之寻常百姓如张桂贞之住宅,即失掉援“出 版法”、援“台湾地区戒严时期出版物管制办法查扣”的依据,则本案之搜索也、 查扣也,根本就完成无所附丽了。 案子又上诉到最高法院,法官杨秉钺、罗建群、萧亨国、苏茂秋、许朝雄做了 守法的判决,又发回来了。由台中高分院法官楚汝聪、陈有全、施茂林审理,我仍 代张桂贞出庭。看我讲得头头是道,并当庭作弄证人鞠金蕾(鞠金蕾这时已由军事 检察官退下来做律师了,皮一脱下来,人也变成好人了,他事先特别拜托我的律师 张仁宁向我致意,表示怕我云云),法官们为之动容。退庭时,听到审判长楚汝聪 走出门时大声赞叹,我知道我赢定了。最后,法官楚汝聪、陈有全、施茂林以洋洋 洒洒十二页的判决书详述了张桂贞应该胜诉的理由。林柏榕虽然又上诉,但最高法 院法官范秉阁、苏茂秋、李琼荫、张福安、吴启宾驳回了林柏榕,这天是一九九三 年二月二十二日,前后打了五年七个月的政府赔偿官司,终告胜利。我大喜之下, 立刻写了下面的两封信: 催告函 一九九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件别:最速件 受文者:台中市市长林柏榕先生 副本收受者:台中市政府新闻室 主旨:你们官司打败了,快赔钱来! 说明: 一、五年七个月前,贵府助纣为虐,甘为军方鹰犬,非法搜查本人住宅并抢去 藏书一万四千七百零八册,业经本人委由长子李敖代为提起政府赔偿诉讼,贵府不 知认错、负蜗顽抗,五年半缠讼,终被本人打败。今年二月二十二日,最高法院判 决贵府败诉定谳。该法院书记厅次日即发出(八十二)台民主二第0二二五九号通知 书在案可证。 二、兹委由长子李敖全权代表本人与贵府洽接赔偿事宜,收信后三日内请比照 当年助纣为虐之快速效率,即时依法赔钱为要。 张桂贞 柏榕市长学弟如面: 一中一别后,流水四十年。四十年来,老弟走国民党路线,炙手可热;小兄走 做叛徒路线,手足冰冷,一路备受打压。光从著书百余册、却有九十六种被查禁一 事上,即可见打压之烈的一斑。五年七个月前,再过半个月就解严了,军方犹恶性 不改、临门一脚,踢到老弟李师母张桂贞家大门。贵府助纣为虐,致贻讼累。现经 最高法院迟来正义,判决贵府赔钱,请即依李师母指示,即时惠付为要。俗话说: “丑媳妇总要见公婆。”既然逃不掉,索性做得漂亮一点,为老弟计,我建议: 一、即日派专员北上,面致赔偿金给李师母或我本人,以敦民谊;二、酌情处 分贵府助纣为虐失职人员,以明责任;三、禁止贵府人员再胡说八道,以饬官箴 (如二月二十四日《民众日报》登:“台中市府新闻室主任李铭秋昨天表示…… 二年前李敖方面曾有意和解,只要求市府象征性编一点预算赔偿了事,但军方 为了‘面子’不愿低头,因而继续诉讼”云云,事实上,“李敖方面”从元“有意 和解”之事,想系贵府找台阶下,故捏造事实。如今贵府惨败,犹由新闻室主任胡 说八道,极易引起“李敖方面”另一控告,请老弟即予告诫该主任之流少胡说八道 为宜)。 老弟如不从速照李师母指示,而一再拖拖拉拉,我保证催告信后,必然有法院 上门,到市长室贴封条。——我们上次就贴过《自立晚报》社长室的封条,害得吴 丰山的脸由黑变绿。 届时老弟又情何以堪?特此忠告,以示小兄不忘故人之至意。 专此奉闻,即颂 进步 小兄李敖附启 一九九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林柏榕是国民党小官僚,收信后,仍图顽抗,结果敬酒不吃吃罚酒,换来这样 的信: 检举函 一九九三年三月二十六日件别: 最速件 受文者:台湾省政府主席宋楚瑜 副本收受者:台中市市长林柏榕、台中市政府新闻室 主旨:请查办颟顸违法之台中市市长林柏榕及其手下台中市政府新闻室负责人 说明: 一、台中市政府助纣为虐,伙同警备司令部非法查扣人民财产,业经最高法院 判决该衙门败诉定谳,并于二月二十三日发出(八十二)台民主二第0二二五九号通 知书。 二、我方旋于二月二十五日以邮局国内快捷挂号发出催告函,告以“你们官司 打败了,快赔钱来!” 三、不期该衙门于三月五日以八十二府新一字第二二八九七号函见复,推托最 高法院通知书的有效性,托词“本案俟接获最高法院判决即循法律程序办理清偿事 宜”,延不赔钱。 四、最高法院判决旋于三月十日寄达该衙门。该衙门显已无可狡赖,不期事隔 半个多月,该衙门犹在拖拖拉拉之中,公然反抗最高法院判决,并且违背自己三月 五日复函的托词,自打嘴巴。同时对我方三月十日第二次催告函拒复。 五、在“公务员服务法”第一条明定应遵守法律;第六条明定执行职务不得无 故稽延,该衙门林柏榕市长及其手下新闻室负责人,显因颟顸违法,有亏职守。请 即依同法第二十一条予以惩处。 六、自此检举函送达后,贵主席即属“公务员服务法”第二十三条“长官知情” 状态,贵主席如再拖拖拉拉,行政院长连战即将收到检举贵主席之函,勿谓我方干 不出来也!(如连战不打你官腔,自有立委多人质问那丑八怪连战。) 七、查该衙门助纣为虐时,办事朝发夕至、新速实简;如今被判败诉,却办事 毫无效率,且态度可恶。除循法律程序日内会同法院查封该衙门市长室外,特具以 函检举颟顸违法之林柏榕等,并警告你。 张桂贞代理人 李敖 十三天后(四月八日),我趁胜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声请状”,理由栏下写 得气壮山河: 一、相对人于一九八七年六月二十一日非法侵入声请人住宅,非法扣押声请人 所有之藏书一万四千六百零八册,并经烧毁无存,业经台中地方法院判决(证一号)、 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判决(证二号)、最高法院判决(证三号)确定,应赔偿价 金及诉讼费用(证四号)。 二、相对人迭经催促(证五号),仍不自动履行上开债务,声请人依法自得以 上开确定判决为执行名义,声请就相对人所有之财产(先就台中市政府市长室内财 物部分)为强制执行。 三、查台湾各县市,府库不足情况严重,台北县政府且以财务衰竭闻,台中市 政府也危在旦夕。缘以“中华民国”在蒋介石秘密谈话中,都有“亡国情事”(证 六号),何况其下级衙门?为此特请迅予定期执行,以赴时间、以保权利。 四月十五日,宋楚瑜下令秘书处机要室回件,告以追踪处理;四月十九日,台 中地方法院法官赵春碧下达执行命令,台中市政府眼看就要被贴封条了,林柏榕终 于怕了,五月十二日,终于乖乖地开出“国库支票”来,全部赔偿(包括利息)总 计新台市贰佰叁拾肆万捌仟陆佰伍拾陆无整。执票在手,我简直要kiss它,我爽死 了!爽过以后,我跟人笑说:“张桂贞老太太真后悔家里只收藏了一万四千七百零 八册禁书,要是多收藏十倍,那台中市政府不就多赔了十倍了吗?这样子,每本照 定价十足收款,不打折扣,简直比卖给书店、卖给读者还划得来呢,这么好的买主, 又哪里去找啊!台甲雨叹时力岁!台中市政府万岁!” 一连打败台北、高雄、台中三个市政府,是我人生快意事之三。三,是个好数 字,但对吃败仗的国民党伪政府说来,却是恐怖数字。在法庭外,我跟参与查扣作 业的派出所主管警员“杨三共”开玩笑,我说:“一个‘共’(共产党)就把国民 党给整垮了,你三个‘共’怎么得了,警备总部不该先抄我妈的书,应该先抓你打 屁股才对啊!”他满脸通红、摇头苦笑说:“李先生请原谅,我是小人物,一切奉 命办事,李先生请原谅。”这一打趣,可算是“刁民”李敖最幽默的收尾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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